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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不巧成沙漏-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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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之后我们陪父亲去喝酒,这么多年过去后他酒量还是很差,两杯威士忌就已经开始说胡话。他讲当年是怎么把母亲追到手的,说他很穷,所以在工作之余又去卖花。卖剩下的就一股脑都送给我妈,那是什么年代?我妈每次收到花都乐不可吱,虽然嫌我爸长得丑,但最后也还是接受了。他又讲我们最辛苦的那段日子,东拼西凑地借了钱开餐馆,母亲每天下了班就到店里帮忙,那时我还小,据说动不动就会在餐厅大哭大闹,为此挨了不少打。
  如果他不说,我都记不起来我们以前过过那么穷的日子。而现在我爸开奔驰,住别墅,不得不说,人生还真是曲折。
  他絮絮叨叨讲个不停,我跟许子望佯装认真地听着,却都自顾自地喝着酒。酒店里放着很有情调的爵士乐,老爸声音很大,周围的人都皱眉看着他,他丝毫没有察觉。我知道他心情不好,也没有提醒他。换作往常我大概会觉得这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但不知道为什么,跟许子望在一起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丢人的。我们偶尔心照不宣地对视一眼,默契有余。

    想到我爸突然哭了起来,他边哭边说:“老子对她那么好,她连屁股都不拍一下就走了,真他妈的不是东西!”
  我和许子望都吓了一跳,看着一个两百多斤的老男人哭可不是什么好事。老实说我第一次见到老爸哭,他哭起来相当吓人,整张脸都是猪肝色,眼泪四处横飞。我们赶紧跳起来送他回酒店,但以我们两个力气根本扶不动他,最后是酒保好心帮忙,才终于把他塞进了出租车。在出租车上他睡着了,到了酒店我们又将他摇醒,叫来了保安,三四个男人一起动手,才终于安全地把他送进房间。等忙完这一切我们都累得气喘吁吁,我怕他半夜遇到什么事情,坐在一边不肯走,谁知道他睡得向死猪一样,呼噜声犹如雷鸣。许子望问:“你待在这里陪他吗?”
  “我不知道,”我点了根烟懒洋洋地说:“待在这里迟早要被吵死,要不我们出去再喝一杯?我知道楼下有间很小的酒吧。”
  他看了看表,说:“好啊。”
  才十点不到,酒吧里正是热闹的时候。我们挤到吧台上坐了下来,我说:“我觉得我爸是一个特别可怜的男人。”
  “为什么?”他似乎很不理解。
  “一辈子都葬在我妈身上了,却落得这么个下场。”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也许他乐在其中,”他说:“再说,一辈子还长得很,现在最多半辈子而已,谁知道以后还会遇到什么事。”
  我意兴阑珊:“估计也不会有别的事发生了,你看他这个样子就知道了。”
  他突然凑了过来:“老实说,他们当初为什么离婚?”
  “说出来你肯定不信,当时我妈嫌我爸穷……”
  许子望愣了一秒,接着暴发出洪水一般的笑声,他边笑边拍着桌子叫道:“你爸后来发财了她有后悔过吗?啧啧,这世上还真是什么事都有。你爸也真够厉害的啊,竟然一路赚了这么多钱!”
  “我经常都觉得不真实啊,那些钱就像是莫名其妙就出现的,我觉得总有一天也会莫名其妙的消失。”
  “别小看你爸,他身上有一种很难得的品质,那就是诚实和守信,这年头,做生意都是靠这个。”
  我们瞎聊着这些事,渐渐喝完整瓶的威士忌。我大概有三分醉,许子望看起来似乎也不太清醒。我们说了些什么我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忽然酒吧里响起了熟悉的旋律,我顿住,血液像是停止了一般。
  是崔健的《花房姑娘》。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噢,姑娘……”
  许子望看了我一眼,大概也知道我在想什么。我迅速站起来,几乎是落荒而逃,他结了帐稍后也跟了上来。我们走在路上,都没有讲话。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在北京是看不到月亮的,北京只有灯,数不清的灯,照亮了夜,光活生生地吞没了星空,就像是一只巨兽吞掉一只雪白的兔子那样。我走路有一些晃荡,许子望突然伸出手拉住我。
  我在这时转过头问他:“喂,你可不可以亲我一下?”
  他问:“亲哪里?”
