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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我爹叫白起-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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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秦末农民起义,只能说秦始皇太过于心底善良,又或者是自信心膨胀,抓了六国的贵族竟然不斩尽杀绝,而是将他们荣养起来,结果……啧啧啧……一不留神就成了后世君王的反面教材。

    小正太狠狠的咬了一口手里的点心,在将所有的事情都理顺之后,现在问题来了——

    我大哥叫扶苏,我叫胡亥,排名十八,今年三岁,除开我俩不算,秦始皇还有至少十六个儿子,那么……谁来告诉我,在这么多兄弟之中,历史上未来的秦二世到底哪一个?

    小正太,也就是新鲜出炉的始皇第十八子胡亥,皱着眉头闷闷的想着。

    不是自己读书不求甚解,而是他一个理科生,没事怎么会去学历史?知道赵高啊秦二世啊指鹿为马啊,那还是电视剧和小学成语大全上教的,那上面基本上都是“秦二世”、“秦二世”的叫,哪个会那么无聊去注意他的名字啊?就像赵高……

    胡亥用眼角扫了一眼站在自己身边的赵高,是个宦官没有错,但为什么没人告诉自己,古代的宦官只是指在官里为君王服务的官员,不是专指太监,也不需要阉割。

    赵高不但不是太监,人家女儿都大的能打酱油了,只是穿个越而已,整个三观都被人颠覆了。

    赵高虽然不是太监,但知冷知热聪明伶俐善拍马屁的属性却没有变,见胡亥望向自己,立马很凑上去,很狗腿的说道:“公子可是还要再进一碗蛋羹。”

    “蛋羹?”胡亥彻底扭过头,皱着眉头看着赵高,只见他笑容满脸,虽然笑得很献媚但不会让人反感,反而感觉很贴心很舒服,也难怪让始皇都这么放心,甚至放心到让他给自己带儿子,很生气的说道:“蛋羹蛋羹蛋羹!你就知道蛋羹!你当本公子是吃货吗?一天到晚劝我吃吃吃!告诉你,本公子这是在研究很严肃的人生问题,本公子研究问题时,绝对不是一碗蛋羹能解决的!”

    胡亥说着,鼓着小腮帮,伸出手气乎乎的在几案上拍了一掌,雪白粉嫩的小手拍在上好金丝楠木几案,连个响声都没有,但却依旧将赵高吓了一跳,不知道这个大王宠爱的小祖宗,又闹什么倔脾气。

    赵高冲着小脸涨得通红,一副气乎乎模样的胡亥,小心翼翼的比出两根手指说道:“要不两碗?”

    这特么什么人啊?真把我当吃货了吗?我这是在思考正经事,关系到我下半辈子生命财产安全的正经事,怎么能为了吃一碗,不,两碗蛋羹就不思考了。

    想到下半辈子生命财产安全,胡亥脸上的表情更加阴沉,胸口剧烈起伏着,小嘴噘得高高的,气鼓气胀的说道:“哼!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白仲表示,自己只是照抄了一下朱元璋的计谋,当不起嬴政用如此“惊为天人”的眼神看着自己。

    但事后想一想,比起后世无数千奇百怪、阴险狡诈的用兵方法,自家老爸竟然被人评为中国首创以“奇”的用兵的人,白仲又隐隐约约知道为什么了。

    很多人喜欢吹捧祖师爷多么伟大,但实际上祖师爷的伟大是在于发明创造了这样东西,而不是指他的操作水平多么牛逼多么犀利。

    扁鹊华陀就算重生到二十一世纪,不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也未必能比得上军医院的老中药。

    时代在进步,人类在发展,当年发明火药的人,肯定想不到后来的人类能用火药制作发动机上太空。

    阴谋诡计也是一样,早百来年前大家打仗还要提前下战书,互相排兵布阵等着对方来攻,绝不搞偷袭那一套;遇上政敌更是直接找刺客砍死,而且是以本人的名义找刺客,直爽又磊落、光明又正大,看得后世之人啼笑皆非。

    别人是什么心情,白仲不管。

    反正白仲看中国史书,感觉自己就是在看一部人类大脑的进化史,越到后世各种阴谋诡计越多,而往前人们越淳朴善良。

    曾经有一个帖子,叫“如果朱元璋穿越成秦始皇,他要怎么对付六国留下来的贵族?”,答曰,先搞个锦衣卫,然后几年之后大家就会发现,六国贵族们就会因为溺水、火灾、和人争风吃醋、一脚踩在冰上摔倒、走在路上被石头砸破头等莫名其妙的原因,全部都死光了。

