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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许忘记我-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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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李莉梅走到放置咖啡和奶精的柜子处,开始泡起了咖啡,而刚进事务所才没几天的小宋,则满脸疑惑的走到她的身旁。 
  “李姊,为什么方先生叫你张秘书?”小宋奇怪道,她明明是姓李。 
  “他叫错名字了。” 
  “可是方先生前几天喊你,都是什么赵秘书、王秘书、周秘书之类的。”叫错一次是正常,但是叫错太多次,就会让人觉得有点不正常了。“而且我来公司好几天了,方先生每次看到我,都会问我是谁。”光是解释起来,口水就不知道花了多少。 
  “这在这里是很正常的事。”李莉梅淡淡道。 
  “正常?” 
  “除了公事之外,他很少会记得一些人、事、物,或者说,今天记住了,睡一觉后,明天也忘了。”她解释。 
  嗄?小宋呐呐的半张着嘴巴,“方先生的记忆力……有差到这种程度吗?” 
  “记忆力差?”李莉梅噗哧一笑,“他的记忆力很好,如果你现在拿任何一本法典让他背,他绝对可以倒背如流,你也可以询问他所打过的每一场官司,我相信他可以把每一个细节都告诉你,甚至连当时证人说的话,都一字不漏的重复一遍。”某种程度而言,应该是记忆力好得惊人才对。 
  “那他怎么……” 
  “老板他只是啊……呃,怎么说呢。”她想了想,“这么说吧,他只会记得他认为重要的人、事、物,而至于不重要的那些,则很难让他记住。” 
  “……” 
  “反正你待在事务所里,慢慢就会习惯了,我记得刚来的时候,足足被问了一年的‘你是谁’,现在稍微好点,至少他知道我是他的秘书。”只不过总是喊错她的名字罢了。 
  “……”同样的话要被问一年吗?小宋无语。 
  浓郁芳香的咖啡冲泡好了,李莉梅端起咖啡朝着办公室走去。 
  “方先生,你的咖啡。”她说,把咖啡放在方司尔的桌上。 
  他端起咖啡,轻轻喝着,“张秘书,我今天有喊错你的姓吗?”他突兀的问。 
  呃?李莉梅愣了片刻,才道:“喊错了,我姓李。” 
  “是吗?”他放下咖啡杯,手指轻触着自己的额角,“那你叫什么名字?” 
  “李莉梅。” 
  “来事务所几年了?” 
  “已经五年了。” 
  五年吗?他垂下眼眸,陷入沉思。五年的时间,他依旧没能记住自己的秘书,却记住了那个几乎可以称之为陌生的女人。 
  那个名字叫做“梁可羽”的女人。 
  “我知道方先生除了官司之外,只能记住你认为重要的人,所以你没记住我的名字,我并不会介意。”李莉梅道。 
  “我只能……记住我认为重要的人?”他呐呐的反问。 
  “难道不是吗?” 
  “不……”他抿了抿唇,“也许你是对的。” 
  他—记住了梁可羽,甚至还想要再次见到她,是因为他认为她是他重要的人? 
  一个和官司毫无关系的,重要的人……     
   
 
   
第二章   
  他想要见她,见一个几乎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人。 
  真的很奇怪,可是又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嗨,又见面了!” 
  才走出事务所的大门,那既陌生又熟悉的声音便在他的前方响起。方司尔抬头,映入眼帘的正是那张他想要见的面孔。 
  他怔怔的看着对方,一瞬间,有些不知所措。 
  “还记得我吗?前几天我才和你见过面。”梁可羽向前几步,走到了他身前。 
  他静静的看着她,好半晌才道:“你找我?” 
  “对啊。”她点头,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现在已经六点了,如果不介意的话,一起吃个晚饭如何?” 
  “哦。”他应声。 
  “炒饭怎么样?我知道有个地方的扬州炒饭很不错。” 
  “好。”他继续简洁的回答。 
  “你下班的时间是六点吗?” 
  “嗯。” 
  她皱皱眉,“你回答别人的问题,都是那么简单?” 
  他一怔,不解的看着她。 
  梁可羽耸耸肩,“就是‘哦’、‘好’、‘嗯’之类的,太简单了,虽然中文一个字也可以表达一个意思,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多说几个字,至少别那么简单的回答我的问题。” 
  方司尔的眼眸中透着疑惑,“为什么?” 
  “因为我想要多听你的声音,你知道吗?你有一副很好的嗓音。”清冷而优雅,介于少年的青涩与男人的成熟之间。 
  睫毛微微眨动着,他胸口竟然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满足。她……喜欢他的声音? 
