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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前,情在后(悉尼留学故事)-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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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小“夫妻”
Jason 的女朋友,经常到他们这里来吃饭。林凌见过几次,偶尔也聊几句——虽然他们岁数小,但是他们在澳洲已经四年了。尽管他们都尊敬的称他一声大哥,但是对他而言,大家应该都是平等的;更何况,很多时候,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他还得像他们请教。在澳洲生活的方面,他们要老道多了。

  刚刚20岁,他们却每天“老婆”,“老公”的喊;而且,在林凌眼里,他们就像小孩子,天天吵啊吵的。不丁点小事情也要在那里吵架——虽然他们说的是方言,他基本听不懂。然而从那种与其来说,他还是能感觉出来的。任性的小孩子。女方么,从来只吃包子皮和饺子馅,于是包子馅和饺子皮都是女方的。真是复杂! 

  他们在不同的学校读本科——Jason 在S大学, Vivian恰好也在 M大,他们也住在不同的地方。不过看得出来,jason 很照顾他的女朋友,一次夜里10点左右了,Jason 还要出门,林凌问他出什么事情了,Jason 说,女朋友生气了,不接他的电话,他必须现在去那里……另外,每次女朋友去一个以前没有去过的地方,他都要带她去,就连女朋友白天去打工,他也要接送——完全像照顾一个小猫小狗——原因是怕女朋友不会坐公交车,他甚至有时候在她打工的店里等几个小时。S 大和M大的距离很远,火车+公交,坐车要1个半小时;两个人的住处,一个在内西区,一个在西北,去一次,单程也要1个半小时。大把的时间都花在了路上。小伙子真是辛苦啊。

  年轻人的一些举动,有时候让林凌很难理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模范上海小丈夫?如果有这样的精神,那么做什么事情都一定能够马到成功的。也许,这孩子应该把花在女朋友上的时间和精力,多留一点,放在学习上。 

  林凌终于记住了,她的名字叫做Vivian。

  这个短假期,Vivian 在这里住了三天,Jason又出去了三天。他们出去玩,问林凌去不去,林凌说自己还要写作业。心里想,我可不想做你们的电灯泡。

  林凌关上房门,自己看书,写论文,上网看电影,看小说。在屋子里的时间久了,自己也觉得越来越无聊。下午睡了一觉,醒来却愈发的不舒服。自己上网看了看地图,旁边有一个大公园。他决定去探寻一下。

  画好地图,林凌就出发了。出门,爬山,外面的阳光和煦,脸上暖洋洋的。就连喜鹊都朝着人笑——下午好! 下午好! 呵呵……山顶的大水塔,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路边的鲜花,在微风中摇摆,像是招手。

  走出500米,然后右拐,再走300到400米就到了公园。

  大概澳洲有规划吧,每个小的区都要有一些绿地和公园。这个公园,是一片有三个足球场大小的草地,上面零零星星散布着一些桉树;一条沥青铺成的小路绕公园一周,上面有人在溜狗,有人散步,还有人在骑自行车。入口的左边是一边儿童乐园——有滑梯、秋千等等设施;旁边是一个烧烤的炉子和一张长长的木桌。草地的最高点,建着一个两层的小亭子,一片巨大的澳大利亚国旗迎风飘扬着。

  林凌没有去绕着小路散步,也没有去荡秋千,他选择去制高点看看。亭子是用木头和钢架建造的。前面写了建造这个亭子的年代、原因,是50年代为了纪念某个人而造的。踏着台阶,林凌走上去。从亭子的二层,可以看到镇中心的商场,甚至悉尼的city ,连悉尼塔、港湾大桥都能够看得到。林凌想,自己还没有到那里去过呢。下次吧,等再有时间,一定去看看。

  这个时候,手机响了。是Jason 电话。 Jason 说, Wil 要来吃晚饭。

  林凌想想,自己也没有什么吃的了,就说自己也要到购物中心买些东西。 然后约好大家到商场门口见面。走到购物中心,大家开始买东西的,四个人买的东西,整整装了大半个手推车——长约120厘米,宽和高都大约有90厘米——没有办法只能把这个推车推回去了。

聚餐
林凌开始还担心,保安会不会不让他们推车出去,或者门口有栏杆堵住去路。其实这些都是多虑。虽然购物中心不希望居民把推车推出去,但是没有人会真正的理睬这些事情。况且有人专门开车负责回收推车。

