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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开口,我才知道他是那个打电话的人。
很毒的阳光,我用手遮着头,我说你快说,我的皮肤受不了晒。
他说,我找你来,还是要租房子,而且,就想租半个月。
真是有病,我转身想走,他叫住我,他说,我有特殊情况,我媳妇和孩子要从乡下来,我一直告诉她们我住的房子特别好,有电话电视,还有空调和洗衣机,她们从来没用过这些,她们只来半个月就走,我想,你如果能租给我,我就太感谢了,我自己是不用住这么好的房子的,其实,我就是想让她们娘俩知道,我在城里过得不错……
我愣住了,只觉得心里忽然酸酸的,这个男人,如此难看,在城里奔波着,想必乡下是有老婆孩子惦记着,想必他打电话告诉她们,我在城里好着呢,和城里人一样,也住楼房,家里什么都有了,你们来住段时间吧,他这样说,是为了让她们高兴,但没有想到她们会真来,他出租这半个月,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妻知道,他过得很好……
你是做什么的?你住在哪儿?
我啊,擦鞋,火车站擦鞋的,我腿脚不方便,能干些什么呢?我住浴池,大众浴池,晚上去帮他们看门,然后让我免费住。
我能想象那脏兮兮乱哄哄的大众浴池,怕是很晚了,他送走最后一个客人才能入睡吧,可是他和妻子说,我住得好着呢。
没有再问,我把钥匙给了他,他说,这是四百块钱,您收着。
我摆了摆手,算我送你个人情,半个月之后我再出租吧。
那哪行?他极力要给我钱,那四百块钱,崭新的,他说,是用一块一块的钱从银行刚换来的,因为给人家一大堆零钱毕竟不好。我能想象,那四百块钱,是一大堆一块的钱,擦鞋挣来的,一块一块的,脏的黑的,这样的小细节,他都替别人想到了。
交给他钥匙的时候,他笑了,露出很黄的牙,我带他去了我的房子,他看了又看,一直说,真好,真好。
他的妻子终于来了,一个黑胖黑胖的女人,嗓门很大,我把自己不穿的衣服给她送去,她说,城里人原来这么好,孩子小黑,十多岁,不爱喊人,他说,喊姑姑。他给妻子介绍我,我的老客户,咱房东,老上我这里擦鞋。
半个月后,他老婆孩子走了,去还我钥匙的时候说,我媳妇说这半个月在天堂里一样呢,我得拼命攒钱,争取有一天在城里能买上房子,让她住上这样的房子。
我笑着说,其实,你给她的,就是天堂呢。
他送了好多家乡的土特产给我,小米、苞米……还四处找我的鞋,非要给我擦鞋不行,他说,就这点能耐,不知道怎么报答你。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即使最寂寞的角落,也会有爱情的阳光,有爱情的地方,到处都会是天堂。
亲爱的戒指
一向不喜欢戒指。因为它被赋予了太多含义,里面的承诺和爱情太多,沉重到不能呼吸,而那些钻石戒指的广告铺天盖地,没有一个饰物有这样深刻的内涵,把爱逼到没有退路,把男人逼到没有退路,仿佛没有戒指就没有爱情,完全地形式化,陷入形而上学的结局。
我不愿意。所以,宁肯赤裸着手,不肯戴戒指。
很少有女子不戴戒指。年轻的女孩子,没有爱情,也有戒指,因为心中向往着爱情,总想有一个男人为自己的手指戴上那圆圆的小圈,仿佛真的会圈住一生,其实如果爱情能用一个东西圈住,我哪去管它价值连城?
总是为女孩子们感到悲情,为什么,非要让男人给一个这样的承诺?为什么,对爱情的信心这样单薄,薄到如纸,一捅就破,所以,要一枚最坚硬的东西来平衡,不管爱不爱,只要有一枚男人的戒指,便会和这个人天荒地老一样。
多么悲情的女人。爱情岂是一枚小小的戒指能圈住的?但是,大多的女人都希望有一个男人,送自己小小的戒指,哪怕是银的、铜的、草的……只要是戒指,便会满心芬芳。
所以,当说自己不喜欢戒指时,他大吃一惊。
很少有女人像你啊。他说,这么不在乎爱情?我笑着说,爱情与戒指无关,有了爱情,没有戒指照样有;没有爱情,再有十枚戒指也是枉然。
但是,当他把那刻着我的名字雕着玫瑰花的戒指送到我手上,心,还是有柔软的痛,我能说,我不喜欢?我不感动?
