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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三代经营旅馆的悲喜剧:新罕布什尔旅馆-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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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议。”我说,“虽然我也不想冒犯你姐。”
  听着餐厅里笑声不断,小琼斯对我说:“想不想钓钓酒吧的两位女士?”我不敢对他说我不喜欢这主意——我早就被其中一个钓过了。我跟小琼斯说朗达·蕾伊很容易上手,而且她只要钱,什么麻烦也没有。但我马上自责起来,我居然这么乐意背叛她。
  我又喝了一瓶啤酒,听着小琼斯带朗达往大厅另一端离我而去。等再喝完一两瓶,我听见桃乐丝·威尔斯一个人唱着《伤心旅馆》,没有伴奏,有时还忘了词——要不就含糊带过去。最后传来她在酒吧水槽里呕吐的声音。
  不一会,她发现我在后门口,我问她要不要最后一瓶啤酒。“好啊,当然。”她说,“这样才好化痰。该死的《伤心旅馆》,”她又加了一句:“老害我感动过头。”
  桃乐丝·威尔斯换上及膝的牛仔靴,一手拎起带子细细的绿高跟鞋,另一手则拨弄着大衣——斜纹软呢的料子,上面斑斑点点,还有个小小的毛皮领子。“只是麝香鼠啦!”她说,拿它摩擦我的脸,把啤酒瓶夹在拿高跟鞋的手上,一口气几乎喝光。我看着她抬起的喉咙,那些吻痕显然是用五毛钱铜板烙出来的。她把酒瓶往下一丢,一脚踢出门外,任它朝垃圾堆滚去。她挨近我,把大腿插在我两脚之间,然后吻我。她的吻跟莎琳娜教我的完全两样,好像一团软软的果泥塞进我唇舌,害我咳了又咳。她的吻混合了呕吐和啤酒的味道,久久不散。
  “我要去另一个派对找史利西,”她说,“要来吗?”
  我想起当年史利西在电影院用面包团和铁钉恐吓我的往事。“不,谢了。”我说。
  “胆小鬼。”她说,打了老大一个嗝,“这年头的小鬼真没种。”说着忽然把我抓过去,一把抱住我;她的身子像男人一样硬邦邦,只有一对乳房在我们之间滑来滑去,像刚上岸的鱼在网里活蹦乱跳。她用舌头从我的下巴舔起,一路舔进耳朵。“胆小鬼。”她低声说,然后把我推开。
  她在后门边的雪泥堆里滑倒了。我过去扶她起来,她用力一挥,把我推进垃圾堆,然后独力走进一片漆黑的艾略特公园。我等着看她穿越黑暗,步入路边孤灯黯淡的光芒中,然后再度进入黑暗。
  她走进灯光的片刻,我对她开口喊道:“晚安,威尔斯太太,谢谢你的表演!”她对我竖起中指,脚底一滑差点又跌倒,身子晃出了光圈——“搞什么?”她不知对着什么开骂起来,“见你的鬼!”
