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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酒吧里演奏的你一样很棒……”我拍着高高的阿末,调笑说。
“经常来这里,大概是因为没有拘束的缘故吧。”
“杰克真有意思,不过他干嘛非要酒吧在十点以前就打烊呢……”头晕的厉害,我的酒量真浅,但是又觉得是连日来休息不好的原因所致。
“只是每个人的人生态度不一样而已,他总是这样,跟别人不太一样。”阿末扶住我,可能担心我随时会摔倒。“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你住哪里?”我反问。
“离这里不远的一个小区,走路的话一个小时的路程。”阿末四处看了一下说。
“我去你住的地方可以吗?”毫无疑问,我是这样说的。“因为不想再住酒店了,总是睡不着……”
阿末沉思了一下,而后点了点头架着我的一条胳膊慢慢向前走。“不如我们乘出租车吧,那样会很快。”
“不,”我将头在他的肩膊上一点一点的,“就这样走着好了。”
阿末带着我在夜街上慢慢的走着,像是许久之前和豆子在花园中的漫步一样令我觉得身心愉快。我们上了横穿马路的天桥时,见仍然有很多摆摊儿的生意人坚守在那里。
“是阿童木的风筝……”我眼前一亮,看到一个摊位上挂着的六角形的简易风筝,画面是露出半个脸,似乎是在窥探着什么的阿童木的头像。
“你等等……”阿末径自走到卖风筝的摊位前时,对我说。
片刻之后,他拿了那个风筝回到了我的身边。
“送给你吧……”阿末将阿童木的风筝递到了我的手里,说。
“他在看什么?”我高高的将风筝举过头顶,阿童木的双目炯炯有神。
“我也不知道。”阿末老老实实的回答。
在这一点上,阿末和豆子不太相似。对于我的无理提问,豆子总是会东拉西扯的讲出一堆的东西来,尽管他说的那些东西几乎都等于什么也没有说。
后来的事情我记得不是太清楚了。只是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衣装整齐的躺在公寓楼第二十八层一间房间里的床上。
阿末不在房间里,但是有他留下的字条:柜子里有吃的和水,钥匙给你留在桌上,小区门口有饭馆和超市,如果要走,请把钥匙放在门头上。
9。
城市里到处都是高楼,公园里又有太多的人和很高的树木。这样的环境,是没有风筝放飞的空间的。阿末送给我的那只阿童木风筝一直放在他屋里的床头上,有时我会半天半天的盯着它看。
我不明白两个完全陌生的人,为何会在同一间的屋子里相处的那样融洽。阿末淡定的仿佛空气一般的看不见摸不着,每日早出晚归。我则一天一天的呆在他那间小小的房间里,而且奇迹般地不再失眠。从那天起,我们又开始各忙各的事情,只是晚上我总会回到阿末的房间,蜷缩在他的身旁。
在四月过了一半的某一天,我蓦然发现那只从来都没有拿出去放飞过的风筝坏掉了。于是我收拾好了自己所有的东西,并将房门的钥匙放在了门头上。我去了“银色列车”,带上了我所有的东西。 txt小说上传分享
10。
杰克用三份戈登琴酒,一份伏特加,半份开胃酒加冰以及一小片柠檬,为我调了一杯伏特加马丁尼。
“是摇匀的,虽然搅拌才是它真正的调法。”杰克笑着将酒推给我,“因为谁都知道,詹姆斯·邦德总是这么要求……”
“谢谢,”我笑着问他。“你总是这么幽默吗?”
“偶尔吧。”杰克笑笑,唇上的小胡子愉快的抖动着。
“会不会因此而令自己更加的开心?”我啜着伏特加马丁尼,仰脸问他。
“我想是的……”杰克看了一眼我肩上的背包,“要走了吗?”
“是的,”我低头喝酒,“今晚的火车。”
“去哪里?”杰克问。
“哪里都行……”
“是来告别的啊,”杰克将擦好的杯子摆在一边儿,笑道:“跟阿末也道过别了?”
“还没有。”
“他白天从不来这里,”杰克说,“不过,如果晚上来了我会转告给他。”
“那……谢谢。”我说。
“我想,嗯……”杰克手指敲着柜台的表面,“你也许想听一首曲子,算是为你送行。”
“什么曲子?”
