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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书韬说:我起码比你伟大。
我也觉得自杀的人很没有质量的。和李玉华的反应比起来,马福云的反应足足延迟了半个世纪。
不对!叶书韬低沉而坚定地抗议道。
有什么不对的?马福云有点懊恼叶书韬对她的否定。
叶书韬心里已经很沉重了,她的亲戚中就有过为情自杀的年轻女孩,她想尽力去尊重那些已经在天堂上微笑的灵魂,而不要一味地只知道责怪,责怪,责怪责怪责怪!
她平和而又难过地说:我相信她们决不胆小,我也不认为她们是自私的,所谓的自私不过是她们的选择造成的客观后果。她们之所以要自杀,是因为她们太绝望了,她们觉得无路可逃,又无处可去。也没有人来帮她们,我觉得如果那个时候有一个人,哪怕只有一个人肯帮她们的话,她们也不会非此不可的。她们那个时候最需要的其实不是死,而是帮助——我相信绝大多数自杀的人都是这样的。
宿舍里哑然无声。
叶书韬梦呓般讲述着:谁愿意去死呢,如果不是出于绝望,谁会想要自己去死,——可是也有一点儿例外,那时我上高一的时候看见的一篇小说,讲一个小女孩,自由无父无母,跟着爷爷长大的,邻居家有一个比她大一岁的男孩她管他叫哥哥,这个男孩天生的慈悲心怀,小女孩就是在这个男孩善良的帮助和爱怜的体贴下长大的,长大的过程中,小女孩慢慢地迷恋上这个男孩,可是出于内向,她一直没有开口对男孩讲过,而男孩也没有察觉,其实那个男孩对那个女孩只是怜悯地疼爱。而男孩的另一个铁哥们却对女孩大献殷勤,后来男孩举家南迁,他走后,女孩嫁给了男孩的那个哥们儿,不多久,女孩的爷爷去世了,女孩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就是她的丈夫了,可是她的丈夫对她却很差,经常地打骂她,由于小女孩从小就常常被同伴欺负,她到能忍受丈夫的恶言恶行,可是她对于现实的生活已经没有什么知觉了,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不那么强烈,唯一能让她心潮澎湃,激动不已的是记忆中那个邻家男孩眼睛里充满关爱和怜悯的笑,让人幸福,让人心酸。男孩走后五年,因为工作来北方出差,路过家乡,专程跑来见女孩和她的丈夫。女孩像做梦一样为当年的哥哥做菜做饭,当她把最后一个菜端上桌子的时候,她看见男孩正冲她笑,就像她记忆中的那样,温和地,慈爱地,眼神里充满关爱和怜悯的微笑,女孩麻木的地知觉忽然复苏了,她觉得有一种幸福的东西在她周围云雾一样聚拢,升起。当天晚上,两个男生在同一间房子里睡,男孩第二天就要离开,半夜里,女孩走进他们的房间,默默地注视了那个熟睡中的男孩的脸很久,默默地流着泪离开了,第二天,人们在城外的河里发现了她的尸体。
什么?谢芳菲惊愣地问。
叶书韬继续讲述这个故事:这个女孩死前留下一份遗书,遗书是写给所有人看的。她在遗书中说“请相信,我死之前感觉非常的幸福,非常的满足,可是我也得承认,也是非常的绝望,真的,满足、幸福和绝望是可以同时存在的,至少在我身上是这样。当我看见我心爱的人多年后对我温柔一笑,就像我记忆中的一样,我觉得我那时好幸福,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刻也莫过于此了,可是我知道,第二天他就要离去,我也会随之重归一片黑暗,永久的黑暗,最幸福的那一刻就像一只焰火最绚烂的那一刻,绚烂过后就是消逝,就是死亡,绚烂是生命的高潮,也是生命的尽头,既然他离开后我的生活将重复着庸俗,低劣,我何不像焰火那样,为了捍卫生命的尊严,在绚烂到极致的时候也准备好向这个世界永别,我要让生命在最幸福最满足的高潮中谢幕,所以请你们相信,我死之前心中充满了甜蜜和温馨,幸福和满足,对死的恐惧以及对生的遗憾一点儿都没有。”
沉默,又一次短暂的沉默,那是叶书韬用来休息的时间,躺着说话是很累的,何况又是讲的悲剧故事。她见没人说话,笑了笑说:实话告诉你们,我没有看那个故事之前也是非常瞧不起自杀的人,看了那个故事之后,每当再听到有人自杀,我首先想到的是也许这个人是在用死捍卫她的尊严,捍卫她自由选择的权利,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还有什么,不自由毋宁死,总之,自杀的人宁愿死,也不会接受她不愿意接受的现状。能够在那种八方责难的处境下还不忘个人尊严,不放弃个人选择权力的人其实很值得我们尊重的,你们认为不是吗?
