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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引子)
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
对于知识,有两种获取方式:站在前人的肩上或者创新。而想象力则只来自本身,来自内在,外界仅仅赋予灵感。并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我认同这样的观点。Good enough is never good enough!翻译过来就是: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任何事物都如此,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句得到大众广泛认知的话语便是最好阐释。
最优秀的作品往往描写的是过去,来自记忆,来自亲历,因为人们对已经完成的事情会有一个比较成熟的认知,客观而理性,而通常来说,已经完成的事件比较容易把握,驾驭起来得心应手,相比之下,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事件充满不可预测性、不可断定性,同时也充满挑战性。当想象力和这种较为成熟理性的认知结合,那么可以得出这样的推理:Good enough is good enough!不妨这样翻译:已经足够好。矛盾是,托尔斯泰也不能说这样的话。人们最难把握的无疑就是想象力和一种较为成熟的理性的认知的结合。适度的想象可以修饰认知,锦上添花;过余的想象则虚无认知,画蛇添足。
尼采说:我的虚荣心是,用十句话说出别人用一本书说出的东西——说出别人用一本书没有说出的东西。
只是有生以来也不曾亲耳听到过什么人说过这样的话。
倒是不时的记起那些陈年往事。我清楚的记得自己像一只顽皮的小猫,趴在哪里的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幽深的小巷,等待着什么。断壁残垣里几株不知名的掉光叶子的荆棘小树依然活力的立着,似乎在等待春日的来临。许多年过去了,老人们通常会语重心长的说陈年旧事可以被时间埋葬,然而我却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爬上墙头,爬上我们的肩膀,爬上我们的心坎,像哪里窜出的一只顽皮小猫。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节
坐在窗户旁,眼望渐次泛白的天空,手握一对银白色的耳坠,金属质感的挂链,泛出异常惨淡的光。这光的惨淡仿佛正如天边飘进窗户的一片白云,而这云恰似历经了所有的世事沧桑、阳光雨雾,并一股脑儿吸收之,尔后呈现出一种云的形状、一种坚强的形态。细看的时候,这耳坠有一种冷峻,一如那云的坚强。已有很久没看这个城市的天明了,清晨的空气里挤满朦胧的雾——这是大地的酣梦,没有任何人能够看得透的猜得出的酣梦。以手撑腮,有所思而又无所思的望向窗外,时值十月下旬,这个城市的气候依然如夏日,太阳出来不久,便感觉温度的上升。天边飘来几片云,轮廓分明的、泛着异常强烈的蓝色的云,在太阳微红的光芒中蓝得耀眼而独具风格,能以一种摧枯拉朽的架势占据人的视线。诚然,我并没有具体的为日出助一臂之力,天边那些云也与我毫不相关,然而只要能够出现在日出面前,那么无疑,将能使我身心愉悦。那种微红让天边的太阳看起来像一位颇具气质女人的安详而肃穆的脸,如此一个严肃而又动人的清秋的早晨。
我的心里并不似这天空这云一样静谧安详,只感到前所未有的冷,忽忽的朝我靠拢而来。似乎汇聚了这世上所有的冷都一股脑灌进我的五脏六腑,企图冰冻我的肉体与思维。这前所未有的冷前所未有的袭击向我——腊月寒冬里掉进冰窟窿大概就是这个感觉。
按理说秋天该是很温馨的,不会给我感觉到的这样的冷,然而温馨这里却全然没有出现。根据经验——四年生活,对于一个人来说,尤其是对于一个还算关心气候的人来说,应该算得上是一种相当不错的经验——这个城市的天气很有意思,夏季刚过似乎就迎来了冬天,秋天没有机会登台献艺,顶多也只能算个群众演员在可有可无的情况下充当一下可有可无的角色。然后,冬天把自己视为故事的主角,在台面拖了很长时间不愿下台,渴望演一场独角戏,似乎整台戏本就是为它而设。这样以来就占用了本该属于春天的时间,于是春天便也无可奈何的一露脸便草草收场——同样只能算个群众演员。接着,新一轮的夏季便成了舞台的主角。