  我转过头去背对灯光,找了个最空的垃圾桶吐了起来。等我再度望向灯光,一个人影正好进入其中。我以为桃乐丝又打算回来捉弄我,但那人显然刚从另一场新年派对出来,走错了回家的路。那是个成年男子,要不就是差不多成人的青少年。虽然酒精使他步履蹒跚,走在雪地上的脚步倒是比桃乐丝·威尔斯稳当些。
  “小姐,你才见鬼!”他对着黑暗嚷嚷。
  “没种!”桃乐丝从远处喊回来。
  “婊子!”那人叫道,步伐一个不稳,坐倒在雪堆里。“见鬼。”他自言自语——没看见我。 。。

06 弗洛伊德来信(16)
这时我才看清他的穿着,黑长裤、黑礼鞋、黑腰带、黑领结,还有一件白礼服。我当然知道他不可能是那个白衣人;他没有那份威严,就算这人真的刚航海回来,也不像去过什么异国的样子。再说今天除夕,在新英格兰并不是穿白礼服的时节。我明白,这人的打扮之所以不合时宜,并不是故意标新立异。在新罕布什尔州这种所在,唯一的解释就是,这傻瓜等所有黑礼服都被人租光了,才想到要上租衣店。也许他甚至不晓得这里的正式穿着冬夏有别;这人若不是刚从高中派对出来的年轻土包子,就是刚离开一般派对(跟高中派对一样,浪费时间和精力)的成年土包子。他不是我们熟知的白衣人,只是令我想起那人而已。
  我发现他竟然躺在路灯下的雪堆里睡着了。那时气温差不多接近冰点。
  我终于感到除夕这天有点意义了,我之所以参与其中似乎是有理由的——超乎我那隐晦但实在的欲望。我抱起那人,把他带到旅馆大厅里。他比小点塔克的行李轻得多了,虽然他不是青少年,而是成人——看起来比我父亲还老些。我在他身上搜了搜,希望能确定他的身份,结果证实了我的猜测——白礼服的商标写着:“本衣为切斯特男士租衣店所有”。这人看起来虽然挺体面——至少在得瑞看起来是这样——身上却没有皮夹,倒有一把银梳子。
  也许桃乐丝·威尔斯趁黑把他洗劫一空,也许他们对骂就是为了这个。不,我转念又想,桃乐丝不会留下梳子。
  我念头一动,把白衣人安顿在旅馆大厅的沙发上应该是个不错的玩笑——等到天亮,父亲和母亲一定会大吃一惊。我可以说:“昨晚这人来赶最后一支舞,可是来迟了。他在大厅等着见你们。”
  我觉得这主意妙透了。但我喝了不少酒,想想还是先把弗兰妮叫醒,让她看看横在沙发上睡得正香的白衣人再说。如果觉得这主意不好,弗兰妮会直说,但我敢说她一定喜欢。
  我整了整那人的黑领带,把他的双手合叠在胸口,然后扣好腰扣,把腰带拉正,这样就没那么邋遢了。美中不足的是他皮肤不够黑,没有烟匣——还少了停在亚布纳海滨旅馆外的白帆船。
  我知道新罕布什尔旅馆听不到海浪声,只有艾略特公园的积雪结冻、消融,然后又结冻;这里也没有海鸥的叫声,只有狗——翻垃圾的野狗,到处都是。把白衣人安顿在沙发上之后,我才发觉旅馆大厅有多简陋——根本还像一所女校;等在前头的是互相排挤、生怕(在男女关系上)被比下去的焦虑感、过早的婚姻,还有种种终将落空的期望。身穿白礼服,在新罕布什尔旅馆里几乎算得上优雅的男人,仿佛就像另一个星球的生物。我忽然不想让父亲看到他了。
  我跑进餐厅去喝水,桃乐丝·威尔斯在吧台留下一个破杯子,朗达·蕾伊看不出性别的工作鞋在桌子下,她一定是把鞋子踢在那儿就不管了——为了跳舞,还有对小琼斯展开行动。
  如果我叫醒弗兰妮,她也许会撞见小琼斯和朗达在一起,那不是害她难过吗?
  我在楼梯口听了听,心里又涌起一丝对小点塔克的兴趣——想看看她的睡姿——但我一打开对讲机,听到的却是打呼声(活像在泥里打滚的猪)。预约登记簿上空空如也,直到夏天才会有那个“菲利综艺班”上门来吓人。服务台小小的收银柜甚至没上锁——弗兰克当班接电话时穷极无聊,还拿开瓶器在椅子扶手刻上他的名字。

06 弗洛伊德来信(17)
大年初一,在曲终人散、天光朦胧之际,我觉得还是别让父亲见到白衣人比较好。我可以找小琼斯吓走他,但要是打扰到小琼斯和朗达·蕾伊的好事,我一定会窘死。
  “嘿,起来!”我小声对穿白礼服的男人说。
  “混蛋!”他在睡梦中大叫,“啊,婊子!”