  三个小伙子轮流上阵,推车。开始一段是平地;可是到了山脚下,就有点费劲了。本来是想一个人用手拉,一个人在后面推。可是Jason 说他自己来,小伙一股气,哗哗哗的,不一会就到了山顶,居然把其他三个人都落下了很远。大家都开始感慨,四个轮子的就是比没有轮子的强啊。

  下山的路就比上山容易多了,推车在重力势能的作用下,拉着 Jason下山去了。

  这是wil 第一次来这里。大家到了以后,就开始准备晚餐。说好,一个人一道菜。毕竟在国外,每天都在外面吃,不方便,而且确实很贵。吃饱饭,不想家。大家在日常的生活里,不断地摸索,几乎每个人都发展出自己的拿手菜。叮叮当当,锅碗瓢盆一起上阵,两个小时之后,所有的饭菜都完成了——Jason 的红烧鸡翅,Vivian的洋葱炒鸡蛋(其实也是Jason做的),Wil的红烧排骨,林凌的猪肉白菜。一桌丰盛的菜肴摆在那里,真让人垂涎三尺啊。

  Wil买了一匝啤酒,一人面前放了一瓶。可是Jason一看,立刻就说:“我不能喝的。”

  一听这话,Wil开始嚷嚷:“那可不行!”

  旁边的Vivian赶快出来解围:“他确实不能喝,喝了就脸红。”

  “脸红不代表完全不能喝啊。”

  “他喝完要是耍酒风怎么办?”Vivian 着急了。

  “没关系,有我们呢。他要是真耍,就把他绑起来。”

  “今天惨了。”Jason 开始挠头了。

  “男人不抽烟可以,但是不能不喝酒。就算你真的不能喝,这种事情是慢慢锻炼的。”

  “今天这样吧,你们两人一瓶。”

  “好吧。”

  大家举起瓶子:“学习顺利!”

  林凌一看,大家都只是喝了一点点,完全不像他们那样一下子一杯或者半杯的。自己也就喝了一小口。饭菜都可口,大家坐在一起,加上酒精的作用,开始相互打探消息,东扯西扯的。

  Wil 和Jason 是打工的时候认识的。大家一起受过苦,又在一个学校读书,都喜欢打篮球,后来大家就经常到一起。也算是难兄难弟啊。

  Wil 又套出了Jason 和Vivian 的浪漫爱情故事:他们是高中临班的,Jason开始追Vivian 的时候,她根本不喜欢,因为觉得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就一直躲着他。后来有一天,发现在上学的路上,有人用改正液写了一首给自己的歌——旁边还写着自己的名字,什么Wil喜欢vivian之类的话。因为那首歌是她最喜欢的,而且看到他这么用心来做这件事情,就被感动了……

  Wil 自己坦白想找女朋友,现在有几个人选,但是不知道哪一个比较适合自己。

  林凌也被迫交待,说自己出国之前,和女朋友分手了,她现在国内读研究生。

  年轻的心,都充满了躁动。只是在他乡异国,大家都变得愈发孤独。爱情,就像一张揉成一团的纸,被扔进水池之后,就慢慢地舒张,膨胀,占据了更大的空间。语言的压力,学习的压力,经济的压力,生活的压力——这一切都袭来的时候,爱情可以把一个人的压力,分解成二分之一的压力,让另一个人替你分担一些。我们是渴望爱情,还是期待一种支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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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学期
假期,一转眼就结束,下半个学期开始。

  如果前半个学期还在适应学习生活的话,那么后半个学期就是全力的冲刺阶段了。作业和论文,似乎一下子都从地下冒出来,due day 一个接一个的。大家都变得更加忙碌。

  最近越来越忙,都没有心思仔细做饭了,林凌干脆买了一些方便面和挂面,外加一棵白菜,一盒鸡蛋。着急的时候,就把他们放到一起煮熟,就是一顿营养餐。最近,也没有和家里怎么联系。老妈一直说家里挺好的,大概是知道他最近挺忙的,不像打扰他吧。

  大部分平时成绩的分数都已经公布——个人论文,小组报告,算来算去,三门都很容易拿到及格的分数,甚至还有可能去拿到70分。最后一门,有点担心,平时成绩刚刚过半,这不是一个好的情况,更何况大家都说这门课程每学期都有人“阵亡”。一定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加强。

  同学们也想出各种各样的信息来加强记忆、理解和复习。

  冲刺期末考试,这是一个非常的时期。大家的神经都高度的紧张,作息时间也变得越来越不规律——休息的时间越来越短,迷迷糊糊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时间过得真快,还有一个月就要考试了。林凌的四个考试,被安排在11月1号,11月 7号,8号和11号。四个黑色的日子。

  这天下课,林凌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黯淡了。走在去火车站的路上,路过一家餐馆。一个老乞丐,坐在明亮的玻璃窗后,享受着自己的晚餐,品味着红酒。看来他今天的收入不错。一阵凉风吹来,让林凌有些伤感,有点想家。连乞丐同学都可以坐在那里享受如此丰盛的晚餐,但是自己还饥肠辘辘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回去以后还要自己洗衣做饭。这难道真是自己想要的生活么?