  我指了指嘴唇。
  他犹豫了一秒,还是腑下身来。我闭上眼睛,静静享受那个吻。我敢说那一天我们一定都喝醉了,所以才会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情来。
  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那是我的初吻。我要到二十岁才有初吻,这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跟程嘉南最亲密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接过吻,他只是吻过我的额头。据少女杂志上说,吻额头代表纯洁的爱,在我看来那却只是刻意的疏远。我很渴望某些激烈的情感,他却不肯给我,连一个吻都不肯给。

     大概他根本没有爱过我吧。
  而我想要的感情在另一个人身上得到了,许子望无疑是一个接吻高手,我笨拙的回应着。不久他放开我,低头看着我。他的目光跟程嘉南是不一样的,程嘉南的目光像夜幕,漆黑无比,能将人轻易地笼罩其中。许子望的目光却更像是海,广阔、温和、深蓝色。我愣愣地看着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我很紧张,连手指都僵硬起来。他大概也觉察到了,用力地捏了捏我的手指,冲我笑了一下。
  我们继续向前走,他很小声地问:“为什么突然想要接吻?”
  “因为没有体会过啊。”我说。
  “嗯?”他怀疑地看着我,我说:“是真的,他从来都没有吻过我。”
  “你啊,”他说:“真的很傻。”
  “嗯。”我点头。
  他停下来,我们又开始接吻。短短一段路程,我们总是走一会儿就停下来接一个吻。偶尔有经过的人看到我们,便吹起口哨来。我忽然觉得很开心,伸手抱住了他的脖子,把头埋进了他的怀里。他也抱住我,好久后才小声说:“喂,乔宝路,不如我们交往一下试试看?”
  “吓?为什么?”
  “反正我们都是被抛弃的人,既然都这么可怜,不如给彼此一个机会。”
  “我想一想。”我说。
  我们手拉着手走完了剩下的路,我们的手都很凉,就像两个流浪儿一般。其实我们同孤儿又有什么区别呢?在爱情的道路上,我们都是被抛弃的那一方。
  他把我送到酒店后离开,我站在走廊里看着他走进电梯,门分开又合上,他留给我的最后的画面是微笑。那个时候我才发现他笑起来其实很好看,不同于程嘉南,程嘉南的笑容是粗犷的,他的却是极其温柔的,仿佛能令所有不美好的事物都美好起来。
  为什么总是拿他与程嘉南做对比?我问自己。
  却不是很敢去想答案。
  打开门,父亲还在睡觉。我轻手轻脚地拉来椅子坐在窗边,点了一根烟思索着究竟要不要跟许子望恋爱的问题。天渐渐亮了,我却一点困意都没有。舔了舔嘴唇,他的吻似乎还在,老实说,有一点甜。
  很久之后太阳升了起来,看着那刺目的光线我突然想,或许我们这么执着于过去是因为我们不敢正视现在。或许我们都是胆小的人,害怕再一次的失败和悲痛。但如果不试一下的话,我们恐怕一生都要活在记忆里面,被时间的齿轮碾碎,死无葬身之地。
  那么,试一下也无妨?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短信提示音。我打开,看到许子望的短信,他说:“睡不着啊。”
  我迅速回复:“我也是。”
  “想清楚了吗?”
  我思索一会儿,还是打出那四个字来:“试试看吧。”
  点击“发送”,迟疑一秒,再点击“确定”。
  手机提示短信发送成功,我静静地等待着。时间忽而又开始漫长,像一块口香糖一样,一秒也被拉成一分钟。接着新信息来了,打开,上面写着:“那么早上好啊,我的女朋友。”
  女朋友三个字让我的心狂跳起来,那久违了的心跳,因为太过激烈,竟然带着一种痛感。
  这时我爸边呻吟着边睁开了眼睛,我像是心虚一般立即收起手机叫道:“你醒啦?!”
  他茫然地看了我一会儿,好半天才想起昨天的事,问:“这么大声干吗?我口渴,帮我倒杯水来。”
  我手忙脚乱地找着水壶,就算是现在烧水也来不及了,早知昨天买些水上来。而这时敲门声响起,我尖叫一声跑过去开,父亲在身后咕哝着:“你吃错药啦?怎么这么毛躁?”
  打开门,外面站着的却是许子望。他已经洗了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手里提着热的牛奶和面包。我怔在那里,老爸在身后问:“是谁啊?”
