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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以为做完这个软件,日子便可以简单和安静了,而偏偏不是这样,接下来的日子更是无序的繁忙,公司打算让我将我的小说都做成游戏编程,我无法拒绝,因为那个时候桑离已不再只是想去上海西郊看狐狸了,她想去芭堤雅举行海底婚礼。
《泣血木棉》《快乐的短发女生》《一色绯夏》,当这些游戏软件盗版比正版还多的时候,我开始怀念从前的时光,我说,我们去走走吧。
阳光很好,我们去泰州路放风筝,桑离孩子一样叫着,闹着,跑着。我也是。
忽然看见子勋。桑离依然在草坪那头大声喊我的名字,而子勋也看见我了,她很努力地转过头去,风扬起她的发,我分明看见她眼角那滴清泪。我走过去,没有回头。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情,在阳光下,原来什么都不是。
很晚的时候,子勋打来电话,她终于知道我离开她的理由,而她却未曾提及,只是说她每天都坐在轮椅上打那个叫《云尺与水剪》的游戏,直到打得两手起泡。
我哭……
桑离在里屋放那个游戏的主题歌:
云是我的尺,用来丈量你的心;
水是我的剪,用来剪掉你的悲!
我是你心灵的裁缝
让我为你做件美丽的衣裳
……
第三章
苹果男人(2)
三
桑离和子勋有着像极了的长发,直直地散落在肩上,夜夜的梦里,便总有一个长发零乱的女子前来,她不言语,只是在窗前静静地削一只苹果,有大片大片的血在她身后……每每惊醒,总会听到檐角有猫跃过,发出婴孩一样的叫声。我便燃一枝烟,一遍一遍地去想,那发应该是属于桑离,亦或是子勋。
桑离转身,冰凉的指尖划过我裸着的脊背。“每晚都会有猫叫,让人心悸。”
“明天去发屋剪断了发吧。”
“不会吧,你说是因为我的发才喜欢我哦。”
“理光头,我也娶你,可以了吧。”
次日,桑离便去附近的发廊剪断了发,细细碎碎的,只到耳垂。
深夜,未及梦时,子勋打来电话,“风,我已剪断了我的发……”
挂断电话的刹那,檐角有猫跃过,风斜过窗纱,我感觉到桑离的指尖划过我裸着的脊背,没有温度。拥被而坐我只是冷,只是冷。
整整一夜我都在想,我是不是该推着子勋,陪她去夜市街买糖果枕。她说,这是她最后的请求。
再见子勋,隔了长长的夜街,她坐在轮椅上一直在朝我微笑。想要过去,却听到一声婴孩一样凄厉的叫声,货车扬长而去,一只想要跃过街的猫被碾碎在街心,大片大片的血溅开来,很媚眼的红色。
我推着子勋,在长长的夜市街一直一直地走,她抱着一个满是卡通猫的糖果枕,歪着头听我说话:子勋,蓄了你的长发吧……
子勋不语。却任发一日日地长了,长过了肩,直直地散着。桑离也是。
桑离说,檐角的猫在我加班的夜会叫得特别凄厉,于是,她便很想念我裸着的脊北。将她揽在怀里,一遍一遍地弄乱她的发,却没有勇气告诉她,那些夜晚,我去陪了一个猫一样的女人了。
四
其实开苹果吧是桑离的主意,但我却对子勋说,我们开个苹果吧,好吗?子勋得意极了,她削苹果的技术已经很高了,可以削一整个苹果都不断,长长长长的,然后再将苹果圈起来,想吃的时候,轻轻一抽便可以。
也许是因为临着海,苹果吧便有一个精致极了的名字,蓝铭轩。子勋便终日地坐在吧台后,调酒,加冰,微笑,灯光总是很暗,没有人可以看见她的轮椅,她依然在人群里,独自美丽。
桑离兴奋地告诉我,城市里居然真的开了一家苹果吧,苹果绿的玻璃屋顶,木桩的茶几间垂了苹果核缀的星星帘,墙上还贴了《云尺与水剪》的大幅海报,谁要是打全关,消费便可以打八折。真的都是我想像中的样子。
“真的?”我故作惊讶,然后心疼地揉揉她的头,“早点睡啦,傻瓜。”
日后,桑离便常常约了同事去苹果吧,要一杯苏打水,静静靠吧台坐着,看子勋削苹果。子勋告诉我,每次说话,总不敢看她的眼睛,总觉得自己欠她很多,一个苹果,又怎么可以分开吃呢。
桑离和子勋常常会彼此提及,多是关于苹果的话题,而我只是沉默,桑离没有错,子勋没有错,错在苹果。
和桑离的婚礼定在七月,子勋问起时,泪已如潮,想要吻去她的泪,门却无声无息地开了,桑离的微笑凝在嘴角。
苹果吧里反复放着《云尺与水剪》的主题歌:
云是我的尺,用来丈量你的心;
水是我的剪,用来剪掉你的悲!
