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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爱你1-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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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是这样的吗?”这是我第一次听除家人外的同学,讲述自己以前的事情,感觉很新鲜,“喂,大小姐,我好像还蛮恶劣的是不是?”   

  “是劣迹斑斑,馨竹难书。有段日子,我脸上长很多痘痘,有同学说我以后会变麻子脸,我很气,你就去刻薄那个同学的脸生得太过自然安稳,毫无险象,平坦顺滑得料想风都不愿意吹拂,因为无论哪个季节的风也不愿意如此清闲。”   

  我哈哈大笑,“我以前这么有幽默感吗?”   

  “还不错,你一向幽默感丰富,也一向把肉麻当有趣。我想感谢你的维护,送你个小礼物,等你过生日那天,你不客气地拒绝我,说生日还没到,转眼没过五分钟,你玩坏新腕表的表带,大叫说,你爸妈买给你的生日礼物是便宜货,我简直无地自容。”   

  “我这么过分?”   

  “你一直都这么过分。”瞳瞳终于抬头看我,泪光莹然,苦笑,“可我还是爱你的过分。”   

  我傻望着瞳瞳,这算什么?表白?她是……   

  瞳瞳猜透我的心思,“是啊,我是喜欢女生那一国的,我一直喜欢你,你不知道吗?”   

  我瞠目结舌,她喜欢我?她喜欢的是女生?   

  “你当然不知道,”瞳瞳的手指停止舞蹈,眼神不无幽怨,“你根本没在乎过我,我出尽百宝地让你注意我,故意讲你的坏话,抢你的男朋友,向你宣战,你统统不在乎,你表面上与我和睦,也不过是不想惹麻烦,我简直不知道,你到底看重什么。你好像什么都不要,我连让你恨我都办不到,我在你眼里,尚不如一个从乡下来的土蛋单小舞,我简直忍无可忍。”   

  忍无可忍?我看着瞳瞳一双晶莹分明的眼睛,恍悟,“是你吗?是你寄信给教务处,泄露小舞和梁老师交往的事?”   

  “是我,”瞳瞳倒不否认,“我一心让单小舞不好过,却被廖书伟把事情化解了,不过,谢天谢地,天上掉下来个廖书伟,我看得出来你喜欢他,别人弄不清楚,我却明明白白。我曾见到过廖老师和你舅舅去GAY吧喝酒,真是天大的笑话,什么都不在乎的黎咏哲也有这一天。老天有眼,我所遭受的痛苦,你一样要尝到。廖书伟永远不会爱你,如同你不会爱我一样。你发现自己沦陷了想找棵救命的稻草,我是一定要破坏你与姜佑谦的,男人都是经受不起诱惑的蠢猪,咏哲,我不会让你如愿,你明白不明白?”瞳瞳一只手掌摸着我的面颊,两颗豆大的泪珠从她皎如白玉的脸上滑下来,她一声声问我,“你明白不明白?明白不明白?”   

  “明白了。”我回应瞳瞳,并非说假,是真的明白了,我甚至有点明白小舞何以会出现在佑谦的租屋附近,为什么要敲门而入,只怕她已知道泄密的人是谁,肖瞳瞳不声名狼藉她也咽不下一口气。这世界有些事情不明白,浑浑噩噩过去并无损失,一旦明白了,这一场人生只见其荒谬凌乱,索然无味。   

  “真可惜,笨头笨脑的你才明白,”瞳瞳放下抚在我面孔上的手掌,“都明白了,可也不好玩了,何况你就要出国,更不好玩。”她笑,倾国倾城。   

  “现在科技发达,我们可以通过网络互玩,”我站起身来说,都明白了的好处也有,就是心境清朗,我上前揽住瞳瞳的肩膀,用平素在戏剧社排练时的口吻调侃,“小妞,爵爷要走了,我们Kissgoodbye。”   

  瞳瞳跳起来挣脱我,“去你的。”红了双颊。   

  宿舍门砰砰被敲响,我爸在门外叫我,我拎了行李跟瞳瞳说再见。瞳瞳把她的MP3塞到我包里,“你一直在拒绝我,这次就不要拒绝了。还有,我不想利用任何高科技的方式与你联络。” 

第76节:第十二章 对不起,我爱你(2)     

  我苦笑。   

  走出大学校门的那一刻,我没有回头看,不是不舍,不是伤感,不是悲哀,其实我很感恩,在我身后的校园,在我身后的时光里,我深爱过别人,也被别人深爱过,我运气不错。   

  陈妮知道我即将出国念书,特别为我饯行。我们去了家日式馆子,要了一大桌子食物,却只有我们两个人吃。陈妮脸色不好,眼角干涩,相信是缺少睡眠所致。我们较少言谈,谁也不想说到什么敏感的话题,怕惹出眼泪来,索性闷头苦吃,好像把胃里填满一点,人就会变硬朗点似的。直到都吃饱了,两人大眼瞪小眼呆良久,陈妮失笑,极其意识流地问我:“还好吗?”   

