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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找谁去告别-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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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会有我哥哥的钱。”
  “我要的。”
  我爸爸说:“怎么要的?”
  “半夜里把门踹开要的。”
  “谁叫你要的?”
  我表哥给我使了个眼色,这个时候我就说话了:“谁叫他天天找我们的麻烦,找我们的麻烦就该打,况且他昨天还偷了咱家的东西。”我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声音很小,我想这是心虚的表现,实际上我不说这一条也够了,可我就要说,说了才能发泄我对他们的憎恨。
  

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三章(7)
我爸爸不说话了,他猛吸了一阵烟,还是说话了:“要是能打,我早就打了,还让你请?你说挨点打我们身上还能缺块肉?我们不就是图个平静吗?现在可好,想挨打也挨不到了。”
  我表哥很好奇,他歪了一下头以示思考说:“不挨打了还不好吗?”
  我爸爸痛苦地说:“我们回不去了,你打了他们我们怎么还能再回去,回去非吃了我们不可。”
  “那我先去把他们吃掉,你们再回去。”我表哥拍了一下餐馆的桌子说。
  “没用的,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你离开了生你养你的大海本来就没什么威力了,何况再去和一个土生土长的土包子硬拼,你还是早点回去吧,旱地不是你待的地方。”我爸爸很伤心。我觉得这是在说我们家的处境,打这以后我暗暗发誓,我再也不摸老虎的屁股了。
  6
  在没有老虎屁股摸的日子里,我表哥给了我们一些暂时落脚在城里的钱,便从此隐去了踪迹。
  有人说他彻底放弃了柳琴艺术,转入了黑社会组织,也有人说他歪打正着地混进了涂鸦一族,于每日的凌晨,把自己的愤怒,涂抹在好似露天公厕的高架桥下。我不知道哪种说法更为可靠,总之我们确实再也没有见过他,我们只是在没有钱的时候狠狠地怀念他一下,接着又忘了。
  我爸爸在想起他的时候,总是感激多于抱怨,我妈妈则常常怨声连连,也就是说我爸爸已深深地喜欢上了城里生活,而我的妈妈由于长期吃不到青菜(城里的青菜就是乡里的猪肉)也渐渐地对城里失去了信心。只可惜我的表哥在我的大伯家里闯了个惊天大祸,已经回不去了。
  “你回去找死啊?”
  我爸爸一听到我妈妈唠叨老家的好处的时候就这样吼道,我妈妈不敢还口,于是只能在夜深人静趁着我们都睡着的时候,长吁口气。“我想回家,我在这里受罪啊,我想回家。”这声音像极了我在乡下的早晨的哭诉。
  “我不想上学,我是在蹲监牢啊,我不想上学啊。”
  不过日子一长,我倒觉得她是在说梦话了。转眼多年过去了,我就是在这种梦话连篇的压力下,十分小心,确切地说是偷偷摸摸地考上了大学,因为我是多么想尽快地离开这个处于听觉极限的家园,在他们一觉醒来之前,不被任何人发现。
  事实上他们发现得比我想象的还早,高考那阵子,我爸爸每天去学校报到的次数比我还多,以至于校长都出来接见我爸爸,他说:“不容易啊,你都这么大年纪了,看来今年的这个高考,你儿子于情于理都输不起啊。”
  我的姐姐也是在我妈妈这种梦话连篇的压力下,不得不草草嫁给了一个银行的临时收银员,以求解脱。
  这原本是我姐姐的一个权宜之计,根本不曾料到她的幸福之花也会在这个牌子都没有资格挂得上的小职员男人家里绽放,而且开得比任何一家都光彩照人。
  从她每次回到我们家里那刹也刹不住的滔滔不绝的话语里,手拎也拎不完的烟酒糖茶里,我知道,她的无心插柳,已经柳成荫得铺天盖地了,用我爸爸每次蹲在街头巷尾眉飞色舞的话说,“哼,我的女婿现在可是个富足千里的银行家了啊。”
  其实我姐姐家真正变成银行的时候,她已经很少来了,她最后一次来是帮我爸爸谋了一份差事,在学校看大门。
  从此以后就没了踪影。我想可能是东窗事发,她不好意思来了,当然也可能远走高飞了,她从小就没吃够青菜,说不定还去了巴西呢,至少那里草多些。
  我们家也因此暂居在学校门口的传达室里,像所有的传达室一样,夏天闷热,冬天穿风,日子很不好过,我妈妈也因此染上了过敏性鼻炎。