  “小声点!”我压低嗓门厉声说。
  “啥?”他说。我环抱住他胸膛,用力扣紧。“呜!”他呻吟道,“救命!”
  “你没事,”我说,“不过你现在就得走。”
  他睁开眼坐起来。
  “好个坏小子,”他说,“你这是把我带到哪儿来着?”
  “你昏倒在外面,”我说,“我搬你进来,免得你冻死。现在你得走了。”
  “我要上厕所。”他很有尊严地说。
  “到外面上。”我说,“你能走路吧?”
  “我当然能走。”他说着往后门走去,又在门口停住了。“外面这么黑,”他说,“你在设计我,对不对?有多少人埋伏在那儿?”
  我带他到大厅正门,把外面的灯打开。恐怕父亲就是被灯光弄醒的。“再见,”我对身穿白礼服的男人说,“新年快乐!”
  “这不是艾略特公园吗?”他愤然喊道。
  “对。”我说。
  “那这里一定是那间怪旅馆!”他说,“如果这里是旅馆,我要租个房间过夜。”
  我想最好别告诉他身上没钱,所以我说:“我们客满了,没房间。”
  穿白礼服的男人瞪着冷清的大厅,墙上空空如也的邮件匣,还有小琼斯丢在楼梯口的冬衣箱。“客满?”他说,仿佛头一回发现某种世间常理。“老天爷,”他说,“我还听说这儿快倒了。”这可不是我想听的话。
  我又把他领到大门口,他弯下腰拾起一堆邮件递给我;大家为派对忙了一天,没人记得到大厅口去拿信。
  男人只往外走了几步,然后又折回来。
  “我要叫计程车,”他告诉我,“外头暴力太多。”显然他指的是另一种世间常理,而非艾略特公园——桃乐丝·威尔斯早走了。
  “你没钱坐计程车。”我告诉他。
  “哦,”穿白礼服的男人说着,往湿冷的台阶上一坐。“我得想一想。”
  “想什么?”我问。
  “想想看我该去哪儿!”他说。
  “回家?”我提醒,但那人朝上挥了挥手。
  他还在想。我看看邮件。一样的账单,一样没人写信来订房间。只有一封信与众不同:上面贴了漂亮的外国邮票,邮戳印着Osterreich(奥地利),还有一堆异国文字。信是从维也纳寄来的,收信人是父亲,但写得很怪。
  温·贝里
  哈佛毕业
  一九四?年班
  美国
  看来这封信旅行了很久才抵达父亲这里,但至少邮政当局总算有人知道哈佛在哪里。后来父亲说,能收到这封信是他上哈佛最具体的收获;如果他念的是比较没名气的学校,这信就收不到了。“光凭这点,我就宁可他念比较没名气的学校。”弗兰妮后来说。
  当然,哈佛校友会效率之强可见一斑,否则也不可能光凭名字和“一九四?年班”,就查到1946年毕业的父亲住在哪里。
  “怎么回事?”我听见父亲的声音。他从二楼的房间走出来,在楼梯间对我喊。
  “没事!”我说,踢了踢坐在台阶上的醉汉,他又睡着了。
  “外面的灯怎么开着?”父亲喊。
  “快走!”我低声对穿白礼服的男人说。
  “很高兴见到你!”那人诚心地说,“我这就上路啦!”
  “好,好。”我低声道。
  可是那人才走到最下一阶,马上又露出想事情的样子。
  “你在跟谁说话?”父亲喊。
  “没人!是个醉鬼!”我说。
  “耶稣基督!”父亲说,“醉鬼还说没人!”
  “我可以应付!”我喊。
  “我换了衣服就来,”父亲说,“耶稣基督。”
  “快走!”我对穿白礼服的男人吼道。
  “再见!再见!”那人喊着,在新罕布什尔旅馆的台阶下愉快地对我挥手。“我很尽兴!”
