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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古埃及 作者:飞鸟认得-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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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尼罗河口这里的任何地主,大人都不准随便收回他们交给农民耕种的土地!”她一看见拉姆塞斯心弦就扯乱了。
  “将军!”冬瓜可怜巴巴的叫,他生怕将军被这个女人蛊惑住了,他得承认这个女人是有那么点特别,呃,好象还有那么点漂亮。
  “好吧,如你所愿。我亲爱的女神。”沉默了一阵,拉姆塞斯突然牵过莘夕的右手,他优雅的单脚跪了下来,然后亲吻了她的无名指。跟随的士兵很知趣的跟着跪了下来,村民都惊住了,他们惶恐的赶紧跪了下来,原来这就是他们的天空女神啊!刚才跟莘夕跳舞的小孩愣在那里,他们不明白怎么好笑的姐姐一下就成了他们的女神。矮冬瓜挣扎了半天最后也很不情愿的跪下了。
  “你干什么啊!快点起来!” 她压低声音对拉姆塞斯说。莘夕那里见过这么震仗的场面,这么多人给她下跪,都是拉姆塞斯带的好头!。“你们都起来吧,将军答应你们的请求了!”莘夕有些不好意思了,她看见这些人这么虔诚的对她膜拜。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他们激动的拥抱,跳起来欢呼到“万岁,女神万岁!”,“都是你干的好事!”莘夕小声抱怨到,“我还没跟你算帐呢!”拉姆塞斯在一旁故意绷着脸说。
  “姐姐!”稚气的声音,刚才的小妹妹怯生生的拉了拉莘夕的裙角。
  “怎么啦,小东西!”拉姆塞斯笑眯眯的问,小妹妹看见俊美的将军这么温柔的对自己说话,一下有点受宠若惊,圆嘟嘟的小脸蛋都有些红了。恩?连小妹妹都不放过!莘夕憋着嘴看戏般的瞧拉姆塞斯怎么施展魅力。
  “将军,姐姐是女神吗?”
  “对呀,姐姐是埃及的女神。”
  小女孩咯咯的笑起来,“我喜欢女神,我们都喜欢女神,将军你让她留下来好不好。”
  “恩,将军也很喜欢她,可是现在她必须跟将军回去了。”莘夕正准备回答拉姆塞斯就接嘴了。“你们去那儿啊?”
  “恩,将军要把女神送回天上去!”
  ‘‘‘‘‘‘
  “拉姆塞斯,呃,其实我出来呢——是因为——”回去的路上,莘夕刚被抱上马就开始一本正经的解释,找借口了。“好了,你不用说了。我都知道。”
  “哦。”莘夕一时猜不透拉姆塞斯到底要怎么样。
  呵呵,拉姆塞斯突然不由自主的笑出声来,他想起刚才自己弄的大场面把莘夕吓得傻兮兮的样子就觉得好笑。“你笑什么?”“没什么,呵呵,刚才——”
  “你还好意思说,什么送到天上啊,自己都不信我是女神还糊弄那些人!”
  “呵呵,将军让心爱的女人受到百姓的爱戴不好吗!”莘夕知道说不了几句拉姆塞斯又要调侃她就干脆不理他了。
  “莘夕。”
  “什么?”她不耐烦的刚转过头,拉姆塞斯就恶作剧地凑过来吻了下她的嘴角。“你干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由衷的觉得,我——好像真的爱上你了,呵呵!”他看见莘夕的脸难得的一下就红了不觉得逞的开怀大笑。
  “拉姆塞斯!”
  “好了,好了,不玩了!快回去看吧,你要的凡湖小猫,丫头,人家都已经给你送来了。”

  11话。献给爱西丝

  *亲爱的,都是献给爱西丝的,不过——谁知道呢,也许是另一个他心爱的女人呢。
  向你致敬,噢,瑞神,在你伟大的升起之时
  你冉冉升起,普照天地,诸天向四方滚动
  你的祭司迎着曙光;用笑声洗净心灵
  天空的风拨动你金色的琴旋
  云彩载乘着火焰,光辉如你的双翼
  你直登天顶,心中充满喜悦
  面对努特女神之前,鼓起她命运的翅膀
  在你的火焰中,殿堂回荡着低语
  噢,你是完美的!你是永恒的!你是唯一的!
