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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布纳的第一夜,就有驻馆乐队模仿大乐团的演奏,不过客人很少,下场跳舞的人更少。这一季才刚开始,而缅因要等更久才会进入旺季——这里天气实在太冷,就算入夏也一样。舞厅有个打磨得十分光滑的木质地板,延伸得仿佛可以越过面海的门柱。碰到下雨,工作人员就得搭上棚子,否则雨水会把光洁的舞池打湿。
01 那头叫缅因州的熊(6)
当天晚上,算是对员工特别优待——因为客人不多,而且大半都早早上床暖和去了——乐队一直演奏到很晚。父母和其他人都应邀下场跳了一个多钟头的舞。母亲一直记得舞厅的大吊灯坏了,闪烁不定、大小不一的五彩色点投射下来,地板在忽明忽灭的灯光中,有如蜡烛般柔软而富有光泽。
“我很高兴在这儿有个认识的人。”母亲对父亲低语道。他正经八百地邀她共舞,跳得十分僵硬。
“可是你也不算认识我。”父亲说。
“我这么说,”父亲告诉我们,“你们的妈就会再耸肩了。”她果然又耸了耸肩,心想这人真难说话,搞不好还自以为了不起——而父亲则肯定,他对她的感觉绝非一时兴起。
“不过我想认识你,”他对她说,“也要你认识我。”
(“——”听到这里,弗兰妮总是会来上一声。)这时一阵引擎声盖过了乐团的演奏,正在跳舞的人纷纷离开舞池,出去看个究竟。这个插曲让母亲松了一口气,她正愁不知怎么回父亲的话。于是他们一同——没有牵手——向邻接码头的舞厅门口走去。在吊灯摇曳的光芒下,有艘捕虾船正启程出航。刚卸下的一部黑色摩托车正在码头上吼声大作。引擎空转着,大概是为了去除油管和排气口带有盐分的湿气,而司机似乎一心要等噪音正常些才打算开动。摩托车旁有个侧座,里头坐了个动也不动的黑影,像是穿了太多衣服的傻大个儿。
“是弗洛伊德!”有人说。几个老员工跟着喊道:“没错!是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跟‘缅因州’!”父亲和母亲都以为“缅因州”是那部摩托车的名字。这时乐队发现人走光了,便停止演奏,乐手纷纷凑到门口的人群看热闹。
“弗洛伊德!”大家嚷道。父亲常说,他当时想到“那个”弗洛伊德会在一长列灯光中骑着摩托车,驶过漂亮的大理石车道,来到门口底下向众人自我介绍,实在是忍俊不禁。西格蒙·弗洛伊德来了,父亲想他恋爱了,所以这世上没什么不可能的。
当然,此弗洛伊德非彼弗洛伊德。这一年“彼”弗洛伊德正好过世。“此”弗洛伊德是个维也纳来的犹太人,有个没人会念的拗口名字,每年夏天(打从1933年他离开老家维也纳那年起)都会到亚布纳打工;他很有安抚员工和客人的本事,所以赢得了弗洛伊德的美名。他是个走江湖的,来自维也纳,又是犹太人,亚布纳那些爱卖弄聪明的老外,都觉得“弗洛伊德”这名字再自然不过。1937年夏天,他带着一部全新的印第安摩托车,外加一个土法自制的侧座来到此地,这名字显得更合适了。
“后座跟侧座都给谁坐呀?弗洛伊德?”旅馆的女侍老爱取笑他,因为他满脸吓人的伤疤和瘢痕,(“烫出来的洞!”他说。)根本没女人喜欢他。
“没半个人,除了‘缅因州’。”弗洛伊德边说边解下侧座的帆布篷。熊就坐在里头,黑得像机车排的废气,比爱荷华巴布更结实,比野狗更机警。弗洛伊德从北部一处林场把它赎出来,说动亚布纳的经理部门让他训练熊娱乐宾客。刚从奥地利移民的弗洛伊德,从纽约坐船来到箱湾港时,履历表上大大地写着两行字:曾任驯兽师与养殖员,擅长机械修理。那时没动物可养,因此他就在亚布纳负责修车,淡季时则到林场和造纸厂当技工。
后来他告诉父亲,他一直在找一只熊。有熊的地方就有钱,弗洛伊德说。
