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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辰几米-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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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答腔,他继续道:“你说你总不能白住在我家吃闲饭吧?我看这样,今后的每顿晚饭都由你来做,算是给我打工!”
  
  虽然说法律承认我和他的夫妻关系,但是我和他的心都没法承认。他说我在他家白吃白住我也没法否认。他让我做的事也不算过分,就算不给他做晚饭,我也得给自己做啊,就当顺带呗。再说了,他这么爱花天酒地,回来吃晚饭的次数绝对屈指可数。
  
  这么一想,我就爽快的答应了他:“没问题。”
  
  他满意地笑了笑,然后又问:“你今天去哪了?怎么这么晚才回?”
  
  我从冰箱里拿出了两个橙子,边切边回他道:“我和孟几道一起去唱歌了,然后他请我吃了顿饭。对了,今天他还和我说起你呢!”
  
  我笑着回过头,却发现辰亦函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问我:“你喜欢他?”
  
  我急道:“哪有?你不要乱猜好不好?”
  
  “米苏,我警告你!”他激动地站起来,指着我,说:“他是我最好的兄弟,你打谁的主意都可以,唯独他不行!你别忘了,我还是你老公,只要我没死,你就别想甩掉我!”
  
  他像一头愤怒的狮子,咬完人就走。我莫名其妙的受了这顿冤枉气,心里堵得发慌,拿起橙子就往嘴里塞,狼吞虎咽起来,想象着手里的橙子就是可恶的辰亦函,我要把他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没等我把这两个橙子吃完,辰亦函就拿着大衣从卧室出来,看也不看我,换好了鞋就出去了。真不知道他气什么,我不就是一个挡箭牌吗?或者,他是担心我会给他戴绿帽子让他颜面尽失?我才没那么笨呢,我二叔的生死存亡就他一句话,我哪敢惹恼了他啊?我绝对会逆来顺受,绝对会言听计从。
  
  那一晚辰亦函好像都没有回来,清晨的时候我迷迷糊糊听到客厅有人走动的声音。那脚步声很熟悉,应该改就是他的。不用说,肯定又是去哪个女人的温柔乡里度过了一夜。我那一瞬间想到的是,这个社会是怎么了?为什么只允许男人“家里彩旗不倒,外面红旗飘飘”呢?为什么男人出轨了,大家会劝女人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他,可是一旦女人出了轨,就好似犯下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定会让整个社会唾骂?其实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有时候一方出轨可能双方都有责任。
  
  想着想着,我又进入了梦乡。
  




☆、第十五章 你也是狼先生吗

  接下来的三天,辰亦函都没有出现。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不过,没关系,因为他的一切都与我无关。
  
  辰亦函不在的这几天,我也落得清静。这么一来,写论文的思路也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每晚我都奋战到两三点才肯上床睡觉,生怕不趁人打铁,灵感会离我而去。
  
  周日早上,我快十点才从床上爬起来,刚洗完脸就听到有人在按门铃。我琢磨着应该不会是辰亦函,因为他总不可能弱智到忘掉开门密码吧。不过不是他,又会是谁呢?
  
  从猫眼里窥见来者竟是辰亦函的爷爷,我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辰亦函正好不在家,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爷爷来了,问长问短,我要是答不上来岂不是穿帮了。我首先想到的应对之策就是当鸵鸟避而不见。可是,他老人家一直在外边按着门铃,搅得我心乱如麻。爷爷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大老远巴巴的跑过来,我却让他老人家吃闭门羹,别说辰亦函知道了会把我骂的狗血淋头,就是我自己也于心不忍啊。反正这个弥天大谎早就已经开始了,那就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圆谎了。
  
  我像是一个即将参加国际大赛的体育选手一样,在比赛开始前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握住门把将门打开,给门外的人装出一副惊喜的样子,道:“爷爷,您怎么来了?”
  
  辰爷爷打量了下我,和蔼地笑道:“米苏,我没打扰你休息吧?”
  
  一眼就被辰爷爷看穿我刚起床,我变得有些不好意思:“没有!爷爷,您快进来!”
  
  我招呼辰爷爷坐上沙发,然后边泡茶边对他说:“爷爷,您今天过来怎么也不先打个电话啊?我好去接您啊。而且,亦函今天又刚好不在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辰爷爷笑着说:“米苏,你别忙活了,过来坐。我知道亦函去上海出差了,我今天刚好出来办事,路过这里,想到你说不定在家,就想上来看看你。”
  
  原来辰亦函出差了,难怪这几天不见人影。他也不提前知会我一声,要是我在辰爷爷面前说漏嘴了,是要谁来负责任啊?
  