    “在这方面,你还不如宅斗文的女主角!”白仲拍了拍嬴政的肩膀,用心的安慰道。

    搞这种阴谋,而且还是传出去肯定会身败名裂的阴谋,嬴政思来想去一番之后,发现手下里又聪明善解人意,又值得自己信任,似乎就只有白仲一人。

    白仲是个大坏蛋,身为一个大坏蛋,当然要以最残忍的方式登场,所以她果断的选在新年第一天去抄吕不韦的家。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则是,“阿政新年肯定要带阿宝和小贝参加宴会,你们父子父女三人在上面当其乐融融的一家人,我却只能……不但不能公开和你们的关系,甚至小心孩子不要叫错,我多伤心啊……呜呜……”。

    白仲从来不是一个会委屈自己的人,她不喜欢那种有什么委屈就自己忍着,然后脑补自己多伟大的人,所以有委屈,她就一定会说出来。

    白仲话都讲到了这份上,嬴政自然也不好意思强求,更何况直接在新年时去仇人家打砸抢什么的,这个设定一旦接受,其实也蛮带感的。

    没让白仲等多久,一身酒气,眼神微熏的吕不韦就已经匆匆到来,俨然是刚刚下了酒宴。

    “白仲见过文信侯。”白仲向吕不韦拱了拱手,开口说道。

    “原来是长平侯,不知长平侯到来有事见教?”吕不韦一脸不客气的说道。

    按吕不韦在秦国的资质,别说只是对白仲不客气,如果不是因为白仲是奉王而来,他闭门不见白仲都无人敢说一句,因而对他的不客气,室内其他人也没有太多意外。

    索性白仲也知道自己不怎么受欢迎,并没有多说二话,只是高举一卷王书,大声朗读道:“秦王政特书,文信侯多年来于国有功,寡人却无以慰藉。蜀中一带‘天府之国’之称,风景秀且美、气候湿润舒适……”

    在真实的历史上,嬴政是写了一封““你对秦国有何功劳?秦国封你在河南,食邑十万户。你对秦王有什么血缘关系?而号称仲父。你与家属都一概迁到蜀地去居住”而将吕不韦逼死。

    在这里,估计是知道吕不韦肯定会死在半路上,嬴政也不想再担个逼死功臣的恶名,又怕吕不韦死后,别人怀疑到自己头上,故而不但十分大方的在王书里,将吕不韦夸了一顿,还顺便将王书写成了《蜀中旅游指南》一文。

    不是黑四川重庆,虽然在二十一世纪巴蜀挺不错的,天府之国,美女如云,没事还能坐公交车在城市里体会爬山的感觉,美得就像画一样。

    但是在公元前二世纪,巴蜀是连鬼都不愿意去的地方,穷山恶水、刁民成群、深山老林、蛇虫鼠蚁,最主要的是还蛮夷成群。

    如果用现代的地理来比喻,从中原文明的发明地河南移居去巴蜀,就跟让你从丹麦、卢森堡之类福利超好的北欧国家,移民去非洲索马里一个感觉。

    唯一的优点大约就是风景特别好,天特别蓝,空气特别清新,然而这对让吕不韦心情好起来,并没有卵用。

    听完嬴政的《蜀中旅游指南》一文,吕不韦气得胡子都快掉光了,要不是打不过,他想和白仲拼了。

    魂淡!没见过这么欺负人的!

    吕不韦恨恨的说道:“一年多不见,大王真是长大了不少啊!”

    其实吕不韦更想说,大王变坏了,以前他可不会这么说的。

    “哈哈哈!没办法!文信侯走后,大王一力独撑朝政,可不是要就长大了。”白仲哈哈大笑一句,开始没口子夸吕不韦劳苦功高,为大秦有功什么的,将吕不韦夸得天花乱缀,直怀疑白仲是不是得了病。

    按理来说,嬴政现在恨自己恨得要死,而白仲身为他的贴身小跟班,几乎就代表嬴政的意识,他怎么可能这么夸自己?

    吕不韦略为有些狐疑的看着白仲,开口说道:“今日乃是新年,家中正在宴饮。长平侯既来了,不妨喝上一杯,如何?”

