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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阿朵就那样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和凌到了酒店,服务小姐很奇怪地看着我们。凌幽默地说:“别看了,双胞胎各自长变了形。”
小姐笑得差点打翻酒瓶。
其实我们和凌并不算很熟悉的朋友,就算有些什么样的感觉,也从来没有说破过。再加上这么久不见面,吃饭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显得有些生疏和尴尬。冷场了半天凌问起我工作的事,我说还没有着落呢,最好别提这个,要么我们说点别的。
“那么说什么?”凌问我。
阿朵埋了头笑,然后抬起头来对凌说:“说我们一直没来得及说的,爱情,好么?”
阿朵的神色真是勇敢极了,凌的回答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说:“好。”
我故做轻松地一眨眼说:“你们可嫌我多余?”
“还真有一点。”阿朵拿筷子打我的手。
凌却说:“不多余,不多余,至少,你要做见证人的么。”
我脸上拼命的笑,心却酸酸地疼起来。
阿朵一把揽过我说:“乖乖冰淇淋,我们来喝酒。今夜我们不醉不归哦。”
“好好好。”我说。
那天晚上我好像喝了很多的酒,说了些什么话我也不记得了,当我再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宿舍的小床上。上铺空了,阿朵正在收拾行李。我记得,她的火车应该是中午十一点,我还要在姨妈家住上十几天,等待一个有一丁点可能的就业机会。如果不行,再回老家。
我头还是有些疼,睁着眼呆在那里看阿朵忙碌。看了半天,忍不住问:“凌呢?”昨晚的事我真的是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在楼下。”阿朵说,“一会儿送我去车站。”
“他专程来送你的吧?”我撑起身子,装做若无其事地问道。
“也许是吧。”阿朵诡秘地一笑说:“看来我魄力还真是不小呢。”
“废话哦。”我说,“可是你要回老家,你们怎么办?”
“那有什么?”阿朵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冰淇淋你还记得我跟你打过的赌么,看我们毕业后谁先恋爱,你说我这算不算是赢了?”
“当然算。”我说。
凌果然等在楼下,白天里认真地看他,发现他成熟了不少,和学校里的那个他其实已经判若两人了。但还是有棱有角的那张脸,还是让我有不敢注视的喜欢。我想起很早以前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话,那句话大意是说爱上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分钟,可是忘记却需要长长的一辈子,看来真是这样的啊。
我知道这一次是阿朵让他回来的,阿朵总是比我勇敢,即然忘不掉就努力地去争取,所以她可以得到想得到的任何东西,也可以比我幸运。想到这里我沮丧极了,至少昨晚不该喝醉,那么还有机会听凌唱那首叫《月光倾城》的歌。
站台上,我和阿朵哭得像两个泪人儿,凌拎着大包小包,有些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们。终于哭够了,火车也快开了。阿朵跳上车,我在窗口和她依依不舍的握手,落入我手中的,是一个蓝色的信封。
车开了,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阿朵的信,四年来,这还是阿朵第一次写信给我呢,只是那纤细的笔迹我再熟悉不过了:
亲爱的冰淇淋: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你的身边(这话真老套耶,不过你原谅我吧,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文笔)。
更要原谅我的是,我是一个那么粗枝大叶的好朋友,让你无端的,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和折磨。
不过,我已经将功补过了,不信,你往身后瞧瞧?
我只是把你放在枕头下的歌词寄给了他而已,其它的,我可什么也没说,嘻嘻。
我亲爱的朋友,我知道你是如何真正地爱着我,这份友情是我今生今世也丢不掉的美好财富。我真的愿意输给你,真的愿意。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双双赢来幸福。
你说,是吗?
恋爱吧,冰淇淋!
