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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们都背叛了爱情-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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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替小冯(冯春雨)担心,曹庶民这小子开学以来天天在煲电话粥,一个晚上几个女孩的电话轮流接,依我看,以后不出现感情问题可真是难。有些奇怪,总是看到庶民的电话响个不停,却很少看到他自己跟对方主动打电话,到底是什么因素让那几个女孩对庶民这么上心呢?我们宿舍几个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一天,偷偷查看庶民的相册,发现那几个女孩的长相都不如小冯,心里想,这庶民现在也算有艳福了,看来他们应该会长长稳稳吧!

  晚上,约斯姐到无情湖边喝酒。

  斯姐是我在班上最好的女性朋友,假若我穿上球鞋她穿上板鞋我们的身高就同高,所以每次跟她一起时,我总会挑一对较高的鞋子来穿,这样以显出作为一个男子的威仪。由此,我知道女生找一个比自己高的男人确实是很有必要,至少从心理上说,双方都没有负担。

  上到大学以后,我对女生其实己患上一种恐惧感,怕自己对别人太好,别人会反过来最终伤害到自己,所以,我只在班上交了斯姐这一个真心的女性朋友。也并不是因为喜欢她,所以才跟她交朋友,而是跟她在一起,可以让我很快乐。那种纯纯的异性朋友间的快乐我已经久违了,可又庆幸地在她的身上找到了,那真是天赐良缘。

  有时候,我会在幻想,要是能和她背靠着背仰着头眯着眼一起歇息那该多好,要知道,这一路走来,我不停奔波,已经很劳累很劳累很劳累,我只想一颗心斜斜地依靠在另一颗心上闭上眼睛,待到已经睡饱了,再启程。

  可是,这样的想法真是痴人说梦,当今大学,谁会与一个痴人一起圆梦呢!

  那天晚上,斯姐只喝了一点点,纯粹是我一个人在喝,只觉得此刻的自己有些悲凉,一边喝,一边跟一个与自己的故事毫不相干的人谈自己的过去,她听得很用心,没有给什么意见,可以我已经很满足了。

  有些不解,既然她不能喝酒,为什么愿意陪我喝酒呢?也许做朋友的都应该像她那样,用心去铃听对方内心的呐喊,从对方粗略的言语中体察到朋友复杂的情感,给对方鼓励,给自己加油。
  作者题外话:大一,很懵懂,爱情很直白。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四节
第(4)节

  上次团日活动让我认识了一个女孩,邓冰。

  当时,我和Kerry做主持,她负责领着班中几个男女生跳劲舞。这女孩平常温柔得很,说话嗲声嗲气的(可不是娇声娇气啊),可一跳起劲舞来,立马让我眉颜大开,要身材有身材,要舞姿有舞姿。晚会结束,回到宿舍,不少男生都在讨论她。

  后来,留意了一下她,原来她早读(广商新生惯例)的座位位于我的后桌的右边的右边的右边,旁边坐着的男生复姓刘傅,单名一个渊字,合称刘傅渊,光听这名字就知道此人学识渊博,事实上他是我们班理科最好的男生。

  我在想,渊对她有没有非分之想呢?偶尔打听了一下,听他舍友说,渊好像有个高中女同学跟他关系挺密切的。呵呵,原来来到大学的光棍,心中都有一段情,只是情短情长而已。

  忽然觉得,我跟渊属于那种有心里话但不便说出来的人,同是天涯沦落人,相知何必曾相言。

  我不得不说,我这个角色有点多情的戏份,可能是自作多情也可能是情比烦恼多。

  鬼让上天生我佑我给了我一张能说的嘴一张善变的脸一只能写的手一个会想的脑袋而且让我认识这么多女孩子么!!

  自静的事以后,原本对其他女生已没有非分之想,可是机会还是来了。

  莫非上天眷恋我现在还是单身?

  那天我又神游到无情湖边,忽然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外号,德哥,听上去是女声,我环顾四周,发现冰正和她舍友鲜珊在湖后的人工河上温书,想当初我和斯姐喝酒也挑在那个地方。

  我走下去客气地问:“你们在看书啊?”

  鲜说:“是啊,快期末了,不复习到时考了几个鸡蛋那怎么办?”冰正在侧看着我,鲜刚说完,她就“嗬嗬嗬”地笑了几声,还情不自禁地用手去掩一掩嘴。

  我也笑了:“是啊,我也正在找地方复习呢?这里真暖和,看来你们挑的是好地方。”

  她们又轻轻笑了一声,说:“要不一起复习吧,你现在复习得怎么样?”