  医生说水土不服。有了医生的这句话,我妈妈每次不高兴的时候都会借此唠叨。我知道长期以来的食不裹腹,已经让她彻底失去了对城市的好感,她开始怀念起故乡虽然清贫但熟悉的生活来了。在回家这件事上,我爸爸则态度坚决,誓死不归,因为他坚信他的哥哥肯定放不过他,他回去更没好日子过。所以待在学校一天,他就勤勤恳恳一天,看门之余,他还学会了拣拾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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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三章(8)
7
  进城的不止我们一家,因此拣垃圾的更是多如垃圾。
  尤其是学校,那简直多得如出窝的蚂蚁,所以我经常看到的场景是,一个瓶子刚丢下去,千万双手往那儿伸。
  当然这些还都是在大白天公开进行的,到了晚上,虽说老师都已下班,激烈程度有些好转,但勤杂人员还在,我爸爸就是典型的二十四小时勤杂人员,所以他晚上不管出现在哪里都在情理之中。
  和我爸爸一样具有如此漂移不定的身份的人还有电工老李、清洁工小冯,这三个勤杂人员在傍晚后的校园活动开来,绝对是燕子飞绝,蚯蚓闭舍。
  学校也因此被他们悉心照料得没有一个小偷敢越雷池半步,他们只能趴在街道的某个拐角处的某个电线杆沿,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垂涎已久的钢筋、漆皮包、桌椅板凳,被我的爸爸、老李、小冯换回大把大把的钞票,这样的结果是我又能在麦当劳里被女孩子多耍一次(女孩子总是喜欢吃完了麦当劳放我的鸽子),还有发廊里又传出一声夜猫子般的小冯的哀鸣,还有老李的女儿又白了一只耳朵。老李每贩卖一次他在学校的战利品,她女儿的身上就会白出某个部位。后来才知道,要是一次能白出两个部位,那她得把我爸爸的那份也要去,如果要想一次能全白齐,那就得问校长答不答应或者说发没发现了。其实我也想过把我爸爸的那份给她,毕竟黑一块白一块的确实不像个姑娘啊,为了少年儿童对未来还有个美好的幻想,我想我就是卖血也得滋养她的。只是哪知道她后来极不上道,跟了一个整天只知道开摩托瞎转悠的屠夫,我想这女人就只能认他宰割了,不过还好,有了屠夫这把“美容刀”确实省了不少老李的瓶瓶罐罐,当然这都是后来的事了。
  趴在电线杆上流口水的小偷因此很生气,他们辛辛苦苦省下来的机会,都被我们给浪费了,在他们的眼里我们就是扶不起的阿斗啊。
  于是在老李的女儿还没来得及被屠夫宰割之前,由我家看守的学校就已经漏洞百出了,小偷进进出出,也就是说我们的日子很不好过,以至于后来因为一把斧头都要有个近三十个轮回的争夺,这要在以前,最多是谁发现谁就把它先卖了。
  话说那是一个傍晚,可能有星星,可能天只是黑着,我的爸爸夜行在灌木丛生的操场上,突发香港脚,于是他低头想抠一下脚丫,哪知却抠到了一把冷冰冰沉甸甸的斧头,比打落了美式飞机还要兴奋的他一手拎了起来,只可惜那把斧头太过于沧桑,所以我至今都不能用文人们钦定的词组“寒气逼人”、“寒光闪闪”等我这辈子都可能不会用的词汇来形容它,我只能说它很老。然而就是这把锈迹斑斑的斧头,刚被我爸爸藏到垃圾箱里就被老李发现了,之后它待在了配电房外的扫把底下,也就是说我爸爸本来准备明日分拣之后,再带着它溜进收购站,然而这个又让我可以在麦当劳里被女孩子骗走一支玉米棒的机会随着老李的眼疾手快而落空了。
  当然老李想让他女儿再美白一个部位的良好愿望也是不能如他所愿的,因为无处不去的小冯在清扫校园寻找扫把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它,没有看第二眼,他随后就把它藏在了学校的花房里。但是他忘记了我的爸爸除了要把学校的门看好之外,还要修门,于是我的爸爸在锤子、钉子、锯子等等道具的掩护下,来到了小冯早已设置好的机关重重的花房里,救出了这把受苦受难的斧头兄弟。当然那天晚上小冯的夜生活也因此变得无聊起来,他的声音已经很久都没有在发廊的夜空哀鸣过了。
  第一轮的结局是我爸爸暂时控制住了这把斧头。而这样的结果是我们全家都生活在了别人不友好的眼光中,但是我们顶住压力没有屈服。但是斧头又不见了,它可能到了老李的手上,也可能又回到了小冯的花房里,只是这已经不重要,不管这把斧头现在在哪,最后还是要回到我爸爸的垃圾箱里去,然后再次迷失,这几乎成了我爸和老李、小冯这三人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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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三章(9)
我们三家就是靠着这把光秃秃的斧头,消磨着我们的一天又一天,成为我们度日的乐趣。
  可是后来,不知是谁,竟然把斧头藏到了校外,也就是说,现在不仅要盯着内部的冷枪还要防着校外的暗箭,小偷们的加入使他们再也没有任何心思工作了。
  他们的脑子里唯一运转着的是:那把斧头现在在谁那里?藏在何处?
