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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人是极容易爱上汽车的,因为它确实是个上好的东西,它圆了人类日行千里的奢望,给予人们以往所可望而不可即的观念和想象力,它使人类抵达了自由奔腾的新境界,甚至,它改变了人类的生活。自一九○八年亨利·福特开始批量生产T型汽车,迄今不过九十余年,这门新兴工业席卷而起的发展旋风足以说明,在当代生活中,它具有异乎寻常的力量。
汽车已无所不在地渗透于我们的生活,驾驶汽车者也成为庞大的一族。平心而论,我见过的车技最棒的司机几乎都在山野,不在都市。其中有个名叫恩主的藏族小伙子,他驾一辆旧依维柯载我们从梅里雪山山脚下的德钦赶回迪庆中甸,夜深了,海拔四千米的险峻山路上闪着寒冷的雪光,从路边的断崖陡壁下冒出一团团浓雾,汽车似乎只有贴着山脚才能蹒跚前行,就是这样,恩主的车仍在疾驶,仿佛腾云驾雾,他把持方向盘时的那种怡然,真是达到了人车一体的境界。
另外,多年前还有一次,我去四川峨眉山,包下一辆个体汽车,车子临开时,车主才将司机招来,我一看,那人竟是位独眼龙。尽管如此,他在盘山公路上将车开得风驰电掣,还常常将双手从方向盘上移开,真是令人惊魂难定。一路上,他大谈他曾把车开得滚下山崖,车子挂在尖石上,而乘客都从破车门里抖落出去。事后才知,他这是在要挟乘客,乘客若服软,奉上若干小费,他就能把车开得平稳非常,我至今仍为自己那种咬紧牙关,豁出来冷眼观望的劲头而自豪。
大约是在年前,我又抱着这种豁出来的劲头去学驾驶,于是,这所驾驶学校就有了个技艺极臭的学员。我的师傅姓张,很是苦口婆心,每次见到这样的好人坐在我开的车中头一点一点地做鞠躬状,我都心生愧意,只恨朽木不可雕也。不过,比起我的一位相知的文友,我还算是块特殊材料。她在学车期间,慌乱之中错将油门当刹车,将站在车前指指点点的师傅一头撞进水沟。
与丈夫相约一块去学车,是因为惧怕人与人之间不带感晴色彩的竞争,不料,掺和情感的竞争也麻烦。在学车进程中,这位先生实在好为人师,对我的车技频频指责,还自称为戴师傅。不过,每次坐丈夫开的车,总是为其担惊受怕,毫无享受之感。我的另一个朋友表现更绝,她坐其夫开的车,每每便在一旁督战,叫着: 〃当心!刹车!〃而且说腿酸难忍,原因是她为丈夫捏一把汗,喊刹车时还非得在脚下使劲,暗自帮丈夫做踏刹车的动作,那是令人感慨的,自己人呵,相伴中有着柔软无尽的琐碎,更有催人泪下的彼此的呵护和亲情。
驾驭汽车需要经验与勇气的完美统一,然而,我认为更高的境界则是理智与思想以及对人的珍视。我不是个开车好手,但我信奉匀速前行。只因汽车再聪明也仅仅是机器,它不懂在黄昏时,应该体察行人归心似箭的心情;也不明白下雨天要礼让抱着婴孩的母亲,而驾驭汽车者能赋予它这样的好心和智者风度。另外,适当的车速真正符合一个伟大亘古的物理现象:匀速前进,风景无限,车速过快,视野越窄。不仅驾车如此,生活何尝不也被包含在其中?悟到了这一点我十分欣慰,似乎已不枉这一番对汽车的痴迷,以及对生活和人的敬畏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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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好客
好 客
自小就有东方人传统的好客倾向,喜欢家里人来人往,而且最好是远途而来的客人,有点神秘,难以捉摸。这种对来客的特殊要求来自于我的一个女伴的经验:她有一大门亲戚,就住在相邻的弄堂里,他们经常趿着拖鞋,套着汗衫不请自到。这样的客人虽然彼此不生分,但也失却了主客间的彬彬有礼,甚至某种期盼和惊喜。
当然,这已是一种相互烂熟的关系,不存在客来客去的分寸和情致,那两大家人在一块的不分你我,无所顾忌,不知怎的不像是人来客往,倒像是聚众闹腾。
