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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欢-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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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小舅,你就不想跟欢姐姐永远在一起吗?”

  叶雨慕着急了,江湛却怔怔地笑了,“我没那个资格,只要欢子她幸福,我就高兴,她最后决定跟谁在一起,我都没关系的。”

  叶雨慕傻了,江湛在他眼里瞬间变得高大之极,不,不能把欢姐姐拱手让人。

  尤其是那个孟琰汐,不把他从欢姐姐身边轰走,决不罢休。

  作者有话要说:手机修好了,恢复出厂设置,终于又能打字了…


  第90章


  ICU这个地方,对于林欢来说,再熟悉不过了。她刚上班那会儿,在那里呆了半年,虽然不是同一家医院,但是所有的ICU都是差不多的。

  封闭的空间,各种各样的患者,各种各样的导管,吸痰器,呼吸机,监护仪,以及一股浓重的消毒水的味道。

  而现在,江潮就那么直挺挺地躺在病床上,头发被剃光,裹满了绷带,带着胃管和尿管,嘴里还插…着口咽通气道。

  病号服上衣反穿着,胳膊上正输着血,大概手术中出了不少血,他脸上一丁点血色都没有。

  林欢怔怔地看着他,就那么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有个年轻的小护士走到了林欢身边,有些小心翼翼地说,“您好?您是他的女朋友吗?”

  林欢诧异地摇头,“怎么?他有什么问题吗?”

  小护士面色泛红,局促地低下头说,“没有没有,我就是听说他是为了救他女朋友才被打伤的,还以为是您,就好奇,过来问问。”

  林欢想,这个小护士胆子可真不小,江家的事儿她都敢打听?这得亏是遇上她,要是换成汪馨那个事儿妈,还不得骂死她?

  “嗯没错,他就是为了救我,不过我不是他女朋友。”

  “那他一定很爱您,因为他明知道自己有脑瘤,还是替您挡了那一下。”

  林欢愣住了,“什么?他知道?”

  小护士急切地点头,“嗯,我听见主任对那个汪阿姨说了,半个月前他就知道了,一直在吃止疼药,谁都没告诉。”

  林欢眼眶顿时湿了,哽咽地道,“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想跟他说几句话,行吗?”

  “当然行,您多跟他说说话,他肯定很快就能醒过来。”

  小护士说完,红着眼睛走了,林欢猜测她应该是以前就暗恋江潮,能说出这番话来,想必也是鼓足了勇气。

  “江潮,你就是傻逼你知道吗?瞧瞧你干的那些事儿,有一件是人干的吗?半个月之前?不就是在江湛家楼下那次吗?你还说那么难听的话损我,你丫缺心眼是不是?你救我干嘛?我用得着你救我吗?明知道我心里只有小汐,你说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别以为你救了我,我就得感激你,有种你就睡死过去,你敢睡死过去试试?看我不抽死你丫的!”

  林欢说完,脑子里像过电影似的,反复播放着和江潮在一起的画面。

  怎么会这样?他居然喜欢我?要不是他,现在躺在那里的就是我了吧?

  你妈的,年纪轻轻的居然给我得脑瘤?准是上辈子没干好事儿!

  林欢握住江潮修长的手指,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喃喃道,“有种你就给老娘醒过来,我就考虑一下,原谅你强上我的事儿。”

  林欢俯下头去,额头贴紧江潮冰凉的手,“快点醒过来吧,算我求你了。”

  十分钟后,林欢从ICU里边走出来,叶雨慕立刻迎到她跟前,“欢姐姐,我有话跟你说。”

  林欢没搭理他,径自往外走,叶雨慕屁颠屁颠地追上来,“欢姐姐,我小舅去看我姥姥了,他让我告诉你一声,你在机场丢的行李他帮你送回家了。”

  你说林姐姐二不二吧?行李的事儿她早就忘光了,要不是江湛帮她想着,看她那些证件都上哪找去?

  “哦,行,那我先回去了,你也老实点,甭到处乱跑,你大舅都这样了,还不消停点。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让你妈省点心。”

  林欢这几句话说的真是她的肺腑之言,叶雨慕是谁啊,当然也听出了弦外之音。

  林欢这是拐着弯地拒绝他呐,说他小,说他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叶雨慕从来没这么恨过自己,怎么就没早生出来几年呢?再说他都快二十了,根本就不小了。

  “欢姐姐,你别走,我还没说完,欢姐姐!”

  林欢大踏步往前走,压根没搭理叶雨慕,他小跑着追上来,大声叫道,“是关于那个孟琰汐的,你也不想听吗?”

  林欢的脚步不出所料的随着这句话停下了,她转过身,错愕地望着叶雨慕,“你说什么?”

  叶雨慕拽住林欢的手,皱眉道,“欢姐姐,那个姓孟的根本不值得你喜欢,他今天就要跟别人订婚了,你知道吗?”

