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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呆了多久,我终于想要离开了。虽然如果要我一直呆下去我也绝对乐意,但是我还没有找回全部的记忆。再说,沫儿和周自恒还一起回家了呢。想到这里,我心头一震,我这是怎么了,竟然会让他们两个一起回家!得快回去看看。真希望我一直是以小人之心度了君子之腹,周自恒可千万不要趁机献媚,沫儿可千万不要有所动摇。周自恒救过沫儿,我知道,她一直心存感激,而且在邯郸的很多事情也要依赖他的安排,所以沫儿不会排斥他。那就更糟了。我越想越担心,但是现在怎么回去呢?凌晨了,又没有车,我就走吧,走一点是一点,等天亮了再搭车,这一个晚上的事,我管不了了。
我就沿着公路独自走,也许因为黄昏的时候下过一阵小雨,今天晚上没有星星没有月亮,我却觉得,也是一种意境。午夜,乡村的小路上只有一个孤独寻梦的人独自漫步,不时有鸟叫的声音,在寂静中划破重重夜露直上云霄。流水绕孤村,杜鹃千里闻,这样独特的景色大概没有人会有心欣赏吧。
※※※
不知走了多久,一抬头,却发现又来到了稷下酒馆门口,暗笑自己原来是南辕北辙了。也许因为这个名字凑巧与爹和廉颇带诺儿去的酒馆名字相同,我又鬼使神差地来到了这里,冥冥之中,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发生呢?突然想起那老板娘的话来,三位是住店还是吃饭?是累了,就在这儿住下吧,幸好带了钱,从@目木@带来的钱还剩不少,我都随身带着。要一间单人房应该没问题。这里小地方,这又是一个小旅馆,登记不需要证件,正好不会被发现。
于是我踏了进去,在店堂里叫,有没有人啊?睡眼惺忪的老板娘嘟哝着走出来,问,半夜三更的,谁啊?我把背包一甩,说,住店。她的脸上立马堆起笑来,说,哎哟,这位小先生前儿不是来过吗?和你一起来的那对儿,已经在我这儿住下了,他们要了最后一间房,现在咱们这儿可满了。要不,你和他们一屋子睡去?我立时纳闷起来,这是哪儿跟哪儿啊?她一定是没睡醒认错人了,这个女人赚钱赚得太没道德,任谁都想留他下来住,居然想让我去当人家一对情侣的电灯泡,神经。于是我说,算了,要是满了我就走了。老板娘拉住我继续说,我知道,你们三个人出来,人家是一对,你心里不舒服。可是,也不用这样和自己过不去啊,已经那么晚了,睡觉还是要睡的。来来,我去跟他们说,反正你们大家都认识,睡一个房间有什么不可以的。挤挤吧,我给你打地铺,给你优惠。我开始有点不耐烦了,讲话不免有些大声,你在说什么我一句都听不懂。她说,得了,我领你上去看看,如果觉得可以将就着睡,就睡下吧。我被老板娘拖着上了楼,心想着这个人真是不可理喻,现在都那么晚了,呆会儿怎么跟人家解释呢?只见她敲敲门,说,哎,哎,里面的先生小姐,你们醒一醒啊,你们的同伴儿来了。我在一旁无地自容,完了完了,人家肯定当我有病。里面传出来一个男人慵懒的声音──
写东西也有上瘾的时候,比如写这一段,我写得开心,来了个电话。但是我不想停,因为我很难得有这样的状态的,可是那个电话铃一直在弃而不舍地响,最后我妥协,我奔过去接,半途中踢到写字台,脚指甲掀掉,流了很多血,一个人在家,血止不住,也不知道接下来电话要不要听,也不知道血会不会一直流就这样流到死,也不知道要怎么走回到写字台那里去。后来我不是不想起来,而是真的爬不起来,痛死了,就坐在地上坐了一刻钟,也可以换一种说法,浪费青春一刻钟。
最终我放弃了那个电话。
忽然想到两个问题,一是本来我一直以为给手指上夹邢不会痛,现在看来是会很痛的,另一个是,如果哪一天我被全世界抛弃了,就是这感觉。
谁啊?我们哪里有同伴啊,不会不会,我们睡了,别吵。