最难忘的是自己成立家庭后第一次请朋友上门来做客。当时,真是怯生生的,惟恐难以使朋友尽兴。后来才慢慢发现,较客人而言,主人才是一个灵魂性的人物,从某种角度说,还能左右客人在这段时间内的幸福还是痛苦,比如主人热情,客人就倍感温馨;再比如,主人端出什么待客,客人就得用什么,天经地义,别无选择;主人要是盛情留客,客人一时半刻就无法脱身。
我就做过被盛情挽留的客人,开心温暖中有着感叹和不如意。那是一个单亲家庭,朋友的孩子七八岁。这个小男孩每次总是瞒着他母亲早早拨来电话,听我答话就明知故问地说一句: 〃你还没出来呵?〃有时,他会隔十分钟拨一次,有点等不及了。直到有一次,拨过来没人接了,这才舒出一口气,飞跑到弄堂口来候着。最好玩的是,他会在我抵达后,悄悄地把我的皮包和鞋子藏起来,不让走,一定要保证过不久再去,他才放行哩。其实,客人在时,他也没太多的话,最多是当客人说到他时会倏地抬起头,感激地一笑。他还是孤独,祈盼多一点爱抚。所以每次去这位朋友家我都会多坐一会,唤着这小孩的名字与他说说话。
我见过最奇特的来客是一位外埠的朋友,她说想喝点我煮的鸡汤,我说欢迎欢迎。结果她上门来时竟像迁移似的提来五口大箱子,满满地堆了半间房子,而且一个个都沉甸甸的,像是装着金银财宝。问下来才知,她要坐中午的航班,为了能从容地品尝鸡汤,只能把行李来回倒腾,省下些时间。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哦,为了多见朋友一面,舍得不厌其烦地大忙一番。那样的人,即便不开口,也会暖着人心的。
待客之道中最沮丧的事要数说好要来的客人,突然变卦说不来了。那仿佛是一朵花结了花苞却无法绽放;一个句子有了逗号却无法继续,活活憋在那里。
我还觉得邀请父母来做客是最温馨的,在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和老人叙叙家常。昔日的一家人分掰成两家人,脑子里想什么就絮絮地说什么,既有一家人的松弛,又有两家人的得体,那是待客的最高境界了。
不过,如今的潮流是另外一个样子了,待客往往都在饭馆酒肆,彼此进退自如。但我觉得这也是现代人善于将自己藏起来的一种表现,其实,相熟相知的朋友连相互的家都未拜访过,那个中的感情应该是跛行的,因为惟有上门做客才能更多地看到一个人的生活痕迹。
人与人的美好往来,包括好客的天性,永远是一种美德,它既是人内心的热情与强大,也是一种软弱,与人共处时,时光流逝飞快,生活会更容易,更舒心。
虫工木桥◇BOOK。◇欢◇迎访◇问◇
第13节:校园生活
校园生活
我常跑校园,小学、中学、大学都去,到了国外也会找学校进门兜一圈,那种急切程度仿佛不仅仅是职业需要,而是从骨子里生出来的一种情结。只可惜从小到大,我的那些母校不是被兼并了就是因故搬迁了。说实话,再回母校已找不到原汁原味的记忆了,连毕业前悄悄镌刻上自己姓名的那堵墙亦被推倒了,这是件伤心的事。
先生在一所大学当教授,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与校园毗邻而居。那是些令人欢喜的日子,我们常去挤食堂吃大铁锅里煮出的饭菜;在人声鼎沸的大礼堂看电影;或是听合唱队的女生唱歌,那种生活带着一种年轻人的芳香。
最最美不胜收的是黄昏在校园散步,校园里竖着高高的旗杆,图书馆灯火通明,带着一种上进和朝气。校园内的树往往较公园的树少一些雕琢,我喜欢有几棵粗枝大叶的树;它们也喜欢我,每次我漫步到此地都会飞落几片叶子表示问候。站在校园,总有些神圣的感觉,目光看出去是如此,灵魂中闪过的更是一片非常晶莹剔透的景象。虽说现今的校园生活已不似以往那般纯净,多了许多五花八门的东西,但与尘世相比,仍有一种隔岸相看的纯洁和干净。
人在校园里待久了,嘴里讲的词汇也常飘着书香:学生、先生一叫,相互间就有些脱俗,也有些闭塞。先生在那儿当博士生导师,我因而沾光做了他不少弟子的师母。我的观点是这种博导当得古董些为好,做学问的人越老越值钱,容易让弟子望而生畏。可先生却老穿着布裤子、运动鞋,装束上多少有点年轻人的浮夸。有一次我撞进书房,却见他比划着胳膊在唱〃弯弯的月亮〃,后来才知是为校庆排演节目。演出那日据说大礼堂学生观众爆满,这位博导还像模像样地留了不少舞台剧照。又过了一阵,我在同仁相聚联欢时看见北大教授曹文轩载歌载舞,这才释然;人在校园,即便有几根白发,心中仍会存有些激动不安的语言,外人难以读懂,也不必去读懂。
