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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西肃,受中原文化影响太深,朝廷一直在变法,却遭到旧势力的阻碍,内耗导致国力远不如北辽强盛。
北辽出兵攻打西肃,西肃派使臣求和,并自愿送皇子到北辽为质。北辽王假装同意了西肃的请求,私下却带着亲兵假装成匪盗想要将西肃皇子杀死在送质途中,并以此为由撕毁协议再次发兵西肃。
北辽王的主意不错,唯独算漏了一件事情,他没有想到西肃不止送来皇子,还送来了皇帝最爱的女人,更没想到他爱上了那个女子。
任何一个王朝的覆灭,少不了昏庸的帝王和祸国殃民的美人。这两者联系紧密,很难说清是帝王昏庸,拖累了那个美人,还是美人确实有着迷惑帝王的本事,拖累了那个王朝。
不管如何,北辽王接受了西肃的“礼物”,爱上了一个祸国殃民的女人,并为她停止了进攻西肃。
西肃已经送出质子,为何还要搭上一个女人,还是皇帝最宠爱的女人?
这事儿说来话长,得从草原上最神奇的一个部族鹿姆部说起。
鹿姆部,又被称为克博格拉的精灵,整个部族加起来也就千余人。他们没固定的草场,既不归属西肃,也不归属北辽,一直游荡在两国边境,常常与其他部族混居。
这样一个随时可以被吞并的小部落,为什么能够在草原存活?还被称为克博格拉的精灵?在草原,精灵与好事儿有着紧密联系。
道理很简单,鹿姆部奉行嫁女外交。
对待敌人,我把女儿嫁给你,让我们化干戈为玉帛;对待朋友,我把女儿嫁给你,让我们关系紧密,不分彼此。
多年来,鹿姆部把女儿像种子一样撒入草原各部族之中,慢慢等待这些种子发芽开花,结出果实。
鹿姆部的女子有着不输男子的头脑和智慧,她们利用自己的天赋套取源源不断的信息传回部族,让这个只有千余人的小部落成为了草原上的外交家。
没人讨厌外交家,因为很多看似无法解决只能诉诸武力的问题通常会被外交家用嘴解决。
鹿姆部是出色的外交家,他们掌握有各种各样的信息,加之那些嫁出去的女儿一直在各部族之中帮他们起着重要的缓冲和润滑作用。任何部落争端,只要请出鹿姆部,天大的问题也能变成小问题。
西肃国主的王妃出自鹿姆部,她有两个儿子,两个不怎么争气的儿子。
大儿子无心政治,醉心宠姬。小儿子窝窝囊囊,没有主见。
北辽打算攻打西肃,为了让大儿子继承王位,这个鹿姆部的女子根据手上资料想出一条非常阴损的计策。
她把小儿子的嫡子完颜禹送去北辽做质子,与此同时还送走了大儿子最宠爱的妾姬,一个她认为可以祸国殃民的女人。
事情发展的很顺利,痛失宠姬的大儿子终于把心思放到皇位继承上,一心盼着西肃国主赶紧死。几年后,西肃国主病逝,大儿子继承王位,她成了皇太后。
与此同时,北辽王确如资料分析那样,特别喜欢柔柔弱弱没有头脑的美丽女人,不出半年就顶着压力将那个姬妾立为北辽王妃。
这期间北辽与西肃之间有过很多次摩擦,强大的北辽次次战败,有传言说宫中出了奸细,将每次作战的计划透露给西肃。
北辽王开始彻查此事,发现奸细不是别人,而是整日同他在一起的王妃。他与大臣议事从不避讳王妃,最机密的消息就是这样传到西肃的。
问起理由,他得到一个更吃惊的消息。王妃在西肃居然有个孩子,那孩子叫完颜昭,被养在皇太后身边。
