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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剑客伸出手,疑惑地想要摘掉他的面具,他的尸体却已经没入黑暗中。
没有人可以救赎和原谅。
无法破面。
这样你就再也不会知道我是谁。
也再也不会知道。
我爱你……
在陌路上倒数三二一(1)
文/朱学颖
不断重复的画面,不间断地倒数。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唤回记忆中的你。
'一'
良凯骏是莫笑喜欢的人。莫笑不是良凯骏的女朋友。
这两句话已然是被大家公认的真命题了。
当莫笑在半节课内第十四次拿出手机,看到的依然是空白一片的屏幕后,她终于叹了一口气,把手机塞进口袋,轻轻伏上桌子。
讲台上,数学老师正口若悬河地讲着立体几何,拿着一个正方体反复比划。
──他为什么不回短信呢?
“看清楚,这两条就是异面直线。”
──会不会没收到啊?
“它们不在同一个平面内。”
──还是等等放学去找他吧。
“也就是说,它们永远不会相交。”
唔,永远不会相交。
那,如果相交了呢?
'二'
莫笑站在四班后门口。教室里的同学理好书包陆陆续续地离开,走过她面前时,几个男生轻佻地吹了声口哨,而女生更多地是用所有人都能得到的鄙夷语气高声议论着。
“呦,她怎么又来了呀。”
“良凯骏不是早走了,她还在等谁啊。”
“对呀,我看见他和三班的茗韵一起走了。”
“哎,某些人怎么就那么不知羞耻啊。”
莫笑的姿势一下子变得僵硬,双手死死抓着书包带子,指关节因用力而微微泛白,却依旧固执地不肯离开,直到教室空无一人。暖橘色的落日光线静静地驻足在窗口。
终于松下僵硬的肩膀,疲惫地靠在后门上。
即使闭上眼睛也能顺利指出靠近窗口那组的倒数第二排就是他的位置。台板里永远都是乱糟糟的,要用的书本或卷子从来都不可能轻易找到,还经常塞着两三个懒得丢掉的可乐瓶子。而最重要的是,在桌面左下角处有用圆规刻下的“L&X”,浅浅的,小小的,不易被人察觉。
所以,即使不能每天一起上下学,不能光明正大地牵手,没有女朋友的称谓,甚至要被所有人当作不知廉耻的女生,都可以不在乎。因为他是她的阿良,所有这些看似不能承受的、艰涩的事情,都由此找到了独自承担下去的勇气。
关上的后门,将夕阳残余的毫末暖意一点一点地锁在了教室里,透不出来。傍晚开始起风了,空气中的湿冷因子趁人不备偷偷渗入皮肤。
'三'
第一次见到阿良,好像是在早到连马尾辫都要妈妈每天早上帮着梳的年级,却中乐透般“幸运”地撞上了传说中的“拗分”团体。现在想来对方其实是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三个男生,只是流里流气的打扮和腔调,一下子把从来没有面对过这种状况的莫笑吓傻了。
对方刚喊出一个“喂”字,莫笑就慌乱害怕地嚎啕大哭起来。脑子里只有完结了的念头。
正当把对方都哭得不耐烦时,却突然被拉住了手,朝反方向狂奔起来。那应该是一段很长的路,直到莫笑回过神来,风还从耳边“呼呼”地擦过,可能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惊心动魄的速度。
跑出好远之后,才停了下来。莫笑弯着身,大口大口地拼命喘着气。头顶上方落下一块阴影,莫笑抬起头,看见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男生,脸因奔跑还红红的。
“呃,谢……”
“你是白痴啊,就傻愣愣地站在那里哭。不会报警啊?”还没来得及说完的话被男生连珠炮弹似的责问,以及用力点在额头上的食指突兀地打断。感激的心情顿时烟消云散,相反,气愤、委屈的情绪伴着新一轮的眼泪蜂拥而至:“那种时候你要我怎么报警啊!”
