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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飞点了点头说:“是啊是啊,我们家很远的,在西区。”
我当时快要吐血了,心里大喊着“ABC,ABC”,表面上还装着冷静说:“警察叔叔,你也知道,西区很远的,骑车过去都要二十分钟,是不是?”
那个警察果然很聪明,他一皱眉头,说:“你们说的话前言不搭后语,一定是在说谎!”
这下没辙了,即使能和这个警察说清楚我们不是嫌疑犯,那也得到通报学校、通报家长的时候了。
我悄悄对小飞说:“我喊三下,咱们一起往外跑,一定要快,不然就死定了!”
当时我们就在网吧门口,那个警察审问我们的同时也在审问其他在网吧通宵上网的人,有点应接不暇,如果把握好机会,是可以跑掉的,如果跑不掉,就更说不清了。
然后我开始轻轻地数:“1……2……”
门外的冷风簌簌地吹进来,似乎还夹杂着雪花。
下雪了吗?我记得晚上和小飞来网吧的时候没有看到有下雪的迹象。
但是,冬天的天气,说变就变,谁知道呢?
我看了那个警察最后一眼,确定他没有看着我们,一声“3”从嘴里轻轻吐出。
我和小飞顿时撒开腿便跑,不消一秒钟就齐齐冲出了门外,马上就听到后面有人喊:“有两个小孩跑了,快追!”
我和小飞加快了速度,外面果然下着雪,我们就像是雪地里的两只兔子,为了逃避猎人的追捕,拼了命地往前跑。
身后时而有警车的声音,时而有人骂骂咧咧,我和小飞始终不敢回头,目标只有一个:前方。
不知跑了多久,身后终于没有了声音,我们这才停下来,粗粗地喘着气看着对方,然后嘲笑对方的狼狈样子。
笑完之后才发现一个问题,我们这是在哪儿?要是回家,得走多长时间?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发现身边就是一个网吧,于是就进去了。
我们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莽汉,也是在那个时候建立的友情。
生活就是这样,看上去似乎一潭死水不起丝毫波澜,却没有人能预料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可能买了一张彩票就中了五百万,也可能刚出门就被宝马车撞死。
当然,有时候我也会想,宝马车下死,做鬼也风流啊!虽说我的要求低了点,总好过被自行车撞死不是?
我不是悲观主义者,也不是乐观主义者,做事之前,我会把最好的结果和最坏的结果通通在脑袋里罗列出来,然后做好“最好”或者“最坏”的心理准备。
而小飞不同,他和小波都属于急性子,如果和谁闹了点别扭,根本不考虑什么,直接将对方一顿海扁,然后再考虑后果,可惜这个时候已经晚了,高中的时候因为小飞乱打架,我不知道赔了多少冤枉钱进去……
现在他去了新的学校,不同以往了,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毕竟是本地人,可以不用顾虑什么,如果到了外地还像高中时那样嚣张跋扈的话,铁定是要吃亏的。
我问他:“现在去了新学校,还和人家打架吗?”
小飞叹了口气说:“什么破学校,我不去了。”
我诧异地问:“为什么?”
小飞,我的好兄弟(2)
小飞脱了鞋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说:“刚去第一天,我就把宿舍里一个看不顺眼的小子揍了一顿,谁知道他在学校外面有人……”
“那你吃亏了没?”
“到现在还没有,好几次他们快堵住我了,幸亏我跑得快……”
“那你现在怎么办?”
“没事,我看他们和我宿舍那个小子也不是什么太深的交情,要真想打我的话早就把我打了,估计就是想多勒索那小子几顿饭,才迟迟没有对我下手。我回来躲几天,等他们把这事抛到脑后,我就可以回去了。”
“那你怎么和你妈交代?”
“我和我妈说我是回来写论文的。”
我诧异地说:“大一就写论文?”
小飞冲我做了个“嘘”的动作,说:“你小声点,别让我妈听到了,我妈又不知道!”
我点了点头,意思是说明白明白。
“说了这么久了,你还没说说你的情况呢。”小飞问我。
我就知道,等我问完小飞学校的情况,他一定就会问我学校的情况,到那个时候,我再提到毛毛虫,就有点水到渠成之意了。
有时候我觉得我该去做个记者,做访谈节目的时候我一步一步给对方下套,让他不知不觉就把我想听到的话说出口了。
我先是和小飞胡乱扯了一阵,比如说文学社的那几个目中无人自以为是实际上败絮其中无趣透顶的垃圾,比如说军训时那几个毫无素质满口脏话的狗屁教官,绕了一大堆,我终于假装不经意地提到了毛毛虫:“哎,小飞,我们学校有个女痞子,叫毛毛虫,小波说她是你们的妹妹,是真的吗?”
