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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是韩国,因为他们名字的重复率很高而且跟中文一样短,最难记的是俄罗斯人的名字,记住他们的名字差不多就是记一个小数点后十位的圆周率一样。
所以即便我上午和林思聪有短短看一小时柯南的经验,除了上镜率较高的那些名字以外,只要名字超过两个字以上的配角我都没有印象,更没办法判断这个人是不是和我相像。
小家伙顿了顿之后又平稳地说:不过我爸爸喜欢铃木园子型的。
听完那句话,我那刚入喉咙的水煞是好看地喷了林思聪一脸。
林思聪恼怒地看着我,从包里翻出一张纸巾,边擦脸边说:你别以为我爸喜欢铃木园子型,你就可以像铃木园子那样过分!你属泰国大象的?!
我想林思聪才7岁就成这模样了,等他20年后到我这个年纪怎么得了。
打车回家时不慎遇上交通改道大堵车。看着手机里无数个林大人的未接电话,我不禁踌躇起来。看了看旁边眯着眼睛打盹的林思聪,想想虎毒不食子,只好把他摇醒,让他给林大人回个电话,但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一定要有意无意地提到,今天是他本人寂寞无聊,逼我陪他出来旅游,并非是我撺掇的。而且我心里计算着,从事实上来说,我除了提供出去玩的动机,并没有享受到该有的乐趣,而林思聪虽然被迫出去,但玩得海皮到我担心他晚上尿床的程度。所以这么说来,我并非扭曲事实,让小孩子撒谎的。
林思聪撇了我一眼,说了一声:卒仔!(音同:俗辣)
“卒仔”这个词是台湾方言,平时估计也就出现在台湾娱乐节目中。要不是平时无聊时网上看点这种节目图个乐子,我还未必知道这个词是相当于上海话里“瘪三”的意思。林思聪小朋友平时得有多寂寞啊,这么个小屁孩居然都去看台湾娱乐节目了。家长不知道很多台湾娱乐节目是少儿不宜的吗?
我假装听不懂地看着他,把手机塞给他。
没想到林思聪犹豫地翻了翻手机的通讯录,不安地望向窗外,然后又将手机塞到了我手里。
我趾高气昂地非常有底气地大声说道:卒仔!
林思聪没有回应,只是蜷在座位上。窗外的霓虹灯飞快地倒映在他白白嫩嫩的小脸上。他又恢复到了小正太的样子。我叹了一口气,美女难过帅哥关啊!我叹了口气,学林大人揉了揉他的头发。小家伙就顺势倒在了我的腿上。大概玩累了,没过两分钟,他就睡着了。
我抱着林思聪的脑袋时,有种人生很安定很圆满的味道。我想所谓的母性就是如此。
到宾馆后,小家伙还睡得很沉。我让出租车的师傅帮忙背到我身上。计算了一下门口到房间也就一两分钟走程,其中还算上了坐电梯的时间,虽然七岁的孩子有些沉,我坚持坚持应该也能到达。
没想到出师不利,高跟鞋细跟被卡在台阶的缝隙里,脚被崴了一下,差点将小孩摔出去。而在这将摔不摔之间,我脑袋里灵光闪过,想到要是我真摔了他,我不仅要不了加班费,估计自己贴钱,也保不住饭碗,所以我瞬间将所有力量用向那只崴脚上,最后终于保持住了平衡。
而接下去的那几步,每走一步就跟童话里那个海的女儿一样,感觉是在刀尖上行走。而身上几十公斤重的压力已像三座大山般压得喘不过起来。我之所以用“三座大山”是因为我从小受到的传统教育里,没有比三座大山更让人难以推翻的了。
我觉得本来是在做一件举手之劳的好事,最终被我做成了像邱少云董存瑞黄继光一样的伟大,委实也不容易。这幅景象一定要让林大人看见,我好歹也就将功补过了,也许还能看在他儿子的面子上给我点额外奖金也说不定。
我这么想着,却不料身上一轻,抬头一看,发现有个英俊的男子将我的三座大山成功地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其实我只看见了这位男子的侧面和背面,但是鉴于他这么见义勇为,我想他必定是英俊的,不英俊的话至少心灵也是英俊的。
我拖着一条跛腿,快速地走了几步,绕到这位活雷锋的前面,定睛一看,又是吓我一跳。居然是王轩逸。
自从大学毕业后,我和他的每次相遇都在不同的宾馆里。在北京遇上也就罢了,这次居然在大连又能遇上,这只能说明,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
我讪讪地说道:王轩逸,好巧。你又来考察什么项目来了?
