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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吸了一口,把烟吹在我脸上说,等她老公从戒毒所出来,她们就离婚。
现在也可以离婚呀。我不屑地看着他。
她说这样不利于他戒毒,不利于他重新走上社会。
靠,她这么高尚呀,那她跑到酒吧当什么屌歌女。我没说出口,只是在心里骂了一句,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咪咪的这一理由。但我还是多嘴多舌的问了一句,她妈你的信吗?
他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粗声粗气的说,信啊,为什么不信。
要是她老公出来了,不肯跟他离婚怎么办?
哈哈哈,现在谁还这么赖皮。
看着他这么高兴,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好笑,这个事情跟我又没关系的,我这么关心干什么。我趁着他的好兴致说,别到时娶了媳妇忘了兄弟,光顾自己乐呵,记得到时施舍我两颗糖。
他拍了我一巴掌说,看你个王八蛋说的,到时我还要你当伴郎。
我可不敢当,以免别人搞错了新郎倌。哈哈哈,我们俩笑了起。
这个中午,在我回去睡大觉之前,脑子里已经堆满了许多的疑问,咪咪的丈夫是做什么?他怎么会吸毒的?咪咪又怎么会去酒吧做歌女的?当然这些,我都不可能去问罗克。 。 想看书来
6
工作有了眉目的时候,陈疯子打电话告诉我,她有了一条致富的捷径。她在电话里诡秘异常的说,要跟我好好商量商量,让我以火箭发射的速度赶到影剧院下面的肯德基等她。其实,我对她的屁话,一点也不感兴趣,因为全世界的穷人都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因此要真的有捷径的话,无论如何也轮不到陈疯子这个猪头。
见了面她仍象只活蹦乱跳的麻雀,叽叽喳喳说个没完没了。问我知不知道网络红人刁嫦、仙姑、麻婆。我不知道陈疯子要说什么,慢慢的喝着百氏可乐,听她继续说一些八卦新闻。她的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比划着,你知道网上最红的人是谁吗,你要是不知道,你就是个傻瓜。你知不知道她在网上连载的小说,点击率上千万,现在都要出书了。她的语速极快,伸长的头象只公鸡,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看着我。我想我肯定是个傻瓜,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她说的那个网络红人是谁。
这就是你发现的致富之道。我漫不经心看着她,眼睛里闪着一丝鄙夷。
哎呀呀。她惊叫起来,你真是个猪脑子,你怎么不去看人家是怎么写的,你怎么不想想人家为什么会走红。她不可思议的摇着头,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样子。
写的什么?
她抬起下巴,把头转到一边,不再看我,你是问我还是向我请教?声音高傲的象一个贵妇人。
我说,扎,小的叩拜老佛爷,向老佛爷请教。
她转过头笑意盈盈,其实她写的也不怎么样,但是她抓住了大众口味,因此大家都喜欢看。说穿了也就是叛逆一点,个性一点,意淫一些,多写些粗话。
也就是年轻人看着好玩吧,也不见得大家都喜欢。
是啊是啊。她又开始变得激动起来,反正一条就是要做到好玩、搞笑,再说了现在除了年轻人还会偶尔看看书,还有几个中年人会看书的。你要赚钱,你就得这样。
你也可以成网络红人的,多摆几个S造型,把所有的照片都贴在网上,当然你得少穿点衣服。我一脸坏笑的看着她。
去死吧。她嘟着嘴说,人家跟你说正经的。
我说,为了你我也不能死,否则你会守活寡的。
她掐了我一把说,看你还敢在老娘的面前胡说。
你不能打我的。我装着可怜兮兮的样子说,打是亲骂是爱,你掐我就表示你对我有想法。
妈呀,你的脸皮怎么这么厚。
脸皮厚,还不是因为你太有魅力了。我一脸献媚的贱笑。
嗯,这话我爱听。她抓起一粒鸡米花说,口张开这是我奖给你的。就这样,我们由谈致富捷径变成了谈情说爱。后来,我们又看了一场关于野兽爱上美女的电影。散场后,又去大街上吃夜宵。
时间就象流水,不经意间从我们的指尖滑了过去。我也还是经常跟陈疯子一起疯疯颠颠,慢慢地我发现陈疯子越来越依赖我。
7
新的工作,让我觉得应该庆祝一下自己。在夜幕降临后,我穿过孩儿巷,向湖畔的变异酒吧走去。可惜我去得太早,酒吧里除了几个服务生外,冷冷清清的没什么人。酒吧的墙上是一些纹身和头发怪异的装饰画,在昏暗的灯光下,就象是一些附在墙上的鬼魂,阴冷而怪诞。音乐就象是从地底下传出来的一般,仿佛是一群人在做垂死的挣扎;又象是一群关在十八层地狱里的魔鬼发出的尖叫。
