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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全要吗?”
“比较难吧,美食与美丽不共戴天。”我说。
舅沉默了,垂着眼睛看我床柜上的一只机器猫看很久后站起来,习惯地拉拉我的发辫,出去了。我颓然靠去枕上,没几分钟也沉沉睡去。我外公常说我上辈子是猪,只要头挨到枕头,就会在短时间内进入深睡眠状态。当然,我会睡觉不等于会解决问题,哲人说每天早上都有个新鲜的太阳是正确的,但每天早上的太阳无论有多新鲜,都不会改变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情。
我妈仍不开心,估计她对我的人生充满绝望。我与我妈冷战数日,郁闷之极,后幸得舅舅解救,他带我去游泳,除了游泳还教跳舞。舅舅说,游泳和跳舞是消耗脂肪的最好方法。他用自己的钱和关系帮我办到某俱乐部的会员证,方便游泳时出入,并请我吃大餐,说好听的话哄我开心,教我如何与我娘相处。我不好意思,“舅,这样太奢侈了,我负担不起的。”
“钱这东西看的是程度,和你倾其所有请我吃一顿排骨相比,我所做的其实很便宜。”舅舅说,“我只想你多笑笑,你一直帮舅舅守护着一样东西,你快乐了,我就觉得我还有希望,你是我的守护天使。”
我对舅舅这段话的反应是,牙酸,要求:“麻烦你给我一巴掌吧,看我能不能清醒点,听得懂你在说什么。”
舅舅但笑无语。
我一个暑假,为了让我妈高兴,都很努力地做运动和游泳。有天,我和舅舅一起去俱乐部,遇到一个人,那是个风姿绰约的女子,站在电梯门口等电梯。她的长发微卷着披散在肩头,穿酒红的吊带上装,底下是条设计极其流线,裤脚宽松,层层叠叠,行动间宛如步步飞花的纯丝长裤,腰间系着的腰带是很别致的珠串设计,垂垂累累,随意在胯骨处悬着,即使不说话,她的站姿已是个优雅暧昧的诱惑,何况她皮肤通透无暇,顾盼间神采飞扬。
舅舅自见那女子,先是愣了愣,继而若有所思,点点头,迈步上前,做了个让我吓死的动作。他贸然托住那女子的下巴,凑过去仔细打量,笑意逐渐在唇边眉间展露,说:“你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是打算勾引谁去?”
老天,他不会认错人吗?我真怕那女人把舅舅当色狼,给他一耳光。
可最让我大跌眼镜的是,红衣女子的表现居然比我舅还色。她的表情由惊愕转化成柔如春水的魅惑,一双手臂就勾上舅舅的脖子,语出惊人:“本来没打算勾引谁,可现在改主意打算勾引你。”
舅舅大笑,伸长胳膊,抱住那女子,笑骂:“你这个荡妇。”
我目瞪口呆,好惊人。
“还记得我的外甥女吗?”舅舅把我介绍给那个美女,“咏哲啊,以前只有这么高。”舅舅的手在他腰间比了比,表示我当时的身高。
美女睁大眼睛,诧异,“徐家明,你的外甥女现在这么高了?哇塞,你已经有这么老了吗?喂,带外甥女到这里玩你整个输掉,还有什么乐趣?”
舅舅拉起我的手拍拍,很得意,“我的明智之处就在这里,你懂不懂?”
“懂,”美女笑得很诈,“知道你守身如玉。”
◇欢◇迎访◇问◇。◇
第10节:第二章 选择(3)
“啧,乱嚼舌头。”舅舅笑,有点掩饰,介绍美女给我,“咏哲,这个女生是舅舅的大学同学,你还记得吗?来过我们家的,叫陈妮。”
陈妮?这个美女居然是陈妮?那个气质温婉清纯的陈妮?我下巴都要掉下来,“不是吧?你真的是陈妮?怎么差这么多?”
