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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雩。雩者旱祭请雨之名。传例曰:“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月雩,正也。时雩,不正也。《礼·月令》曰:“仲冬行夏令,则其国乃旱。”○雩音于,祭名。
'疏'注“雩者”至“乃旱”。○释曰:何休云:“祭言大雩,大旱可知也。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自责。曰政不一与?民失职与?宫室荣与?妇谒盛与?苞苴行与?谗夫倡与?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谓之雩。”贾逵云:“言大雩者,别於山川之雩。”《左氏》说不为旱者,亦称大雩,则雩称大者,或如贾言也。名之为雩者,郑玄云:“雩之言吁也,吁嗟以求雨。”服虔、杜预以为雩之言远也,远为百穀祈膏雨也。未知二说谁当。范言夫为大旱,以六事谢过,或如何说。舞而吁雩,理恐不然。云“传例曰”者,僖十一年传文也。云“月雩,正也。时雩,不正也”,定元年传文。此雩不月者,何休云:“讥公骄溢也。”案《穀梁传》意,月雩则正,时雩则非正,不论骄溢之事,则何休之言,不可通於此也。
螽。蜙蝑之属。《礼·月令》曰:“仲冬行春令,则虫蝗为败。”○螽音终。蜙,相容反。蝑音婿。蝗华{亡血}反螽蟲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
'疏'甚则月。○释曰:“重发传者,经书时雩非正,故不月。螽灾与之同不月,嫌其甚而不月,故发以明之。
冬,州公如曹。外相如不书,此其书,何也?过我也。过我,六年寔来是也。将有其末,故先录其本。
'疏'注“过我”至“其本”。○释曰:齐侯、郑伯如纪,无寔来,亦言“过我”者,不必悉有下事。此因有下事,故以相发明。其齐侯、郑伯直途过於鲁,不入国都,故不言“寔来”也。
六年,春,正月,寔来。来朝例时;月者,谨其无礼。○寔,常式反。朝,直遥反,下七年同。
'疏'注“来朝”至“无礼”。○释曰:二年“纪侯来朝”,传曰:“朝,时;此其月,何也?恶之,故谨而月之也。”彼书月是恶,则此月亦恶也。今州公不以礼朝,又至鲁不反,是无礼之事,故云“谨其无礼”也。
寔来者,是来也。何谓是来?谓州公也。其谓之是来何也?以其画我,故简言之也。诸侯不以过相朝也。画是相过,去朝远。○画音获,注同。以过,古禾反,注同。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郕。纪侯,《左氏》作“杞侯”。
秋,八月,壬午,大阅。蒐阅例时。○阅音悦。
'疏'注“蒐阅例时”。○释曰:传云“谨而日之”,知不以月为正,而云“例时”者,以四年公狩于郎书月以刺不正,故知蒐阅例时也。大阅者何?阅兵车也。阅为简练。修教明谕,国道也。修先王之教,以明达於民,治国之道。平而修戎事,非正也。邵曰:“礼因四时田猎,以习用戎事,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之道。平谓不因田猎,无事而修之。”其日,以为崇武,故谨而日之。盖以观妇人也。观,古乱反,视也。
蔡人杀陈佗。陈佗者,陈君也。其曰陈佗,何也?匹夫行,故匹夫称之也。其匹夫行奈何?陈侯甏猎,淫猎于蔡,与蔡人争禽。蔡人不知其是陈君也,而杀之。淫猎谓自放恣,遗失徒众。○陈佗,徒河反。行,下孟反。熹,虚记反。何以知其是陈君也?两下相杀,不道。两大夫相杀,不书《春秋》。其不地,於蔡也。
'疏'“其不地,於蔡也”。○释曰:宣十八年“邾人戕缯子于缯”,书地,今不地,故决之云:“其不地,於蔡也。”言在蔡,故不地耳。
九月,丁卯,子同生。子同,桓公嫡子,庄公。○嫡,丁历反,或作適。疑,故志之。庄公母文姜淫于齐襄,疑非公之子。
'疏'“疑,故志之”。○释曰:文姜以桓三年入,至今四年矣,未有適齐之云,而云疑者,盖文姜未嫁之时,已与襄公通,后桓公殆为妻淫见杀,则其间虽则適鲁,襄公仍尚往来,故疑之也。子同生,《公羊》以为久无嫡子,喜国有正,故书之。《左传》以为备用大子之礼,故书。此传云“疑,故志之”,是三传异也。
时曰,同乎人也。时人佥曰,齐侯之子,同於他人。○佥,七廉反。
冬,纪侯来朝。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日之,谨其恶。○恶,乌各反。
'疏'注“日之,谨其恶”。释曰:侵、伐、围例时,故知书日,谨其恶也。