“《Every time we say goodbye》,”杰克说,“‘每当我们说再见’,戴安娜·克瑞儿的曲子,或许别的什么人也唱过……”
我点了点头。
很快,一个浑厚而温暖、沙哑却又充满磁性的爵士女声开始在酒吧间里挥洒开来。
“Everytime we say goodbye I die a little Everytime we say goodbye I wonder why a little Why the gods above me who must be in the know Think so little of me; they allow you to go And when you're near there's such an air of Spring about it I can hear a lark somewhere begin to sing about it There's no love song finer but how strange the change from major to minor Everytime we say goodbye
……”
再后来我悄无声息的离开,只有杰克向我挥手致意。
当我坐在开动的列车上时,这首歌,《Everytime we say goodbye》似乎仍在我的头脑中由戴安娜反复的吟唱着。
车上的人照例很多,但是面孔却一个个的是那样的陌生。有人说总是在人最多的时候感觉到孤单,这话不合逻辑,但却被大多数人所赞同。
孤独不等同于孤单,它从不单独属于某一个个体。因为就算是成双成对的两人,私下里也可能是是各有各的孤独。
而孤单呢?大约就像现在的我,即使是在人群之中,仍然只是只身一人。
而一个人的夜晚,又总是这么冷冷清清的。
四月于旅途中
SL 。 想看书来
1。
敏君:
卡卡戴着金色的帽子,
小小的胳膊又粗又短。
皮球刚刚穿过草丛,
等到了每一个夏天。
喔,金色的小鸟,
它总在那里盘旋。
你还记得这首小小的短诗吗?题名叫做《金色的卡卡》,我们曾经疯狂的将它抄满了语文课本后面的每一张空白的书页。
奇哉怪也!因为无聊而突然想到了这首诗,故此趴在窗台上很努力的将它从记忆深处还原到了纸上。看了看,还真不是一般的傻气。不知道到如此稚拙可笑、狗屁不通的诗文,在那个时候却是如何齐齐将你我征服的。思来想去好半天不得其解,故而有些闷闷不乐。真是的,也许是那个年月的我们实在是太过激情四射了。
话说回来,虽然这首诗歌初看时不忍卒读,但是多读了几遍之后,竟然有一种怀旧的情绪悄然滋生。我便想:罢了罢了。于是拿起记号笔将它在空白的A4复印纸上,并用大大的字体重新抄写了一遍,贴在床头靠背上面稍稍靠右的位置。
连日来天阴多雨,我只好长时间的呆在租来的单人房间里。多数时候只管呆呆的看着雨水划过高层的窗台,又迅速飘落在公寓楼下那深色兼硬梆梆的拼花地砖上。
来这个城市之前,难以想象它竟是如此的多雨。一切看上去总是那么湿漉漉的,太阳整天整天的不见在哪里,天色则仿佛是在特技电影中经过电脑绘画出来的一样,永远那么灰蒙蒙的没有半点生气。也许来这个城市本身就是我选择上的一个错误,只是不知道当时何以会被它吸引以至于信步走下了列车。
雨势平缓的时候,我跑去街对面的超市里买了自来水笔和一沓三百字的绿方格稿纸,雨天里显然无法在这个城市里四处游荡,即使它号称有多处的旅游景点可供游人驻足。总要做点什么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在这个时候奋笔疾书,我想乃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音乐照例需要,在没找到住处之前,我曾在街头的音像店里购买了几张新的爵士群星CD,带上耳机之后,仿佛自己迅速的被音乐包围。以爵士乐的名义,我发誓自己总得写点儿什么。于是执起买来的自来水笔和干净的稿纸,对于书写的内容我并不发愁。反正是信笔所至,将脑海中能够浮现出来的所有的词语和字句统统不加甄选的写将出来。
于是我沉浸在钢琴萨克斯以及优美的长短号所鸣奏出来的轻柔乐声中,一刻不停的书写了整整一个下午。至于写的是什么,这一情况似乎根本不在我的掌控范围之内。当我摘下耳机,拿起写了十几页的稿纸来看时。发现方格中的字句无论怎样都难以连成一篇世俗意义上的所谓文章。