我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喝着酒,想着自己渺茫的前程。没想到一晃就六年了,如果六年前,我知道自己注定漂泊,我宁可老死乡野也不会出来流浪。小时候,无数次想,自己三十岁是什么样子?那个时候,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是孤身一人,漂泊异乡。那时,老是想,三十岁我是大人了,我可自作主张的做许许多多事情。我可以去看宏伟的天安门、蔚蓝的大海、秀丽的西湖。我低着头,看着边上玻璃盘里清水中浸泡的红蜡烛,轻轻地冷笑了一下,哼,人要是不长大该多好啊!或许保持童真,就是留住快乐的最好办法。
酒吧里陆陆续续的来了一些客人,腆着肚子的男人,雪白的衬衫,纹丝不乱的头发,洋溢着功成名就的春风得意。女人们的唇化得鲜艳欲滴,摆胯的姿势夸张而招摇。几个男人喝着酒,笑得一脸*,女人则大哥长大哥短的装委屈、嗲声嗲气的撒娇。由于时间尚早,酒吧里的人并不多,因此一些固定的演艺人员一般会在这个时候进场。随意的跟客人表演些常规性的曲子,营造一下氛围;只有到了夜生活高潮时,她们才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博取客人的开心。
罗克和咪咪绕过谈笑的人们,说我现在气色好多了,是不是另有新欢。我举着酒说,我可是到这儿来找乐的。
也不错啊!罗克做了一个鬼脸说,祝你好运,最好今天能碰见一个狐狸精迷住你。他快活的转身,一脸坏笑的站在舞池边吹着《马车夫之歌》。我喝着酒,哼着歌儿,心情变得无比的愉快。
过了一会,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过去,拍拍罗克的肩让他去喝酒。罗克重重的将萨克斯放在舞台的角落里,当的一声,动作有些粗暴。走路的姿势风风火火,手臂摆动的幅度也非常大,跟酒吧的氛围极不协调。他们坐在我前面不远处的桌旁喝酒,罗克没有说话,那个男人边笑边做手势,罗克好象是被激怒了,两个人开始小声的争吵、互相指责。隐隐的听见罗克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你还是个男人吗?那个男人也不甘示弱,一拳击在桌上,酒瓶震倒下去,在桌上转了转,掉在地上啪的一声碎了。就在男人低头的瞬间,罗克抓起桌上的另一个酒瓶狠劲的砸在他头上,砰的一声,玻璃碎片象雨花般的在他的脑后飞溅。短暂的一愣,噌的站了起来,只见鲜血从头发里奔涌而出,他抓住罗克迎面一拳,两个人扭打成一团。喝酒的人们看着这边,有人惊愕、有人习以为常。几个服务生慌乱的叫酒保,我连忙跑过去想把他们拉开。那个男人气极败坏的叫道,他妈的,不出钱就想复婚,没门。还没等我拉开他们,照场子的酒保过来,推开我说,滚开、傻B。
酒保很快制止了他们,并把他们撵了出去。这时咪咪站在舞台的一侧,脸色苍白,眼里充满了愤怒、委屈、担忧。我急急的跑出去,只见那个男人扭着罗克的手要去医院。罗克让我拦辆出租车跟他一起送那个王八蛋去医院。上车的时候,我看见咪咪站在酒吧的门口,我想罗克肯定看见了,只见他的身体微微的抖了一下,然后嘭的一声牢牢的关好车门,但他还是不自觉的向窗外看了一眼。
医生把他的头发剪了一大片,然后缝了两针,注射了破伤风的预防药,开了一些消炎药,说是一个星期后就可以拆线了。他对医生的行为极其不满,大叫大嚷道,这样就完事了,你知不知道我流了多少血,你怎么不跟我开了一些补品?医生觉得没有必要,但看他象个疯子似的在骨科室大叫大嚷,然后征询的看着我们。罗克嫌恶的皱着眉头,不耐烦的说,给他开两盒补血药。
他轻蔑的盯着医生说,两盒补血药就想打发我,你当我是小孩呀!他眼睛的余光,在观察罗克的表情。
你想怎么样?罗克愤怒的看着他。
他胜券在握笑着,我不想怎么样;紧接着又变成了一副怪腔怪调的样子说,我要做全面检查,说不定被打成脑震荡了或者是内出血了。我在心里想,把你个王八蛋打成白痴才好。
医生也生气了,他开完补药说,要吵你们去外面吵。
罗克付了钱,拿出药,扔给他说,下次再让老子碰见你,一定把你剁成肉酱。
哈哈哈,他得意的笑道,他妈的,你等着吧,我会让警察去找你的。想这样容易就了事,撒抛尿照照你自己,要不然谁给我出误工费、营养费啊!他挑衅的看着罗克。
罗克拉着我冲出医院,嘴里还在不停的骂,他妈的,简直就是个十足的混蛋。回去的路上,罗克仍是火光冲天,我原本想以后再问他那个问题的,可忍了忍,没忍住还是问了,你真的会复婚吗?他沉默了半响告诉我,这只是他前妻的想法。
我说,那你还爱她吗?他没有回答,脸色有些黯淡。走到家门口的小巷时,他房间里的灯光把整个窗子照得雪白雪白的。虽然很晚了,但我还是没有什么睡意,我真担心她们会吵起来。过了很久,我很困,但罗克那边还是静悄悄的,接着我就进入了梦乡。
8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好象是中秋节后,许多人在湖滨路赏月。我再次去变异时,没有见到罗克,只有咪咪这个谜一样的女人过来跟我搭话。我很随意的问她,怎么没有见到罗克那个家伙?
