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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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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等到五点钟、五点半、五点四十五分,等到星光淡去,潮水涨起,“刷刷”地拍着堤岸,等到天色渐渐开始泛亮,浪管风琴竟然没有发出声音,那一根根大管子只是沉默地、几乎有点无奈地站在那里。 
  我不时回头看一下,它们还是一声不出。我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仔细听听,风声水声却清晰真切。 
  程明浩把耳朵凑近几个管子认真地听了一番,走回来,脸上交织着困惑、失望和尴尬,“真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我说:“没关系,至少我们还可以看日出。” 
  他对我笑笑,“下次再带你来。”但我还是看得出他神情中的沮丧。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想起什么,“说不定是那些管子下面塞住了,有些人会把易拉罐什么的扔进去,积多了就可能塞住。那次我们……”他讲到这里突然停住了。 
  “我们?” 
  “就是我和张其馨,那次,她来陪了我一个晚上……那时候,我们两个心情都很不好,同病相怜吧……”他淡淡地说,却再也没有下文。那是他第一次在我的面前提起张其馨的名字。原来,我缺席的那个晚上,陪着他的,是张其馨。 
  他们可能就是这么谈起恋爱来的吧?张其馨那么善解人意,换成我,大概也会动心的。 
  我心里酸酸的,恨不得时间倒流,立刻回到两年前那个冬夜,假如那天我没有同杜政平出去玩,接了他的电话,或许,后来的一切就会不一样了。 
  可是,当时我又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看着程明浩的脸,他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空旷,让我简直想伸出手指去问他“这是几”。那个名字显然让他想起了一些东西,而那些东西是他不方便、也不愿意与我分享的。这个瞬间,那些东西为他的情感包上一层盔甲,让我接近不得。顷刻间,我们的同盟土崩瓦解。 
  今晚,他心血来潮把我带到这个他心爱的地方,却帮他自己唤起了回忆。与其这样,不如不来。他挑了一个最最浪漫的情境让我明白他爱过别人,真过分。 
  我讨厌他。 
  清晨第一抹阳光照过来,我看着地上被拉得长长的影子,黯然地发现,我们之间依旧天遥地远。 
  他把我送回公司。我从网上搜索到浪管风琴管理部门的电话号码,一过九点钟就打过去,问他们为什么今天早上浪管风琴不会奏乐。 
  电话那头,一个女人打着美国式的官腔说非常感谢我报告这个问题,他们一定会派人去检查,叽里呱啦说了一通以后笑嘻嘻地问:“还有别的事吗?” 
  她不可能理解这一个小节对我来说有多大的意义。 
  演示做得很不错:该来的人都来了,一切运行正常,预先设好的数据没有出纰漏,我没有忘词,问题也答得滴水不漏,老板相当满意。 
  回家后,我洗个澡,立刻爬到床上去。 
  郑滢一回来就兴高采烈地掀我的被子,“招,昨天一夜不归,哪里风流快活去了?” 
  还没等我有机会说话,电话铃响起,郑滢去接,说了两句话,把电话拿进来递给我,兴奋得两眼放光,“程明浩,程明浩。” 
  程明浩问我演示做得怎么样,我说很好,然后我们就沉默着。 
  “早点休息,你昨天一夜没睡。”他说。 
  “嗯。谢谢你。”我挂上电话,想起昨天其实他也一夜没睡,应该还有一句“早点休息”或者类似的表示关心的话,反正说什么也比“嗯。谢谢你。”要好。我又懊恼了。              
  郑滢问我:“程明浩得罪你了?” 
  我摇摇头。 
  “那你怎么那么冷漠?”       
  “我怎么冷漠了?” 
  “你刚才的语气好像在说‘姓程的,我讨厌你,快去买块豆腐撞死,不要再来烦我’。” 
  “没有吧?”我心里有那么多委屈,怎么投射到语气上,却变成了冷漠?这样一来,他大概会觉得我根本不在意,而其实,我是很在意的呀。我开始讨厌自己,明明心里想着一套,嘴上却说着另外的一套;我更加讨厌他,因为,让我变得这样表里不一的人,是他。 
  “我明白了,昨天晚上,你们做‘那个’了,对不对?”郑滢开始自作聪明,脸上一副“过来人”的表情,“书上说,女孩子经历第一次之后,情绪上往往会有一定的波动,觉得茫然、缺乏安全感,甚至对对方产生怨恨情绪,像你刚才那样的表现就很典型。其实呢,在这种情况下,程明浩应该亲自跑来安慰你,最好送一束花什么的。不过,他能知道打电话来,也过得去了。你可能会觉得他还不够细心,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却正好说明他也很单纯、缺乏经验。男人嘛,难免粗心一点,不过,只要他心里知道对你好,其他的都可以慢慢培训,对不对?” 
