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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幂点了根烟,老到地吐了个烟圈,眼神沧桑地说:“我特了解这帮摇滚孙子们,个个以为自己不是凡人,随时随地标榜个性,其实什么都不是,一群社会低能儿,除了吼几首不着调的歌,什么都不是。”
看我没说话,罗幂碰了碰我说:“喂,我可不是贬低你喜欢的人,事实就是这样的。我接触的摇滚孙子们太多了,都是差不多的臭德行,浑身上下穷得连包烟都买不起,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居无定所,感情放荡,最后差不多都是变成俗人,比俗人更俗,因为清高愤怒过了,突然妥协的人,都会变得特别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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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魔鬼站在悬崖边(70)
我笑起来,罗幂说:“对不起,我说得太过分了。你别笑,笑得我心里没底。”
“你说得非常对,非常透彻。”我吸了一口凉气,只觉得眼角发酸。
“你因为一个摇滚孙子,而无法跟小凯恋爱?齐齐,你别傻了。”
我眼睛有点湿,我当然了解小凯的好,但是我始终无法摆脱温特这个魔鬼。龙一曾经说过,我们都是勇敢的人,可是,勇敢,便是我们通向魔鬼世界的通行证吗?我将自己送了过去,接受来自温特毫不留情的伤害,如同一把尖刀,一刀一刀刻在我的皮肤上、骨骼中,我残缺的身体已经包裹不住我软弱的灵魂,这个灵魂一直可怜兮兮地想证明什么,最后还是失败了,于是它重回了正在慢慢恢复的身体中,以为这样就可以躲过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但是,它从来没有甘心过,总是在伤口即将长好的时候,再次滑出身体来左右探看,那些旧伤由此变成新伤,重重叠叠,交相辉映。我已经毁了,我绝望地定义。
“我有一阵也迷摇滚青年,不过很快,我发现他们都是一帮垃圾。你比我笨,我总是很理智。”罗幂说,“理智才可以控制局势,如果一味地沉迷,恐怕会造成悲剧。”
我摇了摇头,不愿意再把话题继续下去。
罗幂又开始谈起她的生活,我却无从集中精力,这时候,手机的短信息响了。
我慢慢地走过去,一边听罗幂讲话,一边拿起手机。
“周末我回上海,有兴趣陪我一起回吗?就当是旅游了。小凯。”
我看着信息,久久没有说话,罗幂八卦地说:“谁给你来的信息?是小凯吗?”
我点了点头,罗幂抢过我的电话,然后两眼闪烁地说:“哇。小凯真不错,邀请你去旅行!一定要去!就当散散心了!”
“可是……”
“不要可是,赶快给他回,问他什么时候起程。”
我矛盾得不行,说实话,我真的很想外出走走,但是目前我跟小凯的关系,又令我感觉非常愧疚,我无法让自己轻松地面对他,我很害怕那种两人相对却各怀心事的感觉。
正在沉思中,小凯的电话来了,我心跳若狂地接起电话,他的声音显得轻松自然。
“是我。”
“知道的。”
“刚才,发给你的信息,收到了吗?”
“嗯,收到了。”
“怎么样?一起去上海吧,我带你去吃地道的上海小吃。”
“……”
小凯听我不说话,语气稍微严肃了一点儿说:“杨殷齐,我想好了——应该说我想了好久了吧。我想,之前都是我不好,我把我们之间的关系搞得太复杂、太沉重了,其实这不是我的本意,我想,我们还是做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吧。我再也不会追问你的过去,其实你的过去跟我并没有多大关系,你有守护自己秘密的权利,而我,你只当我是一个过度关心狂患者吧。”
“小凯……”我因为小凯的一番话觉得分外难过。我何德何能,认识小凯这样的好人。
“就这样吧。陪我回一趟上海吧。费用我来出,就当为我一路不至于太寂寞。好吗?”
