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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母一听,兴许终于想起有“家丑不可外扬”这么一句话,于是放低了音贝,低语道:“吴振振,你别以为你现在有男人了,我就治不了你了。哼,我告诉你,你就是当奶奶了,我还是你老娘!”
振振听到这话,差点又把手机给扔了,这一什么老太太啊,居然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说“别以为你有男人了,我就管不了你”!
“是是是,我也就您一个妈!”多来几个,我死也不投胎!振振白白眼,认命地点点头。
“知道就好!”顿了顿,吴母又在电话里问道:“晚上想吃什么,一会我让庆嫂去买。”
听吴母这么一问,振振才想起来,自从和邵尉迟恋爱后,好像周末回家吃饭成了雷打不动的节目,可是这周邵尉迟出差了,所以振振想了想,说:“妈,邵尉迟出差了。”
“哦?去了很久了?”
“没,昨天刚走的。”
“那你要和他说多注意身体,最近外边流感很严重呢!”
“嗯。”振振一边应着,一边开着小差,看着一旁暴暴和她挤眉弄眼的,不知怎么就想到了红烧狮子头,好像很久没吃了,怪想的。刚要开口,就听吴母在电话中说道:“恩,既然阿迟不在,那你就自己看着办吧。要回来吃就6点前死回来,晚了就不等饭了。”例行公事似地说完,吴母直接就把电话给挂了。
振振看着手机,那个心寒!瞧瞧这老太太,对别人家的儿子倒是嘘寒问暖的,对着自家亲闺女就这待遇,连吃都不让吃了?!
振振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严重创伤,刚要把手机收好,吴母的电话又来了。这回振振也不急着接了,朝暴暴嘿嘿两声笑:“瞧吧,肯定是琢磨着自己刚才那话对不住我了。”
在暴暴无比鄙视的目光下,振振按下了接听键,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电话那头又是一声巨吼:“吴振振,你给我听着,你要死回来记得把你堂姐也给弄回来!我都快被你二伯母烦死了!你说我造了什么孽,生了你这么个不省心的!”
然后又是“啪——“的一声,电话挂了。振振继续保持无语状态。
直到听到暴暴在一旁的奸笑,她才愤愤地嚷着:“NND,我是招谁惹谁了?!”明明就是堂姐惹得祸,咋又算到她头上?!再说了,孩子也不是她生的,问她?她哪知道老太太造的是啥孽啊!
“畜生,还有10分钟,够你坐电梯下楼的。”暴暴毫无同情心地在旁提醒着。
“白眼狼,一群的白眼狼,一个个都见色忘义!”振振拿起包包,怨念地往门口走去。
“嘿嘿,小女子肤浅,就是见色忘义的那种人,有本事你就去给我变个色出来啊!”暴暴不等振振反应过了,直接把她往门外一推,然后快速地关上了门。
靠,畜生!振振愤然离开。
从暴暴家出来,振振一直在琢磨着如何劝说堂姐回家这件事,可是想来想去,也不知如何开口。以振振对堂姐的了解,除非她自己想回去了,不然谁也说不动。
哎!她烦躁地缕了缕头发,站在马路边,一时不知道该往哪去好。你说,好不容易一个假日,如果就这样回家,绝对是浪费啊,可是去逛街吧,又没劲。想来想去,振振还是决定找朋友,于是掏出了手机,拨了另一个同性友人——Emma的电话。
很快,电话就接通了,传来了Emma轻快的声音:“哟,吴大小姐,你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
“呵呵,不是想你了吗?”振振先是干笑了两声,听着电话里嘈杂的声音,问:“你在哪呢?这么吵?”
“呵呵,和朋友在一块呢。”正说着,电话里隐约传来了一个男子的声音,好像是在叫Emma。
“小样,约会呢?”
“哪啊,就一朋友,刚从国外回来,大家聚聚而已。”Emma笑着解释,末了又说句:“我不是裸奔一族嘛,哪像你这么幸福,穿上名牌了!”
听到这话,振振一时没忍住,“噗嗤——”地笑出了声。
说来,这裸奔一族还是有来历的。
某日,Emma在看杂志,突然狂笑不止,振振好奇,于是凑过去,问:“丫的抽风啊?”
“哈哈,笑死我了,振振,你快看这段话。”
振振往她手指处一瞧,原来是杂志上摘录的一段MSN签名。
签名如是说道:“人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敢情我居然七手八脚地裸奔了这么多年!”
看完,振振一拍腿,道:“经典啊!”
