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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少年游-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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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尝试着把那个世界复制在小说里,这是《九州缥缈录》诞生的原因。
  这一卷本包含了《虎牙》和《苍云古齿》,没有能控制住字数,远远超过了我的预期。
  字数爆棚的原因是人物关系开始爆棚了,苏舜卿的出场导致天驱武士团“三十年血案”的大背影开始暴露出来。这个背景可以解释翼天瞻的叛逃、赢无翳的老师、白毅和天驱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息衍那段山贼历史,一瞬间无数的人物蜂拥而出,我在一张废纸上尝试着画出这些人物的关系,从前代的“七宗主”开始,一直画到新一代的“七宗主”,最后我不得不从A4纸的正面绕道背面去画。才得以把这个可怕的人物关系图完成。
  我预感到自己要危险了,将来我势必得在家里的整面墙上才能完成整个《九州缥缈录》的人物关系图表,而它设定的庞大使得它越是接近一个真实的历史篇章,我越是感到不胜重负。在那些真实历史中修改而来的故事片段中,觉得自己的力量无法拉拢住它们了。历史的巨大力量像是一头狂暴的龙,毕竟不是一个人所能掌握的。所以这次的出版日期稍微拖后,我花了很多时间去整理协调,也请大家原谅。
  在此一个小小的预告是《九州缥缈录Ⅲ。天下名将》的出版列表的下一位,随着东陆四大名将和雄狮赢无翳的出场,我们将进入真正的战场。如果大家还有兴趣继续打开这一轴腥风血雨的乱世长卷,那么我在长卷的尽头等待大家。
  最后不能免俗的要感谢一些人。感谢我的出版人Y及夫人,Y是我师兄和出版策划,诚然一名“铁锁横江”,做事滴水不漏,每每是把封面和假书乃至全套班子摊开在我面前,微笑着告诉我稿子一到即可修改下厂,俨然我不写完便是愧对江东父老,纵然他不杀我,我也应该自有沉江的觉悟,最后他躺在我宾馆的床上看报,看我现场改完了最后一节,拿着U盘扬长而去,不胜潇洒,我心仰慕:又要感谢编辑部的女孩们,虽然我不承认我有时觉得她们和Y一样恐怖;最后我需要感谢我的所有读者,因为有了你们的存在,我才至今还没有被尘世的灰淹没,而会在安静和不安静的黑夜里,打开我的笔记本。
  还得感谢一下冯唐。他来上海签售,送我一本他的新书《18岁给我一个姑娘》,此书诚然未婚男青年之蒙汗药,我于是破了四五年不看长篇小说的戒。彼时我正苦闷于吕归尘之于南淮城小太妹羽然的感情是如何的日久不能突进,而封闭在中信泰富的写字楼里,终日只听见华丽的高跟鞋声,看见紧窄的套裙,闻见从HUGO到GIVENCHd的香水味道,活泼泼扑面而来的小太妹竟是苦思而不得其芳踪,忽有满本书的少年流氓横陈在我面前,当即大喜,连夜挥墨,故此冯唐兄堪称此书的编外援军,在此致谢。


