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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混蛋,还是鸡蛋鸭蛋坏蛋乌龟王八蛋。”周蕙像连珠炮一样朝绝尘而去的电动男子背影骂去。气咻咻的样子,像个儿童。
“好啊,你原来是骂人高手。佩服佩服!”
周蕙破气而笑,用武侠书上形容的粉拳打着我的胳膊。我急向前跑去,还是被她抓住了书包带。
“前面就是我住的地方,要不过去坐坐。”
“不了吧,都这么晚了。”
“既然晚了,就晚个彻底。我可有很多你喜欢看的书。”我没事喜欢看点书,俗气的很,市面上哪本书火了就买哪本,盗版书不贵,七八块钱。既然畅销,都还有吸引人的地方。你喜欢探险,写的就惊心动魄;你生活烦腻,就来点噱头,杀人案什么的迷踪处处,引你向前,不看玩不爽;还有鬼故事,绘声绘色,谁知道这些作家天生这样牛气,玩文字玩的神采飞扬。这样的书,读起来过瘾,可叫人提不起品味。咱是俗人,无关紧要。
“说的好听。只坐一会就走。”周蕙神色安静下来,严肃的像个老师。
走过一片草地,远处高大的野草虚幻成阴森的背影,周围很安静,时有汽车的鸣笛声远远传来,已变的柔和人性了许多,月亮上了一半,光影很差。蟋蟀的声音是断续的,听了脚步声,也要停下来。民房周围的窗口露出昏黄的光,有些温暖。基本上,这环境易于让人走神,变得兴奋,理性被感性挤走,感情用事——说的就是这样的时刻。
“住的这样偏僻,不害怕。”
“就等着狐狸半夜敲门呢。”
打开了门,才想起被子没收拾,臭袜子扔的满地都是,锅里煮过面条的水还没倒掉,最糗的是我没洗的*放在了书上。我赶紧团成一团,塞在在被子下。
“你看太乱,今天没来及收拾,以前可不是这样。”
“我可没说你以前就这样啊!”
“我的意思是这样的情况是偶然事件,不是必然事件。”
“你不知道偶然有时也是一种必然事件。好了,不跟你讨论数学问题了。书呢,我喜欢的书呢?”
“对了,你喜欢看什么书?”
“连我喜欢看什么书,都不知道,就骗我过来。”
“我可没骗你。你跟我来的。”
“那我走。”周蕙转身欲走。
“别走。”我拉她的手。“你自己翻一下,那么多书,我不信没你想看的。”
桌上的《狼图腾》《心中有鬼》《诛仙》《易中天品三国》《于丹讲论语》《卡耐基全集》《寻秦记》《货币战争》等等市面上的流行书籍被她翻过了一遍,贾平凹的《废都》正翻到唐婉儿和庄之蝶云雨的地方,我慌忙合上了书。
“都是这些书啊,真没品味。没我喜欢看的。”
“这叫没品味?!可都是畅销书呢。大家都在看。”我随手从厚厚一摞书下面抽了本书,还是新的,“呶,这本怎么样。”
“啊,太好了。我正寻这本书呢。”周蕙欣喜的接过郭敬明写的《悲伤逆流成河》。
“你们女生就喜欢看这样的书,我可受不了,送你了。”
这时,我坐在桌前的凳子上,她坐床沿。我起身和她坐一起。我把胳膊放在她背上。
“干吗呢,放下。”
我又进一步抱住了她,看着她迷离的眼睛。吻了她的嘴唇,是温热的、柔软的。我把她放倒在床上,她手上的书丢在了地上。通过T恤的下摆,手伸进了她的胸部。她的胸罩太紧,怎么也拉不下来,用劲往下拉,刚触到她温热柔软的胸部。她突然挣扎爬起来,整了一下衣服。拾起地上的书。
“我要回去了,太晚了。”
“等下,我送你。”这时身体已起了反应。周蕙夺门而出,跑的不见了踪影。
第五章 回X城
五
在家的日子很郁闷。老爸知道我辞职后,天天对我唠叨。说男子汉能屈能伸,只要赚钱干什么都行,不能因为有自己上两天学,就这看不上那也看不上。因为正好秋收,每天顶着太阳下地干活,五亩地的玉米要一个个掰下来,用板车拉回家;三亩地的大豆要一把把的割,装到板车上拉回家;一亩地的红薯要一棵棵的挖,削成片,放在地里晒,等风干了,装口袋里拉回家。拉回家去的东西还要一袋袋的往楼扛。从小就开始在学校里混,整混了14年,哪里干过这么多活。脸黑了,皮肤褪了一层皮。父亲在考验我,可现在已晚,我已无书可读,不能重回学校努力学习了。如果一旦工作也没有着落,这就是我的下场,永远做一个农民。这段时间干的活,十几年学校生活加起来不过如此。