  我也漫无目的地答:“不坏,没发胖,没有香港脚,也没长痔疮,有一点点口臭,争取每天多用一次漱口液。”   

  陈妮乐,一口酒差点喷出来,她笑起来还是很漂亮,和我小时候见到的样子差不多,妩媚之极,嫣然展唇间眉目如画,无限风情,摄人心魄。   

  这一笑,引无数往事在我眼前涌现,我忍不住问她:“陈妮啊,你还记得十来年前的夏天吗?我家的茉莉开了一架子白花,有次晚上你在我家顶楼乘凉,对舅舅说,‘即使知道童话最终是幻灭的,爱情的结果是绝望的,梦想是拿来破碎的,你仍然要去找他吗?’那个时候,你知道不知道舅舅是去找书伟?你知道舅舅爱的人是你的朋友吗?”   

  “这么多年前的话你还记得?”陈妮疑惑。   

  我不能告诉陈妮,她的话影响了我十年,只推脱,“我记性好。”催问,“来,给我答案。”   

  “不知道,”陈妮扬扬好看的长眉,“我只知道家明喜欢的是男生,家明察觉到我喜欢他的时候,就主动跟我谈,他喜欢男生,不爱女生,让我失望透了。”   

  “你是到美国后才知道舅舅喜欢的人是书伟?”   

  “对啊,准确说,是直到家明到美国后,他们两个趁假期到纽约来看我,我才知道的。气得不行,整一个学期成绩破烂不堪,交好几个男朋友,后来还带着个帅哥跑到他们那里去显摆,结果发生了车祸,随我去的男生被撞成了植物人,我快崩溃了。你舅舅是个傻瓜,又心软又爱哭,自己都管不好还想照顾我,陪我掉眼泪,我逼他,让他答应我哪天要结婚非娶我不可,他就答应了。我也逼过书伟,不过不管用,他根本无情无义,他说他只跟家明一起,才不要女生。他不对我的事情负责,枉我从十四岁那年就做梦嫁他,他连哄都懒得哄我。”   

  我诧异,“你十四岁时候就想嫁他?”   

  “是,”陈妮的手下意识在眼前挥挥,“书伟是我的初恋,很悲哀吧?少女的初恋,就遇到这样一个人,整一辈子,都过得没力。”   

  “那你比较爱我舅还是书伟?”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陈妮大概警觉到自己说太多了,想就此打住。   

  我怎能放过她,只要是书伟的事情,我都想知道,求她:“告诉我。”   

  陈妮无奈,握着瓶酒,自斟自饮,“其实难分轩轾,但是因为我与书伟相处的时间最长,我们之间承载了太多回忆,他又令我最痛苦,所以,对书伟的感情,相对要复杂一点。”陈妮叹息,“我那年从加洲回纽约后不再任性胡闹,专心把书念好,同时也和你舅舅他们保持很好的朋友关系,我很珍惜这份情谊,也是真的想看到你舅舅与书伟幸福,结果,家明却回国要结婚。”   

  “我舅没遵守约定娶你,难怪你气得要打他。”   

  “我打他不是因为他不娶我,我是气他放弃了书伟,与他们做了这么多年朋友,也知道当时的应承是善意的谎言,”陈妮灌杯酒下肚,苦笑,“嗨,这份朋友的感情让我转成夫妻的情谊我还舍不得呢。”   

  “你到现在都没再交男朋友,也不要结婚,打算以后都这样吗?”   

  陈妮看我一眼,酒再满杯,语气幽幽:“我也不年轻了,虽然有点事业,可再多的金碧辉煌,也掩盖不住已过顶的惆怅,也不是不想成家,没办法,就觉得谁都没他们好。”   

  “那,”我追问,“你现在还是觉得,梦想,爱情,童话,统统是虚幻的吗?”     

第77节:第十二章 对不起,我爱你(3)     

  陈妮笑了,笑得很甜,“所有童话里期望的,爱情里向往的,梦想里追求的,家明和书伟都争取努力到了,我现在愿意相信,这些美好的东西是存在的,只不过,我还没遇到。”   

  “是,还没遇到。”我同意,“来,为了我们的运气,干杯!”   

