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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最强二师兄-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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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朱晨桓却没有让他说完,只见他上前一步靠近龚清然,小声的说道:“龚大才子,信本太子一句话,现在你若多说一句,本太子可不保证你能活着走出这鸿宴楼,而你若不说的话,下了这楼,骑上一匹快马,逃出城去,或许还能逃过皇上的追杀。”

    龚清然闻言脸上顿时毫无血色,他双眼满是慌色,双腿都发抖起来,可朱晨桓却没有再看他一眼,路是自己走的,做出了这样的选择时,就代表他已经毫无活的希望了。

    “命就一条,为什么不珍惜呢?”

    朱晨桓摇头晃脑下了楼,连朱论文都没有再看一眼,经过今天一事,朱晨桓已经失去了玩的兴趣了,若是朱论文再不弄些新的手段,他真不知道还能不能劝住朱义天了。

    下了楼,朱晨桓忽然愣了一下,只见满大街的百姓自觉为他让出了一条路,路虽不大,却尽显百姓的爱戴与关心,这让他内心又是一动。

    这个世上还是不缺道理的,你对谁好,谁知道!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第五界,大唐圣界,人族圣界。

    朱晨桓作把酒问月之时,孔庙九百九十层地鼓先响四声,继而九百九十九层天锣轰鸣,声威震天,先在孔庙九百九十九个小世界中轰响,继而以孔庙为中心,传遍整个大唐圣界。

    大唐王都长安。

    天锣之声仿佛天威之声,瞬间响遍每一个生物的耳边,先是狗吠不止,而后便是全城震动。无数百姓走出家门,面向泰山跪拜,脸带激动,满面荣光。

    皇城之中,四道强大身影自东南西北四城冲天而起,汇聚皇上上空。

    “天锣十六年再响,是为何事?”一看不清面容之人沉声说道。

    “孔庙未有消息传来,尚且不知,但老夫占卜一二,大概与十六年天锣同响是有关系的。”说话之人身着道袍,胡子花白,双眼隐有星辰,浑身带有浩然之气。

    四人你言我语,却都无法做出最终猜测,而这时一道声响自皇宫内殿传出,威势惊人,带有九五之气。

    “半月地鼓一响,天锣一鸣,乃人族之幸。孔庙已有消息,待明年过后,太子出大唐!”

    声音堂皇,电光闪烁,四人闻言皆是躬身道是,而后威势尽消,四人彼此对视一眼,或淡然,或欣喜,或目有所思,或哈气连天,片刻后便尽数消失,重返岗位,巩固皇城。

    孔庙,九百九十九层,文院。

    一名身穿宽松袖袍,背负青光神剑的青年缓缓登上台阶,向文院走去,他长相俊秀,丹凤眼,鹰钩鼻,嘴角总是不经意间勾起,脸上放荡不羁的神色亦总是挥之不去。

    进入文院,过得前厅,走进正堂,青年抱拳躬身道:“院首,李白领命拜见。”

    院首是一名年过八旬的老者,须发皆白,但面如童颜,竟无一丝皱纹,他听名叫太白青年之音,转过头看着这名文院中的异类修行者,开口道:“太白,刚才天锣之声可曾听见?”

    “回院首的话,李白耳朵未聋。”李太白开口道。

    院首点了点头,脸上无悲无喜,道:“此天锣由一诗引起,此诗名为把酒问月,经老夫推衍,此诗与你最为契合,可成你开剑之诗。你离开大唐圣界,前往东胜神州,去学得此诗助你开剑。”

    “真的!?”李太白双眼露出精光,整个人挺拔如剑,锐意惊天。

    院首转过身,摆了摆手,道:“你曾言不作诗中仙,却拜入我文院中,也算缘分使然,而今机不可失,速速前往,学得开剑诗,便成酒中仙,去追寻你的剑意吧。但有一要求,保此人之命,待大唐太子接引后,方可离去。”

    “切,又是无聊的保护。”

    院首听到一声抱怨,转头却发现李白已经离去,他无奈的摇头苦笑,抬头看向混沌的苍穹,双眼仿佛能够透过时空阻隔,片刻后,院首收回视线,脸上的笑容减少一分,愁容却多了一分。

    “留给人族的时间不多了啊”院首叹息一声,身体逐渐扭曲,最终完全消失,只留下那道叹息,久久不能消散。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九章 有女朝仪(大章,求收藏推荐票)() 
第二十九章有女朝仪(大章,求收藏推荐票)