01 那头叫缅因州的熊(7)
父亲看着弗洛伊德在舞厅门口跨下摩托车,心里纳闷老员工是在欢呼什么劲儿。弗洛伊德扶着侧座的黑影子下车时,母亲还以为那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婆——说不定还是司机的母亲(一个裹在黑毯子里的胖女人)。
“缅因州!”有个乐手吼道,高声吹起喇叭。
父亲和母亲眼睁睁看着那只熊跳起舞来。它用后脚从弗洛伊德旁边一路蹬开,然后四足着地,绕着摩托车兜了几圈;弗洛伊德站在车上鼓掌,名叫缅因州的熊也跟着鼓掌。母亲感到父亲握住她的手——他们没有鼓掌——她没有抗拒,只用相等的力气回握他,两人眼光始终没离开在下面表演的大胖熊。母亲心想,我今年十九岁,我的人生正要开始。
“你这么觉得?真的?”弗兰妮每次都问。
“一切都是相对的,”母亲会这么回答,“不过我当时的感受就是这样,没错。我觉得人生‘开始’了。”
“老天爷。”弗兰克说。
“你看上的是我还是熊?”父亲问。
“别说傻话。”母亲说,“我是指整件事。那天的一切是我人生的起点。”
这句话跟父亲的开场白(“它已经老得不算一只熊了”)一样,在我心中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象。“那天的一切是我人生的起点”这句话,让我觉得整个故事在身上生了根。我仿佛可以看见母亲的人生就像那部摩托车,热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引擎后,终于启动向前冲。
那么,父亲又是怎么想的?只因为一只捕虾船带来的熊出现在他生命中,他便去牵母亲的手?
“我知道它会是‘我的’熊,”父亲告诉我们,“虽然我说不出为什么。”也许就是这种直觉——晓得某样事物将属于他——才使他也向母亲伸出了手。现在你明白我们孩子为何要问那么多问题了吧!这故事暧昧不明的地方太多了,做父母的总是爱讲这样的故事。
初见弗洛伊德和缅因州那一晚,父亲和母亲甚至没有接吻。乐队休息后,男女员工各自回到旅馆旁的两栋宿舍(比旅馆稍欠气派),父亲和母亲则走到码头上看海。当时他们有没有谈话,又谈了些什么,我们这些孩子一概不知。那里想必停了几艘挺气派的游艇,而在缅因,即使私家船埠也少不了有一两艘捕虾船停泊在附近。也许有条小艇,父亲可能还提议把它借来划一程,但是被母亲婉拒了。波芳堡当时还是一片废墟,不是今日的观光胜地;但若是波芳堡的岸边有灯光的话,一定看得到亚布纳这头的两个人。此外,肯尼贝克河在焦点湾的广阔出海口有打钟浮标和照明,舞台岛说不定在1939年就有灯塔了——不过这些父亲一向记不清楚。
总之,当时海湾大抵是一片漆黑,因此那艘白色单桅帆船朝他们驶来时——来自波士顿或纽约,或者说,来自西南方的文明世界——父亲和母亲一定都看得目不转睛、一清二楚,望着它直驶到码头边。父亲抓起系船索;他总是说,当时他紧张得不知要绑还是要拉——直到那个身穿白礼服、黑长裤、黑皮鞋的男人悠闲地走下甲板,攀上码头,从父亲手中接过绳索。他轻松地把船引到码头另一边,然后把绳子抛回船上。“你自由了!”他对船喊道。父亲和母亲都说没看到船上有人,但是船却慢慢滑开回到海上——像一片下沉的琉璃亮着黄光。于是穿白礼服的男人对父亲说:“多谢帮忙。你是新来的吗?”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01 那头叫缅因州的熊(8)
“是的,我们俩都是。”父亲说。那人完美的衣着一点也没受航海影响。才入夏,他的皮肤已经晒成古铜色了。那人掏出一个漂亮的黑匣子递向父亲和母亲,但他们都不抽烟。“我还以为赶得上最后一支舞,”男人说,“乐队走了吗?”
