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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为了世界和平-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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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而Voldemort回来的最初解释过他说他只是离开了几个月不知道时间错乱了。他无意识的离开几个月让他生生等了三年!
  Vikram始终不愿坦白的事情莫过于他的血统、他的过去。Voldemort想要知道他的一切,疯狂的想要知道。随着七年级的临近,Voldemort很久以前就隐藏在心底的不安开始蠢蠢欲动,冥冥之中那个不安的自己告诉他,如果再不快点,Vikram会离开的,头也不回的离开!
  Voldemort回想过去的几年,他发觉自己爱上他时间上讲很仓促。那个时候他一心放在魔法上提升自己,从未想过未来的伴侣,就连交往过的几个女孩都只是为了调剂生活。当时对于失而复得的Vikran,Voldemort摆除气愤外三年不见的陌生感让他更仔细的去观察他。一次次的看着他,把他的脸他的身影他的笑容都刻在脑子里。还有他的种种习惯,种种神情,微笑的、恼怒的、忧郁的、安静的……
  记忆里的Vikram从来都是安静平和时刻带着令人放松迷恋的温和气息,极少会有生气的时候。可是Voldemort觉得只有生气的他才是看着最真实的。那个时候的他,安静的眉眼,挺直的鼻梁,抿着的唇角凉薄的弧度,惊心的冷漠如同睥睨蝼蚁的帝王无情。剥离了温润的伪装,剩下的是他的冷漠和不刻意的蔑视。蔑视所有的人所有的事,仿佛天地间就只有他一个人。
  随着调查的深入,事情终于有了些进展,Vikram以漫不经心的态度承认了他有精灵血统。
  而从Laura。 Malfoy那里读取的不完整的记忆,说到这Voldemort不得不感叹世界的神奇。他从Malfoy那里读取的记忆分了两个时代。除去她作为Laura。 Malfoy的那部分他熟知的记忆,还有一份属于一个叫荌雅的女生的记忆。他的摄魂取念被一种神秘的力量阻碍而读取的记忆不完整,只是一些零碎的片断。作为荌雅的那个女生最多的记忆是遭遇事故后成了哑巴的悲伤,以及一所中国的麻瓜大学里的生活,她作为荌雅的记忆终止在阳光穿透巨大玻璃白色的走廊上,走廊上摆设着许多画作,而她始终看着一副浅淡暖色调装饰画的右下角的位置,一个认不出字体的签名。
  毫无价值。
  唯一有价值的那部分记忆被神秘力量阻碍读取失败,几番努力后也只能从她的记忆里剥离出来几个血腥的场景,和最后闯入脑子的一双血红的眼睛。
  那双眼睛仿佛是整块镶嵌在眼眶中的红色晶石,没有眼白没有瞳孔,只有晶石一般冰冷的质感。最令人心惊的是那双眼睛反映的神色,冰冷无情没有悲喜像一个死物,却又拥有博大浩瀚难以计量的深沉。
  诡谲的双眼从眼角绵延至眉骨上有血色纹路,神秘的血纹衬着那双眼睛平添了些许鬼魅,可怕的,惊心动魄的诡怪。
  Voldemort甚至不需要确认就能肯定这双眼睛的主人就是Vikram,他几乎把他的样子铭刻在心里,不可能认错。
  传奇刻章上两张熟悉的脸是不是巧合?哪一种精灵会拥有一双血红晶石般的眼睛和诡谲的血色纹路?Vikram一直回避的真实身份和他的过去究竟是什么?他为什么如今愿意给他揭晓真实的机会?两年之约赌局后等着他的又会是什么?