    中秋佳节一过,老天仿佛翻了个身,温暖的日子一去不复返,秋风呼啸,野草枯鸣,便是那活了不知多少年岁的古树,也在几天之内叶子枯萎掉光,变成光秃秃一片。

    这几天内,石玉国的朝廷又一次暗潮涌动起来,官员被调离的调离,被革职的革职,很多没有业绩或者劣迹斑斑的官员都被朱义天严苛处理,好一些的降职分派地方,差一点的就直接革职查办,一点都不念旧情。

    前天,张文然送来拜帖,想要求见朱晨桓,但朱晨桓托病未见,第二日,张文然一家离职石玉城,调往边境小城上任。

    昨日,朱论文名义上探望朱晨桓的病情,却得知朱晨桓不在皇宫,故而又无缘见到朱晨桓。而今日,一封封密信送往朱义天桌前,种种证据,桩桩案件被提起,使得一个早朝,朱义云派系大臣损失七成,平级调任占四成,降职调任占四成,革职查办占一成,而直接处死又占一成。

    短短几天时间,石玉国整个官员体系大换血,原本一派独大,此时已变成两派制衡,朱义天高居庙堂,天子权术用的如鱼得水,而宁王朱义云对于此举却只是沉默不语,脸色平静,看不出他心中想法如何。

    下了朝后,朱义天心情舒畅,布局多年,由朱晨桓为诱饵,一点一点拔出潜在的蛀虫与危险,此时已到收网之际,今天这事绝对不是结束,但却也是值得纪念的一天,因为从今天以后,自己已经掌权稳固,无论是谁都无法再翻起风浪。

    想起十年前自己恍然得知身边的困境时,那时已经危险重重,内外交困,十国大比失败,敌国祸乱不断,而内部又有一股势力不经意间成长起来,若不是朱公公因朱晨桓的原因坐镇皇城,可能此时自己的位置早就让那亲密的弟弟给占领了。

    一想起自己的弟弟,朱义天脸上就不由得浮起一丝阴郁,他自从登上皇位,从未亏待过那弟弟,可朱义云却一而再再而三觊觎自己的位置,要不是自己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又有大唐来的智者坐镇,可能自己一家三口早就死光了,都说皇家无亲情,那都是因贪心而起啊。

    不过又想到自己那宝贝儿子,朱义天脸上立即由阴转晴,当初给朱晨桓起名的时候就希望朱晨桓如初生旭日,带领石玉国走向亘古长存,如今看来这名字真的没有起错,不仅有大唐智者亲自教导保护,此时又智谋武艺举世无双,几次危机巧妙度过,又能给自己揪出很多漏网之鱼,当真是自己前世修来的福分。

    来到太子殿下的院落前,朱义天想与自己的宝贝儿子喝两杯,却被侍卫告知朱晨桓换了一身便服出了宫。

    “微服私访?”

    朱义天愕然一笑,不知道从几岁开始,自己那宝贝儿子就喜欢上微服私访这出戏码了,不过朱晨桓每一次微服私访却都能给自己带来不小的惊喜,比如有一次朱晨桓发现了一个绝佳的苗子,没几年就成为了石玉国十大高手的实力,后来更是游历天下,好不潇洒。

    而游历之前那一次,又把如今石玉国的供奉从棺材里挖了出来,并且不知道许下了什么约定,让那强大到不知极限的古怪老者守护石玉国五十年。这对石玉国来说可是难得的五十年啊,只要他不昏庸,就绝对能把石玉国打造成更加强大的二等强国,至少不会因为十国大比而感到头疼。

    那这一次,朱晨桓又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惊喜呢?

    朱义天淡淡一笑,抬起头看向假山上的那个老者,忽然一阵地动山摇,假山之上传来一声有如九天之雷的炸响,接着在朱义天惊愕的注视下,那名叫天山童爷的老者忽然自假山上冲天而起,踏空而行,转瞬间就冲到了云层中,消失不见。

    而在下一刻,那座朱晨桓小时候最喜欢蹲着的假山就嘭的一声炸裂起来,烟尘冲天,石块四飞,转眼间高达数十丈的假山就变成了不到一丈的平地。

    “完了——”

    朱义天看到破碎的假山,脸上先是愕然不断,最后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虽然嘴里说着“完了”,可看他的表情却怎么都像是幸灾乐祸的样子。

    “宝贝儿子,当真是宝贝儿子啊!”