  我和陈妮后来干了很多杯,我没醉,陈妮醉了。她本来说要送我回家,结果车到中途转成我送她回家,陈妮坐在我身边很认真地说:“我相信,书伟的病一定会治好的,等他病好了,我说什么也得让他和家明回美国去,我也去,我学会清蒸鱼了,还可以帮他们弄早餐……”   

  我望着车窗外城市里流动的灯火,跟陈妮说:“我也相信,相信他会没事的,我们都会越来越好的。”啊,真想手边还有瓶酒,把自己也灌醉算了。   

  临去温哥华的前一夜,我爸与我谈了很久:“咏哲,我们都需要寻找一种能量,让我们撑过这一段时间,相信爸爸,只要有这种能量,撑过这段时间,外在的人事都会改变,只要撑过去了,你的人生就完全不一样了,去温哥华,说不定在那里,你可以获得不一样的人生。”   

  我愿意相信爸爸,我想,对我们家每个人来说,都需要这种能让我们撑过去的能量。   

  “谢谢老爸。”我难得地拥抱一下我爸,想从他那里得到一个保证,“爸,舅舅也会撑过去的吧?只要过了这段时间,我们都会好的?”   

  “舅舅和你的情况不一样。”我爸说。   

  这个答案让我黯然,舅舅与书伟相处了那么长时间,假如书伟离开,他必定要遭遇记忆中无穷细节的不尽追杀,舅舅的后半生,大概都需要在这种记忆里逃亡,他和我的情况,确实不一样。我只要学习忘记就好了,不过忘了又怎样呢?我很清楚,在我未来的岁月里,我大概永远不能像爱书伟那样爱一个人了,青春,只有一次,如同火样的爱情,也只有一次,永不再来。   

  终于要滚蛋了,到机场送我的人,当然有我爸妈,我想不到还有舅舅和书伟。书伟看上去很虚弱,像个纸人样轻飘飘站在那里,似乎一捅就破,不过他依旧淡定儒雅,就像我见惯他在讲台上的样子,温和,却又有深藏不露的霸气。   

  还记得,我摔伤了脚,他扶我去看校医,累得满头是汗;还记得,我任性胡闹,揍得他眼圈乌青,他没怪我;还记得,他流过鼻血,鼻孔里插着个纸卷,却仍一身通体适意地安然自在,陪我坐公车,送我回家。   

  呀,那些时候,我不知道他身患绝症,我若知道,我会多照顾他一些。望着来送我的书伟,我一时间失了言语,只觉得眼前时光倒流,旧日片段,历历在目。   

  我爸妈借口去买饮料,舅舅去洗手间,他们慈悲地给了我一段与书伟单独相处的时间。我与他在宽大的落地长窗前,看停机坪上一大片蓝天。秋日的天空,深邃明澈,让我想起书伟的眼睛,现在他就在我身边,可我不敢看他,所以我只好看着窗外的天空。   

  “对不起,咏哲,”书伟用他特有的,低沉醇厚的声音向我道歉,“对你,我应该有所警觉,不给你乱想的机会才是,可我疏忽了。有些情况,是我也无法预料的,本来,在你们这个年纪的女生,尤其像你这么调皮的女生眼里,我与你舅舅这个年纪的人都该被称做老头子。根据调查,现在代沟的分界线越来越小,相隔四年,就隔了一代。咏哲,我以为我对你来说,都像史前恐龙了。家明告诉过我,你这个小丫头当年怎样保护过我写给他的那些信,你是我们的守护天使,所以,你做我的学生,我会忍不住对你特别好,我不知道这样会令你误会。”   

  天空好漂亮,像一大块蓝琉璃,只剩这一刻了,这一片天空是我和书伟的,他为什么对我好,为了谁对我好,我已经不想在乎了,我只要一分钟,哪怕是半分钟,甚至是十秒就好,我开口,对着天边飘着的一缕云说:“书伟,说爱我。”   

  我的耳边空荡荡没有声音,我固执地对着天空,“书伟,说爱我。”   

  沉默片刻后,传来书伟无奈的叹息声。呀,不行吗?连几秒钟都不肯给我吗?我对他来说,是真的什么都不是,我连一秒都无法拥有,我暗叹口气,罢了罢了,此去蓬山千万重,人生从此各东西,我何苦难为他?把自己笨拙的要求化成玩笑,“趁我舅舅不在,好歹说点好听的来骗骗我嘛,快点,说爱我。”   

第78节:第十二章 对不起,我爱你(4)     

  不过效果不好,书伟无奈唤我:“咏哲。”   

  我武装好自己,鼓足勇气面对他,“好啦,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不用跟我道歉。”   

  书伟缓缓点头,问:“丫头,你会不会怪我回来?”   

  “不会,你若不回来,舅舅以后知道你的状况,会疯掉的,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原谅自己轻易离开你。”   

  书伟笑了,纵然他是个病人,苍白憔悴,可笑起来依然很温暖,他像舅舅那样,亲厚地顺顺我额前的一绺发丝,“长辫子精灵,我并不愿意把事情搞得这么混乱,七零八落,我没办法,生命是场华筵,提前退场,非我所愿,最后的时间,我不想浪费。我不能在我死后,让家明连个到我灵前看望我的机会都没有,他对我来说,很重要很重要,我不能让我的家人,连他是谁都不知道,所以,我非回来不可,你能理解吗?”   