  “好了,我们先去吃饭吧。”她拉着他,“你今天有开车吗?” 
  “有……”他看着她的眼睛,随即重新说了一遍,“我有车。”至少这次的回答不是一个字了。 
  她笑了,“那就开车去,我刚才可是在你事务所楼下站了一个小时,腿酸得要命。” 
  一刻钟后,坐在餐厅里,方司尔看着狼吞虎咽吃着炒饭的梁可羽。 
  “为什么要等那么久?”他盯着她,开口问道。 
  “嗄?”她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你完全没必要等上一个小时,如果我没有准时下班,或者是我有什么事提前离开,你不就白等了?” 
  她咽下口中的食物,抓抓头,“我倒没有想那么多,就是突然很想见你一面。”想看看这个男人是不是真的又一次忘了她,现在看来,事实果然如此。 
  “你……很想见我?”他的声音有些迟疑。 
  她自嘲的耸耸肩,“很奇怪吧,我也挺奇怪为什么会想要见你,说是为了少年警讯的活动嘛,又不全然是,好像更期望的是起码能让你记住我的名字、我这个人。不过现在看来,我似乎还得再多见你几次,也许这样,你就会记住我。” 
  根本不用那么麻烦……他已经记住她了。方司尔凝视着眼前的人,可是,他还想要再次见到她,一次、两次,甚至是每天……而这,又是为什么呢? 
  “不过话说回来,你也真是的,居然可以和一个你不认识的人在餐厅里用餐。”梁可羽咕哝着,又埋头吃她的炒饭,“我是例外啦,要是碰上哪个对你居心不良的女人,或者是打算对你不利的人,那你可就倒楣了。” 
  她说着,却迟迟没有听到回答,不由得抬头,“喂,我刚才说的你听见没……” 
  对上的是一双专注的眸子,他正在很专注的看着她,一边看,一边像是在思索着什么。 
  “唔……怎么了?”她咀嚼着口中的饭粒。 
  线条优美的双唇缓缓开启,他盯着她,低哑的声音如是问:“你可以和我结婚吗?” 
  噗! 
  梁可羽口中尚未咽下去的饭粒尽数喷出。 
  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呢?难道他有见人就求婚的嗜好? 
  “你说什么?”梁可羽不敢置信的看着方司尔,怀疑自己的听力刚才是否有了障碍。 
  “你可以和我结婚吗?”他重复了一遍。 
  “结婚?” 
  “是的。” 
  “你在向我求婚?”她需要进一步确认。 
  “是的。” 
  “可是我们才见过三次而已。”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声明一下他们认识时间的短暂。 
  “我知道。” 
  她大大的张着嘴巴,半晌才说:“我们彼此都还不了解。” 
  “我知道你的名字,你也知道我的名字。”他的表情,似乎认为她刚才说的纯属废话。 
  “你知道我的名字?你记得我?”她激动了一下。 
  “我不会和陌生人进餐厅吃饭,我记得你帮我煮过泡面。” 
  “嗄?泡面?”梁可羽嘴角抽搐了一下。他对于她的印象,就只有煮泡面吗? 
  他的视线直直的盯在她的脸上,她只觉得身上火辣辣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对应他的视线。 
  求婚……求婚…… 
  一个才见过三次面,甚至对于第一次见面毫无印象的男人,可以这么轻易的向她求婚吗?或者说这根本只是一个玩笑? 
  等等!玩笑?脑中蓦地闪过一丝讯息,让梁可羽迫不及待的拿出手机,看着上头的日期显示。 
  四月一号,是愚人节。 
  她松了一口气,“今天是愚人节,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对不对?”只不过这样的玩笑,她还是第一次碰见罢了。 
  然而他的下一句话,却立刻把她打入谷底,“我从来不开玩笑的。” 
  也就是说,他从头到尾,都是说真的?“为什么你要和我结婚?”她要问清楚原因,她可不认为自己有让人三见钟情的本钱。 
  他扬扬眉,“因为我可以记住你,你是第一个不在公事范围内,我只见过三次就可以记住的女人,我想既然人总是要结婚的,不如找个我能记住的女人。” 
  这句话……有点问题,“你难道不能记住别的女人吗?我是指那些不在公事范围内的?” 
  “可以,不过时间会长点。” 
  “需要多久的时间?” 
  方司尔皱眉,“我记住每个女人的时间都不一样。” 
  “那好,说一个最快的时间好了。” 
  “六年。” 
  啥?身子一歪,她险些滑下椅子。“六……六年?”他这是什么怪记忆啊。 
  “是的。”他肯定的点头。 
  梁可羽舔舔唇,“你花了六年记住的女人是谁?” 
