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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处安葬的青春-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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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小女孩患了白血病,简直太没有天理了。值得欣慰的是,那个小女孩始终快乐着,好像根本不知道自己患的是白血病,或者是根本不把白血病放在眼里,这同时又让我无地自容——看来只有孩子才能符合“生命”这个词语本身的含义,而我们自以为是的大人只不过是一条活了很久的性命而已,与那个小女孩相比,我们简直肮脏的无地自容。回来的路上,我不禁想着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活着,可是我始终找不到答案。

  在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常常以周恩来的故事来教育我们,那时候我真的觉得周恩来真的很伟大,甚至下定决心要向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要为祖国作贡献,可是现在,我只能像穷小子仰慕富人家的千斤那样仰慕他老人家了,至于“为中华之崛起而奋斗”这样的话想都别想了。我们到底为什么活着,我不知道,或许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但真的是这样吗?想想自己地20年,我发现自己简单得只能这样形容:

  1岁的时候:断奶。

  2岁的时候:开始知道尿不应该放在裤子里。

  3岁的时候:知道钱可以买很多好吃的东西。

  4岁的时候:觉得隔壁家的阿姨很漂亮。

  5岁的时候:知道有一种人拉尿的时候居然不是站着,而是蹲着。

  6岁的时候:依然在玩泥巴。

  7岁的时候:知道偷看阿姨们上厕所洗澡等。

  8岁的时候:觉得穿开裆裤是一件很丢脸的事。

  14岁的时候:早上醒来偶尔发现自己的*变成地图。

  17岁的时候:觉得自己是爷们,对异性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已经不满足于只看**了。

  20岁的时候: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20岁的人了。

  可是我依然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活着。20这个数字,对年龄来说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对于英年早逝的人来说就更不用说了。以前总是觉得自己长不大,恨不得吃了一粒瓜子就可以长大,像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可以做很多很多的事,可是现在,我已经是一个20岁的人了,我好羡慕彼得。藩,因为他可以不长大。20岁,应该有所作为了,可是回首往事,我只能为自己的碌碌无为和无所事事而难过和悔恨。在新的一年里,我该以怎样的面貌和姿态迎接新的生活呢,是否应该从今天开始努力,开始奋斗,可是我努力什么啊,我奋斗什么啊,我现在最想做的,只有如何把七溪变成只属于我一个人的。

  从医院回来,只有猪头一个人呆在宿舍里,其他人都到楼下打篮球去了。看着他们在篮球场上奔跑的身影,我突然觉得好羡慕,对猪头说,自恋狂,你为什么不去打篮球啊。猪头用大便未遂的目光看着我,令我毛骨悚然,我以为他又要长篇大论,可是过了好久他才迸出这么一句话:我不想打。

  那你想干嘛啊?

  喝酒。

  前天晚上不是刚喝吗?

  可我现在真的想喝酒。

  为什么啊?

  我就是想喝,没为什么。

  你有钱吗?

  没有。

  那还不赶紧睡觉。

  这和喝酒有关系吗?

  你会做梦吗?

  会。

  那就好。

  这和喝酒又有什么关系啊。

  做梦的时候我请你喝酒,你等我好消息。

  我说完就钻进被子,心想猪头一定拉我出去枪毙了的想法都有了,心里一阵得意,只差没起来真的叫猪头去喝酒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梦见自己下楼梯时不慎踏了个空,惊醒了过来,看看猪头,依然睡着,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看来真的梦见喝酒了,也不记得叫上我。我拉过被子准备又睡,这时小班进来了,咧开两排大便颜色的牙齿对我傻笑着说,做什么啊,睡觉啊,我说你废话啊,你没看见啊,他又咧开那两排青黄不接的牙齿对我傻笑,我恨的直想把那两排牙齿给拔下来。没想到的是,小班居然说要请我喝酒,看来这小子一定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请我帮忙了,但我还是爬起来洗了一个脸,胡乱的整理了一下头发就跟着他出去了。到了楼下,我突然记起了什么,于是我返回宿舍拉起睡熟的猪头说,对不起,打扰你喝酒了,不过一下我再补偿你也不迟,走吧。猪头看着我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爬下来跟着我出去,走到楼下才记得要回去梳头,我说你头上的那堆牛粪整理那么多干嘛,反正又没人看,走吧,他才转过身悻悻的跟在我后面,可是出了校门之后,他总是千方百计对着来来往往的车辆的玻璃整理头发,有几次差点被车给撞死。