    “这个……好啊……”白仲沉默了一会,便答应了吕不韦的请求。

    “长平侯,请。”吕不韦做了一个手势。

    白仲跟在吕不韦身后,穿过几重庭院,来到吕不韦正举办新春酒宴之所在。

    一个巨大宽广的大厅里,满满当当的坐着好几百号人。

    见一身戎装的白仲跟在吕不韦身后进来,原来正喝酒聊天的众人,一下酒也不喝了、天也不聊了,原来醉倒的人也清醒了,全都傻愣愣的看着白仲。

    这几百号人,原来大多是吕不韦的门客,在咸阳居住了多年,因此……白仲,他们认识啊。

    就算没见过本人,咸阳城也到处都他的传说……关于“秦国第一美男子”的传说,以及是龙阳君比较好看还是长平侯比较帅气的八卦。

    当然,老秦人还是觉得长平侯比较帅气潇洒干净的,毕竟比起龙阳君那种出身寒酸,得位又不正当的人来说,长平侯将门虎子,年少从军,为人又开朗大方,帅气且元气,自然更得人喜爱。

    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长平侯和吕不韦他不是一挂的,他和大王才是一挂的。

    村长,这里有一只混入羊村的狼!

    白仲像是没感觉到周围人异样的目光,笑着向吕不韦说道:“文信侯这里好不热闹啊,看着竟然比咸阳宫宴会人还多一些。”

    “长平侯真会说笑,吕不韦现在只不过是一介平民,这里也不过是不韦的一些门客而已,又如何比得上咸阳宫的宴会呢?”吕不韦笑着解释道。

    白仲微微一笑,打趣道:“一定是文信侯这里的酒太醉人,所以我还没有喝,就已经醉了。”

    “如此说来,长平侯可是要多喝几杯。”吕不韦说着,欲将首座的位置让给白仲这个天子的使者。

    白仲连连摆手,只称“自己人微言情,虽是天子使者,却不敢在天子仲父之前失礼”。

    俩人为了个座位,唧唧歪歪谦让一阵之后,白仲终于以身强力壮胜出,将吕不韦强行按倒在座位上。

    喝酒、敬酒、谈笑,白仲只要愿意哄人,还是很会哄人的。

    在度过最初的尴尬之后,见吕不韦和白仲并没有吵起来,门客们也渐渐放开,开始痛饮。

    不少人甚至大着胆子向白仲敬酒,而白仲也来者不拒,只要有人敬,她必定满饮。

    现在正是新年的时候,诸国之间更无战事发生,人们唯一的大事就是庆祝新年,再加上让吕不韦迁居蜀中,也并非紧急公务。

    于是,白仲这一顿酒从早喝到晚,从晚喝到深夜,她是醉了醒,醒了再醉,最后被手下给抬去客房休息。

    要不是白景挡着,吕不韦说不定还得塞两小丫环来服侍。

    不但白仲本人是这样,就在白仲在吕不韦家中烂醉如泥之时,也有人吕府的家人敲开了驿馆的大门,给护送白仲来的那些秦兵送上酒肉。

    整个新年,整整三天,白仲在吕不韦家尝尽了各种美酒,且每天晚上都会醉得不省人事。

    到了第四天的一个深夜,数十个人影出现在吕不韦家的后院之中。

    “君侯,家中重要之物皆已运送出去。”

    “那好,我们今夜就动身,趁着那群秦人醉死在梦里,我们连夜冲出函谷关。”

    “君侯请放心,那酒里加了药,那群秦人喝了之后,至少两天不能起来,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出关了。”

    “嗯!那快走吧!”

    “可是君侯,为什么不让我……”说话之人以手为刀,比了一个砍人的姿势。

    “哎!嬴政待我不仁,我却不能待他不义。”

    “君侯如此高风亮节,谦谦君子,嬴政那小儿却忘恩负义,竟想将君侯迁入蜀中,简直是禽兽。幸好嬴政不识人才,却有人识人才。”

    “不要说了,还是快走吧。”    目前刚刚十一个月,已经学会了自己用小汤勺吃饭,而且性格十分高冷,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孩子,不像那边那个愚蠢的傻白甜,不但不会自己吃饭,甚至还是个四脚星人的秦阿宝,完全不知道自己只是想当个一个独立的大孩子,就会被奇怪的大人们脑补成这样。

    只见秦阿宝小朋友用汤勺在小碗里挑来挑去,然后挑出了一块他不爱吃,但是麻麻说“很有营养,所以必须要吃”的胡萝卜,看着正抱着蠢姐姐喂饭的嬴政,猛得一下站起来,举着小汤勺送到嬴政嘴边,“父……父……汪……次……”

    看着满勺的胡萝卜,再看着一惯高冷的儿子,此时满脸笑容的卖萌小模样,深谙儿子本性的嬴政瞬间无语了。

    但是这么高冷的儿子,都如此给脸的卖萌了,你个当粑粑的还好意思高冷吗?