修长的手上,终于有了一枚戒指,因为是心爱的人送的,所以,分外小心。
原来,我的不喜欢竟然是道貌岸然,心底里,我盼望着这样一枚亲爱的戒指,戴在我的手上。
常常会一个人盯着那枚玫瑰花的戒指发呆,只是一枚小小的银戒指,他说,有了钱,我会给你买铂金的戒指,我希望,一生一世,你只戴我一个人的戒指。
当然喜欢。喜欢到不肯摘下,洗脸洗澡甚至去游泳,都会戴着这枚戒指,无名指上,因为这枚戒指,好多男人都退避三舍了,他们懂得,我是名花有主的人了。
那天,和他吵了架,吵到要崩溃,一下看到自己手上的戒指,猛然摘下就扔掉,落到了茶几下,他摔门而去,我不要再戴他的戒指。
但,手上居然有了戒痕,我倒茶时,我打开电脑时,我吃饭时,那个戒痕提醒着我,这里,曾有一枚戒指,就像告诉我,曾经爱过,哪能淡到无痕?
终于有一天,我扑到桌子上大哭,因为任性,我居然失掉一份这样美好的爱情吗?分手后,脑海中全是他,他的笑他的坏他的好他的眉毛眼睛性感的嘴唇,原来,我是爱他的。
就是不肯低下头说错了,明明是我错了的,直到他打电话来,然后问,你是不是嫌戒指不好?是不是想要一枚新的戒指?
他不知道,我早趴在茶几底下把戒指捡了回来,我舍不得,只是不肯戴,明明自己扔掉的,怎么再戴上去?
见了面,他果然从背后拿出一个盒子来,周大福的戒指,闪着灿烂光芒的铂金戒指,嫁给我好吗?他说。
我扑入他怀中,让他用戒指套住我,不仅套住我的手,更套住我的心。
多爱你半小时
那时,他和她都在大学里读书,热恋中的男女,往往是刚刚分手就想见面。
他每隔三天就去东区找她,然后两个人散步吃饭,无话不谈。也许所有的恋人都一样,在一起都有无数的话可以说,所以,他总是拖到最迟才回西区。
坐14路可以直接到西区的校门口,可是,他每次都要坐16路。
最晚一班车,16路比14路晚半个小时。
一个十点半收工,一个十一点收工。
但是,16路离学校还有两公里,就是说,他还要步行两公里才能到学校,就是说,每次到学校就已经午夜。他记得那些冬天的夜色,星光下,雪地里,一个人往学校走,分外美。
后来她知道后感动了好久,她说,太苦太累了吧?何况,冬天真的很冷。
可他说,心中有爱,不觉得累。
也许恋爱中的人总是盲目多于理智,他还是坚持,这个习惯,坚持了四年。四年,他说,我多爱了你好多天。你想想,每隔几天,多爱了半个小时,这四年,得多少天?
她是城市女子,为了这句话,跟着他回了家乡小城。
本来,她的父母是不同意的。
但是,一个肯多爱她半小时而自己走回去的男子,是可以让人托付终生的。
后来,他们在小城市结婚生子,后来,他们过着并不富裕的生活。
后来,他突然病倒了。
是很厉害的病,她要照顾他,还要上班,为了早晨去医院看他,她要提前早早起来,煮好他喜欢喝的汤,再带着他喜欢吃的小点心,匆匆上路。
其实她可以晚一点儿去的。
可是,为了能和他多待一会儿,她坐最早的班车,五点钟的车,去下一站坐。
和他当年一样,为了那半个小时,她要四点就起来,然后做饭煲汤,然后坐最早的班车去看他。
他知道那辆车最早,心疼地看着她说:别这样早起了,你看你都瘦了。
她就打趣他:我想把你多爱的半小时,全部还给你。
说出这句话时,两个人怔住,她看着他,不再年轻了,三十多岁的人了,脸上有了皱纹。他亦看着她,从前玉面朱颜变成了一个沧桑的女人,如果她不嫁给他,她可以嫁得更好的。留在大城市,过着幸福的生活。
病好了以后他问她,后悔过吗?
她摇头,爱情从来不后悔。
为了那多爱的半小时,她觉得值得。
后来,他们上了电视台的一个节目,有很多对夫妻参与的互动节目,就是通过摸对方的手找到对方,当然,前提是把眼睛蒙上。
结果,只有他们找到了彼此。
主持人问,为什么你们能找到彼此?