她诧异的扫了我一眼,你不知道吗,他已经不在这儿工作了。她看见我愣头愣脑的,确定我是真的不知道罗克的去向才说,自从发生那事以后,她们俩就必须有一个人离开变异,否则老板就让她们同时滚蛋。罗克认为他离开比较好一点,以免那个混蛋再来找麻烦,就这样罗克去富丽堂皇搞演艺。
她坐在我对面喝着酒,大大咧咧,毫不在乎的样子说,那天后来,罗克都跟你说什么了?她说完脸上浮着一层笑,仿佛象一个旁观者突然想起什么好笑的问题,一边敲着桌面一边看着我
我知道她很在乎罗克,但那天他真的什么也没说,我摇了摇头说,你不要不相信。
我信。她一脸真诚的说,你跟酒吧里的其他男人不一样,你是个好人。
听了这话,我信以为真,但接下来的对话让我明白,她根本就不相信罗克那天什么也没说。她先是跟我讲了一些笑话,然后无比感叹的说,自己和罗克迟早都要分手的。我说,怎么会呢?罗克那么爱你。
怎么不会呢?她摇着杯子,眼睛里弥漫着看穿世事的样子说,男人都一个德性。
我不满的分辨道,罗克不是你想的这样,他不是一个花心的家伙。
是吗?她伤透了心似的说,那他还不是要复婚的。
不会的。我斩钉截铁说,那样罗克会觉得对不起你的。
她的手微微一颤,神经质的抓了一下我的指尖,又闪电般的松开,恢复到固有的慵懒状态,但她的声音还是克制不住的激动,真的吗?他真的这么说的吗?
我有点难堪,知道自己中了她的套,看着她殷切盼望的眼神,我慌乱的点点头。
她没有看我,自顾自的喝着酒说,你是骗我的,对吧?我知道你是骗我的。
我将酒含在嘴里,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我缓缓的咽下,稳住自己的表情说,你看我是象在骗你吗?没想到你真是让人伤心,你居然连我都不信。
她赌咒发誓的告诉我,我是罗克最好的朋友,她当然相信我啦。
可能是罗克不在的缘故,我不太习惯和咪咪单独聊天,那天走的很早。临走时,咪咪跟我说,如果你当我是朋友的话,就听我一句话,你不适合来这种地方,以后最好不要再来。她诚恳的语调流露出善意与担心,眼睛却在观察我的变化,希望我对她的劝告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我不知道怎么跟她说,我只是喜欢酒吧里这种落寞的气氛。我笑笑说,你是第一个给我告诫的人,我会记住的。 。 想看书来
9
很久以前,大约是初中毕业时,我们一群少年鬼哭狼嚎的唱着潘美辰的《我想有个家》,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家”对自己意味着什么,现在真正到了想成家的年龄,才知道这种归宿给人的折磨。我觉得歌里说的,“相同的年龄,不同的心情”,这句话真是太对了。就象我总是把家和归宿、婚姻联在一起;而陈疯子却说我老土,她总是把婚姻与好玩等同起来,至于归宿她说那是扯谈。我试图说服她,婚姻和家是用来过日子的,是挚子之手与之偕老的相守,不是一场风花雪月的游戏。陈疯子说,只有书呆子才会这样说。她说在一起是因为快乐,没有快乐就没有必要在一起,否则就是不人道的。我承认她说得有道理,我们俩总是谁也说服不了谁。不过很多时候她还是很注重我的意见,比如她想改变一下发型,她就会问我,是长发好还是短发好。
我说,当然是短发啦,不仅精神还有活力,留那么长头发搞得跟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似的。
妈的,你居然敢说我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她杏眼圆睁的说,你自己说吧,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饶了我吧,陈疯子,我下次不敢了。我一边跑一边装可怜。
她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叫,你给我站住,你还想有下次。我停下来,她用包砸着我的头说,快说我是美女。我听话的叫道,陈疯子是美女,她在大街上十分满意的昂首阔步,那气概就象是要做世界宣言似的。
不过第二天,再见到她时,她就得意洋洋的晃着脑袋说,这是今年最流行的短发。
我知道这时候应该夸她两句,让她美得上天,可我偏偏不,非要打击她一下。我的眼光从她脸上横扫而过,一脸鄙视的说,真是浅薄,你不知道只有适合才是最好的。
她跳了起来说,狗屁,不好啊!是你自己没有欣赏眼光好不好?