  我皱了皱眉头,笑了笑,然后认真地说:“这学期没怎么听课,复习有些困难。”

  冰回答了一句:“这没什么,听师兄师姐说期末考都不难,你复习好点老师所说的就行了。”

  突然感到有些温暖,想不到这女孩不但会跳劲舞还挺会安慰人,说话虽然有点嗲声嗲气,但斯斯文文,不失为中国传统美女之风范。按我们男生的理解,美女旁通常都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守护天使,鲜常跟她在一起,看来她符合美女的标准。

  复习完,我们一起到学校的饭馆吃了个快餐,付账时,由于我不够散钱,她爽快地给我补上了。

  我对她又加深了一层印象,看来这女孩不但会跳舞会安慰人而且还挺懂事。

  渐渐跟她有一些短信来往,刚开始谈到的都是期末考试,一些期末情报的转发啊,互相鼓励啊之类的话,跟一般同学无异。暑假时,寂寥无事,偶尔给她发发短信,嘘寒问暖。

  还真的有些想她了,我喜欢这些话不多,可心思细腻的又会笑的乖女孩,这样的女孩最体贴,作为一个男人的后方根据地,非常稳妥。

  这个后方,就是放心的土地。

  也许,我真的应该去追她,况且瑜那边只要涉及到感情的事,她总是避而不谈,仿佛有一些心事,我也不能确定能不能把她搂在怀里。

  权衡了一下,决定去追冰,这个冰雪聪明、伶俐可人的女孩。她与瑜不同,瑜心思细腻而我总是不知,与萍不同,萍清新脱俗而我未有此福,与静不同,静快乐活泼而我不能接近。眼下的她,唯一的缺点可能是说话有些嗲气,那样听上去,总觉得怪怪的。

  汲取从前的教训,循序渐进,低调行动,点到即止,不妙就立即收网。

  我对自己说,未成女朋友前,不能送对方任何礼物,任何礼物都会玷污这一份爱情,我要的爱情是清清白白、简简单单,不能有任何心术权谋。

  女生会因为你的一份礼物而记住你。

  感性的女生,常会因为一点点甜蜜而丢失了心中爱情的标尺。

  我要的不是一时,而是一世。

  不是她愿意,而是她永远不会说“我后悔认识了你”。

  我在想,如果一个女生真的喜欢你,又何必介意你的礼多礼少呢!

  如果我是女生,我会挑那些富有内涵两手空空心中有你而不是空有其表的。

  
  新学期刚刚开始,班里就在风传曹庶民与冯春雨分手的消息。

  我听了甚是惊讶,按理说,曹庶民有这样的一个女朋友,心中没有不满足的啊,莫非是冯春雨提出了分手。后经左右推敲,曹庶民提出分手一说,可能为正史,因为据女生那边的消息,小冯在宿舍里哭得很伤心。

  也许是庶民不愿耽误别人,也许是自己心有倾慕,也许是情投意未合,这男女姻缘之事谁又能解释得清楚呢!印象中的曹庶民为人端正,不是伪君子,我跟他相处那么久,自然懂得他的为人。

  哭吧,小冯,也许你以后会遇到更好的。

  我花了几天时间终于把《回音坛的秘密》写完,里面的人物均以本班的几个女生以及我为原型,采用意识流小说的笔法写成,故事为虚构,人物皆原创。当初写它,主要是想写一写坐在我旁边的女生,腾湘美,因为每次跟她在一起早读之时,她总是那样的讳莫如深,不轻易对我动笑,让我心思思,所以故意作一篇文章考一考她。

  女生节来了,班委决定每个男生分别送两朵玫瑰给女生。我把目标瞄准了冰跟湘美,送花给冰理所当然,送花给湘美,是希望趁机把写好的《回音坛的秘密》打印一份送给她,让她神魂颠倒,不知我在暗暗写她。

  总觉得自己越来越顽皮起来,眼下的人物喜笑怒骂皆成文章。

  给冰的花上还附上了一封信,那信纸用的是发黄的草稿纸,这待遇也只有瑜和萍才能享受。那样的纸闻起来,幽香淡淡,看起来别有一番古风古味,素素雅雅,不出奇而不凡,有文化底蕴。

  我在信里暗指我喜欢上了她,希望她明白我一番心意。

  手执鲜花脸带笑容高高兴兴地推开她宿舍的门,发现刘傅渊也正在高高兴兴脸带笑容手执鲜花地跟她们宿舍几个聊得火热,我这一进去,可真不知位置往那儿搁呢!脸上顿感一阵脸红,慌忙跟她们聊了没几句,匆匆抛下鲜花便走了。

