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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买了点药。”
“什么药?”
“治过敏的呗。”
“哪里买的?”
“废话,当然是药店啊。”我没好气的说。
他比我还生气,骂我道:“你怎么这么二啊?你不知道药不能乱吃吗?”
我撅起嘴:“你才二呢,你不知道药店也有医药咨询师啊?我当然是问过了才买的。”
“那你好了吗?”
我心虚的答道:“正在好转啊。”
他拉起我的手就往门外冲,我想挣脱他的手却睁不开,只能徒劳无功的喊叫:“放开我,你要带我去哪啊?”
他却装作没听见,继续向前走。我穿的是拖鞋,没跑几步鞋就掉了一只,我嚷道:“鞋!鞋!”他一鼓作气将我塞进他车里,才回去拾起我的鞋,扔到我身上。
车子启动,我心绪平复下来后,才开口问他:“你到底到带我去哪?”
“看病!”
看他的样子不像是要害我,想要害我也不必大费周折,还亲自动手,姑且相信他一回吧,实在不行我就呼叫“警察叔叔”。想到这里,我下意识握紧了大衣口袋里的手机。
辰亦函带我去的是“中华医馆”,难道他想让我看中医?果然如此,这家伙一进医馆,打了通电话,就有一名护士带着我们进了一个房间,房间里的一张大桌前坐着一个年逾六旬、戴着老花镜的老者,辰亦函见了他,毕恭毕敬的打招呼:“孙伯伯好!”
老者脱掉眼镜,笑着站起来,说:“亦函啊,过来坐!今天怎么有空过来啊?”
辰亦函说:“孙伯伯,实不相瞒,今天突然上门叨扰,实属有事相求啊!”他的语气像是混迹江湖的大侠一般?还敢把自己当“大侠”,我看不是“大虾”就是“大瞎”吧!
“好说好说。”老者一副慈颜悦色,他的眼神也慢慢移到了我的身上。
辰亦函把我推向前方,说:“她叫米苏,是我朋友,吃海鲜过敏了,您帮她看看,给她开几服药好好调理一下。”
“嗯。”老者说:“米小姐,这边请。”
他让我坐在他桌旁的椅子上,然后替我把脉。老者神情很是认真,一会皱起眉头,一会舒展眉心,屋子里只有我们三个人,却没有人讲话,安静的出奇。这种感觉竟然让我觉得很平和很安宁,仿佛时间凝固,世界静止,忙碌的人们终于可以停下脚步,想一想自己在干什么。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者终于替我把完脉,低头在一张白纸上下满了字,然后递给我说:“米小姐,你这是普通荨麻疹,并无大碍。这是我给你开一副药方,你先按这个方子吃上一个疗程看看。”
我点点头,说:“嗯,好,谢谢您。”
辰亦函与老者握了握手,说:“孙伯伯,太感谢您了!我先带她去开药了,改天再来拜访您!”
老者说:“好,也代我向辰局长问好!”他说的辰局长应该就是指辰亦函的爷爷了吧。
我走得急没带钱包,所以辰亦函替我付钱的时候我也没跟他争,只说:“多少钱?我过两天还你。”
“不用了。”他这回怎么这么大方?上次我弄掉他车上的油漆,他可没这么大方!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我也不想欠他人情,我夺过他手里的发票一看,顿时咋舌:“什么?2888!怎么这么贵?”
他一把抽过我手里的发票,随意塞进他的大衣口袋,玩世不恭的语气对我说:“都说了不用你还了,别这么磨磨唧唧的。”
“我一定会还你的!”我不想欠他人情,不想和他再有什么纠葛。
他不理我,头也不回,大步流星的往前走,好像怕我现在就扔钱给他似地。
回到宿舍我才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有一条未读短信,是任青楷发的:“你好点了吗?”
“西药好像没有什么作用,刚刚去看了中医。”我如实报告。
“嗯,好好休息,按时吃饭,祝早日康复!晚安!”他回复得很快。
提拉米苏般的丝丝香甜沁入心扉,我按下回复键,写道:“谢谢,你也要多多休息,注意身体,安!”