我再到X城去,见到周蕙。她看到我的样子,几乎不认识了;一个月的农民生活把我折磨的不成样子:手心手背全粗糙不堪,黑的脸更像画上去的。
到X城去是和父亲吵了一架出来的。他的意思要我留在家里,镇上的小煤窑正缺人手,找人请客看能否进去。我对这片土地本无好感,所学的东西又不喜好,讲冲了话。他恼怒了,要钱不给。我生气跑了出来,去找周蕙。周蕙这时真正成了我的女朋友。每天短信发来,像粘上了我,哭哭闹闹。我说过女人都一样,只要她动心了,就是叫人烦。见了面之后就给我找房子,说等她把工作辞掉以后我们就去上海。费了好大劲在她工作的附近找了一间民房,还算宽敞。安置好生活用品,她就跑我怀里坐着,嘴着翘让我吻。自从辞职回家到现在,已经一个月没见周蕙,干柴烈火,很是一番折腾。我刚把她的腰带扯开,他止住我的手:“我来事了,等几天。”
我放开了她,她脸上的红晕还没有褪掉。
“这么巧,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
“人家想你呗,你回家这么久把我忘脑勺后去了吧。”
“想忘忘不掉啊,来时候还为你和老爸吵了一架。他说我整天弄个手机按,要给我摔了呢!你也是,芝麻大的事都给我说。烦不烦。”
“呵呵,骂你活该。谁让你气我!”
“你也太小气了,一点事就生气,像个小女人。”
“就是小女人,怎么了。你也不是大男人。”
“你没看怎么知道。”
“你真坏。”周蕙的脸又红了,我顺势搂在怀里。她的身体柔软富有弹性,像水一样。
周蕙起身回去的时候留下了话:“你自己先玩几天,找找工作,如果有合适的就做,找不到我们去上海。我下班来看你,自己做饭吃,我明天再来。”
我拉着她又亲了几口,依依不舍的分开了。从家到X城要两个小时的车程,又步行走了许多路,有些疲惫,躺在床上睡着了。醒来时已经晚上九点了,去附近的小吃部要了一大碗水饺,吃的满头生津。回住处太冷清,又到网吧去。许久没敲键盘,手指也不灵了。网络游戏本来就好玩,我等年轻人又无聊的很,一上线就杀了进去。自己的装备不够好,只能去采矿,练级,耐心的杀怪。玩了两小时,点卡没有了。摸摸口袋,还剩一百来块钱。一张点卡三十,有些不忍,想想正玩的过瘾,有些不甘。冲!反正现在有人养活(其实我是鄙视男人让女人养活的)。玩了两小时,有些困,支撑不了。回去睡觉。
第二天早上是被周蕙叫醒的。我穿着*给她开了门,她看到我害羞似的低着眼。我闪到被我里去,看着她坐我床边。
“该起床了,懒虫。”
“困着呢,来那么早。”
“昨晚干吗去了,来找你,没人;电话打不通。”
“停机了。去上了会网。”
我拉她手,她倒在床上,抱着她就亲。她挣扎着,要逃开的样子。她的手摸着我的胸膛,一直往下。我拿过她的手放在*的凸起处。她羞怯怯的,像只蜻蜓。
她下去给我买了早点,看着我吃完了,才去上班。离她辞职还有三天了。我起床以后,就去复印店找老板要钱,二百块钱对我来说可不是小数目。不巧,店里有人,老板仍然不冷不热,对我的离开莫大委屈似的。我说明来意,他只让我下午再来,现在很忙。
我顺着街道转了一圈,大家都在忙碌,只有我像个闲人似的。街道上人不多,店里面也是。估摸大家都在上班。地摊上有卖虎骨鹿茸的,是一批西藏人,穿着他们的服装,戴着牛仔帽,像游牧名族的猎人。一个小伙过来兜售东西,给我说一个虎爪五块钱,可以避邪,戴身上防病。我看了一眼,是爪子,但怀疑老虎爪不会这么便宜吧。摇了摇头。他见我没有意思,便说四块。我笑着走开了。他又说四块不能再低了。还有用扩音器叫喊卖浇水的,说的一套一套,很是顺口。我围观了一会,也无聊的走开了。心想这些人靠这样赚钱,能骗到如今的聪明人吗?