陈妮锁眉,轻嗔薄怒,“你个小鬼,这是跟长辈打招呼的方式吗?没礼貌。”
舅舅拍下我脑袋,我连忙道歉,圆自己的话:“对不起,我是说您看起来比以前美了一百倍,所以吓到。”
“还行,挺机灵的。”舅舅调侃我。
那天和陈妮一起喝咖啡,听舅舅与美女谈别后近况,知道陈妮也是近期由香港回来,现任政府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哗,厉害的女人,竟混到如此风生水起的地步。
“这个工作有让你愉快吗?”舅舅问陈妮。
“没有,”陈妮带点疲倦地靠在椅子上,有种我见犹怜娇柔感,说的话却很沧桑,“没有,我的工作不能让我愉快,不过除了这份工作我也别无所有,现在练就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和一群乱七八糟的人打交道,很没自尊,好在薪水尚可,怎么说呢?一定要出卖自尊的话,我愿意卖个好点的价钱。”
舅没说话,只温柔地抱抱陈妮,以示安慰。我觉得舅舅和陈妮应该不是很久没联络,至多就是有段日子没联络,他们的做派都还挺美式的,亲密,熟络,但是没有男女情人间的暧昧。
瞅着眼前谈笑风生的一对玉人,时光恍惚倒流,仿佛回到舅舅的大学时代,听舅舅吹萨斯风,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萨斯风的声音是长那样子的。那时候舅舅吹奏的也不是什么名曲,老掉牙的一首《忘不了》,正是清秋时节,惠风和暖,蓝天高渺,顶楼的菊花开得一丛丛的,不远处的栏杆上晒着床单被子,空气里全是阳光混合着洗衣粉的独特味道,也不知道是萨斯风太过伤感,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有个女生居然被弄哭了。
哭了的女生有个旖旎娇柔的名字,叫陈妮,长舅舅一年级,历史系学生。陈妮第一次来我们家的时候,就吸引了我们全家的目光,她穿白衣蓝裙,黑发扎两条辫子搭在肩上,气质温婉清纯,眉梢眼底带着股书卷味,说话不紧不慢,清楚流利,十足的大家闺秀风范。不过陈妮笑起来的时候就极其极其极其妩媚,她的眼睛不大,细长,眉目如画,半回眸嫣然展唇,无限风情,摄人心魄。外婆对陈小姐一见倾心,话里话外地打探人家的底细,得知陈妮也住本市,而且是住在太原路的小洋楼里之后,太君龙心大悦,其喜悦程度简直像是——想立刻办喜事的样子。自从有了这个陈妮,我外婆一厢情愿再也没担心过钟曼芬,似乎,住在华山路的钟姓小妖,就这么轻易地被住太原路的陈妮女将打得落花流水,被丢弃到时间的流沙里去了。也就所以,等到后来发现舅舅仍和钟家姑娘有通信的时候,显得那么震惊了。
陈妮比舅舅早一年毕业,毕业后出国进修学位,离别前,一场雨后的夏日傍晚,她和舅舅坐在一架花事正好的茉莉下面娓娓话别,我趴在栏杆那边啃着西瓜看星星,听陈妮说:“即使你知道,童话最终会幻灭,梦想是拿来破碎的,爱情的结果只是绝望,你仍然要去找他吗?”
“是啊,即使我知道很可能一切都是空幻,”舅舅说,“我仍是一定一定要去找他的。”语气十分坚决。
陈妮又哭了,啜泣着,“你们男生都好过分哦,我喜欢的男生,最最过分了。”
舅舅温柔地借出自己的肩膀给陈妮,让她哭,暗暗的夜色里,茉莉清新的芬芳在空气里软软地弥漫,从我这个方向,模糊能看到依靠在一起的舅舅和陈妮。我不敢出声,也忘了去擦掉嘴角邋遢的西瓜渍,蒙昧如我,第一次感受到人生的苍凉与无奈,竟是因陈妮那段话,童话最终会幻灭,梦想是拿来破碎的,爱情的结果只是绝望……
这段话,影响我至深,我是从那个晚上开始,相信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是虚幻的,不值得我去深究,去追求,去经历,去争取,去反复执着,去魂牵梦系,我是相信着陈妮的这段话长大的,她可是我的偶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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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二章 选择(4)
我的偶像,果然也不出所料的一直美丽着,聪慧着,成功着。我一直以来相信着她,所以是现在的样子。不知道她一直以来相信着什么,成为今天的样子。
暑假结束,大学开学的时候,我终于瘦到接近我妈期望的体重。当然,能顺利达到我妈的期望我舅功不可没,整整两个月,陪游泳,教跳舞,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他。只和他说:“舅,以后有任何差遣,咏哲万死不辞。”舅靠在椅子上笑,超级肉麻地讲,“你是我的守护天使,舅舅为你做的都是应该的。”唉,这个世界上对天使要求最低的人,大概就是我舅舅了。
我妈曾经为我买的那条米色长裙穿到我身上,终于比较可以让人接受了。虽然我不是很喜欢这样子装淑女的我,不过,这也不重要,大部分人都不是太喜欢自己的。假如给每人一个跑到广场上大喊宣泄情绪的机会,我相信会有很多人喊说,让我消失吧,我受够我自己了。罢了,我妈高兴就好。