我是你心灵的裁缝
让我为你做件美丽的衣裳
……
第三章
食情(1)
文/宋宋
深陷在爱情之中,铭记自己迷恋的人,往往因为一时的感动。当岁月流逝,容颜更改,最后残留在记忆之中的可能只剩一种味道,或是曾经贪恋的食物罢了。
凡人贪恋晴色,物欲。没有一种爱情的存在可以不食人间烟火。最后,哪怕真情不在,哪怕真情流转,哪怕物是人非……
我一直以为是在隔墙观望,却不自觉地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炸薯条
外表金黄的诱人美味,是洋快餐的产物。与之匹配的是浓稠的红色西红柿酱。虽然好吃,但毕竟只是快餐……
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我走进M记,因为我的钱包正在减肥,我决定不再虐待它。May坐在大大的透明的落地玻璃后面,仰着脸,阳光为她撒上一片金黄,我想就是这样的。然后,我发觉,我爱上了她。那一刻我的脑袋里,出现了炸薯条。
M记的中午通常都是人满为患的,坐满了那些不得不吃它的上班族,还有天真活泼的小孩子。我走到May的桌子旁边。请问,小姐,我可以坐吗?May看着我,甜甜地笑了。就这样,我在我的钱包落难的时候,又狠狠地割了它一刀。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像炸薯条?May笑盈盈地望着我。
什么?当然不是。我回答。
你第一次请我吃东西,就叫这么多的炸薯条给我,不是吗?May的面前摆满了大包小包的炸薯条。也许,我是有些过分。
那,你不喜欢吗?我以为你喜欢的。不好意思。我装作很委屈的样子。原谅我吧,不会有下次的。我说话从不会被女人抓到短处,因为我知道,当一个女人不满时,得理不饶人,是最常发生的事情。
没有,我很喜欢。May对我的回答显然比较满意。
于是,我低下头继续“扫荡”。
我的薯条恋情终于开始。
May是五月生的双子座女孩,典型的两面性格,有时是春天的温和,有时是夏天的狂热。她是坚强独立的,也是多愁善感的。这一切,让我感到新鲜而又充满刺激,我渴望保护多愁善感的她,同时也希望自己所爱的人懂得如何照顾自己。因为男人总是会粗心。
May爱我爱得惊天动地,为了我而学习炸薯条,她认为那是我爱吃的食物。我知道她有想征服我的欲望,因为她在企图征服我的胃。
我知道凡是食物都会有一个保质期,一旦过期,就会被丢掉。May是我的“炸薯条”,我却不知道她的保质期是多久。我们开始争吵,我发现她的性格缺点暴露无遗。先是对我歇斯底里地吼叫,然后是柔弱无力的哭泣。我从最初手足无措的道歉,到最后的完全麻木,我想,May的保质期就要到了。
我的薯条恋情,在我生日那天结束了。May哭着对我说。就这样吧,我们还是分手好了,我现在开始讨厌你,在我没有开始恨你的时候,结束吧,当我们之间只是一场游戏。May转身留下一个完美的背影给我,然后离开。她从我的生命中退出了,我没有道歉,也没有解释,甚至没有安慰。并非我不是绅士,只是她不肯给我机会。
我又去M记吃炸薯条,它已经不能满足我的胃了,变得苦涩难咽。我皱皱眉头,结束了,一起都过去了。想想道理很简单,吃了整整三个月的炸薯条,要是我还不厌烦,那一定是我的肠胃出了问题。到了现在,哪还会有人肯执着于一种食物呢?
冰可乐
喧闹的酒吧里,高高的台子上,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大汗淋漓地在台子上蹦着,长发飘扬,这是我第一次见到Queen。我站在台子下面冲她吹口哨,伸出手,她就这样从台上面跳了下来。
你,有事吗?她问我。在震耳欲聋的酒吧里,我什么也听不到。
什么?我大声喊。你说什么?