我无法再容许自己想关于拒绝的任何借口,我点了点头,对着电话那边的小凯说:“好。但是,费用,我自己出。”
“哈哈哈。”小凯在电话那边狂笑了起来。我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在一边偷听的罗幂不停地鼓掌,像是刚刚看了一场煽情大戏。
周五晚上,小凯提前把票给了我,无论我怎么表示要自己出资,小凯一概笑而拒绝。
我们的座位刚好是两人座,小凯把靠窗的位置给了我,自己坐在挨着过道的位置。耳朵里塞着MP3的耳塞,穿着舒适的球鞋和短裤。
“你倒真的像是去旅行。”我笑笑。
“嗯,每次回家我都会穿得特别简单,怕老妈给我洗衣服。”
“你老妈还给你洗衣服?”我大吃一惊。小凯不太好意思地说:“老妈太夸张,总觉得我在外地吃也吃不好,穿也穿不好,所以每次回家,她都会兴师动众,先给我做一堆好吃的,再给我把浑身上下的衣服、袜子都洗得干干净净,临走还会给我装上一打干净的内裤和袜子,哈。老妈总是很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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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魔鬼站在悬崖边(71)
可以想象出来的温馨家庭画面,我也忍不住跟着小凯笑了。这时候,车上有人在喝啤酒。
“喝点儿酒吗?”小凯问我。
“好啊!”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兴致,连连点头,列车员推着餐车经过的时候,小凯买了两瓶罐装的啤酒,一人一瓶,两个人对着干起杯来。
“你以前去过上海吗?”
我摇摇头,提起上海,我突然想到了蚂蚁,而且,临走的那天晚上,我终于在一堆旧物中找到了当年蚂蚁写给我的字条,关于他住址的字条。这张纸条我一直留在身边,这几年虽然从来没有想过按照这个地址去联系久已失散的蚂蚁,但是留着它,我仿佛封存了一个希望。那个希望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在某个路口给我某种惊奇的暗示,我始终无法分析我对蚂蚁的奇妙的感情,很多年后我仍旧为他感到种种遗憾,蚂蚁不会是个好情人,但是他对于我的意义,是那么与众不同,依赖,吸引,但是永远隔着一段难以逾越的距离。此刻,在轰隆的火车上,想起蚂蚁,竟然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激动。
我躲过了小凯的眼睛,望向窗外追着往后倒退的树木。
“我以前曾经有个梦想。”小凯的声音把我的目光拽了回来,我看着小凯,发现他的MP3根本没有开。
“我以前曾经有个梦想,想拍一部惊险、刺激的公路电影。”小凯好像感染了一些童年的天真,脸色变得很单纯,他说,“可能所有的男人都曾经想拍这样一部电影。”
“为什么?”
“好像蛮孤独的,又似乎精力充沛,似乎没什么目标,又目标明确,短短的旅途,会发生无限的可能,各种各样的险情都会冲上来,很多的艳遇也可能会不期而至。但是,有多艳丽就有多危险,逃离真实的世界,来一次华丽的冒险。”
“《火车怪客》?”
“我最喜欢《邦妮和克莱德》,小时候梦想去哪里劫持一个女孩,跟她做一对亡命天涯的雌雄大盗。”
我哈哈地笑起来,小凯认真地说:“我说的是真的。我从小就有做大盗的梦想。”
“后来呢?”
“后来,后来就长大了。”
“会觉得以前的想法很幼稚吗?”
“不觉得,但是每一个阶段,都会有新的想法冒出来,替代以前的,这就是成长。如果沉迷在某个阶段不肯长大,就有点太任性了。”
我有点尴尬,这句话直指我心,我就是那个沉迷在生命中某一个阶段中不肯出来的任性的人,我拒绝成长,拒绝走向生命的新阶段,我低下了头。
“你小时候一定很孤独吧?”
“是的。”我点点头,小凯见我没再说下去,仿佛知道这话题又接触到了我的雷区,于是脸色一转说:“嗯,不提以前了,我给你讲讲我大学时代追女孩的糗事吧。”
对于小凯的善解人意,我越来越觉得感激和亏欠。
“我刚念大学的时候,经常去学校附近的小吃馆吃饭,那个小吃馆非常小,可能仅仅能坐下四五个人,不过我还是经常会去。”
“因为有一个女孩也经常去吗?”
“不是,是因为老板娘有一个非常泼辣的女儿。”
“啊?”我不可思议地看了小凯一眼,小凯笑嘻嘻的,像是在开玩笑。
“怎么?很意外吗?老板娘的女儿长得很胖,有这么胖。”小凯鼓着腮帮子,手比画了一个很圆的圈,“衣服上永远都是油渍,对每个人讲话都很凶。”
“你……喜欢那个油渍满身的胖姑娘?”我问。
“我当时觉得,这个姑娘一定很孤独,一定不会有男生敢追她。所以,我打算试试。”
我忍不住又笑起来。很快又想起他刚才问我的话,问我是不是很孤独,然后说:“你是不是编了个故事说明你是个很有爱心的人,总是收容那些孤独的、肥胖的、吓人的、没人敢追的姑娘?”