“是的。”母亲说。活了十九年,我的父母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人。“他看上去自信满满。”母亲对我们说。
“他有钱。”父亲说。
“弗洛伊德跟熊来了吗?”那人又问。
“来了,”父亲说,“还有摩托车。”穿白礼服的男人不失优雅地猛抽烟,望着黑暗中的旅馆,没几个房间还点着灯。不过沿路串起的吊灯照亮了小径、树篱和码头,在浮动的夜海留下倒影,也映上那人黝黑的脸庞,令他眯起眼。“你们晓得,弗洛伊德是犹太人,”那人说,“幸好他离开得早,你们晓得,欧洲快容不下犹太人了,经纪人告诉我的。”
这严肃的消息一定令父亲印象深刻。他满心想进入哈佛——还有这个世界——根本没考虑会有一场战争来扰乱他的计划。白衣人的话使父亲当晚第二次去握母亲的手,母亲也再次回以相等的力气;两人就这样礼貌地等着,看那人是要抽完他的烟道别,还是继续说下去。
但那人只再说了一句话:“然后,这世界也就容不下熊了!”他笑起来牙齿跟那身礼服一样白。由于风的缘故,父亲和母亲都没听见烟头扔进海里的嘶声——也没注意到帆船再次驶近岸边。直到那人忽然往梯子走去,矫健地往下攀,玛丽·贝兹和温·贝里这才发觉白色帆船已经滑进码头,那人正好跳上甲板,甚至连绳子都没用。未起帆的船在另一种力量推动下缓缓发出轧轧声,不畏夜深地朝西南方而去(返回波士顿或纽约)——穿白礼服的男人对他们喊的最后一句话,便失落在引擎声、拍击船身的海浪声,以及用万钧之力戏弄鸥群(像别了羽毛的休闲帽,被醉客抛在水里载浮载沉)的风里。终其一生,父亲一直遗憾没有听见那人说些什么。
弗洛伊德告诉父亲,他遇见的是亚布纳旅馆的主人。
“Ja(德文的“对”),就是他,没错。”弗洛伊德说,“他都是这么来的,一年只在夏天来个一两次。有回他跟这里的一个女孩跳舞——最后一支舞,然后就没人见到她了。过了一礼拜,才有人来把她的东西拿走。”
“他叫什么名字?”父亲问。
“大概就叫亚布纳吧!我想,”弗洛伊德说,“有人说他是荷兰人,但我从没听过他的名字。他对欧洲很清楚倒是真的——这点我确定!”父亲很想追问犹太人的事,但母亲用手肘顶了顶他。他们刚下班,正坐在果岭上——翠绿的草地在月光下转为湛蓝,旗杆上的红旗随风飘动。叫缅因州的熊已经除下面罩,正靠着细细的旗杆想搔痒。
“过来,笨熊!”弗洛伊德对熊说,熊不理他。
“你家人还在维也纳吗?”母亲问弗洛伊德。
“家里就只剩我姐了。”他答道,“打从去年三月就再没听到她的消息。”
“去年三月,”父亲说,“正是纳粹占领奥地利的时候。”
“Ja,还用你说?”弗洛伊德说。旗杆一压就弯,缅因州搔痒不成,一气之下把它一巴掌拍出洞口,让旗杆在果岭上滚了个圈。
“耶稣基督,”弗洛伊德说,“我们再不换地方,它恐怕要在球道上挖洞了。”父亲拾起无辜的十八洞旗杆插回洞里。母亲今晚不用当“招待”,身上还穿着打扫客房用的制服,这会儿连忙跑到熊面前喊它。
01 那头叫缅因州的熊(9)
