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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就烂漫了(出书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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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自己被人围观就够了,害他陪着她一起被人围观,还有些八卦老太太意味深长地说:“你女朋友……好个性啊。”“你们感情……真好啊。”
  回想起那一幕,沈君则就觉得全身寒毛都竖了起来。
  ——他要是有这种女友,直接跳飞机重生算了。
  更夸张的是,她虽然说着匪夷所思的梦话,睡得倒是特别熟,叫她好几次没反应,使劲摇她都摇不醒,要不是周围那么多人看着,沈君则甚至想掐她脖子来弄醒她。
  当然,那个时候,沈君则并不知道旁边这位被人围观的女生就是萧晴。他只是觉得这女生梦境比较丰富,行为比较诡异,叫又叫不醒,只好忍耐下来,懒得跟她计较。
  直到下了飞机,听见不远处有个熟悉的人正破口大骂——
  “沈君则,你最好快点在我面前出现!不然,我咒你每天出门都被暴雨洗成落汤鸡!”
  听到自己的名字,沈君则当然本能地扭过头去,却见一阵暴雨袭来,出言诅咒的女生瞬间被淋成了落汤鸡。
  沈君则沉着脸看向她,她还回头冲自己露出个灿烂的笑容来。
  然后她又开始骂,嘴里冒出一堆匪夷所思的诅咒,每一句都带上“沈君则”三个字。
  沈君则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个女生,就当她在玩儿“行为艺术”,也没理会她,自顾自开车回家。
  结果,在家门口又看见她在那诅咒——
  “沈君则,好样的,你敢放我鸽子!我咒你每次去饭店都吃坏肚子上吐下泻!每次开车不出十米就爆胎!再娶个最讨厌的女人,一辈子当妻奴!”
  沈君则实在是忍无可忍,想下车教训教训这个口无遮拦的女人,直到她说:“我在这里等人。有个叫沈君则的说好来机场接我,等到现在还不见人影,电话打不通,也不知死去哪儿了!”接着又来了句,“真没见过他这样的,接人都能忘。你说,还有什么是他不能忘的?”
  沈君则头皮一阵发麻。
  这事儿,他还真忘了啊……
  可他没想到,事情会进展成这种诡异的局面。
  那是一天前,于佳突然发短信给他,说什么“我家表妹萧晴后天下午六点到机场,你记得去接哦。”
  当时只随手回了句“知道了”给应付过去。
  据他所知,这次萧晴来纽约是于佳去接的,顺手捎上他,只是想当红娘介绍两人认识而已。他实在是服了于佳那个当红娘当上瘾的女人,也懒得去认识她口中“温柔羞涩”的表妹,那会儿他正在方遥的演唱会现场,听着周围一众粉丝恐怖的尖叫,这件事也就没放在心上。
  没想到的是,于佳居然没去机场接。以至于萧晴被放了鸽子,怒火全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一头雾水的他,就这么被萧晴骂了个狗血淋头,诅咒了百八十遍,现在还要收拾烂摊子,说谎圆场,两边不是人……
  看着沈君则难看的脸色,沈君杰忍不住好心地提醒道:“你不知道吧,于佳姐今天去医院生孩子了。”
  “什么?”沈君则的脸色更难看了。
  沈君杰严肃地点点头,“于佳姐放话说,她要在医院安心待产,萧晴的事儿就由你全权负责了。”
  沈君则皱起眉头,“全权负责?包括背黑锅?”
  “当然啊。你忘了么,于佳姐的语言表达能力那么抽象,向来是讲话不讲重点的,她根本没跟你说她不去机场,而是你一个人去,对吧?”说罢,同情地看了眼沈君则。
  沈君则沉默片刻,终于化愤怒为冷静,沉着脸道:“算了,已经到了这地步,怎么善后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说罢,又看向弟弟,嘴角扯出个笑容来,“对了阿杰,你能帮我个忙吗?”
  被哥哥那种犀利的眼神看得头皮一阵发麻,沈君杰忍不住抖了抖眉毛,“每次你叫我阿杰的时候,就意味着我要倒大霉了。”
  “很高兴你意识到这一点。”沈君则敛住笑容,淡淡地道。
  “哼,谁让我的把柄掌握在你的手里,你这个卑鄙小人!”沈君杰咬了咬牙,一脸壮士割腕般决绝的表情,“说吧,我该怎么帮你?”
  “你不是学表演的吗?”沈君则看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道,“考验你的时刻到了。”

  纠结的闷骚男(三)

  萧晴坐在床上给Jesen发了条短信,以表达她发自肺腑的感激之情。发完短信,刚想给家人朋友们打个电话报平安,结果滴滴两声,手机突然没电了。
  萧晴把手机扔在床上,从包里找充电器。她记得把手机充电器放在随身包外层的小口袋里,结果拉开拉链,里面居然空空如也。
  ——就算她再喜欢梦游,也不至于把充电器吃了吧?