    朱义天哈哈大笑起来,吩咐一声侍卫看好假山,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后,就转身向自己的书房走去,天山童爷突破瓶颈,实力再上一层,石玉国有了更强的保护,自保已经无余,也该是时候想一想怎么反击与扩张的事了。

    与此同时,石玉城主干道上。

    朱晨桓带着两名侍卫在大街上招摇过市,游历三年吃过太多贫穷的苦了,所以回来之后,朱晨桓由简变奢,能好吃好喝就对不亏待自己,想起以前自己故意装穷的样子,朱晨桓就忍不住敲着自己的脑袋,真不知道之前到底是哪根筋错了,富人不当当穷人,这下真的吃过穷人的苦了吧?

    一身锦衣华服,脚下登云靴,手持玉骨扇,腰间配玉佩,面容俊秀,又带着一丝坚毅之色,肤色白一分成病,黑一分成碳,完全是刚刚好的大富大贵公子哥,行走之间,回头率居高不下。

    大姑娘小妇人,每次碰到朱晨桓就总是要驻足片刻,若不是朱晨桓略微易容,否则此时他估计早就被认出是石玉国的太子殿下,签名签到手软了。

    “我现在有些理解前世那些明星的痛苦了。”

    朱晨桓摇头晃脑,嘴里虽是再说痛苦,可脸上那享受之色,又哪有一丝烦恼之说,游历三年受够了别人的白眼,现在感受着她人的好奇与欣赏,倒也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不知不觉朱晨桓又走到了翠云楼的下面,他停下步伐,抬起头看向传出莺莺燕燕之音的翠云楼,看着那些花枝招展的姑娘,听着大爷大爷想你想你的声音,朱晨桓又是有些感触的摇头。

    “这世道再变,时间再过,有些人有些事还是不会变的。这些好姐姐还是这样的热情,对我一个从未说过话的外人都这么热情,我石玉国的风气果然是好。”

    朱晨桓忽然转身回头,向两个侍卫问道:“喂,你们说我要是迎娶她们,父皇会不会答应?”

    “啊!?”两名侍卫大惊,朱晨桓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他们可知道啊。若是朱晨桓说的是真的,一国太子迎娶青楼女子,那可就真成笑话了。

    见两侍卫为难的样子,朱晨桓也没有强迫他们,他又抬起头看向翠云楼,发现有几个姐姐正用双手刻意撑着胸前胀鼓鼓的东西,努力低头,仿佛是故意让自己看到她们胸中沟壑一般,眼中含媚,不断地向他抛着媚眼,还一边说道:“公子,上来摸摸啊,保证柔软温暖。”

    朱晨桓心想这些姐姐真的好无私奉献,自己的私密处还让自己来取暖,只是老猪说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当真让本太子很为难啊。

    “哎”

    朱晨桓叹了口气,决定还是不踏足这种地方了,他倒是不在乎自己太子的身份,只是前世两为人,却从没进过这种地方,他怕一会丢脸,那就难堪了。

    离开翠云楼的范畴,一些话语朱晨桓没有听到。

    翠云楼中,当年那几人的声音又传了出来,不过却明显不再那样娇媚与青春了。

    “那个公子你们熟不熟悉?好像是以前的那个傻子!”

    “怎么可能会是那个傻子,这个公子多俊俏,衣服又华丽,说不定是哪个大富大贵之家的子嗣呢。”

    “说起傻子来我还有些想他了呢,他得有多少年没有从门前走过了。”

    “三年?五年?还是六年?记不得了,说不得已经死了吧。”

    说话几人都沉默了起来,她们看看彼此,看着翠云楼中新人换旧人,旧人变珠黄,心中突然莫名的心酸了起来。

    最后还是那个稍微年长的人,看着朱晨桓离去的方向,双眼无神,嘴里呢喃:“应该是真的死了吧”

    朱晨桓游历三年,但是习惯还没有变,去任何一个城市,如果有机会的话,他总喜欢往犄角旮旯去搜寻一番,因为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越是神秘越是阴暗的地方,就总是有惊喜存在。

    今日他又挑选了一处偏僻的巷子行进,行走不下一刻钟,朱晨桓突然停了下来,他闭着眼睛用力一吸鼻子,浓厚的肉香味瞬间飘了过来。

    朱晨桓双眼一亮,他循着香味走去,不到百步,就看到一个小小的酱肉店,这店并不大,地处偏僻,人也不多,朱晨桓一进去就立马有小二上前。

    “公子,想要来点什么?”小二殷勤的擦着桌子,倒着茶水,问道。

    “这肉香味不错,来三斤。”

    “好嘞,公子稍等。”

    小二道了一声好,不一会酱肉与沾汁就端了出来,朱晨桓看着盘中酱肉,肉呈金黄之色,鼻子一闻,肉香味扑鼻。拿起筷子夹上一块肉,沾了一点特质的汁液,放到嘴里,竟然出奇的不腻,可那种独特的香味又让人回味,吃上一口,便想吃第二口。

