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自序
2009年5月15日早晨,当我从梦中醒来时才6点38分,那时,我坐立在床上,正意犹未尽地回想着昨晚的梦境——我与一个暗恋很久的女生居然抱到了一块,那是我们认识半年以来,第一次在梦里相遇。这让我倍感兴奋,想起昨晚她抱着我的脖子说“老公——,我很爱你”这句话时,一脸幸福的表情就飘飘然荡漾起来了。可起床后,看着楼下的“黑人”又早早去求职,心里不禁生起阵阵隐痛。
我开始仔细去思考“爱情”这两个字,又想到了八十后的我们,想到了未来的我,想到了单纯和钱。一时间,脑里又勾起很多记忆,有些破破碎碎,有些则一片一片,凭着这些碎片,我在幻想着怎么把他们拼到一块,并形成一个主题,使得这些碎片记忆有一个归属。
这样去想时,我又想起了自己的尴尬身份——一个被人称作情场失意的才子,想到这里时又想到了身边的一些人,想到他们与她们,就想到了这些碎片记忆的主题——那一天,我们都背叛了爱情。也就是这小说的题名。
我感到自己有责任去写这样的一部小说,正如那些碎片记忆都能给予我的故事主线那样,我一直以来坚守的爱情,甭说是别人,就算是自己,也正在一步一步走向背叛的边缘。想到这里时,心里已经十分伤心,一方面爱情离我越来越远,另一方面世界也离我越来越远。
我很孤独,想找一块放心的土壤,但追寻了多年,一直找不到,反而是时间越后,希望便会越淡。每每这样的心事袭来时,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踏着那台山地车,一路迎风飞驰,一路哼歌,穿梭于校园或街市之间,久而久之,这便成了我喜欢的孤单。
有种感觉特别奇特,那就是每每我一个人漫步或者骑在单车上哼歌,只要抬抬头看看树叶,看看天空,灵感便一串串涌现。即兴歌词,即兴旋律,听上去十分优美的意境。当较真要坐在书桌前写一两首歌词,倒觉得无论怎么写,都没有哼出来的优美,所以这个时候的我最最无奈。
也许这些年来我心里有太多的话要说,蕴积了很久是该爆发的时候了,哼歌可以把一时的伤情哼掉,回到宿舍床前,一切如故。我似乎应该写一写旁边的人,让她们明白我也明白我们男生,不至于认为我们一直以来过得那么洒脱。同时,也想把真实的男生生活传递给对方,让女生们去了解一个男生的心理的转变过程。所以,定下这个思路以后,便有点豁出去了的味道。
从哼歌那里我得到了启发,应该把自己当时的心理活动写进去,这样虽然给读者思考的余地不多,但却可以最大限度地去还原一个人。又想到应该用第一人称去写,这样写来,可以勾起大家的一些记忆。但愿,这部小说,可以达到这个目标。
许多人对于爱情有不同的见解,甭管是*,还是尼采,回归到爱情,都只是人类的本性使然,至于是否高尚与高洁,众说纷坛,这个只能留给读者去讨论了。我只是在小说里把各种爱情基本上述说了一篇,当然了,也会有人说这是爱情,可那不是爱情,作者你搞错了。这个嘛,本人不作评论。
又有人问,为什么把背叛爱情作为主题,而且主语还是“我们”?我只想说,你别看漏眼了,在我们都背叛了爱情之前的三个字是“那一天”,两者间有一个逗号。何解?自己去找答案,又或者联想你自己及身边的人去想想。
小说里人物很多,可以说与主线剧情关联都不大,这样去写只想把小说写成一篇说明文或者议论文的形式,左击旁敲,让大家的视觉看得更广阔一些,让大家不但看到里小说里的我,还可以看到我旁边的人,甚至可以从里面看到当年或者现在的你。
我跟别人说这是一部写实的小说,真人真事改编,事实上也是这样,故事的主脉基本上就是这几年来我生活的轨迹。所以,若是熟人读上去,感觉上在写自己,说得通俗点就是在写自己的*史。细细想来,我*吗?忧郁罢了。
因为忧郁,所以里面不少文字都很感性,当写完几个章节以后,回头看,原来自己把一些肺腑之言都吐出来了。写了就写了,读上去也有些味道,更可以把心里多年的负贺减压,岂不是两全其美!
