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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鱼会有稀奇古怪的念头,选一个好天气,各自带着自己的爱人,去旅游。找远古的山,放逐这隐忍的有些微疼的心。
晓苏以为我是突然心有所属了,每提及这种古怪的念头,她总是情致极高,虽然每次她都会累得气喘吁吁,但看得出她玩得很尽兴。
回来后,就急急地上网,和鱼交换彼此的感受。
一致认为,山是好山,水是好水,只是少了那份山水遭逢的向往,所有的臆想便便匆匆折截……我们都不明白哪里出了差错。
因为我们甚至没有过一次,把虚拟世界的爱进行到现实中的念头。鱼说,我是爱你的。我也回,是的,我也爱你。
不知道结局,只把过程一遍一遍地演绎着,没有人告诉我们那隐忍着的痛还要持续多长时间。
喜欢任何一个陌生的城市的路口,看人来人往,听靡靡之音,那样匆忙的擦肩而过,有叮咚作响的水滴,声声急缓有序,像一块石头生硬地砸向微冰的水面,很不经意,也看不到涟漪,却在沉入水底的那一刻,有微澜掩心。
或许总在一个城市一个城市里放牧自己,心必是会累的。都是一些长不大的孩子,渴望有一个城市是由糖果做成的,贪婪地以为,那才是归宿。
去鱼的城市,我没有给她一丝信息。只是临行前,把QQ上的聊天记录全调出来,用了一个晚上来回味,还是信了那糖的甜,才这样义无反顾。我买了大束的玫瑰,鱼说见她时,希望可以得到一束我送的玫瑰。
鱼的一切,太熟悉了,她每天走的路,她常去的精品屋,她曾看着身边的楼房像电影中的片断在她心中一一闪着……如今我都可以看得到和感觉得到。
我站在她每天必经的路口,想着她走过这个路口时异乡的寂寞,想到她看不到现在的爱人可以给她的幸福,便读懂了什么是红尘滚滚我在这里你却不知在哪里的落败。
其实,也不是一定要遇见她,我只是想来看看她每天生活的城市,看看这个城市究竟有多少爱情可以伤害又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依旧在同一时间在同一个聊天室,相见。离她离得那样近,近得怕这距离会牵出疼痛,而不敢再往前走一步。
我说,鱼,我最喜欢痞子蔡说的那句话“网络虽然可以缩短彼此认识的时间, 但未必可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鱼说,你像一个气球,可以吹的膨胀所有的心思,却不知它该飘向那里。
我想,那一刻,她是知道我的内心的,有暗香的角落,没有浮动的人影填补寂寞。只有空空的酒杯,无一例外地装满时间的冰凉。
那个下午,谁也没有离开的打算,即使面对没有一个字的屏幕,也呆呆地坐在那里,最后,鱼说:我们该见个面了。
鱼在那边哭,我沉默着,她哭得便更厉害。最后,鱼霸道地不容我任何的安慰,一遍一遍地敲打着:今晚就来见我!字体变成倾斜的,颜色由深蓝变成腥红腥红。
我说,我的灵魂可以去,我今晚会去找你的。鱼突然变得沉默,许久才说,知道你不可能出现。我下了,我想去我喜欢的地方坐坐,要一杯加足够糖的咖啡,听《无心快语》。
随后她就消失了,我迅速打车赶往“星巴克”。那是她最喜欢的地方,她无意说了一遍,我就记住了。我想我是先她而到的,因为她去那里要45分钟,而我就住在星巴克附近。
星巴克里都是漂亮的男服务生,穿浅灰色的衬衣,脸上有凝重的笑,可以让你一下子贴近温暖。周围三三两两的情侣,啜饮着香美润心的咖啡,说着情话,《加州旅馆》在身边回荡,调和着他们的融融气息。
看看时间,鱼该到了。我叫来服务生。可以放那首《无心快语》吗?服务生笑着说,先生常来吧,这里有几个固定的顾客每来必点这首歌。我报以微笑,谢谢他告诉我这些。
坐在那里,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接通,是晓苏:你什么时候回来呀,我刚吃了炸酱面,我自己做的,我让保姆回家了,你是知道的,我会自己做饭的。可水太凉了。
晓苏太过于表现自己的刚强了,我是知道的。更知道,她勉强轻松的话语里是怎样的底气。所以,我一点也不惊讶我不在她身边时她会什么事都亲历亲为。
我给你打个电话,想问问你吃饭了没?一会我要自己刷碗,我不怕累的,就是怕水凉,我是不是太没出息了?晓苏的声音棉软里夹着隐隐的喑哑。