  林欢怒极反笑,“胡说什么呐?”

  “我没胡说。”叶雨慕从裤子口袋掏出一张请柬,“你看看这个,你要是想去,我带你进去。”

  好吧,让时间穿越回半个小时前,林欢前脚进了ICU,江滟后脚就来了。

  作为江潮的亲姐姐,她心里还是很挂念他的,但是一直脱不开身,今天才摆脱了狗仔队的跟踪,想来看看江潮。

  江滟没想到叶雨慕也在,母子两人这么多年就没聊到一块过,叶雨慕说有人在里边探视,不让江滟进去。

  江滟就趁机会问了问江潮的情况,叶雨慕虽然不耐烦透了,但还是一一跟她说了。

  江滟见时间差不多了,就说起晚上有个订婚礼要出席,想先回去。

  叶雨慕冷笑着说,“大舅都这样了,你还有心思参加那操蛋玩意儿,哼。”

  江滟被自己的儿子噎了个正着,手里一激动,请柬就给掉地上了。

  她捡请柬的时候叶雨慕瞄了一眼,你说他眼神怎么就那么好,居然一眼就让他发现问题了。

  孟琰汐?方子娇?订婚?

  “妈,你这个请柬给我吧,我想去瞅瞅。”

  “你想去?那好啊,妈派车去接你。”

  叶雨慕双眸一凛,嘴角扬起一抹阴冷的笑容,“不用了,我肯定准时到。”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开始准备职称英语的考试了,尽量隔日更,两个新坑都不会更,亲们表等。

  第91章


  梁新民这天心情很不好,找了林欢一宿,早上才从江湛那知道她没事。本着纠缠如毒蛇的精神,他决定去医院找林姐姐,像个苍蝇一样的盯住她,不然很容易就被别的男人拐跑喽。

  梁新民先回了趟家,想洗把脸,再给林欢弄点好吃的,开门进屋,李欣然那个女魔头居然老神在在的坐在沙发里。

  李欣然的脸色非常不好看,梁新民跟她认识了整整十年,还是第一次看见她这样。

  梁新民笑着换了拖鞋,走到客厅,“呦,这是刮的什么风啊?怎么把母亲大人您刮来了?您不是忙着呐吗?”

  李欣然抿着嘴唇,冷森森地看着他,“小民,咱们也甭卖关子了,没错,那个小贱人是我打的,可惜江潮那个傻小子多管闲事…”

  梁新民的笑容僵在脸上,他不是没怀疑过李欣然,只是那念头一闪而过,让他无暇去仔细品味。

  一想到如果不是江潮当时在场,林欢可能就被打得脑袋开花,梁新民就有种杀人的冲动。

  偏偏这么个破烂事儿还是他惹出来的,梁新民就气血上涌,恨不得这就把李欣然给咬死,连骨头一起嚼烂了吞进肚子里。

  梁新民狞笑着靠近李欣然,伸手挑起她一缕发丝,在指尖玩弄。

  “继母大人,你以为我还是十年前那个任你宰割的小孩子吗?你不知道把一条毒蛇养在怀里,是随时有可能被它反咬一口的吗?而且,你也太小题大做了,本来我跟那个林欢,就是玩玩的。可是你弄得我爸跟我决裂,我无家可归,只能去投奔她不是?而且,我还听说你最近迷上个小模特,跟他打得火热,又是别墅又是游艇的,可造进去不少钱吧?哼哼,你说我要是把你们两人玩69的视频发到网上,我爸还不得活活抽死你?嗯?”

  李欣然完全听傻了,瞪着眼,气都要喘不上来了,“你,你敢?”

  梁新民悠然一笑,陡然收紧了手里的那缕头发,往下死命一拽,“你可以试试,看我敢不敢?我反正已经这样了,身败名裂我根本就不怕,你最好乖乖听我的话,不然我可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别的不说,汪阿姨要是知道是你把她儿子打成了植物人,她能放过你吗?”

  李欣然抓着头发,咬牙瞪着梁新民,颤颤悠悠地说,“你少唬我,打一下至于就植物人吗?”

  梁新民的手往上一拧,掐住了李欣然的脖子,“不信你去看看啊,看看他是不是人事不知的躺在那,浑身插满了管子,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过来。还有两个月就换届大选,等江叔上了位,你还有几天好嘚瑟呢?”