王轩逸低着头说:和上次差不多的项目。
人生中有很多种废话要说,应酬啊寒暄啊什么的。但像王轩逸这样说得这么没有内容没有营养没有建设性作用的废话,实在是少见。
大概是想照顾受伤的我,王轩逸走得很慢。我偷偷地观察他,想着小家伙是不是真的挺沉的,王轩逸还没背他走多少路,他就开始流豆大的汗了。我思忖到,帅哥平时大抵不要干什么体力活,所有的体力活都在床上完成。而在床上的时候流汗那是催情剂之一,所以今天这种特殊情况让我碰上,也只能说明:缘分,它确实是妙不可言的。
我想我得好好回忆一下我大学暗恋他的光景了。怎么着我也曾被他戏弄过的,也许这两年我在职场里摸爬滚打,心理素质锻炼得跟不锈钢一样过硬,能扳回一城也说不定。
共进午餐
还没走到电梯门口,电梯就打开了。里面走出来的,正是神色阴郁的林大人。
我很想装晕过去。刚说要在王轩逸那里扳回点丢掉的面子,就要在他面前惨遭被老板痛骂的厄运。这个缘分实在也太妙不可言了些。
林大人先是对王轩逸一愣,然后轻车熟路地抱过儿子,边抱边说道:王总,爱子让您受累了。
我惊愕地又想昏死过去。王轩逸,当初在我们那鸟都懒得拉屎的地方上大学,怎么就成了王总呢?还是说,他改了个名字就叫王总?而且背个孩子也不至于到让人受累的程度吧。这狗腿抱得实在是……
我假装无辜地睁着眼睛望向林大人。林大人不满地撇了我一眼,实在看不下去,单手抱着林思聪,另一只手又从裤兜里拿出纸巾,示意我擦擦脸。
我偷偷瞄了一下电梯金属板,虽然影像有些哈哈镜的效果,但不妨碍如实呈现我那粉墨的脸。我终于知道王轩逸刚才一直低着头是有理由的,大概他是视觉系那一派的,看着我这张脸,他把持不住啊。
林大人等我擦完脸,跟我介绍到:这是中天集团的王总。我们这次项目合作的负责人。
王轩逸笑了笑,跟林大人摆了摆手说:不用介绍了。我们认识,大学时候的校友。
林大人有些惊异。按照我们两家现在的身世,只要不是我家家道忽然衰败,他家一夜暴富,否则是不大可能上到同一所大学去的。不过林大人很快就平静地说:那我们家小张很荣幸啊。
鉴于王轩逸身份地位的瞬时提高,我非常大气地上前一步,紧紧地握了握王轩逸的手:王总,以前多有得罪了,以后还请多关照。表情特别到位,语气特别真诚。
王轩逸表情一硬,眉头皱紧。我将我的话推敲了好几遍,觉得自己没有说错,便干干地站到了电梯的另一角。
王轩逸的宾馆在3楼,我们住6楼。送走王轩逸后,气氛一下子恢复到了我之前担心的状况。林大人又是一脸要把我削了的表情。
林大人看了看我的脚,缓声说道:痛吗?
我点点头。不痛也得说痛啊。何况这是真痛。
林大人蹲下来看了看我的脚,又起身说道:怎么弄的?
我过滤掉在主题公园的过程,直接说到了结尾:我们两个出去随便走走,然后聪聪睡着了。我就背着他走了一会儿,没想到把脚弄伤了。我实在是太笨了,没有照顾好你家孩子。
恩。除了最后一句是假话外,其他都是大实话。
林大人看了看趴在肩上睡得一脸安逸的林思聪,大概相信了,说了一句特安慰我的话:那这算工伤吧。
那天,林大人特地让服务员给我来了一次促疗按摩,按摩过程中,我痛得飘飘欲仙,快要生活不能自理。
心里腹诽,林大人在表达对职工的关爱时,都有他独特的方式。
因为我的工伤,我彻底沦为林思聪的陪同。林思聪虽然喜欢看柯南,倒也很自律,看完一张光盘就会看一会儿书,这些书大多都是奥数、英语等我不能涉猎的题材。出于对孩子的关照,我还不能开电视,来得匆忙还没把笔记本带上,最后我特别期待林思聪看柯南的时间,这让我不仅记住了铃木园子的名字,甚至都记住了像若王子士郎他这种诡异的龙套名。
在和林思聪的时不时的交谈中,我了解到他还没有上小学。原因很简单,他爸爸认为他可以直接在明年夏季进入三年级,前两年的教材内容太简单,林思聪在4、5岁的时候已经学会了,但为了能让他享受到部分的集体生活,林大人左右衡量了一下,没让他跳很多级,“凑活凑合”地准备到时去读三年级好了。
如果可以穿越的话,我想就会发生当时12岁的我和8岁的他成为同学的情况。这真让我惆怅。
