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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赐皇女:夫君太倾城-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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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歌微微撅嘴,“突然肚子痛!”

    “呃?”他连忙起身,“我去叫大夫来。”

    哪知道朝歌一把拉住他衣袖,好似有些难以启齿,“不是啦——”

    “就是——”她结结巴巴。

    “别担心,”百里浩还安慰她,“要不我先给你揉揉肚子,让侍女宣大夫来。”

    朝歌将他伸展过来的咸猪手打开,“你忘了,我也是半个大夫啊?我知道没什么大碍,就喝点红糖生姜茶就好了。”

    他一愣,肚子痛喝红糖生姜茶管用么?

    下一刻,又是一阵绞痛,朝歌黛眉紧蹙,随之缩进了被子里头。

    这肚子痛怎么来得那么突然?

    百里浩紧张了,举足无措。印象里,肚子痛,先揉一揉会舒缓很多。

    急忙搂过她,要去探她小腹。

    朝歌羞涩加了几分。

    “你这还是肚子痛?都流血了!”百里浩见到一抹红,惊呼。

    朝歌恨不得堵住他的嘴,“你笨呢!我说的还不明白么?就是来姨妈了!”

    他还是疑惑。

    “就是葵水!”朝歌揪住他耳朵,大声灌入他耳朵。

    这下是听明白了,他自觉羞愧难当,连忙跑去外头开了门。

    命小钰儿进来照顾。

    待喝了热腾腾的红糖茶,捂在温暖的被窝里,疼痛稍微散去些。

    听小钰儿在耳边念叨着,“皇女!四皇子还等在门口呢?”

    想起若才,四皇子满脸通红的跑出来,抓着她手,“你先去照看下。”那种像是邻家男孩,红晕的脸颊,低垂的眼睑,浓厚睫毛,如蝶的一般蒲扇蒲扇扑打着,弥足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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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皇女魅力无敌
    难得见到四皇子有这么一面。

    小钰儿忍俊不禁。

    “还是皇女魅力无敌,引无数美男子为你竞折腰!”见到皇女目光扫射过来。

    害怕皇女怪罪,连忙掩饰笑意,“皇女你难道没有发现么?”

    发现什么?这个问题勾起了朝歌兴趣。

    “你也会害羞,你也会哭泣,你比之前可爱多了!”

    别看小钰儿平日里稀里糊涂的,也许大智若愚吧,其实诸多细节都收进眼底。

    皇女嚣张跋扈的性格,注定她有一层坚硬的外壳。

    她习惯了无所畏惧,就很难软弱下来去妥协。

    这一路过来,小钰儿贴身伺候,皇女一路以来的改变,怎会不知?

    就拿若才,皇女跌进水洼,她大声呵斥,不需要侍女的帮忙。

    但是当四皇子出现,画面一下子转变了。

    满身泥泞的少女靠在男子的身上,竟然哭了,虽然眼泪和雨水融合了。

    凝望皇女精美绝伦的轮廓,小钰儿依旧会忍不住感叹,不能光看表面的光鲜亮丽,应该去看她背后付出的艰辛。

    可是这样铿锵玫瑰的女子,她的美,她的芬芳,应该被人知晓和呵护。

    我朝几位皇子,各个风神俊秀不说,能力也不在话下。

    “皇女!不如都收了吧?”小钰儿突然凑近皇女耳边,带着调侃意味说道。

    在轩辕国,女子多夫,早就习以为常。女皇统治的社会,女权主义日益严重已然是种趋势。

    “小丫头,你逗主子玩呢?”朝歌微微爬起,去揪小钰手臂。

    “哪能啊?我是觉得皇女配得上拿最好的!”对,皇女配得上。

    有些事,就是旁观者清,小钰儿看得真真切切,几位皇子都对皇女倾心不已。

    “你这丫头,越来越没大没小了。”朝歌抓起枕头,欲要砸向小钰儿。

    却被她灵活躲过,伴随着嘿嘿嘿清脆的笑声,丫头已经夺门而出。

    “四皇子,皇女叫您进去呢?”