你不要刷碗了,我早给你准备好了,知道你会自己动手的。我走前买了30个碗30个盘子,放在厨房柜子里的最底层,你用一个就搁厨房里,等我回去再刷。我几乎命令地对晓苏说,因为刚刚四月,她手上的冻疮还没好。
通完电话,《无心快语》正播放,鱼也来了。我一眼认出她来。她晶莹的脖颈真的像她在聊天时说的那样面面俱到,雕上夜里的色彩,虽然只是一种看上去显得苍白的色调,却在瓷器的光中熠熠生香。
她一上楼,听到《无心快语》,顿了一下脚步,叫来服务生,我听到她细柔的声音:请问这是谁点的?服务生必定是朝我这儿指了指,我斜对着她,余光里,她款款走来,在我的身边顿了一秒钟,而后走过去,坐在我的对面,面朝我。
两张桌子,就像一片岸,我们都在岸上挣扎。只是她并不知道,我是那片水。
她开始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的,目光会偶尔瞟过来,我若无其事,看窗外街灯次第开放。这个城市的夜晚真得很美,几个打扮得妖冶的美国女孩,很夸张地围着街头恣意谈笑。与鱼的败落表情形成鲜明对比。
一个多小时,一杯咖啡,就坐成了天荒地老一样。我不是一个宿命的人,但鱼却说,遇上她是我的宿命。我也希望,是这样的。
眼前又出现晓苏的样子来,临走前,她极力要给我打点行包,我任了她独自在那儿忙碌着,心里却是去意一定,不容自己有一丝的牵绊与不忍。
背上包,我暗暗地呼出一口气,这一走,也许就再也难回头了,我希望晓苏可以像以前一样歇斯底里地怀疑我的爱,可以无视我的任何付出,但没有,她的眼神像一汪水,我无法泅渡的水。
她的额头上,落下我的吻。然后说,我该走了。她不说话。
别送了,我站在门口回头说,我把门关上就行了。
客厅里的她唇欲动非动想要说什么,我不敢听。门轻轻地带上了,带上的那一刻,我还是看到了她旋转着轮椅把手,极力向门口“走”来。
她是执意要送的。我是执意要自己走的。
这一幕,恍惚着,在眼前愈加清晰。只那短短的几秒钟,看看对面的鱼,我想我该走了,只是想见见吧,见过了,两个不同轨迹的人还要回去面对平平常常的生活,那铿锵开放的玫瑰,有时真的不敌这几秒钟,几秒钟时间老去,成就永恒。
思忖间,鱼叫来服务生,在他耳边嘀咕着什么。我想,我明天该回去了。回去过汤水生活。最后看一眼,对面清瘦苍白的鱼,不知怎么眼里就堵得慌,鱼也看到我,不消片刻,她的眼里就有泪闪烁着。我几乎是抽不回眼睛,那一眼,多少前尘往事看尽一般,没有一言一语,眼光落在心头,碎了一地。
狠狠地,从她的眼睛里拔出来,不看桌上大束的玫瑰,我向前台走去。压低声音说:有没有《最浪漫的事》,我想点。边掏钱,边说那个女孩的帐我一并算了。
服务生微笑着说:她已经给你算过了,而且吩咐过,只要你走的时候,就放一首歌,真巧,也是《最浪漫的事》。
惊愕得几乎不敢回头,我怔住,听到歌声丝丝缕缕地传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个夜晚,时间老去。
……我走出星巴克。
也许,瑞约一直都明白,这一场坚持只是为了画眉,瑞约一开始就知道画眉要跟来上海,只是为了我。而她更明白,爱之于两个女人,犹如一场战争,要的是输赢都来得彻底些。就这样,已经七年过去,已经……七年。
第一章 半支烟
第10节 19号的日历左边画眉(1)
2004年3月。想念一个叫纽约的小村
3月,我请了病假。早晨起来,鼻子还是不舒服,控制不住地要用手拧,除了那场小小的车祸外,找不到其它发病的症状。
电脑里,瑞约不停地塞进来数张恐怖图片,我甚至以为我的视觉也有问题,这些图片竟丝毫没法让我有那种一惊一惊的颤悚。太平静的生活,像是有一只手在控制,这往往是我们最不想要的。
我怀念纽约百老汇一家打烊店铺门口的那个乞丐,那时是初秋,他戴一顶红色的帽子,屈了膝,膝上摊开一本画报,皱紧的裤子上有几个破洞,神情凝重,身边放一张毛了边的纸,上面写着:有没有爱情从这儿经过。那时画眉正举着相机,选了角度非要把他拍下来作纪念。
乞丐有点瘦,可能几天没吃多少东西了。画眉对乞丐很好奇,问起那张纸的内容,他咧着嘴,憨憨地笑:乞丐也要爱情,但不乞求,我只是想打听打听爱情有没有从这儿经过,然后我要跟了去。
也许是他的幽默,也许只是故弄玄虚了,但画眉不那样想,她认为,他之所以成了乞丐,就是因为他被爱情放逐在外。
