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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味道-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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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安亲自出马,她下了最大的赌注,在爸爸提拔了成余恩的那一晚,他们全家留他吃饭,由安安殷勤地灌醉了成余恩。
  女人要得到男人,也得付出代价。
  到三个月之后,由爸爸与成余恩谈判。盛大的婚礼上,安安微微隆起的肚子,不是没有被悄悄谈论的。
  得到了,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他的事业越来越成功,风度也越来越迷人,可是安安,却从来没有体会到,他的温暖。
  这个男人,根本就是一个工作狂。
  打电话给他,总是在一分钟之内挂机,因为很忙。
  约他吃饭逛街,更是没有可能,除非为了应酬父母和前辈。
  安安也试过笼络公婆,但走进他们窄小的老公房,闻着那股油腻腻的味道,她立刻会后悔。老人和安安并不亲近,有两次还错把安安叫做薇薇,那是他们叫惯了的名字。
  一来二去的,安安也就没兴趣再去走这份亲戚。
  试探了五年,终于明白他并不是雨中见到的那个温柔的他,安安选择放手。
  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而且这棵树根本就不是一棵树,而是不解风情的电线杆。
  但,不,一旦她松手,他又变回了他。
  在另一个她的身边,他会笑了,看人的眼神变得温柔,连背影也英俊起来。
  也许,他们从来都没有一刀两断,所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利用我,他只是在利用我,在名成利就之后,哄我离开。
  每次看见成余恩,安安的心里就会这样来回地思量着,成余恩毫无察觉,他哄着慕安多喝一碗汤,而慕安,则在快乐地笑着,享受着父亲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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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香(1)
好的高山茶生长在海拔超过800米以上的高山,终年云雾缭绕,吸收天地的灵气。高山茶里有超过300种以上的天然成分,在制茶的过程中,它们发生了神秘的化学反应,茶香因此也就丰富起来。今年的这一款,有着飘逸的兰花香气,若隐若现,好好享受它。明年,同样的茶园同样的师傅,茶的香气却会有微妙的变化。茶的香气,就像无法掌握的爱情,从来不由人完全控制。
  隔壁的座位上,一个茶艺师正在培训她的徒弟,两个都是眉清目秀的女孩,对坐着练习功夫泡。
  对于都市人来说,十点,算得上是早晨。人们都刚刚钻进办公室为新的一天忙碌,所以,一茶一坐里显得很空,这两个女孩正利用一天中难得的空闲研习茶艺。
  女孩娴熟地把烧水壶举起来,让沸水冲向茶盘上放着的小小紫砂壶,这是一个淋壶的动作。蔷薇曾经上过他们的茶道课程,有一点了解,知道这是为了保持茶壶的温度,让茶香更佳。
  馥郁的茶香从邻桌飘了过来,年轻的女师傅品了一口茶,又向女弟子絮叨起来:“好的高山茶生长在海拔超过800米以上的高山,终年云雾缭绕,吸收天地的灵气。高山茶里有超过300种以上的天然成分,在制茶的过程中,它们发生了神秘的化学作用,茶香因此也就丰富起来。今年的这一款,有着飘逸的兰花香气,若隐若现,好好享受它。明年,同样的茶园同样的师傅,茶的香气却会有微妙的变化。”
  茶的香气,就像无法掌握的爱情,从来不由人完全控制。
  还是一样的玉蔷薇和成余恩,却已经是不一样的恋爱。
  “真的很像兰花的香气,我们老家有个叫个园的景点,里面的兰苑,每年这个时候会搞兰展,成百上千盆的兰花,就是这种幽幽淡淡的香味,我可喜欢了。”学习茶艺的女孩子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惊喜。
  “个园?名字好熟,哦,是扬州的一个景点。”隔桌无意偷听的玉蔷薇,却被勾起了回忆。
  扬州,那是一个慵懒的城市,小时候曾经和爸爸妈妈还有外婆一起去玩过,个园是一个种满竹子的园林,里面有春夏秋冬四景,都是用假山堆置而成的。
  什么时候又风雅地添置了兰苑?