  “对什么呀?”郑滢那一番左右骑墙却谬以千里的话让我哭笑不得,我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大致告诉她。 
  她居然很失望,“不务正业。” 
  “我‘务’了正业对你有什么好处?” 
  “当然有好处,那样的话我们讨论起男人来,可以进入一个更深的领域。”郑小姐大言不惭。 
  第二天,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给程明浩打个电话过去。 
  电话拨通,他好像又感冒了,声音闷闷的,不知是不是因为昨天吹了半夜的风又把外套让给我穿的缘故。 
  我问他:“你怎么了?” 
  他说:“喉咙有点痛,已经吃过药了。” 
  “不要紧吧?” 
  “没关系。” 
  “你经常感冒吗?”我忍不住问。 
  “也不算,差不多每年一次,据说这样对身体有好处。”他的声调平静温和,却拒人于千里之外,让我把本来想好的话统统咽了回去,说出口的,是一套不咸不淡的客套。 
  挂上电话,我打开窗子,让清凉的夜气隔着睡衣把我裹住。怎么会有人专门在夏天感冒?是因为旧金山的夏天太凉吗?为什么他一感冒,就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他的心事,让我看得见,摸不着? 
  我再也不给他打电话了。我有我的架子,可以放,但不能放到底。 
  剩下的几个星期很快过去,我没有再给程明浩打电话。我以为他会再打过来,但他没有,我们之间那种似有若无的联系像游丝,在风里飘着飘着,一转眼,不见了。 
  也许,本来就没有什么。 
  实习最后一个星期某天下午,我莫名其妙地牵挂起滨海区防波堤最前端的浪管风琴来:它们修好了没有?我打电话去问,同一个女人热情洋溢地告诉我他们查过了,管子的确有点堵塞,现在已经修好,她说“你明天早上就可以去听了”。 
  我像放下了一件心事,一面又觉得好笑:我一个人凌晨五点半有觉不睡跑到那个地方去捉鬼吗?同一个情境,可以很浪漫,也可以很无聊。 
  下班回到家,进门就听见郑滢破口大骂,“王八蛋,王八蛋,如假包换!” 
  那个如假包换的王八蛋是林少阳。张其馨显然已经来了一会儿,诉苦完毕,正在吃一杯冰淇淋,嘟着嘴,那双弯月一样、高兴起来“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眼睛被泪水泡成了两条细细的线。 
  原来,林少阳不止长得像田振峰,连带性格也有点像,喜欢认什么“干妹妹”,不过他更胜一筹,认起来不分种族,这一次,认了他公司里的一个十八九岁的美国小姑娘当“干妹妹”。那个女孩子是他们部门的实习生,更重要的身份是林少阳三线主管的女儿。张其馨今天来,是因为林少阳上周末陪人家一起去打网球,她知道以后,同他狠狠地吵了一架。 
  张其馨说:“明明天也不热,穿得那么凉快……唉,你们想想也知道了,反正全身上下的布加在一起差不多也就这块擦桌布那么大,亏她好意思穿得出来!他还反过来怪我心胸狭窄……”说着说着,她的眼圈又红了。 
  张其馨看上去很伤心,但我实在无法产生多少同情心,因为她即使再伤心,也没忘了吃冰淇淋,而且,吃的还是我最心爱的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如果我没记错,那是冰箱里惟一的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了。 
  冰淇淋吃完了还可以买,我生气的是,她好像总是挑我喜欢的东西“所见即所得”,百发百中。 
  张其馨嘟着嘴,“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和那个女孩子之间什么也没有,可我就是不明白,既然这样,他认人家当‘干妹妹’做什么?有本事就和他们那位主管自己去称兄道弟,打这种擦边球!”这句话提醒了我——张其馨自己从前就是由田振峰的“干妹妹”晋升到女朋友的,难怪如此敏感。              
  “那说明他有远见卓识,知道陪什么人打网球有用,你应该为他感到骄傲。”我明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说不出好听的话,还是忍不住开口,让一肚子幸灾乐祸像细菌一样飞扬到空气中去。 
  张其馨哀怨地瞪我一眼,郑滢在桌子底下踢我一脚,我自顾自跑到厨房去做饭。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有人叫我。抬起头来,张其馨站在冰箱旁边,一本正经地看着我,“关璐。” 