  有太多的疑问等着他去找到答案,而在他每天忙碌的时候Vikram任然闲情的看着他动作,他清闲得几乎要迷惑得Voldemort忘记他的时间其实很紧张他的计划还有许多漏洞等着完善他的调查还陷在瓶颈那里焦急的等待突破。
  Vikram大方的给了他两年的时间,随着约定的时间期限越来越接近,掌握的线索隐约揭示了一个古怪难以想象的答案。Voldemort每每看着闲散逗弄新生的Vikram都会由心生出一种无力感,阴郁的,求而不得面对未知的未来的恐慌。
  Vikram想要从他的世界中逃离到一个见不着听不着的地方去,丢下他一个人。Voldemort怎么会甘心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他离开。
  赌局从一开始就是关系一生的重大赌注,他必须要赢!

  第 100 章

  一百。马尔福少女的番外
  人生如梦,一梦经年。
  在这个世界我从出生,经历了童年、少年终于成为了一个有了自己家庭的女人。
  我拥有马尔福这个荣耀的姓氏,是马尔福大家长最宠爱的女儿,因为宠爱我可以不像Abraxas一样从五岁起每天都要早起去见各种各样的家庭教师学习艰涩的拉丁语、德语、法语,甚至是接触十几岁的少年都认为枯燥的商经。我的新生非常美满,有宠爱我的父母,闯祸了永远都愿意站出为我顶黑锅的双胞胎哥哥,甚至拥有一副能唱出真实心意的好嗓子。
  ……
  我不大愿意去回想我的前世,那个冷漠的家庭,以及我被毁掉的嗓子,一并毁掉了我成为歌手的梦想。我失去了家庭的温暖也一同失去了升入我向往的音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我毁灭后的灰色人生开始在一所南方文化古城的本科大学里。
  充满青□彩的学校里我的眼睛只看到灰色,我的人生是无声的,这对我而言是莫大的打击是一种窒息的绝望。
  身边新认识的朋友是聒噪的人,整天有说不完的话题说不尽的口水,她很喜欢说话,即使我只能用破碎的声音偶尔回复一下“恩”也不能打消她说话的欲望。
  我原本也能同她一样大大咧咧的叫嚣着,我也喜欢偶像剧喜欢中性化的男歌手喜欢那些小书店里热销的漫画小说,我无时无刻都在想,想要我的嗓子能够正常的说出话。
  进入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在十月末的一个周四下午,习惯了大学作息的我抱着课本从课堂上出来,和我的朋友一起经过种满了桂花的一片草坪路过操场和音乐教室。我侧耳倾听流泻出来的钢琴声,偶尔能流畅的一首曲子更多的是错了一个音后的从头再来。
  在我专注于这首曲子时我的朋友咋呼的冲我尖叫,“快看快看,那个人是大四的风云人物,是有名的面瘫毒舌,听说上次的迎新生晚会上院学生会长请她当主持人学生会长被她当众毒舌了一把。”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是图书馆前的环形广场上一溜的人挤着社团招人,我一双5。0的眼睛在人挤人一堆的黑脑袋中找到了那个所谓面瘫毒舌的人。老实说他是一个很显眼的人,无关容貌的吸引人的视线,他穿着白色体恤衫蓝色牛仔裤,有着一头连女生都少有的黑色长发束在脑后,几分古代江湖少侠的风流写意。他正仰着头望着天空,侧面的剪影很是好看。
  我对天发誓这是一个符合少女漫画男主角形象的花样美男,如果换成两年前的我,我一定会为他尖叫再尖叫,但如今的我只能沉默。
  友人任然在身边嚷嚷着她不知道哪来的八卦,“我告诉你哦,那个人是女的。是不是很神奇啊。”
  女的?!我瞪大了眼睛表达我的内心的惊愕。