  我将泡好的两杯铁观音放在在茶几上,然后也坐到了沙发上:“爷爷,您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
  
  我的直觉告诉我:辰爷爷特地趁辰亦函不在来找我,十有八九是有话要单独和我谈。
  
  辰爷爷微笑着点了点头:“米苏,你真是个聪明的姑娘。我今天来呢,就是作为长辈来关心一下我孙子和孙媳妇过得好不好。你也知道,亦函的父母去得早,他奶奶也走了三年有余了。”说到这里,辰爷爷深深的叹息了一声:“所以,我这个老头子不得不替他父母来关心下你们。”
  
  听了辰爷爷的话,我有些动容,想都没想就说:“我们过得很好,很幸福。爷爷,您可以放心。”
  
  “米苏,亦函是我孙子,他脾气不好,我了解。他是我们辰家长孙,从小就被家人里捧在手心里,惯坏了。后来,他父母去世,他又一直在国外读书,性格里多了几分孤僻。不过,他这孩子本性还是善良的,这点我可以打包票。所以,平时还得请你多担待着点儿。”
  
  我拼命点头,想让辰爷爷安心。
  
  “你现在已经嫁到了我们家,爷爷就当你是我亲孙女。要是亦函真欺负你,你来找爷爷,爷爷一定会给你做主,教训那个臭小子。”辰爷爷边说边做了一个挥拳的动作。
  
  他的样子彻底逗乐了我:“爷爷,要是他欺负我,我一定会找您为我做主!不过到时候您可不许偏心哦!”
  
  辰爷爷哈哈大笑起来:“不会,爷爷一定会像包青天一样铁面无私!”
  
  后来,辰爷爷和我说了关于辰亦函的事情。辰亦函小时候长得很秀气,她妈妈又是学艺术的,在美术和服装设计方面造诣都很高,所以经常给他穿裙子,把他打扮的跟个小姑娘似的。
  
  小学的时候,辰亦函就变得很有主见,坚决不再受妈妈摆布穿女孩的衣服了。而且,他很聪明,读完一年级就直接跳到了三年级。本来读了三年级之后还可以再跳到六年级的,可是亦函的父亲觉得一直跳级,会让辰亦函与同龄孩子所处的环境脱节,不利于身心健康发展,愣是没让他跳。
  
  初中开始,辰亦函就对计算机编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别人都认为他天才,但是实际上除了天赋之外,他也付出过别人看不到的努力。别的男孩子还在懵懂的挽着游戏机的时候,他却在专心致志的编排着一道道复杂的程序。而且,他还比其他的同龄男孩子要成熟、勇敢、具有正义感。有一次,他班上的男同学集体欺负班里一个胖胖的小女生,他为了帮那个小女生出头,被打的手都骨折了。
  
  高中的时候,辰亦函就出国了。他之所以选择去法国留学,是因为他想到他父母初遇的地方去看看,也算是一种追根溯源吧。他母亲年轻的时候在法国巴黎学过美术,期间他父亲去巴黎出差,恰好在香榭丽舍大街上邂逅了他母亲,两人一见倾心。后来他母亲学成归来,就与他父亲结了婚,接着便有了辰亦函。
  
  可是,辰亦函他刚去法国不到一年的时间,他的父母便双亡了。
  
  这世上最悲痛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了,说到此处,辰爷爷难以掩饰深藏于他内心的哀伤。
  
  我重新给他泡了一杯热茶,端到他的手上。他接过茶杯,并没有喝,只是双手紧紧捧着那个杯子,仿佛那个杯子带着灵气,能带他穿越往昔的峥嵘岁月。
  
  当时的我虽然很好奇,辰亦函的父母到底是怎么去世的。但是,看到老人家伤心的样子,我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我不能那么残忍的去揭开一个老人最痛最深的伤疤。一旦揭开,那伤口又会溢出鲜红的血,触目惊心,难以忘怀。而且,逝者已矣,再去追究也没有了意义。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我的父亲也不在了,不过我老妈、二叔、二婶都是我最亲的人,我还有机会孝顺他们。相比辰亦函,我要幸福得多。
  
  后来,我要留辰爷爷吃饭。他硬是要走,说阿奇、阿特现在肯定饿坏了,要回去给它们喂食。所以我也没有再留他了。
  
  阿奇、阿特是辰亦函前不久给辰爷爷弄回来的两条藏獒,辰爷爷非常喜欢它们。有了它们的陪伴,辰爷爷不再那么孤单,辰亦函不能常常回家陪辰爷爷的内疚感应该就会少一些吧。
  
  我记得当时我还问过辰亦函:“你为什么不给你爷爷介绍老伴?”
  