    百里浩原本在门口,安静等候。

    突然之间被小钰儿拉进了门。

    还在愣神之际,发现门又被小钰关上了。

    “……”这下子,反倒显得尴尬了。百里浩和朝歌四目相视,大眼瞪小眼的。

    朝歌拍拍床边空椅子的位置,让他坐下。

    “陪我发发呆吧?”她突然这样说。

    百里浩一愣,还是踱步过去,坐在她身边。

    两人无言,却是陪伴。

    朝歌粉唇紧合,但是唇角是微微上扬的弧度,谁说,在一起一定要热腾的欢闹。

    无声胜有声,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时光不知流逝了多久,只觉窗外的雨,越下越大,豆大的雨滴打落在红瓦上,清脆作响。

    突然一只被雨水打湿,显得极度狼狈的白鸽,停落在窗口。

    可爱的小脑袋,左右摇晃,打扰他们一时宁静独处的氛围。

    “这小家伙——”被可爱的举止逗笑,百里浩起步靠近白鸽。

    视线突然一抽,见到白鸽脚踝的位置卷着一小信条。

    抬起疑惑的视线,望向朝歌。

    “我养得信鸽……”朝歌如此解释,也是显得无比坦白,“你可以拿来看。”

    拆开信条,一看内容,百里浩脸色极差。

    “消息是关于一个你非常在乎的人。”他将信条收进手底心。其实是不愿意让她知道这个消息吧。是个十足的坏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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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 估计会出大事
    是个十足的坏消息。

    朝歌勾笑,细细诉来,“每次下雨,总能听到一曲悠扬的笛音,从《晨华宫》传来!”

    今日下雨,除了雨声,还是雨声,没了笛音的陪伴,显得空荡荡,而一股失落感。

    也许,朝歌早就有所感觉吧?

    百里浩端详她好看的侧脸,“你原来早就猜到了。”

    她又转讪笑,“那是,百里晨比我更清楚,他走的道路是多么的举步维艰。”争权夺位,历来都是最残酷血腥的事。

    百里楚开始正面加入战局,其中还有秋皇夫搅局。

    而百里晨前去边塞,回来之路也是遥远。若是有点心思的人,定然不会希望,他能无恙回来。

    恨不得百里晨死在路上吧?

    这也是朝歌莫名的惆怅之处。

    百里浩深叹一口气,“若是三日之内,他赶不回来?估计会出大事。”

    大事就是,可能百里晨再也回不来了。

    想比百里浩的忧心忡忡,朝歌则将这些所谓的担忧强行压下。

    一成不变的是她的从容笑靥。

    双手扶在脑后,轻松自如的神态,“怕什么?这家伙命硬!”

    他有些啼笑皆非,这就是朝歌给的答案么?

    “我相信他。”突然她郑重其事的冒出四个字。确实是处于信任!相信他应多所有荆棘坎坷的能力,相信他从容以对的魄力。

    朝歌摸上心房的位置,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对他百般信任。

    百里浩走了。

    他握着那信条,走得急促。

    六位皇子六个兄弟,朝歌比他们看得透彻。有各自夺权的,有相互扶持的。

    那么百里浩手握皇军十几万,他会站在谁那边呢?

    朝歌自信心里的答案。

    大雨瓢泼,冷风习习,还是没能打扰她舒适的睡眠。

    养足精神,翌日来战。

    这不是,天还未亮,就听来一道足够地动山摇的消息。

    “女皇命人拆了正仪殿所有的金砖。”

    “女皇将酒池肉林给拆了……”

    朝歌惊醒,赤脚跑向门外。

    小钰儿等人,惊呼喊叫,这主子,说风就是风,说雨就是雨的性格什么时候能改一改啊?

    瞧瞧,跑得比马还快,这还穿着睡袍呢?在皇宫里乱闯合适么?

    朝歌脚步疏忽停留在宫殿门口。

    只因为看到一干工匠人等,“哎呦哎呦”,肩上扛着担子,手上有榔头铁锹。

    往女皇大殿的方向而去。

    “真的要拆了?”朝歌反问,直径跩过路过的内务府管家,“是真的要拆了?”

    她不知道是欣喜,还是打心底里都没想意料到,女皇痛改前非,将宫殿去拆

    内务府管家连连点头,“皇女,您是不知道啊,女皇连夜下得圣旨。”

    ————作者君突然感受颇深,感谢亲们一路以来的支持陪伴!不管我写得好还是不好,总有你们宽容的跟随,其实我心里盛满了感动。

    我更新晚了,你们叫我主意身体,别累垮了身体。

    就算我更新少了,你们虽然抱怨几句,要求加更!还是不离不弃尾随。

    当然这不乏因为,我的文足够让你们喜欢。

    那我还是想谢谢你们,喜欢我写的文章。

    每一次看到评论里说:这是一本好看的书,何尝不是一种抵达心里深处的欣慰呢?