  我们的小世界


  ——《此间的少年》自序
  前些天把《此间的少年》的影视版权卖掉了,策划问我是否愿意自己担任《此间的少年》的编剧,我说我做不到,我很愿意看电视剧或者电影版本的“此间”,但我无法自己动笔修改它。
  那就是我的青春,我已经无法回头修改它。
  我曾经觉得自己会拥有无尽可能的人生,那时候我的世界很小很小。
  就像一个婴儿从摇篮中爬出来,在他的眼里家里的客厅大得就像整个世界。他使劲地爬向前方,爬过他的婴儿车、越过他的玩具铁路、避开追着他汪汪叫的狗狗,他还叼着一卷卫生纸以免尿湿了尿布好更换……这是一场壮志激昂热血沸腾的旅行,他累得哼哧哼哧……最终他抵达终点——摸到了客厅另一侧的门,拍着小手为自己欢呼。他已经完成了人生中第一次奇迹般的旅行,将来他还要去更远的地方,他幻想着草原、沙漠、大海和星空,他觉得这一切都难不倒他。就是用这样的热血和志气,他哪里都能去。
  他悄悄地把门打开了一线。这是一个错误,外面的光照进来的时候,他惊得瞪大了眼睛,压抑不住的巨大惊恐笼罩了他。
  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么大啊!不要说草原沙漠大海星空,就是自家的院子也不是他可以冲破的障碍,他爬不过那么宽的草坪、翻不过爸爸的车,还有正在修建草坪的妈妈,她会像矫健的母老虎那样抓起自己的尿布带子把自己拎回摇篮里去……那又该怎么飞越火弧飞射数千万里的恒星呢?怎么击败阴险的宇宙怪兽呢?怎么翻上飞马的马背?怎么从巨龙的巢穴里救出心爱的女孩?
  原来,外面的世界,那么大……
  婴儿默默地站在阳光里,肥嘟嘟的身影此刻也寂寞修长,他忽然明白他的人生不是无限的。这世界太大了,总有些地方是他去不了的,总有些事是他做不到的。爬过客厅的壮志和热血消退,他双手捧着小脸,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
  青春就是这样的一段狂妄的岁月,他以为自己能做到一切,能变得与众不同,你的心里自己会长得高大矫健或者美丽妖娆,前方必然会有等待你的光彩。因此你无所畏惧,你有时候大声歌唱,有时候也会肆意地挥洒悲伤。
  回想起来,在我青春的时候我那么傻,爬到最高的地方摆很酷的POSE照相;为了证明自己是男子汉而深夜冒险登顶,而后迎着初日大喊;把杂志上看来的文章作为自己的见闻讲给朋友听;在深夜寂静的水边喝酒,醉后跳进去闷头游向对岸。以为自己的一生将是诗剑酒和狂歌,但凡那航脏的不义的错误的卑劣的东西来到我的面前我都要把它一刀两断。
  多年后我也会嘲笑自己狂妄的青春年少。
  但我无法不怀念它,那时候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是爬出摇篮的Baby,我们摇晃着裹着尿布的小屁股奋勇地爬向客厅——我们的小世界——的尽头,我们的心里满是热血和志气,一往无前。


