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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凌宵看了看时间,今天晚上天悦有一场重要的会议要举行,不知会场布置得怎么样了。那些来开会的人,都是有权有地位的人物。酒店公关部花了很大精力才把那些人从另一个指定酒店里挖了过来。所以,酒店上上下下对这场会议很看重,如果做的好,让对方满意,那么就有可能让对方把天悦定为定点单位,但凡对方的会议餐饮住宿都会指定天悦。
“陈可,跟我去看看会场布置。”江凌宵出去时叫了陈可一声。
“好。”虽然陈可已经习惯跟着江凌宵做事,但仍免不了磕磕碰碰,出点蒌子。但她发现,江凌宵好像有意无意地在帮着她,应该是错觉吧。她看到江凌宵经过艾薇面前时,对艾薇说了几句话。
“小艾,给我订两张机票,去纽约。”
艾薇马上记下来:“江总和谁的?”
“她。”江半月宵看了跟在身后的陈可。
艾薇的目光落在陈可身上,慢慢张圆了嘴。“陈——可?”
陈可不知道江凌宵突然要去纽约干什么:“江总,我也要去吗?”她其实很想说:江总,难道你不怕我跟你,会飞机失事吗?太平洋那么大,很有可能会掉到海里,命丧鱼腹。
“两份航空意外险。”江凌宵说完快步走了出去。
“好吧,两张机票,加航空意外险。”艾薇很熟练地打开某个航空公司的网页在上面订起了机票。
陈可快步跟上江凌宵的步调:“江总,我们要去美国吗?”
“对。”江凌宵走电梯前时,陈可抢着按了往下的按钮。“你方便一起去吗?”
机票都快订好了,现在才问方不方便。陈可笑着,这个人,可真会马后炮。“我孤家寡人一个,没有什么不方便的事。”
“不跟你的朋友说一声。”江凌宵站得笔直,眼角的余光落在陈可身上。她确实比前几任助理都特别,虽然有些傻气,但是心眼不坏。可以说她这个人,根本没有害人之心,同样,她也没有防人之心,只是一个单纯的傻瓜。
仔细看她,也不难看。个子虽然不高,但是长得均匀,身材比例不错。以他一个男人的目光来看,头发很黑,脸盘大小正好。眉毛应该去修一修,红口可以擦更亮一点的颜色。应该会更加的水润吧,她的唇型很漂亮。
“江总?江总?”陈可叫了他几声,他才回过神,“您不进电梯?”
江凌宵才发觉自己有些失态了,真是——两个走进电梯之后,江凌宵装作随口问的样子:“你的朋友怎么说?”他说话时,看到了陈可发根处的脖子,很可爱。
“江总你说出孙尧啊,我去哪又不用向他汇报。”陈可嘟哝着。她到真是想有一个值得汇报的人,可是到现在这样的人也没出现。
特别是她冲着自己喊:江总,你不能死。江总,对不起。江总,是我害了你——江总、江总——江凌宵眼里只看到她一个人,再也不能挥掉她的影子了吗?这是什么,爱恋?江凌宵震惊要倒吸一口冷气。
“江总,电梯到了。”陈可按住电梯门,请江凌宵出电梯。
不可能的,怎么可能是爱恋呢?我会喜欢上她?江凌宵看了眼走在他身边的陈可,虽然有可爱之处,但可爱和恋爱是两回事,这个千万不能搞错。
江总今天是怎么了?就在江凌宵心事重重时,陈可的脑袋瓜子里也在飞快的超负荷运行:看他打完那个电话之后一直是魂不守舍的样子,难道他在给女朋友打电话?可是他妹妹说他好像没有女朋友。算了算了。他有没有女朋友跟我有什么关系呢?陈可摇摇头,总算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全扫了出去。
说也怪,自从江凌宵差点死翘翘之后,他做事越来越顺利了。就算因为她再捅出什么蒌子,他都能搞定。
陈可跟着江凌宵走向进一间超大的,足够容纳几百人开会的会议室。这也就是公关部花精力要把那些人拉过来的原因,人越多,酒店的收入自然就会多,那么她们的提成也会水涨船高。
半个钟头之前这里还是吵杂热闹高朋满座的一场婚宴,经过服务员的努力,那些乱糟糟的桌椅台布,碗碟鲜花,都变成了一排排整齐的桌子。
一张张展新的桌布铺到上面,再摆上茶杯和毛巾框。人名牌按着指定的位子放好,每个人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一切都在有条不紊中进行。看到那些忙忙碌碌的人服务员,江凌宵很满意。同样感到吃惊的还有陈可,她是打心眼底里佩服那些人,他们配合的天衣无缝,现在她明白一个词:团队的力量。这种力量大得惊人。
“我能做点什么?”陈可看着有点手痒痒,那些服务员个个都是训练有素的样子,让她这个门外汉很眼红。怎么看着都是一些很简单的事,她相信自己应该也能做好。
“你确定?”江凌宵微微挑了一下眉。这个人,不会又想是惹出什么祸端来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陈可在内心严重抗议,没给个机会,怎么知道我做得好做不好呢。“是驴子是马,总该拉出来溜溜!”