没有我的日子,你保重。
有他在你身边,我放心。
永远爱你的爆米花
我转过头,在火车的轰鸣声中,凌正把手插在口袋里,朝着我微笑。
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
更新时间2009…8…10 15:18:44 字数:2755
我失恋了。
我其实早就失恋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当我在人潮拥挤的街头看到苏拉着别的女孩的手一晃而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真的已经失恋了。
这时正是春天。春风渐入迷人眼。我刚失业,继而失恋,世事残酷得让人觉得滑稽。
我以为我会大哭一场,或者,冲上前去扭住苏问个究竟。但奇怪的是我没有,我花了很多的钱,到美容院剪了一个乱七八糟的发型,化了一个乱七八糟的妆,当我再乱七八糟地回到大街上的时候,苏和那女孩早就不见了踪影。
我毫无选择地回了自己的小屋。
这是苏替我租的房子,里面最值钱的东西是一台电脑,因为苏的生活不能没有电脑,不过他很少来这里了,最近是七八天才来一次,我总以为他是在忙,没想到他是在别的女人身边忙。想起五年前我和苏初识的时候,我们都还是大学生,他省下午饭的钱买很贵的冰淇淋给我吃,陪着我逃课到南京看齐秦的演唱会,他不是没有疼过我爱过我成全过我的任性。我们有过很深很深的感情,而且,我一只是个招人喜爱的女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舍得离开我。
我端起水杯,用力地往墙上一掷,到处都是水渍。我有一种莫名的快感。苏有洁癖,每天我都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地等着他来,不过现在不用了,我又胡乱地摔了一通东西,当我觉得自己像个无聊的怨妇的时候,我决定上网chat。
我是失业后才学会上网聊天的,以前都是看苏聊,看他在聊天室里左右逢源春风得意。看漂亮妹妹给她寄妖艳的照片。我曾问过苏,你不会网恋吧。苏抱着我,吻着我的鼻尖说:“傻瑟瑟,谁会有你真实呢?”
但是现在,真实的我也成为他爱的过去式。
我在网上碰到小丹尼,小丹尼是我唯一亲密的网友。我开始以为他是女的,他很惊讶地问我难道你没有玩过“大富翁”,小丹尼可是个彻彻底底的男性。我说没有,我不会玩电脑游戏。我顶多就是看苏玩,在很热的夏天替他擦汗,在很冷的冬天替他泡茶。
哦,苏。你竟然舍得离开我。
我对小丹尼说:“我失恋了。”
“好啊。”死没良心的小丹尼说:“这下你可以体会爱情最美妙的感觉了。”
“我想跳楼。”
“我在你楼下接着,你跳到我怀里?”
我无心理会小丹尼的暖味,其实我满心满脑都还是苏。于是我又下线来给苏打电话。我装做若无其事地问他在哪里,他装做若无其事地答我说忙着呢。我说忙着泡妞吧,他沉默了一下说瑟瑟啊你真是的,对了,我朋友那里听说可以谋到一个职位,你准备一下我过两天来带你去面试。
“好的。”我说:“苏,我爱你。”
然后我泪流满面地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我又再上了网,我对小丹尼说:“我又回来了。”
“我知道,”他刻薄我:“失恋的女人无处可去。”
“讨厌的小丹尼,”我骂他说:“你往我伤口上洒盐。”
“呵呵,别这么说,痛在你身上还不是痛在我心里?”
“想知道我长什么样吗,我给你MAIL照片吧。”我说。于是我就真的MAIL了,那是我和苏的一张经典的合影,我放在电脑上做屏保的。苏搂着我的肩,我抱着他的腰,傻傻两个人,笑得多甜。
小丹尼惊叹说:“好漂亮的瑟瑟!”
“金童玉女也是分手,”我叹息:“小丹尼你说这世上还有什么天长地久的爱情?”
“不全对,”小丹尼说:“玉女还勉强算得上,金童就欠点火候啦。”
我知道小丹尼是在哄我,不过我爱听这样的话,让我有稍微的安慰。春寒料峭,春天的黄昏还是让人瑟瑟发抖,我有些忧伤地对小丹尼说:“抱抱我吧。我冷。”
“基本上是这样的,”小丹尼回我:“我只抱笑着的瑟瑟。”
“^_^”
“口水都滴下来了,不过我喜欢。爱一个?”
“不。小丹尼。”我说:“我不爱你。我只爱苏。”
“讨厌的瑟瑟,”他骂我说:“往我伤口上撒盐。”
我哈哈大笑,我不明白,事到如今,我竟然还能这样哈哈大笑。
两天后苏果然来接我去面试,他看到我吓了一大跳说:“头发怎么这样了?快去弄清爽一点,不然怎么面试?”
“我不够清爽吗?”我说:“是你不够清爽吧?”
