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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的单行道我逆行-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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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那个桥,外婆在笑。 

  我听到手机短信的声音,打开,是索亚:昨天晚上不知你跑哪儿去了,今天上午我终于看到了那片海,我一个人去的。哥,真的,那片海真的很干净很干净…… 

第一章 半支烟
 
第14节 三天(1)
 

  半场烟火的结局 
  阴天,风扯着风,走得紧。一辆小型中巴,开往任意所在。我就在那辆中巴上,5分钟后发车,我用了一半的时间来向售票员解释我真的只需要随便一张票根,不管去哪里我要做的就是付钱。是很冷的阴天,车上的乘客很少,发车前我点上一支烟,抽到一半的时候,车发动了。 

  默默地,你在选择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选择你。谁这样说过,谁又在做了选择,心上隐忍藏着一把刀,想对自己无情些,大抵可以让这选择来个彻底了断。但偏偏是,我们无从选择,一边是爱的挣扎,一边是道德的捍卫。选择对于一个不能跨越道德界线的人来说,比放弃更痛苦。 

  最后一次见面,仍旧吃着乌梅沙冰,卓玛没有像以往总是装作心不在焉,或者躲闪着自己眼神里的眷恋,眼睛望着窗外,第一次,那样心神不宁,揪紧的眉越发的寂寞。窗外,是大片大片的草坪,来来往往的人和车,一角探在眼里的天,看着那样蓝。说了些什么不记得,或多或少明白每一次相守过后都有一种此时咫尺,彼时天涯的感觉,便左右言他,由着这一刻的疏离,把彼此遥远到关山之外,不想牵绊着一路伶仃。 

  天就渐渐地暗,那是和卓玛坐在一起最长时间的一次,几个小孩子在窗外放烟花,大朵大朵的在空中开出璀灿,短暂但一直被几个孩子欢呼声擎上了天。卓玛嘴角露出些许的微笑,对了我,说:真想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即使夜晚来临了,我也可以一直陪着你,陪着你说话,睡在你的怀里。 

  我哽噎。孩子们的烟火还在窗外的天空里熠熠绽放着,卓玛说走吧,我说好。 

  往外走时,我想牵住卓玛的手,却只触碰到她的指甲,很凉。 

  出得店门,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勉强说再见,强装微笑。 

  身后还有半场烟火,不知有没有一对相爱的人来看,不知那半场烟火会不会觉得寂寞。 

  看着她走远,那条旧街,她走过去了5分钟,我熄了烟,走上去,脚步伶仃。 

  想起有个早晨,打电话给卓玛,卓玛说她正在看《喜宝》,卓玛喜欢看亦舒的小说,卓玛说她看到喜宝从珠宝店里挑了最大的钻石戴在手指上,俗气但温情。钻石因为太重,总是歪向一边,喜宝在寂寞的时候就不厌其烦地在手指上转动那颗钻石。后来,喜宝没了爱情,喜宝说: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爱,有很多很多钱也可以…… 

  “第四天”的温度 

  我知道我终会失忆的,关于卓玛,关于我们的时光,关于我们的旧街,都渐渐地淡了。卓玛说过什么,是不是她说过我只要不太陷入这浓烈里才可以长长久久的,是不是我违背了规则,或者卓玛让我在某个陌生的城市里等她,为什么,为什么关于卓玛的记忆这样的淡。 

  我在手腕上咬一下,狠狠的。似圆非圆的牙印,像一个手表,只是没有时针,更没有分针秒针。但我知道时间指向的是2004年6月,我们认识整整一年的时间。 

  彼时,我距她一千公里,一千公里外,是不是也像这个陌生的城市一样,是个阴天。阴天的时候,我喜欢躲在被窝里,卓玛说她最大的理想,就是睡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卓玛说,她的身体越来越小,卓玛说她会担心突然有一天自己就那样没了。卓玛说她怕冷,说她可能过不了2003年那个冬天了,因为没有一个怀抱,她会冻死的。 

  我牵着卓玛的手走过2003年我们小城所有的旧街,我把她抱在怀里,她的身体总是抖动,虽然那时才是初秋。我以为,等冬天来的时候,卓玛可以睡在我的怀里,但没有。那个冬天,我离开卓玛。我用我的离开远远近近地成全着卓玛的退路。 

  这里的街道都是陌生的,没有我们小城的旧街,只是没有她走过的痕迹。我在一个一个的女人的身体上逗留,我想既然莋爱可以打发时间,为什么我常常在完事后,只抽上一支烟,就结束一切。 

  其实,我知道我离开,只是为了让卓玛可以有另外的选择。卓玛知道,我们都不会是彼此的负累,我们是适合来忘记的。但即使是分开,彼此的电话仍是不改号码,打过去,彼此都多了斩钉截铁,问好问安。我会说卓玛你嫁掉了吗?她像老朋友一样,说没合适的。 