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她贴着我的耳朵大声地说。
哦,我想和你做朋友。我也贴着她的耳朵大声说。她四下看看,拉着我走出酒吧,我看见对面大大的“M”。我们走进去。我很久没有来M记吃东西了,因为我和May结束后,记忆中这里的东西是很难吃的。
Queen坐在我的对面。你,有事要说?她问。
嗯,我想和你做朋友。我说。我让自己的脸上写满真诚。
给个理由,好吗?Queen笑了。
理由是,你像一杯冰可乐。我以为她会生气。
如果有人请我喝的话,可以考虑。Queen挑着眉毛看着我。
我想我真的该感谢M大叔,要不是他的M记,我怎会有这样的恋情。虽然它已经给我留下了一段泛黄的记忆。
你喜欢可乐?Queen问我。
是啊,特别是冰的。
我像可乐吗?
是啊,非常像冰冻的。
什么?哪里?Queen举着M记的大杯冰可乐转来转去地看。
你大汗淋漓地跳舞的时候,真的很像。
原来如此。
Queen跟着我一起迷恋上冰可乐,我们去M记,看到M大叔坐在那里一脸笑意,他竟然会是我的“月老”,不可思议。我的钱包减肥效果显著,我知道M大叔帮了不少的忙。很快,我钱包的体形变得像Queen一样好。男人没有什么都可以,千万别没钱。我总算悟出这个道理了,或者没钱就不要找漂亮的女孩子做女朋友,风险太大。
Queen越来越不满意我了。你就知道带我去M记,你有没有别的爱好?就算是没有,你换点儿花样总可以吧?没有送过我一朵花,一样东西。就连我生日,你也没有送礼物给我。我还是不是你女朋友?你回答我。
我送过了,我送了你一箱可乐。我不耐烦地回答,双眼紧盯屏幕,要知道这是我最爱的英超联赛,我怎么会错过,况且我也没有心情和她吵。
是啊,你不说我都忘了,我生日你送礼物给我了,一箱可乐嘛!我告诉你,你看吧,抱着你的足球梦去乐吧!以后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Queen愤怒地甩门离开。我在她离开后的第五天,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的“可乐”女朋友从人间蒸发了。
她真的是说得出做得到,我没有再见过她。
我把冰箱里的可乐全都拿了出来,堆在桌子上,开始喝,我知道喝可乐是不会醉的。我想我对可乐的迷恋就这样结束吧,因为无法挽回。我说过的,男人总是会有粗心的时候。但不知道会有报应。我看着冒汗的冰可乐,想起Queen在台子上大汗淋漓地跳舞的样子。夏天过去了,我再也不需要冰可乐了。那天晚上,我喝完了一箱可乐。结果,我醉了。
第三章
食情(2)
火腿沙拉
我的两段无疾而终的恋情,让我决定远离食物主义象征者。我觉得如果一段爱情里掺杂了象征意义的食物时,就会变得盲目简单,变得经不起推敲。我开始对乐于进厨房的女人又爱又怕,爱她们是因为我挑剔的胃,怕她们是因为我的两段爱情阴影。
M记我是不再去了,M大叔的笑容让我想起曾经为它减肥的钱包。我依旧依赖食物,因为我还是要活命的。Penny和我是怎么认识的,我想了很久都想不起来,好像是脱节的文章、缺页的小说、黑屏的电影。因为总是想不起来,时间长了,就不会再去想了。Penny和我是“阶级兄妹”,她做的沙拉很好吃,特别是火腿沙拉,是我的最爱。
Queen离开后,我不常出门,也不喜欢和朋友们一起瞎混。我躲在家里,惧怕阳光,像隐藏在地底的魂灵。我每天不到中午不肯起床,一日三餐,作息时间,全部颠倒。我整日坐在电脑前,迷恋游戏带来的刺激和快感。我想如果Penny没有出现,我的生活会一直那样下去,冰箱里的东西全部吃完,我也许会死去。男人,颓废得不可救药的男人。
应该是很早的时候,我听见门铃响,开门看到Penny的脸。她掩饰不住看到我的吃惊的样子,我知道我的样子根本见不了人。很久没有好好洗脸,胡子也很久没有刮过。整个人一副吊儿郎当的邋遢样。
我带了东西给你吃。Penny说。我可以进去吗?她问。
我回头看看房间,脏、乱、差,哪有让人立足的地方。但是Penny还是进来了。
真的是单身男人的家啊,很有性格。Penny的话听起来有点别扭。
你随便坐。我确实有点不好意思,随手收拾了一下,勉强露出一块可以坐的地方。Penny笑着说,这个房子里需要一个女人。我能听懂她的意思,但是只能装糊涂。
不是说,有东西吃吗?