那熊几乎不跑,只是蹒跚地走——而且绝不离摩托车太远。由于它常在车上擦来擦去,挡泥板的红漆亮得像铬钢一样,连侧座凸起的圆锥点也压凹了。缅因州经常给排气管烫到,因为它老在车子还没冷却时就靠上去擦,弄得管子上满是烧焦的熊毛——仿佛摩托车也曾是只毛茸茸的野兽。因此缅因州身上的黑毛缺了好几处,还有些地方烧得又焦又平——颜色活像晒干的海草。
没有人晓得这只熊到底学了些什么——甚至弗洛伊德有时也莫名其妙。
他们在午后露天宴会上的“表演”,与其说熊是主角,倒不如说是弗洛伊德和摩托车。弗洛伊德先驾车兜圈子,熊坐在侧座上,顶篷卸下——活像飞行员坐在开放式的机舱里,只差没有操纵杆。缅因州在公开场合通常都戴着口罩,那是个红皮口罩,让父亲想到曲棍球赛偶尔用到的护面。戴了口罩,熊看起来个子变小了,原本就有皱纹的脸挤得更皱,鼻子也扯长了些,简直就像只发胖的狗。
他们一圈又一圈地绕,等观众看腻了打算转头继续聊天,弗洛伊德便停下车让引擎空转,走到侧座边用德文对熊大声吆喝。这下观众可乐了,主要是听人讲德文太好笑。弗洛伊德继续吆喝,直到熊慢吞吞地爬出侧座,跨上驾驶座,沉甸甸的熊掌放在车把上,它的腿太短,够不到刹车和底板。接着弗洛伊德坐进侧座,下令开车。
毫无动静。弗洛伊德坐在侧座,对没反应的熊大声咆哮。熊默默攀着车把,在座垫上前后摇摆,两腿悬空晃个不停,仿佛在水中漫步。“缅因州!”有人喊道。有些害臊的熊郑重地点了点头,但还是不动。弗洛伊德一边吼着大家爱听的德国话,一边爬出侧座,走到驾驶座旁。他打算教这只畜生骑摩托车。
“换挡!”他抓起熊的一只巨掌,放在车把上离合器控制的位置。“加油!”他吼道,用另一只熊掌让引擎加速转动。弗洛伊德那辆三七印第安的排挡杆竖在油箱旁,驾驶要换挡,得惊险地暂时放开一只手不握车把。“启动!”弗洛伊德喊道,一把将车子推到前进挡。
熊骑着摩托车越过草地,引擎发出稳定的低鸣,速度不增不减,只是直直地朝着体面的宾客冲去——那时,男人就算刚运动完也戴着帽子,亚布纳的男泳客甚至还穿连身带帽的泳装——虽然短泳裤在三十年代已经风行,缅因人却不时兴这么穿。不论男女,外套都有垫肩。男人穿又宽又大的法兰绒上衣,运动的妇女穿便鞋着短袜,正式打扮则是有腰身、泡泡袖的洋装。熊就朝这么一班人冲过去,弗洛伊德在后追赶,所到之处无不引起一阵色彩斑斓的骚动。
“Nein!Nein(不对)!你这只大笨熊!”
戴着口罩、表情成谜的缅因州,将肥嘟嘟的身子从车把上向前倾,继续往前冲,路线只稍微偏了点。
“你这笨畜生!”弗洛伊德直嚷嚷。
熊把车骑开——穿越宴会的帐篷时从不撞倒支架,也不会扯到餐桌和吧台上铺满酒食的白亚麻桌布。侍者在偌大的草坪上穷追不舍。打网球的人在球场上喝彩,可是一看熊靠近就弃拍而逃。
不管熊晓不晓得它在干吗,它不会碰到围篱,速度不会太快,也从不骑到码头,爬上游艇或捕虾船。等观众差不多看腻了,弗洛伊德也一定赶上它了,抱着宽阔的熊背骑在后面,把熊和三七印第安带回宴会上。
01 那头叫缅因州的熊(10)
“它还有点小毛病!”弗洛伊德对观众喊道,“不过,就像你们说的,‘瑕不掩瑜’!别担心,它会学乖的!”