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有的人追求罗曼蒂克的爱情,有的人追求轰轰烈烈的爱情,有的人追求缠绵悱恻的爱情。而我只想像现在这样拥有一份如纱般轻盈、如水般淡远的感情,快乐是那样简单的一件事,幸福和满足只需只言片语便可得到。
辰亦函带我去开的这副中药还真的见效了,我服用了三天,脸和脖子上的疙瘩差不多都散了,身上的也淡的差不多了。
这周就这样耗过去了,在屋子里闭关这多多天,我觉得自己都快变成一块发霉的提拉米苏蛋糕了。恰逢周末,孙碧落跑去见网友了,屋里又只剩我一人。我再也憋不住了,换上鞋、拎起包,准备出门逛街去。
到了西单,我发现各大商场门口都摆出了圣诞树,我才意识到圣诞节又快到了。真快,这一年又要过去了,任青楷的生日也快到了—12月24日。
这是一个让我愁肠百结的日子。当全世界都在祈祷和祝福的时候,当我再次折出一颗星星写下“生日快乐”的时候,我也只能在心里偷偷的安慰和鼓励自己:忘掉吧,这没有什么,世界上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类似的故事,我不是什么特殊的人。可是,就是这么可笑,越想忘记的事就会越清晰,越用力忘记,它的能量就越大,起码大过我们自身。
这是任青楷回国后第一个生日,我准备送一件礼物给他。以前他还是一个青涩的男孩,现在已是一位成熟的男士。我知道他是抽烟的,所以我去大悦城的Zippo专柜给他买了一个打火机。下楼的时候,我看到飞利浦在做促销活动,就随意看了看,有一款原价近3000的电动剃须刀现在只卖2100,我犹豫了一下就买了下来。既然辰亦函不让我还钱,那我只能已另一种方式还给他了。我把这个剃须刀当做圣诞节礼物送他,这样他不会没面子,我也不会觉得再欠他什么。
第二天一上班,我就去辰亦函的办公室找他。他看到我,表情很平淡,也没关心我的过敏症状是不是完全好了。
我将早已用包装纸包好的“礼物”放在他的桌上,说:“圣诞节礼物。”
他只是看着我,也不讲话,表情凝重。
这世上存在一种人,他们拥有一种强大的“小宇宙”,俗称“气场”的东西,即使他们面无表情、不发一言,也会让人毛骨悚然。辰亦函就是这样一种人。
我感觉气氛有点诡异,忙说:“不要误会,我是为了感谢你带我去看病,就这样。”
他的严肃三秒后完全被他明朗的笑容所瓦解,他拿起“礼物”放到他的右侧,然后说了句:“谢谢。”
“不客气。辰总,没事我就下去工作了。”我的心狂跳不止,只想赶紧逃离。
“周五晚上有空吗?” 他双手交叉放在桌上。
周五晚上是平安夜,我必须把时间腾出来留给任青楷,当然没空啦。于是,我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回道:“不好意思,辰总,我有约。”
“没关系,你先去工作吧!”他的态度显得漫不经心,好似也只是随口问问。
周五那天,我瞻前顾后了一整天还没把生日礼物交给他。快下班的时候,他给我发QQ消息,问我晚上有没有时间。
我等的正是这个,于是手指欢快的在键盘上敲下两个字:有空。
碰上下班高峰期,再加上过节,地铁里非常挤,不过这也让我和任青楷可以零距离接触。正当我小人得志、暗自窃喜的时候,任青楷的电话突然响了。
他接完电话,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其实,今天是我生日,本来说请你吃饭的。刚谢天然打电话说给我办了个party,都是些老同学,大部分你也认识,今天就一起去吧?改天我再单独请你吃饭。”
我心里很失落,表面上却装作一点也不在乎:“没事儿,一起去呗!”
在路上剩余的时间里我心里一直在诅咒谢天然不得好死,平时不帮忙也就算了,关键时刻还给我捣乱!