西肃皇太后不但威胁王妃提供消息,还让她善待完颜禹。并警告说,王妃如何对完颜禹,皇太后就如何对待完颜昭。
北辽王极爱王妃,明知为她犯下很多愚蠢的错误却怎么也舍不得抛弃这个女人。他将王妃囚禁在宫中,不准她接触任何人,包括他们的女儿耶律宝儿……
萧宝儿骑着马在官道上飞驰,曾有那么一段日子,她厌恶骑马,讨厌颠簸。直到被送去巫祖那里,巫祖告诉她,骑马除了颠簸,还能享受飞翔般无拘无束的感觉。
她牢记巫祖的话语,强迫自己爱上骑马,努力忘记那段痛苦的记忆。
一晃好几年,她以为什么都忘记了,宣泽要娶完颜昭这个消息却让往事翻涌而出。
她是被姆妈带大的,记忆里只有姆妈厚实的胸怀,慈祥的面容。她不记得母妃,每次跟北辽王追问母妃在哪里,北辽王总说母妃身体不好,让她不要去打扰母妃。
随着年龄渐长,她愈发想要见到母妃。北辽王被缠得没有办法,只得带她去见母妃。
母妃很漂亮,欣喜的将她揽入怀中,摸着她的头发说,“我的昭儿是不是像你一般美丽可爱,为什么你生下来就可以享福,我的昭儿却得受苦?”
她不知道昭儿是谁,看见母妃哭泣,唯有伸手帮母妃拭去眼泪。
那次之后,北辽王每隔几日都会带她去见母妃。可她不开心,因为母妃不开心,每次见她就流泪,并当着她的面儿哀求北辽王将昭儿接回北辽。
为了哄母妃开心,她也让北辽王将昭儿接回。
北辽王对她说,昭儿不是好人,如果昭儿到了北辽,会抢走她所拥有的一切。
她问姆妈,昭儿能让母妃开心,母妃开心了,父王自然也开心,为什么不能把昭儿接来?
姆妈对她说,开心有很多种,有种开心是皆大欢喜,有种开心却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母妃讨要的开心就是父王的痛苦,和她的痛苦。
她牢记姆妈的话,明白母妃和她想要的并不一样。母妃宁愿她和父王都不开心,也要把昭儿接来。
又过了一些日子,她听说母妃被父王关了起来,身边连一个伺候的人都没有。
某日,她佯装熟睡骗过了姆妈,趁其打盹时偷偷溜入关押母妃的寝宫。记忆中,母妃身穿红色的衣裙,病怏怏的躺在一张狼皮上面,美丽的好似一幅画。
她兴冲冲的朝母妃跑去,想问她身体好点儿没,却听母妃自语:皇太后的手下果然有用,那么简单就把你骗来了……宝儿,你与昭儿不一样,你有父王疼爱,昭儿却什么都没有,妈妈对不起你!
萧宝儿做梦也没想到她会被自己的母亲劫持,更没想到母亲居然把刀架在她脖子上,堂而皇之的走出皇宫,要了匹快马就朝着西肃的方向逃去。
北辽王没在宫中,侍卫带人追了出来,她被母妃当成挡箭牌,一次又一次让侍卫放弃攻击。
骏马在驰骋,本该享受母亲温柔怀抱的她却成了人肉盾牌,几次三番被母妃举起放下,无数次撞击让她疼得嚎啕大哭。
她恨极了母妃,恨这种永不停歇的颠簸感,和那个令母妃不顾她死活的昭儿。
侍卫又一次从侧面想要逼停母妃,不等母妃有所动作,她拔出插在马鞍侧面的匕首,使劲儿插入了母妃身体。
若是北辽王在场,这个男人或许会犹豫救妻子,还是救孩子。
亦如她被完颜禹带入普达巴拉,北辽王本可以杀了完颜禹,得知此事的母妃却逼着北辽王发誓对完颜禹要好比对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那件事伤透了她的心,在父王心中,她远没有母妃重要。