  伟大的雄鹰与飞翔的太阳同行!
  你的尊容闪耀在天空之河上。
  一年又一年,你的生命那热情的青春亘古常新
  时间席卷它的尘埃在你脚前匍匐;
  你是永不改变的
  你超越所有的时间
  你穿出黑夜之门
  起身渴望饮下你的光芒
  你是今天和昨天
  你是明天!
  向你致敬,噢,瑞神,你将生命从沉睡中唤醒
  你升起来了!你普照四方!你光辉的容貌显现了!
  几百万年已经过去,我们无法数出它们
  几百万年将要来到,你在时间里永生!
  用过晚餐,莘夕走到尼罗河边,她听见不远传来的优美歌声。天已经黑漆漆的了,星星映满了天,尼罗河流动的声音像应和着歌调一样,很好听,莘夕发起呆来。
  “这是古埃及就有的歌谣,好听吗?亲爱的。”博士走过来,亲昵的唤她。
  “很美,像是古老天空传来的叹息。博士,我不知道我留下来是不是——”
  “嘿,夕,我敢打赌,留下来绝对是正确的决定,”跟过来的柯林斩钉截铁的说。
  “博士,说说吧,我们到底要去找什么?”莘夕笑了笑,转移了话题。
  “恩,是一具木乃伊。”
  “天啊,看来我们要找的是个大家伙。”柯林嚷到。
  “放轻松点,年轻人,我们要找的是一具——猫咪木乃伊。”博士故意顿了顿。
  “什么!呵呵,真是有意思,那个——我是说那只可爱的猫咪一定大有来头吧,博士!”他自得其乐的调侃起来。
  “哦,是的,亲爱的。玻璃睡莲,还有猫咪,都是献给爱西丝的,不过——谁知道呢,也许是另一个他心爱的女人呢?”
  “谁,他是谁?”莘夕忍不住插嘴问到。
  “拉美西斯一世,古埃及十九王朝的第一个法老。没有皇室血统,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从将军爬上法老的位子。这两样东西据说都是他送给他心爱妻子的礼物,爱西丝,也就是十九王朝的第一个皇后,很不错的男人,是吧?”
  “我说那个什么爱西丝是个美人儿吗?”柯林很感兴趣。
  “不知道,历史上关于他们的记载很少,你知道拉美西斯只做了一年多的法老就突然去世了,至于爱西丝嘛,她有高贵的血统,是大祭司的女儿,估计是个类似埃及艳后的女人,冷艳,强势——不过历史不一定都是对的,这都是后来人的记载,事实是怎么样的,我们是不得而见的。”
  “哈哈,或许我们回到古埃及看看就一目了然了。博士,你不是很热爱图特卡蒙吗,听说那个少年王十八岁就被害了,呵呵,真是可怜的家伙,有人说他是被人——”
  “好了,亲爱的,要知道对于图特卡蒙你说的永远都不会比我知道的多。”对于科林的口没遮拦,博士显然有些生气了。
  “呃,考古可以知道些什么?像是木乃伊,你们可以查明木乃伊的身份吗?”莘夕出来缓和气氛了。
  “噢,当然,我们甚至可以知道一具木乃伊到底是来自何方,”
  “噢,比如说呢?夫人。”柯林没看见博士刚才的表情,还在继续。
  “比如——我知道我们要找的那具猫咪木乃伊,那只三千年前的小猫是来自土耳其境内凡湖的凡猫,这也说明当时古埃及和西台帝国的来往相当频繁。”凯洛以一个上等人特有的谦虚很有气势的回答到。“COOL!”柯林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说图特卡蒙时冒犯到她,于是夸张的赞叹。
  “亲爱的,你喜欢考古吗?”博士很满意柯林的回话,她看见莘夕一直在发呆,转身问到。
  “我?不知道,博士,我对考古不了解。