  为了写论文和准备考试,几乎所有人都开始熬夜——凌晨1点,2点,甚至通宵。比如一次,为了修改一篇论文的格式,他们一个小组的人都是到了夜里3点才睡觉;最后他们得了80%的分数,付出还是值得的。不过有时候却是花了大把的时间上去,到最后却只能得到一半左右的分数。尤其是一个组的组员不能相互很好的协作的时候,实在让人头疼。这不,林凌和王欢正在为另一个组员写作业。本来大家说好的,可是那个人几次都没有出现;而且写的作业,完全是东拼西凑,没有一点逻辑。马上就要交了,大家的时间又都很紧张,只能是分下去,别人替他写了得了。还好他的部分不是很重要。

  当神经衰弱和黑烟圈爬上每个人的头顶的时候,却总有那么一些媒体和新闻在散布着那些留学生的负面消息。曾经负面的主角是大学生,后来是女大学生,现在又成了留学生。真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用恶毒的眼光来看待这些在异国他乡苦苦奋斗和挣扎的年轻人们。难道我们就不能得到更多来自同胞的鼓励、赞许和支持么。

  林凌偶尔也会发几句牢骚。

  王欢听到林凌的牢骚,只是在一边笑。让林凌有点不知所措。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午饭
王欢在悉尼已经六七年了。她在这里读了高中,大学,现在又一边上班,一边读研究生。因为要赶作业,她今天请了假,大家一起吃午饭。她是一个时尚女生,今天穿着人字拖,黑色短裙,黑色低领的体恤儿;她的身材很丰满,完全不像国内的女孩身材单薄,像澳洲女孩一样*。性格开朗,言谈举止更接近一个澳洲本地人;偶尔和大家用夸张的表情,开着不大不小的玩笑。她来的时间久了,不像林凌,很多事情还没有搞清楚。在座的几个都是中国学生,除了林凌刚来以外,其他人最少的都已经有四年。他们的英语确实好得多,说中文的时候偶尔带几个英文单词,有些林凌还不知道是什么。

  大家到学校附近的中餐馆。午餐,很简单,一人要了一份类似盖浇饭的东西——菜单上大部分都是广东的——叉烧、烧鸡、烧鸭……

  也许是因为在澳洲的广东人来得很早,而且很多,所以很多澳洲人居然认为粤菜就是中餐。林凌一次在电视上居然看到对中餐的介绍——中国人早晨都吃洋茶,让人觉得很不对劲。早茶,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到了悉尼才开始接触。中国的饮食和地域文化多种多样,老外真会以偏概全。要是他们有机会了解一下中国的饮食文化,鲁、川、苏、粤、闽、浙、湘、徽等八大菜系就够他们吃惊的了,更何况还有形形色色的饮食习惯。

  等饭上来,大家就开始动筷子或者勺子吃了,天南海北地谈着。王欢是在人群中很抢眼,不停地说话,像是一个主持人。王欢突然说她想去唱歌。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多数人的相应。立刻定下来今天明天交论文之后,晚上去city 唱歌。他们说的ktv ,林凌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地方,还要找人带他过去。

  午饭之后,大家各自付了各自的饭钱。走回学校,有人要去上课,就走了。留下的人继续讨论,继续努力。

  一起上课的几个男生,讨论过王欢,说她有点胖,但是长相不错,很讨人喜欢。有几个还想追她,有人不但有这个想法,而且已经开始行动了。林凌是知道的。因为王欢和他住一个区,有一次,他下午在回家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男同学,一出火车站就看到了王欢等在那里。他说,林凌也一起来吧。林凌说自己还有点事情,就先回去了。只是隔着街,朝着带着蛤蟆镜的王欢挥挥手。

  林凌想,人家专门来找王欢和咖啡,就是想单独行动的。自己要留下,还不是碍事。更何况,现在自己刚来,能省钱还是省点吧。自己在这里,不但要喝咖啡,估计连晚饭也得在外面吃了,那可是很大的一笔钱——够自己吃半个星期的了。

