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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离,黎离啊……”娃娃头小心翼翼的一边往前蹭,一边急促地对我指手画脚,“快下来,谁让你爬窗户了?这样很危险,天呐,你居然擦玻璃,天呐,屋子打扫得这么干净,天呐,你请钟点工了吗?”
“消息蛮灵通的。这么快就知道我的名字了?”我的双脚里一只外一只踩在窗台上,半个身子悬空在窗外,以至于看上去好像骑在狭窄的城墙上,她不知何时窜到窗边,一把拽住我的右脚腕,说:“洗衣房的同学都在谈论你呢,听说你是从春秋转过来的。”
我抓住窗棂用力挣扎,娃娃头没反应,一只手紧紧捏住我的脚腕,另一只手伸到床头桌掏出一个红得不像样的大苹果,专心致志地大口大口啃起来,我踢了她一脚:“滚开!讨不讨人厌啊碍事的家伙。”
她的身体轻轻地抖了一下,很快又挺直了背,“骂吧骂吧骂完了一起去吃饭啊。”
“吃吃吃就知道吃。我发现圣高的人不仅不知好歹,而且做事很有韧劲儿,说难听点儿就是——很、不、要、脸。”
我从窗台上蹦下来,抹布甩进水盆,不小心溅了她一身的脏水。我向上帝保证,这一次,我绝对不是故意的!她低头擦水渍,垂下的睫毛扑簌簌的掉下几滴豆大的眼泪。我有一些手足无措:“你干什么?掉眼泪都不带打草稿的?”
她委屈地说:“谁叫你上去擦玻璃了?会掉下去的说。”
这可以理解成,她在关心我吧?于是我从衣柜里掏出一条小裙子,在她的身上比了比,装作很流氓的样子捏起她的小下巴,“美女芳名?”
她睁大眼睛惊慌地盯着我。我意外地发现她的杏核眼很好看,皮肤非常细腻,胖嘟嘟的婴儿肥,有一点儿像林依晨。她居然有些难为情地说:“我叫,蔺芽。”
我支开双唇,像松鼠一样露出两颗小门牙,没等我问,她继续说:“萌芽的芽,不是门牙的牙。”
哦,她的eng和en说起来都是一个音,没想到她长的像个豆芽菜,抓我脚腕时的力气还蛮大。这时,豆芽菜的电话响起,她背过身去接,我听见话筒传来男生的声音,可惜没等听清楚就挂断了。
“我们班长。”她迫不及待地向我汇报电话内容,也不管我感不感兴趣:“他问你转学的情况,问你晚上去不去自习,新同学嘛,总是要多关心关心的……”
Chapter 4 (2)
“晚上有约会,不去。”我没好气地说:“他怎么不亲自给我打电话,新生档案里面不是留了手机号了吗?”豆芽菜说:“粗心呗,挺莽撞的一个人,人缘好,长的也好,但不太擅长和女生打交道。你晚上去哪?”
“约会,约会懂吗?”我心存芥蒂地盘算了一下,还是不要求向伟那怪胎假扮我男朋友了。明天才正式开课,他肯定还在练架子鼓。华世博际在东郊,圣高在西郊,坐车赶来到玫瑰大道起码要一个小时,再说,这件事让他掺和进来也太不明智了……那么,我该拿什么去应付姓薛呢?
“你和谁约会呀?”该死的豆芽菜,也不懂得看眼色,一句接一句地问。罢了罢了,也顾不上饥肠辘辘的肚子,我猴急地说:“豆芽,你手头上有帅哥吗?急用。”
豆芽菜责怪地瞅我,“蔺芽。”
“随便啦,手机借用一下。”我把手心摊开,豆芽菜乖乖地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放在我的手上,担心地问:“市内的吗?”
“不打,就是随便看看。”我急促地翻开手机盖,解锁,按开电话本,下翻,“你忙你的,我很快就好!”
奇怪,她的电话本里好像没几个名字像是男生的,而且好多都是奇怪的符号。手指头疯狂舞动,店小二啦,雄赳赳啦,大闷墩啦,这类白痴似的代词一律Pass掉,其他的像什么蚊子,古龙水,小王子这种象形一点儿的可以留下备用……等等,小王子?我感叹,“小王子很经典啊。”
豆芽菜忙着往蜘蛛网上搭衣服,没防备地说:“是啊,那本书我读了不下十次,淡淡忧伤的风格,有很多启示……”
我脱口打断她,“他帅吗?”
“唔,特帅。”她应了,又愣一下,赶紧跑过来夺电话,“你怎么随便翻人家东西呀?”看她慌慌张张的表情,我感觉这个“小王子”肯定不一般,忍不住逗她:“我说的《小王子》是法国人圣?埃克苏佩里写给成人的童话,你的‘小王子’是哪位?”