  难道记错了地方?
  以前倒是做过这种囧事,翻箱倒柜找一件东西,最后却发现那东西握在自己的手里。
  萧晴也知道自己迷糊的毛病,干脆把箱子里的衣服一件件掏出来扔到床上,再把随身包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全倒在床上仔细检查,还是没有发现充电器的踪影。
  难道忘带了?可出门前明明记得带了。
  萧晴懊恼地坐在床边,看着如同被打劫一般凌乱的屋子,有点儿欲哭无泪。
  旁边的镜子里照出的她,淋湿的长发垂下来贴在身上,整个人就像从水底爬出来的僵尸,要是再披件白袍,不用化妆都可以直接去演恐怖片了,垂下头就是个栩栩如生的贞子再现。
  这落魄的样子,怎么看都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难得刚才Jesen看着她的时候还能一脸镇定。
  萧晴越想越是郁闷。她本来就运气不好,小时候做判断题打对错,不会做的扔橡皮,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她都扔不中。每天都带伞上街,哪天忘带了,偏偏就下起雨来。淋雨对她来说是常事,抽奖什么的对她来说更是浮云。人生中最好运的一次,花二十块钱买了张彩票,中了个十块钱的脸盆,兴高采烈领了奖,回家却发现盆底破了个洞,漏水。
  可是以前倒霉归倒霉,倒没夸张到今天这程度。
  萧晴总觉得自己这次来纽约有点儿流年不利,就连飞机上的噩梦都比以前诡异。
  一到纽约,表姐生孩子,沈君则玩失踪,天公不作美,剩下她一个人在暴雨里瑟瑟发抖,好不容易到了酒店,想打个电话手机又没电,别说,连充电器都不见了。
  或许她该写一部自传,叫做《萧晴纽约漂流记》。上部叫“倒霉”,中部叫“更加倒霉”,下部叫“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尾声再来个“我以为这是结局,没想到,这才是开始”。
  坐在床边郁闷了一会儿,萧晴决定先去浴室泡个热水澡。泡完澡出来,这才下定决心拿起酒店的电话,拨了纸条上的那个号码。
  听着电话接通的嘟嘟声,萧晴有些忐忑地握紧了话筒。反正Jesen说过,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这个电话也不算骚扰吧……
  “Hello?”
  透过话筒传来的声音十分低沉,显然就是今天帮了她大忙的那个男人。
  萧晴赶忙笑着说:“Jesen你好,我是萧晴啊,还记得吧,就是你今天送去酒店的那个萧晴。”
  听着耳边笑得很开心的声音,沈君则的太阳穴突突就开始跳了起来。全世界叫萧晴的多了,今天遇到的这种“极品萧晴”可就你一个,居然还问人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那简直刻骨铭心!
  沈君则沉默了一会儿,语气倒是十分平静的:“嗯,记得。”
  萧晴正犹豫着该怎么开口,却听对方突然柔声问:“怎么了?这么晚还不休息,找我有事吗?”
  萧晴咳了一声,说回正题:“是这样的,我手机没电,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充电器了,想改天去买一个,你知道附近哪有卖这个的地方吗?”
  ——忘带充电器?你可以更迷糊一点,只带充电器,别带手机啊。
  沈君则心里在笑话萧晴这迷糊虫,表面上却故作镇定,低声问:“你的手机什么型号?”
  “诺基亚的那个……哎?什么型号我忘了。你等等,我去查查。”
  ——自己手机的型号你都能忘?什么时候把自个儿名字给忘了,你也就圆满了。
  沈君则耐心地等着,等了良久,耳边才传来萧晴沮丧的声音,“手机型号在哪看来着?我快把手机拆了,也没看见哪里有写。”
  沈君则有些头大,“你在哪买的手机?说明书带了吗?”
  “这手机是我哥送的。”萧晴小声嘀咕,“他也没跟我说是什么型号。”
  ——真是服了。
  要不是有着极强的忍耐力,此刻的沈君则,实在很想把手从电话线伸过去,狠狠掐住她的脖子。
  “说明书那玩意儿我从来都不看的。反正手机拿在手里用两天就会了。我也没带,行李太多了。”
  萧晴的语气听着还挺无辜。
  ——跟她计较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沈君则心底重复着这句话,耐着性子问:“我见过你的手机,诺基亚N73白色的那款,是不是?”