北辽王没在,幸好没在。侍卫毫不犹豫的选择救她,任由北辽王妃坠马身亡。
九十七、乌雅()
北辽王很快就得知了宫中发生的一切,赶到现场只看见最爱的女人躺在血泊之中,他的幼女手持匕首冷冷看着。
萧宝儿对生活的定义很简单,首先是开心,其次是享受。
当母妃一次又一次让她伤心,让她对生活产生了质疑,杀死母妃是她的一个选择,这样就可以让不开心的人和不开心事彻底不存在。
她不言不语的站着,所有人都以为小公主被吓坏了。除了北辽王,没人看出她不说话,是害怕心底那份愉悦和轻松被别人看出来。
几日后,她被北辽王送去了巫祖那儿。
几年后,她又被送入了大夏。
世人都说北辽王宠爱女儿,萧宝儿却知道,北辽王不会原谅她弑母的行为。亦如她也不肯原谅北辽王为了遵守誓言,认完颜禹为义子。
往事刻骨,巫祖只教会她放下和看淡,没告诉她如何遗忘。
再次听到完颜昭这个名字,她心头忽然涌出一种,无论如何也要把完颜昭杀死的感觉。只有杀了这个同母异父的姐姐,她的生活才会彻底回归宁静。
疾驰的骏马忽然停住,萧宝儿下马在路旁运气打拳。
暗地里保护她的人手一点也不惊讶,跟随青山君的日子里,他们见过萧宝儿太多奇奇怪怪的行为,早已习惯了!
陈地,被姚溪桐关在房间里的隐耀赢了。数百只山鼠被他咬死一半,还有一半死于自相残杀。
姚溪桐说得对,它是要成精变人的家伙。发现山鼠极具攻击性时,它想方设法的爬到了萧宝儿的床顶,那是屋里最高的地方。
山鼠极饿,先啃食屋里的东西,随后朝它爬来。
床顶不大,两面靠墙,他守在中间看见山鼠上来就咬死。尸体不吃,投食一样扔到地面,那些没爬上来的山鼠一看,有东西吃,又没有危险,何必上去送死!
这样坚持了一天,除了部分不吃同类的山鼠还在送死般朝它涌来,其他的吃完尸体就开始攻击同类。不等第二日,几百只山鼠已经所剩不多。
晚些时候,姚溪桐打开房门,它得意地站在床顶,像模像样的发出一声嚎叫。
姚溪桐将他捉下来仔细检查了一下,高兴地说:“脸和尾巴没事,身上被咬了很多口子。你可真臭美,当心毁容找不到母狼吗?”
隐耀的狼性被鲜血唤醒,它对姚溪桐没有以往那样亲昵,而是用充满怀疑的眼神冷冷地看着。
姚溪桐一点儿也不介意,从怀里掏出假肢,问:“要不要?如果你有假肢,犯得着被几只耗子追到床顶躲着吗?”他说着就拍了一下床榻,整张床瞬间碎成木片,又问:“如果不是耗子而是人,他们砍断床柱,你又如何?”
隐耀乖乖地把断肢搭在他手臂上,头却拧到一侧,那感觉简直就是在说:帮我治伤是你的荣幸!
姚溪桐揉了揉了它的毛,心里隐隐有些失落。相比隐耀,他更喜欢揉萧宝儿的脑袋,任由发丝在指间缠绕的感觉真的很好!
假肢很快装好,他示意隐耀随便走几步!
隐耀一边走一边抽腿,瘸惯了,暂时还不会把重心放在新装的腿上。
一人一狼在天井里练习了很长时间,发现隐耀稍微能走稳后,他让何伯把隐耀栓到了后山。那里早已栓着另外两只动物,一只体型很大的土狗,和一只幼年猎豹。
论实力,三只动物差不多。
土狗体型大,打架经验丰富,只是缺了猛兽的凶残;猎豹爪牙锋利,速度非常,可惜是幼豹,缺少生存经验;隐耀足够聪明,腿伤限制了他的实力。
在特定环境下,三只动物鹿死谁手呢?