老板娘还要说什么,我轻声地说,行了行了,我睡下面的桌子上吧,走吧。拉着她就溜,生怕人家看到了我。回过头来想那个声音,怎么,怎么,怎么──啊──周──自──恒!我的天哪,我实在有些承受不了,火气噌地一下就蹿到了天上去。转过身去踢那门,不过那扇门也真是脆弱,或者是我用力过猛,门一踢就开了。只看到房间里有两个床当中隔了一张桌子,周自恒正在沫儿的床边,他弯下腰去把沫儿的被子盖盖好,头埋得很低,像是印了一个吻在沫儿的额头上。我冲进去,一副要开打的架势,竭尽平静地对周自恒说,请你给我一个解释。周自恒看到我破门而入万分惊讶,说,诺儿,你听我说……我手一挥,你不要叫我的名字!说出来后意识到自己说话声音太响了,在那么宁静的夜里非常刺耳。周自恒语气软软的,诺儿,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说,那是怎么样?你们两个人瞒了我很久了是不是?我还一直责怪自己,上次误会你们了,我太小心眼了,我太多疑了,我太不信任朋友了。结果呢?这就是结果!哈,我明白了,再见。啊,对了,还有一个呢?周自恒说,诺儿你不要说沫儿,她睡着了。我说,哼!睡着了才怪,还有一位,不要装睡了,不要当人家都是傻子,一只巴掌拍不响,两只巴掌才拍得响呢,连老板娘都看得出你们两个是一对。你不要以为装睡就可以躲得过什么,我又不会把你们怎么样,你们继续。周自恒有点急了,诺儿!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更激动了,说,你自己做的这个动作你以为我看到了我会想到哪里去?被瞒了那么久一定很过瘾吧,跑这里逍遥来了,居然还把我当成傻子。我气得不行,不想再看到他这张嘴脸,也更不想再跟他说一字半句,于是调头就走。
几乎是一路摔到楼下,正遇见捧着一叠铺盖准备上楼的老板娘,老板娘看到我的样子似被吓到了,换了一副正经模样,问道,怎么了?我把一叠一百元大钞往桌上狠狠地甩,说,拿酒来。老板娘应着,进去放回铺盖,拿了一瓶啤酒。我说,你看清楚这是多少钱没有?就拿这么一瓶啤酒?去换,换5瓶白酒来。老板娘试探着说,喝这么多不好吧。我一拍桌子,不会少了你的钱,去拿!老板娘无奈,转身开了5瓶白酒放到桌上,轻声说了句,慢用。
我抄起一瓶,仰头咕噜咕噜地往下灌,好爽啊。借酒浇愁愁更愁,我才不管。烈酒下肚,正好能把我的五脏六腑烧起来,就让我的心在烈火中燃成灰烬吧。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迷朦中,天亮了,老板娘似乎又去睡了,于是我拿着酒瓶,摇摇晃晃地出了店门。
※※※
奇怪,我怎么会在街上?
哦,对了。我似乎一夜都是睡在街上的。昨天,我进了邯郸城,城里很混乱,脑子里出现四个字,社会动荡。大家都在奔走相告,几乎是兵不血刃,赵国40万大军全部成了秦军的俘虏。有些女人很高兴地说,这样我家夫君就可以平安回来啦。有些老朽似的人捋着胡子叹气,唉,唉,40万哪,40万哪,赵国从此衰落。我想起爹跟白伯伯的一个亲信深夜说的那番话,希望不要杀你们俘虏来的赵国兵。那个人是答应了,可爹仍然没有一点的喜悦,说,希望君能遵守诺言。于是我开始为那些高兴的女人担心起来,难道白伯伯真的会不杀吗?听爹当时的口气好像……想来也没什么,这些不懂事的女人们,只知道夫君的性命而不知道国家的命运,让她们伤心一下反而解气。
后来,我没有钱,就躺在街边睡了一晚,还好天不是很冷。躺在街上看天空,幸灾乐祸的星星,欲言又止的月儿。爹,娘,你们在哪里?如此渺小的我要怎么样才能挽救赵国的危急呢?40万大军,有如釜底抽薪,赵国以后还有什么保障呢?如果没有,那不是有亡国的危险了吗?爹,我的想法是居安思危还是杞人忧天?我要不要像你一样不理世事地过一辈子?