  我一向喜欢吃现成的,当老板娘过来问我要点什么时,我指着小班说你问他吧,然后看着闷闷不乐的猪头说,自恋狂,你想喝酒我都满足你的愿望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啊,干嘛闷闷不乐的,好像我欠你几百万似的。猪头瞪着我说,不是你欠我几百万,而是我欠你几百万,行了吧,说着终于露出了几滴笑容。一会儿,小班点的一件啤酒和几个小菜上来了,对此我没什么意见,说的高级一点就是入乡随俗,见啥吃啥。几杯啤酒下肚后,我发现有点不大对劲,对小班说,你那小妹妹呢?小班露出比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还要深奥的表情说,她在我的房间里。这时猪头插进来来,说你这祸害祖国未来花朵的家伙,根据我国刑法第26条规定,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不管是使用暴力,还是其自愿,只要与其发生关系,一律按*罪处理,我看你那小妹妹胸部一片平原,看来还不到14岁吧,你到底干下了好事没,从实招来。小班被正中下怀,又咧开两排大便颜色的牙齿对着我笑说,我不正着急现在吗,然后喝了一口酒叹了一个几方寸的气,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看的我都替他难受,说别婆婆妈妈爷爷奶奶的了,反正饭我也吃了,酒我也喝了,如果需要帮忙的话几直说吧,只要不叫我结帐就行。小班等我这话已经好久了,我这么说了,他终于向我们诉说了他的难言之隐。原来他已经打听到有一种药只要在72小时内服用便没事,可是他在药店徘徊了好几回都不好意思去买。我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呢,对猪头说,自恋狂,这种事你最拿手了是不是?还没等猪头回答,小班就迫不及待的说,那麻烦你了,一下回去我们马上去买,脸上还洋溢着农民伯伯等待春雨般的表情。更让我想不到的是,猪头居然爽快的答应了。事情已经弄假成真,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只好让猪头练习练习了,也许日后他也会碰到这种事。回去后,当小班从猪头的手里接过那盒用10块钱换来的东西时,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扑通的一声落地了,然后直奔自己的房间。

  看着小班匆忙离去的背影,我突然想起我的七溪和那个患了白血病的小女孩,觉得特别的难过,对猪头说,自恋狂,你为什么活着啊。猪头用奇怪的目光扫描我一遍,说你怎么突然变的这么多愁善感,干嘛问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难道你希望我死啊。

  别废话了,我是说真的。

  活着就活着了,还有为什么吗,这个问题我也没想过,不过——沉默了一会儿——我觉得你这个问题问的不对,我想你问的应该是我活着是为了什么吧。

  这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了,而且有很大的区别,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我就是你的七溪,你觉得我就是你的唯一,有一天你因为没有钱还债想一死了之,可是你又舍不得我,因此打消了自杀的念头,这个时候也许你就认为你活着是为了我,这没错,但你绝不可以说你是为了我而活着,因为在认识我之前你已经活着了,所以你问我为什么活着,我只能告诉你,自从我妈决定生下我的那一刻,我就注定活着了,没有为什么。

  你这个比喻尤其的不通,但算你有理,那你说说看,你活着是为了什么啊?

  人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我很难说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因为人生具有阶段性,对于这样的问题在不同的阶段就有不同的回答,比如现在的你,看到七溪就口水直流,如果这个时候有人问你活着是为了什么,你一定说是为了七溪,但过了一段时间,那个时候,也许你哈深爱着她,或许你已经不爱她了,总之那个时候你回过头去看看,你会发现,其实她并不是你活着的唯一的理由,她只不过是你漫长的人生当中的一个小插曲而已。

  猪头,你是在诅咒我啊,不过既然你看的这么开,为什么还闷闷不乐呢。

  我也不知道。

  有这种说法吗?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会莫名其妙的不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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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平行线与非平行线
自从七溪回来后,我不惜一切办法千方百计的和她在一起吃饭,但这并不是一种手段,而是我喜欢看着她吃饭的样子,就像当年我喜欢看黄蓉吃傻牛时的样子。每当看着她吃饭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在劫难逃。这个时候我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做,我只想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吃饭,因为当年我就这样看着黄蓉吃傻牛。她总是那么的安静,连吃饭的时候也是,这总是让我想起黄蓉,同时又让我觉得该死——为什么明明喜欢上一个人,却还要对另一个人念念不忘。有人说,走陌生的路,听陌生的歌,交陌生的朋友,那些曾以为念念不忘的就会在念念不忘中被遗忘,可是为什么我还是会想起黄蓉,为什么她依然在我的梦中奔跑,依然在我的梦里对我微笑,难道我真的是因为黄蓉才喜欢上七溪的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真的喜欢她,因为面对她的时候,我分明感到自己的心在砰砰的跳。