通篇都是诸如以下所示的散碎文字片段:
……马尔提尼半岛花园,红刚刚的天空看上去像粉红猴阴湿的臀部,不可思议的石头和椰果,究竟怎样的半黑色头顶果篮经过枯黄色草地的原始居民,果篮中的鲜美葡萄青红紫黑无端端的嘲笑巴干列岛的威武骑士们所乘坐的女人用的红色小轿……
……猩红色革命的旗帜插在费力的向嫖客们舒展乳房的街头*那光鲜的臀部,太阳出来但是驱不走明亮的黑暗,勇敢的武士拔出插在胸口的短匕,喷涌的鲜血染红整个东部一成不变的天空……
……白茵茵的亮点儿糊住了他红肿的双眼,刺痛不止的脚踝倒吊在满不在乎的麻绳之上,高空的箭雨射穿了每个人的尿布,惊呼的声音藏在幽暗的锅底,掠过盛开的石榴花的暗紫色的风带来无名的腥气,夹住猴儿们头部的是废弃的铁枪和弯刀……
接下来的是一些更加没有意义的短小的词组和单字,类似:破旧、花椒枪、腐烂的腿部……等等。
它们终归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断然不能被称之为文章之类。我坚决划掉一些令我感到厌烦的句子和词组,而将一些较有感觉的长句和短句的下面画上粗黑的横线。最终遴选出了这么一些句子:
……
喔喔喔,咦
联合天主的罪徒们
正襟危坐
高声的呐喊
无由的坚果
浸泡在黑色的夜里
变成了
革命的旗帜
……
读了一遍,顿时便觉倾倒。竟然如同一首非凡的短诗,这令我顿时觉得有些许的得意。即便是再怎样破碎和无用的东西,若打破重组,得出的结果未必便是一成不变的白费,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电子书 分享网站
2。
任何人都可以写诗,就像任何人都可以写小说、拍电影、做电视节目主持人一样。没有门槛儿,管他之前是流浪汉、流水线工人、有十年驾龄的卡车司机,或是印刷厂的排版小工。总之就是这么一种玩意儿,任何人想做就做,当然,为此而付出的代价那则是另外的一回事。
我从来没有尝试着去写诗歌,这里不包括幼年时候朗诵古体诗时一时的冲动而草就的那些似是而非的东西。
在某一段时间里,我对古体诗歌颇为痴迷,一腔热血的阅读着《唐诗三百首》,和《李太白全集》以及《曹子建诗注》等等,对五言、七绝之类的也曾颇下功夫研究了一番,可惜成果寥寥,诸如:
藕实荷衣瘦,
残花逐水流。
日来风撼树,
叶落便知秋。
这一类不知道能不能归做诗歌的东西,在那个时期倒也偶有顺手写下。那时候大概抱有一种想要成为诗人的憧憬,后来却不知怎的,这心淡了下去最终归于虚无。
现在想来,大概是古体诗的格律和种种限制,使我的诗人梦想遭到了重创。若做起事来缚手缚脚,我就会感到不知所措。特别是在接触了所谓的现代诗歌之后,诗的地位便在我的心中一落千丈。最终它沦为和歇后语、顺口溜等等一般的地位,好在我的轻视并不能给它带来什么致命的打击,因为现代诗歌的创作在中国愈发见规模了,以此为生的各色人等已然多得不像话,这使它看起来更加的繁荣。
顺便提一句,艾伦·金斯堡是我喜欢的诗人,同是也是我男朋友豆子最喜欢的诗人。他总是说:再怎么污糟不堪的地方,总也会诞生出一两个比较杰出的人物,艾伦·金斯堡正是这些伟大人物里的其中之一。
艾伦·金斯堡生于1926年,他的父亲是新泽西一所中学的英文教师,也是一位诗人。当1944年的时候,艾伦金斯堡年满十八周岁,就读哥伦比亚大学读一年级。他和他的哥伦比亚校园帮的朋友们一起,日后被人们称为是“垮掉的一代”中的核心人物。这其中包括:卢西恩·卡尔、威廉·巴勒斯以及大名鼎鼎的杰克·凯鲁亚克。那些时候,他们常常聚在一起进行无法无天的实验,吸食各种毒品,安非他命、吗啡、大麻以及烈酒。
有人称艾伦·金斯堡给美国四十年来文学、音乐、政治以及抗议运动注入了新的精神,他的写作及生活方式催生了美国六十年代开始的反战、黑人民权运动、生态环境保护、妇女解放以及性革命。事实上,艾伦·金斯堡在中国的名声并不好,“垮掉的一代”的作为也被认为是美国资产阶级道德沦丧、腐化堕落的表现。
艾伦·金斯堡对诗歌最大的贡献,在于他的主张:“一切都可以入诗,诗的语言应来自口语,能吟唱、朗读。”关于这个,他毕生都在坚持。