现在,天亮了,我站了起来,迷迷糊糊中,我听见好多人的哭声。很多人很多人的哭声。街上没什么人,声音从街边的屋子里传出来。有些房子的门口挂了白布,一整条街都是这样,到处是撕心裂肺的哭声到处是伤心欲绝的人儿到处是白色黑色祭奠死者的颜色,也会有披麻戴孝的队伍经过。天空上写着两个大大的字──悲哀,空气中亦弥漫着悲哀的味道。远远地飘来歌声,“葛生楚蒙,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
是了,白伯伯活埋了那40万的俘虏。一定是的。爹果然料准了。
我这样想着,于是找了个独自在街边喝酒的老头儿探听,这也是我能找得到的惟一一个人可以说说话的人。这个老头儿的头发乱糟糟地散在前面,把脸都遮住,他的声音从又脏又枯的乱发中透出来,像是从阴曹地府传出来的。老头儿说,大清早的不让我睡觉。我说,怎么回事呢?老头儿说,糊涂,糊涂啊。我想,疯子。于是调头想再到别处找找有没有人可以问个究竟。老头儿拉住我,说,别去,你改变不了,那是天数。听到这话,我心头一动,难道他知道我要到秦国去卧底吗?不可能,我没跟任何一个人说过,再说,我自己也没决定到底要不要去呢。疯子,他是个疯子。老头儿又说,赵国气数已尽,由它去吧。秦国乃是虎狼之地。这次我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了,你是谁?怎么知道我要去秦国?老头儿说,天机不可泄露。我笑了,什么天机啊,你又不是神仙。老头儿说,看在你是你爹的儿子的份上,我告诉你。这时候我已经笑得不行了,你这人说话怎么颠三倒四的,什么我爹的儿子啊,废话。难道你不是你爹的儿子吗?那岂不是天下男子你都能告诉了吗?老头儿不急不气地说,不,不,不。你爹是个伟大的人。虽然历史不会有记载,可是我们都将记得他。我严肃起来,问,你到底是谁啊?你怎么知道我爹?你认识他吗?可是我爹前几天的时候已经死了啊。哎,先别说那么多,你不是说要告诉我你是谁的吗?说呀。老头儿说,是的。于是把头发捋开,露出他的脸。
我这一惊非同小可,叫道,你!你是,你是……却被老头儿捂住了嘴。我小声说,您是廉颇伯伯?!
老头儿说,是。我说,你怎么会……老头儿说,我终日在此地喝酒,人们都以为我去了魏国,没有人注意我,也不再有人追捕我。那个在魏国带兵的“廉颇”是我的一个门客,他没有打过胜仗,就扬言说“廉颇想带赵国军队,不是赵国的军队无法打胜仗”。其实我也不想带赵国军队了,不是身处其中无法体会其中不可言喻的衰败。我在赵国终究是怀才不遇,大王永远都不会让我放手去干,他们都不相信我。大势已去,大势已去啊。说到这里,他像个孩子似的哭了,哇哇地抱头痛哭,和家家户户的哭声融为一体。所不同的是,他哭国家,而别人哭亲人。毕竟是廉颇。我心里想着,又问,那,你怎么知道我要去秦国?廉颇说,酒自成仙,知则知尔。梦亦有梦,终无极矣。我还想说什么,可是没有说出来,心想也许真的是天机不可泄露。
后来我和廉颇找到一个酒馆,我抬头看了一眼酒馆的名字,稷下酒館。好像就是小时候爹带我来的地方。叫嚣着今朝有酒今朝醉,一老一少发起了酒疯。啊哈,酒保看到我们那副样子吓得连钱都不要我们付就赶我们出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两个人一见如故。那时侯的廉颇,绝对不是传说中那个用兵如神的将军了,也不是我小时候见的那个负荆请罪的英雄,而是一个整天抱着酒坛的糊涂仙。不过一身的本领还是免不了要露出来一点。他经常会梦呓般地说很多兵法计谋给我听,舞枪弄剑地比划给我看。我知道,廉颇这是在教我本事,有时候看到廉颇,我也会想起从前爹娘教我念书的情景。爹总是满口的仁义道德,诸子百家无不精通,娘就陪着我背书,那时候学的第一首诗就是硕鼠。娘说,硕鼠就比喻那些搜刮百姓的坏官吏,很多地方横征暴敛民不聊生,国家终究会灭亡。
马上要开学了,我闻到一股来势汹汹的味道,很可怕的开学的味道,扑面而来。我害怕,心想着那些读题都需要很大耐心的物理题目,化学大段的方程式,数学函数解析式函数图象和立体几何,语文又长又难背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英语笔记里一大堆语法短语。光想想头就轰地一下大了。看看窗外的阳光,不知道还能欣赏几天了。想着想着就不高兴写了,只希望趁着现在好好再乐几天,感觉自己像垂死之人临终之前的拼命享受。
15
我和廉颇就这样喝酒讲话睡觉做梦地过日子,时间久了,出生于书香世家的我却变成是武功一流带兵一流的高手了。直到有一天,廉颇说,我们缘分已尽,我要走了。你自己保重,要不要去秦国你还是自己决定,不过记住,你是赵国人,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国土上。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一眨眼,廉颇已经不见了。我知道他不会留下,也没有去找去追,因为这根本就是白费力气。回忆着刚才廉颇说的话,奇怪,怎么跟爹说的一样。难道我注定是要背叛的吗?不可能。爹娘都是为国尽忠而死,我怎么反而会叛国呢。真是多此一句。