其不言邾咸丘,何也?据襄元年“围宋彭城”,言宋。疾其以火攻也。不系於国者,欲使焚邑之罪与焚国同。
夏,穀伯缓来朝,邓侯吾离来朝。其名,何也?据隐十一年滕、薛来朝,不名。失国也。礼:诸侯不生名,失地则名。
'疏'注“礼诸”至“则名”。○释曰:《曲礼》云:“诸侯不生名,失地,名。灭同姓,名”是也。
失国则其以朝言之,何也?据文十二年“郕伯来奔”,不名。
'疏'注“据文”至“不名”。○释曰:哀十年“邾子益来奔”,昭二十三年“莒子庚舆来奔”,彼来奔书名,彰其失地,则与此穀、邓书名同,而范不据之。文十二年“郕伯来奔”,无名而反据之者,以邾、莒二国,更无所见,故依常书名言奔,表其失地,其郕伯与穀、邓别有所见,与常例违,故据之以相决。何则?郕伯不言名而云来奔,穀、邓书名而称朝,二者相反,故特据之。郕伯与鲁同姓,故不名以表其亲,言奔以明失国。穀、邓与鲁有好,故言名以彰失国,称朝以见和亲。但入春秋以来,虽无同好之事,盖春秋前有之。
尝以诸侯与之接矣。虽失国,弗损吾异日也。待之以初也。下无秋、冬二时,宁所未详。
□《春秋穀梁传注疏》□注 晋·范 宁□疏 唐·杨士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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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穀梁传注疏》
卷四
卷四
◎桓公起八年,尽十八年
八年,春,正月,已卯,烝。春祭曰祠,荐尚韭卵。夏祭曰禴,荐尚麦鱼。秋祭曰尝,荐尚黍肫。冬祭曰烝,荐尚稻雁。无牲而祭曰荐,荐而加牲曰祭,礼各异也。失礼,祭祀例日。得礼者时,定八年冬“从祀先公”是也。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月者,谨用致夫人耳。禘无违礼。○烝,之承反。曰禴,馀若反,又作礿。黍肫,本又作豚,徒门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注“春祭”至“违礼”。○释曰:所言四时祭名者,《周礼·大宗伯》及《尔雅》并有其事。荐尚韭卵之等,《礼记·王制》之文。何休云:“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也。”礿者“麦始熟可礿也”。尝者“黍先熟,可得荐,故曰尝”。“烝,众也。所荐众多,芬芳备具,故曰烝。”郭璞等注《尔雅》,与何解四时祭名少异,但范之所引者,并与何氏同,故从何说。又云:“天子四祭四荐,诸侯三祭三荐,大夫士再祭再荐。天子诸侯卿大夫牲用太牢,天子元士诸侯卿大夫少牢,诸侯之士特豕。天子之牲角握,诸侯角尺,卿大夫索牛。”此记异闻耳,未知范意与之同否。定八年“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下即云“从祀先公”,是时而不月也。得礼例时,引定八年为证,失礼例日,不引其文者,凡烝合在夏之十月,故何休云“祭必於夏之孟月者,取其见新物之月”是也。今正月为之,违月隔年,故传曰:“春兴之,志不时也。”下文“夏,五月,丁丑,烝”,传曰:“志不敬也。”二烝并书曰以见非礼,此文即是非礼例日之证,故不复更引他文。其文二年“丁卯,大事于太庙”,亦是失礼书日也。正月烝,传云“不时”,五月烝,传云“不敬也”者,一失礼尚可,故以“不时”言之,再失礼重,故以“不敬”释之。又注云,言禘无违礼。案《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於大庙”,僖公七月而禘,则是不时,而云“无违”者,周之七月,夏之五月,若值月前节却,则以四月相校不多,比之隔年再烝,失礼尚可,故曰“无违”也。文二年八月,则是夏之六月,而祫尝者,亦是失礼,故书日,表逆祀及失时也。宣八年六月有事于大庙,是得时而书日者,讥宣公卿死不废绎也。
烝,冬事也。春兴之,志不时也。
天王使家父来聘。家父,天子大夫。家,氏。父,字。
'疏'注“家父”至“父字”。○释曰:何休云,中大夫,故不称伯仲。范意或然。
夏,五月,丁丑,烝。烝,冬事也。春夏兴之,黩祀也,志不敬也。黩,徒木反。
秋,伐邾。