是啊,我带了沙拉来,不知道你喜不喜欢。那天是我第一次吃Penny亲手做的火腿沙拉。又一次,一种美味带来一个女人,征服了我的胃。
接下来的日子,Penny频繁地到我这里来,每次都会带来沙拉,各种各样的不同味道的美味沙拉。但是,我最喜欢的始终还是火腿沙拉。持续了七天的毛毛细雨后,Penny在第一个放晴的早晨,搬了进来。屋檐下面,从此多了一个女人。我开始觉得这是件不错的事情。至少每天的一日三餐不用发愁,屋子变得整洁,还慢慢地多了些有心意的装饰。这里从一个单身男人的基地,变成了两个人的爱巢。想来,很可笑。
我开始提前进入已婚男人的角色,体验新的感觉。我的生活,变得忙碌、充实、平淡。我肩膀上的责任开始加重。这一切都不能告诉Penny,我怕她不能陪我一起承担,怕她离开。我开始变得暴躁,情绪大起大落,无缘无故地总是想要找人吵架,当然我选的惟一对手就是Penny。厨房成为我们的第一战场,而议和的地方就是卧室。
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对拥有的不知道珍惜,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那是我第N次和Penny吵架,我把火腿沙拉掀翻在地,冲着她大吼大叫,除了沙拉你还会做什么?除了打扫房间你还能干什么?除了在家里等我回来你还能懂什么?
Penny站在我面前,一言不发,看着我。当你想要吵架的时候,没有对手,你的嘴巴很快就会闭上。终于,我觉得累了,不想再开口了,我跌进沙发里,沉默,看着墙上的钟发呆。我这是怎么了?我不明白。我的心里很清楚,Penny没有错,她甚至没有招惹过我。我想要道歉,发现她正在厨房里忙碌。
Penny端着一盘火腿沙拉坐在我面前。我知道,骂人很费力气的,你饿了,这个,吃了吧。Penny开始打扫房间卫生。一切恢复原样后,我已经忍不住饥饿把沙拉吃光了。
我想开口说声对不起,但是Penny没有给我机会。我知道,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我知道我在你眼里是个没有用的女人,什么都不会,但是我知道,你饿的时候,我可以给你做火腿沙拉,房间乱的时候,我可以帮你打扫。我不会和你吵架,我不明白,人为什么喜欢吵吵闹闹,我只是想,爱一个人就应该学会承担和负责。
第二天,Penny起得很早,做了很丰盛的早餐,等我吃完了,送我到门口。她拉着我的手,我隐约感到她的手在颤抖。记得早点回家。这是她搬来后每天清早要说的话。我点头,那句对不起,我依旧没有勇气说出口。等到后来想说的时候,却连个机会都没有了。那一天,我特地提早一点回家,还去了趟花店。其实Penny跟我已经很久了,我竟然连她喜欢什么花都不知道。我想Penny是应该喜欢白百合的,那符合她的性格和气质。走到楼下,发现,属于我的窗口没有亮灯,我突然感到心慌意乱,这样的感觉是从来不曾有过的。我用钥匙打开门,冲进卧室,衣橱里属于Penny的衣物全部没了踪影。
我躺在床上,仰望天花板,突然感到绝望。Penny离开了,我一直无法相信这一事实。我记得她早晨对我说过的话,她让我记得早点回家。我的电脑发出响声,提醒我接收新的邮件,是Penny发来的。没有多余的话,是火腿沙拉的制作方法。我把它打印下来,贴在冰箱上。我鼓起勇气尝试做火腿沙拉,但是味道完全不同,是苦的。想起Penny曾经问我,爱不爱她。我的答案是,如果这辈子我都不能不吃火腿沙拉,那我就是爱她。她跟我这么久了,我竟然没有对她说过我爱她。
她从来没有觉得我厌烦,不曾拿我和任何人比对,不曾因为我不送生日礼物给她而大发雷霆。我爱这个女人,她曾经在我最难过的时候给了我想要的感觉。她无言地消失,让我醒悟,原来我是真的爱她的。我想我会终生记得这个女人。她在我心上的烙印,我无法遗忘。
第三章
谁的青春,谁的眼泪(1)
文/积雪草
一
我和苏小娅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灵动、柔美,留着短短的头发,抱着书本在校园里穿过,不和人打招呼,不和班里的女生打成一片,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我行我素,是一个极有性格的女生。而我就不同了,平常抱着书本,犹喜唐诗宋词,人送雅号:老夫子。可是这样的小娅却偏偏和我有着异乎寻常的友谊,有时我也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十年。大人们开玩笑说我们是青梅竹马,我倒是不介意,也不往心里去,小娅听了就皱起眉头纠正道,什么青梅竹马?庸俗,我们是“哥们”。我听了笑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