姚溪桐很闲,把伺候萧宝儿的时间全部花在隐耀身上,想用隐耀填补萧宝儿离去的空白。
后山被何伯清出一块没有食物的旷野,三只动物,三条等长的锁链,三段刻意设计的距离,任何一方主动攻击都会出现在其他两方的攻击范围。
姚溪桐就想知道隐耀会怎么选择,冒险攻击还是等待其他两方饿不住时,坐收渔翁之利。
最先进攻的是猎豹,瞅准土狗把注意力都放在隐耀身上时给了其一爪。被攻击的土狗“汪汪”咬了回去,猎豹没有占到便宜,两只动物一起停下看着隐耀。
隐耀没有偷袭,它评估对手实力的同时一直装怂,将身体缩到猎豹和土狗攻击它都有点儿费力的位置。三只动物僵持了一夜,期间猎豹又偷袭土狗一次,成为土狗首要防范的目标,偷袭没有成功。
天亮,两只动物约好了似地一起对隐耀发起攻击。隐耀始终在闪躲,明明假肢能让它走稳,却装出瘸腿的模样闪避,不过几个回合就被两只动物咬的血肉模糊。
眼见隐耀落败,两只打红眼的动物却在攻击的同时忍不住相互撕咬一番。
说时迟那时快,隐耀找准机会趁着土狗没有防备的时候一口咬住其喉管,热血四溅,土狗蹬着腿在地上哀鸣。猎豹想要趁火打劫,隐耀放开土狗,一声狼嚎,猎豹怂了,乖乖退回原地。
隐耀没吃土狗,高傲的将尸体留在原地。
猎豹没有抗饿的经验,土狗的尸体又一直在刺激它的食欲。想吃,又担心被隐耀攻击,只能烦躁地走来走去。夜幕降临,休息一整日的隐耀却佯装睡觉,精力和体力都得到了很好的恢复。
猎豹不一样,烦躁的走了一天,入夜之后更烦躁。
瞅着隐耀似乎在睡觉,它悄悄把土狗的尸体朝自己方向拖近一些,眼见隐耀没有发觉,又放心的啃食了一点点土狗的尸体。狗肉刺激了它的味蕾,吃上就停不下来。
熬了一整天,猎豹终于为食物放松了警惕,大着胆子靠近狗尸,开始啃食最美味的内脏。就在这时,隐耀突然跃起,用咬死土狗的方法咬死了猎豹。
姚溪桐一直没有睡,何伯把混身是血的隐耀拎进屋时,这厮嘴里还含着一块豹肉。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如果我不帮你治伤,就你这样儿能熬到天亮吗?”
隐耀吞了豹肉,冷冷地看着姚溪桐,那模样能有多骄傲就有多骄傲。
姚溪桐又道:“不喜欢假肢,觉得不用假肢也能赢?行,够骄傲,继续保持。”他吹了灯上床睡觉,完全不管隐耀身上那些不断流血的伤口。
天亮之后,姚溪桐兀自洗漱更衣,无视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隐耀。
骄傲的狼崽终于忍不住“呜呜”两声,姚溪桐还是不理。直到吃饱喝足,才伸手提起隐耀,语重心长的说,“傲气没有错,也得因人而异,跟我傲……”话没说完,隐耀的嘴已经狠狠地咬在他手腕上。这是真咬,不是往日那种闹着玩。
姚溪桐有些傻眼,或者说没料到隐耀会那么难驯服。他叹了口气,“你打算用命换我一只手?行,咬吧!”
一人一狼对峙了片刻,隐耀最终没下口,软软地躺在地上,出气多过进气,狼命堪忧。
姚溪桐把它抱到天井里,先喂药保命,接着止血疗伤,期间跟它说道:“宁愿骄傲的死去,也不愿低头苟活,狼性如此。可惜你有使命,你有族群,你死了,你的族群怎么办?”