“说什么呢?我是特意请假来的,时间不多。”
“你跟你的新女朋友请假,告诉她要为旧女朋友找工作?”我恶作剧地说:“这场子你赶得过来吗?”
“瑟瑟,”他拉下脸来:“你去还是不去?”
“不去。”我说:“没事你可以走了。”
他铁青着脸摔门而去。等我追出去的时候,他早已不知去向何方。我回到小屋里嚎啕大哭。这不是我想像中的结局,我的本意不是要这样的,我还是希望苏回到我身边,我可以乖乖地做她的女朋友,我可以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笨!”小丹尼骂我说:“你会有新的恋情,然后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
“你胡说八道。”
“小丹尼就就算是极说八道,也是极有道理的。”
“呸!”
呸完小丹尼我下线,我又过了几天黑白颠倒的日子,然后我恢复乖乖女的模样,决定去找苏。苏在单位,他真的很忙,走路如风,手机响个不停。
见了我,苏说:“瑟瑟你瘦了。”
“谁让你不要我。”我半天玩笑半认真。我笑笑地等他的答案,其实我很紧张,我希望苏回答我:“谁说我不要的,我要。”然而他没有,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我听到他说:“对不起。瑟瑟。”
呵呵,对不起。五年的爱就是一声对不起。
我头也不回的走掉。他追上来,递给我一张小纸片说:“我朋友公司的地址,你去试试?我给他打过电话了。应该没问题的。”
“苏。”我说:“这算什么?”他不答,我还是接下纸片,在回家的路上,一点一点地将它撕得粉碎。在我走过的地方,春风扬起,碎纸如蝶。
我以为我会死,但是我没有。
也许是老天可怜我,我很快找到了一份适合我的工作,到一家公司做文员。我很漂亮,一分钟可以打很多很多的中文和英文,我年轻的老板一下子就看中了我,还给我宿舍住,并常常请我吃晚饭。老板讲话很风趣,他还没有结婚,他很正儿八经地追我,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一大把粉色的玫瑰,告诉我他爱我。
我说我还不想恋爱呢,他笑着说没关系,我有足够的耐心。
我没感动,但很安慰。
有空的时候,我会在单位上网聊天,小丹尼告诉我他恋爱了,爱了上公司里才来的一个女孩子,那女孩真像你,小丹尼说,我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送了玫瑰,我告诉她我爱她。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到她爱我。
这世上有无数的巧遇。我不敢相信童话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但是我相信了小丹尼的话: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
最起码,我不会再活在回忆里。
刺猬小妖的最后一夜
更新时间2009…8…10 15:19:12 字数:5451
因为一个来路不明的手机短信息,我又对黎中发了脾气,甩了杯子,扔了手机,砸了照片,打了他两耳光,骂了他无数句“死猪”,然后哭了个天昏地暗。
黎中从一开始便一语不发,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在我切切的哭声中无情地出门,留我一个人在家。那条惹祸的短信息是:“我在老地方等你喝咖啡。”我离奇的想像提醒我此刻黎中正和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袅袅上升的雾气,女孩的眼睛干净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轻的额头和自然柔顺的长发。这种想像让我疼痛极了,失败的灰暗像蛇一样缠绕着我,令我浑身无力。
良久,我才从沙发上抬起头来,在对面的镜中看到一个疲惫而陌生的女人,单薄而苍白的嘴唇,深凹而微红的眼眶,完全彻底受伤的脆弱,不禁顾影自怜。
我知道,我给了黎中爱情,然后就把我自己弄丢了。
我是个美女。
其实并不是没人爱我,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无数的男生排队着对追我,在女生宿舍的窗口为我哑着嗓子唱情歌,我不为所动地坐在床边啃苹果,偏头看天空的鸟排着队被晚霞一只只淹没,感觉好得要命。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偏偏中了黎中的毒,一中就快三年。这一切只因为他给我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刺猬。
以后每次亲呢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耳边连声地唤我“刺猬,小刺猬……”,他说没见过比我更像刺猬的女人。凶巴巴的时候是我最可爱的时候。可是现在,连我最可爱的样子都留不住他,爱情走得真是悄无声息。
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黎中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的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来,然后喃喃地说:“刺猬啊刺猬,你迷得我晕头转向啊。”
这场爱情里,我不是没有得意非凡过。
只是风过无痕。
坐直身子,再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唇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我看着重新鲜活起来的自己,想像着做一个最淑女的风尘女子,一定可以迷倒很多男人。
如果不是因为黎中,我一定还是有滋有味地活在众多的宠爱里。可是他居然不珍惜,于是我决定出去放纵。
去他的黎中!