校园生活是一种经历,那种经历带来的最大财富是有一大拨同学。一个同学抵十个熟人。人与人彼此一称同学,心胸便敞开许多。一道成长,一道求知,同一个起点,这就形成了铁定的好感和亲近。人往往可以不记别的情,可却不由自主地念及同学之情。我参加过的几次同学相聚,无不带着那种让人心软的情绪:真切的问候,细细的追索,美好之中又带着清高和矜持,不似别的社交场合的人物关系,乱糟糟地夹裹着私下交易。
我常对女儿说,将来我要送你去住校园,睡硬板床,吃大食堂的粗茶淡饭,到图书室去抢占座位读书到深夜。去那儿并不仅仅为了文凭,而是去过真正的校园生活,那是一种美好的年轻人的经历,带有一种特别明媚的光泽。这种光泽会零星地存在着,不论多久,蓦然回首,它仍在闪烁。在它闪烁光芒的那一刻,人都会发觉自己被轻轻地触动着,因为曾有过的纯洁其实是生活中最美丽也是最精髓的东西,它将留在心底直至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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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香格里拉并不遥远
香格里拉并不遥远
对于地处滇西北的迪庆香格里拉,我梦萦魂牵。当然,我对所有美名传天下的地方都存有着难以遏止的心动。在我的观念中,最为理想的生活模式就该是:写作、旅行;再写作、再旅行。套用一句老话,即为:假如我不在家,那我一定是在旅行;假如我不在家,又没在旅行,那我肯定是在去旅行的路上……
〃香格里拉〃在当地藏语中意谓:心中的日月。我认为它那最奥秘神奇的好看之处,在于天然的瞬息万变。我们几乎在一天之内〃走〃过了世上所有的季节:一会儿是芳草青青的金沙江畔,一会儿便到了冰雪皑皑的雪山峡谷;先是广袤无际的千里草原,后是密林之中的粉白色民居;隔了一条河,翻过一座山,就是另一种民族风情了,人们的服饰,村落的布局,甚至牧羊女的山歌都变了,是簇新的韵味了。
在穿行香格里拉大峡谷群时,我几乎成为一个沉默的人,只顾凝望着近处碧绿的草甸,那分布着的秀美旖旎的兰花、龙胆、百合;远处则是一派雪域高原的壮丽,洁白痴情的雪峰,映衬着湛蓝的湖泊。这奇异的美景让人叹息、发呆,一时难分天上人间。
置身于纵横的河谷、灵秀的山川中,时时能感受到心灵的憩息。在现代都市忙碌而躁动的生活里过久了,跑到这雪峰群山脚下,亲近着大自然,倾听大地松涛的声息无异于精神上的吸氧。博大的自然具有难以抗拒的感召力,久久地面对它,倏地,心里像点起了灯,仿佛有亮光摇曳,教人心生感动。在那一刻,质朴而安静地思忖着该如何活着,如何与他人相处,如何对待爱情,定会较往日通达些许。
慓悍、旷达的康巴汉子也可属于香格里拉一道出彩的人文景观,他们活跃于牧区、丛林、高原,策马奔驰,辛勤劳作。这些汉子带有与生俱来的独特气质:骄傲、骁勇、勤劳、神秘,眼里闪着不被驯服的勃勃生气,犹如雪山般的尊严。
香格里拉的民歌多如繁星,大都是质朴而又单纯的,带有天然的游牧民族的生活气息,记得曾有个叫旺堆的年轻的康巴汉子,他为我们唱过一首又一首当地民歌,却不说一句与歌唱无关的话。他穿着金绒藏靴,头戴金边帽,身着氆氇制成的楚巴,配以银刀、护身符,是个本性赤诚、纯洁,用歌声诠释心灵的康巴汉子。
他深情地唱着一支古老的歌,大意是有个少年爱上了一个少女,他经常站在雪山脚下低声吟唤她的名字,而从未在她面前有过示爱的表达,终于有一天,不知情的少女离他而去。那是一支带给人永久叹息伤感的歌,阴错阳差被辜负的爱情,伤痛与无奈,久远而茫然。那真挚中带有悲凉意味的情感,听来真是让人感觉一唱三叹,恍如隔世,这刻骨铭心的爱,这天老地荒不变心的钟情,朴实动人的心跳果真存在?