男生显然也是欠考虑的理想派,一时被堵得只能干眨眼。过了好一会儿,为了挽回面子似的强装镇定说:“不管怎么样,我是你的救命恩人。看你胆子那么小,以后有事就打这个电话给我吧。”他在莫笑的作业本上撕了一个角,龙飞凤舞地写上8个号码。
在陌路上倒数三二一(2)
回到家之后莫笑赶着做作业赶着看动画,第二天才忽然想起放在衣服口袋里的小纸片忘了拿出来。跑到卫生间果然已经来不及了,洗衣机像饱食的怪兽打着嗝。
唯一记得的是他叫阿良。
年少时轻易喊出的“以后”也真的成了“以后”。
'四'
谁都没想到会在初三开学的第一天再次相遇。
班主任在讲台前介绍新同学时,莫笑正低着头,奋笔疾书地赶最后一本暑假作业。直到听见“大家以后就叫我阿良好了。”胸口忽然一紧,手中的笔措手不及地在本子上划出一长条线。连忙抬起头,看见了他。没有丝毫犹豫便肯定他一定就是小时候碰到的阿良。
不需要任何理由的自信。
阿良被班主任安排坐在莫笑前面。看他坐下后,本来满满的自信却好像泄了气的气球。从刚才到现在,他都没有看过自己一眼,如果真的是自己认错了怎么办?如果他根本不记得了怎么办?莫笑忐忑不安地寻思该如何开口。
前面的人却回过头,笑:“胆小鬼,好久不见啦。”
眼睛像要流出泪般微微发酸。还好。
午饭时,阿良借着“参观学校”的名义把莫笑拖出了教室。残留着夏天燥热的空气扑在脸上,让人有种不切实际的晕眩感。
不大的学校几分钟不到就逛完一圈了,找了个阴凉处两人并肩而坐。阿良伸长腿,望着前方:“啊,一走就是五年,我都快想死祖国的氧气了。”
“你是出国了?”
“嗯,被爸妈拖着移民到美国。不管怎么发脾气,不肯走,也依旧是连反对的权利都没有。”
“怪不得。”没有再巧合般地在那个地方遇见你了。
“真没想到会再见到你个胆小鬼啊,这几年爱哭的毛病应该改掉了吧。”阿良慢慢躺了下来,双手枕着头。
莫笑一下子陷入沉默,过了会才低低地说:“嗯。”是不哭了,像个隐形人一样在班级中毫无存在感,也没有人会欺负自己,所以根本就没有哭泣的理由。
阿良显然没有听出对方语气中的失落,调侃道:“不错嘛,胆小鬼也长大啦。不过说来也奇怪,为什么我还是一眼就可以认出你,明明那么多年没见了啊。”
是不是总有一些东西始终不会遗忘。或是,只是现在不忘。
'五'
阿良现在住的房子正好离莫笑家不远,于是阿良就提议两人放学后就一起走。而渐渐地,阿良也开始发现莫笑在班级中的境况:没有朋友,被孤立,总是一个人。但她却从来都没有和他抱怨过这些,似乎早就已经习惯,唯有平静。也只有在阿良面前,才会变得比较活泼爱笑。
“啊呀,你是木鱼脑袋化身啊,这道题都和你讲几遍了,怎么还是错了啊。”阿良用笔敲着莫笑的头,“这么笨,小心以后没人要你啊。”
“要你管。”不服气地反驳,“实在没人要就赖着你好了,到时候你可要包吃包住啊。”
“好啊。”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回答。
莫笑诧异地看向他。
“才怪。快做题目。”依旧是戏谑的语气。只是玩笑而已。
期中考试快到了,成绩一向不怎么好的莫笑抓紧时间看书做练习。班主任却在这时宣布每班要出一个人去参加区里的画画比赛,等了几分钟都没有人自愿报名,为了不耽误上课,就随手将包袱丢给了班里的文艺委员。
下课后老师刚从教室走出去,文艺委员就拉下脸来抱怨:“都快考试了谁会去参加这种中考又不加分的比赛啊,不是浪费时间嘛。”附和声此起彼伏。