  后来我说卓玛你快点嫁点吧,我要再恋爱了。 

  后来就遇到了桃笙。 

  “三天酒吧”里,桃笙捏了酒,一杯一杯地喝,与每个人碰杯,但不落座哪个男人身边。自然也来到我身边,只是没有和我碰杯,因为,我没有喝酒。我知道那时我需要的只是一些声音,或者别人的颓废来点染我的寂寥。桃笙叫了一打科罗娜,说:知道这里为什么叫“三天”吗?我当然不知道,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来。 

  不及我说,她就摇摆落座,CD香水的味道,一丝一丝地浸进嗅觉。她说,来这里的人都只有两天,一天用来开始,一天用来结束。说着递给我一瓶,自己也灌了一口下去。 

  那第三天呢?我一问,她从包里拿出小小的化妆盒,补妆。从镜后探出头来,第三天?当然用来把自己灌醉。说完就咯咯笑。我也笑了。她放好镜子,你笑起来也蛮可爱吗?我也灌了一口酒,说,那我明白了,你刚才化妆一定也不是为了勾引我,只是担心喝醉后从你的妖精样子里现出人型来? 

  轮到她吃惊,少顷,眉开眼笑,爽朗地举杯:我跟你来个一醉方休,看看我变成人型吓不吓人?真的就开始喝了,但她一会就醉了,她说她叫桃笙,她说她想让我陪着她一直到冬天来了。我想,是不是桃笙也和卓玛一样,有个简单的理想,睡在一个男人的怀里。 

  摇摇摆摆,桃笙站都站不住了,一个趔趄险些栽倒,我欠身伸出手,刚好抓住她的小指,有一分钟,我们对视,谁也没有说话。然后就感觉桃笙的小指在我掌心,轻轻,轻轻地一挠一挠。 

  凌晨一点,我们开始在床上纠缠,甚至撕咬,巅峰那一刻,桃笙紧紧地抱,仿佛要嵌进我的身体里,牙齿在我的肩上咬了一口。我想起卓玛第一次幸福地对我说,她快乐的那一刻真想咬我,我说你可以的。但她终究没咬。 

  第一次,完事后我没有马上想吸烟,桃笙小小的缩在我的怀里,我想端起她的脸,想好好看看她,她只是在我的怀里扎了又扎。我在她耳边说:那个酒吧是不是应该改个名字,叫“四天”,一天用来开始,一天用来结束,一天用来把自己灌醉,一天用来莋爱。 

  桃笙不说话,只在我胸口用牙轻轻地咬。是很久以后,桃笙抬起脸,一张很美丽的脸,我想夸她的美,却找不到合适的词,只问她,你多大? 

  桃笙不回答,却问我:你爱我吗? 

  那样认真,不容一点置疑似的。即使是卓玛,我也没有对她说过我爱她。但那一刻,我几乎毫不犹豫的说:爱。 

  摸摸我的脸,然后吻一下,转身从包里拿出烟,抽出一支,娴熟地点燃,又把烟递给我。说:你还有一支烟的时间。 

  一支烟的时间?干什么?我满是不解,桃笙已翻身起床,麻利地开始穿衣服。用一支烟的时间来爱我,和失去我。她挤着眼睛,挑起嘴角暧昧地说。 

  桃笙不含任何叵测地对我笑,然后对着镜子一根一根地修理眉毛,问我,你喜欢细眉吗?喜欢,自然喜欢,卓玛也是细眉。只是我没有对桃笙说,任她那般精致地动作在我指间明明灭灭的烟火里落入心头。 

  好了,我走了。桃笙跳转过身,像个没长大的孩子,把包往身后一甩,宛若这一转身她就要蹦蹦跳跳地离开。看看钟,凌晨差十分钟三点。不等到天亮?我不解地问,她抿着嘴,小小的扬着笑,摇头。我点了一下头示意她肯定?她也点头肯定。我又说:我的烟才只抽了一半。她真的蹦跳着过来,在我的嘴上蜻蜓点水般地亲了一下,然后附在我耳边问:你爱我吗? 

  怔了一秒钟,我说,是的,我爱你。 

  她倏地跳了开去,那好,我走了。 

  就那样,桃笙走了。余下的时间,我抽完那半支烟,摸摸自己的身体,像是留有桃笙的温度。我想,是不是这样就足够了。她懂,我也懂。 

第一章 半支烟
 
第15节 三天(2)
 

  半支烟的爱情 
  卓玛打电话,告诉我她去相亲了。我说肯定没成,她就装作生气地说,我知道你希望我永远也嫁不出去是吗?我说,没事,我陪你孤单一辈子。我们一起孤单。卓玛说不行,我得嫁一次。 