  反正放假,左右无事,玉蔷薇忽然有了一个决定,去扬州。
  彼时,她的身上只有手机、一点零钱和信用卡,连皮包也没有带。
  还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离开这个城市,离开这生活。离开那些网络上的无稽之谈,离开那个满是麻烦的爱情。
  现在的生活就像一间空气十分污浊的房间,让玉蔷薇产生了强烈的逃离欲望,离开这里,去寻找空气中有着隐隐约约兰花香气的生活。
  在火车站,她买到了去镇江的火车票,两个小时以后,她已经站在了镇江地界。
  金山,白娘子为了爱情水淹佛寺的地方;瓜洲,王安石写下千古名句的地方;小学时候的那些记忆一下子全因为镇江这个古老的地名觉醒了。
  先进的和谐号列车将玉蔷薇由时尚的上海带到了古老的江边。
  “小姐,你是走大桥还是走渡口?”出租车司机由后视镜里打量着这个一脸茫然的女客。
  渡口?对了,瓜洲古渡。小时候来扬州的那次,就好像坐过那样的大船。
  “走渡口吧。”玉蔷薇迟疑着。
  “走渡口好,像今天这样的晴天,走大桥和走渡口时间差不多,走渡口还少十块钱呢。不过要是天气不好,还是大桥方便。”司机是个很喜欢说话的人。 。。

兰花香(2)
不过,苍茫的古城气象,却让玉蔷薇一点说话的兴趣也没有。跟上海比起来,镇江显得比较古旧,空气中有点灰蒙蒙的气质,金山、焦山也显得矮小陈旧。
  扬州呢?
  这么冲动地决定来扬州,会不会是个错误?
  在简陋的渡船上,玉蔷薇更加失落了。
  小时候,觉得渡船很大,好像行驶在巨大遥远的海面上,现在站得高了才发现,那所谓浩瀚无垠的海面,其实只不过是比较宽阔的江面。
  渡轮上的噪音很响,风也很大,给人一种慌乱的感觉。江面上偶尔会有一两个浮标,它们曾经不止一次出现在玉蔷薇的梦里。
  原来,真的是因为小时候见过,所以才会梦见。
  坐着船在宽阔的海面上飘荡,偶尔见到几支浮标。这样的梦境,在释梦的书上说,平静的海洋预示着好运。
  心情不好的日子,做这样的梦,玉蔷薇就会安慰自己,好运好运就要来了。
  今天,让她想起,原来这些预兆着好运的梦,来源于童年的回忆,那时候父母都在身边,生活虽然淳朴,但是十分温暖。也许是父母在冥冥中放心不下孤独的孩子,一直托梦来给她一些安慰吧。
  车到扬州,路边全是簇新的居民小区,十分陌生。
  司机又热情地介绍,这里是扬州的新区,还在建设当中,老城里的人,正在慢慢迁过来,以后老城会渐渐恢复成旧时的样子,让大家游览休闲。
  这让玉蔷薇想到了杭州,西湖边已经完全是一个大公园,虽然褒贬不一,但山清水秀总胜过被七十二家房客糟蹋。
  司机熟门熟路地将蔷薇送到了个园,蔷薇一看表,两点都不到,上午还在时尚缤纷的港汇广场,下午已经在幽雅静谧的清朝园林里了。
  一个人在偌大的园子里漫步,其实也就是在古人家里做客。这个园子,最初是一户人家而已,因为主人酷爱竹子,所以在园中遍植翠竹,又取竹叶的形状给自己的家命名为“个园”。
  竹子访问了不少,玉蔷薇却没有找到兰花,于是她拦住一个工作人员打听:“你们这里有兰花吗?”
  “你看兰花啊?”工作人员很热情,指了指路边的牌子,“个园兰苑,你顺着这个指示牌走,就可以找到兰苑,里面有几百盆兰花。”
  信步走去,在园子出口的地方,真的看见一院子的兰花。
  不过,只见绿叶不闻花香。
  一个白衣素裙的女子从一扇雕花门里出来,看见一脸失落的玉蔷薇。
  “你好,来看兰花吗?”
  “是,可是好像过了花期。”
  “是啊,这里展示的基本上都是春兰,现在这个季节开花的是建兰,建兰也叫秋兰,香味最浓。我另外一个园子里有,现在正是花期。兰花这东西,如果有心,每一季都有开花的品种,都是它的花期。您也是兰花爱好者吗?”女子言语中透露着欣喜。
  “我只是慕名而来,对于兰花倒是不怎么懂,但我喜欢兰花的香气。”
  “那好办,我们有采了春兰窨兰花茶,今天我们正好在试茶,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到里面喝一杯茶去。”
  女子将蔷薇让进兰苑,内里原来别有洞天。
  一条蜿蜒的溪水里游着五彩的金鱼,水草摇曳,水流清澈。淡淡的丝竹像空气一样浮着,小溪边,是临窗的包厢,其中的一间里,传出水沸腾的声音。
  “小琴,不能用太开的水,不然茶的鲜香就烫熟了。”女子冲着帘内嘱咐着,一边掀开帘子将蔷薇让进隔壁的一间去。
  “我的一个朋友在跟我一起试茶。你稍坐一下,我去给你取一杯,帮我们提提意见。”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兰花香(3)
女子一头黑发松松地扎在脑后,讲话不紧不慢地,好像是从旧日的生活里走出来的一样,十分婉约。
  蔷薇带着好奇坐了下来,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女子,这应该是一个人旅行才会有的奇遇吧。
  “多泡一碗,我隔壁有个客人。”从帘缝里飘过来这样一句。
  “什么人能喝得到文姐姐你的体己茶啊?”听声音小琴居然是个年轻男人。
  “有缘人。刚刚在园子里遇见的,我看她气质不俗,值得分享一杯。”女子的声音还是那样清淡。
  “呵呵,你这个茶馆一半的茶都是请人喝的,我看你哪一天能赚到钱。”听起来好像是批评,但男人的声音里却满是赞赏的意思。
  “我本来就不是为了钱,只是希望有人跟我一起分享好东西而已。不跟你多说了,我给她送茶去。”
  茶泡在玉白的盖碗里,盖碗的瓷十分剔透,隐隐看得见茶汤的绿意。
  被叫做文姐姐的女子十分期待地看着蔷薇品茶的表情。
  蔷薇微微掀开盖碗,一股幽淡的兰花香钻了出来,莹澈的茶汤更给人一种宁静的美感,这一杯茶,还没有喝,已经让人陶醉。
  微微啜一口,滋味很淡,但水里都是芬芳。
  是春天兰花的香气。
  “唔。”蔷薇说不出话来,只是下意识地叹了口气,竟发现连自己的呼吸都是香的。
  所谓吐气如兰,也许就是这种感觉吧。
  “你喜欢?看得出来,你喜欢。”文姐姐忽然开心地笑了,“我就知道你懂得欣赏。你站在园子里的那种失落感,是不是已经被弥补回来了?”