    还是要说一句!感谢有你们。我希望自己会尽心尽力的写完这本书,希望你们继续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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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6章 和皇孙女是金兰姐妹
    ——————————

    还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

    女皇犯了十多年糊涂,突然一朝被她骂醒了?

    朝歌脚步飞快,往寝宫回跑。

    “快点!快点!沐浴更衣,我要去面见女皇。”

    当朝歌一席淡黄色宫服,出现在女皇宫殿门口时候,欲要觐见。

    却被要求打道回府,“女皇说了,这几日在养心殿静养,不见任何人。”

    ———————

    养心殿,女皇再忙也会抽出时间去坐一会的宫殿。

    却鲜少招人进去伺候。

    有人曾说,养心殿一定有个不能与人诉说的秘密。

    “你在那里过得好么?”女皇对着画中的男子,径直发呆。

    又是自言自语,“你的女儿长大了,翅膀硬了,会开始数落起我来了!”

    “你走后,我发现,我绞尽脑汁骗来的江山,有什么好呢?”

    曾经被权力蒙蔽了双眼,只晓得一股脑的往前冲,继续冲。

    却流失了身边最温柔的风景。永远的失去了他。

    画中的男子,如玉少年,眸子清澈,如青草一般散发清新的香味,唇瓣柔得跟绸缎一样,总是波光盈盈,而满怀柔情。

    然他的眉角有一颗红痣。

    小时候,轩辕国太平盛世,旗下封了八位藩王,各自有了领地,各自管辖。

    藩王也分皇亲藩,和异族藩。她恰恰是异族藩王的女儿,名唤芊芊。

    女皇的记忆里,不止有红痣美男子。还有另外一个风姿飒爽的女子。

    “来,我们结拜为金兰姐妹!从此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年月同日死。”

    她是真正的皇族血脉!皇族的嫡孙——叫百里媛。

    女皇心痛的合上了眼眸。

    两姐妹关系好得不得了,一起玩耍,一起分享,到了后来,一起英勇杀敌,冲上前线。

    “芊芊,你父亲手握大军,而我百里媛,需要你父亲的扶持。”虽为皇族嫡孙,但是她的势力太薄弱!皇位真是一个诱人而害人的位置。而那一年,父亲病倒了,她从容不迫的举起长矛和盾牌,开始从军。

    “芊芊,你好厉害,替父从军,你已经能独当一面了。”

    “芊芊……”她英勇杀敌,为了金兰姐妹,付出的太多太多了。

    直到后来,“我的皇位我不想要了,皇位是你替我拿下的,不如给你吧?”

    百里媛说,“你比我更适合当女帝!”

    “百里媛,你不知道……我这么全心全意的为你打下江山,是因为你身边那个男人……”

    ————————————————

    画面再次跳转。

    “我哥哥是师爷!随着哥哥跟在皇孙女(百里媛)的身边。”他说。

    芊芊会嗤笑,“皇孙女,身边最不缺的美男子,藩王世子,大臣贵子,乃至外国使臣都对皇孙女倾慕不已,你一介平民,凭什么说要留在皇孙女身边?”

    其实,就算和百里媛金兰姐妹,她还是会时不时的冒出嫉妒。

    百里媛几乎不用做什么,都有各色男人为她保驾护航,而这些男人个个都是龙中之凤。

    而她呢?无人问津,其实长得也不赖,就是要替父从军,总是一身冷冰冰的盔甲,将人拒之千里之外。

    对于芊芊的冷眼冷意,丝毫不能激起他任何的波澜。

    这位男子即使穿着一身朴素青衫,还是出尘的俊美。

    他是柔软的,柔到再冰冷的她也快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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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做我的情人
    他是柔软的,柔到再冰冷的她也快融化了。