  她笑嘻嘻的继续说着,“听说她养长发就是为了告诉别人她是女的哎。还有她真的是面瘫,据说她都不笑不哭,还有,听说她是单亲家庭的。因为是单亲家庭所以才会个性这么奇怪吧。还有还有,我听说她每年放假都不回家都是留在这个城市里打工赚生活费,她好强啊。今天的保研名单里她还排在第一个,真的很强啊。”
  我心不在焉的点点头算是回应她一路的喋喋不休,这个引人注目的美型生物的消息时不时会通过各种渠道传到我的耳力,我只能确定她真的很受欢迎,体育好成绩好个性奇特能力强劲。偶尔在学校里我还能见到她,可能是操场上,也可能是三号食堂里,最多的是在艺术楼的展厅里形形□的作品中我一眼相中的作品右下角的凌乱潦草到我看不清究竟是什么字的签名,她专属的签名。
  无论他们的生活怎样变动,我一成不变的生活在自己失语的世界里,就连日历都被我忽略了,有些生不知时的味道。
  直到新年寒假的某一天,我在门口小摊上买的一份本城报纸上看到一则占据了一个版面的新闻。灰白色的报纸上黑色铅体字描述了一个惨无人道处处彰显人性扭曲的故事,故事的主角化名小姜,故事发生在除夕夜三天后的早上,探访姜父的张某人连续三天打姜父的电话不通后终于找上了门,张某到达姜家后奇怪着房门未锁推门进入后在姜家楼梯口见到骇人的一幕。一具身首分离的男尸和一个靠着墙坐着面色平淡神情冷静的年轻人,正是小姜。
  神色淡漠的小姜身边端端正正放着姜父死灰的头颅。
  如此骇人惊闻的一幕太过吓人。张某立即报案后一系列的调查引出了一个年轻人充满灰色基调的故事。
  看过报道后我不自觉的泪流满面,不是出于同情而是我觉得故事里的主角同我产生了共鸣。破裂的家庭不知冷暖的生活,挣扎在自己的世界里无人能救,最终选择了毁灭。我觉得小姜是在这个可怕的世界里给了自己救赎,而不是像那些满口仁义虚伪的人所说的毁掉了自己。如果心死了,杀不杀人有什么区别。一个是释放了自己给了自己最快的死亡,一个是像行尸走路一样茫然一生不知希望不知快乐心里深刻的唯有绝望。
  抹干了眼泪,我打起精神去晒被子,今天可是一个难得的大晴天。我还年轻,我的人生还在继续,我没有勇气选择死。
  新学期开始后我如期返校,青春洋溢的校园能感染我,我会愿意为了学校一时忘记自己心中的悲苦。
  然而返校的第一天,刚把行李箱放下,好友就急急忙忙的在我面前手舞足蹈的尖叫,她说大四的那个人杀人了,她说大四的那个人判刑了,她说大四的那个人死了。
  瞬间我的脑袋一阵晕眩,那样一个优秀可爱受欢迎的一个人居然……
  从此以后,我在艺术展厅琳列的形形□的作品中再也见不到能瞬间捕获我的作品,再也见不到一个凌乱潦草到看不清究竟是什么字的签名——姜齐氏。
  从此以后,我的记忆埋葬了这样一个奇特的人。
  我的生活任在继续,一成不变,直到……
  ……
  我是宙斯,听到了你的心声,你渴望新生我愿意帮助你,给你一个完整的家庭和一个健康的身体……
  ……
  我重生在一个魔法家族,英俊的爸爸有一头铂金色的漂亮头发,美丽的妈妈无限宠溺着我会亲切的唤我可爱的小家伙,还有一个陪着我玩闹陪着我学习陪着我让这个家庭完整和睦的哥哥。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深爱我现在的生活。我就像一个真正的孩子一样开心的时候大笑伤心的时候就大哭,完完整整的开始我的人生,我的新生。
  我甚至开始期待十一岁时去霍格沃兹上学,去经历一个快乐的小学中学综合版的学生生涯,顺便再结识我曾经最喜欢的小说故事“哈利波特”中的儿童版大魔头,据说他在毁容前也是一个难得的帅哥。
  事实证明Voldemort在毁容前的确是一个难得的美……正太!