  我总是会想起一种叫傻牛的奶糖,因为它记载着我和黄蓉之间的快乐。那个时候,我们总是轮流到一楼的小卖部买这种奶糖,乐此不疲,当分享奶糖的时候,我们总是为了多要一颗而争吵,但我每次都会输,输的彻底,输的心甘情愿,因为我喜欢看着她吃奶糖时的样子,每当想起她咀嚼奶糖时嘴嘟嘟那可爱的模样,我心里都会开心的笑。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可是现在,她只能在我的梦中奔跑,只能在我的梦中对我微笑。我一直以为,除了黄蓉,没有第二个人能够走进我的心里,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我遇到了七溪,她没有经过圆心和直径,就这样直接闯进了我的心里,我在劫难逃。

  有时候我真的很想把黄蓉从我的心里抹掉,可是我做不到,我总是会想起那些我们一起吃傻牛时的样子,我总是会想起我们骑自行车穿过人群的日子,我总是会想起她叫我傻瓜时的样子。。。。。。它们就像旧照片的底片一样永不退色,可是它们会丢失,永远的丢失了,再也找不回来了。我知道,既然爱上一个人,就不应该对另外一个人念念不忘,可是我真的做不到,对此猪头的解释是:初恋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难忘的,但我们之所以对对方念念不忘,并不是因为我们还深爱着对方,而是因为这是一段刻骨铭心的往事,就像我们被蛇咬了一样,十年之后我们依然会对这件事念念不忘,但我们并不想再被蛇咬一次,仅此而已。你目前就是这种情况,其实你也不必刻意去忘掉谁,这只会让你增添不必要的烦恼,还是好好珍惜眼前人吧,这才是重点。人的一生当中会遇到四个人,首先是你自己。。。。。。

  看来猪头又要长篇大论了,我连忙打断了他的话。猪头的蛇咬论虽然荒谬,但对此我表示理解,因为他小时候就被蛇咬过,现在伤口还留着呢,不过他后面的那些话还蛮中听,没错,好好哦珍惜眼前人,这才是重点。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我和七溪在别人的眼中已经是幸福的一对,但这只不过是一种表面现象,事实上,我们之间存在着一种非常微妙的关系,这种关系使我们之间的关系到这里便戛然而止,无法前进。这个时候,我听说她传说中的男朋友回来了,是猪头告诉我的,当然猪头也是听说的。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脸上没有表情,猪头把手伸到我的面前晃了几下,问我是不是很难过,是不是特想灭了那家伙。如果我说我不难过,难未免太假了,可事实上我并不难过,因为这根本不是重点。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呢?”我并不想猪头回答我的话。

  “如果真的喜欢,那就像条疯狗一样扑上去,如果途中遇到障碍物就学学我军精神,就算前面是遍地的地雷,照样冲上去,踩坏了大不了照价赔偿。爱情就是这样,只可独吞,不可瓜分。。。。。。”

  看着猪头又要长篇大论,我只好刹车。

  “自恋狂,我不想听你演讲,我要约会去了。”我边说边走进卫生间,将憋了好久的尿排出体外,随着哗哗声的过去,我顿感轻松了许多,不禁感叹要是人生就像拉一场尿一样该多好啊。

  从卫生间出来,猪头已经不见踪影了,看来十有*已经到台球室了——这家伙,有时候还挺让人羡慕。

  我刚下到楼下,正好看到七溪从外面回来,旁边还跟着一女生。这女生就是我们班的,以前也是我的同学,但在我的记忆里,我还没有和她说过话。2004年的高考,我们班几乎全军覆没,不过这年的高考还是使我们的学校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战绩,但这完全是因为有两个补习班的存在,所以今年同志们纷纷走上补习的道路,充分发挥了中国人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精神,此女也在此列。这次回来补习的,变化最大的莫过于此女了,以前她总是躲在角落里闷不吭声,没有人会在意,可是这次回来,她活跃的像被加热了的跳蚤。此女就在我的邻桌,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她说话,可是有一次我和猪头谈起地理老师,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以为我们在谈她,说我是神经病。她说的没错,有时候我还真的觉得自己是个神经病,所以我没有搭理她,倒是猪头还在面红耳赤的向她解释不是我们神经病,而是她神经病,而且劝她去看看医生,从此她对我们就更加怀恨在心了,我想七溪之所以知道我喜欢填彩票和有心脏病就是她干的好事。