不经意地低头,突然发现脚下有一束用红丝线扎好的头发,我奇怪前面怎么一直站在这里都没有发现。或许是在跟廉颇讲话的关系吧。我把它捡起来,随手放进了衣服里。
廉颇走了,又剩下我一个人。何去何从,还是该好好地想一想。到底要不要去秦国?我还是躺在从家里出来的第一个晚上躺的地方,同样一个角度看月亮。问月儿,要不要去?月儿妩媚地笑。
好吧,自己的事情要学着自己去解决。不管后悔与否,正确与否,都是自己的选择。总之这是一件大事,关系到我今后的人生,是有所作为还是碌碌无为,是平平安安还是出生入死,是默默无闻还是名垂青史亦或是遗臭万年……好烦哪。虽然不知道爹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物,但是他认识那么多重要人物,而且不论国籍,大家都敬重他,一定不一般。我猜想,爹以前是个重要人物,后来隐姓埋名起来,娘知道,却从不告诉我。爹娘既然不告诉我,我也不必深究,他们总有他们的道理。但是我觉得,不管爹是谁,我是爹的儿子,就注定要担负起爹没有做成的事情。
爹不是因为赵国的衰亡才自杀的么,如果杀了秦王,必有很多人来争皇位。而事实上,王子王孙里却没有一个人的才能及得上当今的昭王嬴稷的,最主要的是一些人自恃有才能就不肯听臣下的劝言,昭王用人却很得当。秦朝廷内还有很多人和宰相张禄结了仇,昭王不在了,张禄这个宰相也做不成,“远交近攻”就实施不下去。这样,既让秦国国内动乱,大伤元气,又破坏了他们一统六国的计划,那么,赵国就有机会东山再起。
就这样决定了。我要只身去秦国,凭着廉颇教给我的兵法和武功,爹娘教给我的仁义礼教和圣贤之道,埋伏在秦王的左右,伺机下手,杀了秦王。就算因此我自己与秦王同归于尽,也值得。一个人的性命换六个国家的重生。流血五步,天下缟素。我喜欢这种悲壮的完美。不,也许并不完美。
诺儿,诺儿,你出来!我知道你就在附近,你出来,起码听我解释好不好?是沫儿的声音。睁大眼睛定神地环视四周,我在21世纪的柏油路边,浑身的酒气。天还没有完全亮,路的另一边,梧桐树下面,一个穿着黄色马夹的清洁工正拿着扫帚清扫着垃圾,他的身边团着浓雾般的灰尘,就这样包围着他渐渐远去。
诺儿,终于找到你了,我……
不用。二位自便,再见。
你不要这样诺儿,为什么不相信我!
连一个机会都不给吗?
我昨天睡着了,不知道你来。
是最后一间房间了,不然没地方过夜了呀。
我一醒来就来找你了。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们睡的床当中隔了一个桌子的呀,你别把我们都想得那么……
你总是怀疑别人。
诺儿,诺儿!你要去哪里?一起去啊。
我们两个单独走好不好,不跟他同行了。
你不要一句话都不说,你到底在想什么啊!
你走慢一点,我跟不上你了,求求你。
诺儿!
诺儿……
我狠着心一言不发地往前走,其实我很想停下来,问她,你叫我再怎么相信,这一次是我亲眼看到的,周自恒帮你盖被子,那么晚了他还不睡。还有,那个慵懒的声音,他说,我们没有什么同伴,都睡了,别来吵。这一次,我心如死灰伤心欲绝万劫不复!!!我背着她,不想让她看到我的眼泪,听到她在身后气喘吁吁地说那些话,带着哭腔说那些话,声嘶力竭地说那些话,我当然心痛,痛得不得了,几乎支撑不住,但是,我害怕相信她的话,害怕以后的某一天再一次受伤害,害怕最终周自恒牵着沫儿的手到我面前来笑着说请祝福我们,害怕自己被毫无尊严地甩开,害怕别人说我是死缠烂打没有自知之明的厚脸皮可怜鬼。也许有人会说,你这样怕这怕那的,还叫爱吗?真正的爱是不顾一切的。可是我爱,我太在乎了,我不怕受伤害,不怕被人说,怕的是沫儿抛弃我的时候我一无所有,我好怕一无所有,因为那就代表我失去了沫儿,也失去了与周自恒竞争的能力,甚至不止周自恒,来日方长,一定还会有别的人。
沫儿终究是女孩子,我走得太快她跟不上了,她不再跟着我说很多话了,只是在某个地方站着,竭尽全力嘶喊着,诺儿,求求你,停下来啊,诺儿,诺儿……声音越来越小,不知道是因为她喊不动了还是因为我走远了,终于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了,我停下来,不由自主地回头,看不到沫儿在哪里。凄色塞满了所有的空间,心里空空的,多希望她一直跟过来,如果现在她还在我后面,我就会转过去抱住她。可是,是我自己走得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