    于是乎,嬴政只好含笑吃下了儿子进贡的胡萝卜。

    当嬴政将满口胡萝卜咽下肚子时,他只觉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不但嬴政哭了,坐在一旁的赵高也哭了。

    父爱真是伟大了,大王竟然连他最讨厌的胡萝卜都吃了,这可是白侯爷都没办成的事。

    见其势可为,秦阿宝又勺了一勺胡萝卜,送到嬴政面前,甜甜的说道:“父……汪再吃……”

    虽然吧,实际上秦阿宝和白仲乍不像小贝和嬴政那样十成十的相似,但美人总是相似的,虽然没有十分,也有三、五分共同之处,尤其是两人同样遗传自祖母唐姬的一双桃花眼,都是那么的多情又迷人。

    幸好嬴政和白仲本身就有亲戚关系,又有嬴婉姬在背后宣扬“当年我娘唐太后眼睛就生成这样,没想到我没得到我娘的桃花眼,却被我家仲儿和长公子得了。”

    除了相貌之外,两人在气质上更是有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共同之处。

    比如,秦阿宝和白仲一样,都比正常的同龄孩子要更聪明一些。

    “不对啊!我聪明是因为我是穿越的,我儿子怎么会那么聪明?你别告诉我,他也是穿越重生的?我接受不来啊!”

    在发现儿子除了身体发育比正常小孩子强,连智商也比一般小孩子高时,白仲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系统,为什么会这样?

    '中国去年月平均工资是四万多,你达到了没有?'

    我这不是为了让美帝放松对我大华夏的警惕性,所以才会一直致力于拉低我大华夏的各方面水准,以减少“中国危险论”吗?

    '好吧,那本系统就直截了当的说了吧……打个比方你两个孩子的各项数据加起来是五百,平均后是二百五,但实际上有一个会多一些,而另一个会少一些。'

    多的是多少?少的又是多少?你不会让我生了一个天才,又让我生了一个白痴吧?

    '那到不至于,只是系统帮你改良宝宝身体时,因为公子白是“秦二世”任务的目标人物,为了让寄主更顺利的完成任务,所以改良身体的时候,不自觉的多花了一点能量。而系统能免费帮宝宝改良身体的能量,又是有限额的,所以……'

    所以我家小贝小可怜就被平均了。

    对于白仲这话,系统如果有头,它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点头。

    '不过你也不太用担心,你女儿智力发育在一般宝宝里,还是平均水准以上的,前提是别和他弟比……'

    一般宝宝有个蛋蛋用啊!要是只有她一个人,或者弟弟也是个普通宝宝,小贝大约还能算是个聪明,但是好死不死有个天才弟弟……弟弟不但长得比自己好,人还比自己聪明……事事能把自己衬托成一坨狗屎!我家乖女儿日后可怎么活啊?她会不会自卑啊!

    '没事,你闺女比较傻!'

    你家闺女才比较傻呢!

    '那我换一个说法,你闺女和你儿子的情况吧……如果他们不是姐弟,他们就可以去演一出秦朝版的《一吻定情》了……天才少年直树和学啥啥不会的傻白甜湘琴妹……'

    有了系统的话打底,白仲认真观察了一下自家小贝,其实也不是那么蠢,正常儿童的发育,十一个月不会自己吃饭、不会走路、说话含糊不清,那都是正常,不是姐姐太蠢,都是弟弟太妖孽。

    不过没关系,只要自己和嬴政多疼疼她,让她的性子一直开朗下去,也就是了。

    等小贝再大一点,先选一些正常的小姑娘进宫陪她玩耍,一群笨蛋一起玩,然后再让她去看自家弟弟秒杀路人甲,这样她就不会觉得,不如弟弟聪明是因为自己笨了。

    至于拿别人家的孩子,给自己家的孩子当踮脚石,这个事是不是不太厚道?谁让龙凤胎是大王的儿女呢,有爹就是那么任性。

    你行,你也拼!

    因此,在秦阿宝的计谋之下,从来不吃胡萝卜的嬴政,吃下了整整一碗胡萝卜。

    “父汪……棒棒棒……”秦阿宝拍着手掌,一双桃花眼尽是浓浓笑意,果然高冷什么的,都是装出来的。

    嬴政嘴角含着笑,摸着秦阿宝的小脑袋,吐出三个怎么听都带着几分仇深苦大的字,“乖儿子!”

    秦小贝不明所以,见父王和弟弟都在笑,也傻乎乎的跟着拍掌笑,嘴里还“咿咿哦哦”的叫着。

    看着聪明伶俐的儿子,以及怀中可爱乖巧的女儿,嬴政心情大好,但又未免有些有遗憾。

    阿仲不在!

    不但不在自己身边,甚至还不在咸阳城。

    坏阿仲!明明答应回来陪寡人过生日的!

    此时,在遥远的洛阳城里,一身戎装的白仲,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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