“多管闲事。”她顶嘴。
“如果不介意的话,借给我怎么样?”我很不要脸地请示。
“不、可、能。”豆芽菜憋红了脸,语气坚决。
“五百块,买他一晚上。”我不假思索地摸钱包,“再多我就给不起了,就五百。”
豆芽菜放下手里的活儿,脸色难看地打量我。
“难道是你的男朋友?”我收敛一点,小心翼翼。
豆芽菜摇头,“他,不认识我。”
Chapter 4 (3)
“不认识也有办法弄到手机号?”我大声说:“搞什么暗恋啊,喜欢就要大声讲出来啊,真是土掉渣了。”
“嘘,不要鬼叫啦!”她捂住我的嘴巴,又是一副快要哭的样子,“求你了,如果让学长知道我喜欢他,她们会笑死我的。”
是哦,没等她们笑死,我已经成为第一个受害者了。我乐不可支地匍匐在床沿按住肚皮,“学长哟,他长得很猪肚吗?”
“你喜欢金贤重还是李民浩?”她花痴似的收拾背包,嘀咕了一堆我听不懂的话,我想了半天也没明白她究竟想表达什么,她解释道:“你没看过韩版F4?你喜欢哪一个?”
哦,原来豆芽菜哈的是韩剧。我恍然大悟,拼命回想道明寺和花泽类的戏份,支支唔唔地说:“一个是冷冷的高傲的酷,一个是乖乖的寂寞的酷,不是一个类型的。”
“如果两个人合在一起呢?”丫还真不是一般人,一下子就把我问住了!可是本小姐也不是一般人,我不假思索地说:“咖啡是酸苦味甘的,可乐也是酸苦味甘的,但是我从未想过也没试过把它们混在一起喝。如果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这个人的本身,不管他是咖啡还是可乐或者是咖啡兑可乐,对不对?”
豆芽菜似懂非懂地看着我,眼神空空远远,仿佛透过了我洞穿至世界的另一边在看其他的某些东西。这个眼神很熟悉,让我想起塔塔十六岁时的忧伤眼睛。
“其实我喜欢的是金范扮演的易正,单纯,单纯得不敢相信爱情。”我大功告成地拍了拍手,示意对她视如珍宝的手机再不感兴趣,赶紧站起身往门口走。
拐出木门,我掏出我的索爱,把一串背熟了的号码输入在手机上,拨通,挂断。豆芽菜呵,真的很抱歉,我是一个连微笑都有目的的坏女生。
其实之前我考虑了很久,还是觉得打电话给任何一个熟人都不妥,这种局势,我只能临时找一个替死鬼。虽然小王子是豆芽菜喜欢的男生,但也不算趁人之危吧?我琢磨,或许我可以在认识“小王子”之后,给豆芽菜当个红娘,或者,干脆过河拆桥,彻底断绝来往,有多远滚多远。
Chapter 4 (4)
圣高女生好像对“吃”特别感兴趣,豆芽菜说,这叫生活品味。每个小超市都有拎着各种零食的女生出没,随便一家小餐厅都是人群涌动。我们站在麦当劳的门口,找不到任何一个能够容身的地方。豆芽菜郁闷地问,黎离,我们怎么办呀?我抱着酸葡萄心理闷闷地说:“吃”可以分很多种,如果像她们这样单纯地为了吃而吃,和畜生有什么分别?
我转身往门外走,撞见薛贝贝一行人勾肩搭背兴冲冲地走进来。我假装没看见,绕道而行。薛贝贝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她还是热情的不行,兴奋地说:“要走了?你已经吃过了吗?”
我像躲死老鼠般地躲开她,“没呢,人太多了。我们换个地方。”
“别走呀!我在这里,就像你在春秋,自己的地盘还怕吃不到东西?”说着,她走到一个靠窗的沙发位子,支起中指,用关节在塑料桌上敲几下,两个正啃汉堡的女生抬起头,很识相地站起身。
“快过来,抢到位子了!”薛贝贝大张旗鼓地朝我挥舞手臂,我却心存芥蒂地斜倚在立式空调上,心慌得厉害,如论如何都迈不开腿,和这个女生做朋友,我还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傻瓜!有什么好躲的,这不正是努力半年的结果吗?我嘲讽地暗骂一声,回想自己所做的那么多的努力:为了转学,我在春秋大干了一场,不知道被我用棒球棍整了容女生出院了没有……整个夏天,我躲在书房,像《越狱》中的米勒为了拯救大哥而周密策划该如何进监狱再如何越狱一般,计划着如何让黎峻心甘情愿地给我转学,以及来圣高之后该走的每一步。
ShowTime!我扬起毒蛇花般的灿烂微笑,迎上去:“你也不一般呀!”