  写一场修行副本


  ——《九州缥缈录》修订版自序
  我最喜欢的词人说不清是谁,有时候是后主,有时候是稼轩,但我最喜欢的词倒是清楚的,是蒋捷的《虞美人。听雨》词不甚长,词意也浅白,可从我十八九岁读到如今,读了约莫二十年。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从少年到老年,听雨数十年,听出的意蕴各不同。一本书如果写了十几年,写的人读的人,心里的东西也该各不同吧?
  《九州缥缈录》写了十二年,十二年时间如恒河沙般从指间历历流过,手中却空空如也。
  有时候觉得,写《九州缥缈录》对我来说就像一场修行,初时见山是山,如今见山不是山,终有一日山仍是山,横贯于苍天之下大地之上。那时我已历尽沧桑,得见莲花。
  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籍籍无名,在一座中国人多半不知道的美国城市留学,名叫圣路易斯。它坐落在密西西比河和密苏里河的交界处,有个别名叫“西进之门”。多年之前那里曾是一座繁华的大城,在那些英伦清教徒的后裔开发西部的时候,河流是最重要的交通渠道,河流交汇处的圣路易斯云集了四方的人和货物,船并着船,跳板连着跳板,船工、货主、妓女、吉普赛人为了各自的目的在那里相聚又分散,各式各样的汽船在河面上相互追逐、有些货船主会在船上备一桶猪油,当你看见前面出现另一艘货船的时候,就会命令水手把那桶猪油倒进烧煤的锅炉里。猪油熊熊燃烧,货船突突地狂飙猛进,乘客们在船舷边为自己的船喝彩。
  等我去那座城市的时候,西进的伟大时代早已远去,高速公路遍及整个美国,人们再也不必依赖长河。空荡荡的河面上,零星的汽船带着不多的游客穿过夕阳,拉响孤独的汽笛。
  在那座安静得有些寂寞的城市里,我写下了《九州缥缈录》的第一个故事《最后的姬武神》,那时候甚至还没有“九州志”这个架空世界。
  《最后的姬武神》本该是《九州缥缈录》的结局。如今想来,没写开局而写结局并不是因为我已经想透了这个故事,只是因为心太躁动,忍不住略过开头和过程直奔结局,字里行间都是火山般的孤独和渴望,还有年少时无端的爱憎。
  这本书初次成稿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中国,暂居在上海。我从美国带回来的硬盘中整理出了第一版书稿。
  那是我迄今为止最渴求成功的岁月,虽然那时的我在中国没有立足之地。我喜欢去外滩18号的顶层酒吧喝酒,望着对岸的霓虹灯招牌直通天地、黄浦江上游船往来,立志要功成名就衣冠楚楚。
  第一稿成书的时候我还在和另外一些作者合作,想打造所谓“中国指环王”,现在我跟他们中的某些人已经相逢陌路。
  上海那座城市给我留下的第一个印象来着港剧《上海滩》,灯红酒绿,舶来文化,还有恩怨情仇,就像一座精美的舞台,每日上演风云际会,你方唱罢,我复登场。后来我离开了上海,那座城市在我心里留下的印象依然是一座舞台。在那个舞台上很多人都会身不由己地演出,我也没有免俗,那时我经常是喝着酒动笔,文字青涩却凌厉,字里行间渗透着狂妄的热情。
  那时候写到动情处真的会哭,有时候哭得像是孩子,有时候哭得像是独狼,唱念做打,生旦净末丑,一个人都演遍了。
  后来到了北京。
  我 从上海到北京,行李中最重要的货品就是这本书的书稿,虽然它在硬盘中甚至没有一克的重量。古人说书剑飘零,我来到北京这座城市的时候却只带着一些txt或者doc格式的书。
  我终于学会写书这件事了,而且在这座城市里有些朋友,大概还夹杂着一些运气,渐渐地我变得有点名气了,写的另一些书在畅销书排行榜上爬到了首位,买了房子,熟悉这座城市里的每条道路,定期有人找我吃饭。虽然写书的时候还是邋里邋遢,但也经常衣冠楚楚。
  这是距离我写完《九州缥缈录》的第一部,已经过去了六年。
  其实我并未完成整个工程。按照我原先的计划,这是个系列的作品,讲诉一场王朝的兴替,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九州缥缈录》讲诉君王们少年的时代,第二部讲诉他们征伐天下,第三部讲诉他们的分别,还有各自的谢幕。我写完了第一部,还有两部书的残稿都被搁置在我的硬盘里。我想过要放弃这个题材,因为它的格局太过庞大,而且故事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新鲜感了。那些故事在我脑海里演练了几十遍上百遍,我也反复地给人讲诉其中的精彩桥段,我自己已经享受过构建故事的快意了,未必非要写出来给人看。
  再后来就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赵萍主任和她年轻的同事们找到我,说人民文学出版社准备做这部书的再版。大概二十五岁的时候,我曾经非常希望能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一本书,因为贪图它的盛名。可人民文学出版社似乎并不出版畅销小说,座上嘉宾都是追求文学价值的老师,我自认我对写小说还算有些研究,对于文学所知不过尔尔,也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如今十年过去,我获得过名声也失去过名声,渐渐地对多数名誉都免疫了。这是我曾贪图的东西终究来到我面前。赵主任说,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历史上第一次做中文的畅销小说。
  人生就是这种捣蛋的东西,你汲汲于名利的时候,名利远在天边,你想把浮名换了浅唱,又听大明宫中传你作诗。
  于是我最终还是坐下来了,重整这部书稿。它在我心里徘徊了十几年,一度令我饱受蹉跎之苦,却也让我念念不忘。
  王家卫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过去的歌已经唱罢多年,回声才从山谷尽头遥遥传来。
  翻开过去留下的文字,又机器了圣路易斯带回的孤独和无端爱情,还有上海赋予我的雄心和野心,有时候热泪盈眶,只觉得当年自己在眼前依稀闪过。
  我对这部书做了不大的修订,主要是文字方面,再度把它呈给诸位亲爱的读者,无论你们曾经读过它或者第一次翻开它。
  故事依旧是那个故事,只不过以前的字里行间充满了要冲破什么东西的欲望,现在想描绘留住什么东西的渴望。我的姬野啊我的羽然啊,我的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我梦中的王朝和江山。
  我写过不少书了,每本书对我的意义各不相同,有些事一场盛宴一场痛饮,有些是邂逅和别离,有些是我跟大家开的一个玩笑。
  这本书是我的一场修行,书里见得我少年时杀人放火的心,见得我青年时的梦,也见得我现在以后的种种形状,我曾在这本书里悟出很多,也把它呈给亲爱的诸位。