在陌路上倒数三二一(3)
不知道什么时候文艺委员走到莫笑桌子边,堆起笑容:“莫笑啊,我记得你好像画画画得很好是吧,那这次比赛就拜托你了。”是命令式的祈使句。
犹豫了下,还是点了点头。
于是放学后就只留下两个人。莫笑低头忙着,阿良坐在旁边使劲抱怨:“哎呦,你个老好人,自己动作已经那么慢了还要揽上这种烂差事。”
用笔刷在颜料板上调开颜色。天空一样的蓝。
“对不起啦,你可以先回去的嘛。她也是没有办法,再说我的确是会画画啊。”
白色的画纸上呈现出了湛蓝色的线条。
“嗤,她明显是利用你好不好啊。”阿良小声嘀咕道。
手中的笔刷停顿了下来。
“我知道。”教室一片寂静,灯光覆盖着空气,低着头的莫笑看不清表情。
“可是,利用也好,欺负也好。我只是不想永远都没有存在感地活着。”
'六'
生活平静地切过一个又一个视角。
每天都有繁复的卷子,类似的题型,相同的油墨味充斥在周身。单调的规律却感觉很安心,似乎就可以一直这样下去了。然而总有些事情像是潜伏在海底的水怪,谁都不会预先察觉到哪一秒它会突然苏醒,吞并掉周围的一切,甚至是空气。
例如,离开了两年的父亲突然回来了。
阿良找到莫笑是在天台。
一个人面对了高高的铁丝网,略仰着头,消瘦的身影在风中更显单薄。
阿良慢慢走到莫笑身旁,有些无措地皱着眉头。自己还是和以前一样不会安慰人,只能看着她:眼睛被阳光刺得泛红,却固执得没有哭。
“莫笑……”不忍开口。
“阿良你知道吗,我有多恨他。”莫笑兀自开口道,“我恨他当初那么狠心地抛下我和妈妈,甚至连一张纸条都没有留下。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我变得孤僻极端,乱发脾气,其实只是希望他能回来。可是没有,他没有回来。但我却走不出自己的圈子了,不敢和同学说话,不再有朋友。这些都是他的错!即使承认我没有爸爸也不能原谅他。可是,他竟然回来了,就这样突然又闯进我们的生活,他把我和妈妈当成什么了。所以我甩开他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
莫笑停了下来,再开口时声音不复平静:“可是怎么会,才几秒钟,我就听到了刹车的声音,再回头时他已经躺在了马路上,一动不动。流了好多的血……”
阿良把手轻轻覆上莫笑的眼睛。止不住的、剧烈的颤抖,以及发烫的眼泪浸过手指。
“我还没来得及原谅他啊。”莫笑蹲下身来,抱紧膝盖。细小的抽泣声逐渐扩大。
一些浓重的情绪漫延过头顶,遮住了所有光线。漫天蔽日。
'七'
学校走廊里,莫笑举着一瓶可乐站在良凯骏面前。
男生双手插在裤袋里,好看的眉毛皱在一起。接着突然一甩手把莫笑手上的可乐打到地上。“你到底烦不烦啊。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不要再缠着我了啊!”随即拉着身边的女生转身离开。
瓶子在地上滚了几圈便停在角落,周围在一片哄笑声中寂静下来。莫笑独自走进四班教室,同学都到操场上体育课去了,教室空荡荡的。她在良凯骏的座位前停了下来,轻轻拂开桌面左下角处的书本——灰色的桌面光滑无痕,反着些微弱的光。
在父亲去世后的几天,莫笑都有去学校。和往常一样,甚至是比以往更加认真地听课、做笔记。不曾显露出一点点悲伤,安静得似乎下一秒就会消失在空气中。仅有的不同便是每天放学都会一个人在天台上待上许久,而阿良就会在不远处等着她。一直都不善于安慰人,所以能做的仅仅是沉默地陪伴。
