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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姬闻声道:“凡事都有个万一,或许是因为当时赤野熊还没有来得及公布他的第二子,他的国家已经遭到灭国。”提到这儿,桥姬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遗憾。
窝国原本就是溪国的附属国,当时赤野熊本人也是溪国女王的大表哥,为人可谓忠心耿耿。可是最后却惨遭灭国,除了赤谦一人外,全家上下满门抄斩。
令人蹊跷的是,当时赤野熊武功盖世,是位大武师。虽然无法扭转灭国危机,可是携带家眷安全撤离却是搓搓有余的,可是结果却是满门抄斩,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这件事从发生以来,就是一件冤案,也是一件怪事。
可是正在桥姬疑惑的时候,天元子却摇了摇头。他叹了口气道:“我记得赤谦十五岁获得了‘天下第一剑’的冠军。到现在为止已经过了八个年头,这样算来他已有二十有三了。可是那名叫赤夕的青年看他年龄也不过一十九岁。这样算来,十五年前他也有四岁了。如果按照你的说法,那岂不是说,在灭国的前四个年头,赤野熊已经知道要灭国了。”
桥姬闻声,哑然。
而此时天元子已经摇着轮椅向桥姬驶去,他边摇边道:“无论他是不是赤谦的弟弟,现在都已经无所谓了。可是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年轻人未来绝对是个狠角色,仅凭一招,就能斩断卓非凡的手臂,我就敢断定他不知要比生死门门主武玄的儿子黑风强多少倍。”
桥姬的手已经握住了天元子轮椅上的推手。可是她听了天元子的话后,眼中还是闪过一丝呀色。
在南瞻部洲南部孤竹国,钟武国这一带有一句人人也知的俗语。“东南赐天宝,西北降神风。”(注:1)
这句俗语说的就是天赐,黑风二人,从这两句就足以看出二人都是天纵奇材,在这一带名声极高。
可是天元子今天说出的话,尽管并没有夸张,可是桥姬听了,难免还是有些吃惊。
“好了,别想了,时间已经不早,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各自休息去吧!”天元子看着他吃惊的脸,忽然笑了。
“大哥,我忽然想问你一个问题?”桥姬这时道。
“你说!”天元子的声音很柔和。
桥姬开口道:“大哥你觉得赤夕和戈登比起来,谁更优秀呢?”
他问出这句话时,天元子忽然楞了,他没有想到桥姬会问他这样的问题,他也没有将二人比较过。
可是他片刻就已经笑了。说出了桥姬至今都没有忘记的话。
“在我心中,戈登永远都是最优秀的,没有一个人可以超越他,绝对没有,因为他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东西。”
夜,真的已经很深。
注1:孤竹国位于钟武国偏东南方向。 戈登低头。
一颗龙眼大小,通体雪白的珠子滚到了他的脚下。珠子在斜阳下,微微泛着白光,煞是好看。
“这是?”戈登好奇,就将它捡起,托在了手掌上,细细审视。令他惊奇的是,珠子不仅泛着白光,还向周围散发着一股温凉之气。
“好像是个宝贝!”戈登沉吟一声,将它放到了嘴里,含了一下。
“呸——苦!”他吐了吐舌头,表情有点尴尬。
“算了?以后再研究它吧!”戈登将它藏在了靴子里,又从地上捡起两粒盐粒儿,放到了嘴里,含了含,吐了出来。
“不行,天已经快黑了,我得赶快找一个露宿之地。”
戈登看了看地上的骆驼,在地上挖了个坑,将骆驼的残尸埋了。沙漠如此寂寞,一路上骆驼也陪了他三天三夜。而他又是一个多情的人,说什么也不会让它丢在这里,让野兽吃了。
埋好后,他将骆驼身上包袱背在了自己身上,大步向前走去。
他走后,这里又恢复了死寂,时间都仿佛静止。
可是,片刻这里的大地又在颤动,突然一头狰狞的蛇形猛兽从盐层下面探首出来。它嘴里正在嚼着碎肉,从骆驼残尸上面扯下来的碎肉。
