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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女孩 推荐!-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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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涉及到塔塔死亡的忧伤疼痛的故事、爱情、朋友、敌人,甚至追溯到上一代的恩怨情仇,当它们一个接一个地曝露在波澜不惊的校园生活底下,事实越是明朗,越是那么的惊心动魄,仿佛剥一颗小小的洋葱,每剥掉一圈都要辣得一脸的眼泪。而最终,当所谓的真相被一一摧毁,纯洁的爱情和年轻的心,却早已在重复的仇恨与追悔中,悄然崩溃。
      当英雄全部退后,只剩我们,跟自己决斗。




塔塔篇:1 交换 (1)

我常常想起,麦琪的礼物。

    16岁生日的上午,是个晴天。我在二手市场卖掉了我的索爱,凑了手头上所有的零用钱,在Targus专卖店买了一个纯白色真皮笔记本皮包。那天的阳光非常好,暖洋洋的透过白色哈气笼罩在身上,似乎穿越了脆薄的胸膛,抵达距离心脏最近的地方,如同一次重生。

    玫瑰大道。KFC。我见到了黎离。对于我来说,每一年最重要的事,就是生日这一天与最珍贵的人交换礼物。黎离拿起我为她精心挑选的包包,嘲弄似的笑一下,随手将一条星芒的金链子扔在餐桌上。

    我想,或许我们可以彼此微笑着道一声谢,这样就不必忍受这种尴尬的冷场。但,我们并没有什么话题可以交谈,哪怕是简单而纯粹的微笑也是那么的困难。

    父母离婚的那一年,我们7岁。迄今为止,除了每一年的12月20日,我们从不见面,也就是说,从7岁到16岁的这段少女时光,我们只见过十次而已。

    十年的时间,世界在瞬息万变。生命之中最重要的这个姑娘,黎离,她就坐在我的对面,裸露小腿,穿一双十公分的露趾高跟鞋,松垮的针织毛衣,短裙,栗色的卷长发蓬松地垂下来,并且化了很浓的彩妆。

    一个印象派的女孩子。一副垂下长睫的冷漠表情。一根没有点燃的香烟。一对大圆环的银色耳饰。一种叫做“妒忌”的GUCCI香水。这是2006年存留在记忆中的黎离,我一生之中最爱的人。

    10年前,黎峻拖着一箱笨重的行李将她带走,那个大行李箱里装着房契地契珠宝首饰和金柜。我躲在浴室的防水帘后面,听见黎离歇斯底里的哭声。她连声抽泣呼喊我的名字:塔塔,塔塔,姐姐,我不要走,我不要走啊……

    那是一种痛尽哀绝的哭泣,象锐利的尖刀。我蹲在冰凉的瓷砖上,双臂无力地悬在空气中,很想大声回应她,很想紧紧地抱住她,可是,我的喉咙只是发出嘤嘤哭泣的声音,惊慌地看着堵在门口的康柏蕙,始终没有胆量冲出去,将她留在我的身边。

    我知道,她恨我。十年来她从没主动打过电话给我,除了生日的这一天会与我见面之外,我们形同陌路。十年来她的鞋跟越来越高,指甲越来越长,身材越来越高挑,眼神越来越不可一世……

    黎离很有名,很会打架和交朋友,喜欢往脸上涂很浓的妆,典型的跑趴族,坏孩子没有一个不认识她。我们不一样。我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尖子生,喜欢穿白色的棉布裙子,没有她漂亮,没有她富裕,也没有她坚强。考试排行榜上最醒目的名字,永远是我。我心甘情愿地做个乖小孩,努力弹钢琴,练书法,学画画,让自己的成绩非常优秀,在任何一个人的眼里,我都是一个聪明乖巧的好女孩。




塔塔篇:1 交换 (2)

——可没有人知道,我从没想过将来要去清华北大,我所做的一切努力,只是为了可以从康柏蕙手里拿到更多的零用钱,然后一块钱一块钱地攒下它们,在12月20日这一天,去街上为黎离选一份生日礼物。