还是没有人说话,但是叶书韬冥冥中仿佛听到了一声呜咽,那是那种肉体非常痛苦又非常疲惫的呜咽,紧接着发出呜咽声的嘴仿佛被人捂住了,再也没有一丝声响,叶书韬吓得心中一颤,头发根都要竖起来了,可是再仔细听听,没有什么特殊动静啊,她想:也许我是幻听了。便不再追究那个神秘恐怖的声音。
等到知道这声呜咽背后的故事,本次卧谈会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莫蓉最能鸡蛋里挑骨头,她开辩论会似地问:那你说那些因为事业失败而自杀的人呢?
叶书韬张口即答:那也值得尊重,起码人家是自己选择,自己做决定,自己执行,不像有些人,一点儿主见都没有,光知道哭天抹底,到处求人理解。
莫蓉嘟嚷道:可我还是觉得自杀有点太亏得慌,能活下去还是要活下去。
叶书韬笑道:奇怪了,为什么连高中教科书上都舍得赞美《孔雀东南飞》里的自挂东南枝,到咱们社会上,居然都舍不得尊敬一下喝安眠药的,现在出了这种事,不是同情就是瞧不起,还有就是正言危色的说教,说教,她们就不知道所有的选择都应当值得尊重吗,先不要管选择的内容是什么。
那你是坚持权利是第一位的,内容是第二位的漏?真正能和叶书韬对得上话的还只有莫蓉。
那当然,伏尔泰不是说过吗,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意思不就是权力才是第一位的嘛。
我算服了你了,叶书韬,你可真能忽悠,让你把这些自杀的人说得各个好像都还挺伟大似的。
也不是伟大,是我觉得不应该一味地同情或责怪人家,其实我觉得那些想出新的办法走出困境的人最值得敬佩了,此路不通,爷走别路。我要是那个女孩的朋友,我就建议她说你们俩个私奔吧,在外面混得好自然就好,混得不好,夫妻不和,那也别怨我们这些人当初没拦你,你自己的事你自己负责到底,看着办吧!
