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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一个美丽的结尾,然而我会把它珍藏在心中最温暖的角落,珍藏着他的笑与“康乃馨”的芬芳,品味一生,珍爱一生。
第一部分:谁想与我约会 美丽的心伤
那夜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一个声音非常动听而又带点哀怨的女孩子打来的,她说她从小就喜欢一个男孩,发誓非他不嫁。我们一生里也许并不会只爱一个人,但往往会有一个人让你笑得最甜,让你痛得最深,往往会有一处美丽的伤口成为你身体上不能愈合的一部分。
那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雪。我固执地穿上那件红色的薄呢大衣,在众人诧异的目光里踏出门,去图书馆还那本昨天才借的书。其实,我只是不喜欢坐在寝室里听她们不着边际的闲谈,我只是想再试一试我和鉴之间的那份默契。
图书馆里空荡荡,我心不在焉地将一个个抽屉拉开又关上。忽然有人在背后狠狠地撞,回头望去,真是他。我在心里叫了九千九百九十九遍的鉴!他依旧是一身牛仔衣的风华,潇洒里又带点侠士气质,脸上写着若有若无的一份心事。我们互相胸无城府地笑笑,他查他的书卡,我翻我的目录,但最后谁也没有借出一本书。
“走吧”,他抬腕看看表,“再晚就赶不上吃午饭了。”
和他并肩走出图书馆,我故意走得很慢很慢。风吹起我飘逸的红衣,像面旗帜似的在雪里猎猎响着。他忽然站住,问我:“你真以为今天又是个巧合?”我点点头,他指指肩上的牛仔包,告诉我他逃了两节课,两节很重要的课,只因为他在去上课的路上远远看见了一袭红衣的我……
我静静听着,心里感动得翻江倒海,表面上却无动于衷。我很严肃地说他不应该逃课。毕竟,他是高年级的班长。
他听了频频点头,那副又委屈又可怜又失望的神情让我不忍心。
他送我到宿舍楼门口,那时,我身上的衣服已成了一件厚厚的雪的衣裳。他重重地拍我,直拍得雪花纷纷震落,渐渐露出那鲜艳如火的本色。
“我可以不再逃课,可是我没有办法不想你,阿娈。”他说。
我庆幸上苍擦亮了鉴的眼睛,让他在一群美丽活泼的女孩子中认出了如此平凡又如此敏感的我。我对自己说:将来要嫁,就嫁给那个为我震落雪花的男生吧。
接下来的日子,我因为一些琐事忙得晕头转向,几乎连喘息的功夫都没有。当终于可以静静坐下来梳理心情的时候,我失望地发现我和鉴之间的心灵感应竟飘散得无影无踪。
实在难以忍受没有鉴的春天。我找到理科生的宿舍,爬上七楼,敲开一间寝室的门。我说我要找鉴,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告诉我:鉴搬家了,他不再住校。
鉴失踪了,从我二十岁的世界里,他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
也许,仍是一份默契诱惑着我,在很久以后一个大雨瓢泼的周末,我发神经般地跑去一家离家很远的电影院里看电影。散场时我发现了鉴。他仍是高高瘦瘦,清清秀秀,身边依偎着一个长发女孩。那女孩有种苍白的美丽。
我叫鉴的名字,声音在风中发颤。
他居然还能维持住那不变的冷静,在写满心事的脸上挤出毫无生气的笑容。
“这是我的女朋友阿黛。”他指着那长发女孩向我介绍,然后又对阿黛说,“这是阿娈,一个会写诗又很特别的女孩子。”
原来,我在他眼里仅是个“会写诗又很特别的女孩子”而已,我忽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欺骗我,我笑出了冷冷凉凉的两声。
连我也觉得不可思议,我竟很平静也很平淡地问候他们,祝福他们,接着又心平气和与他道声“再见”。
鉴关切地说:“好大的雨……”
我无视他的好意,我打断他的话,我说我是和另一个男孩子一起来的,他现在正在大雨里跑,只是为了给我寻一杯很特别的冰淇淋。
“你还是那么任性,阿娈。”鉴有点伤感地笑笑,迎风抖开一把紫色的大伞。他一手举着伞,一手揽着阿黛的腰,慢慢走进雨里,他的背影异常温柔,一把大伞几乎完全倾斜在阿黛头上,就是再大的风雨也打不湿她那没有血色的裙子。人去街空,路灯如梦,只有冰冷冰冷的雨仍淋着无泪又无助的我。