    可是,黎离似乎并不重视这一天。我习惯了坐在KFC靠窗的位子,凝视远方的太阳缓缓而落,当那颗红色的小火球逐渐消失在百盛大厦的后面,黎离就该出现了。

    她总是急匆匆地跑上楼梯,然后烦躁不堪地从背包中掏出一个小物件随手扔在桌子上,从没仔细端详过我送给她的任何一个礼物,哪怕它有多么的精致美好,她也只是大剌剌地抓起来塞进包包里,然后垂下眼帘装作与我素不相识的样子。

    我想,或许她只将我们的见面当作是一种态度,一种默许我们仍然可以彼此记忆的态度。

    “喂,我可以走了吗?”她的食指敲击在窗玻璃上说:“本小姐可没空陪你看风景,你不知道外面有人等我吗?”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一个男生穿着邋遢的棒球服站在冬日明媚的阳光里,他仰起头,正朝我们微笑。

    黎离朝他扬了扬手,不由分说地站起身,“另外,我那个老古董的电脑早坏了,我什么名牌包包都有,拜托你不要再送我这些没用的东西,行吗?”

    “对不起。”我难过地咬住下唇,“可是,我不知道你想要什么。”

    她冷冷地说:“我什么都不缺。我走了。”

    我小声问她:“黎离,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面呢?”

    她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没有回答我,拎起她的时装包,急匆匆地离开座位。

    人群席卷的玫瑰大街,我的目光极力地追索着她离开的背影。男生截了一辆计程车,我看见,大风将她的头发吹得乱糟糟的,她站在敞开的车门前怔忡一下,终于忍不住转过头,朝KFC二楼的方向扫了一眼。

    在那一刻,整个世界的光亮全然暗淡,唯独一盏暖暖的追光灯打在她精致美好的脸上。她的脸颊有三颗极小极淡的痣,分别在眉角、鼻翼、唇边。或许,连她自己也没发现。

    与十年前相同的,我无力地低声嗫嚅:亲爱的,再见。

    我想,黎离一定会看清楚我的唇语,虽然她只是如触电一般面无表情地转过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迈上计程车。

    我的双手捧起光芒璀璨的生日礼物,哽住的喉咙忽然就干涸了。那是一条纯金的手机链,标签上面的价格印了好多个零。金坠子是一对镶钻的翅膀,我从未在哪一个商场见过它,精美得无与伦比。真真是,一见倾心。




Chapter 1 (3)

遗憾的是,我的手机,已经卖掉了。我一直介怀,自己从来没给过她什么值钱的东西,哪怕是彼此相亲相爱的美丽回忆。只有别离的那一天,眼睁睁看她在拉扯中渐行渐远,无能为力。

    眼睁睁地,看那个曾经俏皮可爱的小姑娘,慢慢地变成一个冷漠无情的人。

    直到两个月之后,我考上了圣高,遇见了在KFC楼下等她的那个男生,他酷酷地出现在我的面前,说,我认得你,你是那个小时候总被黎离欺负的康塔塔,我们认识十年了,虽然这十年我们从未见过面,可是我知道,十年之前,你抛弃了她。

    他叫向伟,那个从前在家楼下经常被向妈妈打屁股的小男孩。我从他的口中得知,生日的前一天,黎离丢了包包,所有的银行卡全部挂失,她连夜将视若珍宝的SONY笔记本卖给了同学,并用为数不多的钱买了一条昂贵的白金手机链。

    这一切,只是为了与你相见,换你如向日葵一般灿烂的笑脸。




塔塔篇:2 唯一  (1)

我终于考上梦寐以求的圣高,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三年的昂贵学费,让康柏蕙拿光了她所有的积蓄。这个有名气的离婚女人已经很久没有出版新书,人们已经渐渐淡忘了她。