  “好姑娘,其实很简单。我们找那些深埋千年的东西,找到的时候会有很多泥,你得先去掉,然后再用刷子小心的使它显出原形,轮廓清晰,这时候你就可以拍照,做记录了,再整理一些重要的数据,碑文字眼。其实很简单,特别是当你在埃及而你懂得古埃及的象形文字时。”
  “夕,就像侦探一样。他们的工作非常类似,像检验证据、重建当事人的行为,揣摩他们的心理,并且将一连串的事件找出合理的因果解释。”
  “看来你很清楚我们这一样呢,先生!”博士有些惊讶于这个混小子的话茬。
  “博士,你知道大部分我认识的考古学家都喜欢侦探小说,呵呵。”他有些得意的笑起来。“嘿,你怎么啦,夕?”他看见莘夕又在出神。
  “不知道,我觉得他们唱的歌谣很熟悉。”
  “你会唱吗?他们唱的什么,亲爱的,请原谅,我可没听出来。”
  “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旋律很熟悉,呵呵。”莘夕觉得自己有些过于敏感了。
  “好了,孩子们,风已经吹够,该回去睡觉了,明天我们还要赶会儿路的。”
  “遵命,夫人。”柯林一本正经的说。他躬身致敬,弄得莘夕和凯洛都笑了。
  ‘‘‘‘‘‘
  他们找到贝都因人的时候,他们正在给自己的队伍加水,这群族人在沙漠中总是能靠着他们敏锐的直觉找到不断改变的地下水源。
  “哦,你们想要啊,没问题,只要有个好价钱,你知道,其实我们拿来也没有什么用,只是上回无意间——到手的东西。”他们的老族长豪爽的说。
  “没问题,可以让我们先看看吗,钱不是问题。”
  “你真好,夫人。喂,你去把东西拿过来。”
  “呵呵,夕,他们的祖先在古埃及跟法老打交道,快看,我们在看一群多么高贵的——”柯林小声的对莘夕开玩笑,谁知道那位老人家的耳朵很尖,猎人总是这样的。“先生,相信我,”老族长一边接过旁边人手里的猫咪木乃伊,一边回敬到:“它的身份一定比现在我们在场的人都高贵得多——这可是法老的猫!”
  古埃及人十分崇拜猫这种动物,他们信仰太阳神阿蒙瑞,而猫的眼睛因为在晚上会闪闪发光,于是他们认为猫眼可以吸收太阳的力量。在古埃及有许多猫咪在死后主人都会把它做成木乃伊,当然还有一些是专门用来祭祀用的猫神,有时候它们会被人活活做成木乃伊,这很残忍但是只要你一想到他们连活人都可以做成木乃伊就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了。
  “很好,我们要的就是它,”博士满意的说。这就像蜡像一样的栩栩如生,雪白的小猫耳朵和尾部呈紅色,触感就像丝缎一样的光滑绒毛,楔形的脑袋,小耳朵,椭圆形的大眼睛。
  “亲爱的,要来摸摸它吗?多可爱的小东西啊!我们三千年前高贵的凡湖小猫咪。”博士像抱婴儿一样捧着它,“怎么样?”
  “真是个漂亮的小家伙!夕,你觉得呢?”柯林觉得莘夕有些不对劲。
  “恩,很乖的猫咪。”莘夕附和着,她的眼睛有点湿润,老天!我是怎么了,为什么看见它会想哭呢!莘夕喃喃自语着,用微微颤动的手触摸着那具眼神呆滞的小猫。“博士,我们还要找什么——我是说接下来,”她觉得自己不敢多看一眼那迷离的猫眼,它的瞳孔睁得很大让莘夕觉得心里难受,她慌忙移开眼睛,微笑着抬头看博士。
  “哦,亲爱的,还有一样,一样就解决一切问题了。”博士带着幸福的笑,迎着沙漠中烫人的气流望着远处的那片小绿洲。

  12话。 爱琴在那里

  *爱琴在那里?呵呵,不会吧,我们的女神居然会不知道,你可是先知啊!