接着Emma地来了句更经典的:“靠,老娘当了这么些年乖乖女,总算是潮流了一回,成裸奔一族了!”
于是乎,那段时间Emma的口头禅就是:嗨,丫的还在裸奔不?
“小样,天快转冷了,你赶紧找件衣服披披吧。”振振这人就这样,心情一好,就喜欢和人贫。
“嘿嘿,要找,也要和你一样,找件名牌啊!对了,太子爷不是出差了吗,那你周末干嘛啊?”Emma好像换了个地方,电话那头安静了许多。
“这不无聊嘛,本来还打算找你逛街的呢!”振振叹了口气,心想,怎么邵尉迟一出差,她连想找个人逛街都找不到啊!
“我说丫的吴大小姐今天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呢。”Emma戏谑道,立马又说:“赶着巧了,反正人多热闹,你一块过来玩吧!”
“这样不好吧,我和他们又不熟?”
听振振有些犹豫,Emma笑说:“放心,我这几朋友都是不怕生的主,再说了,来一美女,他们指不定心里美着呢,嘿嘿!”
振振想了想,反正无聊也是无聊着,还不如去玩玩,再说了,她本来也不是个害羞的人,于是应道:“好,你们在哪呢?”
“午饭刚散场,正准备去万达K歌。你在哪?我们顺道来接你?”
“不用了,我这离得挺近的,直接打的过去就好,那到了联系。”振振一边说着,一边招手拦车。
到了万达,Emma他们还没到,振振给她发了条短信,然后就自己一个人到银泰里随便逛了逛。大概逛了一层楼的时候,振振接到了Emma的电话:“我们到了,过来吧,在大歌星门口等你。”
“好。”
振振刚走到大歌星门口,就听某处传来的一声叫唤:“吴振振!”
她转头张望,看着Emma花枝招展地飘摇至跟前。
说实话,振振最烦人家在公共场所大叫她的名字,特别是连名带姓地叫。主要是以前一家人出去,别人看见他们吴家的四孩子,都是这样叫的,先是连着三个:“振兴,振中,振华!”瞧瞧,这多有气势啊,可一到自己,就变成了:“吴振振!”
这让振振特别伤心,小孩子嘛,对这种事总是敏感,感觉就好像是被排挤了似的。所以振振一般做自我介绍的时候,都喜欢说:“以后大家叫我振振就好。”
“丫的干啥叫这么大声,我又不是聋子。”振振作势就要一拳挥过去,可是在看到Emma身后随即而至的人时,动作止住。
哇靠!帅哥啊!
振振直接越过Emma,上前,对着帅哥微微一笑:“你好,你就是Emma说的那个海龟吧?”
“你这女人……”一旁的Emma露出鄙夷的表情,因为她知道,振振又开始犯花痴了。
振振嘿嘿一笑,耸耸肩,似乎在说:没办法啊,这不习惯了嘛,看见帅哥就忍不住想搭讪。
还好帅哥不介意,表现得极其大方。只见他优雅地伸出右手,笑:“呵呵,海龟就算了,你还是叫我苏佐吧。”
“苏佐。”振振跟着念了一边,“很特别的名字,不过倒是很好记呢!”
“吴振振这个名字不是更特别。”苏佐调侃地笑说,振振看着他露出的一口白牙,心想,真够白的,丫的都可以去拍牙膏广告了!
如果说,在苏佐说出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振振还可以不感到惊讶,毕竟因为刚才Emma的那一吼,在场的,只要没有聋,都知道她叫吴振振。可是苏佐接下来的那句话,却让她有点不知所措了。
他说:“吴振振,这么多年,你好像都没有什么变化啊!”
原来我们是熟人!
作者有话要说:就酱紫……
哎~
昨天反思中,所以没更,今天补上,发现反思的结果就是在做无用功……囧~
有人问我:你的主题是啥?
我回答说:爱情……粉小说的爱情……那种现实中估计已经灭绝了的爱情……
没办法,我就是俗人一个,有深度的写不出,所以……大家开心就好~
PS:预告,下章邵童鞋终于又要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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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改人名……非更新,54~
虾米?!帅哥认识自己?!
不止是振振,连Emma都愣住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来回地看着他俩,惊奇道:“怎么,你们认识?!”
振振确定地摇了摇头,“我不认识他。”
Emma当然相信振振不会撒谎,于是戏谑地看着苏佐:“我说苏佐,这样的搭讪方式很老土哦!”