  “是啊,很值得,奔波三百多公里,喝到这一杯茶,今天物有所值,我也可以回去了。”蔷薇忽然觉得自己的坏心情一扫而空了。
  “喝完第二泡再走吧,是不一样的味道。”文姐姐笑嘻嘻地敲了敲板壁,“小琴,给我们送点水过来。这水可不是一般的水,是我跟大明寺的方丈要来的泉水,茶圣陆羽评定的天下第五泉。”
  蔷薇觉得自己掉进了古代的生活,用兰花窨茶,用寺庙里的山泉水泡茶,无所事事地就为了喝一杯茶而花上大把的时间,这样的生活,原来现代也是有的。
  这位文姐姐,不知道有什么样的故事,可以把生活还原成唐诗宋词般精致。
  一掀帘子,那个叫小琴的男人走了进来,手里拎着一只紫砂的水壶。
  “是你!”两人几乎立刻认出了对方。
  原来小琴是小秦,那个神秘的秦书驭。
  “你们认识啊?”文姐姐也觉得意外。
  “她就是我们芍药庄园的新主人。”秦书驭没好气地放下紫砂壶,“你这个人,要来也不打个招呼,准备突然袭击吗?”
  “哎哟,你就是小玉啊。”文姐姐亲热地招呼起来。
  “小玉?”蔷薇心想,听起来又像个丫环的名字,到了这位姐姐嘴里,小琴小玉,什么人的名字都显得那么幼稚。
  “我又没打算去找你,为什么要通知你?喝完这一杯茶,我就要赶回上海去了。”看着秦书驭一脸郁闷的表情,蔷薇有种被冒犯的感觉。这个人,自信心真是一流,扬州又不是他的地盘。
  “都走到家门口了,干吗急着回去,小秦要是没准备,今天小玉住我家好了。”文姐姐出来解围。
  “早就准备好了,就等着她随时回来呢。”秦书驭声音闷闷地说。
  玉蔷薇倒是被搞糊涂了,扬州,什么时候成了她的家门口?
  “走吧,回去不过半小时的路程,我先跟你去酒店拿行李。”秦书驭冲玉蔷薇毋庸置疑地挥了挥手。
  “我没有住酒店,也没有带行李,我打算当天就回去的。”玉蔷薇可没打算跟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莫名其妙地回“家”。搞不好这不是什么奇遇,说不定是一场有预谋的绑架呢。
  “那你先跟我回家看看,晚上我开车送你回上海。就你这么瘦,我要是把你卖了也卖不出价钱。你回去一次,很多事情要你决定的。”秦书驭好像看穿了蔷薇的心思,用眼睛很不礼貌地盯着她。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疑窦丛生,玉蔷薇却决定相信面前这个叫秦书驭的人。
  他要是有什么坏心思,我叫他尝尝我的厉害。
  外公的遗产,听起来简直像一个笑话,不过看看又何妨呢。反正现在放大假,我是天下第一大闲人。
  文姐姐告别的时候,还有一点依依不舍:“小玉,要是今天不走的话,明天还来跟我聊天?或者我带你去看看正在开花的建兰?”