  莘夕看见那只小凡猫的时候,它正优雅的舔着自己前爪的毛。当它摆弄着小爪子胡乱揉着给自己“洗脸”时,莘夕已经忍不住冲上前去一把将它抱起来。这种感觉像什么呢,莘夕激动的看着这个可爱死了的小东西,它正用无辜疑惑的大眼睛盯着莘夕,一时弄得莘夕失去方向,都不知道该抱着它往那里走了。跟爱情一样的激动人心,真的是太乖了!拉姆塞斯乐呵呵的在一边看着,这下有她忙了。“不无聊了吧,好好呆着不准再——”“好了好了,长官。”莘夕现在眼里只有猫咪了。
  ‘‘‘‘‘‘
  “修斯,把猫送去给那个女人了吗?”老人慢腾腾的问。
  “那个女人不在,好像是自己跑出去玩了,父亲。”
  “哦?那拉姆塞斯的反应怎么样?”
  “很着急,我去的时候他正准备带人出去找她。”
  “哦,”老人带着满意的诡异微笑,“很好,那就好。我们总要找到敌人的软肋才好作战,是吧,那么,那个女人算拉姆塞斯的软肋吗,孩子?”
  “我想是这样,父亲。”
  ‘‘‘‘‘‘
  莘夕本来是很喜欢去烦拉姆塞斯的,因为她看见拉姆塞斯难得的一旦被弄生气就很有成就感,可是现在有猫咪烦她一天下来她也就没有什么闲工夫去烦别人了。拉姆塞斯确实很忙,一天基本上都看不到人,莘夕不知道他在忙什么,她也不想知道,若是知道了她怕自己忍不住又要去掺和一脚才痛快。现在,她只对猫咪吃得好不好,睡得舒服不舒服有兴趣,莘夕觉得自己被弄得简直有点母性大发了,这是晴空万里的一天,她忙活了一下午决定让拉姆塞斯见证一下自己做吃的手艺。
  “拉姆塞斯!拉姆塞斯!”莘夕兴冲冲的跑过来,她听见拉姆塞斯回来了。
  “怎么了,大小姐,我可是忙了好半天啊,你又来——”
  “不是,不是,你尝尝这个。”莘夕殷情的把菲提尔 (Fiteer),一种类似披萨的食物端到拉姆塞斯面前。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埃及小吃,有甜咸两种口味,甜的菲提尔有葡萄干、核果和砂糖,咸的则有奶酪、橄榄、碎肉和蛋,而莘夕以为越多越好,一股脑的全放上了。
  “这是什么呀!”拉姆塞斯尝了一口就开始苦着脸叫起来。
  “不好吃,是吧?”莘夕郁闷了,“难怪拉姆都不吃,真是过分。”正说着,那只挑剔的小猫转悠进来,它轻松一跃就跳到床上和拉姆塞斯亲热起来。
  “什么猫啊,哎,可是我养的你!”莘夕忍不住抗议了,这太让人悲愤了,因为,从第一天开始拉姆塞斯就比较受它的喜欢。也许是我对它太好了?莘夕想到这几天自己老是跟在它后面转,不是抓它尾巴玩就是挤人家的猫脸,恩,猫咪都不喜欢太黏它的主人吧,可是她无聊啊,不然还可以做什么?!