不管是胖是瘦,我的大学生涯就此开始。刚进寝室的第一天就看到三个室友在争床位,没人愿意要靠门边的床位。简直烦死,最怕这个,一群女生唧唧歪歪地争来争去。我没吭气,主动把自己的行李放到那张床上,牺牲小我,解决纷争,高尚得跟释迦牟尼似的。其实离厕所比较近又靠门的床位没有给我造成困扰,又闻不到什么厕所的味道,不明白我的几位室友到底在争什么。
我室友其中一人是我旧同学,叫肖瞳瞳。我和肖瞳瞳不熟,或者这么讲,我和以前的同学都不怎么熟。我没朋友,独来独往惯了,从不参加别人的生日会,也不请别人到家里来给自己过生日。像我这么平凡的学生,不可能和肖瞳瞳这样一路从小红到大的尖子学生做成朋友的。肖瞳瞳很漂亮很漂亮很漂亮,气质非常非常非常好,为人也特别的温柔谦逊,她简直就像是某个古堡里特别培养出来,随时准备着嫁王子的公。
和肖瞳瞳相比,我是什么样子的?其实我小学时候成绩实在差强人意,或是因为愚钝到心无旁骛,一味只读圣贤书,到了高中成绩反而冲到前面,我的家人对此表示满意。没办法,任何生物都会对成绩这种事情表现出极其敏锐势利的一面,大家夸奖我是个奇迹,哈哈,才怪。我知道这很扯淡,因为我真的只是个草包而已。和我们班会弹钢琴和拉小提琴,并在网络BBS上发表N篇点击率超高的文章的美女肖瞳瞳比起来,我尤其愚昧。
一直以来,我习惯简单无变化的生活规律,对文字的要求只到杂志《故事会》的程度,唯一喜欢听的流行歌曲仍维持在罗大佑那曲《童年》的阶段,COCO李玟在MTV里扭腰摆臀令人神魂颠倒之际我斥之为神经病。看《铁达尼号》能中途睡着,浑浑噩噩对爱情不理解没憧憬,不读金庸和红楼连七龙珠都没看全,爱吃爱喝傻笑没朋友身材胖胖的我,哪里有肖瞳瞳一半的风采?可现实就那么残酷,我与肖瞳瞳从初中到高中同学多年,眼见她登台表演,眼见她获奖不断,眼见她收到情书,后又眼见她成绩下滑,而学校评断学生的价值也就是成绩而已,她后来就不“红”了,而坐在角落不起眼的我却被移到靠灯光比较近的位置上来,我觉得肖瞳瞳因此而不喜欢我。
我虽与肖瞳瞳不那么熟,但也算了解其人,她有些许小心眼,骨子里有少少嚣张和刻薄,最好面子,而我这人对面子问题不是太在乎,所以,跟她相处尽量给足她面子。假如与她同窗共读这么多年都没成为朋友,我也不会奢望在大学四年与她成为朋友,相安无事即可。说起来,从初中到大学都做同学,也算有缘了,不容易。
另一位室友唐可欣人如其名,是个温柔的小甜心,她与我同龄,却有个交往两年的男朋友,比她大一届,她说她就是为了男朋友才拼命考进这所大学的。瞧瞧,谁说早恋是不应该的?我身边就放了个正面示范的典型。
唐可欣是第一个让我见识到青春与爱情之美好的女生。我喜欢在午后的时间,躺在床上午睡半梦半醒的一刻,听楼下一个清亮的男声拖着绵软的长音叫:“唐可欣,唐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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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第二章 选择(5)
每次,唐可欣都光速理头发穿鞋子,脆生生应着:“来啦来啦……”
我们喜欢逗唐可欣,“你那么早交男朋友失去很多乐趣吧,起码半年换一个才叫正常。”
唐可欣的脸就红起来,白皙娇嫩的肌肤上像抹了层胭脂,十分动人。
最可笑的是单小舞,小舞是我们寝室唯一家不在本市的学生,因她姐姐在本市一家企业打工,每逢回家便夸耀我居住的这个城市如何的纸醉金迷,如何的光怪陆离,所以小舞拼命考进这个学校,看看能不能在这个地方找到她的梦想。小舞暑假期间是在这里过的,而且她还找好打工的地方,我们寝室,小舞的日子最辛苦,不过,我也因其独立乐观而最喜欢她。
小舞心直口快,人也极明朗热情。我们熟悉起来后她说起对我的第一印象:“你知道我见到你有多开心吗?我记得你啊,我本来是在商场玩具柜台做服务员的,有次我见到你和你妈在那里吵嘴,天啊,你真是个性,酷得半死,我都不敢和我妈那么说话,你根本就是我偶像,不过那时候我以为你妈是你姐,等知道你妈是你妈的时候更是吓坏了,你妈那么漂亮,你简直不像你妈生的,不过那是以前啦,你现在漂亮这么多……”
这就是小舞,她想说话的时候不让她说完她会内伤,所以,我每次都好有耐心地等她说完,并忍受她特例独行的语言逻辑和莫名其妙的文法修辞。除了我,谁听得懂什么是“我以为你妈是你姐”和“等我知道你妈是你妈”这样的形容?我喜欢小舞,十分喜欢,所以,我活到人生第十八个年头,终于也算有个死党密友了。小舞,成了我这辈子交往的第一个好朋友,让我体会到友谊的珍贵。
作为菜鸟新生,我们受到老鸟前辈们的热烈欢迎。有来呼吁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学长,舌粲莲花地诱惑我们这些新学员加入社团,我根本不知道该报哪个名,闭着眼睛点锅点豆选到的居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社团,拳击和戏剧,真妙。
第一次戏剧社团活动的时候我看见肖瞳瞳也在座,她正认真地听高年级学长感情充沛地朗诵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茱丽叶》,“来吧,温文的夜,你朴素的黑衣妇人,教会我怎样在一场全胜的赌博中失败……”我没听完,转身又悄悄出去,反正莎士比亚已经仙游N多年,应该不会因为一个屁都不懂的中国女生不欣赏他的文字而吞枪自尽再死一次吧?