  “王妈,我外公家的管家。” 
  与六年相比,她的三次,的确算是短暂了,但是也不能因为这种荒唐的理由,就拿婚姻当儿戏吧?所以她很坚决……坚决的回绝了方司尔的求婚。 
  “可羽,你的事办得怎么样了?”同是公共关系室的同事李明拍着她的肩膀问道。 
  “马马虎虎啦。”她含糊的回应。 
  “你负责的活动应该是这个星期天就要举行的吧,你现在还说马马虎虎,这话要是让古SIR听到了,八成会要你写检讨报告书。” 
  她也知道时间紧迫,可是……“和学校方面都联系好了,讲座的地点也已选好,只是律师人选还没搞定而已。” 
  “听说你打算找方司尔来进行这次的讲座?”他说着听来的小道消息。 
  “不是打算,是我已经找过他了。” 
  “结果呢?” 
  梁可羽双手一摊,“被拒绝了。” 
  “正常。”他好言安慰,“你又不是不知道,方司尔是律师界出了名的冷面冰人,除了接官司以外,你什么时候听到他有过别的新闻?照理说他那长相应该挺受女人欢迎的,可是他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听说之前有个咖啡厅的女老板猛追他,他却可以在每次见到那女老板时,都明确表示不认识人家,弄得那女老板下不了台。你说,他做得够绝吧。” 
  “也许他是真的记不住那个女老板吧。”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难以置信,但是放在方司尔身上,却显得正常,毕竟他连记他家的一个管家都要花上六年的时间。 
  “怎么可能记不住,他又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症!”李明嗤之以鼻,“他每次上庭,有记错过法官的名字吗?有记错过当事人的名字吗?又或者他记错过证人的名字?那么厚的法典他都能背下来,我看他啊,根本就是故意的!” 
  “是挺奇怪的。”对于这一点,梁可羽也想不明白,但是她直觉的认为方司尔并没有对她说谎,一个人的眼神,有时候就是最好的证明。不过话说回来—“你倒是满知道这种八卦消息嘛?”一个大男人,能聊这种八卦聊得如此“兴致盎然”,也算是难得了。 
  “呵呵……”李明干笑两声,“我是常听隔壁组的女警们聊方司尔,这才知道的。” 
  “是吗?”她怀疑的挑起眉。 
  “你难道不知道方司尔在警局有多受欢迎?爱慕他的女警都可以塞满几卡车了。”他凑近她,小声的说:“要是哪天方司尔真的找了女朋友,说不定警局还会发生集体暴动呢!” 
  “那如果他是直接结婚呢?”她很难联想方司尔和人谈恋爱会是怎么样的情形,毕竟他的择偶标准,似乎只要能快速的记住对方就可以了。 
  “你知道他打算结婚?”李明斜眼瞅着她。 
  “哈哈……我也只是……呃,瞎猜的。”梁可羽打着哈哈。 
  “说真的,我劝你还是趁早去找别的律师吧,还有几天时间,也许能找到哪个律师愿意和警方合作的,在方司尔身上,只会浪费时间而已。”他劝道。 
  “只有几天时间,哪够啊!”她哀嚎着。 
  看来无论如何都要劝服方司尔答应,否则她会被古SIR的口水给喷死。 
  一下班,梁可羽急忙跑到方司尔的公寓。 
  “麻烦你答应参加这次警局办的活动吧,否则我就死定了!”双手合十,她急急的哀求。 
  他看着她,微启双唇,“如果我答应的话,你会和我结婚吗?” 
  昏倒!“怎么可能!结婚是要建立在相爱的基础上。”她可不想只因为他能记住她这种荒唐的理由就嫁给他。 
  “相爱?”他的眼中有一点疑惑。 
  “对。”她很肯定的点点头。 
  “那要怎么样才能算相爱?”他虚心求教。在他的人生中,没有人教过他要如何相爱。 
  “至少要能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小说上是这么写的,电视和电影上也是这么演的。 
  “那好,我爱你。”他没有一点犹豫。 
  砰! 
  梁可羽的脑袋撞上了一旁的门板。 
  他的爱,未免也太快了点吧。“你爱我?”打死她也不相信。 
  “是。”他语音平稳,没有一点刚表白过的激动。 
  她抿抿唇,手指戳着他的胸膛,“方司尔,你到底知不知道爱这个字代表着什么?” 
  “知道。” 
  “知道?知道你还敢没有一点心虚的对我说出这三个字?” 