  “过来,小东西,人家将军要休息了!”莘夕跑去抓它,拉姆一躲就藏到拉姆塞斯背后去了。
  “莘夕。”“恩?”拉姆塞斯突然起身把莘夕拉到身边,“你干什么啊!”莘夕紧张的看他,她以为既然他同意分开住就是不想抱她的意思了。“怎么办呢,虽然答应了不强迫你,可是我还是想要抱你,非常想”他玩世不恭的腔调弄得莘夕开始吞口水,他不会现在想——“我很想好好睡一下,你就在这里‘‘‘‘‘‘”他换了下肢势,侧过身来对着莘夕迷迷糊糊的说。“哦。”莘夕松了口气,她觉得刚才自己真是想多了。拉姆塞斯闭着眼睛,均匀有力的呼吸着,他的金头发垂到额头让莘夕觉得他更帅了。“不要这样看着我,傻瓜。”他突然说,“哦。”莘夕不好意思的转移了下视线,不是没睁眼睛吗!怎么都看得见,什么人啊,跟猫似的,“拉姆塞斯,”莘夕突然想到一个很神经的问题,“恩,”拉姆塞斯静静的答应着,“你以前——不是有很多女人吗,那——如果她们想要刺杀你,就是像趁这种时候你不是太——”莘夕的脑子里尽是电影里的那些描写美艳女人刺杀人的画面,她的思维确实跳跃。“她们根本没有机会,因为——”他栏洋洋的说着,突然像豹子那样以一种吓得死人的敏捷腾起来压制住了莘夕,弄得莘夕大气都不敢喘了。“我在她们出手之前就可以制服住她们,就像这样,”拉姆塞斯露出迷死人的笑容,他总是喜欢让莘夕很窘迫并以此为乐。“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现在你可以起来了!”莘夕赶紧表示信服。拉姆塞斯的眼神变得深邃起来,他用一种很奇怪的神情看着莘夕,就像等着老鼠出来的猫一样饱含着压抑的耐性,他慢慢的用手拨开莘夕额头上的黑头发,弄得莘夕的心跳得天崩地裂的。
  “将军,都安排好了。”有人在门外恭谨的说,他不知道拉姆塞斯现在简直恨死他了,煞风景!那个要命的家伙。
  “约瑟,好久不见了!”莘夕像滑溜的小蛇一样翻下床奔到门口冲人家夸张的笑。
  “呃,你好,夕小姐。”约瑟有些尴尬,他现在肯定自己来的不是时候了。
  “好约瑟,都交给你了。”拉姆塞斯躺着嚷到,他得承认约瑟是个好帮手,可是现在还真是厌恶他呢,那丫头又要跟人磨着聊天了吧。
  “你都跑那儿去啦?做什么——”
  “是,将军,那么我就告退了。”约瑟没理会莘夕的废话,谦逊的低着头走掉了。
  真是——莘夕有些无语了,她不想跟拉姆塞斯那么深情的对视,弄不好一时被他迷惑,自动献身就麻烦了。“拉姆塞斯,你让约瑟都干些什么啊!”她决定跟他说点严肃的话题。
  “他是个聪明的家伙。不知道吧,他本来是他们族长的小儿子,后来受到其他兄弟的排挤,因为饥荒的缘故,他父亲就被怂恿着把他当做奴隶卖给了别人。”拉姆塞斯庸懒的斜躺着说给莘夕听,他就知道她要问这些个事情。“什么?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你们的世界太奇怪了!”莘夕真的对约瑟感兴趣了,她趴在床边开始惊咋。“现在他在帮你?”莘夕把手放到床边上枕住头,等着拉姆塞斯好好回话。“他很有一套,现在帮我们的税收员,他让他们测量土地计算耕种面积,再与前一年的相比较然后再抽一些来检查庄稼的质量,最后让他们对收成情况做个综合的评估,而税收约瑟则建议就收取这个评估收成的20%。”拉姆塞斯对说约瑟一点也没有兴趣。
  我的天!他居然懂抽样!莘夕更加佩服犹太人了,现在的这个希伯来人就这么厉害,真是强啊!“那他——”“莘夕,你有完没完啊!”拉姆塞斯不耐烦起来,“什么呀,我是关心你们的业务。对了,尼罗河的水泛滥得好吗?”她还是乖乖换了个话题。
  “哦,很好,那些人更加崇拜你了哦。”
  “看吧,不过拉姆塞斯,我听说很多百姓都受到过惩罚,你们的官吏也太——”
  “笨蛋!那些下面管理的人有仁慈的当然也会有严厉的,没有按时上缴定量作物的农民受到惩罚是理所当然的。但至少有一点,在我管理这里的时候,不会有任何一个人会因为饥饿而死掉,我不曾让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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