苏佐仍只是笑笑,看着振振说:“我记得在YL那会,你经常翘掉自己的专业课,跑我们系来上课。”
在听到苏佐说出YL的时候,振振好像有点印象了,于是问:“你也是YL毕业的?”
苏佐点点头,鼓励地看着振振。
于是振振又问:“你是经济管理的?”
“嗯。”
“哦。”振振了然地点了点头,然后在Emma一副有戏可看的目光中,坦然道:“我还是不认识你。”
Emma脸一黑,“你丫的不认识就不认识,装得还挺像!”
振振嘿嘿傻笑着,“我是不认识他,而他认识我也是正常的。”
Emma越听越迷糊,苏佐倒是笑着点了点头,“嗯,你那时可以算是经管系的小名人呢。”
为什么苏佐认识振振,而振振不认识苏佐,这就要从振振出国的原因说起。
振振会去美国留学,其实是因为穆白——因为他想去YL进修MPPM。而振振只是舍不得学生生涯这么快就结束,于是也和穆白一起申请了YL的课程,只是她选择的不是MPPM,而是人文科学。
开始她也只是抱着碰碰运气的心态,毕竟她的成绩没有穆白的好。想着如果YL不录取她,她就换所其他差点的也没关系,只要和穆白在同个城市就好,这样方便穆白照顾自己。很幸运的是,她居然真的拿到了YL的offer。
拿到offer的时候,振振开心了好几天,见着人就说:“人品啊,做好人,果真是有好报的!”
当然,穆白对此是非常地不屑,他认定振振是踩了狗屎。
所以换句话说,穆白才是真正去留学进修的那个,而她吴振振只是找个借口去旅游而已,所以也可以称之为游学。
在YL游学期间,振振倍感自己的课程枯燥,后来听说企业管理专业帅哥比较多,于是她便开始经常性跟着穆白上课。所以如果苏左也是学企业管理的,那见过振振也就不足为奇了,更何况穆白在当时可以算是管理学院的名人,而作为他的小跟班,吴振振同学也终于当了一回名人,就连穆白的导师也都知道有振振这么一号人存在。
但是振振又纳闷了,你说如果苏佐长得不咋的,那振振不认识他也就算了。可人家明明就是一帅哥啊,那作为一个专门蹭去挖掘帅哥的人,振振怎么可能对他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于是她问:“苏佐,你老实说,你当初躲哪去了?!不然以我的火眼金睛,怎么没有发现你这样的好苗?!”
此话一出,Emma就先忍不住笑开了,“我靠!我说吴振振,敢情你跑美国去,就是专门看帅哥的啊?!”
“那是。”振振撅撅嘴,还颇为自豪,“我这叫开拓海外市场,知道不?!”
不等两人继续贫,Emma的那帮朋友也陆续都凑了过来,其中一人吆喝着:“哟,Emma你哪找来一美女啊,还不介绍介绍!”
Emma还没来得及发话,振振已经非常自觉地盈盈一笑,作淑女装:“哪是什么美女啊,最多就五官正常,大家叫我振振就好。”
“哈哈,美女真谦虚!”
“……”
大家搭讪的搭讪,起哄的起哄,Emma看着振振妖孽的笑,忍无可忍,往她胳膊上一拧:“丫的消停消停吧,不怕太子爷吃醋啊!”
“嘿嘿,现在是山高皇帝远,此时不出墙,更待何时啊!”振振边感叹着,边响应众人的号召,往包厢走去。
“畜生,一点都不照顾下裸奔人士的感受!”Emma看着振振摇曳的背影怒瞪道。
振振听着Emma的那句“畜生”,一晃神,不禁想起第一次见到Emma的情景。
那是……
略过无数的场景描写,振振深深地记得,那时的Emma是一个绝对可以称之为淑女的孩子——一副小家碧玉型的外表,加上那柔软甜腻的嗓音。见到振振,她露出堪比蒙娜丽莎姐姐的微笑,极其淑女地说道:“振振,好好加油哦,以后有什么问题尽管来找我。”
可是,现在?!
振振想,莫非这就是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自己岂不是罪大恶极?!这年把,良家淑女本就少之又少,现在又让自己一不小心给毒害了个!
慈悲的菩萨,圣明的天主,原谅我这个无知的孩子吧!她在心里默念着。
但是显然菩萨和天主都抛弃她了,因为还没等她祷告完,胳膊上又是重重的一掐。她转头看着Emma的笑脸,哭笑不得:“丫的下手也忒狠了吧!”