马福云笑道:你还不如说你要是那个女孩你现在早跑了呢。
叶书韬一点儿也不谦虚地说:那可不,指不定我比男的跑得还快。
你拉倒吧,就你那八百米的成绩,连个中等的女生你都跑不过,你还想跑过哪个男生去。
那我肯定比大胖儿跑得快吧,大胖八百米肯定跑不过我。(大胖是她们班一个超胖的男生)
李玉华打趣道:你还别说,指不定大胖连女生都跑不过呢。
叶书韬高高兴兴地说:所以嘛,说人家连一个男生都跑不过那是不对地,是值得批评地。
莫蓉调侃道:那你私奔就和大胖儿私奔好了,可以女的拿绳子牵着男的。
叶书韬打了个哈哈说:不说了,我困了,睡觉。她翻身朝墙睡。
莫蓉看了看表叫道:才十二点多,睡那么早干什么,再说一会儿。
不说了,关机。叶书韬含糊不清地应答。
我也困了,我也关机。马福云说。
好,我下线。谢芳菲说。
我也困了。李玉华是真困了。
一时间,宿舍里睡下一片,莫蓉气得长长地“哼”了一声,也睡下了。
凌晨四点多钟,莫蓉醒了再也睡不着了,她拿出个苹果削苹果吃,削完了皮,一块一块地切下来叉着吃,就这样吃着也嫌无聊,索性搬了个凳子跑到叶书韬床前坐下,一边举着水果刀啃苹果块一边儿细细观赏叶书韬的睡相,今天晚上她们俩原来是对头睡的。
叶书韬睡梦中听见“嘎吱嘎吱”的声音,以为宿舍里进老鼠了呢,一下子就被吓醒了,睁眼一看,魂都吓飞了,莫蓉正举着水果刀在她头部上方嘴里不停地嚼东西吃呢,叶书韬以为她吃的是自己身上的肉,慌忙伸伸胳膊伸伸腿,感觉一下是身上那块地方的肉让她割去吃了,一试没有,好像该有的肉都还健在,气得她凶神恶煞地小声骂:你有病啊,深更半夜跑到人家床头上来吃东西。
莫蓉嘴里的苹果泥还没咽下去,含混不清地说:别担心,我对人肉不感兴趣,我现在吃的是苹果。
吃苹果上我这儿吃干嘛,滚回你那边去。
莫蓉笑嘻嘻地说:我看你睡觉非常有意思,人家说美女死了跟睡着了似的,你呢,睡着了跟死了的似的,一动也不动,我碰了你几下都没把你碰醒,幸亏我不是同性恋,要不然你小命就玩完了。
叶书韬气呼呼地说:我警告你,以后再深更半夜跑到我这儿吃东西小心我宰了你。
你要宰我啊?你有水果刀吗?莫蓉晃着手中的水果刀戏谑着。两个人说话都想老鼠一样“卡插卡插”的,声音压得比较低。
叶书韬“噌”地一下做起来就要跟她夺刀子,莫蓉连躲带闪,退回到自己床前,戏谑道:呆会儿见。
叶书韬夺不到刀子,就从床前拎起一只鞋子像用黑板擦擦黑板一样用鞋底儿在莫蓉坐过的凳子面上来回擦了一遍,然后鞋子直接留在凳子上,躺下来接着睡,再一想不妥,又坐起来拎起枕头爬另一头睡去了。
莫蓉可怜巴巴地求她:别睡了,四点半了,咱俩说会儿话吧。
叶书韬恶狠狠地小声威胁:再敢吵醒我,我就把你扔出去,滚,挺你的僵尸去吧。
好歹又睡了一个半小时,天才亮了。 。。
1。为君之故
也许乔珂璐提供的慢性热处理化学试验方法真的起作用了,叶书韬在试验的同时发现她和陈凛之间处得越来越轻松自然,坦然自若了。陈凛可以不打招呼就在她书堆里找书,在她桌子上拿笔用;她呢,想要陈凛手中的什么东西,什么话都不用说,只要手往他眼皮子底下一放,陈凛就头也不抬地交给她。他们俩个极少说话,看他俩来往,就想看看一部无声影片一样,要在眼神和动作上多下功夫,叶书韬喜欢这种默契,陈凛似乎也不反感,他们俩给人的感觉好像是聋哑学校里的一对好朋友。
下课时间,陈凛爱带着耳机听单放机,叶书韬发现他的磁带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全都是曲子,没有歌。她很激动,她买磁带也只买曲儿不买歌;陈凛的这个爱好跟她是一样的,她问他有这种爱好的原因,陈凛酷酷地回答:因为里面没有人的声音。叶书韬误会了,以为陈凛的意思和她的想法是一样的呢,感动得心花怒放,她能想象出心花怒放的情景应该和电气焊差不多。其实啊,陈凛是简简单单地厌恶人和人的声音,而叶书韬厌恶的是歌词,她学歌只学调不背歌词,要唱的时候现编歌词,乱唱一气。
