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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城面孔 第一章(1)
我也感到,只是徒然,
把人类的瑰宝聚集在身边,
等到我最后坐下来的时候,
仍无新的力量从内心涌现。
——歌德:《浮士德》
1
丁雨英跟锦城里许多女人一样,死缠着男人不离婚,这让刘佳生非常头痛。
以前没有这种感觉,稀里糊涂地,他在三个女人之间周旋,有时还自鸣得意,以为自己如鱼得水,潇洒自如。想到丁雨英虽然讨厌,但韦玉是那么的温柔体贴,杜青是那么的美丽可爱,真可谓,堤内损失堤外补了,上苍待自己够意思。而现在,他突然急了,因为杜青已经向他摊牌,孩子渐渐大了,这种日子再过下去,对她影响不好。要么一刀两断,孩子的事她一人负担。要么他赶快离婚,她与他重组家庭。
碰上这事,龟孙子才不急。
他把急火发在丁雨英身上,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他跟丁雨英做离婚的工作,也不是三次四次了。想想,杜青的孩子都九岁了,他能不急?但丁雨英这人,踢足球的料儿,能当出色的守门员,任你千计百出,什么找找朋友,敲敲边鼓,发个“角球”,或者直接任意球,她就是左推右封,抱紧葫芦不开瓢。你头破血流了,她仍然坚守城池不失。一口咬定,想离婚,不难,你刘佳生不是本事大吗,你能叫太阳从“西大院”那边拽出来,咱立马就离,谁不离,谁就趴下去走路,吃饭只用嘴拱,睡觉卧在凉地上,说话时先“汪汪”两声……难怪他的作家朋友齐林说,你老婆的语言感觉真好,要是写小说,肯定有出息。他连连摆手,苦笑着说:“哪一次说起离婚,我都旱蛤蟆盼雨似的,希望她答应,她可好,总把我再往热鏊上推一推。”齐林并不怎么同情他的遭遇,反而拿他开玩笑,说你是旱蛤蟆,其他女人的柔情似水,让你正好活在滋润中,丁雨英适当地往热鏊上推推你,叫你过过火热的生活,痛一痛,别忘了自己的胎衣埋在乡村的猪圈里,没什么不好。毕竟是四十岁的人了,记忆没有先前好了。用伟大导师列宁的话说,忘掉过去,等于背叛啊!他用手指指朋友,你小子,又拿哥哥寻开心。两人笑过,开始喝酒,小醺后,一人递上一只胳膊挽着走,跌跌撞撞,找家洗脚城泡一泡,眯一会儿,再回家去,先前的着急变得木呆呆的。
这一回不同,他可真急了眼,焦了心,火烧了眉毛。
与杜青相处这多年,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说。他知道杜青平时说话不多,但每句话都是深思熟虑的,一旦说出,一定会做得到。这是他喜爱她的主要原因。当今世上,能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的男人都成了稀有动物,更何况一个小女子?她跟自己这么多年,没提过什么要求,即便是她分娩住院时,也没有强求他非到场不可,碰到事情,总是先朝他微微一笑,再低下头轻声说,你忙吧,我自己行。
这一次的语音同样低缓,但无疑是最后通牒。他舍不得她,就只能再次找丁雨英。上午九点多,他趁着去河北岸查看农资市场,顺便到杜青那儿坐坐。几天不见,依旧想得慌。恁多年了,这不是爱情是什么?杜青给他沏了杯咖啡,让他坐在窗下的沙发上,阳光刚好由半开的窗帘间泻在他一边的肩膀上,他看到对面的镜子里,自己半明半暗,整个身子明暗相切,有些古怪。他不想看到自己这样子,马上起身,到正在搭内衣的杜青背后,抱住了她。若是以往,杜青马上瘫软在他怀里,任他揉搓抚弄。她的头斜枕在他臂弯里,乌黑的长发瀑布般掩上他的胳膊,双目微闭,红唇轻颤,露出一种娇羞的渴望来。
锦城面孔 第一章(2)
这次却没反应,给他抱上了,她仍旧忘不了搭内衣,还有意甩了甩,内衣的几星凉水打到了他的脸上,他马上松了手。
她让他喝完咖啡,才一字一板地说了话。声音虽然又轻又飘,但到了他心里,无异于无数块又冷又沉的石头,砸得他心里嗵嗵作响,整个身子差点给震翻了。