于是感叹,在夹缝中生存真难。
……
张浪说,那贱人最终离开了我,妄我如此爱她。对于程芸的离去,张浪立誓从此痛恨女人,他自嘲说要向尼采学习——张浪眼里的尼采是痛恨女人的,这是他从一本书上所知,具体书名已经不记得了,只剩一些残存的片断——其实张浪并不清楚,痛恨女人,事实上只是尼采的逞强之词,天下间本不应该有痛恨女人的男人的,哪怕他是个阳痿了的男人。况且据我所知,他张浪并无性功能障碍。尼采先是看上了一个叫瓦拉格的老婆,然后再看上了另一个叫莱尔的男人的女友。可惜尼采本人长得实在是不好恭维,这一点他自己也知道。所以尼采敢说自己是太阳,但是他不敢说自己的脸是太阳的脸。那本书上是这么说尼采的我还记得:没人要他,于是他到女人那里去的时候总会记得带上鞭子,以便一旦遇上中意的,就乖乖将鞭子交予她,再唱一曲“我愿做一头小羊”,恳求人家轻轻将鞭子落在他的身上。只是张浪大概既不会随身带一只鞭子也不会唱“我愿做一头小羊”。
对于海马,的确,从见到程芸的第一眼后就算彻底完了,不仅毁了兄弟感情,还毁了兄弟的爱情。海马说自己没有办法,一切都不在自己掌握之中,挨了张浪一刀后在医院躺了三个月,并没有起诉,算是一个交代。如此看来他不仅仅是为了省下牙膏钱和感冒医药费了。猿说女人比男人要花心的多,他嘴里也说出了张浪的那句话:那贱人最终离开了我。对此我保持沉默,毕竟我心力皆不足,爱莫能助。
我们都是同路人,我们需要彼此,不过对于同路人,某些时候,就像这个城市里的秋天之于冬季,我们只是群众演员,主角还是他们自己!我们的功效只是增色,这一点毋庸置疑。
之后我沉入了张浪早些时候极力推荐于我的书,同样是尼采的,《偶像的黄昏》。他在邮件里横竖建议我好好看看,盛情难却,我只有如他所愿了。
晨的婚礼,我没有参加,他电话里骂我:你丫B一直想见雪卿,我们婚礼,你却身在他地,缺德!
都好多年了,你还是老脾气!红包少不了你的,放心!我回答。
少了可别拿出来,我可不收的!哈哈!月月还乖吧!这么小的孩童……
我看了看一旁的月月,她睡得正熟。小手搭在肚皮上,十指弯曲,不时扣几下,仿佛要透过覆盖肚皮的衣物捞痒。眼皮轻轻搭在眼睛上,似乎有一种时刻准备睁开的愿望。将手里已用细绳穿好的一只耳坠挂在了孩子脖颈上,另一只挂在自己脖颈里。
她很乖。我说。
……
……
……
为何我的眼里噙满泪水?
因为我对你爱的深沉!
生命成长的节奏是那样温馨!
爱的渴望渺小却真诚。
默默等待你的美景——
那是我的化身!
小小孩童——
是我唯一能留给你的爱情!
……
……
第三节
故事的开头要说一下某个人,某个人说起来是我很熟悉的,不仅熟悉其人也熟悉其事。至于为什么要称他为“某个人”,这一点我也不甚清楚。只能这么说,这是一个拿着匕首给我削苹果的人,他能将整个苹果表皮削成完整而匀称的一条细卷——这让我很佩服,因为我手笨总也不能成功完成这一动作。而他的匕首很好看,细细的薄薄的如柳叶,削完皮,他总怜惜的擦干净收起来对着少年的我说:你还没到玩它的年纪。
某个人的时代是与我们这个时代不同的一个时代,某个人读书时,大概是十五六的样子,帅得掉渣,屁股后的女孩子多的我数不过来。顺便说一句,我那时候小的连一,二,三,四,五都不会数。
话说某个人由于帅得掉渣,就像一朵鲜花会引来无数蜂蝶一样,当然也像一堆屎粪会招来相当数量的臭虫和蛆。他招来的女孩子其中有一个勇敢异常,比我们这个时代的女孩子还牛轰轰N倍,拉着某个人要跟回来见父母认公公婆婆,吓的某个人从此再也不敢上学了。于是才十六岁的他呀,可怜那么帅的小伙儿,从此退学了,荒废了前途。
不过某个人的下学并没有影响他的女人缘。