小家伙稍微显得和他老爸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他很爱娱乐八卦。以后要是有机会,可以跟阿宝、Wendy姐组成八卦三人组。虽然八卦这个习惯不好,但这是一个非常亲民的坏习惯。因为这一点,我和林思聪的关系又好上了一步,顺便我就告诉他了牛顿并不是因为苹果发现万有引力、达芬奇小时候并没有傻得画无数个鸡蛋以及爱因斯坦没有弱智到做一天小板凳的真理。最后我还做了一个压轴大放送,告诉他其实居里夫人做个小三,喜欢上了有妇之夫郎之万,一个比她小好几岁,也是很有成就的物理学家。
小家伙听这些八卦的时候,眼睛睁得通圆通圆的,耳朵也翘起来了。
然后我诚挚地教育他:八卦要不失八卦的高度。一味追求那些活在闪光灯下的红男绿女他们那些妖艳的情史,失去了看问题的水准和品位。在八卦的时候,不要忘记追求真理、追求人文关怀、追求历史沉淀感。这样的高端八卦,我们统称为“名人轶事”。
小家伙被我的理论震慑住了。一度耽误了他“黑母鸡下1个蛋歇2天,白母鸡下1个蛋歇1天,两只鸡共下10个蛋,最少需要多少天 ”的计算时间。
我的脚因为助疗按摩,恢复得很快。按照按摩师的说法,本来就没有伤到筋骨,只要把肿块中的淤血推开便没事了。
这样我还赶上了和Kelly、王轩逸还有林大人共进午餐的机会。大体上来说,能把所有人叫上一块喝酒吃饭,就表示项目已经谈得差不多了。
饭桌上,王轩逸先提出自己不能喝酒。酒桌上这句话简直跟放屁一样,呃,不对,屁还有点味儿呢,那就简直跟空气一样。想当初我也是非常谦虚地假么呵呵地说,我不会喝酒来着。最后还不是在酒桌上开红白黄三中全会,喝得死去活来。
但Kelly立刻补充道,轩逸从来不喝酒,你们可不要难为他了。大家也相互认识的,就别走客套了,随性吃个饭就好,晚上还得赶飞机呢。
Kelly这一声“轩逸”叫得很亲昵,我疑惑地看向林大人。林大人顺势说了句:王总是王经理的弟弟。
哦……我恍然大悟地看着姐弟俩,一下子想不出来说什么话,停了半响之后才补上一句:果然长得很像。
因为我这句话说得很封闭性,没有给大家提供探讨的空间,场面有些冷下来。
林大人打破了尴尬,先说到:王总和小张怎么会成为校友呢。以前Kelly不是说您出国了吗?
这个问题我也很想知道答案。我想现实中的八卦比名人轶事有趣多了,有机会教一教林思聪。
王轩逸的手指掠过杯沿,抬头看着我笑道:我没有出国,也没起洋名。我才20多岁,背负一个王总的名字,走到哪里都不自在。何况我也就是个挂职副总,我爸才是真正的王总。你和我姐也是多年的朋友了,更不用这么见外的称呼我,叫我一声轩逸就好。高三的时候,大概到了青春叛逆期,因为一点点事情,我和老头子吵得天翻地覆,我一气之下没有出国,去了偏远的大学。没想到一待就待到了毕业,老头子也拿我没办法。
说到这里,王轩逸的脸上出现一抹无奈的笑。
我安慰道:王总,大学就是个过场,到哪里读都一样。
王轩逸盯着我说:我说了,不要叫我王总。
我心想,你根本就没说。你只是说林大人可以叫你王总,又没点名道姓地说我也可以。不过想想,再怎么说他也算是我们公司的重要客户,我没必要上纲上线地较真。
于是我又甜甜地补了一句:轩逸。
这一声甜死人不偿命的呼唤让在座的其他两位都抖了几抖。
Kelly打着哈哈地说道:看来我家轩逸和小张之间同学情谊很深哪……
王轩逸喝了口水,缓缓说道:那是相当深的。我人生中最后一支舞就是和这位小姐一起跳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一声“噗”地血溅三尺,将口水均匀地喷洒在饭菜上,煞是好看。
回忆
我大学的时候开始了目前为止累计32场暗恋的第一次单相思。单相思的对象正是这位妖孽王轩逸。
王轩逸当初还没有现在这么有骨感,脸上还有些婴儿肥,但是丝毫不影响他在我们林学院长成一棵郁郁葱葱的苍天大树。临西市坐落得偏僻了些,民风也相对比较淳朴。到这所林学院就读的一般都是来自郊区或者城市的普通家庭孩子,对名牌什么的还没有形成概念。王轩逸当初身穿一套大对勾的运动服和一双莲花球鞋驰骋于球场的时候,这些朴素的大一少女们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这些物质崇拜和攀比上,只是对挥汗如雨、不停用手势指挥队友的王轩逸产生了一些很纯粹很朦胧的想法。我们简单把这种行为归纳为:花痴。