今天是新月初一,半痕新月,斜挂在西北角上,将白色沙漠照的熠熠生辉。
白茫茫的沙漠中,矗立着一个状如蘑菇的巨大盖子,这是风力形成的风蚀蘑菇。
巨大的蘑菇顶,不仅平滑,而且还很大,大的至少能躺下十个人。可惜的是,此时上面只躺着一个。一个一动也不动的人。
是戈登。
他原本还发愁地上猛兽太多,无法安心睡觉。不了,走着走着,突然他就看到了这么块儿宝地,当时,他想都没想,扛着包袱就向这儿跑来了。
此时的他,正舒舒服服地躺在上面,仰望着星空。
沙漠晚上很冷,可他还是敞着胸膛。漆黑的眸子望着漫天的星星,一动不动。
他想起了若紫,因为他手里攥着的正是若紫给他的手绢。除了他两个姐姐以外,她是第一个真正对他好的女孩,他忘不了她。
三五夜中新月色,二千里外故人心。
狼城。
天狼堡。
精致小屋。
若紫倚着窗子,望着天上的新月,怔怔出神。这时一名丫头过来,将一件衣服轻轻的披在了她的身上。
“小姐,您又在想戈公子了。”丫头抿嘴笑道。
“那个笨蛋有什么好想的,我才不想他呢?”若紫回头看了他一眼,反驳道。
“小姐您骗不了我。”丫头嗤嗤笑道,“您的心思已经都写在脸上了。”
“是吗?”若紫忽然黯然,理了理头发。
丫头咯咯笑了。
“丫头,又在胡说了!”若紫忽然醒悟,笑骂道,她伸出玉手在丫头的身上狠狠地拧了一把。
“哦呦,痛死我了。”丫头用手拦着若紫,笑着求饶道。“小姐饶了我吧!”
“看你以后敢不敢再猜我心思了。”若紫拖着裙子,不依不饶。绝美的容颜,令人惊艳。
“小姐,饶了我吧!”
“我再也不敢了。”
满屋子,欢声笑语。
天狼堡。
大殿。
天色已经不早,可是里面却还亮着灯,看来里面还有人在谈论公务。
殿上只有三位。
一名是天元子,令一名是桥姬,还有一名,还没来得及脱掉夜行衣。看来是刚到的探子,正在汇报着紧急情报。
天元子正坐在轮椅上,他请夜行人就坐。夜行人推脱了两下,还是坐下了。
“说吧,那人的身份查出来了没有?”他人刚坐下,天元子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只查出一点儿。”夜行人慌忙道。
“一点儿?”天元子眉头皱了皱道,手指敲了敲桌子。
“那人叫赤夕,几个月前才出道,之前江湖上根本就没有这个名字,他的名声是近几个月才响亮的。”
“就这些?”天元子很不满意,“你就没有查出他以前是干什么的。”
夜行人道:“他是个孤儿,也是个浪子。”
天元子道:“他是修道者?”
夜行人道:“没错,他修的是‘剑道’。”
天元子道:“他的剑法如何?”
夜行人道:“自出道以来,还没有败过。”
天元子道:“他使的是何剑”
夜行人道:“他的剑叫‘焚炎剑’。”
天元子道:“修的是剑道火系。”
夜行人摇了摇头道:“他的剑法诡异的很,也不完全是火道之剑,尤其爱使一套拜月剑法”
天元子沉吟一声,忽然问道:“奇剑百豪榜上可有这把剑的名字?”
夜行人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并没有”他又接着道:“人是新人,剑当然也是新剑。奇剑百豪榜只排名剑,一把初出茅庐的新剑,当然不可能有它的位置。”
天元子也叹了口气道:“那他上次的目的?”
夜行人道:“很简单!”
天元子道:“哦?”
夜行人道:“他的目的很容易想到,那就是在奇剑百豪榜上给他的剑一个应得的位置,作为剑的主人,当然要给他的剑一个公道。”
“好一个公道!”天元子忽然笑道,“恐怕他的野心远远不止这些。”
夜行人道:“他的野心到底有多大,恐怕谁也说不清楚。”可他又叹了一口气接着道:“不过,我知道的是,他确实击败了卓非凡。”
天元子吃了一惊道:“难道谣言是真的?”他怎能不吃惊?“一剑破天”卓非凡二十年前就已成名,一把‘破天剑’更是使得出神入化,剑法之妙早已不在‘神机剑’杨坤之下。
他在钟武国所创的剑宗,势力范围丝毫不下正如日中天的生死门。
可是就是这样的高手,半个月前竟然败给了一名叫赤夕的晚辈。他不仅被打败,而且还被斩去一条手臂,致使他这辈子再也无法使剑。
这件事不出几天,已经闹得沸沸扬扬,震惊了不少人。天元子虽然听说了,但他却始终不相信。
可是事情到了现在,竟是真的,你说他能不震惊吗?