“想吃什么我请客,就当欢迎餐吧。”她拿出一张皱巴巴的打折券,我认出它是早上我扔掉的那一张,“太贵的话,我可要卖身了。”
我望向窗外,九月的枝桠有一些挣扎,冷漠地说:“随便吃什么都行。AA制吧。”
“那不行,一人一份鸡翅套餐吧,客随主便。”她涂着银白绿的三色眼影,很有个性的颜色,绝对能勾了一个男生的魂。
“你不会很穷吧?”我掏出我的香奈儿钱包扔在桌上,刻薄地说:“既然是朋友,我怕差距太大会遭闲话。我不喜欢欠别人的。”
我想起身穿长袍的孔已己,想起那句:嗟!来食!
她却单纯得笑的花枝乱颤,然后转身去吧台买吃的。豆芽菜在桌底捅了捅我的大腿,小声说:“今天晚上12点之前回来。”
“你管我,圣高不是不锁门吗?”我粗声粗气地说:“班长嘱咐你监视我的?丑话放在前面,我以后也决不会上晚自习的,你准备和他打报告吧。”
豆芽菜点点头,又觉醒般地狂摇头,“不是啦不是啦。如果你太晚开门的话,我会害怕。”
“傻瓜才相信。你是矫情的豌豆公主吗,怕什么啊?”
“怕——鬼。”我微愣。她的一张小脸僵硬着好像麻将牌,“反正你早点回来就是了……总是要入乡随俗的呀,五楼的女生12点之前都会回来睡觉,晚了就住在外面,这是规矩!”
Chapter 4 (5)
“什么狗屁规矩,本小姐才是规矩!我警告你,别再和我说那些有的没的,我不相信那些鬼东西!”
见我发脾气,豆芽菜不再顶嘴,像个被踩瘪了的菜包子。对面的两个矮个子女孩频频点头,中肯地说:“黎离,五楼一直挺诡异的,真的!我们高二的时候也住在五楼,没有一个女生12点之前敢不回寝的。”
“总是有奇怪的事情发生!比如半夜睡熟了,会听见自己的寝室门在响,听见有人在房间走来走去,以为是同寝的女生回来了,结果下半夜睁开眼睛,却意外地发现寝室里除了自己,一个人都没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很多,所以我们才有了12点的集体约定,12点一到,全体锁门,虽然学校大门和宿舍大门都还开着,但是没有人会在走廊里面走动。”
“可笑,如果起夜去厕所呢?吃坏肚子怎么办?”
“会有办法解决的。”矮个子说:“唯一不能解决的,就是有人在你的寝室自杀这个事实。”
我拍案而起,“有什么好怕的?你们了解她吗?”
“听说,生时越窝囊,死后越折腾。”薛贝贝微笑着端着满满一盘油炸食物,将托盘放在桌上,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你不相信我么?高三的都认识她,她叫康塔塔。”
我的胸口,压上了一座千年墓碑。
“一个很安静的女生,很神秘,唱歌好听,喜欢爱徒生,爱看童话书,长的很美,有点儿像张韶涵……”在她的形容中,我逐渐淡忘的容貌,越来越清晰地在眼前浮现,仿佛沙漏中雕刻的精致浮雕,很不真实,“看上去很温柔,具有亲和力,笑起来很甜,中考全市第一。”
没错!这才是我的塔塔,天才的塔塔,真实的塔塔,美好的塔塔。
Chapter 4 (6)
“真人不露相呵,可惜是个闷骚。”矮个子女生说:“什么缺德事都干了,带好朋友的男人回宿舍睡觉,逃学,怀孕,退学,最后自杀了。”
不是,不是这样的!
“男人都不要她了,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搞什么一哭二闹三上吊,简直是女人的耻辱。”
她们在说什么,为什么我一句话都听不懂?什么要她,什么不要她,如果他们能够爱下去,一直那么爱下去……我可怜的塔塔,孤身一人站在恶语相向的人群中,承受过多么巨大的恐惧与孤独……
我悄悄地按住我的心脏,那里痛得想哭。
“整天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城堡,什么天使,连死的时候都与众不同——老天爷也配合她,那天夜里,这个城市下了十年来最大的一场雪。后来,听说丹麦某个出版社在她死后出版了一本她的童话,叫什么翅膀,这本书在圣高传得可火了……”
“八婆。”薛贝贝扔过去一个汉堡,矮个子识相地啃汉堡,还不忘补一句:“还是趁早转宿舍吧,五楼真的很邪门!”
翅膀,关于翅膀的童话书?我从未听说丹麦出版了塔塔的书。黎峻从未告诉过我,向伟也没有。如果说黎峻与康家再无联系,他对此事一无所知也情有可原,可是身在圣高的向伟,他为什么没有告诉我?