“罗经理,这个人,想跟着你的员工做点事。你看她能做点什么?”江凌宵是打心眼里不希望陈可去做其他的事,她这个人,最好呆在原地,什么也不做。可能适合她做的只有一件事。“罗经理。”
“江总,你叫我。”客房部副经理,罗国栋,同时也负责会议的布置和安排。是个很有工作经验的人,能根据客人的需要能合理安排场地,以及会议的布置。他的个子不高,长相也一般,但为人处理很圆滑。以酒店的派别来说,他属于中间派。即不会坚定站在江凌宵这边,也不会明显靠向徐乔富。
“给她找点事做。”江凌宵指向陈可。
罗经理的目光也跟着落在陈可身上。陈可来天悦也有一段时间,那些经理领班也知道她是江凌宵的助总。当然他们也知道江凌宵经常换助理这一事实,不过,既然还在位,总是有点面子的。“江总,她不是你助理吗?”
“没事,随便让她做点事。”
罗国栋的眼睛一转:“陈助理,这样。台布都铺好了,你去把桌裙围上。”
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工作,白台布和墨绿桌裙的之间有魔术贴,只好对准贴上就行。陈可想这还不简单吗。她按着罗国栋经理指的方向,走过去抱起一大团桌裙,只是她没想到一件事,这些桌裙很大,体积和重量都超过她的想象。
她抱着一团快要遮住自己眼睛的桌裙,得意地看了眼江凌宵,意思是在说:怎么样,看我还是能做点有用的事吧。
但她没得意太久,桌裙从前面掉下一角,随后是一大片。她没看到,一脚踩在桌裙上,这下子把她手中的桌裙全部扯在地上不说,整个人失去重心,眼看要摔倒地——
就在她在要摔倒时,江凌宵一个箭步冲到她身边,一下子搂住她的腰。随后是那一大堆的墨绿色的桌裙掉在这两个人的身上,两人同时被埋在桌裙之下,来了个亲密接触。
眼睛瞪着眼睛,鼻尖贴着鼻尖,就连嘴唇——只差那么零点几毫米就要碰在一起。陈可的内心长舒一口气,还好,没有亲在一起。
“江总,江总!”
外面不谁在乱哄哄地喊着,大概是看到这里出了状况,纷纷往这边走,也不哪位好心人,扑在一大团桌裙上,压到了江凌宵,让他的身子更低了一点,低到了嘴贴嘴的程度。陈可瞪大了眼睛,这个姿势让她僵到了极点。
吻了,吻了,这算是吻了吗?
桌裙被众人拉开之后,江凌宵和陈可同时站起来,一时间两个人都沉默无语。还是罗经理会看脸色:“江总,那陈助理的工作——”
“不用让她做任何事。”江凌宵看了眼窘态的陈可,他更加肯定自己的想法,她只能呆在原地做一件事。
“可,我总得做点什么。”陈可摊手,“我不是一个没用的人。江总。让我做点什么,行吗?”