  我好久都发不出声音来,他对我笑了一下,把早点递给我说:“怕你们肚子饿,快去吃吧,我该去上班了。”
  “等一下!”我叫了起来,他回过头,我却一句话都讲不出来。我脸颊发烫,站在那里看他也不是,不看他也不是。他突然伸出手来摸了摸我的脸,奇怪,我立刻就镇定了下来。我看着他说:“谢谢你。”
  他调皮地指了指嘴唇,我笑了起来,然后踮起脚尖亲了他一下,他说:“这才像话嘛。我走啦,女朋友。”
  “再见,男朋友。”我说。
  早点被我抱在怀里,从手掌传到心底。我怔了一下,因为我忽然觉得幸福。
  那种被惦记着的幸福,程嘉南从来没有给过我,如今,别人给了。
    我始终都在,始终都爱着你,只是你不肯回来。
  不回来也罢,只要你快乐。
  许子望应该是我的第一个正式男朋友,我们在2004年的10月确定关系,到2005年的3月结束。这期间我们与当初并无不同,偶尔碰头吃饭喝酒,周末去看电影或者逛街。相处久了他开始带我回家,他独自一人住两居室的公寓,相当奢侈。房子不大,但设备健全,主卧外的另一个房间被打造成书房,中间放着一个小沙发,正对着沙发的,是一台电视机和满墙的DVD。那些DVD什么类型都有,娱乐片、战争片、恐怖片、文艺片。入冬之后我们都不喜欢出门,于是每个星期都待在那个房间里看电影,一部接一部的,仿佛要看到世界末日似的。
  我又开始了旷课的生活,许子望的书房对我来说远比宿舍有魅力得多。他去上班的时候我就待在他的书房里画画,沙发后面是一张很大的工作台,正对着窗户,可以看到外面凋零的树枝。白天小区里人很少,天空总是灰蒙蒙的,冬季总会给人寂寥的感觉。玻璃上结了冰晶,而室内却是暖气十足。我扭开了音响听他收藏的稀奇古怪的唱片,他涉猎范围很广,几乎什么电影都看,什么音乐都听,书架上甚至有整套的贝多芬。画画累了的时候我就站在窗边发呆,觉得这样的生活美好之极。
  可是我跟许子望之间总是缺少了一点什么,以前我们至少无话不说,现在却有了隔阂。在做朋友的时候我们肆无忌惮,可以聊程嘉南、聊他爱过的女生,现在这些名字仿佛都是禁忌,每次不敬意地提起换来的都是大片的沉默。而我们的生活均被这些名字贯穿,无法避免,也无法控制。每到这种时候我们都看电影,看电影有一个好处就是,彼此都可以不用开口讲话,电影是我们的保护甲。
  我开始接到越来越多的约稿,到这一年网络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我挂着QQ跟编辑谈工作,然后把画好的画扫描到电脑上传输。许子望建议我买一个手画板,可以直接对着电脑作业,甚至用电脑上色,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我更喜欢笔尖在纸上经过时留下的痕迹,似乎更加现实一些。
  傍晚许子望下班回来,带着食物和一些别的东西。他将一个纸袋递给我说:“喏,送你的。”
  我打开来,里面是一条粉红色的围巾,上面印着很可爱的心型图案。他常常都有礼物送给我,换做别的女生大概会很高兴才对,但是我高兴不起来。我说:“我不喜欢这样的东西。”
  “为什么?”他脱掉外套,头也不回地问。
  “你不觉得这样的东西更适合清和那样的女孩子吗?我不喜欢把自己打扮得太甜腻,那样很辛苦。”
  “怎么会辛苦呢?”他很困惑。
  我说:“如果穿得很淑女,那就表示做派也应该很淑女,就不应该抽烟、喝酒、骂脏话,要坐姿文雅一点才行。”
  他笑了起来,说:“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啊,女孩子就应该有点女孩子的样才对。不过在家里,你可以尽情抽烟喝酒骂脏话,不会有人鄙视你的。”
  我摊摊手,把围巾放到了茶几上去吃东西。现在我明白我们之间缺少什么了,他太过完美,懂得对女朋友好,也有足够的品位和财力。但这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完美的人呢?完美只说明他会把那些不完美的东西藏起来,不让我发现而已。这就表示我们之间还不是足够信任,他不肯把他的另一面展开。
  许子望把买来的食材倒进锅里准备煮汤,超市里有很多这种半熟食品卖,只要稍稍加工就可以很好吃。但无疑他是喜欢下厨的,常常花一个下午的时间泡在厨房里研究新的菜式。这一天煮的是牛尾汤,我咬着饼干在厨房门口看,他穿着上班时的衬衣,站在锅旁嘀咕道:“加一点黄油会不会好喝呢?”然后又回头对我说:“小宝,帮我把书架上那本蓝色封皮的书拿来。”

    那是他最常看的一本菜谱,我去拿书的时候突然瞥到一个相册,忍不住打开来看了看,然后看到了那个女孩。
  她长相很美,一头黑色长发,穿着简洁的衣服,手腕上却戴着一个造型可爱的饰物。再往后翻,是格子的衬衣,领口缀着蕾丝蝴蝶结。她很擅长打扮自己,虽然穿着简单,但细节总有让人为之一亮的东西,比如别致的胸针,或者颜色鲜艳的围巾。
  我突然明白了什么。
  许子望在厨房里大声地喊:“还没有找到吗?”