作为一个诗人,艾伦·金斯堡的个人成就是极其显著的,并且在美国文学中的地位十分超然,虽然他自己这个老牌的叛逆份子对此不屑一顾。他获得过全美图书诗歌奖,本人又是美国艺术文学院院士,在他去世的两年前还获得了美国普利策诗歌奖最后提名。八十年代的时候,他曾经作为美国作家代表团成员访问中国,并且在多地举行过诗歌朗诵会和演讲。
1997年4月5日,七十一岁的艾伦·金斯堡在纽约去世,死因是肝癌。
他最出名的诗篇非《嚎叫》莫属,副标题写做致卡尔·所罗门。通篇充满了旷野和奔放的字眼,每一个词组或句子对脆弱不堪的读者都是一次绝对致命的打击。当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我头一次从豆子的手中接过《嚎叫》的诗稿仔细阅读的时候,惊讶的好半天都合不拢嘴。 txt小说上传分享
3。
五月的前半部分时间,大多数白天的时间里我足不出户。写字、听爵士乐、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偶尔也会到附近的超市或是商场购物。在我快要彻底的变成一个宅居动物的时候,我决定改变一下,昼伏夜出,我将所有的精力投入了夜间的生活。
从我租住的地方搭乘一个小时的地铁,便到这座城市的中心。那里光怪陆离,即使是在漆黑没有星月的夜里,照样散发着不夜都市的奇异的光彩。每一个白天的无所事事,都使我更加难以耐得住漫漫长夜的寂寞。通常这个时候,我都会选择去看一场电影。接二连三的看,即使到深夜三时也无所谓。
出了地铁站再向东转过一个街角,那便是在这座城市里小有名气的一家电影院的所在。不出意外的话,我总是在这里消磨多余的时间。电影院放什么片子全由得他们,至于看的什么我也全不在意,多数时候我只是蜷缩在仿皮座椅上,痴呆呆的盯着那夸张的幕布上面往来变幻的光影。总之,我的心思很少用在观看影片上面。
电影本身并不能引起我半点的兴趣,我所稀缺的并非是视觉感官之上的刺激,正因为如此,我观看电影的片段往往不足其片长的六分之一,这也宿命般的注定了我根本不知道影片里奇奇怪怪的角色们究竟在演些什么东西。
男主角从血泊之中站起身来,把女主角从血肉模糊的尸体队里使劲的拽出。二人神经质的抱头痛哭,看情形他们应该是身在战场。
“他们很快就会再回来,我们要往西边逃……”男主角浑身是血,拉着虚弱的女主角飞也似的奔跑。
“到处都是他们的人,我们逃不掉的。”女主角歇斯底里的大喊。
“往西边,那里有接应我们的队伍。”
“他们说不定都已经死了,我们应该向南,南面是海……”
“不,不,不……往南去会给他们抓住,我门需要一匹马,要快……”男主角攀上了一匹战马,硬拉女主角坐在身后。
栗色的骏马驮着两人在银幕上飞奔,身旁则是呼呼的风声和子弹或是砍刀的拼杀声。也许没有这些声音,我听错了也大有可能,你知道我看的不是那么仔细,很多时候都是恍恍惚惚的。
接下来,两个人一匹马开始了亡命的奔逃。他们穿过沼泽,穿过山地和死亡丛林,最终来到了一望无际的千里沙海。
“我们迷路了……”男主角忧郁的眼神已经干渴的没了光彩。
“听着,我们出不去了,要死在这里了。”女主角扑倒在黄沙上,但姿态保持优美。
“坐起来,”男主角去扶女主角,“上帝不会看着我们坠入地狱之中,继续走。”
“上帝?”女主角呐喊,“不!上帝他什么都看不见。全完了,我的帽子,香水儿还有刚刚保养好的靴子……”
他们抱在了一起,男主角拿龟裂起皮的嘴唇去吻女主角的唇。
“走开,我们分居了已经。”
“可我需要一点润唇膏……”
我心里默默的算着时间,他们大概吻了三分钟。最终当四片嘴唇分开的时候,他们决定活着走出沙漠之后,决不再闹分居这种蠢事。
“我们没有吃的和水,应该把马杀掉……”男主角温柔的看着女主角。
“可我不舍得,她跟了我们一路。”
“是的,但是它的性命可以救我们两个。”男主角说。
可怜无辜的栗色战马,在黄沙中被割断了喉咙。最终,男女主角便吃喝着马肉马血,还一边做着祈祷。他们背着大块的马肉走出了沙漠,并且和自己的部队汇合了。他们高兴的拥吻,大口大口的喝着清冽的井水。
看到这里的时候,时间大约是晚上十点钟。我甚至没有等到这莫名其妙的电影的结局,便一个人出了电影院的大门。那可怜的栗色马,我想,没有人在意它的死活。
在我走出影院的玻璃门,站在向下的台阶上时,我已经记不起来方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