分手时,他没有亲吻她,她也没有撒娇,软缠他不放。
没滋没味地出了门,他一个人到锦河堤上散了一会步。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找丁雨英离婚,这一次不离不中。回单位时,想想单位几位同事全都离婚成功,最多的也不过闹了三年,而自己跟丁雨英,六年都多了,拿不下来。想想自己堂堂五尺男儿,连个这等小事都摆不平,能力何等的差,没有混上心中的领导位置,亦属正常。再想到自己二十年前只身一人,背着铺盖,来到锦城,到现在功不成名不就不说,连个讨厌的女人都摆不脱,一腔热血泛了上来,又沉下去,心想自己真够窝囊的。骂一句,什么事情如果她丁雨英说了算,她也能让太阳从“西大院”边升起来了。
2
午饭吃得味同嚼蜡,但酒却喝得心旷神怡。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遇烦事,他吃饭总不香,但喝酒总相反。一喝晕,心里的石头自动化解了,心不“旷”才怪呢。精神随之高兴起来。人说借酒消愁,愁更愁,那是假话。
刘佳生自己灌醉了自己。老实说,二十年的锦城生活,从进单位那天起,屁股再没挪个窝,是块石板,自己也将它坐磨出了槽印。现在总算熬成了这个科室的副头。副头也是头,可别小瞧它。有了这个,他才能与另一个副头老明争科长呢。他一个本科生,二十年辛辛劳劳才坐上那位子,它能不诱惑人吗?混到这份儿,已没人轻易灌他酒了。不像刚参加工作那阵,一进饭桌,咱谁想欺负谁欺负,总叫人捏着鼻子往口中灌酒,辣心啊!辣得他火冒三丈,光想骂娘。可是一转身,揉揉肚皮,深呼吸,再喝几口冷水将火气压下去,再递上一副笑脸来,称赞人家的酒好。
二十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他也算由孙子熬上了爷子辈,进了酒桌,没人敢再灌不说,还总想着灌倒别人。看见人家喝得东倒西歪,厕所找不到,喊小姐为阿姨,洋相百出,心里真他妈痛快,仿佛打了个大胜仗。
锦城这地方,虽夹在京广线和京九线之间,却相距甚远,伸手搭不上边。虽有颖河、贾鲁河与锦河三川相汇,穿城而过,但早已断了漕运,水给上游的工业污染成了黑色。这儿地处偏僻,是著名的黄泛区的腹地,传统的农业区。外边来投资的人很少,别看城市里大楼林立,招牌金光闪烁,就是没有像样的工业,就是经济落后。但有两样先进,民工和酒气。这里每年都有大批大批用蛇皮袋背了行装的民工涌向大都市挣钱。每年的酒量消耗也是可观。这里有句民谚,“穷人爱喝酒”。一点不假,经济落后,酒文化却先进,人们把对客人的热情融进酒里,一旦喝酒,不撂倒几人,那是主人没本事,那是主人不热情。进了锦城,在大街上随便拉一个踩人力三轮的,别看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块头不大,一进饭馆,半瓶白酒下肚,照样把一碗泼了红辣子的烩面吃得滴点不剩,结帐走人时,一句胡话都不说。说锦城的麻雀能喝四两酒,那是外地人的夸张,不知是赞扬的成分多还是批评的成分多。 txt小说上传分享
锦城面孔 第一章(3)
刘佳生将自己灌醉,是因为鱼头。饭桌上鱼头对准了他。这是全桌人对他的尊敬。他当然明白,大家吃鱼不吃,全看他怎么喝酒了。当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切都有个游戏规则,谁不按规则办事,大家不光说他装圣人蛋,还说他是驴蛋前面的东西。刘佳生在锦城生活了二十年,大大小小的酒局进过不少次,可谓是身经百战,酒精(久经)考验出来的。如今混到了进局能喝上鱼头酒,对他一个农民子弟来说,也算是锦城里有了一定的威望了,这可不容易。他自然会应付这个局面,会显摆自己身份的同时,又不失酒场上的风度。
什么风度?先喝鱼头酒,三个满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