她微微地红了脸,不好意思地说,因为,他每天都要牵我的手,他说,不牵我的手,睡不着觉。
他也不好意思了,说,我就这习惯,一睡觉就要握她的手。握了她的手,我觉得,心安,幸福。
他们之间,已经没了当年的缠绵悱恻,可是,在牵手的刹那,他们的眼中,都闪着泪光。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牵了你的手,漫步在人生路上。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我为了等你,为了多爱你半小时,宁愿多走一段路。
光阴的花朵
十六岁的时候,我喜欢一个叫凌青的男孩儿。
他是个英俊的男孩儿。他是老师和家中的坏孩子,打架动刀子,野性十足,学习成绩总是排倒数。
可我喜欢他,他的眼神那么动人,长大以后我才知道那叫性感。只要被他看一眼,女孩子们都会激动半天。
那时,不仅我一个人喜欢他。
也许女孩子天生喜欢坏男孩儿,我的暗恋如一条长长的青藤,在十六岁的花季里伸展着,缠缠绕绕着我的心。
他个子很高,人又瘦,走起路来如一阵风,他爱穿一件红色的衬衣,在足球场上跑的时候,长头发飘起来,我多喜欢他的长头发啊。
可老师说是他痞子,这样的人只能是人渣子。
老师这么说他时我非常难过,我喜欢的男子怎么会是人渣子?
那时,他常常和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在一起,那个女生也是学习不好,整天穿得很妖艳。这让我很伤心,我想,凌青是不能和她在一起的,她是配不上他的。
他们的早恋很快让学校知道了,不久,凌青走了,有人说他去了新疆的油田。
我是星期一上课时发现凌青没有来的,我问同桌,他怎么会没有来?
同桌说,你还不知道吗?凌青去了新疆,不是去采石油就是去当兵了。
待了好久,我才觉得眼睛酸酸的。我压抑着自己,不让自己的眼泪流出来,那一堂是数学课,我一点儿也没有听进去,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时我说:啊?
下课后,我跑到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放声大哭,凌青,就这样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了。
三年后,我去北京上大学,开始了自己真正的初恋,爱得缠绵悱恻,轰轰烈烈,五年后,我结婚了,再过两年,有了自己的孩子。
只是,我再也没见过凌青,甚至,忘记了他长得什么样子,有时想起时,大脑中一片模糊,只记得那件火红的衬衣。
同学聚会我有两次没有去,一次去了也没有见到他,有人说他还在新疆,有人说他去了北京,还有人说他抢劫进了监狱。有人提起他时,我的心总会轻轻地跳,那种微疼的感觉无以诉说,没人知道我暗恋过凌青,甚至,我自己都怀疑:我真的爱过他吗?
直到那天我去街上买菜。
乱哄哄的菜市场,小贩们努力地喊着,我去称一斤瘦肉,准备包饺子吃,站在一个小摊前,我对小贩说,来一斤瘦肉。
他给我的肉肥的很多,我说我要瘦一些的,你不能给我太多肥的。
你别太挑肥拣瘦了。他大声嚷着。
我抬起头来,看到一张变了形的夸张的脸,胖、黑,但眉宇间还是那个凌青。
他穿着带油渍的背心,一条很大很脏的短裤,对过往的行人嚷着:卖肉了卖肉了。
有人小声告诉我,别买他的肉,他的猪肉是没经过检疫的。还有,他给的不足秤。
我正呆呆地看着他,有点张口结舌,忽然有人说,快跑,城管来了。
他推起车就跑,那猪肉在车上晃荡着,我看着那车离我越来越远,忽然涌上一阵阵心酸,从始至终,他没有看出我是谁。
当初那个英俊少年,让光阴雕刻成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市俗、刁蛮、能逃就逃,没了当年的野性和霸气,多的是社会底层小市民的无奈和油滑。
我以为,光阴的花朵会芬芳,我以为,再见到凌青我还会如少女一般羞涩心动,但此时我才明白,此情可待成追忆,过去的旧时光,是印在照片上的青涩光阴,它不会伸展到今天,不会让我再怀有那样美好的心情了。
终于明白,光阴,有时是让人追忆的,而有时,是让人留下一声叹息的。
苦菊
那年,她和他一起读研究生。
家里都不富裕,过得自然是清苦的生活。但是他总能给她一些小小的惊喜,比如亲手为她做一个头花,画一张漂亮的生日卡片,他是那种细心而妥帖的男子,在相爱之后,她更感觉出这个男子的情感细腻。
一起去吃饭时,他总爱点一个菜:苦菊。
那是一道非常便宜的菜,只要三四块钱,嫩嫩的绿,撒上点味精、盐、香油、蒜泥就行了,凉拌苦菊总是他常常点的一道菜。
他说那是他家乡的菜,有时去山里可以采一些,现在都是人工种植的。苦菊吃后可以败火、清热,现在读书和工作压力这么大,他喜欢吃苦菊。
他给她要的菜多是他爱吃的,腰果虾仁,每次他都点,因为她爱吃,虽然价格不菲。
两个菜,一个凉拌苦菊,一个腰果虾仁。再要两碗面,一碗放肉,一碗不放,放的是她的,不放的是他的。
他说自己不喜欢吃肉。
吃了两年,他们一直是这么吃饭。在他过生日或她过生日时。
她一直不喜欢吃苦菊,只尝过一次,那涩涩的苦让她的味蕾无法忍受,她说:怎么喜欢吃这种东西?