  感觉上跟她圈子里的人还是有一段距离,要不可能还可以多谈几句,你得清楚我这张嘴可不是虚的。

  晚上,脑子一开工,躺在床上便有点对冰想入非非的味道。真奇怪,我这人怎么变坏了?从前追瑜跟萍时可没这个思想,即使跟她们在梦中相见,也是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瑜在我梦中通常会化作一条美人鱼,而萍则是森林里七个小矮人房子里的公主。

  我有种预感,对邓冰的这种感觉不是爱情,说得通俗点,应该算是情欲。首先,喜欢上她,是因为她晚会时跳动的身体曲线吸引了我的眼球,这说明我是生理先冲动而后续才发生;其次,瑜暂时与我分离两地,山长水远,我感到孤寂才想到要给自己找一个女朋友,如果因为寂寞才拍拖,那么爱情不是我憧憬中的柏拉图了。

  那时,我对爱情的定义非常高洁,如果因为外表而首先喜欢她,那多半是从*出发的情感,这种情感带有强烈的目的性和占有欲,不是我所说的爱情,所以所谓的一见钟情我多半不大认同。爱情中可以有性,但那应该是爱上以后自然而然发生的事,而不是从一开始就以此为目的,带有强烈的侵略性。

  这么说来,我喜欢的女孩子中,只有瑜与萍符合这个标准,其他的都不值一提。

  心里有些担心,这意味着我可能会背叛自己的爱情,这样的结果对于一个文人来说真可谓致命的精神打击。

  脑海里突然醒起帅给我说过的话——你那天的自我介绍真的不应该那样说,我看你别想在班上泡妞了。难道这句话作用真的那么大吗?如果这次它再次effect,那么我得承认,这是一句咒言,也是对我冲动的惩罚。

  不过,也有人喜欢我那样做,斯姐就曾说过,你那样说,说明你心里真的爱她,要不不会那么勇敢,你把自己在班上的后路都断了,哪还有什么不敢承受的呢?

  这样想时,倒觉得开学自我介绍提到“为了心中的她而奋斗”这句话,既是我情感的炽热流露,又是一堵爱情的防火墙,防范我在班中另起炉灶烤天鹅肉吃。

  说起来,那时的自我介绍还真的挺轰动的,至少别人都记住了——班上有这么一个疯子,说什么人人都有一个心中的她,他的心里也有一个心中的她,而且还得为了心中的她而奋斗。

  我在想,她会怎么回我的这封信呢?虽然,我只是在里面打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说什么我是一个剑士,手中握着一把有情剑,此时此刻我需要一个意中的女孩去拭擦这把剑,否则这把剑就没了锋芒,但是这个比喻己经把我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就差她的决定了。

  她此刻一定很矛盾,那真不是一封简简单单的信,将心比心,如果我是一个女孩,知道对方还有一个心中的她,即使喜欢那也不一定马上答应你。

  我猜想,她会以一种婉转的方式来回答我,这正如我婉转地跟她说明用意一般。那文字应该工工整整,那字数应该不少于一百字吧!

  可我又错了。

  女孩子的心思真不是我这粗人所能想明白的。

  第二天早读,我正坐下没几分钟,后面突然有人拍我肩膀,我像往常那样回头一看,刘傅渊正在诡异地望着我,接着斜斜地把一封信递给我,那样子像是告诉我:“德哥,你被非啦,嘻嘻,想不到吧!”我看清楚了,那正是昨天我写给冰的信。一时间,我竟有些头皮发麻,感觉全身骤然发烫了一番。瞥了一眼冰,她正在跟左边的同桌聊得高兴。

  我揣在裤兜里没有立即打开,凭我的感觉,那应该是大事不妙了。一来,这是原件回传,没有另外写在一张信纸上递给我,而我写给她的信纸上都己经写满了。二来,这做法很不妥,信回传要经刘傅渊的手,而且不贴上封条。不尊重我也罢,可刘傅渊说不定跟我一样是狼子野心呢,都是同一个班里的男生,教我以后还怎么跟别人打交道?更何况本人想象力丰富,这封信自呈上去的那一刻起,就成为我的心事忧忧,其去脉来龙,我连其拉屎都不知。

  果然,当下早读课后,我一个人散步到回音坛,打开信纸,里面仅多加了三个大字,这三个字是:

  对不起。

  洋洋洒洒,写下去似无一点悔意,不多加笔墨,连个解释都倒也省了。这勇气,这魄力,这心思我邓某人佩服得五体投地,真乃一代女杰,把我这哥们眼中的英雄,市井无赖眼中的进士给心冷得全身发麻,春意阑珊的日子我还得找件冬衣穿似乎也不够暖和。

  我想都没想就把那给撕得粉碎,扔到垃圾桶里去了。

  我恨她,不是恨她的拒绝,而是恨她处理问题的方式,这样的方式我无法接受。如果按戴佑乐的理论,此刻才是考验的开始,我更应该把炮火调得猛烈一些,以使得她那座心城早点崩溃,以成就我俘虏她的心。