“千真万确!”夜行人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天元子的表情,他接着道,“不但败了,而且败得相当彻底。只用了一招。”他伸出一只手指,比划着。
“一招他便败了?”天元子大骇。
“是!!”
“他的‘一剑破天’难道没有使出来?”
“没有!”
“他轻敌了?”
“不是他轻敌,是他压根就没有机会使出来。”
“他后出手的?”天元子已经越来越惊讶了。
“不是,相反,他是第一个出手的。”夜行人一字字道,“可是虽然他是第一个出手的,但他却还拔出剑,手臂已经被削掉了。然后那人留下一句话,扭头就走,至始至终没有再说一句话,也没有一个人敢上去拦他。”
“好快的剑!”天元子长叹一口气,感叹道。“一剑破天”卓非凡的出手,他看过。很快!在南瞻部洲足以排进前十,可是在赤夕面前,却连出手机会都没有。
奇剑百豪榜上,破天剑排二十七,一千年前破天道人所配之剑。破天道人死后,后来的传人,再无人能将这把剑发扬光大了。后来几经周转,最后才到了卓非凡的手里。可是天元子知道虽然此剑在杨坤‘神机剑’之下,但是卓非凡绝不在杨坤之下。
剑的强弱,决定与人。
想到这儿, 他又忽然道:“他留下的那句话是啥?”
“连我都胜不了,你也配做他的对手!”夜行人尽量模仿听来的语气,向天元子复述。
“连我都胜不了,你也配做他的对手!”天元子沉吟一声,接着道,“你确定此话出自他口,没有经过别人的润色。”
“我很确定,为了打听出这点消息,你不知道我花了多大力气。”
天元子点了点头,他相信他。
“这个‘他’到底指的是谁呢?”天元子敲着桌子,忽然问道。
“这个我不清楚!”
“嗯!”天元子点了点头道,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说,如果四弟活着的话,他会败给他吗?”
夜行人苦笑一声道:“堡主,这个问题我相信你一定心中有数,我只想说的是,我说的就是你心里想的。”
天元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好吧!我已经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一个闪现,他就消失了。
夜行人,来如风,去也如风。 骄阳似火,大漠如血。
戈登已在沙漠中。
这里的沙漠,奇特得很。它既不是白色的,也不是黑色的,更不是那种普普通通的土黄色。它是血红色的,红的像血,人走在里面,脸都会被映成红色。
此时正是日中,戈登已经在沙漠里走了三天了。他骑得是一匹骆驼。
骆驼是他在靠近沙漠边上的一家驿站,用他的马换的,那家老板说他会好好照顾这匹马的。
三天的暴晒,即使是戈登这样的铁人,都难免有点吃不消。可是偏偏就是有一些动物就是不怕这些,一路上他遇到不少想吃他的怪物,可结果反而被他吃了。
他现在赤膊上身,全身黝黑,大汗淋漓。他闭着眼睛,两只手掌各托着一个蛋黄,他在烤鸡蛋饼。他的左肩、右肩各搭着一只钳子,这是他从一只想吃他的蝎子身上扯下来的。
老实说,戈登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蝎子,也没有见过蝎子竟会有那么硬的壳。要是放在平时,他绝对会拿来好好研究一番,可现在他却只能拿来填饱肚子了。
这时他眼睛忽然睁开了。
因为鸡蛋饼已经烤熟了。他眯着眼镜只看了一下,就摇起头来。他烤的并不完美,有一张甚至被他烤焦了。
他比较了一下,将一张没有烤焦的蛋饼,凑到了骆驼的嘴边。骆驼打了个响鼻,摇头晃脑,不乐意。
戈登只好将两个蛋饼都吃了,他又将肩上的钳肉给它吃,它也不吃。戈登惊得目瞪口呆。
对于这个大家伙这两天他实在是佩服之极,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它一点事都没有。他可不行,他隔一小会儿不喝水,就要渴的要死,隔一小会不吃,就要饿的要命。