回家后,我发起了高烧,直烧得天昏地暗,有苦难言。
大病初愈的我变得好冷静也好憔悴。我用一只大箱子锁起了所有的红衣。从此,在别人眼里我成了一个素色的女孩,没有诗,更没有故事。
时光如流,我苍白依旧。
大学毕业后,我在本市的经济电台主持一个直播节目,在万籁俱寂的深夜里倾听着各种各样的人生。
再后来,我结婚,做了母亲,在循环往复的忙碌里,我以为我忘了鉴,我自以为往事尘封。
可是,一天在去直播室的路上,天空里飘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一如七年前那个上午。我忽然没有原由地想起鉴,只觉得有种痛切入肺腑。
那夜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一个声音非常动听而又带点哀怨的女孩子打来的,她说她从小就喜欢一个男孩,发誓非他不嫁。那男孩子高高瘦瘦,清清秀秀,总喜欢穿着一身帅气的牛仔装。男孩只把她当作一个美丽而又不懂事的小妹妹,不管她如何努力,这种感觉十几年都没有变过。后来,她考上大学,并和那个男孩同系。可一纸冰冷的诊断书却使她不能去大学报到,她病了。在生命里最灰暗、最无助的日子里,那个男孩子很沉静地也很勇敢地负起照顾她的责任,甚至,做了她的男朋友。她任性地透支着那份感情。因为她以为自己会很快离开这个世界,满足地死在男孩子温暖的怀抱里,那个男孩也这么认为。可她居然奇迹般年复一年地活下来,她慢慢地恢复健康,她美丽依然,可那男孩却变得沉默又憔悴,他们谈到婚事,她哭着对那个男孩说别勉强自己,男孩大叫着告诉她:他爱的那个红衣女孩早已嫁人生子,现在,他娶任何一个别的女孩子都是一样的……
不知不觉中我已泪流满面。在走过许多风风雨雨的岁月,经历了许多咸咸淡淡的坎坷之后,我已渐渐懂得:爱就是爱,掺不得一丝同情和怜悯,带不了半点强迫和委屈,我们可以让出整个世界,但却不可以让出一寸至真至纯的爱情的原野。我忽然很想对鉴说:“真的,别勉强自己,好吗?”
“我不会嫁给那个男孩,永远不会,尽管我非常非常非常爱他。我祝福他,永远。”阿黛的声音湿润起来,她出乎意料地挂断电话,使我不知所措。也许,她只想在深夜里找个陌生人倾诉心情,她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
我的婚姻很幸福,我和先生爱得真真实实而又刻骨铭心。我们一生里也许并不会只爱一个人,但往往会有一个人让你笑得最甜,让你痛得最深,往往会有一处美丽的伤口成为你身体上不能愈合的一部分。我伏在工作台上,眨眼时,有冰冷的东西无声滑过面颊……
第一部分:谁想与我约会 谁听过蝴蝶的歌唱(1)
我的泪水很自然地流下来。以前也不是没有被男生追过,都是偷偷递张纸条约看电影的那种,而他却不是在追,分明是在固执地——要。
青春的爱不过是我手中的一只只纸蝶,遇见风,他会飘走;遇见雨,它会沉沦;遇见火,它会成灰。它有一双梦幻般的翅膀,却永远不会飞翔。我不要这样的爱。
夏天还没到,我们同寝室的六朵小花就商量着暑假怎么去北京。小芸说我们几个女生太不安全,应该在体育系找几个保镖。我们都说她没出息,却也暗暗认为她的话不无道理。于是我们都没说话,由她联系去。谁知她联系的保镖圈子不断扩展。弄得校领导以为我们要集体出走,当夜开着面包车跑到火车站,举着小喇叭到处呐喊。
我们作鸟兽状,四散而逃,各自隐蔽。
我躲到站台一个小售货亭的阴影里,正心神不宁地四处张望,忽然,一个人从背后抱住了我。他手劲特别大,勒得我喘不过气来。
是个男的,歹徒!
“救命!”我不假思索地狂喊。
“别喊,别喊!”他低低地说,慌慌张张地松开了我,“我们是一伙儿的,我是体育系的。”
“你叫什么?”
“赵蒿。”
我惊魂未定打量了又打量,是他,我们推举出来的保安队长。
“你干嘛?”
“我以为你是男的——谁让你把头发窝到帽子里!”
我们互瞪眼睛对峙着。“谁?”一束雪亮的手电筒光直射过来。顿时我们暴露在光亮中。
“你们是哪个系的?”威严的责问声。是校领导。
“快跑!”他低低地说,拽住我的胳膊飞跑起来。等我们精疲力竭地逃离危险区时,我连气都喘不上来了。他却连连夸我,说我一个中文系的女生能跟上他跑这么长时间居然顶下来了,在田径项目上很可造就。我回敬他说你拽着我的胳膊手劲又那么大我不跟着你跑行吗?