  她的亲切,让玉蔷薇如沐春风。这样的人,总不会是什么歹徒和阴谋家吧,看起来她和秦书驭是好朋友,那这姓秦的应该不是什么坏人。
  没想到看起来粗鲁不驯的他,开的居然是一辆很有气质的银灰色越野车。
  “你是帮人家开车的?你不是村长吗?”蔷薇觉得好奇。
  “谁说我是村长?确切来说,这辆车是你的,这是芍药庄园的固定资产。”说完这一句,他已经快手快脚地发动了车子,然后一路认真地开车,不再开口。
  他的车开得很稳,穿过盐阜路一路向东,很快离开了繁华的市区,进入了乡村的公路。
  “还说不是村长,这里不是农村吗?”玉蔷薇好奇地看着窗外。什么固定资产,蔷薇越来越觉得好奇。
  “喂,我外公给我留下什么?两头牛三十只鸡?”玉蔷薇故作天真地试探秦书驭。
  “别拿你外公的事业开玩笑,我们有详细的财务报告,你看了就知道了。”秦书驭不是个有幽默感的人。
  路越开越幽静,虽然秦书驭不像一个坏人,但是玉蔷薇却不得不警惕了。路两边都是幽静的村庄和广袤的田野,幸好手机还有信号。
  秦书驭的车忽然减速,拐弯,一条水泥马路出现在蔷薇面前,路两边是整齐的樟树,路的尽头,立着一块大石头,上面刻着遒劲的字——芍药庄园。
  “我们隔壁就是凤凰岛,如果你有兴趣住下来,明天白天我可以带你去参观一下。”秦书驭把手向南一挥,不过玉蔷薇只看见一望无际的树林。
  车子冲进大门,玉蔷薇看见一栋白色的小楼,她忽然惊叹了一声。
  这栋楼的照片,她见过,在外婆的账本里。
  

陈年普洱(1)
几十年前的老茶,一直在变化着,它伴随着喝茶的人一起成长。汤色越来越红艳,滋味却越来越醇厚。第一次喝的人,会觉得滋味很怪,好像一间几十年没打开的房间,一开窗,灰尘扑面而出,有点呛人。但再品一品,体会到了其中记忆的滋味,会觉得舌苔上有一种厚重又滑腻的感觉。走进尘封的记忆,每个人的体会都不一样,而且那种情绪上的体验,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无法与人分享。
  来不及打量周围的环境,秦书驭已经快步走进了小楼。
  “快点,如果你晚上想回上海,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尽快解决。”他一副十万火急的样子。
  蔷薇却无法像他那样投入。这里的环境是那么悠闲,好像完全跟外面的世界没有关系。绿树参天,树下几只肥胖的母鸡在睡着慵懒的觉。
  没有车水马龙的声音,连电线杆也看不见,一只黑猫在草地上自得其乐地伸着懒腰。
  如果这里是外公的家,那真的是一种很让人羡慕的生活。
  秦书驭几乎像飞一样地蹿上了二楼,从一扇推开的雕花窗户里探出头来:“你,不要东张西望,快点到书房来。”
  蔷薇答应着走进小白楼,这栋楼已经不是很新了,但丝毫不显得破败,而是给人一种淳朴的质感。
  一楼是铺了浅米色地砖的客厅,那是上个世纪流行的那种防滑地砖,有点淡淡的花纹。疏落落地摆着一组藤编的沙发,一只吊扇当头挂着,两边各装了一支日光灯。
  “真可惜啊,这么好的环境,却几乎没有装修,要是铺上那种青石质感的地砖,再好好地挑几盏合适的灯,藤椅可以保留,很有乡村气息,不过需要配一块中东风格的地毯。”蔷薇环视客厅,自言自语地计划着。
  “如果外公真的把这里留给我,也许我可以把它改造成一栋很好的度假别墅。做成青年旅馆也很不错啊。不是说隔壁是一个生态旅游区吗?一定会有不错的市场前景。”这几乎是蔷薇的职业病,项目、收益、市场前景。不过她的工作就是计算这些,也无可厚非。
  都市人都有各种各样的职业病,写专栏的,眼睛里看出去的人间百态都可以化作一篇篇的千字文;做广告的,看见面白墙就在想,这里是不是可以开发成一个新的广告媒体;做餐饮的,一边吃饭会一边想,这个菜合不合适成为我们店里的一道新餐。
  没办法,市场竞争激烈,古人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今人自然得把赖以谋生的本事日日带在身边操练。
  一想到这可能变成一个很有操作性的项目,蔷薇就好像吃了兴奋剂一样地振作起来。
  她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上到了二楼,二楼是一间很大的书房,连着墙壁打了顶天立地的书柜,放满了书。没想到外公居然会是一个喜欢阅读的人。
  靠窗,放着一张大大的明式实木书桌,笔墨纸砚一应俱全,甚至还放了一部笔记本电脑。
  桌边的花几上,放着一盆兰花,几朵清淡的小花,暗送幽香。
  花几后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张黑白的照片,一位清瘦的老人笑微微地坐在藤椅上,他的膝头坐着一个大概只有一两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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