“呀,掐到肉了啊,我只是想摸摸你这衣服的料子呢!”Emma故作惊讶状,最后还无辜地加了句:“我说小振振啊,你是不是又胖了,不然怎么摸上的都是肉嘞?!”
振振甘拜下风,感叹着,这猥琐功果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等到振振和Emma走进包厢的时候,里面的人早就迫不及待地开始happy了。震耳欲聋的音乐,五光十色的灯光,整一个闹腾了得。
看着那些上下窜梭,显得格外振奋的男同志们,振振突然想到了一句话,“男人都是裹着人皮的色狼,见着女人就亢奋。”
于是在这种亢奋状态的刺激下,振振很快和众人打成了一片,丫的一群狼连人皮都不披了,一个个原形毕露,烟啊,酒啊,荤段子啊,啥都来,一点也不把振振当外人看。
不,应该说是压根就没把振振当女的看,拼酒的时候那是相当豪爽地。
振振心想,丫的,这会咋都不把我当女人了!
不知过了多久,振振终于有点受不了屋子里的乌烟瘴气了,趁结束了一轮色子,赶紧起身闪人。
振振倚着护拦,漫无目的地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突然,她眼前一亮,盯住对面观光电梯里的人瞧——如果自己没认错,现在在里面和一个男人拥吻的女人是堂姐!
伤风败俗啊!
如果这场景让家里的老头老太们看到,肯定是这反应。
振振一边想像,一边考虑要不要拿手机拍下来,这么经典的场景,不知道能不能敲堂姐一顿。
但是最后,振振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来是因为她发现手机没电了,二来她觉得,这样的事对堂姐来说实在是太平凡了,连她自己都想不出有什么卖点。
于是振振只好眼巴巴地欣赏着,然后看着电梯停在了万达第五层——电影院。电梯里结束短暂激情的俩人稍稍整理了下,相拥着瞧电影去了。
在这长达5分钟的过程里,男人一直是背对着振振的一方,这也导致振振又一次无缘所谓小白脸的真面目。不过光看看那身影,振振就知道他应该是个不错的男人,如果要拿自己认识的人来作比较,大概类似于古易学长,算是儒雅成熟型吧。
想到古易学长,振振又很自然地想到了暴暴。想着她这段破镜重圆的感情,振振又想到了自己和穆白的青梅竹马。
在没有发现自己对穆白有感觉之前,振振一直觉着从小到大,自己都是被穆白压制的。因为她没有他聪明,没有他招大人喜欢,所以从来都是他闯祸,她受罚。
可是,现在想来,原来不是这样的。
一直以来,他都是护着她,宠着她,惯着她。而穆白的每一次闯祸,也都是因为自己的任性。
记得刚到美国那会,振振因为一时适应不了那的学习氛围,于是心情特沮丧,甚至任性到不愿去上课,然后就天天缠着穆白、结果害的穆白除了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外,还要研究她的课程,仅仅是为了帮她补习。就连振振最后的学期论文也是在穆白的帮助下才完成的,而且她还拿到了A。
如果在当时,她还可以没心没肺,嚣张地说自己有多聪明,多厉害,轻轻松松就拿到A的话,现在的她,脑海中不断浮现的只有穆白那略带疲倦的笑容,通常他都会痞痞地说句:“妞,你准备咋谢哥哥我啊!”
然而他从来没有真的要求她答谢过。
振振微微地闭了闭眼,回忆继续层出不穷,脑海中一波一波地,全是穆白的好。
她知道这样想着别人的男朋友,是很不道德的,首先就对不起谢芷,虽然振振不在乎谢芷怎么想,但她不想做小三,仅仅是思想上的也不行。她试图想着邵尉迟,可是都以失败告终,所有邵尉迟为她做过的事,都被换上了穆白的面孔。
振振迷茫了,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被邵尉迟的什么给感动了——是他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爱,又或是那份类似于穆白的好?
此时,振振突然想到了很久以前就流行的一句话:人都是犯贱的,永远到了失去的时候才会珍惜。
振振想,她就是在犯贱。
就在振振得出“犯贱”这个结论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振振?”
振振回头,看到了那个引起她无限回忆的罪魁祸首……之一,暴暴。
“小样,真是你,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暴暴穿得很招摇,完全一副约会的扮相,“你一个人在这干嘛呢?”
“犯贱。”显然振振还没有从刚刚的回忆中缓过神来。
“……”暴暴大概是被这个彪悍的回答吓到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凑近摸了摸振振的额头,“挺好,没烧啊?”
“丫的,你才有病呢!”振振挥开袭向自己的某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