他嘿嘿嘿嘿地憨笑起来,轻声问道:“把你弄疼了没有?”
我心一动,“不要紧。”我说。
“还去北京吗?”
“为什么不去?”
我们悄悄地返回车站,伺机行动。
校领导已经走了,带走了九个人。我们这些残兵败将聚在一起,有说不出的冷落和沮丧。
“咱们到底还去不去?”小芸和另一个女生怯怯地问我。我们只剩下三朵花了,真成了“绿肥红瘦”。那个女生竟然“嘤嘤”地哭了起来:“我不想去了。”
“那你回去吧,反正我去。”我说。
“我也去。”“保安队长”紧接着说,然后朝我挤挤眼睛。
上火车时只剩下五个人了。我们只买到了三张有座号的票,只好轮流站。小芸身体不好,拥有了长久座位权,我们四人只好分班站在过道上。那天的人特别多,连蹲的地方也没有。为了驱乏解困,我们开始玩一些摸鼻子嘴巴的游戏。
“鼻子鼻子耳朵!”我喊道。他却指到了额头上。
“鼻子鼻子鼻子!”他又把手放到了耳朵上。
我哈哈大笑。
该他指我了,我却一丝未错。我得意地羞他,他笑道:“我是故意让你的,我早就猜准了你的心思。不信,我们再试试?”试了一遍,果然如他所言。又试了一遍,还是他赢。我这才发现他虽然“四肢发达”,但并非“头脑简单”,他之所以输,是在故意装憨呢。我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于是由恼变怒,不再理他。
“我不该说破。我该把好人做到底的。”他在一旁自怨自艾。
又换了一班“岗”,我们坐到座位上。他又故弄玄虚地给小芸算命。说得小芸一惊一乍,兴奋地把我推醒:“喂,他算得真准。你也让他给算算?”
我笑了:“你信他那一套?我也会替他算命,你信不信?”
他的大手应声直伸过来,我笑道:“这个人么,线条虽粗,内心却细,待人真诚,感情专一,只是表达方式比较含蓄,而且还挺负责的,值得信任。”
他愣愣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那你能不能算出来我的女朋友会是哪里人?”
他的眼神十分怪异,死死地盯着我,我被他看得不知所措:“现在我有点累,心机混沌,算不明白,我要睡了。我算的命纯属瞎扯,你可别往心里去。”
他笑了:“你算得很好。非常好。你睡吧。”我倒头便睡。不知过了很长时间,我被他摇醒了。我醒来时,发现我的头枕在他的肩上,身体靠在他的胸前。他目光炯炯。
“对不起。”我慌忙离开他,“我不知道。”
“你睡得真甜。”他笑了笑。
第一部分:谁想与我约会 谁听过蝴蝶的歌唱(2)
我梳洗好,闲着没事儿,掏出小剪刀剪指甲。剪完了指甲又随便掏出纸剪蝴蝶玩。大大小小,纷纷扬扬洒了一地。他一个个捡起来:“这么好看,扔了多可惜。”
“几张废纸,有什么可惜的。”我笑道。
“没剪之前是废纸,剪成蝴蝶就成珍品了。我把它们收藏起来。”说着他小心翼翼地装进上衣口袋里,“你教我剪好不好?”
“不用教,你一看就会的。”我说。用剪刀给他演示了一遍。他果然一看就会,笨笨拙拙地剪了一个。我忍不住笑起来:“真可爱。”
“送你。”
“我不要。”
“我知道你看不上。”他有点黯然神伤。
我把目光投向窗外:“天亮了,快到北京了。”
我们在北京呆了五天,有两天是在天安门广场度过的。三个男生围着我和小芸,我们唱歌、猜谜、聊天、谈心、讲故事……很快熟悉起来。回家后又通了一暑假的信。
开学后,我们这几个开心鬼被校方停课,开始一星期的检查。检查过后,我们成了铁杆哥儿们。
他常来找我。我把桌子搬到走廊上,我们一起看流云,听音乐,读晚霞,叙心事,有时什么也不说,就那么静静而惬意地坐着。有时他会给我买来各色各样的漂亮的花纸,让我剪蝴蝶,剪好的蝴蝶他都装好拿走,说将来要制一幅“百蝶图”。
岁月流逝,转眼到了毕业时分。他天天来找我,许多人都看出了异样,我根本无意牵连到感情事件中去。我想清清净净地结束自己的学生生涯。于是我对他一天天冷淡起来。但他好像看不懂我的脸色,仍是天天来找我。直到有一天我告诉他:“你不要再来了。”他说:“好。”也没有问为什么,但真的不来找我了。
毕业考试后放假两天,我没有回家。一个人在宿舍里读书,去教室里练练粉笔字,或者去琴房练琴。一个月光很好的晚上,我在练琴。他找到了我,一言不发坐在旁边的琴凳上,听我弹《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一曲弹完。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听你弹琴。”我又弹了《卡秋莎》、《小路》和《山楂树》。
“你喜欢俄罗斯民歌?”他问。
“喜欢。”
“为什么?”