可是这点子误会让她更觉得她和陈凛品位一致,志趣相投,从而在心理上愈发亲切。
起先她并不知道他周末都干什么去,去哪地方呆着,后来吴暇说陈凛一到周末就一天到晚泡在图书馆里,饭都不回宿舍吃,直接去校外小食摊吃。叶书韬一想,打定主意心里说:等到周六周日,俺也上图书馆呆着去。
陈凛爱泡图书馆,有躲避熟面孔的原因,也有成长环境的原因。他妈就是图书管理员,小时候没上小学以前,他天天跟着他妈在图书馆里玩,那时候他妈资格小,年纪轻,还没混到借书处还书处那位置,只负责推着小车把学生们还回来的书整理回书架。那时候邱婕不当姑娘了才四五年,还不像后来那样态度恶劣,泼妇嘴脸,她领着江米仁儿一样又漂亮又小巧的儿子在图书室里来回走,放置书籍,跟儿子说话也压低声音说,十分矜持、轻柔、恬淡,陈凛从小爱静不爱动,他总是安安静静地站在小车旁边,看着妈妈干活,那感觉,非常平淡非常充实的幸福。
在联大,最让他觉得亲切的也就是图书馆,有时候他在里面呆着,就觉得一会儿妈妈就会推着车子向他走来,就象小时候那样。
叶书韬无从知晓这些,以为他纯纯粹粹一介书生,嗜书如命,孤高傲世呢。
他常在报刊阅览室呆着,基本上只看自己带去的书,阅览室里只有杂志和报纸,他不感兴趣。叶书韬去那儿往往连个包都不背,两个肩膀托着个脑袋去,一趟走过去,四五本书入怀,搂着抱着找个离陈凛最近的座位坐下,离开时一块离开。在那里,她发现了他俩个人之间还是有很严重的差别的,这个区别让她浑身不自在:陈凛看的书都是些学术理论研究,还有诗歌和散文;她看的呢,不是大案要案,人案命案就是一些旅游杂志、医学杂志,人物传记,幽默故事还有影视快讯,两人口味严重不同。她看见散文就害困,看见诗歌就头疼,除非这两者都带着故事情节她才能看进去。她既没有小资情调,也没有诗情画意,有很高的审美天赋却从不屑于组织语言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感受,她宁肯让这些想法和感受七零八散在她脑子里熬八宝粥,也从不整理出来往外倒。她有点浪漫,也有点爱幻想,只可惜少了多愁善感那根筋,所以一天到晚给人的感觉总有点没心没肺,她的快乐现实性很强,朴实而又扎实,质朴得可以闻到棉布、青草、新鲜土壤的气息,而并非奶油咖啡式的。
因口味不同而带来的不自在感没过一个星期就消失了,这也应归功于没心没肺。
2。三女同台
天已经很冷了,尤其是在晚上。平仪的气候是省内比较有名的冬天奇冷,夏天奇热,春秋奇短,除了泰安济南的学生比较适应此地的气侯外,其地方的学生都觉得这地方两头儿占着的夸张。
天虽然如此,离图书馆最近的一个小广场依旧每个周末都有精彩活动,有时是放露天电影,有时是联欢晚会,有时是乐队演出。叶书韬几乎是每期都去,不过看的时间不长,即使表演的节目非常精彩,她也非常地喜欢看,有些事需要她离开她能立即走开,她不上瘾,对任何事情都不上瘾,再怎么喜欢的东西,说放手就能放手。
这个周六小广场上开的是交谊舞晚会,叶书韬第一次产生要在那里多玩一会儿的打算。事出有因,她这个学期体育考试有一项就是考交谊舞,她想多观摩观摩。和往常一样,她出去之前总是客客气气地让让陈凛,问他愿不愿意出去溜达一会儿,当时陈凛的头疼病刚刚开始发作,头皮先是发紧,脑袋像是在被人用铁丝一圈一圈地绕,越绕越紧,越紧越疼,那个时候,即使叶书韬不请他,他也是想出去休息一会儿的,所以她一问,他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走出图书馆出口,他问她:“去哪儿?”
