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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熟者-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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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日这种事情,乡下习惯是十年一次生日,一年一次的生日,那是城里人。好些乡下学生,一上大学突然就冒出一个生日似的。在中学小学,在生日那天,意识不到自己是这天出生的,就算意识到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岁数要过春节才算,“大一岁了!要怎样怎样……”年初一的娘明明都这样说,而非按生日来算。这样,乡下学生一进城,就要突然少一岁,少两岁。在县城念书时,可能也有这种每年过生日的同学,可是我没交到这种请我去过生日的朋友,似乎这些五分之一的县城通学生们也没想到可以请我们去他们家里为他们过生日。除了那些乡下人整十岁的寿辰欣欣然去吃东道,参加所谓的生日party,这又是破天荒。

    是夜,我们生日礼物也没买,他收到的是女生的生日礼物,五个宿舍,五个礼物。饭店在大丰网吧对面,学校是新的,店却很旧、很多。都在大丰网吧周围,鱼店、快餐店、沙县小吃店、兰州拉面店等等,都是些不讲究装修的店。无人缺席,吃一顿好的,估计花了他一个月伙食费,我觉得我不会干这种傻事。我们都吃了他一顿,于是他像韩丰的个子和篮球一样给我们留下了印象。陈书达从此就等于生日请了全班的人。

    吃完来宿舍,又在宿舍六楼活动室吃用班费买来的蛋糕,全班人唱生日歌,我嗫嚅着不好唱,我没唱过。
第二章 熟悉(1920)
    19

    天已凉,原来关不得的门随手就会带上,a号座位的人一开门就要用眼睛看进来的人关还是不关,不关,眼睛向来者下达命令后还是不关,那就要说一句:“把门关上咯。”我经常就干这样的事,林小勇经常就不关,使得我以为他要与我过不去。阳台上晾的衣服多了几倍,盖上被子,铺上垫背。我刚好有两床,一床来自娘,一床来自姑妈。李荣海最快乐的事,莫过早早的洗个澡,穿着睡衣在一股热气中从卫生间里出来,把衣服往洗衣池下的桶里草草一扔,拿起在桌面等候着他的手机,三声脚响、一声膝盖响,被子一盖,“喂,我洗完澡啦。”快快乐乐的享受一顿电话夜宵,甜嘴蜜舌的没有顾忌,有时还不是跟女朋友。讲完,手机放在床头,舒服的睡下去,仿佛那通电话比被窝还温暖。

    新生乒乓球大赛我亦参加。接到乒乓球协会学长来电,诚惶诚恐。我的人生几乎都是这些诚惶诚恐构成的!吴亚飞和李荣海甚至其他全部人就没那么多诚惶诚恐。说到恭敬,我自是恭敬,可是我又比别人骄傲,骄傲得我自觉我的恭敬都不是恭敬,有些作假,类似公事公办不得不为。恭敬一部分成了某种伎俩似的。

    学院选拔,一区六号楼楼底三张球桌,十来号人,我不好意思进攻,扣球,弧圈拉不了一个。觉得扣起来让对方丢脸这是对对方的冒犯,恶意。其实我又很想表现,自如的甩出普通同学都不会的反扣,获得别人的眼神赞扬、心里赞扬也好,那种时候的虚荣心铁定要冒一下,控制不好则一定会出现在神情上,自觉庸俗。靠挡球挡来的第一,人文学院男生中实在没乒乓球上的强手。

    新生比赛,进一轮,16进8被淘汰。看见一个同高中不同班但知道脸的同届同学钱鹏,骤然亲切,电气学院,住30号楼。他是县城另一个乡镇,共同都知道很多同学。他替我报了仇,进入前4,球风爽快沉稳,在县一中的乒乓球场上本来也难逢敌手。自此相互挂电话到宿舍,打球、吃饭,逐渐相与起来。他是不会轻易拒绝我的朋友,好朋友。这种友谊是乒乒乓乓出来的友谊,一响一响的长久起来。