在莫笑记忆里,那或许是一段模糊且冗长的日子,怀抱着对父亲的想念与愧疚,始终不能坦然面对未来。仿佛生活断了一切出路,无从逃脱。如今想来,唯一庆幸的是即使自己放弃了世界,而阿良却一直站在身边。
之后的某一天,莫笑终于回过头轻轻说了句“谢谢。”
毕业的第二天阿良就要回美国。临出发前的上午,莫笑和阿良最后一次来到教室,窗外的香樟繁密茂盛,托住了洒落下来的灼热阳光。
“要走了呢,我会很怀念这张桌子的吧。”莫笑摸着自己的桌面。
“那就搬回去好啦。”
翻了个白眼。看到阿良好像在他桌子上写着什么,好奇地凑过去。
——“L&X”
阿良拿着圆规笑嘻嘻地看着莫笑。
心里一阵难受:“白痴,你不是都要走了嘛。”
“是啊,所以才想要在离开之前套住某人啊。”阿良依旧笑着。
“莫笑,等我。”
……
“恩。”
莫笑相信她曾经预见了幸福和未来的存在。
'八'
其实,到了这里,一些东西早已经昭然若揭了。
“良凯骏不是阿良。”一开始就很清楚不是吗?莫笑没有失忆,也没有认错人。
只是,如果良凯骏不是阿良,那么要如何才能说服自己阿良还在。如果阿良不在了,那么该如何忘记。
“6月25日20时40分,一架从上海飞往美国旧金山的客机在美国境内失事,初步迹象表明可能无人生还。”
我在陌路上倒数着你回来的时间。
“三”
“二”
……
是不是只要不数到“一”就可以相信,我可以等到你回来的一天。
天使在人间(1)
文/金子棋
莫小月是个极其癫狂的女人。这表现在她刚看到我写完开头的这句话后就愤慨地冲了过来。不顾自己还被织布营养面膜绷住的脸,大嚷大叫道:“本姑娘永远十八岁,什么女人不女人的,我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说完还不忘给我的后脑勺来上温柔一拳。
这还表现在她几乎能在一个礼拜内花光一整个月的生活费。包括从原版碟市场扛回一麻袋一麻袋的摇滚CD,有一次我很好奇就随手拿了一张看了一下。然后非常心痛地发现自己的英文成绩肯定退步了,整张CD上的英文字母都以我完全摸不着头脑的方式组合在一起。我无比悲伤地轻叹了一句:“我怎么都看不懂啊!”莫小月立马接口说:“那是希伯来文。”
其实原版碟还是小Case,如果你看见莫小月走进恒隆和九光时通红的眼睛,你一定能对她的癫狂有进一步的了解。只是莫小月从来不买那些俗气的超短裙和高跟鞋,她的美不需要装点。她只买些叮叮当当的小配件,只是这些小配件前还有两个定语就是“根本没用”和“近乎天价”。到目前为止莫小月已经从Vivienne Westwood的专卖店里扛回十几把花色各异品种不同的雨伞,她还迷恋Anna Sui奇形怪状的香水瓶。当她把整套度假洋娃娃系列全部扛回家的时候,我顿时傻了眼。而当她把那套香水美美地摆在玻璃柜里并且打算让它们在木质的隔层里永垂不朽的时候,我承认那个瞬间我真的很想用网球拍打她的脸。
莫小月的癫狂之处还表现在她极其变幻莫测和飘忽不定的行事作风上。她会半夜三更看一些已经作古的黑白电影,当然有的时候也会看一些纯爱恋的文艺片。她经常会在晚上睡不着的时候穿着单薄的睡衣坐在地板上。一支一支地抽中南海,或者听椎名林檎,听着耳机里嘈杂混乱的声响,一夜天亮。