  他幽幽地说道:“你知道吗?我们都认为狼是最凶狠残暴的,可是狼却是最重情重义的,它们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即使一方死后,另一方也会独身到生命终结。我爷爷就是这样一头狼。”
  
  那晚,我写论文写到晚上八点。刚在厨房煮好了方便面,打算随便解决一下晚饭继续开工,没料到的是辰亦函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他的头发略微有些凌乱,手里还提着公文包,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他进门后,换好了鞋,将公文包随意往沙发上一放,就朝饭桌走来,拿起了我正在吃的泡面,瞅了瞅,然后用质问的口吻问道:“你就吃这些没营养的?”
  
  “是啊,”我伸出手,说:“还给我!”
  
  他不旦没有还给我,反倒连我手里的筷子也抢走,坐在饭桌边一顿狂吃。不到两分钟,碗里连汤都不剩了。而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的食物落入辰亦函的胃里。
  
  我鼓着腮帮子,气熏熏的瞪着他,在心里对他一顿狂骂。
  
  他却揉了揉肚子,说:“没吃饱,你再去煮点儿!”
  
  心头的小火山终于爆发,我冲口而出:“凭毛啊?你是大爷啊?”
  
  “我们之前可是协定过的,晚饭你得负全责。”他一脸盛气凌人的样子。
  
  协定?他倒是提醒了我,我们之间是协议关系,我必须按协议规定办事,比如负责辰亦函的晚饭。
  
  于是,我对他假笑道:“好,我去做饭!”
  
  被他这么一搅和,我反正是没心思写论文了。既然这样,不如把论文暂且放一放。多做点好吃的,化悲愤为食欲吧!
  
  本来还斗志昂扬,可是打开冰箱一看,我就偃旗息鼓了。冰箱里空空如也,已经没有了存货,就连刚才那包方便面都是最后一袋了。
  
  我只能沮丧的对他说:“喂,冰箱里什么都没有了。我现在去超市买,你先等等吧!”
  
  他还不相信,亲自打开冰箱确认了一番,然后鄙夷的看着我:“你都不懂得未雨绸缪吗?”
  
  我嗔道:“我这几天都窝在家里写论文,都拖了一层皮了,哪有时间筹谋这些琐事啊?”
  
  “你这可不行啊,”他一副教训我的样子:“都是结了婚的人了!”
  
  我心想,我们这算是哪门子的结婚啊!不过,我肚子还饿着呢,没有力气和他争辩:“不和你说了,我去超市。”
  
  我刚拉开门,却听到他说:“等等,我也去!”
  
  我早就看出来了,辰亦函这种男人,就不是过日子的主儿。买东西都是只选贵的,不选对的,从来不会精打细算,完全没有节约意识。是,他从小养尊处优,不需要像我们一样斤斤计较。可是,他以前富有,现在富有,不代表他以后也富有啊!难以想象,要是真有那一天,还真不知道他会落魄到何种地步。
  
  各类蔬菜、水果、鱼、肉、海鲜、酸奶、牛奶、饼干、泡面,再加上其他小零食填满了大半个小推车,收银员算完帐竟然要七百多。收银员等着我们付钱,我等着辰亦函付钱,他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冲着他使眼色:“喂,付钱啊!”
  
  他倒是一点也不觉得难堪,大大方方的说:“刚才出门出得急,忘了带钱包,你付吧!”
  
  没带钱包还敢买这么多东西,而且专挑贵的,存心整我是不是?要不是收银员还等着收银,要不是后面还有那么多人排队,要不是在公共场所,我真想给他一拳!
  
  虽然我心里又憋屈又心痛,可表面上我只能对收银员展现笑颜:“我没带那么多现金,刷卡行吗?”
  
  整整三大袋的东西,我拎起其中一个袋子就往前冲,准备把其余两个大袋子给辰亦函不管了。没想到辰亦函更绝,三两步就跨到了我的前方,两手潇洒的插在裤兜里。
  
  “先生,小姐,你们的东西!”收银员在后面吆喝。
  
  辰亦函却对这一切置若罔闻,不是他付的钱他果然一点也不心疼,而我只能可怜兮兮的回去把那两个大袋子也给拎走。
  
  从超市出来走了好远,我一直提着那三个袋子没松过手,我感觉我的手掌都要被袋子给勒断了。可是辰亦函一直走在前面,偶尔回头欣赏一下我窘迫的样子,却连一句虚情假意的“需不需要我帮忙”都没有。
  
  正在这时,我看到一个女孩从一栋大厦里出来,一个男孩立马迎了上去,帮她提包,而女孩则小鸟依人的挽着男孩的胳膊,亲密的走在了一起。
  
  一阵凉飕飕的晚风吹来,把我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我却腾不出手来整理那在额前全魔乱舞的发丝。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委屈,鼻子一酸,眼泪便轻而易举的涌了上来。我咬紧牙,手握得更紧,我告诉自己:不要哭,千万不要在他面前哭,不可以!
  