我对拳击当然也不懂,第一次接触沙包的时候闹了个大笑话。当时全凭好玩,狠狠推了沙包一下,沙包反弹回来我也不晓得躲,被撞倒跌坐在地上,这个结果实在是很扯对不对?于是我坐在沙包下面忍不住笑起来,还笑蛮久的。旁边一个戴着拳击套的男生一直看着我笑,等我笑完,他指着我脑后拖着的几乎长及过臀的发辫问我:“你打算这样学拳击吗?”
“长头发不可以?”我错愕,我还蛮珍惜我的头发的。
“不,可以的,”那个男生递给我双手套,“不是大问题,我教你。”
教我拳击的男生长我两届,是拳击社的社长,生得虎背熊腰,却有张极清淡的面孔和乱秀气一把的小眼睛小鼻子,我们说他是种复合类生物,一只披着熊皮的羊。他有个外号,叫令狐冲,大家都叫他阿冲,叫得久了,他本名叫什么都没人记得了。阿冲跟我说,他之所以肯亲自教我拳击,是因为我看起来比较笨,选社团的时候要点锅点豆,被沙包打中了跌倒还笑得跟中奖一样,他很担心,我这样的社员会抹黑拳击社的名声,他不亲自看管很难放心。听上去他好像是好心,不过这种好心值得我信任吗?
这个阿冲数日后请我看电影,我没拒绝他的晚餐和电影,他用他的行动证明了他的好心不值得信任,他根本就是狼子野心。他提出交往,我也没拒绝,他飞快地由我的师傅降级为我的男朋友,明降暗升。虽然我本来不太向往爱情,但对爱情也有几分好奇,这种事情有那么大魔力吗?一定要试一下是什么滋味才可以啊。
说起来,我的运气不差,我的拳击教练男友是学生会干部,校园里的老大,我在学校等于被他罩了,而且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地就有了一个崇拜者单小舞,我想,我需要低调一点,不然哪天被嫉妒我的人用麻袋蒙住暗扁一顿也不是没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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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第二章 选择(6)
新的学年,新的开始,日子始终是新奇而令人愉悦地进行着。
再与舅舅去俱乐部游泳,偶尔遇到陈妮。我都很乐意听她与舅舅天南地北地高谈阔论,内容很多我不懂,纯粹是为了欣赏偶像陈妮小姐讲话的姿势,语言。有次周末回家的时候,听到我妈提起陈妮,她们因工作机会遇到。我妈重点说明,伊仍是小姑独处。外婆心眼活动,喜上眉梢,却被我爸浇了冷水,一向谨言慎行不多言语的老爸,这次在舅舅的终身大事上给予了重要的意见,曰,陈家小姐今日成就非与当年女学生同日而语,其过于强势的作风,怕会压过家明,家明一向仁厚,与陈家小姐并非良配。
我外婆断不会让儿媳妇骑到儿子头上去,她要的儿媳妇一定要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要像解语花般温柔,还要具备二十四孝的素质,所以,这陈妮在我外婆脑海里做了几年虚幻的儿媳妇之后,终于又虚幻地下岗一支花了。
我虽喜欢陈妮,也觉得她做我舅妈其实很合适,不过,我觉得舅舅,就是,他有没有还惦记着钟蔓芬?那个一直活在白信封里的钟蔓芬,长什么样子啊?
入秋的时候,爸爸给舅舅介绍了一个女朋友,听说叫曲冰,是爸妈同学的妹妹。那同学一家人全移民去温哥华,本来不太容易联络到的,我爸因一次工作上的事情去一家医院做访问,恰好遇到在那家医院做心理医生的曲冰,得知她还是单身,考虑各方面条件足以与舅舅匹配,晚饭时间和舅舅说:“给你介绍个女孩子认识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