    薛贝贝出现的下午,是初春很冷的雨天。新生入学典礼之后,教室里的同学按照黑板上的学号寻找座位。第三排靠窗,两个人同桌,我的学号是靠近过道的位子。就是这个时候,我看见那个面颊枯瘦、眼窝极深的女孩。卡其色的小棉袄。牛仔裤。厚棉鞋。像一只假寐的小兽,正趴在属于我的位子上打瞌睡。

    我弯下腰,小声说:“对不起,我叫康塔塔,里面才是你的座位。”

    她慵懒地翻过身,斜睨一眼窗子上的白色哈气。我看见,整个寒假未清理的窗台,潮湿且肮脏,雾水从玻璃上落下来,脏兮兮地流淌在窗台和书桌上。于是我淡淡地笑着问:“嫌靠窗的位子太吵了,还是太脏了?”

    她抬起头,乱蓬蓬的头发仿佛风干的水藻,眼睛黑亮,没有任何化妆,皮肤略微粗糙,嘴唇干涸起皮。不细腻。不精致。但她的脸型很美,范冰冰式的尖下巴,天然的杏核眼,如果精心打扮一定很好看。

    她站起身往后走,从清洁工具柜拿出抹布和吸水海绵,端来一盆清水,默默地将靠窗位子上的尘土和水垢擦干净,动作利索而干脆,能看得出是一个经常做家务的女生。然后,她再一次坐回靠过道的座位,酷酷地说:“我只是不想每天麻烦你给我让位子,那样进进出出的很不方便。”

    我说:“总要有一个人被麻烦,我也不想整天劳驾别人。”

    “每个人都有一个底限啊,我交朋友的底限就是只要不麻烦人家,怎么样都好。”她目光伶俐地仰起她的脸,是天真且单纯的表情,“你知道什么叫朋友吗?”

    我静静地看着她。其实世上很多东西它存在,但年轻的我们并不理解,因为它没有特定的概念。很笼统。很单薄。它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将一些复杂的关系简单化。

    朋友的书面解释是,志同道合,交谊深厚,可当时我觉得这八个冷冰冰的字并不能概括它。那一刻我的脑子很混乱,浮现很多关于朋友的歌,首先是嘶哑的臧天朔,忧伤的无印良品,以及真诚的周华健,然后是何润东田震高凌风龙井阿里郎陈升梦之旅还有温拿乐队……

    最终我茫然地摇了摇头。我说,至少相互之间应该是公平的,妥协的,毫无怨言的。她说,你喜欢听摇滚演唱会吗?我说,我是弹钢琴的,也写作,但从没接触过乐队。

    她从大帆布背包掏出一张黑色金属纸,很霸道地塞进我的手里,说:“两个月之后是我们在圣高的首场演唱会,FIR路线的高中生乐队,成员都是出生入死的好朋友,你会来吗?”




塔塔篇:2 唯一  (2)

我说:“我不太懂得拒绝。”

    “唯一”是个很特别的词,字典上说它代表独一无二。可事实上它包含的情感太丰富:绝望,珍贵,苛刻,矛盾,无奈……而,那天之后,薛贝贝成为了我唯一的朋友。

    我们被分配在同一个宿舍。四个女孩子在一个屋檐下的生活,共用一个巨大而破旧的木头书桌,偶尔会穿错拖鞋和校服。早晨急匆匆地起床洗漱,奔往教室念书,一起在大食堂吃饭。忙忙碌碌。有时无所适从。

    薛贝贝是那种不论任何场合都会哈哈大笑的女生,不遮掩,不避嫌,不做作,吃饭的时候用羹匙将雪白的米饭大口大口地塞进嘴里,把嘴巴塞得鼓鼓的,特别容易满足,对任何事物都不挑剔。

    初初离家的那段日子,晚上总是失眠。有时一夜睡不熟,醒来发现流了鼻血,牙龈出血严重,眼睛浮肿,而且厌食。很多晚上,我从下铺爬到贝贝的床上,用小指头轻轻搔她的额头。她在梦里微醒,自然而然地往旁边挪了挪,梦呓般地小声说:“塔塔,你是不是想妈妈?”