她指着西南方向说:“去那儿,小广场,看见了么,有音乐和灯光的地方。”
“那里是干什么的?”
“交谊舞会。”
说话间一对小情侣手拉着手从他们背后走上来,从他们身边经过,走到他们面前,看那两人的身高和走路的姿势就可以看出这俩孩子是中专的。凛冽的秋风中,衣着单薄的男孩缩着脖子,耸着肩膀,仍止不住大幅度的哆嗦。他右手攥着小女友的手,左手使着吃奶的劲儿抠鼻子,抠出一个鼻疙渣来,放下手,五个手指头不停地搓巴搓巴,然后用大拇指手指甲盖一弹,污染空气去了。叶书韬看着这两个小小的孩子,苦笑着摇了摇头说:“这些孩子真可怜,这么大点儿人就送到大学里来让咱们这些人带坏。”
“不是咱们,是他们。”陈凛扬了扬下巴指示了一下更前面的明显体型较大的一对情侣,那对情侣显然不是中专部的,他们正勾肩搂腰,歪头搭挂地往前走着,时不时的那个男的就扭过头来亲那个女的一下,中专的那两个小家伙和大专的这两个老家伙一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地地道道的小儿科。
陈凛的口气平静而又轻蔑,叶书韬看着他那张冷峻秀气的脸,想起他说的是“咱们”,心中涌起一种想哭的感觉,特别特别想哭,不知是为什么,然而最终没有哭。
今夜的小广场人气并不是很旺,观众围成的圈子有好几处竟是断开的;广场东西侧各有一长排椅子,大家宁愿站着跺脚取暖,也不肯坐名副其实的冷板凳;彩灯用了不到平时的四分之一,围成一个简陋至极的椭圆形在广场南侧落寞地亮着;舞池里的人似乎比观众多一倍(这也是观众过少的缘故),昏暗的灯光敷衍地照着他们,这使得他们像中世纪欧洲人想象出来的鬼魂,身影幽黑,步履轻快;舞蹈音乐配的是轻慢柔和的流行歌曲,这使得晚会气氛更加幽静。
这样的气氛对陈凛来说几乎是不差分毫地正好,再喧闹一点儿他就受不了了。原本他随着叶书韬走的,快到观众圈了,他撇下叶书韬,径直往圈子断开的地方去,叶书韬只好又由他引领。
两人刚刚站好,就听一男一女说着话朝她们走来,男的出言不逊地说:“这个跳舞嘛,一定要身材好跳出来才好看,就你,一转起来就让我想起工人转铁皮油桶,就你这么大个儿的,立着转。听我的没错,要跳回你们宿舍跳去,别在这儿给我丢人现眼。”女的娇娇怨怨地还嘴说:“不会跳就说不会跳,别拐弯抹角,你这个笨蛋,教你一千遍你也不会”——叶书韬听声音大吃一惊,扭头看时,正好和乔珂璐对上眼神,想拽着陈凛跑都来不及了。
在这种场合见到久违的棋坛对手陈凛,乔珂璐真有点激动,赶紧主动打招呼:“吆呵,是你们两个啊,陈凛,我是乔珂璐,你还认得我吗?”
陈凛被这个热情的男生吓了一跳,听他介绍完再仔细一看,果然是他开学之初的手下败将,最后一局的对手乔珂璐,他嘴角抽搐一下,挤出他那经典的皮笑肉不笑,“嗯”了一声,因见叶书韬和他们相当熟识的样子,打算退居三舍,告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