冬,十月,雨雪。《礼·月令》曰:“孟冬行秋令,则霜雪不时。”○雨,于付反。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祭公,寰内诸侯,为天子三公者。亲逆例时,不亲逆例月,故《春秋左氏说》曰:“王者至尊无敌,无亲逆之礼。祭公逆王后,未致京师而称后,知天子不行而礼成也。”郑君释之曰:“大姒之家在邰之阳,在渭之涘,文王亲迎于渭,即天子亲迎之明文矣。天子虽尊,其于后犹夫妇。夫妇叛合,礼同一体,所谓无敌,岂施此哉!《礼记·哀公问》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焉?”’此言亲迎,继先圣之后,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非天子则谁乎?”○祭公,侧界反。寰音县,又音环。亲迎,鱼敬反,注皆同。大姒音似,大姒,文王妃也。郃音洽,本又作洽。涘音仕。愀,在九反,又亲小反。之好,呼报反。
'疏'注“祭公”至“谁乎”。释曰:此注之意,言《左氏》天子不合亲,迎故引郑君之释,以明天子合亲迎也。然文王之逆大姒时为世子耳,得证天子之礼者,文王之为世子,而圣贤相配,宜为后王之法。故有“造舟为梁”,又入《大雅》,明天子之法;又且鲁不祭地,而云天地之主,是王者,亲逆之明文也。案《士昏礼》士衣爵弁,是助祭之服,则大夫以上及五等诸侯,冕而亲迎,亦当用助祭之服也。
其不言使焉,何也?据四年“天王使宰渠伯纠”称使。
'疏'注“据四”至“称使”。○释曰:此年“天王家父来聘”,五年“天王使任叔之子来聘”,范不据之,而远据四年宰渠伯纠者,彼宰是官,此公亦是官故也。或亦随便而言,无例矣。
不正其以宗庙之大事即谋於我,故弗与使也。时天子命祭公就鲁共卜,择纪女可中后者便逆之,不复反命。○复,扶又反。遂,继事之辞也。其曰遂逆王后,故略之也。以其遂逆无礼,故不书逆女而曰王后。略谓不以礼称之。
'疏'“遂继事之辞也”。○释曰:依范氏《略例》,凡有十九“遂”事,传亦有释之者,亦有不释者,此是例之首。又天子大夫嫌与诸侯臣异,故发“继事之辞”。庄十九年公子结言“遂”。传云“以轻事遂乎国重”,“辟要盟也”。理在可知,故省文也。僖二十八年“诸侯遂围许”,会温已讫,中间有事,必恐不相继,故发传以明之。曹伯襄“遂会诸侯围许”,恐彼释而“遂”与常例异,故重发之。僖四年“遂伐楚”,恐华成异,故重发以同之。宣元年“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嫌尊卑异,故亦发之。宣十八年归父“遂奔齐”,嫌出奔不得同於继事,故发之。襄十二年季孙宿“遂入郓”,嫌不受命,与常例不同,故发之。自馀不发者,并可知故也。
或曰:天子无外,王命之则成矣。四海之滨,莫非王臣。王命纪女为后,则已成王后,不如诸侯入国乃称夫人。或说是。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季姜,桓王后,书字者,申父母之尊。姜,纪姓。为之中者,归之也。中,谓关与婚事。○之中,丁仲反,又如字,注同。与音豫。
'疏'“为之”至“之也”。○释曰:刘夏逆王后,经不言归,则是鲁不关与婚事。而范氏《略例》云:“逆王后有二者,以书逆王后,皆由过鲁。若鲁主婚而过我,则言归。若不主婚而过我,则直言逆。”虽详略有异,俱是过鲁,故范以二例总之。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使世子伉诸侯之礼而来朝,曹伯失正矣。诸侯相见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人之子,以内为失正矣。内失正,曹伯失正,世子可以已矣。则是故命也。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射姑废曹伯之命可。○射音亦,麋氏本即作亦。朝,直遥反。伉,苦浪反,本又作亢。争,谏争之争。
'疏'“言使非正也”。○释曰:季姬“使鄫子来朝”,复云“非正”者,嫌妇人所使与父命子异,故两见之。使世子朝言“非正”者,礼:诸侯世子誓於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此谓会同急趋王命者也。今曹伯或有疾朝,虽关朝鲁,未是急事,而使世子摄位来朝,故云非正也。《公羊》以为世子不合朝,惟《左氏》以为得行朝礼。
《尸子》曰:“夫已,多乎道。”邵曰:“已,止也。止曹伯使朝之命,则曹伯不陷非礼之愆,世子无苟从之咎,鲁无失正之讥。三者正,则合道多矣。”○愆,去虔反。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桓无王,其曰王,何也?正终生之卒也。徐乾曰:“与夷见弑,恐正卒不明,故复明之。”○复,扶富反。
'疏'注“徐乾”至“明之”。○释曰:案范答薄氏之駮云,“曹伯亢诸侯之礼,使世子行朝,故於卒示讥,则传云正者,谓正治其罪”,则与徐解不同。而引其说者,以徐乾之说得通一家,故引之。范意仍与徐异。或以范意权答薄氏,故云讥曹伯,若正说仍与徐同。