  我的头猛的撞上了一样既坚硬又柔软东西,那样东西沾染了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气息。我缓缓抬起头,恰好对上那双深邃的眼眸。猝不及防地,他从我手上夺过袋子,对我说:“需要帮忙就要直接说出来,难道连这个你都不会?”
  
  我奋力抑制的那种咸湿的液体还是从我眼眶里溢了出来。我发了疯似地用力捶打他的胸膛,哭喊道:“为什么?为什么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他并没有躲闪,站在原地任我处置。我终于打得手都酸了,可是眼泪还是止不住往下流。我伏在他的胸膛低声抽泣,过了好半天,才听到他说:“喂,你好了没啊?我的手都快断了!”
  




☆、第十六章 不爱,所以不痛

  冰箱又被各种食物饮料充填得满满的,最后有一个大橙子硬是塞不进去。看着这橙子,我就来气:“好好的赣南脐橙不买,非要买什么美国骑士橙,贵死了!”
  
  他从我手里接过那个大橙子,用刀切开,拿了一瓣给我,说:“尝尝!”
  
  我咬了一小口,的确蜜汁充盈、香甜可口,可嘴上却说:“不过如此啊,哪比得上国产的?”
  
  他只是摇头笑笑,并不与我据理力争,说:“以前在美国留学的时候,我最喜欢吃的就是这种骑士橙。”
  
  我不答腔,吃完手里的这瓣,自觉的又拿起一瓣吃了起来。
  
  我在厨房里手忙脚乱的时候,辰亦函凑了过来,说:“让开吧!”
  
  他从我手里接过锅铲,就像接过一件所向披靡的神器,一挥锅铲,就让所有的菜和作料都臣服在他的麾下。
  
  我情不自禁的惊叹道:“原来你这么会做菜!”
  
  他得意的看了我一眼,说:“先别忙着下结论,你可以尝过了再尽情赞叹!”
  
  没过多久,饭桌上就摆上了山椒牛柳、鳟鱼酿豆腐、东坡肉和玉米排骨汤,外加一瓶辰亦函收藏的法国勃根地第产的红酒。
  
  “怎么样?”辰亦函问。
  
  “看相是不错,要是配上蜡烛就变成一顿丰盛的烛光晚餐了。”我话音刚落,整个屋子就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了,辰亦函先笑道:“不会是停电了吧?你还真是乌鸦嘴!”
  
  他起身打电话给物业询问,还真是停电了。物业那边的人说,有一条电线冒火花断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能修好。
  
  正当我苦恼这顿饭该怎么吃的时候,辰亦函像变戏法一样真的变出了两根蜡烛和一个烛台。其中一根已经被他点燃,插在了烛台上,在摇曳的烛光中他的脸时明时暗。接着,他又点燃了另一根,他的脸庞整个轮廓逐渐明晰了起来,我看见他满意的笑了。
  
  他倒了两杯红酒,将其中一杯递给我,举起他手里的酒杯,与我的酒杯轻轻地碰了一下,说:“干杯!”
  
  “干杯!”
  
  辰亦函没有像上回那样一点一点的品尝,而是豪迈地一饮而尽。我只是慎重的抿了一小口,毕竟酒精这玩意太容易误事了。
  
  吃到一半,辰亦函突然说:“你有没有觉得差点什么?”
  
  “什么?”
  
  他摸了摸下巴,像是沉思一般,突然眼睛一亮,说:“音乐!”
  
  我无奈的叹息道:“你忘了停电了,音箱放不了。”
  
  “谁说非要音箱啊?”他拿起他的手机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看到他快速滑动手机屏幕,很快便选好了一首歌,播放了起来。惠特尼?休斯顿强而有力的嗓音一响起,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不再喧哗,不再聒噪。
  
  辰亦函盯着闪烁的烛光,眼睛眨都不眨,嘴巴一张一合,跟随歌曲低声吟唱。
  
  I will always love you!
  
  曲终,他才回过神来,端起酒杯,啜了一小口红酒。透明的杯底在烛光的反射下发出刺眼的光芒。
  
  “你很喜欢这首歌?”我问。
  
  “我妈生前很喜欢,”他放下酒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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