    接着的运动会,自然跟大二大三的绝大多数人无关,只略微看得到他们的班干和运动员。每个学院的帐篷里都挤满了大一的人,我没有兴趣,也去那帐篷看看,似乎要报道似的。陆婷婷很多运动项目,大有一股舍我其谁的气概。林小勇是一万米,他在吃苦上有一股倔强的气质,也参加接力赛。胖子是铅球,步缓缓的,肉晃晃的,一时看着也非常凶猛,拿铅球拿着像小皮球似的。其他人也有些项目。供水的供水、管号码牌的管号码牌,守帐篷的守帐篷,跟踪运动员的跟踪运动员,拍照的拍照,喊加油的喊加油等等,一时热闹,仿佛真的很是在乎输赢。主持人还是小学运动会那种语调,我不喜欢这种从小到大一路而来的语调。“强壮的健儿”一听就要皱眉,心里起毛,仿佛这说的不是个人,仅是个这种场合要用的词。我时而像个局外人,时而又被他们的气氛带进去,希望跟我同市的陆婷婷得胜。吴亚飞、吴迈、柳昌跟没事人似的。林小勇一万米,二十五圈足球场,半途而废,嘴唇惨白,瘫了一地,一时像是不中用了。一系列班级的照片,记者团李荣海等人拍的,陆婷婷留下一张跳远的表情用力的照片,她的平头有时候确实像是男生,郑都吴亚飞说他像男人婆。这时这些会念书的女生不事打扮,学生气未脱,不消多说。

    运动会后,如头上的剑一样悬着的规矩撤去了,早上没人叫起床,没人叫熄灯,起床被子一翻就是。定期检查停止,定期洗宿舍就停止,这原本也是正常的事,或早或晚:快乐之上多快乐一点。被子,我按着习惯依然还叠,李荣海、吴亚飞就不叠。

    也不是每个周末都过去师大,前面较勤,班上活动、自习、与舍友熟悉起来——开学初在学习上发奋的心思一直在持续——也就间隔开来过去。起初,我觉得骑自行车有些远,也不骑自行车过去。后面灵台一闪,发现可以骑自行车,还可以省摩的钱。师大与我的大学间隔了偌大一个村庄,这个村庄做出口木雕生意,满村刺鼻的木香。摩的本来是往大路上走,大路车来车往灰尘多,我要自己去走新路,穿过村里的水泥小路。一进去,还担心骑不出去,到处都是观音、关公、文殊菩萨、弥勒、骏马、雄鹰、桌几的成品或未成品。一路或者强力水在冲洗大树根,白色水雾,润到脸上来,满地狼藉、黑色,工人像在战场,小孩子会觉得那水是想杀了那木头的怪物;或者锯屑的狂响,木屑飞扬,蓬发垢首的男人;或者刺鼻的油漆让我只能捂鼻而过;有时还看得到小孩在刮刻,神情显然早已熟悉这手艺,仿佛家人不打算让他长大做其他事情,一辈子就闻这木香听这锯响;牌子不是某某根雕就是某某木业,杂乱得根本分不出每家店有什么不同,一时壮观得以为自己来到了大地方。

    估摸着必迷路,谁知穿着穿着尽穿出去了,柳暗花明又是一乐,仿佛这种努力都是因为爱李悦之故。到师大后,当李悦李平看到我的自行车后,我也不觉有什么,我感到李悦会高兴我省钱。与他们聊天,吃饭,上网,李悦的楼底下与她舍友打羽毛球,听她说“妈妈的”等等。师大的宿舍区门口饭店招牌层层叠叠,乱七八糟,比我学校附近多了不只凡几。比大丰设备更齐全、面积更大的网吧有好几个,周末日夜人满为患,我和李平去,找不到连着的两人座。

    李荣海每周非常早就过去,当天回来,第二天又过去。可是这时,她女朋友也会来我们宿舍,仿佛原来宿舍她来就不方便,由他骑着自行车过去载她过来。他断不是走我那条小路,必走摩的司机教他走的路,使得我想指导他走一遍。

    第一次见她,便非常喜欢她。她提着个浅粉色大手袋,一袭简单的衣裙,朴素大方。个比我稍矮,脸庞偏大,头发齐整、丰盛,一根不长不短的马尾辫,留海因自行车的风而乱了几根。一副长姐的亲和,自持有方,笑,顿然亲切。仿佛从来不会不知如何是好,有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很快就可化于无形。不算漂亮,笑却好看,自有一种吸引力。他们像是男女朋友了很久了,俨然一对小夫妻。