“可以。”江凌宵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件事适合陈可做,而且绝对不会有风险,他一字一顿地说,“呆在原地保持呼吸。”
对陈可而言,这是天大的侮辱,对她的智商、情商以及小小的自尊心……
☆、灾星好运连连
陈可吃不准,这到底是不是一支上上签。说它好吧,确实给她带来了一个不小的惊喜,让她有了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虽然吃不准这份工作能做到几时。陈可转动脑筋,她可以在徐乔富踢走她之前巴结好江凌宵,说不定还是能做得长久滴。
正因为有了这个打算,趁着中午休息时,陈可抓紧时间要出去一趟。江凌宵这个人有午后休息的习惯,再加上她走时向他说了一声,可能会晚一点回来。江凌宵也没问她为什么就准了她的假。
其实陈可是想再去那个庙里,别说她贪心有了一支上上签还想再求一支,上次她是求工作,这次她是想求桃花。她想一定是上次烧得香还不够,这次她想多花几个钱了买贵一点的香,再求个恋爱上上签。陈可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得意呢,可她走到庙门外却傻了眼。
庙呢,肯定是进不去了,因为外面围了一大圈的人,大多都是年轻人,男的女的。手里拿着相机或是签名本,还举着什么看牌。陈可看了那些人手里的看牌,上面是个大明星的名字。这个大明星叫童青,凭一部电影走红,之后是一路红到发紫,成为一个最能赚钱的艺人之一。
陈可转念一想,今天自己运气真好,还能看到明星,她就和那些人一样好奇地等在门口。边等边听着那人说话。那个叫童青的大明星好像在这里拍一部戏,因为上次没拍好,这次是来重拍的。
红墙黄瓦,青烟袅绕上升,一张精致美丽的脸孔张口说道:“导演,你不会真让我再喝一次吧。”说话的人,是大明星童青,她手里拿着一个脏兮兮的瓶子,里面是黑乎乎的水,“导演,可不可以找个替身。”
导演只好叫人:“小吴,小吴,去找个替身,嘴巴长得像一点的。快去。”
被导演叫来的那个小吴戴着鸭舌帽,听到导演的吩咐,左右看了看,男的肯定不可能,再怎么样画也画不出一张女人嘴,最可怕的可能会变成如花那样子。那几个女工,早就走得远远的了,谁愿意喝那个黑乎乎的怪不拉叽的水,也不知道道剧是拿什么东西配的。
小吴是个机灵鬼,一看自己人不行,便把脑筋动到了外面。外面有一大堆想见明星的年轻女孩。
陈可看了一会儿,心想这样也看不到明星,还是算了吧。
庙侧门的清静与正面的熙熙攘攘全完相反,她才走了没几步,迎面遇上个人叫住她:“小姐,愿意帮个忙吗?”
陈可有绝对的好心,当下说:“帮什么忙?”
这个问话的人,便是小吴。他从侧门出来随便就逮了一个,正好偏偏是陈可。他把导演吩咐的事讲一遍,说是当大明星的替身。小吴再三强调,只是一个近镜头代替大明星喝杯饮料。就这样,不但能得到大明星的签名不说,还有机会能上镜,说不定能被别的导演看中,小吴巴拉巴拉说了很多,说得陈可心动。
“导演,你看这个行吗?”小吴把陈可带到导演面前。
陈可顿时睁大了眼睛:哇,这个导演也是个名人。今天她真是开了眼界,见到了本尊。除了导演,还有那个大明星。她真漂亮,比电影中看到的还要漂亮。除了大明星,还有其他几个小配角,都是在电影中脸熟悉中的人物。别人想要这个机会也没有呢,今天真是运气超好。陈可心中把得失盘算了一下,心想这个替身,值了。
“化妆,给她上妆。”导演喊了一声化妆师。化妆师马上拎着化妆包跑过来给陈可的脸化上妆,特别是嘴巴,上了唇彩之后亮丽了不少。
一个人跑来对陈可说戏:“听着,你只要拿起这个喝下去。”
“不需要台词吗。”陈可也只是随便问问,一个替身哪来的台词。
因为只是一个特写镜头,她连衣服也不用换。她只需要拿起那杯东西——咦?陈可看着那只瓶子和黑乎乎的水,心想这东西怎么和那天自己喝的神水那么像啊。哎,不管了,能看到明星要到签名也不错,说不定还能上个镜头什么的。心想到这些,便不管那么多,一口气喝掉瓶子里的黑水。
从侧门出来时,她手里多了一张带着大明星签字的餐巾纸。因为她身上能写字的纸类只有这个,部不致于签在人民币上吧。她也不嫌寒酸,拿了纸巾让大明星签字,也不看看那时大明星当时的脸色有多难看。
出来时接到江凌宵的电话问她在哪里。她看看四周有没有明显建筑性地标,便说自己还在某某庙外面。
谁知江凌宵听了沉默片刻说:“你是该去拜拜神。拜完快点回来,我有事要吩咐你去做。”
陈可听到他的话,差点脱口而说:你怎么样知道我没拜过神。可话到了嘴边还是咽了下去,做为上司,有绝对的权力去嘲笑任何一个下属。陈可算是被他嘲讽惯了,江凌宵这个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挂了电话她才说:“嗯,我是不跟你计较,你以为自己有钱不了起吗!”
回到天悦之后,江凌宵拿出一张卡给她,让她去置办一些出差要用的东西,还把卡的密码告诉她。江凌宵抬头看到陈可还站在那里:“你还不去?”