不过,这谢天然还挺慷慨,把办party的地点选在了自己家。之前他就告诉过我们,他结婚用的这套新房子是两家老人合力付的首付,剩下的月供就靠他们两个年轻人了,压力不小。我是第一次来他的家,他家两室一厅,100平米的样子,不算宽敞,不算豪华,却布置的极为温馨。
在场的包括我和谢天然的新婚妻子在内也就三位女性,我和她们不熟,剩下的那群男的倒是认识几个,不过一旦他们喝起来、闹起来,我也插不上话、插不了手。只能在一旁闷闷的吃着菜,喝着饮料。
这一顿吃到快十点,大家都玩开了,又不想散场。任青楷也喝高了,兴致颇高,为顺应民意,他说请大家去酒吧进行下一轮。
我将生日礼物递给任青楷,说:“这是给你的礼物,生日快乐!我累了,就先回去了,你们好好玩。”
任青楷倒是没说什么,谢天然不愿意了,硬是要拉上我一起去,说不去就不去就是看不起任青楷,也就是看不起他,还以“绝交”威胁我。我知道他喝多了,拗不过他,只好跟着大家一起去了。
可是,有一件事也太巧了。北京大大小小的酒吧少说也有几千家吧,可偏偏又去了“Butterfly Kisses”。一进这家酒吧的大门,我就像一只受惊的小鸟一样到处张望有没有猎人,有没有陷阱。
这里好像已经换了装潢,吧台的酒保脸也很陌生。毕竟五年了,虽然名字没变,但是应该早就改朝换代了吧,没准老板都换了几任了。朝四座扫视了几圈,发现没有“熟人”,我才稍稍安下心来。
☆、第六章 人比烟花更寂寞
那群人在划拳、碰杯、喊叫,喧嚣的尘世与我无关,我一个人坐在旁边静静欣赏起舞台上那个羞涩的男孩。那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孩,一直低着头,缓缓拨动琴弦,浅唱低吟。来酒吧要是不喝酒,就算有好听的歌声萦绕耳畔那滋味还是会打点折扣,所以我端起酒杯细细喝起了啤酒。
他歌声里透出的平和冲走了我最后的不安,正当我沉浸在这个美好的氛围中时,门口出现了一群身材高大、装扮入时的年轻男人,声势浩大的走了进来,当我发现辰亦函在他们之中时急忙将脸转到侧面低下。
“青楷。”那个声音吓得我得快从沙发上弹起来。
“辰总!”
我偷偷看了辰亦函一眼,发现他的目光灼热,像两把蓄势待发的火枪,瞄准的正是我。
他最终没有扣下扳机,而转向任青楷问道:“你们也来这里玩?”
“对,今天我生日,和几个朋友来庆祝一下。”任青楷此刻已有些神志不清,不过他倒是没忘记我,指了指我,对辰亦函说:“米苏也在这。”
我看躲不掉了,只能主动起身,笑着与他打招呼:“辰总!”
他没有答应,只是意味深长的看着我。
“妹妹,你看起来挺面熟啊,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和辰亦函一起的一个男人笑着问我。
我的心顿时一沉,揣摩着五年前的今天这个男人是不是也在这间酒吧。这个男人比辰亦函还高上半个头,五官虽不及辰亦函精致,却也算得上“有型”,穿着自然是派头十足。不过,我实在是想不起来那天他到底在不在场。毕竟我进来之后并没有注意周围的人,喝了一杯酒酒醉的不省人事,连辰亦函我都没有印象,更别提其他人了。
辰亦函用手臂给了那个男人的小腹一下,戏谑道:“几道,看你追女孩儿那损招,都把人家吓到了。我跟你说啊,米苏是我们公司职员,是我的人,你可不许乱来啊!”
辰亦函的话引得在场的所有人大笑,那个叫几道的男人只是笑着摇摇头,一丝一毫的尴尬都没有。倒是我,恨不得赶快穿越到别的朝代去。
“青楷,你们好好玩,我不打扰你们了。”说罢,他们一帮人就风风火火的上了二楼。
谢天然那个没带脑子的还开我玩笑:“米苏,瞧你那点出息,这就吓到你了!”
我气结,却只能送他一个字:“滚!”然后端起酒杯猛灌酒。
我们走的时候,辰亦函他们好像还没有离开。谢天然叫了一辆车,让我把任青楷送回家。这个谢天然,还真是不把我当女人啊?!其实任青楷也没有醉得很离谱,只是话比平时多了,胆也也比平时大了。倒是我后来喝得过急,头有些晕晕的,不过我还是决定先把任青楷送回家。可是任青楷醉后仍保持着他的绅士风度,坚持让的士师傅先送我回去。
后座只有我和任青楷,按说并不挤,可是他的腿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贴上了我的腿,虽然隔着几层厚厚的布料,我还是能感觉到他身体的温度。无论是谁,总会被自己喜欢的人不自觉的吸引,所以即使有宽敞的空间,我也不愿移开我的腿。
突然,任青楷将头靠在我的肩上,低声叫着我的名字:“米苏。”
“嗯?”
