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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的眼神微微一凝,我立即明白他要去的地方果然也是纽约大学。恶作剧成功,我乐坏了,直冲他挥手。
小男孩傻乎乎地误以为我是让他再上车,拔腿追了几步,直到他看清我脸上可恶的笑容,他才反应过来自己会错意,雪白的脸涨得更红,讪讪地收住腿,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我笑到肚子疼,我不禁想到祖母早年的担忧,她怕我真的丢下一切满世界去找该睿,她也不怕别的,她就怕我在该睿几岁大的时候找到他,然后干一些不该干的事情,最后被人以猥亵儿童罪抓进牢中,令我们厉家蒙羞。
奶奶的想象力之丰富令我听完她期期艾艾的提醒之后,当场把一口热茶喷在她脸上。
幸好,时光飞转,奶奶不知所云的担忧终于可以完全放下,掐指算算,该睿已经过了十八岁。
说真的,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去找该睿,我承认我是为该睿做了很多昏头的事情,比如拿厉家全家的安危来冒险,虽然奶奶最后原谅了我,但我自己不能原谅自己,每次忆起,我都十分愧疚,当然了还有萧恩的事,我承认当年我为了留住该睿确实无所不用其极,但后来我没想过去找该睿,天啦,我该怎么找,我并不知道他转世后是在哪个国家那个省份,性别如何,相貌如何,人海茫茫,我能怎么找?我又不是西藏的喇嘛,他们至少有那个盆,所以才敢去找那个转世灵童,我可什么工具都没有。我和阴差的关系因为那场血腥打斗而搞得很差,就算我大力贿赂,它们还是守口如瓶,所以我能做的只是等待缘分再度把我们牵系到一切。
这是一个虚妄的等待,我知道。但是除了等,我别无他法。同时我无从怨恨,因为这是我种的因,我必须收这个果,该睿一直在我身边,是我不懂得珍惜。最无助的时候,我会想如果我和该睿有过一次亲昵接触,只要一次,我也许就能孕育一个他的孩子,然后我就真的可以让过去的事过去,不必这么苦心等待。
第90节:借我一缕魂(49)
虽然我嘴硬,但这种等法,真的很苦。
如果真的可以有这样一个孩子,那么到了今天他大概也就是那个天使般的小伙子的年纪。
我一路胡思乱想着,下了车,一抬眼,那个男孩雪白又精致的脸撞进我的视线。我心想,还真是巧了。
“哎呀,我认得你!我记得你!”他像发现新大陆那样大声嚷嚷起来,“我记得你!我记得你!”
我斜了男孩一眼,怎么样呀,想报复,想打架呀?我开始戒备,同时十分懊悔自己没有穿上高跟鞋,那可是一种十分好用的武器,踹踢踩都可以,鞋尖鞋跟都有无穷妙用,最妙的是脱下来拿在手上还可以钉锤敲打,当之无愧的万能武器。
“我记得你!”男孩伸手要捉我的手臂。
“哈!”我断喝一声,我对自己的音量之浑厚嘹亮感到十分满意,我果然还是宝刀未老呀,小男孩那张雪白的脸吓得更白了,那层因为激动而起的淡淡红晕像被人一下子用卸妆棉抹掉了一样。我再斜他一眼,抬脚准备扬长而去。
“我……”他还不死心。
我用力瞪他,他开始脸红,越来越红,越来越红,干,红得我都忍不住跟着他面红心跳起来。要命了,我落荒而逃,然后开始检讨自己,难道因为我近年约会太少的关系?没有约会不是因为没人追我,开玩笑,我可是美艳无敌的厉岚新,而且我这么擅长于保养之道,看上去不足三十岁的模样,心态就更加年轻可喜,追我的人依然多如过江之鲫,我又是不折不扣的现代女性,绝对没有一丁点儿牌坊意识,守活寡这码子事绝对和我无关,而且这些年我也遇到过不少令我兴致盎然的约会对象,但问题是,这么高昂的兴致总会在一餐饭的时间内冷却如冰,待我起身离开餐厅的时候我的内心只有一个想法,索然无味。于是乎,我在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时候过起了清心寡欲的修女生活,而且一过过了很多年,虽然过了很多年,但是我自己仍然不敢相信当年那个夜夜笙歌物欲至上的厉岚新竟然可以沉溺在纯粹的精神恋爱中,将柏拉图进行到底。
“我记得你!”