  红宝石一样华丽的眼睛,标准的美少年胚子的五官,以及一身凛然贵气,见到他的第一眼我的脑子里就闯进了两字——活生生的王子!
  重点是王子两个字。
  小王子的骄傲引人夺目,小王子的气度令人折服,小王子的智慧叫人惊叹,小王子一手超过同龄人太多太多的实力让斯莱特林的小蛇们臣服了。
  我不禁怀疑我的记忆是不是出错了,魔王大人的童年是个杯具,是一个孤儿院里出来的偏激的小魔头,不该是我所见到的处处表现完美一个真正强大优雅的斯莱特林,就连他身上的服装首饰都是样样精品。尤其是他的黑宝石项链和黑宝石戒指!看着就是很贵重很大气很难得的东西!
  如果说魔王大人也是重生,他的一切我都不会质疑,我甚至连接近他的胆子都没有。但是,我以我的人格发誓我接触过的小魔王大人真的毫无破绽,他似乎就是本尊,不是穿的不是重生的不是被外星人附体的。对着他的黑宝石空间戒指我森森的表示羡慕嫉妒恨啊!
  多方打听我终于了解到了剧情崩掉的源头,原著里魔王大人的童年是生活在孤儿院的,他可没有一个花店老板大好人做派的爹。
  又一个穿越的!我如此想着。一个可能让魔王大人变得更可怕的变数,或许将来魔王大人不止要统治魔法界,统治世界可能才是魔王大人的野心!这太可怕了,我熟知剧情面对这样的变数我表示压力很大。也许那个花店老板是一个隐藏boss,关卡难以攻克。
  然而不同于我的想象的是,魔王大人的父亲,据说是花匠的的编外人物,居然也是一个美型生物。和魔王大人相似的相貌,比如墨色的头发,冷白的皮肤,稀有的红色眼睛,一身内敛不张扬的优雅贵气。
  他很年轻,年轻得我以为他只是魔王大人的哥而不是爹。即使我很清楚他不可能是Voldemort的亲爹。
  自称Vikram不带姓氏的他有着温柔得叫所有女人脸红的笑容,修竹清俊挺拔的身姿,随意的站在一边就能吸引人的视线。他比我曾经迷恋的不二周助笑得更自然更轻柔,根据宇宙第三定律,我马上判定这是一个腹黑,一个比不二君更折磨人的极品腹黑。
  随后的日子我未能证明我的第三定律的正确性,以为Vikram美型生物失踪了。小魔王大人为了找他几乎要疯了。
  我从来不知道行为得体优雅仿佛一个真正的王储一般的小魔王大人也会有那么狼狈的时候。当初刚进斯莱特林被所有人排挤打压的时候他都能从容不怕的见招拆招把所有人整怕了,而现在他每天都焦躁的以至于大家见了他都兢兢战战生怕遭了横祸。
  Vikram失踪一年后小魔王大人整天板着的脸色终于少许好了些了,只是不断的有人冲着他的蛇姥腔来,因为他是斯莱特林的后裔,更因为他的优秀他的出色,纯血贵族们得知他的监护人也就是Vikram失踪后趋之若鹜的来了,争抢着小魔王大人的抚养权。
  小魔王面对每天从法庭传来的消息都冷笑不止,看得我心里怕怕。我认识的小魔王终于从小腹黑向鬼畜横着发展了。小魔王人小鬼大,虽然心理年龄有三十岁高龄了,但我拍马也赶不上小魔王的手段,光是他不用一兵一卒就把一个三等贵族家族给整得倾家荡产的雷霆作风我都要膜拜了。
  正常的十二岁小孩会这么可怕吗!我呐喊!
  所有的证据都直指一个人,让小魔王比剧情里彪悍了N个等级的人物就是小魔王的爹不二君的终极进化版本Vikram。请允许小人再次膜拜这个完成了未来boss初级班所有教程的人物,将来他一定会名留青史的,所有的哈里粉们都会狠狠的记住他的!