  在这里我得解释一下我的心脏病,因为我没心脏病。这已经是高二时候的事了,当时非典正四处横行,令人谈之色变,甚至是变色,因为校园里又增添了许多情侣。学校很关心我们的健康,于是全校学生都得去体检,不久,我接到了一张通知,说我的心脏有二级杂音,不宜过多的进行剧烈运动,并且建议我到医院做个心电图,害的我连食欲都没了,以为自己真的患了人类五大文明病之一的心脏病。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到医院做了心电图,结果医生说我的心脏没问题,如果有问题一定是我的心思有毛病,我才放心,饭量也恢复到了战前水平。这件事我得到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上体育课,因为班主任把这事和体育老师说了。那时候有个女生特别喜欢掐我的手臂,而且毫不留情,为了让她少掐我一点,所以他问我是不是真的得了心脏病,我就说真的,而且决定要传染给她,从此她就再也没有掐我的手臂了,见了我也会远远的躲开,好像怕我的心脏病扑上去把她*了似的。我的心脏病之所以在班上大面积的传开,她功不可没,我想她在向别人说这件事的时候一定口水纷飞,而且用了许多优美的形容词,不然过了两年的今天不会有人再记得这破事。

  那女生还算识趣,见了我自动的走开,自己上楼去了。可是七溪说她今晚有事,不能和我出去,然后就要上楼去,乌呼哀哉。我不说话,我只像个无赖似的挡住她的去路。其实我一点都不无赖,因为我不是一个无赖的人,这月球人都知道,只是面对七溪的时候,我才变的有点无赖,因为我爱她,这是唯一的理由。但看着她坚决的样子,我只好放她进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不愉快。看着她走进女生楼里,我只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因为我害怕我一转身又忍不住把她拉回来。我真的疯了,

  我沿着街道漫无目的的行走,不知不觉的就来到了四十米大道,这时有个人叫我过去喝两杯,我就自然而然的过去了。叫我的人是小菜,不是猪头,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希望看到的是猪头,所以我有些失望。除了小菜,还有两个女生,好像是高一的,我不认识,但她们说认识我,而且知道我的外号叫自大狂,经常和七溪在一起,看来我还挺印象派的。她们问我怎么一个人,我无言以对,只好一笑置之。席上我不怎么说话,大多数的时候只是沉默,她们问我为什么不说话,我说我一向是这样。结帐的时候,小菜把我拉到卫生间说我们两人一人出一半,我说好,然后把钱给了他,其实我心里很不爽。凭什么我出一半啊,如果我是小菜,我拉着自己去枪毙算了。虽然我没钱,但我并不是痛惜那20块钱,我只是觉得这家伙也太不像样了。

  出来后他们问我要去什么地方,我说我没地方可去,他们就叫我一起走,于是我就跟他们一起走。一路上我无话可说,也不想说。经过凤旁路的时候,我看到了七溪,但我并没有上去和她打招呼,因为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男的,我想这应该是她传说中的男朋友了。我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那时候我就想,如果她回头看我一眼,我就冲上去把那男的打倒,然后像电影里的黑帮大哥那样拉着她和我走(当然,我看那男的不是我对手才会这么想)。那两个女生一定以为我很难过,向我投来同情的目光,并且说了几句安慰的话;小菜则捂着嘴巴大笑,然后问我什么感觉,如果不是看在他的个子比我高大的分上,我早已一拳过去把他菜了,但我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说,继续走我的路。

  其实我并不是很难过,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件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他们好久没见面了,既然见面了叙一叙也是应该啊,而且这对我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或许他们见面了之后会因为我而争吵,最后她觉得还是我比较好也说不定啊——哈哈,猪头要是知道我这么想,一定以为我抢他饭碗了。我不否认我有将那男的灭了的想法,但我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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