我跑开很远了,还能听到那个小男孩在我身后喃喃低语,幸好他胆子太小不敢追上我,不然我可就……不能想,不能想!其实今天我来这里是为了参观一下这所学校鼎鼎大名的电影系,我已经读过园艺景观、服装设计、英国文学、欧洲历史、东亚文化、宗教学,有的读完拿到学位,有的则是读了一两年就走开了。反正我过去的积蓄绝对够我花到死,我又是天生的千金大小姐,就算我仅仅依附家庭我也可以一辈子丰衣足食活得无忧无虑,所以我可以这么任性地让自己的生活保持在这种极端不负责任的状态,不事生产,不结婚不组织家庭,对整个社会而言,我可算是一只蛀虫。
其实,我绝对没有我自己所以为的那么积极。其实,我从来没有真正从该睿离世的哀伤中解脱出来。其实,我这么多年活得就像个幽灵,那晚,我抢走该睿的一缕命魂,但这么多年来,真正失魂落魄的那个人却是我。
我没有立即去电影系,而是找了张长椅,坐下来,缓缓精神。
我感觉到有人在看我,我没有回头求证,我猜测还是那个小男孩,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胆战心惊地走到长椅前。
“我可以坐下来吗?”他很有礼貌地问。
“不可以。”我继续延续我的粗暴无礼。这个小男孩有古怪,我提醒自己要和他保持距离。不是因为他不可爱,而是因为他太可爱,这么多年我都心如止水,却因为他一次脸红而破功。
后来我回想我当时的心态,我发现我当时的心理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近情情怯,其实当时我的下意识中已经感受到一些事情,但我不敢承认。
“不,你一定要听我说!”小男孩激动无比,脸蛋更是涨得通红。
“拜托,你能不能不要动不动就脸红!”我急了。
他更急了,又急又愧,“对不起,女士。”
“女士你个头!”我对那个称谓十分介意,“有话快讲!”有屁快放,我好不容易把后面那句给忍住了。
他急急开始叙述,虽然说得很快,但并不混乱。他先是自我介绍,说他叫布兰特,在英国出生,在瑞士长大,父亲是公爵,他智商217,阅读速度一秒钟300字,他是绝对严格意义上的天才,下个学年开始他会加入加州的脑科研究中心,成为该中心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研究员,今天他来纽约大学是为了探访他读博士时的同学,那位同学在研究选择性失忆方面又取得重大突破,而他自小就被选择性失忆困扰,他记忆能力超群,读书过目不忘,但是他从来记不住“人”,他的父母一度为此伤透脑筋,他直到今日为止每天早晨起床之后都必须翻看一本随身携带的相册,认清他的每一个家人和朋友。不过——这是一个极端重要的转折,他从来记不住“人”,但他记住了和他抢过一趟出租车的我,这是他有生以来从来不曾发生过的事情。
第91节:借我一缕魂(50)
我用力吞了一口口水,一个念头从我的心头一闪而过,但我立即把它剔除。
“这不是很奇怪吗?女士。”他殷切地看着我。
“女士你个头!”我手快,一巴掌拍在他的头上。
他被我打傻了,一声不吭,但是并没有露出不快的样子。
我感觉自己像是虐待了一只无辜的小狗。
“我一定要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别人都不能在我的脑中留下记忆,独独你不同。”
为何独独你不同?他问。
“好笑,我怎么知道!”我嘴硬。我真的不知道吗?不,不是的。但我不敢承认,我真的不敢承认。我一直都是胆大妄为的女人,这么多年从来不曾变过,但我绝对不敢对自己说,呀,我可能找到该睿了。
我宁可承受永生永世都找不到他的痛楚,我也不能承受可能错认他的失落。
“求求你,女士!”布兰特涨红了脸,同时眼圈泛红。
“女士你个头啦!”我尖声叫起来,同时跳起来就想跑,“不许再跟着我!”我的声音越来越尖利,说真的,很像气急败坏的巫婆。
我真的决定就这么逃开算了。
“求求你……”布兰特不敢再追,他留在原地,可怜地捏着拳头,他开始记事起就受到选择性失忆的困扰,有关父母亲友的记忆总像中了病毒的文件一样频繁的被强力删除,他永远记不得父亲曾为他举办了一次百万美金的豪华生日宴,他永远记不住母亲为了他的失忆夜夜以泪洗面一度精神失常,他一直积极配合治疗,甚至后来自己也选择脑科,但他的病似乎全无治愈的希望,今天他发现自己竟然可以记住某个人的脸,某个人的言行,布兰特就像一个以为自己永远找不到回家的路的走失的小孩突然看到了自己家的屋顶一样,但我粗暴地拒绝帮助他,布兰特悲从中来。
我逃开了足有二十米远,说真的,我也不晓得我为何又转身跑回去,似乎真的是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天定,当然了也要感激我那种行动快过思想的行事风格,“你最喜欢听哪首歌?”我顿了顿,选择了这个称谓,“小屁孩!”