一条街本不长,我遛了回来也没用多长时间。还是到网吧去了。稀拉的坐着玩游戏的人。未成年人也有,还有一哥们牛,整全屏看*呢。我开机玩了会游戏,升级还需要太久的时间,就退出游戏;开了QQ,有人头闪动,上次忽悠了一女孩,又发信息,要我手机号码。我对此没有兴趣,网络无美女这已是定论。上学时接触了太多网友,没一个长的顺眼的,不是太胖就是太矮,还有一个让我丢尽颜面,猛一看是一纯爷们,用人家话说还没发育完成。同学每次提起,我都英雄气短。发誓绝不再见网友。所以全身心投入游戏之中,不能自拔。网上最好的去处还是电影,当时胡戈走红,《鸟龙山剿匪记》《007大战黑衣人》看的我倒哈哈大笑,惹的周围网友莫名的注视我。
看看时间表,下机,去街上吃了饭。充了话费。给一同学打电话,他小子说等我有困难,说一声,没有办不到的。
“在哪混呢,兄弟现在无家可归,工作也没了。”
“你没工作还好,哥我连女人也跑了。正伤心呢。昨天见大牛了,夹着公文包,西装领带,牛X了。听说有个有钱的老丈人,现在发达了。”
“牛X,有空兄弟去敲他一竹杠。”
“没事先挂了,有空聊。正和客户谈生意呢!”
“你小子牛X大了。挂了。”
此人姓刘名莽,上学时候一女人是南方人,在食堂吃饭,大叫了一声“流氓”,大家以为遭了非礼,全看着刘莽。刘莽脸红耳臊,只说要改名。和他同住一宿舍,他说话牛X,且喜欢说大话。据说是武侠小说看的过多,练就了一腔江湖豪杰的胸怀。有一次,兄弟几个遭人欺负,知他一向呼风唤雨,叫他找人帮忙。等了半天,在网吧找到了他,正玩游戏呢!
大家都在忙碌,我成了闲人,成了一个落伍的士兵。十分郁闷。有工作觉得无聊,没有工作似乎更无聊一些。
又到复印店要钱,老板闲着了。开口却说,刚买了材料手头上没有钱。三天之后来拿。并且希望我回去继续干下去。我陈述了自己的种种困难,工资太少,每个月去掉房租吃饭所剩无几,干到最后白浪费时间。絮叨了快一个小时,仍旧没拿到钱。
郁郁回去,十分不快。
第六章 爱情原由
六
我和周蕙结成恋人还有一点时代背景需要交代。从小学到大学,五讲四美三热爱,就晕晕乎乎过来了。高中时情窦初开喜欢一个女生,未及开口,就毕业了,而且某某同学捷足先登,拍了情侣照,没辙了——遗憾在心中。上了大学,学的又是纯爷们专业,班内一个女生也没有,隔壁班级女生倒是多,也都几乎有了男友,没有的不是不想找,是没人追;哥们当时眼光都挺高,本着宁缺毋滥的标准,结果就误了三年,大好青春献给了网络游戏。大学毕业这年我正好二十二岁,正是青春年华,身体也都发育成熟,正是谈恋爱的最佳时节。可十来年没谈过恋爱,不知道如何下手。虽然书上影视剧上几乎全是恋爱宝典,却不适合咱;他们要么俊男靓女,要么青梅竹马,要么男的腰缠万贯、女的貌美如花。刚毕业的我,两手空空,油嘴滑舌也不会。
在这样的情景下,认识了也刚毕业的周蕙。她的长成经历几乎和我如出一辙,大家虽不保守,但不开放。没有说追就追的勇气,落了大把年龄,成了父母忧虑的对象。大龄青年恋爱不容易,尤其今天这个环境,十八岁结婚生子已不鲜见。
起初我没想和周蕙恋爱,她不符合我的择偶标准。自从听说漂亮的女人都在老板的怀里之后,痛下决心修正自己不切实际的想法,退而求其次。以同事的名义接触周蕙以后,一二分的好感逐渐增加。起先还感觉她的单眼皮有点钝,多看了几次,竟发觉清纯脱俗了许多;先看她有些瘦,可穿上紧身T恤以后,身材立刻显出胖瘦得体的韵致来。时间愈久愈发觉这个女孩不但清纯还开爱的很。偶尔给我撒娇也惹的我生出据为己有的大胆想法。还好,没有更近一步的发展,她辞职以后,我也辞职回家了。
她对我的印象也不坏,但绝不浪漫。离开了我,却发觉我人还不错,值得托付。这是后来我们在一起谈论彼此爱情生发时的坦白。
最大的转机就是那晚到我住处去玩,我强吻了她。一吻定情——周蕙内心是比较传统的,既然被我吻了,嘴就成了身体的公章,签下了一生的合约。不管是谁,都应该遵守这份合约,夺走了她的初吻,也应该对她负责。周蕙后来还说,没想到被一个人吻是这样奇妙的感觉,想多享受一会,可我草草结束,手脚乱动,惊吓了她,就毫不犹豫的跑了,回到住处,还心惊肉跳,像犯了错的孩子,兴奋的一夜没有睡好。
如果这样就结成恋人的话还有些草率。期间她还用书上学来的方法测试过我。比如深秋天凉,故意衣衫单薄的出现我眼前,正好我有些热,脱了衣服给她;一起逛街,专门去女人多的地方,由于我轻微近视,所以只看前路,无暇旁观;不惜把我心爱的收藏品搞坏,还好,我移情别恋,也没在乎;最令人恼火的是她竟然化名“午夜女郎”给我聊天,我差点中了圈套——如果不是网吧停电的话。种种考验,最后化险为夷,我悬着的心落了地。事后想想,她做的不错,一生的赌注都下在我身上,有必要谨慎行事,不像现在的孩子,随便的很。
还有一些插曲需要提一下。她很喜欢读小说,尤其是流行类的青春小说,郭敬明的青春系列,安妮宝贝的城市系列,另外还有亦舒、张小娴之类的作品。没事说些青春、忧伤的字眼,我是个粗人,对风花雪月很不知趣。没办法,有这样的女朋友,如果你还没完全勾到手,只能顺着她的思路走。那段时间我恶补了一下“青春”,没事看流行杂志,并说了一些违心的话,事后我羞愧不已。
她喜欢给我谈理想。比如我喜欢玩游戏,她说这是玩物丧志、不思进取的表现,年轻人要有远大的志向,沉溺在虚拟的世界终究会毁了自己毁了前程。
我:“不玩游戏我能去干吗?”