    芊芊已经不记得多少回,百里媛和别的男子缠缠绵绵了。

    又时候她会觉得,百里媛更适合做个优雅的诗人。

    而不是冷清冷意的帝王。

    直到有一天百里媛对她说,“这个红痣的男子,叫朝搁,长得真是好看……我将他纳为了侍夫。”这个犹如晴天霹雳,打得她措手不及。

    “当皇孙女的男人,是你梦寐以求的吧?以后等她登上了皇位,你也是皇夫了。”芊芊冲到朝搁面前,就是冷冷的质问。

    她总是像只尖酸刻薄的刺猬,把自己保护得很好。却刺伤了身边人。

    每当她疲惫不堪,打仗回来,总会有个男子给她煮好热水泡脚,来解除疲惫。

    每当她伤痕累累,躺在床榻上,桌上总会放有一瓶治病的药膏。

    她不记得多少回了,总能瞧见他一抹青衫,露在门口,随后在落荒而逃。

    竟然都成了别人的侍夫了,为何还要来骚扰我?这是芊芊想要开口骂的原因吧。

    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可能是出来时候,为了给自己的怒意壮胆,喝了一大瓶浓度奇厚的白酒。

    冲到他的房间,就是一阵撕咬。

    梦里支离破碎,她不想承认,爱上了一个卑微的男人。

    “百里媛有的是男人,不缺你一个!不如做我的情人。”

    在最后关头,她还要践踏他最后的自尊。

    晶莹的泪珠,从红痣的位置滑落,那般唯美。

    其实她想说的不是这些,往往事与愿违,伤害总是被温暖来得猛烈。

    那一晚,注定了波涛汹涌。

    芊芊占有了他。也许是仗着酒醉,也许是仗着你爱我。

    “百里媛根本没碰过你?”这是她惊诧的地方。

    而男子抿着粉唇,含泪摇头,“是皇孙女看我长得太美貌,而怕被别的官家子弟欺凌了去,才向世人宣告,我是她的侍夫——”注定是失眠的一晚呀!

    那一宿,她彻底改变了,忙完军中事物,第一时间就会找那个红痣男子,随后欺凌一翻。

    她喜欢,看他娇羞,看他举足无措,看他性感的锁骨和撩人媚眼。

    但是,只有她可以欺负他,别人若敢,一根毛都不可以。

    这段不为人知的情愫,不知道延续了多久。

    直到她怀孕。

    ————————————————————

    朝歌!是她爱他,剩下最后的证据。两人爱情的结晶。

    尽管这段爱情里面,藏了太多不平等对待,她强势,她独裁,明明爱他,却总是三番两次的践踏他,一介贱民。

    也许是老天看不下去了,为了惩罚她。

    要永远的失去他。

    —————————————————————————

    朝歌见女皇不愿接见,就转首出宫。

    “去国师府吧?”话说,被封的国师府也快被解封了。

    届时这种曾经华丽一时的第一府邸,会再次落到谁手里?

    犹然记得那日,匆匆一抹黑影飘过,将她带入了一个房间。

    如今,朝歌又是顺着记忆,来得当时那个房间,就是老爹的书房。

    “天哪!书房重地竟然别有洞天。”朝歌擦亮了双眼,生怕漏过一点一滴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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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8章 朝搁是谁,芊芊是谁
    朝歌擦亮了双眼,生怕漏过一点一滴蛛丝马迹。

    打开一扇小门,点燃蜡烛,能清晰看到,最中央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美人画。

    这美人却是男儿身。

    好看!倾城倾国,用在男子身上虽然显得变扭,但是画中的人撑得起这样的称号。

    只是,陡然双目睁大。在那眉角的地方,有一颗红痣。

    红痣!又是红痣。

    画中人和陵墓之上躺着的男子,模样重合,几乎一抹一样,分明就是同一人。

    望着这一幕,朝歌不自觉心跳加速。

    “清俊如竹,娇如醉,小池塘清露踏涟漪。山穷水绝处回眸你,难绘你出尘容颜。”

    一首情意绵绵的诗句,字迹秀丽而不失大气。题款人是:芊芊?

    朝歌眉头紧皱,不知名叫芊芊的是谁。

    芸芸世界,叫唤芊芊的又何其多。

    但是,她凝望文字的笔锋,一横一竖间大气磅礴,却是在描点的时候,喜欢往回勾。

    突然脑海勾勒起一个画面,是国师爹爹对于女皇的评价,“看字迹,大气磅礴,就是主宰沉浮的王者之气。只可惜啊,被情所困。”国师爹爹还特意指着有点的位置摇头道。

    “看来这字迹,出自女皇的手笔!”对此朝歌确信无比。

    她的眸子转动,如狼眼的精光,打量四周。

    抽屉里还放着一本本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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