布兰特揉揉眼睛,急匆匆地答:“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
我感觉我像中了弹,“那么古老的歌?”其实我已经百分之一百二十地肯定眼前的这个叫布兰特的少年究竟是谁。
“对呀,不知为何,一听见就喜欢,有时一天要听上十几二十遍。”
听到这里,我放声痛哭。我也不太明白自己为何一下子哭得那么惨,也许内心深处我认为我根本不可能再找到该睿。有的机会,一辈子只能有一次,当我在年幼无知的时候选择轻视该睿,我就失去了我这个唯一的机会。
“女士……”布兰特吓得手足无措。
“女士你个头啦!”我一边哭一边严厉地挑剔他。
布兰特噤声,过了一会儿,他小心翼翼地递过来一张纸巾,我的眼泪流得那么快,我并不是故意的,但其中还是有几滴溅在了他的手背上,然后——我们两个都看到了,其中一滴泪渗入他的皮肤,同时一道白光一闪而过。
我抬头,瞪眼;布兰特也抬头瞪眼,我们两个大眼瞪小眼,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问他:“你知道我是谁?”
“嗯,岚新。”
祖母常常说,岚新呀,人家问你最近如何的时候,你能不能谦虚一点,只说,
托福,还过得去。
我说,好呀。
但等到下次又有熟人问我,岚新,怎么样呀?我还是迫不及待地大声说,好呀,我好得不得了。
我并不是不想低调做人,但我实在做不到,因为,我实在太幸福了,我好希望每一个人都知道。
第92节:这个古代不太“古”(1)
这个古代不太“古”
赖刁刁
楔 子
“……林小姐,您看清朝怎么样?贴近现代生活,语言上绝对不会有所障碍。而且,在那个时代已经有眼镜的存在,您不用担心生活上会有所不便。”
促销小姐手捧宣传小册子,轻轻勾了勾嘴角,露出四颗牙齿,摆出一个标准的营业用微笑。
林天天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皱了皱眉头,摆了摆手,“不好。我不喜欢清朝男人的发型,从前面看好像光头一样……”再度用食指推了推眼镜,“至于近视的问题嘛,反正度数也不是很深,大不了不戴眼镜就是啦。”
“啊,您说得对呢!”促销小姐以热情的微笑回应道,随即又翻开另一个页面,“既然小姐您不喜欢太近的朝代,那么您觉得汉代如何?汉朝民风淳朴,自汉高祖治世以来,有四百年左右的安逸生活,‘文景之治’被后世传为佳话。”
“不要!太早了!公元前后两百年的人啊,肯定还没有进化完全呢!”林天天立刻提出反对意见,“我是想回古代找个又帅又沉稳又有责任心的男人嫁了,才不想找个毛还没褪干净的欠进化人类呢!”
促销小姐的嘴角有一丝抽搐,但她还是尽力地拉出一个弯曲的弧度,“小姐您真的经过了深思熟虑呢。您说得对,那么,咱们来看看宋朝如何?距今只有一千年左右,而且听闻宋朝男人普遍长相不错,一定能让您觅得满意的良人。”
“不要!”林天天低头看了看自己,捏了捏手臂上的肉,“宋朝以瘦为美,就我这身材,到那边一定是丑八怪级的,怎么可能钓得到男人?”