  我把相册重新放回架上,抱着食谱去找他。他接过食谱就开始研究,认真的表情的确令人心动。我蹲在地上盯着他看,锅上的汤咕噜咕噜地冒着泡,厨房里布满了香气。许子望转过头看了我一眼问:“你在干吗?”
  我用手撑着下巴,眼珠子转了好几圈才说:“我不是她。”
  “嗯?”他没听清,注意力还放在食谱上面。我更大声了一点道:“我是说,我不是那个女生,也不想做别人的影子,以后请不要买那些东西给我了好吗?我有我自己的风格,虽然很烂,但是我喜欢。”
  他愣了一下,又重新转过头来看我,似乎是想了很久才明白我在说些什么。我叹了口气,离开厨房。
  那天的汤很好喝,但气氛依旧是僵硬的。我们面对面地吃完了东西,他又拿了一瓶酒打开,一人倒了一杯。外面风很大,树枝时不时地碰到玻璃,发出清脆的响声。许子望忽而说:“对不起,我每次看到那一类的东西都会下意识地买下来。”
  “还忘不了她吗?”我问。
  他想了很久才说:“这个跟忘不忘没什么关系,大概是潜意识在作祟吧,有些时候根本来不及思考。”
  我点了点头,某些行为一旦变成习惯就会相当可怕,我也有这样的习惯,诸如抽烟时总是很用力地吸一口,再缓慢地吐出来。再诸如松松垮垮的坐姿,带着一种懒散之感。这些动作里都有程嘉南的影子,我们爱过一个人,总会不自知地受到他们的影响,从而变成一个新的人。
  许子望突然说:“我有时候觉得我们都在竭力扮演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角色,却不是真的在做自己。你一开始应该也是想通过新的感情忘掉程嘉南吧?”
  我摇头道:“我没有想要忘记他,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我只是觉得即使没有他也应该继续生活下去,要吃饭,要学习,要恋爱,将来也要结婚。”
  他看我的眼神突然亮了一下,道:“哎呦,你有些时候还是很聪明的嘛!”
  “靠,我也不是总是那么笨的好不好!”
  他大笑,又说:“小宝,将来也许你比谁过得都好。”
  “为什么?”
  “因为你知道自己要什么啊,你虽然看似糊涂,但在该清醒的时候还是很清醒的。”
  “你也不差啊,”我说:“你这么聪明,什么都搞得定,应该是别人都羡慕的类型才对。”
  我们互相给对方打气,干杯。喝完了酒我又坐到他旁边去,他拉着我的手,我们的手指互相绕来绕去。我说:“不管怎么样我都是喜欢你的,许子望,我不确定我们会不会相爱,但我觉得仅有喜欢似乎也不错。”
  他笑笑,吻了我的脖子一下。
  我们不相爱,所以不会有恋人该有的麻烦,不会吵架,不会想要占有对方,不会嫉妒对方身边的异性。照这样下去兴许我们会很长久呢,可见友情比爱情更牢靠。而陷入爱情的人应该就是像清和那样,三天两头与男友打吵一架,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等着对方来道歉。她忿忿地说:“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原谅他,我要让他后悔!”

    她男朋友是一个有虎牙的男生,长相很可爱,性格也很好。我无奈地问她:“这一次又是为什么?”
  “他跟摄影系的那个女生天天泡在一起打网游,”清和叫道:“一次两次也就算了,竟然连续一整个星期都在一起!我让他陪我逛街他都没空,可是那女孩都了帐号他就可以立刻跑过去!他心里到底有没有我啊!”
  她咆哮了起来,连隔壁寝室的人都受不了了,她们跑进来劝她:“清和你别生气啦,男生有时候就是不注意这些而已,生气有什么用?”
  另一个人接上去:“既然他那么喜欢打游戏不如你跟他一起打咯,到时候你陪着他玩,看那个女生还敢不敢来纠缠他!”
  她们一副感情专家的派头,我忍不住笑了笑,转过身去收拾东西。马上又要考试了,我要把一些资料搬到许子望家里。这时有个女生突然说:“好像小宝从来没跟男朋友吵过架呢!”
  她们集体看着我,好像我是外星人一样。我问:“不吵架很稀奇吗?我们根本没有架可吵啊。”
  “哇,真羡慕你!”有个女孩说:“看来交男朋友还是找年纪大一些的比较好,他们很懂照顾女孩子,而且零花钱也多,哈哈!”
  “是啊,还可以省下去酒店的钱,还是小宝比较幸运,可以天天住在别人家里。”
  话题再进行下去就该少儿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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