    “你们也坐,尝上一尝。”朱晨桓向两名侍卫说道,侍卫跟随朱晨桓逛了一天,也早就饿了,听闻朱晨桓命令,便也不推辞,只是他们不敢与朱晨桓同坐一桌,只能坐在另一张桌上。

    吃着香喷喷的酱牛肉,朱晨桓就很难不想起那个女侠,当然女侠总是那个丫头自封的,以朱晨桓看来,叫她一个吃货还差不多。

    因为比起行侠仗义来说,吃对她的吸引力更多。朱晨桓还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自己与老猪饿了两天没有饭吃,经过一个乡野茶棚,朱晨桓便饿的再也走不动路了,他也不想走了,就在茶棚外盯着唯一吃着饭菜的客人,也即是那个女侠。

    这一盯,就从上菜一直盯到女子大快朵颐到结束,最后连店家都看不下去了,想要给朱晨桓两个馒头把他打发走,却被女侠阻止了。

    “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女侠问道。

    “因为我饿。”朱晨桓实话实说。

    “你认为我会赏你吃饭?”女侠又问。

    朱晨桓摇了摇头,咽了一口口水,道:“我在画饼充饥,看到你在吃东西,我就幻想你是我,我是你,是你在一直盯着我吃东西。”

    女侠被朱晨桓这跳脱的想法所吸引,愣了片刻,便咯咯直笑,而也是朱晨桓的那一句话,让女侠心情大好,请了老猪与朱晨桓吃了一顿好饭,之后又是陪伴朱晨桓与老猪走过一月,最后说要去其他地方行侠仗义才与朱晨桓主仆二人分别。

    朱晨桓还记得女侠最喜欢吃的东西就是这肉,她身材不错,前凸后…翘,没有一丝赘肉,可却无肉不欢。

    朱晨桓也记得女侠总是不说自己的名字,只让自己叫她女侠,后来还是在分别时,女侠说这辈子可能都见不到了,才告诉朱晨桓自己的名字——朝仪,公孙朝仪。

    而那之后,只喜欢抄诗的朱晨桓竟然破天荒的自创了一首口水诗。

    有女朝仪行天涯,落魄乞丐骗饭吃。

    无肉不欢行善举,救了一个小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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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女侠与乞丐(求收藏推荐票)() 
第三十章女侠与乞丐

    肉香而不腻,入口轻轻一嚼,那肉味自然出来,不过分老硬,又不太过嫩滑,当真是火大一分闲硬,火小一分闲软,虽然只是一个又小又简陋的酱肉店,可这味道与品质却不输皇宫内部的御膳房。

    朱晨桓沾着汁液吃了一大口酱牛肉,向闲着的小二问道:“小二哥,你们这酱肉不赖呀,怎么不开一间大店?哪怕去那人多的路边摆个小摊也比这人多?”

    小二用围裙擦了擦油汪汪的手,嘿嘿一笑,有些憨傻的说道:“公子有所不知,我们这是老字号了,掌柜的说祖宗从做这一手酱肉开始,就在这里生根发芽,如今已经一百多年了,换了三代,传到掌柜的这里,掌柜的说不能忘本,祖宗的话要听。”

    朱晨桓闻言微微点了点头,对于掌柜的话他不予评价,如果按照前世地球杀手的眼光来看,这无疑是极蠢的做法,老祖宗那是没有办法,才会选择偏安一隅的,不知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过分藏拙,还本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老旧思想,被淘汰是迟早之事。可若是以前世猪八戒的眼光来看,这又是值得尊敬的,百行孝为先,君子五德同样以孝为首,遵照祖宗沿袭下来的规矩做事,确实也挑不出半点差错来。

    总之,这就是一个很矛盾,但在不同的时代,却又都是正确的事情。

    “矛与盾,对与错,果真是一个有趣的话题。”

    朱晨桓微微摇了摇头,小二不知道朱晨桓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正有些无聊打瞌睡时,忽然双眼一亮,他连忙走上前去,笑声道:“客官,要来点什么?”

    “一斤牛肉,半壶酒,本女侠今天饿坏了。”

    声音清脆,话语略带一丝傲然,朱晨桓本来正在那里安静的吃着牛肉,听到这声音,他双眼突然一瞪,眼中闪过一丝惊愕,嘴里的肉都忘记嚼了。

    朱晨桓愣了片刻,然后错愕的转过头向后看去,只见在他身后的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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