  接着卓玛就给我讲那个痴呆一样的日本男人和他逛街,讲她感觉像是吃了一个苍蝇般的恶心,还有她把他甩在身后一个人走得飞快,胖胖的日本人傻呆傻呆地在身后叫嚷卓玛慢点。 

  卓玛气急败坏地说,介绍人说他很有钱,其实瞎子也看得出,凭着他只在叔叔的公司里拿着比别人稍多的一点薪水,在日本连房子都买不起。该死的小日本,卓玛在那边骂。 

  和卓玛在小城的故事,其实简单的要命,偶尔在一起的时间里都是匆忙的如同赶班车,往往我们赶的是末班车。车开了,我们就得分开。即使她出来和朋友小聚,也得好言好语地对母亲讲,更别说我们想在一起。我们有过两次去酒店包房的经历,一次2个小时。2个小时里,我们不停地莋爱。还有过一次住在一个房间里,她穿着衣服休息,我亲吻她的时候,她拒绝了,那时我们分手了,卓玛要的,是一次婚姻,而我注定给不了。 

  再次见到桃笙,仍是在“三天”里。她正和一个男人拼酒,拼得要吐血的样子。她穿着纹胸,蕾丝花边的黑,小巧的胸一扬一扬,全然不顾围观的人下流的窥视。我上前去,桃笙你醉了。 

  像平地里炸出响雷,我的出现一下子让桃笙安静下来,眼里满是委曲的神色。几个男人对我推搡起来,我推开离我最近的一个,不说话,只拎起桃笙的外套,牵了桃笙的手,往外走。 

  拉上落地窗帘,想给桃笙倒杯水,她却一头扑向我的怀里,不停地吻我,疯狂地解着我的腰带,接着我们就扭攀在一起,一次一次地翻天覆地,一次一次地,要把世界倾倒。 

  只是彼此冷,想借对方的身体取暖,以为这一场沉沦坚持的最终,不过是逢场作戏。原本就是明了的游戏,却有些不能自拔,或许我们在赶赴这一场沉沦的过程中,有什么东西交托了出去。 

  最后桃笙告诉我,一年前她爱上一个有家室的男人,为他打过一次胎。然后决绝地放掉他,对自己残酷,或许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我无语。卓玛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结局,就像飞蛾遇着火,最终一切成死灰,过程就显得那样重要,那样舍了一切地投入一次。 

  桃笙点上一支烟,吐着烟圈,说,看过一句话,爱情,有时活不过一支烟的时间。 

  那是桃笙穿衣离开前说过的唯一一句话,她没有像上次那样蹦蹦跳跳地离开,在我额头久久地吻,不多看我一眼,转身离去。 

  很长很长的时间,很长很长的时间,我发呆。 

  点上一支烟,我知道,桃笙再也不会出现了。抽了一半,想起桃笙说的,爱情,有时活不过一支烟的时间,身体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将烟摁灭。一场爱情,如若一支烟,前一半用来相爱,后一半用来失去,是不是太苍促而显得不真实,即便是游戏一场,我也相信了它的真。 

  自此,一支烟,我学会了只抽一半。 

  三天 

  再来“三天”,真的不见桃笙。有时我会想,我和卓玛在一起过两天,和桃笙也经历了两天。我们都没有勇气把自己灌醉,我们没有“第三天”。 

  我给卓玛打电话,她说,我想要出嫁了。我说,要出家?要当小尼姑? 

  你就希望我永远嫁不出去,这次让你猜中了,我要出嫁给孤单,你该满意了吧?卓玛在那边戏谑。 

  想起那次,卓玛的同学约她晚上去广场聊天,离见面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卓玛打电话给我:我们有30分钟在一起的时间。 

  见了,眼里都是暖极了的色彩,在一个偏僻的台阶处坐拥着,几乎不说话,生怕一松开怀抱,两地遥遥。卓玛问我,如果我们只有三十分钟,你想干嘛? 

  我说:我就想这样抱着你。 

  我知道,卓玛以为我会说想在这30分钟里和她莋爱。如果真的就剩下这30分钟,我就想那样抱着她,就像她会希望在这30分钟睡在我怀里一样。 

  挂电话前,我问卓玛,如果我们只有三天,你会做什么?其实,我知道,她仍然会说,她希望睡在一个男人的怀里。 

  那一刻,卓玛没有回答,却问我,为什么是三天? 