旺堆的另一首歌更为永恒、绵长,叫做:香格里拉并不遥远。歌声格外衷情、淳厚,那是歌唱他的家乡,赞美那至纯的爱,那人神共拥的山水湖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意境。这古老的至善至真的理想熠熠生辉;香格里拉并不遥远,因为那至高的境界正是人们内心的声音,它是我们的梦想。
我从迪庆香格里拉带回若干歌带,留着身心疲惫时倾听这纯净明澈的歌。可惜,后来我无论如何都寻不到它们了,也许它们遗失在归途中,也许被湮没于杂芜的物件里,我们痛失了太多太多珍贵的东西。幸好,它们时时在我记忆中闪烁。
就在此刻,我写着香格里拉并不遥远时,分明看见了它的光泽。它是我们心中的日月,滋润、慰藉着现代人容易干涸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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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孤独纪念日
孤独纪念日
有人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重活一次。说实在的。我欣赏这句话,并且常常会在我的那个〃孤独纪念日〃里重温当时的心境。
那件事始于一场闹剧。在校园里,这一类稀奇古怪的闹剧常演常新,比如某女生的眼镜盒找不到了,最后发现被人扔在垃圾箱里;或是某男生充当好汉从高处跳下,结果磕掉了半颗门牙。而这一次,事态更严重些,是黑板上出现一幅粉笔画,画了些穿裙子的小人,都长着猪头,边上还配着嘲讽女生没头没脑的话。
这绝对是触犯众怒的。一时间,女生堆里开始声讨男生。其中有个姓史的女生,长得人高马大,听说她常常要揍那些看不顺眼的男生;有一次还将两个小痞子的衣领揪住,然后提起来,反正,挺女权的。这位女中豪杰提议在黑板上改画男生长猪头,以示女生不好惹。一时间,应者如云。
我也不知自己是怎么说〃不〃的,我说这么做无非是给校园增加一出闹剧,还不如暗中学几手男生的开拓性思维。我说到这儿,史同学已经气得五官错位,两只铃铛似的眼里仿佛飞出无数发炮弹。
从那天起,我被神秘地晾在一边。据说史同学背地里给我定了个〃叛徒罪〃,并逐个找跟我有交往的同学说悄悄话。
独自穿行在校园里,那是一种人群中的孤独。我只得为自己订了个〃孤独纪念日〃,一个人咬紧牙关对付孤独。那种害怕被众人舍弃的心情常常在梦中出现。我的感觉糟透了,仿佛原来走的是美好明净的大路,莫名其妙地误入险象环生的崎岖小道。
我开始留意书刊中关于战胜孤独的办法,有一种方法是深呼吸。我甚至还发明了自己编的〃深吸舞〃。只是那种舞跳起来得做夸张的吸气动作,有点像垂死挣扎。
另一种办法是跟邻班的一个女生学的,她很孤独,并说这个世界不公平,但她干脆躲在心灵的阴影中,把世界看成是敌意的。她看见有人笑,就会说:你为什么不想想哭的时候?看见别人穿漂亮的衣服,就认为这无非是让别人看的;她要是撞上谁在唱歌,哪怕是嗓音出众,歌声婉转,她照旧会说:哪有鸟儿的歌声好听。有一次,我的作文得了奖,放学后,她特意一路寻来,说: 〃你永远比不上莎士比亚!〃
我忽而感到,我永远不要像她那样!我需要友情、爱和人们相互间的携手。于是,我制订了一个计划,每天主动出击,跟一位同学说话,建立外交关系。我没想到,一切都那么顺利,到后来,女同学们交头接耳地竞猜我下一个建交的会是谁。甚至,当我叫到史同学时,她昂着头,大声说:〃到!〃
我的孤独纪念日就此告一段落,说实在的,我很感谢它让我体验到孤独的心境,它有点伤人,但却太自然了,那是全人类都会有的感觉,因为人既是社会的人,也是个体的人,于是,孤独常常是一种真实的情怀。只是,高明的人往往能走出它。
许多年后我才听史同学说,当初她们之所以排队似的与我和好,除了同学之谊,还有就是她们敬重熬得过孤独的人。
我忽而想起在孤独的日子里倾听风声,在那时渴望着变得完美,以及几近绝望地对友情的祈求,不由喜极而泣:它使我的心灵成熟、净化,并不再害怕孤独,更何况,人与人的相携共进是如此美丽,如此充满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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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真情岁月
真情岁月
人们喜欢孩子首先是因为他们不懂设防,称得上是性情中人,而且,孩子往往更能体察人间悲情。前一阵我家养了三只小鸡,取名哆、来、咪,后来来和咪都先后死去。它们死的那天全家都不好受。女儿竟长时间地垂着小脑袋为来和咪悼念;她一整天陪着哆,惟恐它伤心。在她的目光里,人和小鸡都只有一颗心,怎么也不忍看着那颗心发痛、破损。
还有个孩子被选去演一出电视剧,演到苦戏部分,导演启发她想象那些世间的悲惨:失去父母;最亲密的朋友突遭车祸,等等,导演话未说毕,孩子已大放哀声,而且她被触动得太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