夏,五月,葬曹桓公。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桃丘,卫地。桓弑逆之人,出则有危,故会皆月之。卫侯不来,无危,故时。弗遇者,志不相得也。弗,内辞也。倡会者卫,鲁至桃丘而卫不来,故书弗遇以杀耻。
'疏'“弗遇”至“辞也”。○释曰:遇者,志相得之名,故此弗遇,志不相得也。“弗,内辞也”者,其实鲁公弗被遇,托言卫侯不遇,故云:“弗,内辞也。”○注“倡会”至“杀耻”。○释曰:以经书“会”,故知倡会者卫。托言卫侯不遇,则若卫侯不蒙鲁公之接,故云“杀耻”也。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结日列陈则日。传例曰:“不日,疑战也。”○陈,直觐反。来战者,前定之战也。先已结期战。○先,苏荐反。内不言战,言战则败也。两敌故言战,《春秋》不以外敌内,书战则败。不言其人,以吾败也。不言及者,为内讳也。为,于伪反。
'疏'“来战”至“讳也”。○释曰:“内不言战”,又发传者,公败宋师,起例之始。此战没公,故重发例以明之也。“不言其人”者,谓不称公也。“不言及”者,谓不云及齐侯、卫侯、郑伯也。传与下十七年传文同,但观经立说,故二处有异耳。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恶曹,地阙。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寤,吾故反。
秋,七月,葬郑庄公。庄公杀段,失德不葬,而书葬者,段不弟,於王法当讨,故不以杀亲亲贬之。○弟,下并音悌,又如字。
'疏'注“不以”至“贬之”。○释曰:此据晋侯杀世子申生不言葬而发。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祭,氏。仲,名。执大夫有罪者例时,无罪者月,此月者,为下盟。○祭,侧界反。
'疏'注“祭氏”至“下盟”。○释曰:知仲名者,以仲立恶黜正,无善可褒,故知仲名也。云“有罪者例时”者,庄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经不书月,传曰:“以人执,与之辞也。”是执有罪书时之文也。言“无罪者月”者,成十六年“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於苕丘”,彼虽为危,书月,亦是无罪之例也。今祭仲有罪,而经书月,故注解之,书月者,为下盟耳。案襄二十七年“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於宋”,书日,下云“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不日者,柔是大夫之未命者也,不得同正大夫。又下贵於士,故虽得书名,仍从卑者之盟不日之例也。
宋人者,宋公也。其曰人,何也?贬之也。恶其执人权臣,废嫡立庶。○恶,乌路反。嫡,丁历反。
突归于郑。突,郑厉公。昭公之弟,庄公之子。曰突,贱之也。曰归,易辞也。传例曰:“归为善,自某归次之。”此传曰:“归,易辞也。”然则归有二义,不皆善矣。突篡兄之位,制命权臣,则归无善。○易,以豉反,下文及注同。篡,初患反。
'疏'注“传例”至“无善”。○释曰:成十六年“曹伯归自京师”,传云:“归为善。”注云:“谓直言归而不言其国,即曹伯归自京师,不言于曹是。”“自来归次之”,注云:“若蔡季自陈归于蔡,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是。”据彼传文,则归为善。今传曰“归,易辞”,故解之。言归有二意,善者谓之归,易者亦谓之归也。是称归有二,突恶而称归,是恶辞,非善也。
祭仲易其事,权在祭仲也。死君难,臣道也。今立恶而黜正,恶祭仲也。易辞,言废立在己。○难,乃旦反。恶祭,乌路反。
郑忽出奔卫。忽,郑昭公。郑忽者,世子忽也。其名,失国也。其名,谓去世子而但称忽。○去,起吕反。
'疏'注“其名”至“称忽”。○释曰:郑忽先君巳葬而怪不称世子者,《穀梁》之意,先君虽葬,而嗣子未逾年,亦宜称子,即僖二十五年秋“葬卫”文公。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是也。虽则逾年,先君未葬,亦不得成君,故下十二年“丙戌,卫侯晋卒”,十三年卫惠公称侯,而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