小飞沉思了一会儿,说:“是有这么一个妹妹,不过在很小的时候我们两家就已经断绝关系了。”
我知道,这关键的一刻,来临了。
就这样一直往下走(1)
“那你还记得,你们两家是因为什么断绝关系的吗?”
小飞皱了皱眉头说:“我也不知道啊,可能是亲戚关系太远吧。”
“那你有没有想过,这个人可能是你的亲生妹妹呢?”
我一急,就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小飞哈哈大笑了起来,躺在床上打着滚,一边笑一边说:“石涛啊石涛,你可真会想象,你怎么不去写小说啊,还能赚钱呢。”
我正准备说我已经有这个打算了,但又觉得似乎和现在的话题不符,于是又说:“你不相信我是不是?那好,我给你说说我听到的消息……”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啪的一声,似乎是盘子摔碎的声音,小飞慌忙躺在床上,盖好被子,轻声说:“是不是我妈刚才在门外听我们说话,她要是知道我是旷课回来的,非把我揍死不可!我先装睡了,你自己玩吧!”然后也打起了呼噜。
小飞的妈妈在门外偷听?不太可能吧。我站起身来,看了看小波,嘴里的袜子似乎已经被口水全部浸湿了,我好心地帮他拿出来,又帮他换了一条,这才走了。
“石涛。”
我刚走到门口,就听到有人在叫我,我扭头一看,是小飞的母亲。
“伯母,您好,有事吗?”
小飞的母亲看着我,淡淡地说:“你跟我来。”然后转身走进了她的卧室。
我意识到小飞的母亲可能有话要说,于是就跟了进去。
进了卧室,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窗户上醒目的红色窗帘,不禁又让我想起了做过无数次的春梦……
小飞母亲坐在床边,我以为她会让我也坐下,谁知她什么话也没有说,仿佛要审问犯人一样,我只好站着一动也不动。
实际上我已经意识到了小飞母亲要说什么事,刚才在小飞卧室的时候,就听到小飞母亲在门外不小心将盘子摔碎的声音,极有可能是故意打断我,不想让我继续说下去。
我基本上已经肯定,毛毛虫一定就是小飞的亲生妹妹,否则,小飞母亲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我现在有点后悔这么冒失地就来问小飞这件事,如果小飞不知道,而我又不小心说漏了嘴,岂不是给小飞家里带来了麻烦?
想到这儿,我有点不好意思了,为了避免尴尬,我先开口说:“伯母……”
小飞母亲面无表情地说:“你都知道些什么?”
刚才我还不是很肯定,但是现在,我完全肯定了。
“嗯……只是知道毛毛虫家是伯母家的远房亲戚。”
小飞母亲点了点头说:“知道这个就可以了,不要再往下深究了,否则,对我们两家都不好,你明白吗?”
我点了点头说:“知道了,伯母。”
小飞母亲用手捏了一下头说:“我有点头晕,你先出去吧。”
我又点了点头,把门带上,然后就出去了。
我感慨万千地出了小飞家,意外地知道了一个秘密,不知道是喜还是忧?
从那天之后,我的生活似乎有了一些变化,或许是我的心理有了一些变化,我看到毛毛虫的时候,总觉得她很可怜,心里就会一阵一阵地痛,尽管她脸上永远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小波再和我说毛毛虫的坏话并且问我最近有没有和她联系的时候,我总是笑笑不答。
生活似乎再一次陷入平静。自从那天在迪厅女厕所虫对我说了那句“我们这是最后一次了好吗”之后,果然,她再也没来找过我。而我也显得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有些眷恋原先的平静生活,不想再和谁有过多的牵扯了,尤其是和这两个女痞子,我有时候会觉得,和她们认识,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平时很少能见到虫,只有在文学社开会的时候,或者和莎一起出去玩的时候,才能偶尔见到她一次。她要么是默不作声,要么就是和莎聊得很开心,从来没有答理过我。
只有一次她们聊天的时候我插上了嘴,那天下了晚自习,我们三个一起去吃饭,途中莎问虫:“那个在舞厅被你打的男人最后怎么样了?”