  只可怜那把斧头就是想自杀都没有工具啊。
  直到有一天,当学校的厕所已经尿流成河,大门已不再是学生唯一的通道时,我们才粗心地发现,我的爸爸、老李、小冯已经失踪了整整一个星期了。校长把烟头一扔,摆出一副指点江山的架势说:换人!于是我们全家就开始清点东西了。而老李的女儿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坐上了屠夫的嘉陵牌摩托。
  当我的爸爸、老李、小冯衣衫褴褛地走进我们家昔日看守的学校大门时,我清楚地看见,他们的两手是空空的,他们的眼睛是红红的,他们的胡子是疯长的,他们的双腿是软软的,然后我听见一个人在骂。
  “狗日的,早知道这样我们三个人平分算了,平分,说不定又能让我儿子在麦当劳里被女孩子骗上一次呢!”我知道,这是我的爸爸。
  “别说了,要不是你们俩把斧头藏来藏去的,谁愿意跟你们耗,我早就拿去换个十来八块的给我女儿再白一个部位了,妈的,到头来竟便宜了那帮守电线杆的。”我知道嚷嚷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电工老李。
  小冯也想愤愤几句,可是看到了我们家的大包小包,他也就不再说话了。我的妈妈正手拿着塑料袋,很认真地把酱油和粗盐一瓶一袋包扎好,放进去。
  我的爸爸突然吼道:“你们在干什么?”
  我的妈妈没有说话,她开始收拾我们家唯一的现代化的炊具——电饭煲了。
  不瞒你说,就是这个多少看起来有些接触不良的电饭煲,还是我姐姐为了堵住我妈妈思乡的嘴,才咬咬牙,给了我们的。
  好歹我们也算是见识了城里货,过上了和城里人相符合的生活了啊。我的妈妈怎么也因此看到了城乡生活之间的差别,由原先的有事没事吵着回家的三天一唠叨变为五天一个周期了。可以说这插头有些磨损的电饭煲来得很及时,它不仅抚慰了我们家的食欲,更重要的是对于我个人来讲,它使我多获得了两天人世间最基本的也是最宝贵的权利——清静。
  如果我生来注定不能有清静的命运都是因为我的妈妈,那让我怎么去感谢那所谓伟大的母爱呢,还是感谢电饭煲吧,感谢它我至今还没有耳聋或成为疯子。
  当然,这插头虽然有些磨损的电饭煲,是我们家在城里生活过的唯一的证据和痕迹,如果不是因为没有人相信,我爸爸在后来的乡村生活中肯定会把它和我共同收列进我家的博览馆,当作光宗耀祖的实证,在骗取他人善良的羡慕的同时也为自己毫无希冀的乡村生活带点夕阳残照般的希望。
  那个时候,尽管他可能已不能下地,但他还是会把手扶在锄头上,尽力挺直腰板说:“当年,我在城里吃鸡,就吃鸡骨头,为什么?因为我家有电饭煲,电饭煲知道吗?就是你别管什么骨头,放到里面咕嘟十分钟,比咱脚下的泥还烂。”或者他手拿着芭蕉扇蹲在傍晚的村口,逢裤腿上有泥的庄稼人便说:“今天到我家煮玉米吧,电饭煲,一分钟煮一个,煮一个一分钱。”
  如果有人搭理,他就会说:“早跟你讲了,不信,现在人都满了。”
  如果没人响应,他就会摇摇头:“看来现代化在农村真的比见外国人还难。”
  这些都是我为爸爸提前准备好的台词,但是很遗憾,我的爸爸最终选择了留守,他宁愿在城里过着猪狗不如的异乡生活,也不愿意再次回到我们的破旧的乡村。
  结果是我和我的妈妈回去了,我的爸爸选择继续在城里混,似乎水手总有一天会混上船长,有一天我的爸爸混到了南京,并且竟然得以暂时的安定,他来信告诉我们的时候,我的妈妈正为我的学费发愁,所以我的妈妈送我来南京求学,正是这样发生的。
  

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四章(1)
1
  在学校的壹号茶餐厅,我和赵彬彬不停地说着话,没话也要找话说,说过的重新再说,我们宁愿不知所云、胡说八道也要说,我们害怕沉默。沉默一来我们的不安也就来了,不安就是无所适从,不安就是破绽百出,不安就是一目了然,不安就是如坐针毡,不安就是厌烦透顶,而这不是我们的初衷,我们要的是快乐,快乐,再快乐。
  好在我们俩都还算健谈,没有出现想象中的冷场,我大谈尼采,她就阔论杨采妮,我说《羊脂球》还可以,她就点头说杨紫琼也不错。
  我觉得我们光这样还不够,于是我就让新来的琴师吹了一曲节奏明快的陕北民歌《山清水秀》,以营造些我所需要的氛围,哪知尚未吹完,赵彬彬便两眼泪汪汪地在飞扬的土埙声中哭开了。紧张得我是忙不迭地给她准备纸巾,废话也是一大通一大通地往外倒,但是这一切丝毫都影响不了赵彬彬——她一哭就没完没了,我最后是连哄带骗才把她架到马路上,而这中间我是连问都不敢问是什么原因促使她泪水哗哗直流的。