纽约是一个精致的城市,看着身边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建筑物,会让人禁不住惊叹那丛林也不过是如此景观,它是华尔街金融骄子们的殿堂,是第五大街商业大道的奢华,也是饱览世界艺术大师们传世之作的天堂。然而,画眉欣喜的是,在纽约可以看见母亲拉着孩子的手穿过人来人往的百老汇大街,能看见一群快乐的人相聚在中央公园野餐。当然更能看到情侣们手拉手的漫步, 乞丐们在很认真地要钱,音乐家为了他们的晚餐在街上表演。其实,后来我想,即使画眉在国内是没看到这样的和谐,但也不足以让她痴迷到此。
其实,是因我。穿街过巷,画眉小小的手缩在我的手里,不舍得片刻分离。那是我和画眉在一起最长的一段时间,后来画眉常说,她最想去一个小村子,那里静静的,甚至有些脏的路,尘土会时时飞起来,陌生的门巷,没有人招呼一声进去休息,就那样和我一道走着。
画眉说,纽约可能是她唯一的小村。
2002年的一页日历
从BOBO里出来,瑞约在街对面远远地看着我。5分钟前我接到瑞约的电话,她说她想我了,除此,什么话也没有了。总觉得瑞约的爱有些让彼此窒息了,或者,只是想霸占着,即使不明了那究竟是不是爱,也要义无反顾的。
我牵了她的手,我说,想吃你做的糖醋鲤鱼了。瑞约便把我的手抓得很紧,说:朋博,画眉最近从没提到你的名字,她是不是爱上你了。我毫不犹豫地说怎么可能呢,别多想。
瑞约的敏感,是我的负担,而我是个不想有负担的人,多年以后我想也许只是因为我不爱她,所以多听一个爱字就有喘不过气的感觉。
回到她和画眉的公寓里,画眉正在厨房里忙碌着,见了我们,就说每次想做点好吃的犒劳自己,你们就闻着味来了似的。瑞约便一改刚才的郁闷,喜笑颜开地挽起袖子,围起围裙说,你做下手,让我来吧。我昨天晚上就买了鲤鱼了,我做糖醋鲤鱼。
吃饭的时候,瑞约突然说:画眉,你猜我穿上婚纱会是什么样子。有半分钟,画眉怔住了。不及说什么,瑞约就说,朋博这人什么都好,就是笨,今天他向我求婚了,台词是,你看我们都快成老夫老妻了,是不是该来点插曲,结婚得了。始料不及,不知道瑞约在搞什么鬼。画眉拍起手来,像个孩子说:好啊好啊,我早就准备好红包了。顿了顿又说,你们早该结婚了,在一起七年了等的不就是这一天吗?
七年,我们竟然在一起七年了。
隔一天的黄昏,画眉来了,说她只是经过,过来看看。我给他泡了一杯绿茶。画眉的眉一直拧得很紧,心事都锁在了眉头上,是一眼就能看穿的落寞。画眉说,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来上海七年了。我说是啊。画眉说,还记得刚来上海时我们说,我们生来就是为了征服上海滩的。那时多傻啊。
是的,我记得。我还记得画眉看看瑞约,又看看我,然后对瑞约说:反正你是有爱同行,我是孤家寡人,你不能抛下我,你一天不和朋博结婚,就得和我住一起。
没想到,当时的玩笑,瑞约一直坚持着。也许,瑞约一直都明白,这一场坚持只是为了画眉,瑞约一开始就知道画眉要跟来上海,只是为了我。而她更明白,爱之于两个女人,犹如一场战争,要的是输赢都来得彻底些。
谁都没有说话,沉默的重量,彼此都知觉,试图小心去探触一些渴望已久的答案,而知与不知有区别吗?只是,烟火划过天际那一刻的骐骥与短暂也不过如此。
就这样,已经七年过去,已经……七年。
画眉有些淡定地看着我,眼里就有了泪,缓缓地,手开始游动,一颗一颗地解着纽扣,直到赤裸着站在我的面前。
次日清晨,枕边已不见画眉。书桌上的台历,在19号的那一页上,被画上了一弯细细的眉。
第一章 半支烟
第11节 19号的日历左边画眉(2)
2004年4月。遇见一个叫JOJO的女人
从那个印度摄影师胖D的“麻婆”出来,走十几分钟路,就能看到许多街头的摆舞,女人穿及地的衣裙,脸上的表情永远是那么宁和。South Street Seaport吸引我的也许就是这些了,她像极了一道爱人亲手烹调的家常菜,如果羡慕外面的活色生香,她便只是隔夜的冷盘,只有爱极了才能闻出她的香。
相比之下,取代South Street Seaport的普鲁克林大桥,我还一次没这样留意过,我想是因为怀旧吧。这个街上每个人的表情都是如此宁和,是不是也跟他们的心有关。
正是在这种情形下,遇见的JOJO,10分钟的相处,只知道她来自香港。说极少的话,会时不时地转过头对着我笑,17号码头的古船像被人故意搁浅的,我更加相信,来South Street Seaport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人。
而我,和JOJO亦是如此。
我先起身离开,因为住“麻婆”的那个胖D在我走时说:米米潘,北京时间17点你不回来,小心胖D哭!