“能怎么样,他给了我五百块钱了事。”虫淡淡地说。
我好奇地问:“你打了他,怎么他还给你钱?”
刚问完,虫就瞪了我一眼,我也就没有再问下去。
也就是那次之后,我尽量避免三个人同时在一起,很尴尬,就连莎都问我:“你为什么不和虫妹说话呢?”我心里大喊冤枉啊,是她不和我说话,但嘴上还是说:“和她有什么好说的,我只想和你一个人说话。”莎就会笑得很开心,然后骂我讨厌。
女人,有时候也挺好哄的。
就这样一直往下走(2)
我想,虫是动真格的了,她说“最后一次”果然是最后一次,但是我到现在还没有弄明白原因,也懒得去弄明白,她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有时候刻意去寻找一样东西,反而找不到;而若你越不把它放在心上,它反而会在你面前出现。
就这样一直往下走吧,顺其自然,我累了。
我知道,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的。
与此同时,我看到死人妖和毛毛虫接近的时间越来越少,似乎不在一起了。
过了几天我才听说,死人妖有一天晚上在回家的路上被一群人无缘无故地揍了一顿,原因不明。那群人似乎还对死人妖说了些什么,导致他再也不敢和毛毛虫在一起了。
当然,这仅仅是我的猜测,虫把他甩了也说不定。这两种猜测都让我暗爽了一阵。
很久之后,在虫给我的信上,我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石涛,我不得不离开你。马良如果知道我和你走得太近,会找你的麻烦,最好的办法就是,我另外找一个替身,瞒过马良的眼睛,这样的话,你就安全了!果然,不到几天,社长就被马良的小弟们揍了一顿。石涛,这一切,我没有办法告诉你,也不能告诉你。给你写了很多很多的信,发现你通通没有回过,证明你根本不会去开电子邮箱。这样正好,我可以给你随心所欲地写信,说说隐藏在自己心底的秘密,顺便安抚一下自己愧疚的心……”
我看着毛毛虫这些用心写的文字时,心里的痛就像河流一样奔腾不息……
我信,我等你(1)
如果说在学校里还能偶尔见到一次虫的话,莎就显得更加神出鬼没了,只要她的手机一关,网吧里也没有她的影子,我基本上就和她失去联系了。
然后过一段时间她又会突然跳出来,给我打电话叫我出去,我兴高采烈地出去之后,才发现是她没钱吃饭了,叫我接济一下。
虽然被她这么利用感觉很不爽,但是我看着她像小猪一样狼吞虎咽地吃完饭之后冲着我笑时,又会觉得很幸福。或许是让我想起前女友了吧,记得和前女友在一起的时候,每当下了晚自习,我就会带她去学校附近的烧烤摊上吃东西,她吃完之后就是那样冲着我笑,天上的星星啊,总是格外的亮……
有一次我问她:“你刚出来的那天,为什么要和我分手呢?”
“不是你要和我分手吗?怎么成了我和你分手了?”
我马上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但后来想算了,毕竟已经过去了。
与此同时,我和心灵守望仍然保持着联系。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在我面前频频提起我的前女友,慢慢我也就习惯了,后来直接无视。
当然,他也对莎和虫感兴趣,总是让我报道近况,他说:我个人认为,这个莎是不错的。
我轻轻抚摩着键盘,心里想着,其实我更喜欢和虫在一起的感觉。
接下来就是忙诗歌朗诵大赛的事情,主持人已经选好,两男两女,却迟迟不见通知排练,他们无所谓,我就更无所谓了,我向来好懒成性。
除了担任主持人,我也参加了诗歌朗诵的比赛,得不得奖无所谓,重在参与嘛。
终于,到了预赛的前一天,毛毛虫才把我们几个主持人召集在一起,给了我们每人一张稿子,说:“这就是你们开幕式的台词,回去好好看看,不用背,咱们明天上去照着念就行。”
我们三人:“……”
我晚上回去看了看台词,觉得挺不错的,能写出这样句子的人文采确实不错,我是自认比不上的。
可是后来看了《武林外传》中的一段经典台词,我才知道,原来全中国的开幕式台词都是这么说的。
《武林外传》里那段经典台词是:“浩瀚苍穹,孕育了我们的历史与文明;岁月如梭,造就了我们的勤劳和善良。在这片晴朗的天空下,我们吟咏歌唱;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我们自由翱翔!”