在有王轩逸的球场上,你经常会看到一些外表腼腆内心风骚的女孩儿们在球场外围不停地徘徊,等待王轩逸的一记错误射门,将球踢到她们身上,要是有幸落个骨折,也许还能坐在王轩逸自行车的后座上,上演一段校园青春高纯度爱情。当时席绢亦舒的书都太火了,很多女生走火入魔,一度以为各种巧合都是可以随意制造,而这些无数次的巧合可以顺利升级成爱情和婚姻的。我当初的室友简尔就是这些魔女之一。我觉得简尔的爸妈肯定是台湾言情小说看多了,不然取不出这么饱含小言的名字出来。简尔每天看很多诗,背很多英文词,写无数篇散文,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和王轩逸不期而遇,让他无论选择哪个角度,都能判断出这是一个美好的文艺女青年。而文艺女青年在蔽塞的临西,一度是淑女的代名词。我因为比他们大两岁,内心相对来说成熟很多。我虽然中意他,但绝不至于大冬天的穿着一身薄薄的白毛衣游走于球场外围那么骚包。
有一阵子,我和简尔的生活费因为在月度预算上出现了严重错误,而在实际消费中又因为偷偷溜出临西市嗨皮了一下又没有做好有效的补救措施,导致此后每天生活在两人凑一顿饭或者两顿并一顿饭的窘迫中。那天我和简尔打赌谁先计算出灭绝师太留的那道诡异的数学验证题,谁就有机会吃全餐,输的人全部买单。悬赏之下必有勇夫,我的脑细胞大批阵亡后,终于险胜一招,兴奋之余我饿得两眼昏花,眼冒金星,拉着简尔走近道,直接穿过球场跑向食堂。
正当我们饿狼扑食般冲到食堂门口的时候,身后有人一记高空射球,球砸在食堂门口的石狮后迅速反弹,威猛地弹在简尔的鼻梁上。简尔的白色素布衬衣上瞬间斑斑点点。虽然我对食堂门口为什么要伫立两头红果果暴露生殖器的大石狮无法理解,但这个时候再找学校领导理论这个逻辑未免显得晚了些,只好转头寻找肇事者。
我有轻度近视,无法分辨抱着球跑过来的人长什么样子。但我腹中空空,现在奶娘又血流如注,我心急得厉害,老远地就凌空破口大骂:你他妈的这么大一个洞都射不准吗?控制不住射到外面把人弄出血了倒是拿张纸来擦一擦啊。抱个球管个鸟用?!
我生气的状况下说话分贝大概会有我平时说话声的数倍以上,时不时地还能来个海豚音,穿透力很强。这些话在球场中来回飘荡,回音不断。很多人愣了会儿神,消化完我说的话之后抱着肚子纷纷笑到躺下。后来想想,我这人确实是有下流的本事,非要将好好的一顿训斥给低级化,让所有人贻笑千年了。
这个射不准的理论给大学男生宿舍提供了不少茶余饭后的笑料,而我也在最初两年被评为全校的毒舌妇之王。
简尔在和王轩逸一来二去的交往中,果然过渡到了男女朋友阶段。自从有了王轩逸这个男朋友后,简尔越来越文学女青年,每晚不卷本诗集阅读就睡不着觉,每次睡觉前都会重重一声叹气,彷佛一睡着就要驾鹤西去。我想,王轩逸作为一个运动爱好者,喜欢上一个将叹气视为审美的女孩,也真是匪夷所思了点。只不过这段爱情维持不久,王轩逸又砸到了别的女生,顺势将她替换下了。为此,简尔恍惚得跟祥林嫂一样,没事就跟我说,让我带她去球场。
我起初的时候因为自己算是两人的媒人,还偷偷约了王轩逸见面,让他好好对待简尔,顺便还对第一天的粗俗言论道了一下歉。但我咬定当初说话的时候除了“他妈的”这词是我常用语以外,其他这些骂人不带脏字的双关语都不是我本意,纯粹是听者多心了。
我记得那天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林学院荷塘中的莲花开得鲜艳夺目,一群群蜻蜓在荷塘上方低空飞翔。夕阳下,我俩的影子被照得特别特别的长,落在一堆无名小黄花上。很是诗情画意。
那天王轩逸照旧穿了一身运动背心和短裤。足球在他脚下行云流水地转来转去。小腿肚因为长期暴露在太阳底下,已经被晒得黝黑黝黑,但肌肉绷得紧紧的,很有运动员的范儿。听完我的话,他还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就是他那一瞬间的彷徨无措,我开始有了第一次的心动。这一下子让我感觉和他亲近起来:帅哥并不是那么高高在上,他也会拉屎也会放屁也会局促也会尴尬。一个平面化的帅哥形象突然立体起来,亲民起来。但是心动归心动,却不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