“江总——”陈可有一个问题想问。
“你——”江凌宵抬头看到她红润可爱的嘴唇,比平时比了几韵味。可是当她笑时露出她牙,牙缝里沾满黑漆漆的东西,顿时对她的好感大打折扣。“你的牙怎么样了?”
“唔。”陈可捂住牙,糟了,一定是刚才喝的黑乎乎的水沾在牙缝上了。“没什么,我刚刚在外吃了芝麻糊。我会去漱口的。”她捂着嘴巴,闷声闷气地说话,“江总需要翻译机吗?”
“是给你的。”江凌宵语气平静地说,“我想你的英文应该好不到哪去,最好还是带本字典。”
真讨厌,江圆宵,你说话真讨厌!陈可心中愤火上升,有你这么说话的吗!好歹我还是大学生,虽然学校不怎么样有名。好歹英语也考出了四六级,你不是狗眼看人低吗!可——带字典,那就是说:“江总不带翻译吗?”
江凌宵白了她一眼:“我订三张机票了吗?”
陈可只好去按着江凌宵的吩咐去买东西。这个人差人办事,却从不派车。她只好打的去这去那。最后才去了新华书店买翻译机。
今天大概是陈可的幸运日了,就在她来到新华书店时,看到门前排了长长一队的人。一看上面挂着的横幅,才知道是自己喜欢的一个作家的签名售书会。反正将在外,皇帝也管不着。她就趁着机会办自己的事。
拿了一本那位作家的新书跑到队伍后面,喜滋滋的等着让人家签个名。作家是写小言的,新书叫《爱曾来过》,封面是一对男女在KISS,怎么觉得封面上的这个男银长得像江圆宵捏?
不知怎么样的,又想到了那天两个人意外的亲密接触。你要问陈可有没有感觉,那感觉只有一个字,痛!她可是被撞到的人,又不是温柔的抱抱,骨头对骨头有什么浪漫可言。到是最后那记,嘴唇对嘴唇——砰!陈可的头撞到了拐角一个书架。谁叫她分心,队伍往前走时她看也不看,就那么硬生生用脑袋瓜子撞了书架。
她的脑袋瓜子硬,愣是把书架上的一本书给撞了下来。她捡回去时看了眼书名,《听大师说风水》,封面还有一个年轻的男人很有自信地抱着双臂。看这个人的样子,看再再那本新书封面那位,她心想还不如给两个人交换一下。签名还没轮到她,她就拿着那本风水书随手翻看。
瞧它里面把风水说得神乎奇神的,好像世上的一切都是由风水在控制似的。陈可觉着这个写书的人,肯定是个骗子。这年头能出书的骗子多勒个去。动不动就说是自己是哪方面的专家大师,把人骗得一愣一愣的,花钱买这些伪专家,假大师的书。
终于轮到陈可了,她恭敬地把书递给那位她仰慕已久的作家。写小言那位,是个清秀的姑娘。留着长长的头发,戴着一个有蝴蝶结的发箍,像个邻家小姑娘。只是邻家小姑娘年纪轻轻便出了好几本书。
当陈可把书往前一放,人家说了:“对不起,您拿错书了吧?”邻家小姑娘甜甜得笑着,陈可窘然,才发现她让签名的是那本风水书,连忙换上作家的那本小言,作家这才签了字。
“都怪你让我难看。”陈可嘟哝着把那本书风水书放回书架,“活该没人买。”
江凌宵一个电话通知她,让她把东西拿到他家里去。陈可到时,江凌宵还没回来,她只好守着大袋的东西等在他家门外。江凌宵家所在的小区是个高档小区,开盘时这里的房价高到几万一平米,首付就得几百万,可以说是富人区中的富人区。
陈可进来时遇到了保安的盘问,怎么样看她这个人不像是住在这个小区的住户。陈可只好说自己是到江凌宵家来的。大概保安对江凌宵有所耳闻,让她登记了之后便放她进去。
看看人家的小区,那环境,那建筑和停在路边的车。再看看自己住的地方,几平米不说还是老小区,楼上卫生间老是漏水不说,经常还有陌生人出入,很不安全。有时半夜会有奇怪的拍门声,吓得她大气也不敢喘。跟这里一比,一个是天上,一个在地下。
整个小区有很多幢房子,每幢都配有电梯。江凌宵说他家在第几幢几号楼,她便按着地址摸到他家门口。按了门铃,没人应,想打电话又怕得来的结果还是等,所以她就连电话也懒得打了,心想他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