  “是,我知道。”我上前抱抱书伟瘦弱的身体,无数句“我爱你”在我心底喉头滚来滚去。他身上带着股干净的药味,温和,轻软,忧伤,我不敢贪恋他的温柔,警觉地只抱他一下下,由衷说,“我知道,你和我的舅舅一样,对我也很重要,所以,请你保重,我读完书,就回来看望你和舅舅,麻烦你们一定等我回来……”书伟,对不起。   

  机场的广播一声声催登机,我爸妈还有舅舅在不远处等着,松开书伟,我咧嘴对他笑,“我走了,再见。”   

  转身的瞬间,他叫我:“咏哲,等等。”他仍习惯的,从口袋里抓了一把糖,像平时那样,放进我的掌心里,说:“一路顺风。”说完顿了顿,不甘心全给我,孩子气地又把糖拿回去两粒……   

  在温哥华寓所的冰箱里,有只塑料小盒子,里面装着四粒太妃糖,这是我最宝贵的财富,千金不换。在回国前,我不打算吃掉书伟送给我的糖果,一来担心香甜的味道不适合在异乡品尝,怕刺激出眼泪,二来也怀着哪天带着太妃糖去见书伟和舅舅,借由此糖生出更多糖的梦想。   

  UBC是所好学校,师资雄厚,学风鼎盛。我重修了学科,选读海洋研究,选择这个科系,是因为我觉得,离海近的地方,可能离书伟也会近一些,我很高兴,终于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了。还有件事情,令我觉得幸福,是我宿舍附近的车站,恰是第一次遇到书伟的地方。夜晚,从我卧室的窗口,就能眺望到站牌那里的灯光,我偶尔会生出神思昏然的念头,说不定,我会在那站牌下再遇书伟呢?   

  再上路,在路上,路尚在,路过爱情的人都知道,越想忘记的事情越忘不掉,尽管我的理智常告诫自己,有些感情既然对自己并无半分实际好处,不如忘掉,但事实上,我每天都背着沉甸甸的记忆,在温哥华努力地生活着。我不愿意自己意志消沉,终日愁眉苦脸,半死不活。我知道,自己和许多人相比,生平实在已是太过顺遂,所以,我不敢对自己,对周遭,对这个世界有任何抱怨,但我也没办法对生活投入太多热情,所以,我懒洋洋地悲伤着,无所谓地做一个顺民,听说,顺民大多都活得比较久,虽然,我也不清楚人是不是应该活很久,可我对死亡这件事情确实感到害怕,所以,我得卖力地把日子过下去。   

  有许多平时从书里看到的感情,奇迹一样在现实里得到验证,我能够了解到故事里杨过为什么肯在十六年后跳下寒潭,也知道红楼梦里的林姑娘为什么口口声声,我只为了我的心,我更明白李文秀只身单影地回江南一点都不潇洒,我也明白确实有很多很多人与事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生活中一些幽微细密之处待得一一清楚之后,我开始怀念自己当年可贵的愚钝,虽然今日的我仍不是个聪明人,但我如今再也回不去当年的样子了,长大,也不见得有多愉快。   

  读书的日子,我尽量把自己的时间料理得简单明朗不琐碎,在想吃的时候才吃,想睡的时候才睡,我的MP3是肖瞳瞳送给我的那曲叫《时光的印记》的曲子,这首曲子时时唤起我对家乡,对家人的温暖记忆,我直听到耳朵起了茧,仍固执地不肯换。街上的录影带店有成套的美国长剧,我全部租回宿舍,一季一季地看,懒得弄饭,冰激凌罐头果腹,困了就睡在沙发上,不刷牙不洗澡,邋遢得像只鬼,也确实像只鬼那样撒着欢的自由。   

第79节:第十二章 对不起,我爱你(5)     

  我学会了在电脑上敲日记,天知道我曾经对这样的无病呻吟有多厌恶,如今竟也沦落至此了。平时我不会这么神经,不过,在精神状态不算太正常的时候,我就乱无章法地在电脑上写几句话给书伟,并不会通过网络送给他看,那些话,只是点一下鼠标就会消失的文档,我写:书伟,以前上课时说,电视里演的是别人的人生,我们不需要关心太多,我们应该拿更多的时间来过自己的人生,可是,书伟,我好像已经不打算过自己的人生了。   

  书伟,时间不断在改变,你送我的书,还在我的床头,你说给我听的话我也记得清清楚楚,但,到底,我没成为你希望看到的那种人,真是抱歉,我仍然爱你,即使我是如此爱你,你一样浑然不觉。   

  书伟,时不时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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