  我抬起头看看她。 
  “关璐。” 
  我答应一声:“啊。” 
  “关璐,你好像……”张其馨一脸楚楚可怜,半天没有下文。 
  “我好像什么?”我摇摇头,低下头接着切洋葱,“说啊,我又不是林少阳。” 
  “你好像看不惯我。” 
  我停下手里的刀,“我为什么要看不惯你?我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林少阳年纪轻轻就会拉关系,将来肯定前程远大。” 
  “你还是看不惯我。”她不肯放过我。 
  我心里的火蹿起来,放下菜刀,打算和这个女人好好清算一番,然而,说出口的却只是:“你把我的冰淇淋吃光了。” 
  “我只吃了一杯啊。” 
  “你吃的是我最喜欢的冰淇淋,而且是最后一杯了。”洋葱的气息刺到眼睛里,我去揉,只是越发眼泪汪汪。我非常恼火——我不想在她面前流眼泪的呀。 
  张其馨看着我的狼狈相,终于忍不住,“切洋葱的时候,你把刀放在水里浸一浸就不会这样了。” 
  我不理她。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她自言自语一样地说:“其实,我不是已经把程明浩还给你了吗?” 
  我看着她一脸的无辜,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居然觉得“把程明浩还给我了”,仅仅因为她和程明浩分手?荒唐。 
  或许,爱情就像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吃掉就是吃掉了,不可能还,也还不起。 
  我把菜刀浸到水里,黯然地说:“你不可能把程明浩还给我,因为他不属于我。现在,麻烦你快点走吧。”我终于能够面对这个现实:程明浩并不属于任何人,他只属于他自己。他可以喜欢我,也可以喜欢别人。他不喜欢我。 
  “关璐。”张其馨好像突然发现有人比她还要伤心,伸出手来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把她的手移开,“我要把这个洋葱切完。” 
  第二天晚上,张其馨又跑来,手里拎着一个超市的袋袋,里面装着十二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 
  “还给你。”张其馨一本正经。 
  这个女人有完没完? 
  我对着一打巧克力冰淇淋又好气又好笑,“我再过两天就要回新墨西哥去,你买这么多来干什么?” 
  “那还不好办,走之前把它们都吃光啊。” 
  结果是我们站在冰箱旁边你一杯我一杯地吃起冰淇淋来。正如酒能使男人吐真言,冰淇淋可以帮助女人化解怨恨。毕竟,那是一种甜蜜的食品,对着冰淇淋吵架,实在煞风景。 
  张其馨打破了沉闷,“你还喜欢程明浩吗?” 
  “他又不喜欢我。”我把一大口冰淇淋塞进嘴,冰凉甘甜的感觉慢慢充溢整个口腔,像被辜负的爱情。 
  张其馨停下勺子,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我的表情,突然说:“其实,他喜欢过你的。” 
  我差点让冰淇淋噎住。 
  “有一次他买东西,不当心从钱包夹层里掉出来一小张照片。我捡起来一看,上面是你,照片是从那次我们五个人在机场拍的合影上剪下来的。当时我没问他什么,他也没说。” 
  我目瞪口呆,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我从来都不知道啊!” 
  “后来分手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当初不去追你,他说他觉得你‘太好了’。” 
  “什么叫‘太好了’?” 
  “我也不知道。”张其馨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们……不会是因为这个分手的吧?”我忍不住问出这个很有点自私的问题,而且,有一刹那,全心全意地希望她说“是”。 
  “这,倒也不是,是我提出分手的,”她脸上的表情五味杂陈,“程明浩是个很好的人。可是,他未必适合我。” 
  “他爱你吗?” 
  张其馨笑笑,温柔地说:“我也曾经爱过他呀。” 
  后来说的话我记不清了,脑子里一遍一遍盘旋的都是张其馨的那一句“他喜欢过你”。等手里剩下的半杯巧克力冰淇淋化成糨糊,我的脑子也是一样的迷惘:他既然喜欢我,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都没有给我一个机会就自说自话地把一切都结束了?他有什么权利这么做? 