某个人一个人闯天下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哈尔滨的女孩子,大学生,爱他爱的连大学都不想上了,从哈尔滨跑到北京和某个人一起,睡在他怀里不肯起来,说要抱他一辈子,可最终没有完成这一心愿,只抱了半年左右吧,就没有再抱了,走之前留给某个人一屉子的画笔。她是学美术的,给某个人画了很多很多相,有很多我都见过,画的大概还不错。说明爱情并没有影响她的事业或者说学业。相反,她走的时候说她的画比以前进步多了,是因为上面画的全是某个人。她对某个人说要是走了以后想她就多看看这些画笔多看看那些画像,然后像一个舍不得离开父母的孩子一样,哭着回哈尔滨读书去了。也许她也意识到这一走就再也不会回来,即使回来也再不可能找到某个人,因为她知道某个人是不会一直生活在一个城市的,他有一天会离开,离开这个载满她思念的城市,悄无声息!事实也证明她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也许回来过,只是再也没有找到某个人。于是两个可爱的年轻人匆匆结束了这段只有开始没有结局,只有相互爱恋,没有白头到老的情感,像两只在风平浪静的海上相遇的船,波涛汹涌时被迫的彼此离开,从此分道扬镳,也许在他们的生命里,彼此只是匆匆过客而已。两只孤独的船在遇到彼此的时候似乎找到了一生的依靠,然而无情的海风在他们邂逅不久便把他们推进广阔无垠的海洋,沉浮其中,守着各自的寂寞,陪伴他们的依旧是如大海一样浩瀚而无边的孤单。
某个人把这次称为他的初恋。他说:我只是一个凡夫俗子,要的是平凡而幸福并且快乐的爱情,结果我虽力所不及,但是在爱的时候我会用尽全力。 在他眼里,对所有的感情而言,过程远比结果重要。因为于他,评断感情价值的标准并不是结果,而是过程。同样某个人也不以时间的长短来论定爱情其价值。他说:于感情,盖发生过的皆存在,盖存在过的皆有其价值。也就是说感情和万事万物没有区别,存在则有其理由,所以每一段感情都值得珍惜。对于他和哈尔滨大学生的这段情感,他颇为严肃的自我评论:所有的爱情都是没有结果的!因为所有的结果本身并不存在。由此,延及亲情与友情,同样也是不存在结果的。理由也无变化:所有的结果本身并不存在。
当他将这些对我而言颇为深刻而迷糊的论调告知于幼小的我时,我是极为麻木不仁的。然后某个人开始哼:Love that takes is the love that breaks。 Love that ties is the love that dies。 But love taht gives is the love that lives……他哼这几句的时候,我是听不懂的,就仿佛大人们经常挂在嘴边炫耀的Long long live chairman Mao——孩子们都以为很了不起,这人还懂外语。某个人坦白告诉我他学校里学的英语只记得这几句,除此以外,彻彻底底都还给了学校。那以后我也知道了,原来那些所谓懂外语的人也仅仅只知道那句Long long live chairman Mao,如此而已。
在以后漂泊的日子里,某个人结识了一位姑娘我见过几回。那时我一个小毛孩子什么都不知道,只看他们总眉来眼去传达着他们内心不为我知的东西。那女孩子一笑跟朵花似的很耐看,我不知道在她眼里我是不是也帅得跟某个人一样掉渣,反正她有事没事总爱在我头上摸来抚去。这让我想起家里我经常摸的那只不算太讨厌的小狗,脏不啦叽的。那时候就喜欢脏,一有事就在地上打滚还装哭。然后那只小狗就喜欢上了我,没事也在地上打滚。于是再一有事我们两个就都在地上打滚。但是通常一个大大的巴掌总会落在我屁股上,而小狗屁股上则没有,多少次都安然无恙。我知道那是我为它挡了巴掌,便经常以恩人自居。后来小狗不见了,我四处寻觅,在一个小角落找到了它,它倒在血泊中,身上血淋淋的,后腿和脖子上都有伤口,似乎很深很深。别人说它是被大狗咬死的,我好伤心,哭着把它埋了。那时候某个人在我旁边,他说别伤心了,死了再养一个更好的。我想可能吧,可以养个更好的。之后我上学了,某个人却退学了,他开始一个人闯世界。然后很久很久以后,不记得是几个月或者是几年,我到了他身边见到了这个摸我头的女孩子,温柔的让人受不了。后来我才知道我什么都不是,自从那次看到她抱着某个人后,便只摸某个人而再也不摸我了,我心想她是个坏女人,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尽管我跟本就不喜欢她摸我。然后关于她的记忆也就慢慢淡忘了。在我最后一次见到那个女孩时她依旧笑的像朵花,在阳光里格外灿烂而迷人。她告诉我某个人眼里有个字,我很不解,人的眼里怎么会有字呢?是怎么写上去了呢?我问是什么字,某个人瞪着眼睛说别管闲事。那女孩子就靠近我耳旁轻轻的说:是个“爱”字。叫我别说出来。我一向不怎么听话,尤其是漂亮女孩子的话,于是我大声的对某个人说:她说你眼里有个“爱”字。女孩子作要揍我状,我赶紧逃到某个人身下。在我看来,他伟岸的身躯便是我遮风避雨的港湾。女孩子双手不只所措的辫到身后,脸上浮起丝丝红晕,她娇嗔连连让我过去说不揍我,于是我便过去。她再一次拿手抚摸我的头,还是那么温柔,却依然引不起我对她的兴趣。我只爱她送我的那只可爱的小狗,棉的,因为这让我想起曾经死去的小狗。人都是会怀念过去的,那时的我便学会了怀念。