“也不是,你太敏感了。”小凯连连摇头,“我是觉得,那些没有很多人关注的人,往往会有惊喜暗藏。我不喜欢生活过于平静,我喜欢冒险。”
“好吧,后来你追到那个胖姑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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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魔鬼站在悬崖边(72)
“没有。”小凯说,“当我向她表达我的爱意的时候,她拒绝了我。”
“哦?为什么?”
“有一次,我吃了一碗六块钱的面,我给了她十块,要她不要再找了。结果她脸黑黑地大声嚷:‘找你钱!’我说不用找了。她说:‘不行!你吃的是六块钱的面,我们家有十块钱的面,但是你点的是六块的!这是找你的钱。’”
“很有原则。”
“是的,无论我怎么推让,她还是把四块钱塞进了我的上衣口袋。还把我的上衣弄了很多油,然后她恶狠狠地对我说,‘别以为我会占你什么便宜!你也别想少给一毛钱!’”
“就这样?”
“就这样。我感觉她是在暗示我:不要以为你能够征服我。我可不吃你这一套!”
我笑得有点肚子疼,但是完全不相信这是真的。
小凯喝了一口酒,继续说:“后来,我找了一个机会请她去看电影,她拒绝了我,她说不喜欢看电影,只喜欢听广播,她说她特别喜欢广播剧,她的梦想是做一个广播剧里的配音演员。”
“别再编故事了。”我打断了小凯的话,小凯喝了口酒说:“说真的,我那时候学校附近真的有这样一个餐馆,有这样一个姑娘,不过,我一直没机会跟她说话,因为她每天都给人送菜端菜和收钱。”
“你那时候在学校里,一定很引人注目的吧。”
“没有人为我跳楼自杀过。”
“那也一定有很多女生围在你身边。”
“没有。偶尔有几个女生有往来的,也都是因为学生会的一些事宜。那时候我好像挺进步的,总想拿奖学金,想在学校里表现得突出一点儿,想做别人的榜样。”
“你做到了。”
“但是后来发现,这很可笑。”
“为什么?”
“荣耀并不能为自己带来任何实质上的好处,人人都追求荣耀,但是荣耀的意义何在?”
“你好像总喜欢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小凯大笑起来说:“所以我总是惹上帝发笑。你说得很对,其实完全没有必要考虑那么多,我相信每个人来到这世界上都有他的使命,在生命的某一刻,某个特定的地点,就会显示出来。所以,过早焦虑真的没必要,我们还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梦里别管身是客吧。”
我跟着笑起来,又恍惚地想着小凯的话。使命?我的使命是什么?受尽凌辱,受尽折磨,在回忆里像个小丑,我的青春像一场盛大的悲情的丑角戏,而我则是不折不扣的主角,其他人都是经过台面甩袖而去的配角。现在他们都不知道哪里去了,观众也都纷纷散去,只有我,那么迷恋这台戏,仍旧在台上自言自语,自我迷恋,不知道明天何为。
到达上海站的时候,我还没反应过来,杭州离上海竟然是如此之近。
小凯意气风发地帮我拿下旅行包,又背好自己的包,仿佛掩饰不住回家的欢喜,嘴角都翘到眼睛上去了。
“走。”
“等会儿。”我有点犹豫,“我要先在附近找个旅店吧?”
“不用了,我们家的房子大着呢。”
“不不不,”我连忙拒绝,“这怎么可以?”
“没关系的,我不会乘人之危的,我是想,外面住店,不安全也不卫生。我们家有两间客房,是专门给亲戚朋友准备的。以前同学朋友到上海,也都是住我家的。我爸妈人很随和,不要紧张。”
我连续摇了十多个头,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不行,真的不行。如果来上海是为了到你家里添麻烦,那打死我都不会来了。”
“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小凯见我太固执说,“那好吧,要不我找个朋友,你暂时住到他那里?”
“算了,我还是住旅店吧。也不过就是两个晚上,住旅店比较方便些。”
小凯拗不过我,只好妥协说:“那,至少也住在离我家比较近的地方,好吗?”