  “对的对的!”萧晴点头如小鸡啄米,“你的眼神真犀利!就是那款没错!我前天还下软件来着,刚才你一问,我一紧张就给忘了。”
  “……”沈君则又开始头痛,他发现萧晴这丫头总能时时刻刻挑战他忍耐的底线,偏偏他还拿她没办法。这样招招相克的克星也太难找了,偏偏给他遇到,这算什么倒霉运气。
  “你怎么不说话了?”萧晴小声问。
  “没什么。”沈君则轻咳一声,低声道,“充电器我帮你买吧,改天拿给你。”
  “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不客气。”沈君则打断了她,“早点睡吧,晚安。”
  “嗯……晚安。”
  他的声音一直维持着一种奇怪的温柔,让萧晴感动到热泪盈眶、语无伦次,直到她抱着枕头躺在床上的时候,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办法平复下来。
  她倒霉的一生中,居然遇到这样一个好人,这实在是奇迹!
  都说“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可这个男人,长得英俊不说,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乐于助人,不求回报,实在是太难得了!简直就是那些腹黑坏男人学习的楷模!
  ……
  萧晴心里把Jesen夸到天上有、地下无,却不知,此时的沈君则正在跟弟弟合计着怎么骗过她这迷糊虫。
  当然,看见哥哥假扮“温柔好男人”哄萧晴睡觉的场面,沈君杰脸上的表情是相当扭曲,等哥哥挂了电话后,才忍不住抽搐着嘴角道:“你也太假了吧,那语气,恶心得我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沈君则扬了扬眉,“她不恶心就行。”
  沈君杰一脸复杂地看着他,半晌后,才说:“你真要我找个演员来假扮你,骗过萧晴?”
  沈君则点头。
  “然后再找个演员来假扮萧晴,骗过爷爷?”
  沈君则皱眉看他,“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这个……”沈君杰犹豫着说,“把爷爷和萧晴分开,逐个击破,想法倒是不错。可万一他俩遇到了呢?那后果不是火星撞地球一样恐怖吗?”
  “我不会让那种万一出现。”沈君则镇定地道,“你就按我说的办,找两个演员来。女的最好温柔一点,符合爷爷心目中萧晴的形象。男的……最好让萧晴讨厌到再也不想见第二面。”
  “那容易,从街头请个混混呗。”
  沈君则脸色一僵,“也不用太败坏我的名声。”
  沈君杰拍了拍哥哥的肩膀,一脸悲痛地道:“哥,实话说,你本来就没多少好名声。更何况,在萧晴的心里,你简直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了。”
  说罢,在哥哥发火之前,迅速逃离现场。
  两天后,沈君杰带着找好的临时演员来“面试”。
  面前的男人长得挺帅,不愧是表演系的,挺有明星架势,只是那万年不变的肉麻笑容,看着有点欠揍。街头混混不可怕,这种有文化的流氓才更可怕吧。
  沈君杰搭着他的肩膀,热情地介绍:“这位叫谢意,是我最好的哥们,表演系的大才子,最喜欢玩行为艺术,脑袋上套个丝袜就能演劫匪。”接着,又看向自己的哥哥,冲谢意介绍道,“这位是我……”
  “我是阿杰的朋友。”沈君则打断了弟弟的介绍,礼貌地伸出手来,跟谢意握了握,“我想请你帮个忙,假扮阿杰的哥哥沈君则,瞒过一个女生。”
  谢意摸了摸鼻子,低声冲旁边的沈君杰道:“你不是说,你哥个性冷漠,额头贴了个‘此物凶猛、生人勿近’的标签,是个万年不化的冰山,这么多年身边都没一个女人吗?”
  沈君杰看着脸色蓦然冷下来的哥哥,在谢意好奇的目光下,艰难地点了点头。
  谢意继续好奇地问:“沈君则那个冰山男,什么时候欠下一屁股情债,还要人假扮他来对付女人?这真是奇闻。”顿了顿,忍不住笑道,“阿杰,你哥哥,真是个神奇的人呐。”
  沈君则沉着脸,看向旁边的弟弟,“阿杰,你哥在额头贴了个‘此物凶猛、生人勿近’的标签吗?”
  沈君杰赶忙笑道:“啊哈,你们聊,你们聊,我内急,我去趟洗手间。”
  ——居然很没出息的尿遁了。
  等君杰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内,沈君则才回过头,面无表情地道:“我们走吧。”
  沈君则开车带着谢意到了唐人街,熟门熟路找到萧晴住的酒店。一边走,一边给谢意交代着注意事项:“待会儿看见她,她如果骂你,你就态度嚣张一点,别给她道歉。她要是揍人……”
  谢意点头:“放心,我不会还手的。”
  “我的意思是,你最好还手。”
  “啊?”谢意震惊地看向他,“你让我打女人?”
  沈君则轻咳一声,“也不用真打,就是做出要还手的动作,只要让她深刻地讨厌你就行了。”
  “让她深刻讨厌?”谢意忍不住抽了抽嘴角,“这演的是哪一出?”