不经意的在他身上遛了下眼,发现某个人裤子的拉链没拉,便手舞足蹈的指着他的下身大喊流氓。那漂亮女孩子的脸刷的通红,一直到耳根。我想不就是没拉拉链吗,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想当年我天天穿一条花里胡哨的开裆裤呢。于是我对她的脸红莫名其妙了好一阵子,再后来就不曾见到她了。 。。
第四节
一晃这么大了,某个人已经成家立业。不过某个人的爱妻却换成了一位漂亮的女人,并非那个漂亮女孩子。这个漂亮女人有着很好的气质和脾气,听说是个贤惠的妻子,通情达理,似乎还挺有些才。到此我该叫一声那个送我布狗的女孩子姐姐了。至于某个人和那个女孩子的后来以及和现在爱妻的故事我不是很了解,那个充满甜言蜜语的爱情时代,我只是一株植物,没有资格去体验春风般的爱情,所以我知道我那个时候很无知。
不过后来我又听说还曾有一个女孩子因为某个人爱上了别人而大哭几场后头也不回的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不再回来——人们称之为逃避。我当时是不清楚的,为什么男孩爱上了别的女孩子,而另一个爱着男孩的女孩子要逃避。长大了,我才知道,也许逃避可以淡忘过去,让生活重新开始吧!直到现在,某个人还不时的拿出以前的女孩子们的照片逗他的爱妻,他爱妻总是拿眼睛横他,并不上火,可见脾气之好。不过有时某个人一边大口的吸着烟,一边出神的看着照片里的女孩子,似乎回到了过去,回到了他的年轻时代,蒙胧中一个帅的掉渣的年轻小伙儿牵着一个花儿一般女孩儿在散步,他们手拉着手,摆呀摆的,摆呀摆……
我已经记不清具体年月了,电话里月告诉我她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自由。她和朋友一起逃课,去找另一些朋友聚会,她们穿梭于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奔走于各种场所,挤身于公车出租,来往于餐厅酒吧。听她的声音似乎很兴奋,偶尔也带着明显沉重的呼吸!继而告诉我,她这半年来生活很消极,然而表面很乐观,总感觉有一只手抓住了她,一种难以言表的力量使她无法松弛……我不明白她的意思。
过后她邮件里说:我知道这种力量来自何处,只是我觉得对自己,对所有人,包括对你,时间的剩余并不多。两年不是很长但也并不算短,然而就这么匆匆的消逝了。很快大学的一切都会像这两年一样成为回忆,我不想这么草草收场……
草草收场,一如这个城市的春天,只是我依然不懂。
第五节
坐在车窗前,静静感受列车从大地表面滑行的轻盈,风一样的速度。孤寂或繁密的树木不时闪过窗外,在心里留下油漆刷子刷过墙体表面时的影像,模糊而杂乱的尾翼。并行的铁轨无限延伸,列车纵然快过奔马却永远赶不上这延伸的速度。耳畔的声音既不升高也不压低,频率和缓,钢轮单调的声响如流水趟过河床一般流畅的碾轧着时间,碾轧着人们的知觉。天空的太阳沉重的呻吟,在这个本以喧嚣的季节里瓢泼火辣,毫不吝啬它的光和热。这使得人们闷闷不乐,不再看太阳,只稍稍抬起头颅倾听铁轨和钢轮撞击的声响——旅途并不孤寂,至少有这钢铁轱辘咕咕之声相伴。
我真实的记得,这是很久以前的一个九月份的田野上奔驰的列车——确切的说是2002年的九月的田野上的列车。
天蓝的列车从对面驶来,把无数并无目的的人带去并无目的的地方,然后把他们撇在月台上,轰隆隆离去。人们被卓有成效的极为麻木的运往了各自的目的地。当列车掠过站台的一瞬间,无数的人群从眼前消逝,对这种转瞬即逝的人们的面孔,我们并不会有太多的记忆。从进站的列车上遥看,总觉得和自己同样的密密麻麻的人群像成群结队等待进洞的渺小卑微的蚂蚁,仓猝而拥挤——肩膀扛着枝叶碎末或吃食,似乎终身疲于奔命。所有的站台都雷同,拥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