  一般来说,在国外读高中的比读本科的有钱,读本科的比读研究生的有钱。在国外的时间越长,花销越大。家里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是不敢把孩子送出国的。再说他们来得时间久了,早就没有那种看到价格就乘以六,换算成人民币的想法了。只有林凌这样的,总是禁不住地算来算去。王欢就住在火车站旁边的公寓里,一周至少200;而林凌的房间,只有100。自己现在不打工,更不像她那样还有一份好工作。

  林凌有时候也觉得,无可奈何。自己在国内的时候,很少买菜;买菜的时候也不问价格,不讨价还价,选好,给钱就走了。还有几次,自己忘记拿找回来的零钱了,摊主还追过来还给他。在悉尼就不一样了,现在都要好好比较一下才决定。他也知道货比三家了。

  其实算计也没有用,该花的钱,是省不下来的。 。 想看书来

KTV
经过最后一夜的努力,大家终于在凌晨4点把最后的小组论文完成了。第二天,打印出来,交了上去。这个作业占总成绩的25%,不得不重视。大家也付出了足够的努力。完成了一项任务,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了。

  下午,林凌按照事先约好的,到中国城旁边的中国银行门口找王欢。她正好下班以后从公司出来带林凌去那里。

  林凌从住的地方出来,已经有点晚了。在火车上,林凌的手机就没电了。从中央火车站出来,林凌就有点迷路——前两次也都是别人带他来的,都没有什么印象。手机又没有电了,只能加快速度,东撞西撞的。还好,最后终于找对地方。

  见面,林凌立刻说:“不好意思啊,有点迷路。”

  “没有关系。”王欢微笑了一下,说,“那我打你的电话,你也没有接啊。”

  “手机也没电了。”

  City 的人总是很多,其中也有非常多的亚洲面孔,让人误认为到了中国或者其他亚洲国家的城市。天色已经黯淡,华灯初上,如织的车流与匆匆的行人,让城市更加的生动鲜活。

  “这是George Street; city 最主要的一条街道。你记住这条路,很多地方就可以找到了。”王欢一边走,一边给林凌解释。

  “嗯,噢。”林凌一边听,一边答应着。

  路过一个酒铺,王欢在里面看了看,问林凌这个行不,哪个好不。林凌说自己不懂这些酒。王欢最后买了一瓶45刀的威士忌。

  等他们到了KTV的小包间,其他人都已经到了。三男三女,还算是平均。除了一个小组里的四个人,还有人带了自己的女友。余下的“资源”分配一下,就没有很多了。林凌只认识其中的四个人。大家相互介绍了一下,说了他们英文名字,林凌也根本没有记住。

  桌子上放着四个比萨、还有几个大瓶的红茶和绿茶饮料,然后和服务员要了冰块和杯子。把威士忌打开,倒进被子里,和饮料冰块混合。

  活动开始。

  中文歌曲,一首接一首。唱歌的就抱着麦克唱,不唱歌的就一边吃着比萨,一边摇着色子;吵吵嚷嚷地猜着大小。这样的喝法,林凌还是第一次见到。在国内的时候,偶尔是吃饭的时候喝白酒,然后到ktv里去醒酒,一边唱歌,一边喝啤酒。在这里又吃又喝,又玩的,倒是另有一番情趣,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玩法。

  林凌点了几首学友和华健的歌,开始唱的时候,就赢得了大家的掌声。

  “没看出来啊,帅哥!”

  “完了,本来我也想唱他的歌,这回整得不敢唱了。”

  ……

  唱了几首,他也和其他人一起玩色子了。他的运气还不错,只喝了两杯。

  时间过得很快,到最后大家都没有人唱歌了。音像里的声音,变成了大家娱乐的背影音乐。饮料和食品都基本上被消灭了。三个小时的时间也基本上结束了。这天不是周末,大家平分了费用,都要早点回去,准备早点休息,做明天的事情。

  不管是因为喊了那几嗓子,还是因为酒精的作用,林凌还是觉得很放松的。

  坐在火车上,大家还在兴高采烈地聊着。车厢里只有这几个留学生,仿佛他们变成了列车的主人,控制着它驶向理想的站台。

  林凌和王欢到站,和大家告别,下车。王欢让林凌送她到楼下。走过一段30米的灯光暗淡的小巷,就是王欢住的地方。到了楼下,林凌停下,说,“你上去吧,我回去了。”

  王欢说:“谢谢啊。”然后就走了。

  林凌看着她走进前门,自己才向住所疾步走去。

四个轮子
这是林凌到悉尼以后,第一次玩得这么放松,完全忘记了那些烦恼与压力。走在路上,连天空上的星星都显得格外的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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