周蕙:“你幼时的梦想是什么,你是如何规划你今后五年、十年的生活的?”
我:“儿时想做科学家,研制原子弹,谁知今天成了复印店打杂的工人。明天都不知道醒来在哪里,如何规划什么以后的生活!”
这样的对话机会很多,最终都是她的苦口婆心、年循循开导让我迷途知返。
有一个问题我们不约而同的表现同样的兴趣——彼此身体的秘密。上学时虽看过*,对人体构造却相当陌生,奈没有实物可见,就愈加来了兴趣。我们认识一个月后,我才有机会打开周蕙的身体,一览无余。周蕙对我的身体同样兴致勃勃,只是说了一句令我难堪的话:我的那话是如此之丑。
身体看过了,再深一步的进展就有些犹豫。因为我还害怕怀孕,周蕙却比我表现的更有兴趣,她喜欢爬到我身上,对我百般诱惑。我兴致来了,也还能抵挡的住,因为男女生活我还不知道其中的美妙之处,便相安无事了。
总之,和周蕙的爱情使我的精神境界得到了升华。不认识他之前我毫无方向,没有灯塔给我在前方指引,认识了她我知道人还有那么多东西值得毕生追求。例如生活,不仅仅是赚钱养家糊口那样简单,还要活的有质量有品味。就像手表,有钱人买的不叫时钟,叫品味。 。。
第七章 所谓爱情
七
我对爱情的看法相当矛盾:爱情一旦成了两个人的事,就变的夸张而不真实,娱人娱己,这是它的美好之处;若娱乐过头,就产生泡沫,泡沫最容易破裂,所以愈火热的爱情泡沫越大,越易物极必反。刚谈恋爱我还不懂这个道理,扎进爱情的海洋晕的五迷三道。爱情多美好,一天不见周蕙心儿焦。周蕙也是这样,她希望一见面就呆在我的臂膀里,天气冷还好,如果热恋在夏天,我可受不了。
两个人原本不会恋爱,十来年我也没学会关心别人,自从沉入爱河,记挂着周蕙的出行冷暖一举一动。爱情的氛围笼罩着我们,竟无师自通的进入角色,夫唱妇随,成了二人转,演起了双簧戏。
“骑车靠右边,过马路看绿灯,天冷了多穿点,多喝水,少吃零食,饭前要洗手。”
“我知道了,你也要注意身体。上网时间不要太长,我不在你自己做饭吃,外面的小吃部不干净。”
“那你先上班去吧,晚上我做好饭等你。”
“我先走了,记得我说的话哦。”
“亲一口,吧!”
“吧!”
你敢相信这是一个男人说的话吗?恋爱之前我对影视剧里的此类镜头极为反感,琼瑶剧倒尽了我的胃口。我坚信:人不该这样肉麻,不该这样婆婆妈妈。可一旦进入角色,说出这样的话竟流畅自如、习以为常。痛定思痛,叫我相当惊讶。可见,爱情不仅让你变的神经过敏患得患失,还把你整成了一个言语琐碎的妇人。
语言琐碎无足轻重,我们竟还在街头卿卿我我。等公交车的时候抱她取暖;在长椅上她坐我腿上嬉笑;小吃部吃饭喂她饭菜;最叫人咋舌的是我们坐在公交车的前排竟然接吻。太无视社会风气和基本道德了,可我们却一点羞惭之意都没有,自然而然,视外人如空气。我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人啊。看着学校成对的情侣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