该死的向伟,难道他不知道我是多么在乎,有关于康塔塔的一切。
Chapter 5 (1)
晚上七点,初升的月亮苍苍白白,以留级生著称圣高,它的夜生活比起低调的春秋高中简直是人间天堂。我换上Versace的低胸小礼服,纪梵希的高跟鞋,LV的手提包,在玻璃窗上努力端详自己的倒影,我看见膝上的血红色裙摆仿佛玫瑰一般绽放,看见我的双脚宛如两只毒蝎子高高翘起的尾巴。
我拿起电话,拨通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彩铃的高音飙的很高,是信乐团,离歌。阿信的嗓子让我羡慕到不行,他的情歌让我心疼的不行:一开始我只相信,伟大的是感情,最后我无力地看清,强悍的,是命运……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
我听得入迷,歌声突然断了,接电话的男生连“喂你好”都没有说,口气很冲地问:“你是谁?”
他的声音是专横霸道的,有些颓靡。十七年来,做过最疯狂的事,不是打架斗殴,不是离家出走,而是此刻。我说:“你不认识我,但是我想求你一件事,可以拒绝,但是请你不要骂我神经病。”
“如果不是电话销售的话,”他冷漠地说:“不如说一个让我继续听下去的理由。”
理由?虽然冷漠,但也算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本年度信息产业部统计,中国手机付费用户已达5亿,5亿分之一,我选了你,你相信一千年的缘分么?”
听筒的另一端沉默一会儿,没多久,他说:“什么事?”
“和我约会吧。”我毫不修饰地说。
“我有权利知道原因么?”他居然没有惊讶。
“因为今晚我需要一个男朋友。”话刚出口便觉不妥,怎么貌似一夜情女生的邀请函?我赶紧解释说:“只是和朋友一起去玩,不是单独约会,其他女生都带了男朋友,所以,你会同意吗?”
“用来炫耀?还是应付?为什么要同意?”他的声音沉下来,“我很忙。”
“因为,我今天很美。”我一动不动地举着电话,盯着玻璃窗上盛放的红玫瑰,“我穿了酒红色的小礼服,如果你不去,我就穿黑色。”
“这样,我穿白色行么?”我似乎看到他的暧昧目光。
“八点钟玫瑰大道,贝贝宝迪。”我按捺不住狂喜,“7点50分我打电话给你,我们门口见面!”
“必须提醒你,我对女人可是很挑剔的。”
“遇见我,会让你以后更挑剔。”即便他看不到,我仍然保持不太习惯的淑女微笑,“预祝你今晚愉快。”
他哑哑地咳嗽一声,深吸一口气,好像在抽烟,“希望你不要再莽撞地给陌生人打电话了。”没等我回话,电话挂断。
Chapter 5 (2)
我看一眼豆芽菜的床位,心里不是滋味地道一句“对不起了”。没想到,她的“小王子”居然是一个谈吐这么有味道的男生,懂得体贴,也懂得绅士风度,应该算是一个好男人吧?可是,随便接受一个陌生女人的邀请,能算是好男人吗?
我赶紧摇摇头,让自己保持清醒,是不是好男人与我有什么关系?只不过是借用一晚而已,我向上帝保证,只要今天一过,就再也不与他联系,从此分道扬镳互不干涉。
我在圣高门口截了计程车,告诉司机目的地并要求他开快一些。七点四十五的时候,车堵在玫瑰大道与立交桥交汇处,翘首眺望,十六车行道的大马路上,汽车远光灯排成两行无限延伸的平行线,一直延伸到玫瑰大道尽头。
“自从玫瑰大道走商业化路线,天天都堵车,特别这会儿黄金时间,简直是寸步难行啊!”司机唉声叹气地说:“我们都不爱走这条路,你知道外地人叫这里什么吗?”他见我没反应,咳一声,“小旺角。”
“不赖嘛。”我想起身为玫瑰路商霸的黎峻,有一些骄傲地说:“那些经商的可真有本事。”
“是啊,想当年这里还是黑糊糊的小胡同,整天有小混混在这里争地盘,现在治安好了,那些家伙也不知被赶去了哪里,大概也都老了,争不动也打不动了。”司机转过头打量衣着华丽的我,笑呵呵地说:“出来玩的?我的女儿和你一般大,我天天督促她好好念书,不要出来玩,不然以后连饭都没得吃。”
“你不想做生意啦?”我不悦,记得黎峻以前也总这样教训我,可我生来就不是一块好料子,注定做不成一件像样的好衣裳。而优秀的塔塔,她的成绩永远是那么的好,干什么都出色,小学一年级钢琴过了十级,写一手娟秀的小楷,喜欢读书,还能写许多好看的故事。
或许,两夫妻早已放弃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