    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一对情侣的生活。

    高中谈恋爱按班主任班会课上、星期一升旗仪式后的校领导讲话的说法是高压线,“不要碰这条高压线”。一个五十平教室里的五六十个书堆里的人,好些人看起来像这书冢里的行尸走肉,一下课才能乐起来,看起来真就不会谈恋爱似的。班上只有一对,犯罪似的,在人前躲躲藏藏,不相互多看一眼。我们好些人也真就觉得这违反纪律,与高考相悖,恋爱近好色、通奸。爱情电影我也没怎么看过,《罗马假日》看过,但那时不晓人事,高中隐约也看过一点《十面埋伏》这种电影。电视就是武侠的那几部片子,《还珠格格》是有武功的,古代的,不是现实的。小时候看的是武功,不是缠缠绵绵,跟武侠一样。《流星花园》呢,村里有片看,对我来说,爱情应该不是那台湾腔的普通话、颐指气使的有钱人,那是无聊的童话。情歌泛滥,没听过几首,没有一首比国歌、运动员进行曲熟,而且也不想听,如果有人问我喜欢哪个歌星,我会说不知道。给我一个随身听,我不知往里面放什么歌,所以随身听也不曾有。我的家乡也是一个没有音乐的地方,中学放学后的广播音乐从来不曾飘进我真正的思想里。李悦的绯闻多,但自己从来没谈过恋爱,李平是段木头。李睿在初二与后排女同学上课时拉过手,不了了之,后面再没有类似的事情。似乎有一种直觉,实现了的爱情这东西不会发生在我的左近,所以李睿的也不是爱情。这样,我认为我几乎没见过、感受过有血有肉的爱情,又相信爱情不是色。其实我自己的暗恋就算,只是那时不知道。

    而眼前这一对,在这新环境里,我无论如何不能否定了。

    她是师大中文系,此时想起李荣海是报师大中文系基地班,看来他们是想一起报,执子之手双宿双飞,我以为这是电视剧里的事,一上大学才知道其实很多。语气中骀荡着的温柔让我知道爱情是果真有其事的,比电视剧、电影、歌要真实,要动人。故意的美化,显得蹩脚,而且总觉得这些美化的爱情哪边不对。

    据说师大中文系在国内也很出名,看来又是个会写作文的。 ;自己念中文系,男朋友也喜欢文学,青春窈窕,到处良辰,到处美景。

    20

    “你好。”她来,我有点不知如何是好。

    好像我对于她有些义务,而且比林小勇和刘和更多。因为李荣海跟我更近,此时四个人一起,我必是在他身边的一个。可是一时我又不知道有什么义务,后来,我发现我是要让她不觉得局促,可是我又不知道与她说些什么,而显然她根本不会感到局促。

    “这是李天行,林小勇,刘和。”李荣海介绍,一一打过招呼。

    “纪晴。”他也不说“我女朋友纪晴”。

    “我师大也有同学,我经常过去。师大建得好,教学楼颜色更多”开了窍,发现可以拉近与她的距离。

    “哈哈,我听说师大的教学楼像教堂,你们的像工厂。”

    “我也听说过。”我其实在想“工厂”太夸张,我们学校也很好。

    “我听李荣海说过你们,早想过来看看。”纪晴的笑似乎顿时就消了这寝室于她的陌生。

    “要不要喝开水。”林小勇招呼,烧水壶放在他桌面上。

    “不用,等会我跟李荣海出去。“放下包,两个人出去。我非常好奇他们去干什么。

    至此以后,她周末来宿舍便平常起来,偶尔跟我们下跳棋,吴亚飞也过来玩,下不过她。活泼得简直让我一时觉得她非常好,她来宿舍我便高兴。李悦、李平让我觉得师大是我的另一个大学。再者,李荣海喜欢的女朋友必是我赞赏的。我也似乎成了她的朋友。她也知道李荣海最要好的同学是我。

    可能觉得还像初期一样四个人一起,也太傻了。(607和好些女生宿舍自然还没觉出这种傻,四辆自行车卿卿我我。)自然是我主动靠近他,也许是一次我让他去吃饭,不等他们,于是渐渐就我们两个人一起了。也许是这样,也许也只有天知道。我们宿舍就成了他们两个一拨,我们两个一拨。我与李荣海出门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吃饭一起,一起排队取钱,一起去24号楼楼底买科幻杂志,36楼楼梯也是我们两个一起上下。四个一起只是少有的事情,就是不同的课,临近,我也下课过去找他,或者他过来等我,停自行车处,自行车也是在一起,两辆车是不怎么搭配。高三宿舍里,与舍友张庄贤形影不离,这时李荣海便取代了张庄贤的位置。我也渐渐显出我的服低,赔身下气,他在我面前,怎样温柔的讲电话也可以了。而我总是感觉,我们明明两个人,却始终都有三个人,在外面他跟我说的话也少。我跟他一起只是跟一个始终与别人讲话的人一起。我自然意见不大,哪能有什么意见。
第三章 同床(212223)
    21

    来宿舍的女生不只纪晴,还有他那个中文系的同班同学,第一天跟他聊到三点的那位。余媛媛,很多脸痘,圆脸,小,布娃娃似的。若不是脸逗,多少有些不真实,她长期为此而苦恼。