“不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喜欢就是理由。”
“说得好。”他深吸了一口气,“我也喜欢你!”
我垂下头。我最怕他说的一句话,他还是说了。
“我只是想告诉你而已,”他说,“没有别的意思。”
“对不起。”
“傻瓜!”他拍拍我的头,把我揽到怀里,在我还没明白过来时吻了吻我的额。他在轻轻地颤栗。我也颤栗起来。
“你走吧。”我说。
“你是不是蝴蝶变成的小妖精?”
“你走吧。”
“你能不能为我剪最后一只蝴蝶?”
我抬起头,面前放着一张雪白的纸。
我剪了一只最简单的蝴蝶。
“谢谢你。”他说。
“你走吧。”我咬了咬嘴唇。
一个人坐在琴房里,月光如水,思潮如歌。不知道呆了多久,也不知道想些什么。待我走出琴房时,发现他像一尊石像般地站着。
我的泪水很自然地流下来。以前也不是没有被男生追过,都是偷偷递张纸条约看电影的那种。而他却不是在追,分明是在固执地——要。
我怕他,尽管他从不曾说过爱我。我怕他说出那个字,我不敢接受。青春的爱不过是我手中的一只只纸蝶,遇见风,它会飘走;遇见雨,它会沉沦;遇见火,它会成灰。它有一双梦幻般的翅膀,却永远不会飞翔。我不要这样的爱。
他轻轻地为我擦去泪水:“跟我走,好吗?”
我摇摇头。
“我料定你不会答应我,可我还是希望能出现奇迹,就像希望这只纸蝶能飞起来。”他说,“我很傻,是吗?”
我拼命摇头。他很聪明,我喜欢他。但这和现实的选择是两码事,我很明白。
毕业典礼结束后,我正在宿舍收拾行李,小芸拿着一本东西走进来:“赵蒿给你的。”
我打开,里面全是我剪给他的蝴蝶,扉页上写着两句话:“这些蝴蝶不能飞翔,可它们永远在我心里歌唱。”
窗外,他正默默地凝视着我的窗口。
泪,一滴滴落到纸上。
毕业后,赵蒿远走异乡。渐渐地,那个关于纸蝶的故事越来越遥远了。直到五年后,我结了婚,朋友送的新婚礼品上有“蜂吟蝶唱”的词语。夫君笑道:“蜂吟倒还可信,蝴蝶怎么会唱?”
“会的。”我说。
“你听到过?”
“听到过。”
“骗个鬼!我不信。”
我笑笑。眼前浮现出月光下他的面容。是的,除了那年那夜的两个少年,还有谁相信纸蝶的故事?还有谁听过蝴蝶的歌唱。
第二部分:一吻可否还定情 和阿铭在一起的日子
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拼命忍住泪水,不让它流下来。那天晚上大家都喝了很多的酒。
在认识阿铭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属于“情商弱智”人群,所谓的“大众情人”、“白马王子”对我而言,并不比一杯香草冰淇淋或热巧克力更具吸引力。然而,面对阿铭,我还是失去了免疫力。阿铭介入某个故事,便会成为故事的主角,尤其是关于爱情的故事。
那时我刚进大学校门,第一次参加同乡聚会,还未见到阿铭本人,就已听到上几届的同乡们不止一次地谈到他和他那位比他还高一年级的女朋友。想象中,阿铭应该是高高大大、英俊潇洒、篮球打得一级棒,不费力气就可以拿到奖学金的那种传奇人物。真正见到阿铭,反而觉得他其实也很普通,只是特别爱笑,多少带些孩子气。
同乡中,我们两人所住的宿舍楼距离又是最近。那时候,阿铭的女朋友已经毕业,阿铭在学校里仍然炙手可热,在女生心目中的分数居高不下。而我呢,用那时舍友的话来讲,是“没心没肝,情窦未开,只适合包办婚姻,不适合自由恋爱”,爱情在我眼里避之犹恐不及。偶尔遇到男生来追我,也总是心慌意乱,手忙脚乱,最后只好全权交由舍友去处理。大概阿铭也是觉得我年纪小,和我在一起比较“安全”吧,总之那时我们常常见面。
和阿铭在一起的日子,总是最快乐和无所顾忌的。我们一起站在小摊前大嚼羊肉串,大口地灌可乐。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