  我站在窗子前看街上的车子,一直看到它们拖着的灯光变成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那个星期四是实习的最后一天。主管对我的工作表现很满意,希望我毕业后回来工作,我答应愿意考虑。当时美国经济一片繁荣,一般计算机专业毕业生都有起码几家公司要。那时候,也有另外两家公司表达了录用意向,一家在佐治亚,另一家在堪萨斯,都太远了。旧金山这一家,从各方面来看要算最好。主管相当高兴,说他明天就让人事部给我发录用通知     
,按公司惯例,我有半年时间决定接受与否。最后,他用力和我握手,“我非常希望你能决定回来。” 
  下班后,我留下来,清理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电话铃突然响起,是程明浩。 
  “你怎么知道我办公室的号码?”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郑滢告诉我的。她还说你明天要走了。” 
  “对,明天下午。” 
  他打电话来干什么?说再见吗? 
  好,说吧,我听着。 
  许久,他终于开口,“我打电话去问过了,他们说那天浪管风琴的管子的确堵住了,现在已经修好。我本来想在你走之前带你再去听一次,现在看来没机会了。” 
  原来真是说再见。我的心一阵发颤,不拿话筒的手开始绞桌上的电话线,一直到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食指上,缠得手指发痛。我把它松开,抬起头看窗外远处暮色里的马路,眼前又是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我干巴巴地说:“不要紧,以后有机会再去吧。” 
  “你们公司答应录用你了吗?”他转换话题。 
  “答应了。” 
  “祝贺你。”他听上去也很高兴。 
  “谢谢,”我冲口而出,“不过,我不一定接受,因为我还有另外两个工作机会。” 
  “在哪里?” 
  “一家在佐治亚,还有一家在堪萨斯。工资没有加州高,但那些地方生活水平低,所以也不错。”我故意这么说,因为很想听听他的反应。 
  “是挺不错,就是远了一点,还有,气候大概没这里好,”他笑笑,“玩的地方恐怕也比加州少。” 
  他语气里那一点失望顷刻之间又让我充满了勇气。我问他:“你觉得我应该回来吗?”我屏住呼吸,听他说“应该”还是“不应该”。 
  结果他既没说“应该”也没说“不应该”。他轻轻地说:“这个,要看什么地方最适合你发展吧。” 
  居然这么一句话就把皮球踢还给我!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被激怒了。我忍不住对他叫起来,“程明浩,我问你,有人告诉我,你觉得我‘太好了’,你能不能解释一下?”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对不起。” 
  “为什么?” 
  “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让你失望。” 
  “所以你懒得让我知道你喜欢我?” 
  他不说话。 
  “你说话呀。” 
  他不说话。 
  “拜托你说话呀。”我又开始绞电话线,一直绞到它紧紧缠在手指上,也像紧紧缠在心上,缠得心阵阵发痛。 
  他还是不说话。 
  “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我几乎在哀求他了。 
  “有。”这一次,他很快回答了。 
  “然后呢?然后你又去爱别人了?你既然爱我,为什么不来追我?你为什么不来追我?”我感到话筒在手里微微颤抖。 
  “不是这样的,”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其实,当时我知道你对我好,我是怕——怕我自己无以为报。而且,小杜也一直很喜欢你,我觉得他比我好,”他干涩地笑笑,语气里有几分难堪,“还有,那次在纽约碰到你们,我觉得你们很般配……” 
  “那张其馨呢,你就不怕她失望?不怕无以为报了?你为什么去追她,而不来追我?这又关杜政平什么事?” 
  他又不说话了。 
  我的心火越蹿越高,眼眶里的泪水非但没把它浇灭,反而让它越燃越旺。泪光中,我明白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他爱过我,然而,爱得不够深——不够让他来追我,不够让他放下自尊或者自卑去和杜政平争,不够让他相信我们之间会有结果,不够让一千多英里的距离在他心里消失,不够让他在浪管风琴面前忘记张其馨在他心里投下的影子,不够让他对我的何去何从说一句“应该”或者“不应该”。 
  爱得够深,他什么也不会怕。 
  程明浩爱我,没有我爱他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因此,他又爱上了别人,就算张其馨不出现,或许有另外一个人;也是因此,我即使和杜政平谈了恋爱也会分手。 
  爱情,原来和彩虹一样,是有层次的。即使拥有同一道彩虹,不在一个层次上,还是无法相遇。 
  “可以出来见一面吗?”他转换了话题。              
  “我要整理东西。” 
  “明天你怎么去机场?” 
  “郑滢送我去。她刚买了一辆新车。”       
  “我送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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