至于这部小说的另一个立意则是希望借议事论事之机,在嬉嬉闹闹的文字间,扁斥一些人,又或者嘲弄一下时政,让大家都把心中有爱情拿出来讨论一番,想想自己的爱情为什么会是这样?甚至,结婚了,为什么还得不到爱情?又或者说,两个人没走到一起,却感到了浓浓的情意……
如此议论开去,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商酌,倒不如留给大家去思考更好。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小说,如果你想看得更有味道些,或者你应该吟读一下那些句子,把那种调给读出来。这样于我这个草根作者而言,心里便是十分宽慰了。
谢谢这部作品里面的朋友们,没有你们的支持,此刻的我一定十分失落。希望你能从这部作品中映射到真实的我。
2010年3月28日早晨
心水背文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一节
(1)
在书店里,我遇到一位女孩,感觉很眼熟,似曾相识,直觉告诉我,我们今生可能成为朋友。
她穿着粉绿色上衣,扎着头发,挎着书包,在挑一本最新的学习辅导书。
我心里起了波澜,低下头佯装在看书,其实一直在偷偷留意她的举动。
一个朋友突然闯到店里,跟我搭讪,我跟他聊了几句。一转头,那女孩竟然不见了,心里有些空空也。
莫非这又是上天给我安排的一个情节——两个陌生人相遇不能相识。
有些纳闷。
既然都是在同一间学校里读书,说不定下次还能遇上。
带着点不快,我离开了书店,同时记住了这个地点:出学校正门左拐大概60到80米,一间显得破旧的书店。
回到宿舍,人一忙,就把这件事忘了。刚上高二,重新分的班,有很多行李要整理,开学也才三两天。
第二天自习课,班主任来了,手里拿着一张纸。
“同学们,为使得大家在以后的学习生活里,有一个愉快轻松的环境,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现在开始编座位。各位留意我黑板上的编排,不要出错。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就按老规矩,把书本搬过去,凳动书动独桌子不能动。”
遵命。
我心里有些悲戚,刚开学就和老舍友兼朋友黎学武坐到一块,还没几天,又要分开。
第一次认真看班主任写字,很好,有棱有角。这惊喜打消了我的不快。
嘿,以后跟他上课,有玩的啦。
我一直在看着黑板,在桌子上用手比划着班主任的笔法,也想早点看到我的名字,这样不至于坐得太后。
陈文文,叶诗瑜,邓德仁,钟江明……
嘻嘻,我在第二组第三排。心里窃喜,这是一个好位置。
我立马搬了过去,学武的名字还没出现,他跟在后面,给我搬书。
在新座位上站着,看看黑板,蛮清楚,角度果然不错。
“嘿,诗瑜,你坐在这里啊!”
“嗯嗯。”^。^
这回答的声音很沉,有些神秘,我往左边一看:噢,NO,是她。今天她穿了粉红色,依然后脑根扎发,脸又白又嫩,像初出水面的荷苞。这样子化了灰我也能认出来。
我有些害羞,不敢直面她,面对着害臊的女孩我比她更害羞。
看来我们是有缘人,想不到你就在我身边,只是先前我没有仔细发现。
我拍拍学武的肩膀,凑过去轻声说:
“你认识她?”
“认识,当然认识”,正说着,学武突然贴着耳对我说:“她是我们班以前的才女,叶诗瑜,读书很好。”
哦——,我点点头,是有点读书味,我心里如是说。
原来你叫叶诗瑜,高一时还是隔壁班的,怎么就没有什么印象?
不再多想,也许我们当时是向左走向右走,一直走不到相识的尽头。超勇说,相遇不一定相见,相见不一定相识,相识不一定相知,相知不一定相体,相体不一定互相……
“嗨”,我正在歪着头听同桌说他的情史,有人却用书轻轻顶了我左肩膀一下。我慢慢转过头,噫,是她,是她主动找我。
我迟疑了一会,问道:
“什么事?”
她怯怯地笑了笑,默不露声,说道:
“帮我做做这道题”,说着用手指了指书上的符号,声音很小,不算温柔。
我有些惊,一是惊奇,她怎么会找我帮她做题?我跟她不熟哩!二是心惊,别说她找我做题,我还找别人做题呢?
沉着,沉着,别露陷儿了。
自高一喜欢上文学后,我就没几分钟在学习,只是在考前简单看看,老想着图个六十分就万岁,数学成绩直线下落,教数学的班主任东哥一开始还颇重视我,后来干脆就放弃了。
“好,我试试看”,说着,我笑了笑,又补充一句:“我也不一定会的喔!”