    这些城市的女生,总有一点娇气,我以为李悦已经很娇气、恃宠,总觉得她自己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包围圈里,因此可以对我们更多权利。而李悦与她们一比就算与我们一样了,这也因为她收到太多情书、得到太多议论,怪不得她。城市女生的娇气比农村的娇气女生娇得更甚十倍。但余媛媛这种娇气并未超出某种正常范畴,她的娇气或因家庭,或因城市环境,或因别人唤她名字时的“媛媛”二字本身不得不具有的亲密。女生不控制这种东西,男女平等就没有真正的可能。就好像男生就该生活在恶劣的环境里,男生自然是没有关系,女生就该生活无一点恶劣的环境里,总想做父母的掌上明珠,做男生的心肝宝贝,这无论如何办不到。纪晴的娇气比李悦、比余媛媛少,这点也是我更喜欢她的原因。

    明显的,纪晴与李荣海看着有点平等的意思,李荣海有些畏她敬她,而余媛媛是朋友,也感觉李荣海要呵护一些。刘敏年纪更大,亦是性格使然。这样与李荣海认识的女生,我们就认识了两位,都跟我们熟悉起来,比班上任何一个女生都更熟。

    余媛媛来我们宿舍的次数让我们怀疑她与李荣海的关系。这是猜度。 ;他们的语气和眼神里又没有超过友谊的东西。

    “余媛媛是中文系的,那他语文也很好?她高考多少分。”有一次晚上上课,坐在教室最后几排,我们在课间休息时聊天。

    “比我多一分。”我顺势聊他的高中。

    “你们文科,语文这样的分数算厉害吗?”

    “班上第一第二。”

    “我还以为你们市一中比我们高中要能考很多。我们有130出头的,但都是极少,一两个,清华北大北师大这种人。高一的时候,100分我能考到七十多,那就是班上第一第二了,我那时候特高兴,觉得比数学考了90多还好。然后高二高三,能考105,就算我的运气,从不敢奢望120。那作文很难写,文言文特别可怕,得不了多少分,考试的时候你读得懂文言文?”我在他面前的话多了十倍。

    “大体读得懂吧。”

    “你怎么会读得懂呢?我背课内的文言文也很卖力啊,可是总觉得他出一段我没看过的文言文,我就不行。”我不大相信,我认为这世界上能读懂文言文的同龄人是绝迹了,除了那个喜欢尼采/叔本华的同学可能读得懂,我基本上的同学对文言文大概都是我的水平,或比我还差。

    “我高二暑假还是寒假读过《史记》。可能读了《史记》,文言文感觉比普通人好,而且考试时候很经常抽上面的段落。”我惊愕,只能惊愕,搜索记忆中关于《史记》的概念。我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人念过这种书。

    “你怎么会读这种书?”

    “当时可能也是为了考试,不过读着读着,就读了有些趣味。那时候寄宿在亲戚家,有时又要补课,每天晚上回去都读,白天也读,读了一个多月才读完。”

    这时,我便认为他读得懂古文,并且读李白杜甫非常简单。能读懂古文似乎没用,而我却非常崇拜他。经历高考后,我肯定不会让古文还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意思就是只要是古代人说话,我都把头转过去。可他说他读《史记》读出了趣味,这对我来说是震撼。我从来没听过这样的事情,李睿能读完《鲁迅杂文全集》我觉得尚在情理中,不稀奇,而且那本五斤重的书他十年下来肯定连半斤也读不完。而要读完那汉代的《史记》,那就太不一般了。

    他成了读书的英雄。他认识很多古人,看得懂古人文字,而古人于我比外国人更遥远。那些服饰、发式与我迥然不同的人,我曾经一度怀疑我怎么会和他们是一国的呢?他们像是人凭空编出来的故事,是传说,远远的。

    于是我觉得他的自信、风度、脸上的教养,都来自于他能读《史记》读出趣味的那种东西,能读《红楼梦》的那种东西,能说出《西游记》书比电视好看的东西,这东西神秘得如此迷人,迷住了我。我是自惭形秽的,底气由这个大学的名分、对李悦的感情,其余我一无所有,而他的底气则不是这么点了,甚至这个大学的名分他多少有些看不上似的,他的底气一部分来源于他喜欢《史记》和他的读书,真正的读书。所以他从来不曾我这样羞羞答答,一进这个宿舍的门就可以自如的与人相处,在人群中显得那样独立、特出,没有任何一丝自惭形秽的表情,在辅导员面前也不卑不亢。依此他能自如的应对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而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城市学生本来就开放自信这一点。在我看来,他比班上其他城市同学更优秀,他有一个由科幻、历史、文学组成的完整的精神世界。他完全懂得自己安排自己,懂得消磨时间。而我完全不懂。我只有对自己规定去读我完全不喜欢的《社会学概论》,只有认真机械的做我完全没有感情的微积分作业生活才能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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