我忍住笑,一脸正经的说,你看看这整的叫啥呀,整个儿就一鸡窝,拿着个破碗就成了要饭的。我摸出个钢币塞到她手里说,先拿着,以免过会开不了张。
她狠命的一拳打在我背上说,你说短发好,剪了你又说不好。
我说,短发是好啊,是你没剪好,是这种短发不适合你。我故意跟她拉开一点距离说,离我远点,我不认识你。
她拼命的叫道,猪头,我跟你没完。
我说,没完好啊,我们去领证。
她抓住我胳膊一个劲的摇,真的不好啊,真的不好啊,真的不好啊!
我说,让我再看看,我刚才没看仔细。
她扬着头说,怎么样,不错吧。
我说,嗯,好象还行,就是这衣服有点不配。
什么叫好象呀,我这可花了五百块钱呢?她傲气十足的说,这可是发型设计师做的。
我在心里倒抽了一口凉气,乖乖五百块钱做一个头发,她真舍得。我知道我要再说不好,耳根就休想清静。我说,嗯,很有个性。
她说,美吧。
我说,美。
她哼着歌,不停的甩着手上的小包,好几次差点打着了行人的脸。我们高高兴兴的去延安路逛服装店,她拿着两件上衣在身上比较,问我是紫色的好,还是白色的好。我说紫色好,她就把那件紫色的上衣买了下来。经过帽子店时,她把一顶别致的帽子扣在头上,问我怎么样。我说,你的头发这么好,一戴帽子就不美了。她连忙把帽子扔到一边,就象那是一堆可恶的垃圾。
照理说,我和陈疯子这样发展下去是有戏的,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们俩变得有缘无份。事情的起因,还得从富丽堂皇说起。那是全城最有名的酒吧,我以前从来没有去过,关键是消费太高,自从罗克在那工作以后,我就想去开开眼界。我先是在电话问他,富丽堂皇到底怎么样。他豪爽的邀请我过去喝鸡尾酒,我说你请客呀,他很大方的表示没问题。
那天晚上的雾很大,街的行人就象鬼魅一般,突然之间出现在你面前,等你醒过神来又悄然无踪。街旁的路灯也是睡眼惺忪,没一点往日的精神。经过广场时,温柔如水的音乐渗透在深秋的浓雾里,影影绰绰的人们,演绎着仙乐飘飘的情景。富丽堂皇的霓虹灯就象是一个蒙着面纱的*女郎,让人看不清她真实的面目。只有停车场上密密麻麻的高级小轿车,说明这是一个魅力十足的地方。
酒吧很大,除了大厅还有包厢。大厅里坐着许多喝酒的男人和女人,两个年轻的女孩坐在墙边的秋千上吸烟。吧台边围着一帮穿着时尚的年轻人,两个调酒师倒握着瓶子在调酒,瓶子在他们手上象花儿一般,翻来覆去,旋转自如,煞是好看。我挤过吧台边的年轻人,踏过动感十足的舞池,在舞台一角找到了罗克。他带着我在舞池边的一个位子上坐了下来,点了一个果盘、两杯鸡尾酒、八支啤酒。桌子对着舞池的正中央,视角非常好,我说,妈的富丽堂皇的舞池可以踢足球了。他告诉我只有乐队的配乐在舞台上,真正的表演是在舞池里举行的。虽然这儿的环境要比变异好,但我还是喜欢变,因为这儿的啤酒的价格是变异的五倍。
罗克兴致很高问我,你觉得咪咪怎么样?
我说,很好啊,上次我去变异还见到她了。
他举着杯子说,为我即将结婚干杯。
我举着杯跟他轻轻的碰了一下说,祝贺你,咪咪同意了?
他拿起果盘里的一小节甘蔗,有滋有味的嚼着,生活在他的嘴里变得甜丝丝的,他老公从戒毒所出来了,咪咪说过两天就跟他离婚。
要是她老公不肯呢?我将自己的疑惑说了出来。
不会的。罗克开始憧憬自己美好的未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