“嗯,那你做做看,我俩都不会做。”她指了指同桌。
我有些兴趣,若能做对这道题,那岂不更好?心想着,就打开课本,认真开始做了,不再听同桌啰嗦。同桌还是凑过来,在耳边像只蜜蜂一样悄悄地说:
“哇,这么快就有靓女找你做题,还是我们班以前的才女,看来你混得还真不错。”
我听了,心里窃喜,说来也真的好久没有人找我做题了。以前在初中时,理科很好,旁边的女孩都找我做题,有时我还前后左右兼顾不过来,用她们的话说,我这人讲解细致,说话也很幽默。高中后,特别是在自己调位到后面坐(为了安于创作)以后,那种情形好久不曾有了。
莫非我吃了回*?算吧,算吧,不再多想。
那道题我用了一节自修才把它做出来,甚是吃力,看来好久不学习,脑子都长锈了。
接下来的事,应该不是悬念,讲题。
Wao——,天下哪有这般道理,我说话,她竟不笑,甚至连点情态都没有。这女孩真要不得,俺记得往事里的那些女孩早已咯咯地笑了。
这分明是在挑战我的魅力,I would conquer you until you laughing to me。
瑜喜欢穿像粉绿色这样淡淡的素雅的衣服,过了段日子又拉了直发,长长的头发从肩上一直垂下来,像一缕缕黑金刚打造出来的瀑布,看上去很美,而我像那一缕缕黑瀑布的影子,守候在她的的右边。
她不大会说话,有些害臊,也不会笑,只把笑语默默藏在心间。
然而,开朗的我却逐渐喜欢了这样的女孩,有点阴差阳错的味道,觉得这样的女孩可以令人放心,让人很安静,不会有任何烦恼。
我们相识了。
班主任宣布班团干名单,我毫无悬念成了宣委(班宣),拍挡是黄晓(团宣),而她也毫无悬念成了学委。
为了在学习上衬得上她,我开始用点心去学习,每天用三分之一的学习时间去看书、做题,对于像物理、化学、生物这样的综合科,我往往用一节课的时间提前看完一章的内容,然后上课时一边写作,一边语无伦次,而又往往神机妙算把老师接下来的话说完,令人好生意外。同桌常感叹道,你真神,不打开课本,也能知道老师要说什么。事实上,对于综合科类的科目,我的领悟能力确实比一般人要好,比我更好的怕都是疯子——那有这么多爱因斯坦。
她常问我学习上的问题,她也常去问老师,她是一个好学上进的人,老师们都很喜欢她。老师说,我应该向她学习。
对,我应该向她学习。
同桌貌似看出了我的心思,一天聊完他最新的女朋友后忽然跟我说:“听同学说,她高一刚入学时,喜欢过我,后来好像就没有了。”
Fuck;全世界的女孩都是他的女朋友!!我心里有些打抱不平,想当年,如果我愿意,那也不是一个两个了。
说完,同桌又补充一句,“放心,我不会去追她,你追她,她会幸福。”
我开始感到有些紧张,渐渐下意识地和她深入交往。
我常常找她聊天,问她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这一招,失灵,结果是这样:她常常一边做题,一边轻轻地吐出几个词来;看我时微微睁大着眼睛,像是咬不定我要问什么;跟她聊不到三句,话题已经转回到学习上去了。
唉——,这女孩真难逗,想让她开心点都不给。
很快就到了每年一度的圣诞节班级晚会,物理五班的班长找我谈班级联谊的事,我爽口之下答应了。
回到座位,我问瑜,你说我们班和物理班圣诞节搞联谊,怎么样?她说,这样不是很好吧,你问问其他人的意见看看。
听完她的话,我已心中有数,对我而言,她的意见就是其他人的意见。
她开始影响我的思维方式。
拖了几天,再次见到物五班长,我跟他说,现在联谊准备不够充分,下次吧,有的是机会,兄弟。
物五班长离开时有些不悦,后来跟他打了一场球,没事了。
我为人随和又有一定处事原则,别人都愿意跟我交朋友,成了朋友的,都改称兄弟。超勇则喜欢把死党叫伙记,很多人也喜欢这样叫,一般这样叫的,跟打架也就不远了。
圣诞节那天晚上,非常热闹,整栋教学楼的教室被装扮得五颜六色,暗暗的彩光从窗户上照耀出来,散发出无穷的韵味。我们班开场就请了一支乐队过来一起玩,有唱有跳,气氛不错,到跳交谊舞这个节目时,活跃的男生都围着班主任搞小动作,我拿着一瓶雪花喷剂跟在他后面,在他屁股上画了两个大大的雪饼,引得全场哄笑。高兴完,撤到周围桌子上歇息时,却发现瑜呆呆地一个人静静地在那里看节目。
我有些心疼,别的女生都想方设法参与到节目中去了,她却一个人守在那张桌子上,有些失神。
我走过去,跟她坐到一块,我问:
“为什么不下去玩玩?”