“米苏。”
“嗯,我在这。”我情不自禁的抚摸了一下他顺滑的短发。
“其实,我都知道。”他干咳了两声,接着说:“你对我的好,我都知道。”
我很想问:你真的都知道吗?可是却如鲠在喉,什么都说不出来。
“那个陶瓷杯是你放在我桌上的,对不对?你给我那盆仙人掌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你以前就说过很多次,你喜欢看叮当猫,你还老说大雄和宜静长大后一定会结婚的。你知不知道,你说那句话的时候表情很傻?” 他顿了顿,然后说:“也很坚定。”
“你知道吗?我一直喜欢你,六年前是,现在也是。我傻傻的坚定大雄和宜静会结婚的同时,也傻傻的认为你会和我在一起。可是你喜欢的是夏秋冬,即使她现在离开了你这么久,你还是没有忘记她,是不是?” 温热的酒滴滴化作咸湿的泪,滑落我的脸颊,然后沾到他的发丝上,最后蒸发到空气中。
我没有等到他的回答,车就停下了。
一切都是注定的吗?注定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却还是得不到一个答案,我还要继续忍受爱情的折磨,或者这本就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是我自己一直执迷不悟罢了。
开门,下车,不再回头,给我一次机会,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吧。
“米苏。”任青楷叫住我。
“还有什么事?”我不敢回头,我知道我在流泪。
“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这句话,我等了六年,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下一步,我就要放弃,可是它终究还是来了。我终于等到了。
转身,我跑向他,与他紧紧相拥。六年的坚守,六年的等待,我用积聚了六年的巨大能量,包裹他。
任青楷走后,从斑驳的树影里走出一个人,我被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是辰亦函!
我捂住胸口,道:“吓死我了。”
“就是为了他?”他没头没脑的问,昏黄的路灯下他脸上的戾气隐约可见。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要回去了。”
我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他用力将我拉入他的怀中,结实有力的双臂紧紧箍住我,狠狠吻了下去。清冽的酒香混合着淡淡的烟草味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刺激着我的味蕾、嗅觉和神经,这是我在清醒状态下第一次和一个男人离得这么近,第一次品尝男人的气息和味道。我拼尽全力捶打他的后背,他却丝毫没有松开之意。我一急,抬起脚,朝他胡乱踢了几下,他终于吃痛的放开了我。
我借着那股酒劲儿,大着胆子狠狠甩了他一个耳光,冲他大吼:“你疯了!”
他怔了怔,然后气恼的嚷道:“我他妈就是疯了!”
他在我面前一直都从容不迫,我从未见过他这样失态的模样,还真的被他吓了一跳,害怕他接下来会做出什么“杀人灭口”或者“□泄愤”的事情来。
不过,这些事都没有发生。他说完那句话之后,就快步走到路口,叫了辆车离开了。
平安夜里我的心情难以平复。清醒,刺骨的清醒让我难以入眠。我的头脑里交替出现任青楷和辰亦函的脸庞,心里五味繁杂,既有终于等到的释然和亢奋,又有被迫受辱的憋屈和难堪。本来,我终于苦尽甘来,能够拥有一个完美的夜晚,可是最后关头辰亦函像是恶作剧一样出现了,给了我当头一棒,像是要打醒我的美梦。难道,幸福的背后总是隐藏着或深或浅恐惧和或多或少瑕疵吗?
平安夜之后的一周时间里,我都没有在公司里碰到过辰亦函,这倒是免去了不少的尴尬。我和任青楷为了尽量保持低调,只有每天下午下班后一起吃一顿晚饭而已。任青楷是一个温柔细心的男人,对我的照顾无微不至。他会问我“饿不饿”或者“冷不冷”,会握住我的手后一起塞入他的大衣口袋,会在冷风中排半个小时的队为我买“福瑞林”的蛋挞和蝴蝶酥。没错,这就是我想要的单纯美好的小幸福。
元旦到了,我和任青楷约好去什刹海滑冰。我们到了什刹海才发现冰场里人头攒动,有些人在滑冰刀,有些人在滑冰车,还有些人在打冰球。我不禁感叹:再冷的天气也挡不住冬日里人们滑冰的热情啊!
我和任青楷观察了一会,决定先去滑冰刀再去滑冰车,冰球太过专业我们就不参与了。我们各自租了一双冰鞋,冰鞋如同两片细而长的刀片,我以前只溜过旱冰,旱冰鞋是双排轮的,与这种冰鞋大为不同。起初,我穿上它们还很不适应,也担心学不会,可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