  李欣然被他掐得眼冒金星,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唔,呃,唔嗯……”

  梁新民凑到她耳边,“继母大人,你是知道我的,我从小就心理变态,一发起疯来就控制不住自己。你别逼我,到时候咱俩都活不了,下地狱我也得拽上你。你给我乖乖的,少惹是生非。记住,林欢不是你能动的,有的是人愿意为她拼命,这其中,就包括我。”

  李欣然就这么被梁新民吓唬住了,翻着白眼晕了过去,他松开手,走到窗边抽烟。

  其实他手里压根就没有那种视频,小模特的事儿,还是听几个狐朋狗友说的。

  对付李欣然这种人,不能太软也不能太硬,太软了拿不住她,太硬了又怕把她惹急眼了。

  只能先稳住她,保证欢子的安全,事到如今,也只有用那个办法了。

  梁新民掐了烟,从抽屉里拿出个小药瓶,撬开李欣然的嘴,给她灌了两粒下去。

  这是一种从美国进口的违。禁药,类似抗抑郁症药物的成分,吃几次没事儿,长期服用的话,就会对人的精神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梁新民从李欣然包里掏出她一直吃的维生素胶丸,把药全部调了包。因为同样都是胶丸制剂,根本看不出是两种药。

  “李欣然,你以前那么对我,我都不愿意用这种东西来伤你。可是你不该去害欢子,她那么好,那么单纯,肯定斗不过你。我也知道干这个事儿太缺德了,所有的报应都由我来背,你以后不论死了还是疯了,都冲着我一个人来。我这辈子已经被你毁了,不能再让你毁了欢子,别恨我,我也不恨你了,一切都是命。”

  一年以后,李欣然因为精神异常,被梁新民他爸送进了精神病院,当然这是后话,就此按住不表。

  继续说咱们的林姐姐,当时叶雨慕把请柬递给她看,她接都没接就笑了。

  “别想再骗我了,小汐他不可能跟别的女人订婚,叶雨慕,你好歹是个站着撒尿的老爷们儿,能要点脸吗?”

  几句话把叶小爷气得眼前直发黑,举着请柬的手也跟着哆嗦,“欢姐姐,我要是说瞎话,让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断子绝孙!”

  林欢怔住了,这么恶毒的誓都发了,按说不应该啊,可是,小汐怎么会跟别人订婚?打死她都不信。

  “欢姐姐,这张请柬是我妈妈给我的,一般人根本搞不到这玩意儿。据说孟琰汐的爸爸是亚洲军火大亨,没人敢不买他的帐,只要你点头,我就能带你进去。你就不想看看,跟他订婚的女人长什么德行吗?”

  林欢张大了嘴巴,诧异地说,“你少胡扯了,小汐他爸爸早就去世了。”

  叶雨慕冷笑,“好啊,既然欢姐姐对那个孟琰汐这么有信心,那就不妨跟我去一趟,权当遛弯了。”

  林欢心里乱乱的,她想起小汐给她留的那句话,他说他有苦衷,还说跟江家人在一起最安全。

  难道,这就是他的苦衷吗?

  见林欢发愣,叶雨慕挑眉轻笑,“怎么?欢姐姐你不敢去?”

  “睡说我不敢的?”

  “这样吧欢姐姐,如果我骗了你,你就再也甭搭理我,让我自生自灭算了。我也保证不再缠着你,给你添堵,行吗?”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别讨厌小汐啊,他是有苦衷的,马上撒狗血,尽快甜蜜完结。*新坑《重生之帝王鼎》开篇大家瞅瞅行吗?


  楔子


  这已经是萧狩今晚上喝的第十杯鸡尾酒了,抬头,天花板在转,低头,地板在转,平视,所有人都在转。

  嗯,不错,萧狩暗自点头,看来是喝到位了。

  可老子都快醉成条死狗了,怎么还没人过来搭讪?你妹的,老子长得还没那么寒碜吧?

  二十二了还是个处,说出去都嫌丢人,你说想找人破个处怎么就这么难?

  萧狩晕乎乎地趴到吧台上,上下眼皮直打架,眼瞅着就要厥过去歇菜。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有个大高个儿男人朝萧狩走了过去。其实gay吧里有不少一号都盯上他了,只是暗中较着劲,就等着他醉了再上手呐。

  “嗨帅哥,一个人啊,我请你喝一杯怎么样?”

  说实话高个儿男人长得不赖,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还算端正。

  萧狩扭头瞥他,嘴里跟含了热豆腐似的,“唔,算你,算你有眼光,呃。”

  “我叫李锐,你这么可爱,我都注意你好久了,宝贝儿,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萧狩,我叫萧狩。”

  “啊?你叫小受?”

  男人笑得眼睛都没了,一把将萧狩搂到自己怀里,含住他的耳垂轻吻,“不想说真名也没关系,跟哥哥走吧,哥哥一定让你爽翻天。”

  李锐这一吻,平时连kiss都没打过的萧狩,顿时四肢瘫软,低喘着窝在了他胸口。

  是啊,本来就该如此,他来这里的目的,不就是找个男人上了自己,彻底告别处男时代吗?有什么好纠结的?