    薛贝贝是个孤儿,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被遗弃,还是被遗忘。

    我们很快成为那种亲密无间的朋友,当然我很了解她,我不知道她最喜欢吃什么穿什么玩什么,不知道她的生辰八字和月经周期,甚至不知道她在生病的时候吃过几粒药片——因为这些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个过分随意却隐匿的女孩子,好像在她的心底从未藏有过视如珍宝的东西。

    没多久,薛贝贝为了我和隔壁的男生打架了。那个被我当场退了情书的男孩儿是拉小提琴的,他堵在楼梯口大声喊我,土菜包,土菜包。薛贝贝用铁锹上的木棍子狠狠地揍了男生,并且要求他写一千字的检讨书。后来,当薛贝贝将千字悔过书交给班主任的时候,我发现她穿了一套和我一模一样的衣服。

    向日葵颜色碎花的短袄,层层叠叠地露出腰间的羊绒毛衣,黑色纯棉长筒袜,纯白的高筒棉靴,白牛仔短裙……我感动地抱着她,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我说:“傻瓜,你穿的好土哦。”

    她笑嘻嘻地问我:“你知道什么叫做明星效应吗?”

    当然,那时候没有人知道,其实韩国人也喜欢这么穿。薛贝贝的生活很喧嚣,她是一个年轻乐队的主唱,乐队的名字叫做“毒毒”。

    阴郁的初春傍晚,我伫立在圣高宣传栏下面,捏着她送给我的门票,努力地仰起我的头。一张黑红色的巨大海报,印了薛贝贝天真伶俐的面孔,身后是三个黑色的男人剪影,一个麦克风架子,以及醒目的键盘、鼓、电吉他和贝斯。




塔塔篇:2 唯一  (3)

四周逐渐有很多同学围观,赞美,暗叹。海报上关于毒毒乐队的介绍非常厚重,从旁人口中我得知,这支乐队最近几个月很活跃。这么多人追捧热爱,其实是值得庆幸感恩的。可不知为何,我的心里突然空荡荡的。

    薛贝贝告诉我,因为要排练,所以要暂时搬到外面去住。这些天我仍然每晚坚持读书、写作,吃冷食物,持续失眠。可我再没有爬到上铺去抚摸冷冰冰的被褥。

    那一刻我懂了,“唯一”,并不是独一无二。因为通常,当我们发现它并想去珍惜的时候,已然失去。




塔塔篇:3 奔跑  (1)

周四的晚上临时通知,由于圣高是艺术生单招的重要考点,所以周五放假。我拿了几件过季衣服,背着我的大书包,步行了很远的路去挤公车。在公车的最后一排位子观望窗外的风景,是我最喜欢做的事——玫瑰大道不断变更的门面招牌,充足的阳光和初春的蔷薇,以及挽手逛街的情侣,以一种平静且冷眼旁观的淡漠心态,如同看一场重播了再重播的文艺片。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里,小心翼翼地用钥匙拧开门锁。我听见康柏蕙的声音,酥软且沉吟地,从她的卧室传来。

    “结婚?你觉得今时今日我会和你结婚?”

    “孩子们都大了,有些事该面对还得面对啊……”

    “可是很多事情……塔塔还不知道,别这样,我不会和你结婚的。”

    “随便你,怎么样都随便你……”

    ……哦,男人的声音。我赶紧后退几步到门口,将解开的鞋带重新系好。电视机里的广告歌曲突然变得很大声,我悄悄地离开了。从家出来之后,我一路向北往圣高的方向跑去。

    经常像这样,陷入一种奔跑的状态。没有任何目的性,不知背后那一股巨大的趋势力从何而来,双腿不自控而执着地不停交替。汗流浃背。呼吸紊乱。腹痛。口渴。然后自虐地大口大口喝冰镇矿泉水。是一种发泄。