  我只知道我要尽快地把她弄走,尽快地将其虏获。
  那时候天已经黑了,我们东摇西晃地走在马路上,没有拦下来一辆的士,接着我们横穿马路,来到了公交牌下,此时的赵彬彬心情已大有改观,尤其当2路车冲破汹涌的车流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她竟然睫毛飞扬地笑了。
  从那个时候起,她是一个善变的女人的印象,就开始在我心底扎根萌芽了。
  没有费任何力气,我们便被后面疯狂的乘客推进了车厢里。车厢内,站立的人群已经吞没了坐着的人群,赵彬彬双手勾住我的脖子,脚尖微踮,生怕被人挤到窗外黄澄澄的马路上。就是在这个时候,我闻到了一股来自于她体内的芳香,有点番茄汁和热腾腾的奶香味,比我小时候语文老师刚搽过的香脂味还要好闻些,但是我敢保证她绝不是也搽了什么护肤霜之类的化妆品,那是她原汁原味的体香。
  后来我在由汽车急转弯引起的骚动中偷吻了她,也得到了验证。这么一对比,沈小菁就不行了,她的脸蛋虽然也很好看,但是吻上去总有一种油腻腻、湿漉漉的感觉,像隔了一层皮纸一样,显得很不真实。很显然,那是护肤水的味道。
  我们在红旗广场下了车,广场上的钟声响了十下,我们依旧往前走。周围的建筑物很乱,我们在乱七八糟的街巷里寻找一栋三层的白色小洋房,那是赵彬彬的爸爸与她妈妈离婚时留给她继承的,本来还有一辆现在早已停产的北京吉普,不过她十岁那年动了一场大手术,就让她妈妈给当了,确切地说也算是给卖了。
  就这件事赵彬彬一想起来就哭,她后来就常对我说她宁愿在那家医院里眼睁睁地死掉也不愿动那辆车的,那辆车是留给她心爱的白马王子迎娶她的时候往拱形吊顶的大教堂里开的,路上要绿树成阴,两旁还要有画眉和喜鹊的啁鸣声,通往教堂里的路越远越好,而且不需要半路加油,就这样一直开下去,开下去,开往快乐的天堂,待在温暖的车里,为的是只和心上人在一起。
  我不止一次地表示我要占有那辆车,赵彬彬就不止一次地傻笑。她傻笑的样子很可爱,就像沾满泥土的萝卜上还系着一根红绳,她的头一点一点的,撒娇的句子源源不断地从嘴里冒出,你开呀,开呀,要开就要记得保养哦。紧接着我就听到了丝带滑落的声音,看到了青春的胸脯此起彼伏,感觉到了马路上传来的清凉的风。——我开车了。
  2
  这一次我绝对没有,这一次我还在寻车的路上或者说还在熟悉车内的构造。
  我们穿过密不透风的花园,顺着石梯直接上了二楼。
  由于赵彬彬在卫校读书这几年一直生活在这里,所以房间内的一切都布置得井井有条,还有暗香浮动。
  赵彬彬给我开了冰箱,我翻了半天也没有看到啤酒,尽是些水果牛奶橙汁等等诸如此类的小女生才吃喝的东西。我只好倒了一大杯冰水,拣了一条双人沙发坐下来慢慢地喝,喝完我又倒了一杯,我太渴了,然后顺势一仰,倒在了温软的海绵里,那一刻我的心都酥了,我从来都没有这么旁若无人地痛快过,有一个字飞快地掠过我的心尖——家,对,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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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四章(2)
这是我的家吗?赵彬彬。
  我可以永远这么睡去不被人叫醒吗?
  我可以把电视都看完而没有人打扰我吗?
  你可以每天起得很早混在家庭主妇的行列里买来新鲜的蔬菜为我烧饭吗?
  你可以在黄昏来临的时候把我阳台上的衣服收起来叠好并洒上香水吗?
  你为什么不回答我呀,你别老是看着我不说话啊。
  没有多久我就在自己的幻想中,在等待赵彬彬的答案中,不再作声,我睡着了。
  3
  我第一次在尿急中醒来前往厕所的时候,赵彬彬对我讲起了她烂漫而又漫长的童年,是我接下来的一泡尿加速了她成长的速度,她开始打开青春的大门进入十四岁了,可是我还嫌不够快,于是我又迷迷糊糊地提着裤子第三次冲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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