  世界永不足够


  ——《龙族大画集》序言
  标题出自1999年的007电影《The Word is Not Enough》,主演是皮尔斯。布鲁斯南和苏菲。玛索,同名主题歌曲由Garbage乐队演唱。
  这句话也是邦德家族的座右铭,拉丁文是Orbis Non Sufficit,也是我的座右铭。
  我真喜欢这句话,它好像在说我对梦想和未来的渴望。
  世界永不足够,即便我已经走到世界尽头,面对坚不可摧的墙壁,我也会试图用头在上面撞出出路。
  前些天媒体采访我说:“到底什么才是你写作的灵感源泉和动力呢?”
  我回答说,那源于我对这个世界的不满足,我对这个要求我做这个做那个服从很多规则的世界讨厌透了,我要走出去。
  所以我写作。
  1999《The Word is Not Enough》上映的时候,我22岁,正在美国TOP 10的一所大学读博士。我毕业于北大,一所不错的中国大学,我在美国的导师也很有名,我多读的医药分析在美国算是很好找工作的,我的未来已经注定:五年后我会博士毕业,通常我会读两年博士后,然后在某个大型医药公司里谋到一份Junior Scientist(初级科学家)的职位,几年后我会升到Senior Scientist(资深科学家),再过几年我也许能升到Principle Scientist(首席科学家),再然后可能我可以转行成为一名管理人员……因为我优秀的背景和不错的收入,会有一个不错的中国女孩愿意跟我结婚,我们一起生孩子和申请绿卡,我变成半个美国人,慢慢老了之后把我父母也接到美国去,在乡间的大房子里其乐融融。
  1999年,那就是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好比一个温室,我就想温室里的小黄瓜,足够的肥料、水分和温暖的阳光能让我茁壮成长,但我不能走出温室,温室外是狂风暴雨。
  可我涛谈那注定的未来,我有时候想对这世界屈服,有时候则又会大声说:“我要出去”。
  是的,我很想出去。我并不那么喜欢我很有前途的职业,我在夜里大口喝着啤酒,期待着更加盛大的未来:我的人生里应该包括一项巨大的成就,让我的名字呗很多人记住;我要跨越整个世界去找那个我喜欢的女孩,跟她在望不到边的绿原上举行婚礼;我要乘坐巨大的邮轮去南极,船从山一样高耸的冰川峡谷中行过;我和我未来的夫人一起去威尼斯,在圣马可广场上看潮汐,住在巴尔扎克写作过的屋子里;我还想组织一支乐队;我还想拍一部电影……
  我很贪心,想要无限可能的人生,但我觉得自己不算贪婪,因为我不怕历尽艰苦。
  如果我因为畏惧而呆在我的小小世界,小小的温室里,我永远只是那根小黄瓜。
  世界对我而言,永不足够。
  后来我成了一个作家,我接受过很多访谈,每个知道我背景的记者都会问我放弃了我在美国的生活和专业是否觉得可惜。
  我没有遗憾过,我决定走出原来的世界时我就知道要付出代价,但我倔强起来就是那种会用头在南墙上打洞的人。
  《龙族》的故事中很多大抵就是在说这件事,纵然一个衰小孩的人生中也存在着另一张可能,在另一种人生里他可以成为英雄,有读者在微博上哀叹说《龙族》是写过全世界所有衰小孩的,是的,确实是这样,但不要哀叹,因为我是想鼓励每个衰小孩,令他们勇敢。因为衰这件事不是注定的,不满足于这世界的人每个都可以如路明非那样成为精神上的“亡命之徒”。
  路明非不勇敢吗?不,我以为他比凯撒和楚子航都要勇敢,他不甘心当一个衰小孩,他每次“迫不得已”地豁出生命呼唤路明泽。都是因为爱而生的勇气。
  他所以感人并未因为他是个衰小孩,而是他代表了衰小孩的勇气。
  感谢全力少年在漫长的连载过程中为我协力,我们一同踹开了这个苦闷世界的大门,来到神奇的国度,那里黑色的巨龙翱翔于空中,凛冽天风。


  时间的流淌的


  我想一个人的一生总得发几次疯,因为生命的本质就带着狂乱与荣华的一面,如果不疯狂几次而后被掩埋在黄土下,俨然是白活了。
  这是一个根苗,从出生的时候就扎在那里,等待机会的到来,阳光雨露,爆炸版繁衍。
  《洗罗的使命》,我第一次看见这个故事的时候它的名字被写作《我和妖怪——不得不说的故事》。作者署名纵马辽东,或者Annid,显然是随手写来,并没有很把笔名当回事。
  当时这个故事发表在清韵书院的论坛上,回应者寥寥。我猜测Annid是一个身在海外的独身老男人,他说话不多,会看台湾香港的综艺节目,会在深夜人静的时候质疑自己存在的意义,会喝一点小酒来打发暂时的不乐。他也许有一辆不错的车,不过通常是开去超市或者钓鱼。他的工作并不繁忙,但是必须朝九晚五,所以他适应了这种生活。自己也许做得一手不错的菜,有时候会懒得做饭,于是开车五英里去一家中国餐馆。
  以上仅仅是猜想,然后某一年某一月某一日——我保留的跟帖上标志的时间是2001年8月29日——他拿出那部名叫《东京爱情故事》的老片来看。很偶然的瞬间,很偶然的搅动,也许是女主角在男主角脚下留下了藏着雪人的保温箱,也许是男主角在很远的地方终于找到女主角独自刻在木柱上的名字,也许是最后的夕阳下孩子的笑脸里,一个人在飞驰的火车上泪流满面。Annid忽然站了起来,他无比地想写一个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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