  反正也没人爱他,被谁上又有什么差别?

  萧狩这么想着,李锐炽热的唇瓣,已经悄悄移向了他的嘴角,“不行,别碰这。”

  萧狩下意识地别过头去,李锐怔了几秒,随即了然,有些零号就是这么矫情,宁肯菊花被你插个稀巴烂,嘴唇就是不许碰。

  这叫啥?哦对,唇洁症,也叫唇洁癖。

  李锐顿时觉得有点可惜了了,看这小子长得这么水灵,嘴唇肯定够软够嫩,不过没关系,只要菊花那里别跟松裤裆似的就成。

  李锐连搂带抱地把萧狩弄到了酒吧旁边的一个快捷酒店里,要说这快捷酒店服务可真到位,床头柜里头,各种工具一应俱全,连特么带花样的道具都给预备好了。

  “宝贝儿,一块洗澡吗?”

  “洗什么洗,要干就快干,不干我走人了。”

  “干干干,想不到宝贝儿你比哥哥还心急呐,哈哈。”

  当下李锐再不迟疑,一边扒萧狩的衣裳,一边沿着他的脖子往下边亲,萧狩舒服得浑身哆嗦,李锐把他的小兄弟一口吃了下去。

  “唔,爽,好爽。”

  萧狩醉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迷迷糊糊的就弄了人家李锐一嘴,然后萧狩就打算给他来个昏睡百年。

  你说那李锐能答应吗?折腾这么半天,光萧狩舒服了,他一丁点甜头还没尝到,绝壁不能算完啊。

  萧狩晕乎乎地被李锐分开了双腿,他把沾了润滑剂的手指探了进去,揉了没几下,萧狩居然又硬了。

  “我艹!”

  李锐美滋滋地骂了一句,心说这小子真是够YD的,天生挨艹的货,现在摸着倒是挺紧的,什么情况啊这是?

  到了三个手指的时候,萧狩又身寸了,光是被玩弄后面,就喷得哪儿哪儿都是,也难怪李锐以为他是老手了。

  天地良心,萧狩小盆友不但没被开采过,就连拉个小手,亲个小嘴儿,都只敢在做梦的时候,自己YY一下而已。

  眼瞅着萧狩又爽了一次,两眼一翻就要睡死过去,李锐急得什么似的,掰开他的屁股蛋子,火急火燎地就想冲进去试试滋味。

  可变故来的就是这么突然,李锐刚碰到入口处的皱褶,就听见萧狩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噗通”一声,四脚朝天的没了动静。

  李锐傻了吧唧地凑过去一看,差点没活活吓死,萧狩脸色青灰,眼珠子都是白的,赫然已经没气儿了。

  “啊啊啊!”


  第92章


  直到坐上叶雨慕的豪华跑车,穿上他给她精心准备的白色旗袍,林欢还是有种云里雾里的不真实感。

  就在半个小时前,叶雨慕带着她,去了一家高档服装店,选了这件白色旗袍,上面用水钻镶嵌了一条腾飞的火龙。

  林欢穿上这件旗袍之后,服装店里的店员们都有些发怔,几乎没见过有女人能驾驭这件衣服,而且,林姐姐穿上去之后,整个人的气场都不一样了。

  本来林欢就是个彪悍的女汉子,只是最近受的刺激有点多,所以颓废了一些,所谓人靠衣装,真是一点都没错。

  有了衣裳不能没有鞋,林欢活了这么大,就没穿过高跟鞋,何况还是细高跟的,可是你穿旗袍就不能不穿高跟鞋,不然纯粹就土鳖了。

  叶雨慕给林欢选了双十二厘米高的黑色高跟鞋,这下林姐姐的身高陡然变成了187,比他叶小爷都冒尖了。

  叶雨慕看着林欢,打心眼里爱得慌,是啊,就是她,也只有她,才配和他站在一起。

  姓孟的臭傻逼,过了今天晚上,看我的欢姐姐还搭理你的,哼。

  大冬天穿旗袍自然是太冷了点,于是叶雨慕又给林欢配了件黑色貂绒大衣,头发没特殊弄,就梳理整齐了,辨成了一根粗粗的麻花辫儿。

  林姐姐一直不怎么热情,就只是发呆,等都捯饬齐活了,她才好像突然睡醒了似的,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愣住了。

  “欢姐姐,你真美!”

  叶雨慕从林欢身后抱住她,吻她的脖子,“今天晚上,你肯定秒杀订婚宴里的所有男人。”

  “放开我。”

  林欢用胳膊肘推开叶雨慕,沉声道,“那些不相干的人跟我没关系,我只要我的小汐,如果他真跟别的女人订婚了,我今儿个就打死他。”

  气场啊,气势啊,女王范儿啊,叶雨慕同学还说别的男人被秒杀,结果他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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