驿站的老板说过,沙漠不是很大,走三天,肯定就能见到魔鬼域,见到魔鬼域,也就是自己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离溪国也就不远了。
可是现在三天已经过去了,可是他连一个影子都没有见到。所以他不得不怀疑自己的方向已经偏了。
在沙漠里如果方向偏了,那可是要命的事,可戈登却毫不在意,只要他的包里还有一瓶水,一罐牛奶,他就不担心,他就是那种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
不管方向正不正确,只要骆驼在走就行。茫茫的沙漠,他唯一头痛的就是自己下脚走路。
“骆驼呦,骆驼!”戈登骑在驼峰上,撕着蝎肉哼哼着。
“咦——”
突然情况好像有些不妙了,因为骆驼死活都不往前走了。
戈登纳闷,他将没吃完的两个钳子装到了包袱里。眺望了一下,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前面的沙漠晶莹如雪,泛着白光,是一片白色沙漠。红沙里面镶白漠,这气派,好不壮美,波澜壮阔,美得令人窒息。戈登顿时心醉神池,忍不住要进去一探究竟。
白色沙漠不是很大,方圆五十里,晶莹如雪,构成它们的不是沙子,而是盐晶。
传说四万年前,这里是史前巨湖雷泽的一部分,之后气候变化,湖水干涸,剩下两个湖,一大一小。小的就是魔鬼域,大的是西部超大漠‘死亡之海’。
可是这里虽是丰富的盐源,可没有任何人来这里采盐,因为从这里进去的人,很少有人能活着出来的。
戈登虽不例外。
但他却是个莽夫。
他已走进,既然碰到了,不进去,除非他是傻子。
骄阳,白雪。
戈登走在白漠中,白漠中也只有戈登,还有一只骆驼。
地上白骨铮铮,每隔一段距离,就会出现一块枯骨。骆驼宽厚的脚掌踩在盐晶上发出‘咯咯’的响声。
“哇!好美!”
雪白的世界,戈登四处打量着。他的眼睛是半眯着的,反光太强烈了,睁开眼的话,能把人弄瞎。
这里没有任何生命迹象,有的只是死寂。
“喂,有人吗?”戈登忽然大喊了一声,尾音拖得很长。
“没人的话,我就进来了。”戈登喃喃道。毕竟这片雪白的沙漠,已经好多年没有人来过了,可是如果他进去的话,就会留下一行骆驼印,破坏了这一尘不染的白色世界。想到这儿,他心里难免有些愧疚。
苍凉的大漠,苍凉的人。苍凉的大漠也许正如苍凉的人一样,肯定有着苍凉的故事。
残阳,白雪。
现在已经黄昏,戈登在沙漠中走的很慢。一路上他非但没有遇到来吃他的猛兽,反而是出奇的安静。
安静的他想打个盹。于是他放松了,放松的时候,也就是麻烦要来了。
“不好!这里的沙漠有些诡异。”戈登忽然心下一惊,眉头就已经皱成了疙瘩。
前面有一处突出的沙丘,竟在移动,移动的方向是他这里,速度快的惊人。
大地在颤动,地上的盐晶也在微微跳动。
骆驼不是马儿,它可跑不快。戈登面色一沉, 飞身而起,对着那沙丘狠狠地砸了下去。
“轰——”
地下传来急促的嘶嘶声,戈登感到就像砸在一块铁板上,反弹了出去。他空翻两下,稳稳地落在了地上,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藏在沙丘里面的怪物,已经露出了原貌。这是一只通体雪白的巨大蜘蛛。狰狞的獠牙,坚硬的壳甲,四双猩红的眼睛似有灵性,像一把蘸了油漆的刷子,在他的身上刷来刷去。
“蜘蛛!”戈登吃惊的张大的嘴巴。他现在明白了,为什么来这里的人都有去无回,原来地下藏着怪物。
他盯着这只通体雪白的蜘蛛,不敢有丝毫大意。
蜘蛛猩红的眼,也盯着戈登,突然它的獠牙像两边一撇,吐出一股浓白的蛛丝来。
“还会吐丝!”戈登心下一惊,忙躲开了。对手身份不明,他可不想硬接。
“嗤——”
凡是被蛛丝覆盖的地方,都发出了嗤嗤的响声,盐晶迅速融化。很快就出现了一个大坑。
盐与酸是很不容易反应的,只有在很少数情况下,才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