  “为什么我要心虚?” 
  “因为你根本就不爱我!” 
  “你又怎么知道我不爱你?”他反问。 
  她一窒,随即长长的吐了口气,“那好,你觉得你可以为了我去死吗?可以因为我的一个小感冒而彻夜守在我的床边,不眠不休?可以因为别的男人对我说一句黄色笑话而把对方揍得半死吗?可以为了讨好我买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我家门前跪上二十四个小时吗?”她劈哩啦的说了一串。 
  “可以。”他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就回答了。 
  脸不红,气不喘,他简直就可以成为一个说谎天才!梁可羽如此认为。 
  “你确定?” 
  “我确定。” 
  “你……”他是一个漂亮的男人,而当一个漂亮的男人很肯定的告诉她,他爱她,即使心中明知道不能相信那话,但是心跳还是忍不住稍微加快了一点速度。 
  镇定,镇定!这种时候,绝对不能因为对方的美色而有所迟疑,梁可羽在心中拚命的告诫自己,而后瞪着方司尔,“那你说,你又爱上我的什么地方?是因为我的外表,还是我的个性或者是我有某些特质足以吸引你?别告诉我,你可以无缘无故的爱上我。” 
  “因为我可以记住你。”很奇怪,他就是记住她了,然后怎么都没办法忘掉。 
  靠!又是这个见鬼的理由!梁可羽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你能不能换个理由?” 
  “不能。”在他看来,这是一个相当正确的答案。 
  “那如果你可以在只见两次面,甚至第一次见面就记住另一个和你工作无关的女人的话,是不是就能向另一个女人求婚?” 
  “这是假设性问题,我可以不回答的。”他一本正经的回答。 
  他以为现在是在法庭上吗?梁可羽抬手抚了抚额角。 
  “你会记住我,根本就是因为我替你煮过泡面。”第一次被人求婚,竟然是因为一碗泡面,说出去都可笑! 
  “这有什么问题吗?” 
  “如果别的女人替你煮泡面,你也可以记住她们。” 
  方司尔摇摇头,“不会,我只能记住你。” 
  “瞎扯,你又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 
  她快要无话可说了。 
  “你为什么不愿意和我结婚?”他问得很认真。 
  “因为我不爱你。”这是最直接的原因。 
  “为什么?” 
  “除了你之外,我可以记住很多的男人。”这个理由,可以反驳他了吧! 
  他敛下眸子,沉默了片刻后,“那如果我答应你参加警局这次的活动,你是不是就可以爱我了?” 
  嗄?一语点中了她的死穴。 
  梁可羽嘴巴半张的瞪着眼前面无表情但依旧漂亮的男人。这……算不算是威胁啊? 
  这当然算是威胁,但是梁可羽还是很没种的投降了,谁叫古SIR逼得那么紧,况且找别的律师,她也没把握活动一定会办成功。 
  再说,方司尔的话中,只是问她“可不可以”爱上他,而非是“一定”得爱上她。 
  大不了在事成之后再告诉他,她对他只是有一点好感而已,但是说爱,未免太早了。 
  星期天的讲座地点是选在某中学的体育馆里,只是尽管地方宽敞,还是被闻风前来的学生们挤了个水泄不通。 
  “是方司尔耶!听说这次警方的法治讲座有请到他来,真是太难得了!” 
  “如果是他的话,我愿意马上参加少年警讯。” 
  “我曾在网上看过他的照片,好漂亮的一个男人,这次我还特地带了照相机,准备拍照呢。” 
  “好想要他的签名,他太强了,简直没有他赢不了的官司!” 
  拜托!要不要那么夸张啊! 
  嘈杂的声音,吵得梁可羽耳朵都快聋了,而现场的签名板、照相机,更是多得满天飞。 
  这……这哪里还是法治讲座,分明就是偶像明星在举行签名会嘛! 
  “可羽,有没有纸和笔?”李明凑近到她的身旁问道。 
  “你要这些干么?”她一脸奇怪。 
  “当然是去要方司尔的签名了!” 
  梁可羽身子一歪,“你……也想要他的签名?”拜托,他可是个大男人耶,用得着去学那些小女生抢签名吗? 
  “我女朋友已经严正下令,今天要是没有拿到方司尔的签名,我就得睡一个星期的客厅。”他也是有苦衷的。 
  “……”果然悲惨。 
  “不过我真没想到,你居然能请得动他。” 
  “呵……呵,可能是我运气好吧。”她干笑两声。 
  “是是,你的运气还真不是盖的,今天现场这么轰动,明天绝对会上报纸头版的,你没看见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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