  沈君则淡定道:“我也不清楚,这是君则的要求,我们照办就是了。”
  “……好吧。”谢意耸耸肩,“反正阿杰说好请我半个月吃喝玩乐,今天怎么演随便你。只要那女人不发疯把我杀了就行。”
  沈君则严肃地道:“放心吧,今天的演出不会有生命危险。”
  两人站在门口,按了半天的门铃,居然没人应。
  “她可能还在睡,她睡着之后很难叫醒。”飞机上惨烈的一幕又在眼前晃过。沈君则的脸色不由得有些僵硬。
  十分钟后……
  “她不会还在睡吧?”门铃都快按爆了,谢意的脸色也有些扭曲,“要不我们先去吃午饭,下午再过来,她应该能睡醒。”
  沈君则点点头,“也行。”
  两人走在街上,正寻找着可以解决午饭的餐厅,不远处突然走过来一个女生。
  那女生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连衣裙,白色凉鞋,长长的头发自然地散在肩头,走路的时候脸上带着灿烂的微笑,一脸开开心心的样子,典型的清纯小美女……
  只是,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沈君则面部的表情就开始扭曲。
  见识过她在机场叉腰骂人的可怕场面,此刻,看着她这么“文静”的装扮,一时还真难以适应。
  萧晴走到两人的面前,非常礼貌地笑了笑,见两人黄皮肤黑头发还在唐人街出现,毫无压力说起了悦耳的中文:“你好,请问一下XX酒店怎么走?”
  那酒店正是她住的那家。原来她不是在睡觉,而是出门上街转来转去给迷路了……过分的是,她居然没认出面前的人是谁?
  沈君则忍住按太阳穴的冲动,刻意放低了声音:“前面路口,左转。”
  “谢谢你。”萧晴很礼貌的鞠了个躬,笑眯眯地走了。
  等她走后,沈君则才突然想起,那酒店应该右转,他看见萧晴这身打扮,脑子一僵,自己把自己给绕晕了。
  看着萧晴远去的背影,谢意忍不住问:“你说错了吧,酒店不是右转吗?”
  沈君则脸色有些僵硬,“……我们回去找她。”
  谢意耸耸肩:“不必了吧,鼻子下面一张嘴,走错路她会继续问人的,我们先去吃饭。”
  沈君则转念一想,谢意说的也是,萧晴这人虽然迷糊,倒是不笨,还挺伶牙俐齿的,问路的时候笑容那叫甜的,让人都不忍心不告诉她……
  两人沿着街道走了一会儿,就见不远处一个熟悉的女生又走了过来。
  “你说错方向,她来找你算账了?”谢意斜眼看向沈君则。
  沈君则做好被她叉腰大骂的准备,等萧晴在面前停下,还没来得及解释,就见她突然笑了笑,很礼貌地问:“你好,麻烦问一下,XX酒店怎么走?”
  “……”沈君则脸上的表情一僵再僵,良久后,才低声道,“前面……右拐。”
  萧晴礼貌地鞠了个躬:“谢谢你。”
  一脸笑眯眯地往前走,一边还小声嘀咕,“这地方,刚才好像来过?”
  “……”沈君则有种被打败了的感觉。
  ——她居然绕了一圈又回到原地,这路痴的水平也太高了!而且,第二次,她又没认出自己?!
  沈君则心里有种莫名的恼怒,忍不住叫住她:“萧晴。”
  萧晴回过头来,疑惑地盯着他看了半晌,突然恍然大悟状兴高采烈跑过来,热情地抓住他的胳膊,“Jesen,真的是你啊!我说声音怎么有点熟呢。嘿,你戴上墨镜我还真没认出来!还以为是什么大明星呢!不好意思啊!不好意思!”
  “……没事。”沈君则扯了扯嘴角,打断了她麻雀一般兴奋的喊话,接着,又拉过旁边的谢意,介绍道,“这位是沈……”
  “君”字还没出口,萧晴突然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外的举动。
  她像只活力四射的野兽,饿狼扑羊一样凶猛地扑过去,树袋熊一样抱住谢意,嘴里还兴奋地叫着:“谢意!居然是你这家伙!太意外了!居然在这儿见到!我是萧晴啊,你不认识我了?萧晴啊,小时候住你家隔壁那个萧晴!”
  谢意在原地石化了五秒,终于在萧晴的捶打之下回过神来,笑呵呵地回抱住萧晴,“萧晴啊,哎,居然是你!你这丫头真是越长越漂亮了,害我都不敢认了。”
  沈君则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两人紧密相拥的场面,火气从脚底蹭蹭开始往头顶冒。
  ——谁来告诉他,这演的又是哪一出?!
  他找好了演员骗萧晴,现在倒好,演员跟萧晴开开心心抱在一起叙起了青梅竹马的旧,他沈君则,站在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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