“那,唐朝如何?”促销小姐的笑容逐渐僵硬中。
“可是我还没有胖到那个程度啊,不够丰腴,不符合他们的审美标准嘛。”
看着对方不断抽搐的嘴角,林天天无奈地摊了摊手。
也不能怪她挑剔,毕竟穿越时空、去古代移民,也可是她人生中的最重大决定耶。
在公元2100这个时代,由于科技的发达,超越光速已经不再是个难题。自从首辆超太阳能车以凌驾于光速的神奇速度消失在众人面前时,穿越时空就不再只是小说和漫画里的幻想。
在这个创意就是商机的时代,很快就有人开展了“穿越时空旅游”的服务项目,挣得了大把的钞票。随着这项义务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在黄金周或者节假日去古代散散心,不但可以看看古代人的生存状态,还能呼吸呼吸未经过污染的新鲜空气。
因为有不少顾客在进行了古代旅游之后,竟然乐不思蜀地干脆逗留在那边安家落户。随着失踪人口的不断增长,再加上日益艰巨的人口问题,政府部门决定,联合提供“穿越时空旅游”服务的公司一起规范这个行业,进而提出了管理“穿越时空移民”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随着《穿越时空移民法》的正式颁布,去古代移民,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现代人的欢迎。以现代人的聪明才智,去糊弄古代人还不是小菜一碟?!再加上,只要将钞票兑换成金条,在古代就有了雄厚的经济基础,就是一辈子不工作,也足够置了房产,舒舒服服地过完一生了。还有良好的环境状况,实乃健康生活的首选之地。这些,都是在现代生活中想也想不到的事情。
不过,林天天可不是为了养老而决定移民古代的。她的目标,是去古代找个好老公,把自己给嫁咯!
在她眼里,现代社会太过浮躁,大多数男人都显得极为轻浮,是她看不顺眼的那种类型。好不容易遇到几个性格不错的,结果竟然早已为她人夫。林天天一怒之下,决定回到民风淳朴的古代,找个沉稳又老实的好男人,结婚!
这可不能怪林天天胡思乱想。之所以会做出这个重大决定,她可算经过多方位考察的——你没看那些言情小说和漫画里,凡是穿越时空的故事,都会拉扯上一段华丽丽的爱情故事嘛!在现代社会中完全米虫一只的女主角,只要穿越到古代,都能撞上一段美好姻缘。而且视穿越古代的时机和地点,麻雀变凤凰完全不是梦想,多少王爷公子就是被这女主角穿越后从天而降的一“砸”生情,从此海枯石烂、至死不渝!
“……林小姐?林小姐?”促销小姐的呼唤,将林天天拉回了神,“那您看看,明朝如何?既不是太遥远,也不会因为身材问题而发愁。”
“啊!这个好!”林天天两眼放出耀眼的光芒,抓住宣传手册不放,极满意地点了点头,“明朝虽然只有两百多年,短命了点,但是偶估计能再活个六十岁就很不错了!在明朝中叶生活的话,根本活不到朝代交替的战乱时候!OK,就这个,这个好!”
见林天天终于满意,促销小姐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终于搞定这个难缠的客人了。随即,她拿出一张合同,微笑着递给林天天,“林小姐,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麻烦您在这里签个字。”
“哦!”林天天拿起了笔,兴致勃勃地刚准备签名,可当她的眼光瞥见某个让人惊讶的数值之后,硬生生地让手臂僵硬在半空中。好半天,她才抬起眼来,“天啊!太坑人了吧!要这么多钱,这根本就是要让人倾家荡产嘛!”
促销小姐依旧保持着微笑,“这是我们高科技的服务性质所造成的。由于穿越时空移民服务的技术含量比较高,因此价位也确实高了一些。”
“那为什么明朝的价格比清朝多了一个零?!”林天天指着价目表,瞪眼。
“那是因为要回到明朝,所需要的速度比清朝更快,因此难度也就更大一些啊!”
听上去颇有道理。林天天嘀咕了一句“原来如此”后,在合同甲方的位置上,签署上了自己的名字。可当她将合同交给小姐时,突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不对啊!穿越时空旅游,同样是将顾客送到相同古代,怎么没见过价位这么离谱的?!”
“废话,太贵了谁还愿意再来旅游啊?!”促销小姐一改先前温和的笑容,冷冷笑道,“至于你们,反正是要移民回不来了,还不趁这个时候赚个满的?!再说等你去了那里,也用不着钱了,不如贡献给我们公司,反正留着也白留。我们是不赚白不赚嘛!好了,说到这里,林小姐,您需要不需要我们公司为古代移民者特别制作的、永久性隐形眼镜?”
第93节:这个古代不太“古”(2)
林天天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地望着对方。这次,换作是她嘴角抽搐了一下,再一下。良久之后,她才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来:“奸、商。”
一
事实证明,话可以乱说,东西也可以乱吃,唯独这个言情小说,却是万万不能多看的。低头望着自己一身史努比睡衣,林天天深刻地了解到“后悔”两个字的具体含意。
要怪就怪她一时浪漫情结发作,好死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