两年之后,他们读完了研究生,她留在一家台资的大公司里,他却非要当什么志愿者。
他们吵了很多次,她说,你要去可以,我们分手吧。话说得很绝情。她并不知道,他是那个小村里唯一出来的研究生,是全村人的骄傲,父母双亡,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说自己不能不回去。
那时,她又认识了一个男人,一个海归男子,带着她到名典咖啡吃五十块钱一个冰淇淋的男人,还夹杂着英语和她说欧洲的种种浪漫。
分手,是在一个雨天,他们又去了常去的那个小饭店,还是点的那两个菜。
她却连腰果虾仁都不屑于吃了,她说,这种高热量的东西是垃圾食品,谁还要吃?
那是他和她最后一次吃饭,他吃光了自己面前的凉拌苦菊,照样给她要了一碗肉丝面,自己要了一碗素面。
多年后,他们都结婚了。他成了小城的教育局长,出席了全国的教育工作会议。从他去后,小城的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他还是爱吃苦菊,当时吃是因为苦菊是饭店里最便宜的菜,还因为它真的能清热败火,他并不真的爱吃苦菊,但后来,他是真的爱上了苦菊了,那是一种先苦后香的菜,也是他初恋的菜。
她却离了婚,海归的人总有新潮的思想,要丁克,要找情人,她无法接受,于是只有一个人过下去。
常常一个人去吃饭,看到菜单上有凉拌苦菊时,她愣了一下。好多年过去了,她还记得他爱吃这个菜,而当时,自己只吃过一次,就嚷嚷着苦,如今,那吃苦菊的人在哪里?那给她要一盘很贵的腰果虾仁的男子还记得她吗?
她要了一盘凉拌苦菊,吃了一口,当然还是淡淡的苦,再回味,那味道里居然有了清香,唇齿之间的香让她忽然想流泪,她为什么就没有等到唇齿间回荡出香气就吐了它呢?她为什么就尝到了一点点苦就否定了它呢?
后来,她爱上了这道叫凉拌苦菊的菜,去饭店和朋友吃饭时,她常常会点这道菜,朋友说,这个菜很便宜呢。她想起当年的他,自己吃一盘苦菊,而为她要的菜是苦菊价格的几十倍,那一盘凉拌苦菊里,不是别的,是爱情啊。
苦菊,苦菊,那苦的后面,是淡淡的香和淡淡和甜啊,在历经了沧海桑田之后,那苦菊终于占满了她的心。
两棵树的守望
那年,他们曾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情侣。
恢复高考没有多久,她和他就相遇了。
彼此看对方的第一眼,便是电光花火了。他看她,如但丁初见贝雅特丽采,只觉得满眼全是这个美丽的女子了,而他是气宇轩昂清风秀骨的男子,她一见倾心,喜欢他品质优良内心向善。
她会画一手好画,他会写一手好诗,人们说他们“金童玉女”。
相恋四年,在毕业的时候,她把他带回家,母亲问他的家世,他一五一十说来,她惊觉自己母亲变了脸色,然后拂袖而去,下了逐客令。
“怎么了?”她心里忐忑地去问母亲。
母亲说,“文革”的时候,搞武斗,是他的父亲把她的父亲搞死的,那时,她刚刚一岁,母亲说:“你能嫁给他吗?你嫁给他,我宁可撞死。”
他不相信,疯了似的去问自己的父亲,父亲沉默着:“‘文革’那阵,太乱了,有些事,说不清……”之后是长久的沉默,好多事情,刹那间就会江河逆转,一对相恋的人,却因为上一辈人的恩怨就要画上句号。
怎肯心甘?她跪在母亲面前,求母亲放爱一条生路,母亲说:“除非我死,否则永远不可能。”
母亲为她,守二十多年的寡,她如何舍得这如血亲情?
她和他,绝望了,哭着分手,她说:“除了你,我一辈子不嫁。我等你,哪怕,从青丝,到了白头。”
他抱着她:“除了你,我谁也不娶,哪怕等到来世。”
那时,他给她念舒婷的诗《致橡树》:
我如果爱你……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他说,我是一棵木棉树,永远和你站在一起,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她说,我是另一棵木棉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