去他妈的爱情!
我坐上了的。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哪里好玩去哪里,要不你替我挑一间最大最嘈杂的酒吧。”
司机是个女孩,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说:“这么晚一个人去玩不怕吗?那里可有的是色狼。”
我说:“这么晚你一个人开车不怕吗?色狼哪里没有?”
她闭了嘴。一路将我送到“蓝月”酒吧。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其实我一坐下就有些手足无措了,我并不是一个坏女孩,我真的只对黎中坏过,任性过,发疯过,那是他说他喜欢啊。
其实我真的一直是个乖女孩。
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我的少女时光全给了黎中,青春像流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了最芬芳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悔。
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
有男人在我身边说:“不会喝就不要硬撑。”
我抬头看说话的人,他长得真好看,像电影里的那种男主角。我有些恍恍忽忽,他拿着酒杯,有修长的手指,暖味的笑容。但是他真的长得很好看,比黎中好看多了,我不由自主地冲着他笑了。
他在我的对面坐下,说:“不如我请你喝西瓜汁?”
我说:“好啊。起码两杯。”
“你喝多少我请多少。”他看着我,我躲开他的眼光,听到他的轻笑,又不服气地转头看他。
“Jack。。”他自报家门。
“英文烂。”我说:“拜托说中文。”
“茄克衫。”他指指他身上的衣服,正儿八经。
我忍不住笑出来。一个有趣大方而且漂亮的男人,跟他有一夜情倒也不错。只是剧情开始得太突然,我甚至来不及准备,戏已经开场。总有些惴惴。
“怎么称呼?”他问我。
“随便。”我说。
“那我叫你小妖吧,”他说,“你的淑女屋长裙可掩不住你眼底的那股妖气,一个妖妖的小姑娘,我喜欢。”
一个可怕的男人,不是吗?
“那就叫我刺猬小妖吧,”我又喝下一大口,昏头昏脑地说,“他喜欢叫我刺猬。”
“他呢?”
“在陪别的女人喝咖啡。”
“呵呵,你不也正在陪别的男人喝酒?你们扯平。”
我有气无力地趴在桌上:“可是他们有可能在亲吻呢。”
“你要是不反对,”他说:“我可以吻你。你们依然扯平。”
“哈哈哈。”我摇着头说不,“我讨厌茄克衫,喜欢西装。他总是西装笔挺,每天换一根领带,衬衫总要我烫了又烫,我打他骂他,他从来都不还手。他说我最可爱的时候就是凶巴巴的时候。但是他说变心就变心,爱情就是无聊的代名词。”
“难怪他要和别的女人喝咖啡。”夹克衫说:“实属正常。”
“你什么意思?”我很不高兴地对他说:“别以为你长得好看又请我喝西瓜汁我就不会骂你!”
“你知道你的缺点吗?”
“太凶?”
“不不不,”他笑笑,也喝下一口酒,然后说,“你话太多。对一个陌生人尚且如此多话,他的耳朵焉能受得了?”
我被他抢白,脸红到脖子根,站起身子来要走,他一把拖住我说:“脸皮这么薄的小妖到哪里去找?我不会放你走的。今晚好好陪陪我?”
我第一次和陌生男子有这么近的距离,他的手捏着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边,心里恨恨地想着黎中的薄情,我轻轻地歪到他怀里,不顾危险地说:“好。”
我们坐到了一起,在酒吧的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他的手揽着我的腰,将西瓜汁送到我的嘴边。我一边喝一边在心里鄙夷地想男人真是无耻啊,真是无耻到了极点。他放下杯子,开始用手指轻轻触碰我的脸,我由着他做这一切,期待品尝放纵的滋味,管它甜蜜心酸还是自责!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他也没有吻我,于是我强做无所谓地说:“茄克衫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你怎么可以泡得到我?”
“这就算泡?”他低声警告地说:“好戏还在后头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全身一下子就凉了起来,有些说不出的恐惧。推开他的手坐得笔直,他却又将我揽了过去,他的拥抱和黎中的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