    我认得他。初中二年级补习课结束之后,我回到家里看见他们在客厅接吻。他是康柏蕙深爱的男人。他不是黎峻。康柏蕙曾经问我,你会让他当自己的继父吗?我明了地告诉她,请不要把一些简单的关系复杂化,也不要把自己的东西强加在别人身上,拐弯抹角,毫无意义。

    康柏蕙和他的关系一直持续,每个月都会有一笔可观的生活费打入账户,适时地添置家具、食物、电器,并不避讳我的目光,光明正大,偶尔刻意,有一种挑衅的意味。

    这几年康柏蕙的收入很少,维持生活的家用以及我的学费全靠那个男人在支持。我不在乎,假装一无所知。这个世界,除了黎离,我对自身个体以外的任何东西都不兴趣。“任何东西”,具有很强大的概括性,包括感情,人,动物,思维,距离,时间……

    我只想黎离,想她的生活,她的近况,她的心情,仿佛笼罩在我心脏上的感情结界,仿佛记忆深处无限蔓延的黑色火焰,沉重而华丽,一辈子都循规蹈矩地行走在自己的生活轨迹上固守着她,一辈子都不会逃离。

    那天深夜的十点,当我就快奔跑到圣高的时候,我遇见了刚升上初三准备中考的黎离。在一个种植了私家柳树的庭院路口,她和一个小混混勾肩搭背地迎面走来。




塔塔篇:3 奔跑  (2)

两个人的手指夹着香烟,似乎在聊开心的事。黎离迎面看见我,蓦地停住脚步,不说话,一动不动。我努力翘起唇角,装作自然而然的样子侧过身让路,我对她说:“没想到会遇见你,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她从怔愣中回过神,对那个小混混顺利地完成了遇见我时凝滞住的完美笑容,然后旁若无人地揽起他的胳膊。两个人渐行渐远,我听见她故意抬高音量说:“哎,我刚才说到哪儿了?”

    如果换作从前,我绝不会追上去拦住她的去路,我会微笑着面对她的背影,幸福地感谢上帝让我遇见她。可是今天不一样,我多么希望她能够停下来,哪怕只留给我一个淡淡的微笑,也足以让我觉得生活很美好。

    “等等,黎离,请你等一等!”我轻轻喊住她,懦弱而胆怯的声音很快融入深夜的喧嚣与晚噪之中。她的背影在奶油黄色的路灯中微震一下,不理睬我,继续向前走。

    我以为我早已习惯了呆呆地目视她留下的背影,习惯了胸口的疼痛漫无边际地将我掩埋却还在强撑笑容,为什么这一次竟是这样的难过?我鼓足勇气追上去,说:“黎离!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那个眼神浮躁的小混混鄙夷地斜睨我,黎离放开小混混的胳膊,怔怔地直视我的眼睛,似乎想在我的眼中寻找什么答案。良久,她优雅而嘲讽地冷哼一声,“迷路请拨打110,跟我说有什么用?”

    我摇了摇头,仿佛一个撑得很鼓的皮球突然裂开,旁边不耐烦的小混混急躁地问她,“这个女的是谁啊?”然后他迈前一步,大呼小叫地对我说:“问你呢!你是干嘛的?”

    我窘迫地抱紧我的身子,决定转身离开。

    “你给我站住!”黎离喊住我,颇有兴趣地打量一下我,踮起脚尖,用手遮住嘴唇,和小混混耳语了几句。然后,她向我神秘地微笑,慢慢地后退几步,转身离开。

    我困惑地看着她的高挑身影越来越远,情不自禁地追上去。小混混突然伸开双臂将我拦住,结实的有一个纹身的身体,一把将我推倒在地上,用膝盖顶在我的肩上,说:“哥哥警告你,不要再缠着我,你看见刚才那个美女没?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有女朋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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