看着死气沉沉的狼崽,他忽然觉得萧宝儿当初的选择没错。那么幼小的狼,还是一匹瘸狼,能够服众就已经很不错了,如何能带着狼群对付聪明他们万千倍的盗墓者?
门环被敲响,隐耀警觉的睁开眼。
姚溪桐摸了摸它的脑袋,自语道:陌生人,有威胁,知道了!他把隐耀抱回房间,弹去袍角的灰尘,这才慢悠悠的前去开门。
门拉开半扇,一个俊秀的青年公子打着伞站在门外。她含笑看着姚溪桐,俏皮地眨眨眼,“不欢迎我?”
“丫头,你怎么来了?”
“我这身衣裳白穿了,请叫公子。”来人态度熟稔,仿佛时间从未将两人分开。
姚溪桐愣了片刻才找回感觉,他与乌雅怕是有些年头没见了。
乌雅背着手在院中绕了一圈,问:“溪桐,我住哪儿?”
姚溪桐指着自己的房间说,“先住我那儿,明儿帮你收拾一间。”
乌雅随手一指,不偏不倚地指着萧宝儿的房间问:“不是有一间了吗?”
“那是狼窝,住不了人。”
“你养狼了!我要去看看。”
“别,”姚溪桐拦住乌雅,“小狼崽,有些认生,怕会伤着你。”
乌雅随意地笑笑,把视线投到藤架上刚长出不久的牵牛花,似乎在等待姚溪桐发问。
“你怎么来了?”
“听说你金榜题名,又迎娶佳人,我特地过来瞧瞧?嫂子在哪儿,还不出来见客?”说着就朝院中大喊,“嫂子……嫂子……”
“别闹了,我这儿什么情况信里不是都写了吗?”
乌鸦不满地说,“怎么感觉你不太想见到我?”
姚溪桐两手一摊,“煮熟的鸭子飞了,扔下个烂摊子给我收拾,你觉得我有心情陪你说笑?”
“煮熟?你把北辽公主煮了呀?”
“小雅,再胡搅蛮缠我可要生气了。”
两人正说着,何伯把乌雅的行李送了过来。
乌雅回房间洗漱更衣,姚溪桐独自坐在天井里发呆。
姚溪桐与乌雅相识于药铺,一个买药,一个卖药。
得知乌雅是乌族族长的妹妹,乌族境内所产药材全部由她卖出去时,姚溪桐希望能利用乌族的销售网络帮他传送包子铺的货物和信息,他按货物的价格给乌雅提成,两人一拍即合。
乌雅非常聪慧,博览群书,知人善用,是她让姚溪桐知道女子也有着同男子一样的智谋和胆识。这也是姚溪桐懂得欣赏苏苏,并愿意倾听其意见的缘由。
姚溪桐一直觉得他想要的伴侣,定会是乌雅这样聪明伶俐,又不失天真活波的女孩。乌雅也很喜欢他,有些话没有挑明,但两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挺暧~昧!
今日乍见,按道理姚溪桐应该挺高兴。实际上他没有感觉,甚至隐隐觉得乌雅挺陌生,他认为这是两人相处时间太短的缘故。
这些年来,乌雅因身份之故,必须四处奔走,常常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两人的沟通交流全靠书信。他与乌雅相处的时间远不如萧宝儿那么多,更不同于他与萧宝儿这种拜过天地,同吃同宿,却又各怀心思的相处模式。
提起萧宝儿他就头疼,人在的时候嫌烦,整日叽叽喳喳不让人安静。人走了又觉得太过清静,想找个人斗嘴都找不到。
正想着,乌雅已经换好了衣裳端着泡茶工具走入天井。
乌族地处齐地边境,强烈的日照让乌族子民的皮肤普遍偏黑。乌雅敷了粉,可被鹅黄色的裙子一衬,皮肤看起来就有些发暗,远不如萧宝儿白皙。
初见萧宝儿时,他以为萧宝儿的皮肤就是健康的小麦色。后来才知道,全都是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