  是不是早就明白,我们的爱只能坚持三天,一天用来开始,一天用来结束,一天用来清醒,但但没有勇气把自己灌醉。 

  久久没有我的回话,卓玛说,昨天她在一家饰品店里买了一个戒指,蓝色的,很像一颗钻石,夜里,她喜欢戴在无名指上,用另一只手玩转,那戒指刚好很大,套在指上,会歪向一边。 

  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的女人说:我想好了,我们结束分居的日子。3天后,我会回家的。 

  电话里的女人,是我结婚三年的老婆,在一起生活了三个月,关于我爱不爱她,她希望分开的日子可以想清楚,所以她去了美国。 

  三天后,是我们结婚三周年纪念日。 

第一章 半支烟
 
第16节 我的爱情有很多版本(1)
 

  我蜷在“森林的泪”里的一角,每个周的这一天,星期一,我总要来喝两杯。不是酒,而是白开水。因为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自由地来这里了。 
  这个星期一的人依旧很多,其实星期一和星期六星期天并没多少区别,对于那些心灵空虚的人来说,夜晚绝对比白天更有魅力。 

  灯光、酒杯、圆的方的有花的桌子和一些醉生梦死的红男绿女交织着,使人的心里生出雾的感觉。我喜欢这样静静地坐在不显眼的一角,我跟他们不同,我很清醒,我觉得我需要别人的故事来温暖自己。看着一些颓废而空洞的如白纸的脸,我会觉得我还不是那样可怜。 

  可悲!红蒂总这样说我。红蒂在吧台里忙个不停,不时地朝我打着飞吻,我想起她的叫床声,开始总是很夸张,然后在兴奋的时候会足足有两分钟大气不喘一下。 

  “嗨,可以坐下来吗?”一个穿吊带束身衫的女人嗲里嗲气的走到我面前。 

  “你可以讲故事我听吗?我只有18岁,是个想听故事的年龄……”她的眼神有些渴望的火。只是想听故事?我在心里笑。“我没有故事,和我在一起只有事故。”我搪塞。 

  “好啊好啊,我喜欢。”听她口气还真像个18岁少女一样的天真。“讲一段你的爱情故事,不,爱情事故听听吧,我很无聊的。” 

  “我的爱情有很多版本,不知从何说起。” 

  “那就从心里说吧。”她已摇摇摆摆落座,然后一个歪斜依在我身上。幼稚的把戏。10年前我也许还会有点受宠若惊,如今…… 

  “想听什么爱,爱情的爱,还是莋爱的爱。” 

  “随便吧,反正要悲剧,说你最深的感受,说你心上那个疤。你编一个也行。” 

  “那个疤?”我浑身打了一个颤抖,手机响了,是阿毛:老刀,又一个人啊,今天真TMD衰,没人爱了。“你什么时候有人爱了?”我关了机,对她说:“还想听吗?”“当然,在等着呢。”反正也无聊,就自顾自地讲开了。 

  “先讲过去的版本吧。那时候,他很年轻,有一个女孩爱他,但他不知好好珍惜。他常去喝酒,喝醉了就发酒疯,女孩为此伤透了脑筋。其实他也爱女孩,只是女孩的父亲是市里一个领导,他有些瞧不起自己,但女孩不知这些。他喝醉了的时候,其实内心是清醒的。女孩爱了他三年。大学毕业第二年,女孩不顾父母反对坚决要嫁他。他内心是那样的幸福,但他不想让女孩一辈子跟着他过穷日子。女孩不管这些甚至在他面前脱光衣服,他就用醉酒来打发她,她气得在他的肩膀上狠狠、狠狠地咬了一口,多年后那个牙印还在,那是他最疼痛的回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多么爱她。她越爱他,他就越想沉沦。 

  有一次,他照样在外喝酒。那是一帮社会渣子,他刚认识的。正喝得昏天暗地时,她又像往常一样出现在他面前,她求他跟她回去。几个盲流就起哄,为了表现自己在朋友面前没把她当回事,更为气走她,他对他们说:‘哪来的婊子,找不到男人似的。’几个盲流说:‘哥们你不要我们可照单全收了。’ 

  女孩眼里闪着泪花看着他,他却说:不嫌弃就拿去好了。 

  他起身往外走,心碎成一片一片的。他在余光中看见女孩被他们几个拉进了怀里,女孩没有吱声,眼睛死死地盯着他。他逃走了。那一天,是星期一。 

  第二天早晨,女孩跳楼自杀了……法医签定说,她的下体里有几个男人的米青。液。周围的人都在叹息:这么漂亮的女孩,还是个处女,竟让几个人给糟蹋了。 

  他找到那几个混球想杀死他们时,警车已呼啸着从人们的目光中绝尘而去。” 

  我点上一支烟。 

  看着远处的红蒂调酒。不知为什么不想讲了。“怎么不说了呢?完了?”她瞪着眼睛看我,我也看她。她的眼真的很纯,可这纯里有多少本色呢。现在的女人只要稍有资色就耐不住寂寞。红蒂走过来,拍拍她的肩头:挺纯的,要多少钱,我替他付,你们这么能磨嘴皮子,干点实事。说完又附在我耳边:心动了点吗?她可是有点纯。我端起杯子,喝水。 

  红蒂一会就暧昧地离开了。 

  “那个男的肯定自责死了吧。他后来呢?”她放下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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