我记得我念的是第三句:“在这片晴朗的天空下;我们吟咏歌唱……”
到了第二天,我给莎发短信,希望她能来为我加油,结果直到预赛结束,她也没来。
好在我已经习惯,了解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特性,也没有过多沮丧。
预赛的时候我临时朗诵了一首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就轻轻松松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了决赛。
虫表现得很好,我看着她在台上露出干净的笑容说“请各位评委亮分”的时候,我曾经一度产生幻觉:打架时穷凶极恶的她,不过都是我的梦境而已,这么温柔的一个女孩,怎么可能下手那么狠?
另外两个主持人表现得也都很好,看来老师确实精挑细选。
不知不觉中,我就站在了自认为是“前辈”的位置上,对那些从来没参加过类似活动的人指手画脚,告诉他们该怎么做怎么做,过了一段时间,我才觉得自己的行为过于嚣张,而且过于荒唐。
和他们说要是有用的话,谁都能当第一名了,所以,我再看到有人一边朗诵一边挖鼻孔的时候,就闭上眼睛假寐,眼不见为净了。
不过我没想到,那个一边挖鼻屎一边朗诵的人也能进决赛。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以前在403教室讲CS的终极奥义,后来被虫揍了一顿,满脸痘痘的猥琐男,好像叫什么“萝卜”……看来我们学校是真的没人了。
他对我构不成什么威胁,所以撇开他不谈。这场预赛最大的收获是:让我知道了文学社里果然是鱼龙混杂,不,是鱼虾混杂。
当然,我也没有因此而掉以轻心,我把徐涛先生朗诵的《再别康桥》拷贝到了MP3里,时时刻刻都听着,熟悉语气,熟悉音乐背景。
决赛是在一个月后,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有足够的把握将徐涛先生朗诵诗歌的语气模仿得惟妙惟肖。
在这期间,天气越来越冷了,树上的叶子掉得差不多了,任凭北风如何肆虐地吹,也不肯再落下来半片。
我是近视眼,看不清楚树上到底还有没有叶子,但是我知道,骑车出来的时候如果不戴手套,手就会冻得失去知觉。
街上肯出来溜达的情侣也越来越少,锦绣园似乎变成了一处荒凉之地,我偶尔去那里看看星星,然后在昏黄的路灯下吐出白气用手拨弄着自娱自乐。
即使这样,老天还迟迟不肯下雪。
我信,我等你(2)
我和莎还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联系,有时候她会突然发来短消息:天冷了,注意身体!
我心里也会一阵感动,给她回过去说:你也是啊!
然后她再回:今天晚上请我吃饭好吗?
我:……
虽然这样,但我也知道,莎不到山穷水尽特别为难之时,是不会来找我的,她是个倔犟的女孩子,这从她和她哥哥说话时的语气就能看出来。
所以,我还是比较愿意和她在一起的,看着她似乎好几天没吃过饭一样狼吞虎咽,心里就会更加心疼,就在她耳边轻轻说:“真的,让我来养你,好吗?”
她正吃饭的手就会突然停下来,眼睛看着面前的菜一动也不动。
我马上慌了,说:“你别这样,我不说了还不行吗?”
这时候我就看到,她眼睛里有几滴泪滑落到了面前的菜里。
她又开始狼吞虎咽起来,呜咽着说:“你真讨厌,为什么要点这么辣的菜……”
我轻轻拉着她的手,什么话也没说。我能说什么?
吃完饭后,我对她说:“上次我诗歌朗诵预赛,你为什么没来?”
“那时候还在打工,老板不肯放我……”
我心疼地把她拥入怀中,却许不下任何诺言。
莎又说:“我已经和虫妹打听了你们决赛的日期,到时候我一定去,你相信我,行吗?”
“我信,我等你。”然后我将她抱得更紧,我不想让她看到,我脸上不小心滴下的泪水……
莎的回忆——初识(1)
我托朋友帮忙,终于辗转打听到莎在一家饭店工作,负责端盘子,从早晨七点到晚上十二点,基本上没有休息时间,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可以放松一下,一个月的工资是三百块钱。
那个饭店不远,就在市场的北边,在一个周末的上午,我专程去看了看她,不过没有打扰她,我站在饭店的窗户外面看着她在里面忙进忙出,对每一个客人微笑着打招呼。
阳光蜿蜒盘曲着从各个角度照在她的脸上,明晃晃的笑容刺得我想哭。
从那天起,我开始每天联系她,从网上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