  经历了腹黑君的失踪事件后,我清楚的认识到小魔王大人不像我认识的那样一个像蓝染一样为了自己的目的要人性没人性的boss,小魔王大人其实很有爱,他至少不偏激,不是那么的讨厌麻瓜,而且很有父子爱。
  从最初的焦躁、担忧、愤怒,小魔王的情绪到最后趋于平静,对谁都很礼貌谦虚,一种建立在boss气场上的谦虚。
  正太魔王长成了少年魔王,他的boss魅力风靡了英国贵族圈,没有人敢小瞧他,因为小瞧他的不是没有,而小瞧他更是上门挑衅他的人都付出了足够叫人心惊的代价。
  说到小魔王最令我羡慕嫉妒恨的就是他有一个金库,据说是他爹失踪前顺手给了他古灵阁的一把钥匙叫他自己去交学费买东西。小魔王的金库规格比马尔福家族世代沿袭的那个金库都大了几码,里面没有金加隆银西可更没有铜板,里面堆满的是各式各样的宝石,随手拿一颗就顶几百个金加隆。
  我恨有钱人!
  Vikram就是一个特可恶的有钱人!自己是一个极品腹黑还教出了一个未来的极品魔王,还是一个巨富。不知道我有生之年能不能赚到足够多的钱买下他仓库里的所有宝石,那些宝石真是漂亮。我猜Vikram有着珠宝收集癖。是女人都会嫉妒的!
  Vikram回来的时候,离他突然的失踪过去三年了,我们已经五年级了,少年魔王都成了美少年了。外貌协会的我对那少年魔王极品的脸蛋红心直冒,能让女人羡慕嫉妒恨的除了珠宝首饰以外还有青春不老。Vikram和三年前的他一模一样,二十出头的年纪,温润的笑容,修竹清俊的身姿,内敛的优雅风采。
  魔王大人的脸上,终于多了些人味了。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他只有在面对Vikram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才那么真实生动。
  Vikram成了霍格沃兹的古代魔文教授,我真心的赞美梅林,幸好当初没有向Abraxas屈服选择古代魔文的选修课。听说Vikram任教的古代魔文课就是酷刑!
  随着和Vikram接触的日子越来越长,我深刻认识到了Vikram的确如我第一眼所见的那样是一个极品腹黑,或许是出于对表面温柔内心腹黑的不二君森森的爱,再或许是出于他仰望天空时的剪影让我感觉很熟悉很亲近,我同样热爱把腹黑的特质发扬光大的Vikram。
  五年级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除了自家的兄弟、小魔王大人以外增加了Vikram Slytherin。
  很多很多年以后回想我的学生时代,我都认为一切令人摸不着头脑的事情的开始就是以六年级为起点的。
  六年级的时候我验证了宇宙第二定律:凡是好男人不是名草有主了就是踏上了搅基的不归路。
  我拟定的老公候选人唯二的两个人搅基了,令我心碎啊。严格说起来,搅基的只有一个,Voldemort说他喜欢Vikram,而Vikram似乎对男人不感兴趣,确切的说是对Voldemort没那方面的兴趣。
  即使如此我也没有胆量站出来和神乎其神的魔王大人抢男人,还没开始我就知道自己输定了。
  我真正注意到Abbott的时候是我结束一段长时间的单恋后,我想我是真的喜欢Abbott的。他开朗阳光英俊活力十足,家世也是很好的,从各种方面来说都是好老公第一人选。这样性格的人才是适合我的。像Vikram和Voldemort那样的人物不是我能绑得住的,都是极品到过分的货色叫我这样的小人物如何担当的起啊!除非哪天我成了女王才配得上他们吧。
  ……
  正如我所说的,时间是耐不住消耗的。五年级过去了,六年级过去了,七年级也过去大半了。我和Abbott结婚了,Ab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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