这就是表演的全部内容,一成不变。弗洛伊德教给缅因州的只有这么多,他说缅因州只学得会这些。
“它不是只聪明熊,”弗洛伊德告诉父亲,“我发现它的时候,它年纪已经大了。我本来以为还可以,它简直跟小熊一样听话。偏偏林场的人什么都没教它。横竖那班人啥也不懂,跟动物没两样。他们只晓得把它当宠物,喂饱了安分就成,可是却养得它成天打混、无所事事。跟他们一样。我猜它爱喝酒的毛病也是林场的人教出来的。它现在不喝了——我不让它喝——但它老是一副想喝的样子,懂吗?”
父亲不懂。他只觉得弗洛伊德很了不起,而三七印第安是他见过最漂亮的机器。休假时,父亲会骑着它载母亲沿着海岸兜风,两人抱在一起,海风吹得一身清凉。但他们永远不落单,摩托车要开出亚布纳旅馆,缅因州非在侧座同行不可。要是不带它,缅因州会凶性大发:老熊只有这时才会跑,而熊跑起来可是快得吓人的。
“你可以试着摆脱它看看,”弗洛伊德对父亲说,“最好先推着车走,到马路上再发动引擎。如果你真要试,第一次先别带小玛丽。穿厚一点,否则万一被它追上,你会被扁得很惨。它不会真的发飙——只会有点亢奋,尽管试吧!不过,如果你开了几里路,它还在后面跟的话,最好停下来带它回去,否则它可能会心脏病发作,或者迷路——它很蠢的。
“它不会猎东西吃,要是你不喂它就完了。它是家畜,不是什么野生动物。它大概比德国牧羊犬聪明一倍,但还是不够在这世界生存,懂吗?”
“这世界?”莉莉总是眨巴着眼睛问。但对父亲而言,1939年夏天的世界是新鲜而温馨的,有的是母亲羞怯的触感、三七印第安隆隆的吼声、熊浓烈的体味、缅因寒冷的夜晚,以及弗洛伊德的智慧。
弗洛伊德的那条跛腿当然也是来自摩托车意外——腿没接好。“差别待遇。”他说。
弗洛伊德短小精悍,灵敏得像只野兽,肤色很特别,像绿橄榄用慢火熬出的褐色。他的毛发又黑又亮,有一小丛软毛长在眼睛正下方的痣上。这颗带毛的痣比一般大,至少有铜板大小,比胎记更引人注目。但它生在弗洛伊德的脸上,就像笠贝附在缅因的岩石上一样自然。
“都是我的脑子太大,”弗洛伊德对母亲和父亲说,“没留半点空间给头发,头发吃醋了,才长一丛在不该生的地方。”
“那搞不好是熊毛。”弗兰克有一回这么说,但他说得太认真,吓得弗兰妮尖叫着抱住我的脖子,掐得我咬到了舌头。
“弗兰克是怪胎!”她大叫,“给我看你的熊毛!弗兰克!”可怜的弗兰克那时已进入青春期,一向羞于承认自己早熟。不过,就连弗兰妮也无法分散弗洛伊德和熊的无比魅力。就像1939年的父母亲一样,我们完完全全给迷住了。
父亲说,有时夜里他会陪母亲散步回宿舍,吻别道晚安。如果弗洛伊德睡了,他就把缅因州系在摩托车上的锁打开,解下面罩喂它吃东西,然后一起去钓鱼。为了不让缅因州淋到雨,摩托车上张着一块用木桩架起的防水布,像个低低的开放式帐篷,父亲一向把钓鱼用具裹在里边。
他俩去的是焦点湾的码头。它排在一列旅馆船坞之后,塞满了捕虾船和小渔舟。父亲带缅因州坐在码头最前端,用他称为“汤匙”的假饵钓小鳕鱼,把上钩的鱼直接喂给缅因州吃。只有一晚他们起过争执。父亲通常可以钓到三四条鳕鱼——够他俩吃了——然后就回家。但是那晚没有鱼汛,等了一个钟头还没半点动静,父亲便从码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