莫小月很美,虽然她总是穿着有洞的牛仔裤和肮脏的帆布鞋,无所顾忌地到处乱晃。她那一头瀑布般浅褐色的卷发永远不加修饰地散满整个背脊。可是当你看见她在剔透的阳光下温柔绽放的如同马蹄莲般清澈的笑容,当你看见她睡着时像猫一般安稳的姿态,当你看见她在灯光明灭的舞台上唱出鬼魅般的歌声,她的眼睛却像孩子一样纯澈。你将无法回避也不能自持地认定她是个天使。翅膀还沾着水珠的,笑容像是最柔软的一片云层的天使。
陆子夏也不能幸免。当他在BBF看见莫小月那张樱花般的脸,躲在酒精弥漫的瓶瓶罐罐后面,眼睑低垂,睫毛上像是沾着颤落的泪滴。陆子夏很不确定,他看见的究竟是幻象还是真实。PUB里的光线仿佛有了身体,暧昧地穿梭于人群之间。陆子夏绕过喧闹的舞池,他想找到那个有着天使般神态的女子。可是他失败了,莫小月消失了。他们的第一次遇见,莫小月像昼伏夜出的鬼魅一般在人间走失。
鬼魅是醉了的天使。
陆子夏握了握拳,掌心里是细密的汗。
连续数日陆子夏在BBF里等,他在和自己打一个胜算渺茫的赌,如果那个女孩再次造访人间,那么他要去捕获她。陆子夏对自己有十足的信心。
然而爱情根本不需要什么信心。只要考验。
爱情给陆子夏的考验就是他不能轻易找到她。本来像莫小月那样的女子与BBF这样的PUB之间没有丝毫归属感。莫小月属于一尘不染的天堂。
四月过去了,陆子夏再也没有见过莫小月。他开始循规蹈矩地每天去画室画一整天的画,晚上早早就回家休息。他开始相信莫小月只是一个美梦,一个幻觉。天使又怎会染指人间?然而当他终于放弃找寻的时候,他却再一次遇见了她。他不知道这是上天的赏赐还是劫难。
天使在人间(2)
哥早上打来电话的时候我还在床上滚来滚去享受清梦。莫小月倒是早早就起床了,她在给新种的玫瑰浇水,顺便再迷茫地望两眼天空。
都说了,她是个癫狂的女人。
哥说:“你晚上和小月一起来吃饭吧。”
我说:“要吃你们俩吃,我就不当灯泡了。”
哥说:“不是,我想给你们介绍个朋友,挺不错的一个人,一起来吧。”
我勉强“嗯”了一声。末了又关键性地问了一句:“你不是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吧?”
哥给了我个爆炸性的答案。他说:“小丫头片子,越来越聪明了嘛。”
我说:“你去死。”
莫小月在知道今晚的饭局是为了给我找对象之后,就特别兴奋。又是帮我化妆,又是帮我弄头发。在她拿电发棒给我卷了个洋娃娃般的发型之后,她的癫狂本性又显露了出来。
她拿出她那条压箱底的粉色Prada的豹纹小裙衫和鞋跟10厘米的LV的鹿皮靴,笑得跟朵花似的说:“穿这条吧,姐姐赔了老本也要给你找到男朋友。”
我说:“你疯了吧。有穿这样去大排挡吃饭的吗?”
她立马反驳得我哑口无言。
她说:“今天咱们去帕兰朵吃。”
我在心里暗想,这两人太癫狂了。我的人生就这样毁在他们俩手上了。
出门的时候,我看见镜子里的莫小月,还是穿着她的破牛仔裤和匡威的帆布鞋。她的衬衣还是我哥的,G…STAR的旧款。她用一根细皮带把过长的部分束起来,看起来就比先前有味道得多。衬衫是暖黄色的,像是在阳光里晒久了。
我怀着颤颤巍巍的心走进帕兰朵,一路上不停地祈祷着,不要是麻子脸啊,不要满口黄牙啊。不会是香港脚吧?如果是这样那就让这辆车直接出车祸算了。
我发现和莫小月待久了,我的思维也变得癫狂起来。
但是看见陆子夏时我还是吃了一惊。他英俊得超乎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