“在看。”
我不再多问。在我看来,瑜是一个不会玩的女生,学习至少是她的全部吧!
我想一直陪着她看完整个晚会,做她的守护天使。
她突然跳了下去。呵呵,她也会去抢镜头。
她终于动了。
如果可以,我也想跟她合影。
接下来是兔子舞,全班同学一起跳,这是整个晚会的高潮时刻。
left left right right go turn around go go go
left right left left right right
left left right right go go go
left left right right go turn around go go go
……
我被拉了下去,跟在一个女生后面狂舞,
那个女生不是她,是谁我倒忘记了。
在舞队里找不到她,跳着跳着转个弯,发现她又呆呆地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桌子上看节目。
原来在人多热闹的地方,她容易被忽略,不知道她是否喜欢这种忽略。
晚会后,班里流传着那天的相片,我在人群中搜索着她的倩影。
脸上有些矜持,几个姐妹般的女生挨着她,水汪汪的眼神中透过出一丝忧伤,读不懂的忧伤。
我没有多想,也不知从何想起。在我看来,女孩生活在文学里,她们细细的心思像我笔下静默的文字一般,不露声色地打动着读者,而我是她的读者。
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在课堂上语无论次而又神机妙算地点出老师要讲的课堂内容;还是在上课、自习、自修时听着同桌江明的*韵事,这给我无限的暇思;还是在给诗瑜讲题时,把椅子挪过去,一边看着她纯纯的表情,一边解释;还是埋着头沉浸在文字的世界里,做着有朝一天成为新概念文学新星的梦。
同桌破天荒买回来一本棉花糖写的《爱,直至成伤》青春中篇小说,看着他笑得前俯后仰的样子,我心里好生惊奇——文学竟有这般魅力,可以让人如此开心——这难道是我追求的文学?
懒得多想,待江明正忙于跟他女朋友在短信里热聊的时候,我就拿来看。按我的看书理论,不看白不看,看了不白看,不看才是白看,所以归终还是要看的,也值得去看。做文学的人应该有这种心态,只有发现了人的弱点,吸收了别人的长处,融入自己的创新元素,才能写出有生命的作品。
棉花糖的这部作品同样的也打动了我,一部小说下来,只阐述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而这一个故事之所以吸引着读者,依靠的不是故事,而是作者的语言技巧。整部小说,充斥着夸张的搞笑的词句与对话。
那么我要做的,就是写出一篇既有唯美的故事,又有生动可笑的对话的像样的小说。这是我对自己青春文学开端的一个基本要求。
也许是文学与我结了缘,看完《爱,直至成伤》没几天我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我先后遇到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这两个女孩一个成了我的梦中情人,一个成了我的女朋友,后来这两个女孩同时出现在我的生活中,让我不知所措,因此笑话连连,悲剧也连连。
梦醒后,正赶上学校的起床铃,我牙也没擦就跑到教室里操笔弄字,起题为《童幻梦话》,用了一天的功夫把这一个梦境详细地记录了下来,里面又添加了一些情节,使得整个故事更有生气。至于那个白雪公主的原形则是瑜:
白白的脸,透明的眼睛,长长的头发从肩上一直泻下来,仿佛我在她身上的影子。
写完后,两眼发黑,却很有成就感,毕竟这是我自认为到目前为止写得最成功的一篇小说,里面兑现了我对文学的理念。
坐在前桌的李香看我已经埋头和稿纸打了一天交道,突然看到我抬起头,长吸一口气,伸一个懒腰,转过身来好奇地问道:
“德仁,你写了一天也累了,我能不能借来看看。”
我说:“可以。”
香借去后,立即打开来看,才没几秒钟,就听到她闭着嘴巴咯咯地笑。她同桌阿温也禁不住诱惑凑