  我当然明白,那封信是弗洛伊德寄来的。在父亲知道之前,我想先看看信里写些什么,也想和弗兰妮——或者加上母亲——好好讨论一番。但来不及了。信很简短扼要。
  假如你收到这封信,那么你果真照当年跟我的约定进了哈佛。好孩子。
  “晚安!上帝祝福你!”穿白礼服的男人叫道。但他走到灯光的尽头处又停了下来,背对黑暗的艾略特公园挥着手。
  我把灯关掉,这样万一父亲来了,也看不到那个盛装的幻影。
  “我看不见!”醉汉哭道,我又打开灯。
  “快滚!否则揍扁你!”我对他大吼。
  “这不是应对之道!”我听见父亲喊道。
  “晚安!祝福你们!”那人叫。我关掉灯时,他还待在灯下,但这回没抗议了。我把弗洛伊德的信看完。
  我终于找到一只聪明熊,一切都改观了。我现在有一家好旅馆,但我年纪大了,如果你和玛丽来帮我经营,它可以变成了不起的大旅馆!我有一只聪明熊,但我也需要一个像你一样聪明的哈佛毕业生!
  父亲一阵风似的冲进大厅,脚上的拖鞋踢开了一个啤酒瓶,睡袍被大门吹进来的风刮得泼剌响。
  “他走了。”我对父亲说,“只是个醉鬼。”但父亲又打开了外面的灯——在灯光的边缘,白衣人正挥着手。“再见!”他满怀希望地喊道,“再见!祝你好运!再见!”这一幕效果惊人,白衣人转身消失在灯光外——仿佛出海远荡而去——父亲目瞪口呆地望着那人黑暗中的背影。
  “喂!”父亲大喊,“喂?回来!喂?”
  “再见!祝你好运!再见!”白衣人喊道。父亲呆呆地瞪着那片黑暗,直到冷风把穿着睡袍和拖鞋的他吹得发抖;我把他拉进屋里。
  像所有说故事的人一样,我有能力结束这个故事,而当时也可以这么做。但我没有撕掉弗洛伊德的信。在白衣人的影子还残存在父亲脑海之际,我把信递给他——就像所有说故事的人一样,多少知道我们将要往哪里去。
  

07 哀愁再现(1)
教我接吻的莎琳娜·琼斯(那深而鲜活的口腔令我永远难忘),后来终于找到一个了解她牙齿该不该拿掉的男人;她嫁给同一家事务所的律师,生了三个健康的小孩。(“砰!砰!砰!”弗兰妮说。)
  装子宫环时昏倒的小点塔克(有朝一日,她丰满的胸部和摩登的举止对我都不再像1956年时那么特别)命硬得很,逃过了哀愁这一关;事实上,不久前我听说她还没结婚,依然是个交际花。
  而一个名叫菲德利克·佛特、只有四英尺高的四十一岁中年人,或者我们口中的“菲利”——他的马戏团就是预约了一整夏、令人又好奇又不安的“菲利综艺班”——在1957年冬天,从父亲手中买下了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
  “八成没卖几文,我打赌。”弗兰妮说。但我们一直不知父亲是用多少钱把旅馆卖掉的,由于菲利综艺班是那年夏天唯一预约的客人,父亲便先写信通知小个子团主,表示我们全家即将搬到维也纳。
  “维也纳?”母亲呶呶不休' 译注:mutter,与德文的“母亲”拼法相同。',对父亲直摇头,“你对维也纳懂多少?”
  “我又对摩托车懂多少?”父亲反问,“熊呢?还有旅馆?”