今天是胖D28岁生日。
JOJO见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就说了那句:明天下午三点,Columbus Circle见。
胖D是纽约《LOOK》资深摄影师,在那家DM杂志里,胖D如鱼得水。他是那种很开朗的男子,是画眉在网上认识的,起初我还挺担心画眉被人骗,后来胖D来过上海一次,我才算是舒心了,因为胖D注定只能做画眉的姐妹。
知道这一切的时候,画眉才忍不住地笑了:现在放心了吧,这些日子也够你受的了。后来因为工作,我和画眉去了一次纽约,目的是想借胖D的关系学学人家《LOOK》,但我们更多的是游玩,拍了很多照片,都锁在办公室的抽屉里,包括百老汇一家店铺门口的乞丐。
胖D的生日,每个人都喝得酩酊大醉,只有我清醒。把乱醉如泥的胖D扔到床上,借着他的醉酒,我说,胖D,你为什么就是不告诉我,画眉是不是在纽约。胖D翻了个身就打起呼来,我拍拍他的后背说:我今天遇到一个叫JOJO的女人,我们明天在Columbus Circle见,我们会一起去中央公园散步,你真该见见她。
2002年那页日历的右边
蓝山只喝了一半的时候,瑞约终于忍不住了,说画眉昨天晚上一夜未归。我说她也不是小孩子,你不要三八了。
昨晚想让你陪我去找画眉,可你的电话很早就关机了。瑞约装作很平静地说。我不想编织谎言,也不想说什么。见我不语,瑞约问,朋博,你爱过我吗?
我不记得这是瑞约第几次这样问我,但最少一天一次,问了七年了。
坐上车,瑞约像是累极的样子,头靠在后背上,我随手打开电台,里面正在放莫文蔚的《阴天》:……当所有的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爱恨情欲里的疑点、盲点,呼之欲出,那么明显……
所谓爱,原本是两个人的事,如今多出一个使整个局面陷入混乱,以致谁都无法得窥全貌,或者应该说谁也不敢去揭开它的全貌。
拐弯时,一辆车像利剑一样横插过来,我急忙刹车,但还是没有避免一场车祸。我的头撞在方向盘上,鼻子的血淌个不停,瑞约的身子也因为惯性撞向前面。瑞约慌慌地看我伤得怎么样,当看到我满脸的血,便开门出去拦车,脚还没落地,人就一头栽了下去。
医生给昏迷的瑞约作了全面检查后说:孩子没保住。说她很可能有习惯性流产的倾向。瑞约一直没有告诉我她怀孕了,我开始担心瑞约,因为她很喜欢孩子,从我们刚来上海第二年她执意不要那个孩子开始她就追悔莫及。最后,那个医生还说,瑞约再也没法生孩子了。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走到瑞约的房间,瑞约看到我,问我怎么样,伤得重不重,一脸的焦灼,脸色虽然苍白却因了担心还有点血色,突然就大哭起来,是不是我的孩子没有了?我伏在她身边说,别担心,好好养病,把身体养好了出院我们就结婚。
2004年5月。爱修眉的JOJO
我带JOJO去见胖D,胖D大呼小叫,硬说在哪儿见过JOJO。JOJO戏谑,这种泡妞方式太老掉牙了。JOJO说的中文,胖D就拉着她的手左看看右看看,胖D不知道,此时此刻,我正在看他。
JOJO说她过一个星期就要回香港了,我说跟我去看看上海吧。
我径直带JOJO去了我们家,开门的那一刻,瑞约的笑脸一下子僵住了,说了两个字:画眉。JOJO很无辜的样子,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我赶忙对瑞约说,她叫JOJO,是我在纽约认识的。
当听到屋里有小孩子的哭声时,JOJO雀跃得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