  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一点上,我不如戴佑乐,他可以做到的我做不到。

  我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太出格的事我做不到,即使做也是偷偷去做。

  心里很愤气,好吧,以后就当没有这个人。

  
  上次对冰的失算,使得我开始思考我的为人。

  纵横这么多年以来,觉得从来没有像上次那样失败过,想起那三个字,就觉得冷冰冰,揪得心窝直抽筋。

  那也提醒了我,用心要专,即使是饿,也不要乱觅食,否则只会给自己添麻烦。

  静下心来,还是觉得瑜好,虽然她没有明说要做你的女朋友,可是每天她会惦记着你要给她发信息,要不她会生气,她会觉得你不理睬她了。

  有了萍的一些消息,上次暑假,打固话到她家,正好是她在接,就跟她聊了一下,还互留了手机号码。她的声音还是那么甜,像个不懂事的小妹妹一般,喜欢提很多我听上去觉得很可笑的问题,这些问题还是像以前高中那样逗我喜欢。她说现在在南华工商学院读金融,大学生活平平淡淡,没什么新奇的事,说起来还是回到高中好一些。至于感情的事,我则不再多问,一年前,我就把跟她的关系定义为朋友,再谈感情恐怕又显狼子野心。

  但听到她说自己在南华工商时,我心里还是心疼了。要知道,那是一所专B的院校,按我辅导萍时她的成绩可以进本科了,这一去生物班就读了专B,落差也实在太大。我在心里大骂王钻龙这家伙他妈的真不是什么好东西,让他去辅导,辅导个屁,下次见着他,我得揪起他衣领扇他两巴掌以解恨,还是什么物一流出来的肥水呢!垃圾罢了。

  说起来,高中时他是不是真的在追萍我还没有追究呢!

  唉,自己种的果子自己摘来吃,这又给春辉说中了。

  近段时间,心里窝了一堆火,我就打了个电话给老友春辉吹吹风。

  “喂,春辉吗?”

  “是啊,德哥。”

  “最近美女生意做得怎么样呢?”

  “嘻嘻,我又换一件了喔!”

  “操,你这小子去大学才几个月就搞了两条妞,兄弟,好福气。”

  “这没什么,死草缠嫩花,去留也无情。”

  “嘿,你这小子还会吟诗啊!”

  “跟你学的。”

  “那好,我问你,你不爱黄晓了。”

  “哈哈——,德哥,你现在还跟我说爱啊!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我靠,你去了大学一年未够就丢祖宗了。”

  “祖宗是拿来拜的,又不是拿来用的,大学流行实用主义,难道你不知道吗?”

  “好,你有种,这年头我邓德仁算是落伍了。”

  “哎啊,德哥,你就别挑了,路过别错过,野花都捡一件吧!”

  “我操操操,什么野花啊,我才不稀罕呢!”

  “好好好,德哥别生气,是我辉仔下流贱格无耻兼无敌大坏蛋。”

  “你啊,别太花了,小心中花柳啊。”

  “花柳有得医,德哥,那又不是艾滋病。”

  “好,那我可没法说了,总之劝你一句,小心点啊,共青团员要守住自己的裤裆。”

  “嗯嗯,德哥的话,我铭记于心,可我已是半个共产党员了,那你跟诗瑜的事怎么了?”

  “老样子,每天短信往来,这成习惯了。”

  “哦哦,德哥,我对阿晓就没望了,你快点把诗瑜搞定吧,否则一世人两兄弟都那么窝嚢。”

  “托你的福,我尽力。”

  春辉上了大学以后,把感情的事看得很淡,交女朋友也只是为一时之欢,现在他脸上没了乌云,我不知该为他叫好呢,还是该为他担心。

  帅哥自带了电脑过来以后,天天蜗在宿舍里玩《红警》,还介绍说这是他自小就喜欢玩的第一款即时战略类游戏,现在电脑升了级,也给电脑装了《红警》2新版本,以前在高中时爸妈管得严玩得不过瘾,这次上大学可要过三关砍六将,好好玩一把。

  我觉得有些奇怪,新学期以后,帅哥在宿舍里的时间多得很,莫非他女朋友不用他哄一哄吗?

  我问帅,你们怎么啦?帅说,也没什么,就觉得两人越来越没有话说,我去找她,她很被动。他又问,你知道两个人在一起最怕什么?我说,那还用说,冷场呗!他说,德哥,你说对了,我不是怕她,而是怕见了面没话说啊!我说,唉,这也真是个难题。他说,我觉得可以开心的事或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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