  “问题是你学到了什么?”母亲问。但父亲对这点毫无疑虑,弗洛伊德说了,一只聪明熊可以使一切改观。
  “我知道维也纳跟得瑞不一样。”父亲对母亲说,然后写信向菲利综艺班道歉——由于他要把新罕布什尔旅馆卖掉,马戏团可能得另觅居处。我不知道菲利综艺班是否出了个好价钱,但他们是头一个买主,父亲便接受了。
  “维也纳?”小琼斯说,“老天爷。”
  弗兰妮原本可能反对,因为怕离开小琼斯;但她发现小琼斯不忠(圣诞夜和朗达·蕾伊那回事),所以对他冷冷淡淡的。
  “跟她说,那只是生理需要。”小琼斯说。
  “那只是生理需要,弗兰妮。”我说。
  “还用说吗?”弗兰妮说,“看来你一定很清楚是怎么回事。”
  “维也纳,”朗达·蕾伊在我身下叹了口气——也许只是出于无聊。“我倒想去看看,”她说,“不过看来我还是得留下——要不就没事做,要不就替那小秃子干活。”
  “小秃子”说的就是菲德利克·佛特。他在一个下雪的周末前来拜访,对四楼浴室器材的尺寸印象深刻——还有朗达·蕾伊。当然,莉莉也对菲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个子只比莉莉大一点,虽然我们一再向她(其实主要是对我们自己)保证,她还会长——一点点——而且她的身材比例也不会像菲利一样畸形(希望如此)。莉莉长得很漂亮,玲珑可爱;菲利的脑袋则比身子大了好几号,松垂的手臂像错接一气的牛腿肉,手指像一截截切好的腊肠,洋娃娃的腿上有对肿肿的脚踝——活像松紧带没了弹性的袜子。
  “你的马戏团是什么样子?”莉莉大着胆子问。
  “怪表演,怪动物。”弗兰妮在我耳边低语,害我打了个突。
  “小表演,小动物。”弗兰克喃喃说。
  “我们只是个小马戏团。”菲利对莉莉意味深长地说。
  “也就是说,”等菲利走了,麦斯·尤里克说,“那见鬼的四楼对他们正合适!”
  “如果他们都长得像那样,”尤里克太太说,“一定吃不了多少。”
  “如果他们长得都像那样。”朗达·蕾伊翻着眼——没再说下去,她决定不去想。
  “我觉得他很可爱。”莉莉说。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07 哀愁再现(2)
可是菲利综艺班的团主却害蛋蛋做噩梦——突如其来的尖叫声令我背脊一凉,脖子也扭了;蛋蛋双手乱挥,一把将床头灯扫到地上,两脚在被里乱踢,仿佛快被床淹死了。
  “蛋蛋!”我吼道,“那是梦!你在做梦!”
  “什么?”蛋蛋尖叫。
  “做梦!”我吼回去。
  “小矮人!”蛋蛋喊,“他们在床下!爬来爬去!到处都是!”
  “老天,”父亲说,“既然只是小矮人,又有什么好怕?”
  “嘘。”母亲说,生怕莉莉听了伤心。
  到了早上,我躺在杠铃下,不时偷瞥一眼下床换衣服的弗兰妮,心里想着爱荷华巴布。他对去维也纳的事会怎么说?还有弗洛伊德那间需要一个哈佛毕业生的旅馆?还有,一只聪明熊真能为人带来成功的希望?我边举边想。“都一样,”爱荷华巴布一定会说,“不管去维也纳还是留在这,全都一样。”在沉重的压力下,这是我觉得巴布教练会说的话。“无论到哪儿,”巴布会说,“我们都一辈子锁死了。”不管在得瑞或维也纳,旅馆都是父亲的旅馆;果真没有任何事物能令我们多少变得“异国”些?我不禁想着,感觉杠铃美妙地一起一落,还有在我视野一角的弗兰妮。
  “拜托你把举重器材搬到别的房间,”弗兰妮说,“这样我才好一个人换衣服——看在老天的份上。”
  “你对去维也纳有什么想法,弗兰妮?”我问她。
  “我想那地方会让我们干练一点。”弗兰妮说。她已经打扮齐整,和平时一样自信十足,俯视着拼命想把杠铃平缓放下的我。“我房间里大概不会有举重器材,”她加一句,“也没有爱举重的小子。”弗兰妮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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