我点了点头,小凯高兴地跟我一起走出了车站。
上海的繁华早就耳闻,但是扑面而来的阴冷空气倒是给我一点点意外。南方的天气总是阴沉着脸,无论路人多么繁多,无论市井多么聒噪,天空总是忧愁的,淡的或者浓的,总是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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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魔鬼站在悬崖边(73)
“杭州离上海竟然这么近。”
“是啊,两百公里,一眨眼就到了。”
我们坐了一辆公交车,经过半个城,才到达小凯家的附近。周边一片繁华,各种招牌竖立,临近夜晚,一片霓虹灯的海洋。
我找到一个便宜又实惠的旅店住了下来,然后催小凯赶快回家看看,小凯邀请我去他家里吃晚饭,被我拒绝。后来达成协议,晚饭后,小凯陪我去外滩。
小凯离开后,我把纸条找了出来。看到上面模糊的蚂蚁的笔迹,心竟然怦怦地跳动起来,仿佛见到蚂蚁这件事就在眼前,又仿佛是蚂蚁代表了我不敢揭开的青春时代的一个重要的人物。我无比复杂,又无比渴望,记忆中的纸片一样的男生如此鲜活地在我的眼前,我走出旅店,随手招呼了一辆出租车,然后说出了目的地。
蚂蚁,亲爱的蚂蚁,我将很快就会见到你了。
一路上,我看着窗外的景色,听着出租车里充满上海方言的电台节目,第一次感觉这城市竟然如此熟悉。这条条弯曲的街道,这往来不断的行人,甚至这城市独特的高楼和建筑,都是那么的眼熟。我喜欢上了上海,就像当年我一见钟情喜欢上了杭州。
车到了目的地,我按照门牌号,找到了一间酒吧。奇怪的是,这酒吧不叫红房子,而叫染色。
我推门进去,被一阵音乐的热浪给震撼住。
这是一个典型的摇滚吧,墙上贴的全部都是那些迷死人的主唱们的照片,从Kurt Cobain到列侬,Brett Anderson到Sebastian Bach,Jim Morrison再到Bon Jovi……无与伦比的妖艳,又无与伦比的冷漠。这些摇滚男人们的美和他们的恶仿佛是指引人入地狱的一扇窗,又如同是一剂迷幻药,从现实的狼狈中,拖到梦想的悬崖上……
我呵呵地笑起来,不知死活地容忍自己的荒唐。
我被一个人给叫住。
“喝点儿什么吗?”一个满头扎着辫子的男人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吓了我一跳。
我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里,对辫子男人说:“我来找人的。”
“找谁?”
“苏原争。”
“没有这个人。”辫子男很肯定地说。
我的心一下子冷却下来,我拿出了地址,指给他看:“是这个地址吗?”
辫子男漫不经心地看了我一眼,摇摇头,手一摊,走开了。
我拿着那张模糊的地址,心不甘地站在那里,音乐声音如此巨大,巨大到像一场海啸,我不相信蚂蚁会骗我,更不相信现实竟然是如此的残酷,我想找到辫子男,再问问他关于蚂蚁的事情,但是人山人海,烟雾缭绕间,我有点失望了。
要找到一个人是如此之难,哪怕是在同一间酒吧里。
还在十分钟之前,我幻想了现实版的《卡萨布兰卡》中的一幕。
当我风尘仆仆地走进这间酒吧,我会看到一个忧郁的男人坐在里面喝酒,那就是一直在等我的蚂蚁——天。我竟然这样煽情又这样可笑……这一刻,我难过得想流泪,巨大的失落感袭击了我,多久都没有这样清晰的感觉了。我以为我的感情早已麻木,但是我想,感情是永远都不会麻木的,麻木不过是间歇性的休眠状态,一旦合适的契机刺激,它一定会奔涌肆虐,气势磅礴地滚来。
我像个木偶一样地站在音乐和嘈杂声中,确定自己找不到辫子了,我转身向吧外走去。
推门而出,看到满天的星光。
城市里可见到星光的机会并不多。上海的星空竟是如此的美。我仰面看着天,感到一阵亲切的忧伤,也许,真的就是这样了,我的过去和我正式说了再见,无论我有多么不舍,它都斩钉截铁地宣告了事实的真相。哈,我的过去,所有属于我过去的你们,我还没有确定以什么样的姿态与你们告别,我甚至没有准备真的与你们告别,我的青春,我的爱恨,我的朋友,我的爱人,我的敌人……
我心乱如麻,想立刻坐车回旅店,却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